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浙江在线6月20日讯现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

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带领各级纪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为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愈加凸显。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强化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集中轮训,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创新教育方式,编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回复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推动全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加大执纪力度,对少数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来抓,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下发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当面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并接受评议。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全省形成了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的工作常态。强化责任检查,省市县三级由党政领导带队,全面开展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出台《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全省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989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省纪委共通报典型问题22起45人。

(三)作风建设抓出新气象。积极协助省委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并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相继提出节庆假日“十个严禁”、干部履新“四项纪律”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一系列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抓,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酒局牌局”“会所中的歪风”、奢侈浪费、领导干部公务出差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收送购物卡和会员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力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

起,处理党员干部7959人,党纪政纪处分1926人,省纪委通报典型问题89起126人。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惠农、民生资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行为,全省共立案2590件,党纪政纪处分2537人,移送司法机关338人。深入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全面推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做法,取得明显成效。

(四)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0002件(次),立案60662件,党纪政纪处分59963人,移送司法机关2988人,其中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91人,县处级干部10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68亿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问题线索6331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31158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0919人,为625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持续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杨秀珠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名。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与效果。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

(五)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协助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个根本,加强政治巡视,提前完成十三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协助省委制定落实“十大整改行动”方案。不断创新巡视方法,积极开展专项巡视,对部分县(市、区)和高校开展“回头看”。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抓好巡视反馈和整改督查,公开通报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解决了一批疑难问题。出台我省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了一批制度。省委巡视组共开展15轮巡视,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4159个,发现并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733件,党纪政纪处分7246人,组织处理2556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出台专门意见,完善工作网络;通过巡察全省共移交问题线索4530件,党纪政纪处分1541人,移送司法机关250人。

(六)纪检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注重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5198件,党纪政纪处分5100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在我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审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

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各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职能融合,全面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了反腐败工作力量,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七)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省纪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严教育管理,常委会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激励纪检干部对标看齐、争当先锋。加强组织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大幅度削减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重组优化省市县三级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省市两级全面实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扎实推进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加强执纪能力建设,强化对纪检干部的专题培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全省纪检干部提出“七个一律”要求,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的日志式管理和全过程监管。全面设立纪检机关干部监督机构,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纪检干部被谈话函询483人,组织处理52人,党纪政纪处分116人。

五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2年的85.9%上升到2016年的93.7%。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央纪委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人士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也是历届省纪委持续努力和全省广大纪检干部忠诚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十三届省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抓早抓小机制有待完善,日常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的风险仍然存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同时,纪检干部队伍还存在担当不够、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学思践悟、见诸行动,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经验。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纪检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头等大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以担当诠释忠诚。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政治监督,才能坚决捍卫党的章程、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二)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抓住主体责任这个

“牛鼻子”,完善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应尽之责。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持续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注重抓早抓小,做到动辄则咎,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实践表明,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才能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下,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坚持和深化。从管党治党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必须始终保持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判断,坚持正风反腐不停步,“打虎”“拍蝇”“猎狐”不松劲,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必须从具体事情抓起,做到真管真治,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清除各类危害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五)必须着力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决策部署,以“三转”为开篇,聚焦主业,攥紧拳头,集中发力,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反腐败斗争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向纵深发展,纪检机关要持续推进“三转”,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实践表明,只有积极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聚焦主责主业,才能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使纪检工作更好体现时代要求、凸显浙江特色、更加富有成效。

三、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

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深刻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把握历史方位,保持政治定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严明党的纪律不动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偏离,深化标本兼治不松劲,坚持不懈正风反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优化政治生态,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为实现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以严明党的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首要任务,以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不敢腐的成果得到巩固,不能腐的制度更加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有效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成为定势,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不断增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更加优化。

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围绕“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和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行为,重点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督促落实集体领导制

度,做到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大局中谋划、思考、推进,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推动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加强对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六个浙江”、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战略决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力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细化量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完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检查考核等制度,把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

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各级纪委要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问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都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对问责工作不力的,也要严肃追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抓常抓细抓长的决心和韧劲,继续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对贯彻党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和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

入执纪审查重点,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一律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市县乡党委、纪委的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县级纪委规范化建设和乡镇(街道)纪检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建立健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把信访举报中有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时筛选出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机制制度,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健全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全省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对履职不到位、不抓不管、消极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

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入总结推进作风建设特别是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验做法,认真检查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执行中反复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形成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常态。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相结合,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推动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

(四)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各级纪委要把实践“四种形态”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执纪审查工作,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到各环节、全过程。准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关系,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执行实名举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严格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反腐败工作

的新要求,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处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依法严肃惩治行贿行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机制,强化齐抓共管的合力。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创新举措切断贪官外逃途径,进一步完善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

(五)全面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浙江实际,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向党中央、中央纪委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浙江经验。完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相互统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依宪依法、实事求是开展监察工作,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做到权责对等、从严监

督。进一步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流程,推动机构、职能、人员的深度融合。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内控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巩固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改革实践经验,对已完成的改革任务进行再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持续推动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进创新。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的支撑保障作用,为监督执纪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六)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督管理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

验宣传,讲好正风反腐的浙江故事。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家规家训、官德箴言中汲取精华,宣传勤廉为民典型,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深入人心。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继续编印忏悔录,放大不敢腐的教育警示效应。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多了解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严格监督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做到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协助省委从严从实深化巡视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

分发挥巡视工作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查纠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围绕实现新一届省委巡视全覆盖目标,制订《浙江省委2017—2021年巡视工作规划》。深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探索开展“机动式”巡视,做到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突破。适时对部分地区、单位开展“回头看”,既盯住巡视整改不到位的老问题,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增强震慑效果。加强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提高监督实效。

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探索创新全覆盖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整合纪检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力量,完善派驻监督机制,细化派驻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果。派出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当好坚强后盾。派驻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通报。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意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的情况汇报 省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成效评估组: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工作方面。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2018〕5号)、《XX市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七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钟扶领发〔2018〕7号)、《XX扶贫领域腐败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办〔2018〕13号)等文件,明确目标责任,找准工作方向,围绕重心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办通字〔2018〕47号)、《XX区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区组通〔2018〕33号)、《XX区决胜脱贫攻坚强化驻村轮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区办通字〔2018〕33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长效督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以“五个一律”(一律待岗、一律扣减工资、一律 - 1 -

停职检查、一律降低年度考核等次、一律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奖励)从严管理干部。 (二)问责查处工作方面。今年以来,XX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强化对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全区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示警约谈、通报曝光、立案审查等方式追责问责相关干部55人,其中区内立案1件1人,全区通报9人,诫勉谈话2人,示警约谈1人,通报单位9个;北部五镇乡案18件18人,全区通报27人,诫勉谈话9人,示警约谈1人,组织处理1人,开除2名涉恶村干部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2017年以来,我区未发现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贪污侵占、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是“一查三看”抓牢抓实主体责任。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力保脱贫政策不走样、帮扶措施不走偏、群众实惠不走失。严查单位党委(党组)是否把“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扶贫效果真实”作为重要遵循,落实工作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下大力切断形式主义的“根”、扭转官僚主义的“源”。重点看单位党委(党组)对脱贫攻坚责任分工是否明晰,工作有没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时限到点;看措施是否得当,有没有精准施策、落细落实,是否存在当“甩手掌柜”导致政策“空转”的情况;看单位党委(党组)贯彻执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 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各级各部门要以决战决胜之势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进行系统排查、始终保持查办违规违纪案件高压态势,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下面pincai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天等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责制度,强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深挖细核问题线索,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该县积极找准工作切入点,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人群集中在村“两委”及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实际,盯紧这些工作人员,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排查机制,有的放矢。同时重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摸排,共筛选出8大类24项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问题线索进入办理程序。在线索排查方面,该县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将信访举报线索转送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对于到期未办结、延期办理的信访件,强化督办,推动办理。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出139条问题线索,共督办问题线索39件,已办结37件,正在办理2件。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县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

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接访接待格局。此外,该县还在天等电视台、《今日天等》报刊及天等纪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级纪委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在各乡镇、村委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举报信箱,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该县还建立免邮费“绿色通道”和“开门接访、上门回访”等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规范12388举报电话接听答复工作,鼓励群众反映身边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该县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9条,初核率100%。公开大接访8次,接访群众达3000余人。 强化问责制度。该县严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通过随机抽查、进村入户核实、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工作推进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审查8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诫勉谈话25人,函询19人,涉及金额235万元。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某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

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成效 (一)思想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设机构2018 年 2 月12 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后,县纪委监委思想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纪委常委会,联合县政法委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黑办),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2018 年 2 月14 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各室(部)主任、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镇街纪委书记,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对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

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的报告 为深入XX县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七条措施,XX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声势,营造工作氛围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到位。 各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两学一做”、“农民夜校”等活动,多途径开展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政策公开公示力度。 通过XX乡公众微信号、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物资发放和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公示,让群众、贫困户“懂政策、知情况”,为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供条件。 二、开展“大督查”,全面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督查。 成立扶贫工作督查组,对各村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物资发放、扶贫资金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督查,着重发现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1月共开

展专项督查1次,发现问题4个,整改4个。 发挥村纪检监督员作用。 充分发挥全乡村纪检监督员作用,切实履行好对村扶贫工作、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低保户和特困户及优抚救济救灾对象报批,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职责,并及时将收集反馈的信息、数据向乡党委、纪委汇报。 深入挖掘线索。 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大走访”活动、领导接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情况,着力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做到“三看、三查、三听”。“三看”,即看扶贫对象识别准不准、看帮扶机制实不实、看扶贫效果好不好;“三查”,即查“两公示一公告”情况、查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查扶贫资金到户情况;“三听”,即听贫困户诉求、听群众反映、听党员干部意见建议。 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排查出来的违纪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快查严处,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到位。 三、开展警示教育和约谈教育 充分利用“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干部例会等

推行五项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行五项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在全县推行监督执纪五项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程序化、常态化。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责任、选用干部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表率保障责任情况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个方面12项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8项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7个方面11项内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岗位职责,推进以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监督执纪巡查制度。整合县纪委及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成立监督执纪巡查组,以巡查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巡查工作。巡查组组长从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及县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中确定,建立巡查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地对各单位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查办违纪案件、履行“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一案三查”制度。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方式: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审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考核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综合考核、量化赋分、排名公示。考核结果靠后的,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给予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说明。 通过五项制度的实施,各单位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职责得到加强和改进,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改善。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投入2022.5万元,计划修建道路66条,77.75公里,重点用于贫困村和非贫村村6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其中升级硬化道路63条,新建砂石路3条。目前,18条19.22公里道路建设已完工。 二是产业扶贫开发。2016年计划产业扶贫资金360万元,目前己完成365.87万元,占计划投入资金的101.6%。其中贫困村产业投入314.2387万元,种植苗木25.7万多株,面上贫困户产业投入51.6313万元,为我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提供了强大助力。 三是“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建设。2016年我县安排5个贫困村屯绿化建设,60万元资金。每个自然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现已全部完工。 四是“雨露计划”。2016年度安排“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资金90.5万元,按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二、资金监管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一系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

县扶贫办制定《兴安县扶贫办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起严格的审计、监察制度,杜绝任何挤占、挪用、转移、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经我办自查,2016年我办开展的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清远连州市西岸镇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为25户不符合享受国家搬迁安置补助条件的农户提供虚假资料,导致50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郑瑞丰违规批准购置农业机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为确保广东省委提出的“在2018年前推动全省17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上半年,广东省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0条,立案查处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都特别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中央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2017年“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

xxx“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xxx纪委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安排部署,突出抓好个人查摆、支部对标、外部引智、班子研讨,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位,确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取得实效。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个人查摆,画准“自画像”。及时召开全乡“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关于在全乡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标细化3个主题13项主要内容64个具体问题,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查摆自己,敢于揭短亮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见人见事见思想,画准“自画像”。 二、抓支部对标,找准“病根子”。以支部为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协助乡党委管党治党不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和自身建设薄弱三个专题,组织好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做到自查自纠,立足促进工作开展,强化立破并举,切实找准“病根子”。 三、抓外部引智,用好“探照灯”。通过多种渠道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等意见

建议,发挥内部监督委员会“规范、纠偏、处置”功能,引进“探照灯”对准自己,聚焦“病灶”过好“安检”,确保问题查摆见底、查摆精准。 四、抓班子研讨,开出“药方子”。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敢于“刀刃向内”;通过召开乡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对标党章党纪党规全面查摆,围绕专题研讨,每名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标反思、带头查摆不足,在思想政治上先一步警醒警觉,补足能力“短板”,开出良药良方,切实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五、积极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三严三实”的作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集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确保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方面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相关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哈。希望本文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结: 市纪委: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现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通过政策引导,助推脱贫;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资金;真抓实干,助推包扶村脱贫致富等工作举措,并结合涉农各项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胆探索,先后制定出台了三项重要举措,精心策划财政支持精准脱贫“组合拳”,积极寻求脱贫解困突破口,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把加强扶贫领域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到位的关键保障措施,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财政扶贫、专项扶贫,也有社会扶贫,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都十分关心,老百姓高度关注,迫切要求财政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方能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财政监督作用,为扶贫工作添智添力,助推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实行“一案三查”,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部门主动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

心得体会文章: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心得体会文章: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就是要把党内监督专责担起来、履行好。 一、织密监督网络,在“全面”上下功夫 一要建立同级监督有效机制。正确处理好纪检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既坚持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又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遵守党规党纪、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方面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二要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在认真总结“审计先行、巡察跟进”、“轮次展开、压茬推进”、“一巡察三报告”、“五帐式管理”等九届市委巡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政治方向、问题导向、价值取向,按照“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将巡察范围覆盖所有市直单位、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市属高校,推动市、县二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要实现派驻全覆盖目标。通过整合派驻力量、优化派驻形式、突出监督重点、严格考核奖惩等举措,推动派驻全覆盖工作,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二、坚持挺纪在前,在“从严”上下功夫

一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对发现的违纪问题,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去警戒。 二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自我监督,以先进人物为镜、以典型案例为鉴,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时刻以党章党规党纪标准要求自己。强化日常管理,通过监督建议、谈话函询、约谈提醒、通报报告等多种形式,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三要依规依纪强化执纪问责。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依纪依规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领域,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典型问题,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快查严处,力求让广大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求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在“自身硬”上下功夫 一要落实好“两个为主”。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保证上级纪

2017上半年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

2017上半年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 2017上半年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一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促进作风转变,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认真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现通报如下: 1、2月27日晚,吴集镇农技站副站长顾正亚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吴集镇纪委给予顾正亚书面检查问责; 2、吴城镇农技站副站长李永卫、农保所工作人员苏海娟、农经站工作人员徐珊珊分别于3月19日、25日、27日上班迟到,吴城镇纪委给予李永卫、苏海娟、徐珊珊诫勉谈话问责; 3、3月26日晚,丁集镇企业服务站工作人员印胜利值班期间擅自离岗,丁集镇纪委给予印胜利书面检查问责; 4、3月26日晚,吴集镇财政所会计程桃未值班,吴集镇纪委给予程桃书面检查问责; 5、赵集镇红星村20XX年度政策外生育3孩,红星村委会主任张怀东工作不力,对此负有责任,赵集镇纪委给予张怀东书面检查问责; 6、王营镇星光村党总支书记杨贵群4月8日中午饮酒,王营镇纪委给予杨贵群停职检查问责; 7、吴城镇计生站站长洪长剑、副站长马艳4月8日上班迟到,吴城镇纪委给予洪长剑、马艳诫勉谈话问责; 8、4月21日下午,凌桥乡政府工作人员黄沛山、水产

站站长秦树华未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凌桥乡党委给予黄沛山、秦树华诫勉谈话问责; 9、五里镇双农村、镇北村20XX年度政策外生育严重,五里镇计生站站长顾连权、双农村党总支书记唐维礼、镇北村党总支副书记金宗祥、计生主任任国美工作不力,对此负有责任,五里镇党委给予顾连权、唐维礼诫勉谈话问责,给予金宗祥、任国美免职问责; 10、刘老庄城管队负责人杜正兵、刘皮村党总支书记刘亚洲防违治违工作不力,对刘皮村倪某某、倪某某两户违建负有责任,刘老庄乡纪委给予杜正兵、刘亚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问责; 11、刘老庄乡南营村20XX年度政策外生育严重,南营村党总支书记金海中工作不力,对此负有责任,刘老庄纪委给予金海中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问责; 12、新渡乡新桥村、沙荡村、三杨村20XX年度政策外生育严重,新桥村党总支书记周钦功、计生副主任王恒林、沙荡村党总支书记潘飞、计生副主任沙立洲、三杨村党总支书记薛继光、计生副主任朱士高工作不力,对此负有责任,新渡乡纪委给予周钦功、薛继光诫勉谈话问责,给予潘飞、沙立洲书面检查问责,给予王恒林停职检查问责,给予朱士高免职问责; 13、徐溜镇淮北村副主任冯家余因环境整治工作不力、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此,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提出要以“监督责任聚焦年”为路径,坚 守主责,持续加压。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 焦中心任务,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履行职责。 更新监督执纪理念坚决挺纪在前 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指出,要从查办大案要案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变,切实从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根本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挺纪在前。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检查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转变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转变。 随着《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正式实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进一步转变观念,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五类标准 科学处置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用纪律之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用党章党规

党纪唤醒审查对象,处处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工作要求。唯有此,才能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才能达到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实践“四种形态”落实从严治党 如果说,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行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从严治党的理念创新,那么“四种形态”的提出和运用,则为落实从严治党提供了有效路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履行严管严察责任,保持对违纪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在全市受到党政纪处分的1104名党员干部中,轻处分772人,占69.9%,重处分259人,占23.5%,移送司法机关40人,占3.6%,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使得大多数违纪党员止于纪律“底线”,不越法律“红线”,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面对落实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腐败的目标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浙江在线6月20日讯现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

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带领各级纪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为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愈加凸显。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强化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集中轮训,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创新教育方式,编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回复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推动全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加大执纪力度,对少数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改进干部选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要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的新思想,借鉴“四种形态”的思想方法抓干部队伍建设,转换手法,精准施策,打好干部选用“组合拳”。 绳之以矩,正纪律管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以纪律管干部、带队伍。要举起旗子明纪律,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结合干部队伍作风等实际情况,制定规则守则,明确具体要求,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要整体推进抓传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尽快传导到底,让纪律规矩像水一样渗透,与干部工作互相融合,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束之以严,用严督管干部。正纪律是前提,守纪律是结果,督导

则是必经的过程。落实“四种形态”,加强队伍建设,要全程从严抓好监督。要关口前移抓督导,严字当头,加强日常监督,严防精神松懈、要求松绑、监督松劲;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问题导向,通过“督”来发现问题、总结剖析,通过“导”来解决问题、挽救干部。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督导就跟进到哪里,在守纪律讲规矩中提振“精气神”。 用之以能,凭实绩用干部。“四种形态”的观点,对用干部有着深刻启发。对照“四种形态”要求,基层干部使用要更加突出“能”字,坚持凭实绩说话,既要工作业绩过硬,更要廉洁自律过硬,以干事创业实绩来选用干部。要增强干部选用科学性,打破不是“可用”就是“不可用”的简单区分,对敢于担当的干部、锲而不舍的干部、埋头苦干的干部,都要分类选拔、大胆任用。要注重以纪律保护干事,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担敢冲,让干部在不违规不越界的前提下,大胆去闯、放心去干,打造恪守规矩、朝气蓬勃的队伍新风貌。 察之以精,按岗位配干部。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要建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机制,这其中,关键就是察干部、配干部。察干部要精准,全面掌握思想、作风、能力、廉洁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岗位履职情况。配干部要合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平庸”

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根河林业局纪委书记张朝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从严治党最强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主动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上级要求,全面履行主业主责。要把看齐意识体现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上,牢牢把握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一、着眼根本目的,抓住关键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惩是措施,治是根本。一要坚持早治。在苗头性问题变严重之前敢于担当、早治早防,积极作为,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教育提醒,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相关责任,使问责成为制度、成为常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二要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作用覆盖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及时得以改正和校准。同时,各级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通过强化教育,唤醒党员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系统分类治理,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区分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处置方式,对那些能够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事后积极整改的,能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可以给予轻处分和适当组织处理的,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规避、对抗组织审查的,要严肃查处。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倒逼责任落实党的十八以来,我们党直面问题,正风肃纪,高压反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党规党纪的权威性,要靠教育提醒,更要靠严肃执纪来体现。只有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才能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要坚持关口前移,善于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红脸出汗。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群体,不因小事而放过。要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主动关注信访、司法机关和网络、媒体等信息,聚焦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要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和评估,严格进行分类处置,加大初核力度,迅速直查快办。要紧盯“六大纪律”,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予以当头棒喝,

市纪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

市纪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市纪委扎实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扩宽信访渠道,强化线索收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公开举报电话、邮箱,要求各乡镇在各村委会门口或群众聚居处放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信箱,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结合纪检干部“送纪入户”、精准扶贫、下乡接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内容,提高专项斗争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思想认识不高。部分乡镇、部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存在思想上模糊、作风上应付、行动上迟缓等问题,工作布置不深入,简单开个会应付了事。线索来源不广。部分乡镇、部门存在畏

难情绪,工作怕得罪人,工作责任不清,底数不明,线索摸排不力、挖掘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惩治重点。为增强工作针对性,突出惩治重点,托清人员底子,对近年来已办结、正在办理或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重点筛选反映乡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问题线索共计11件,经初步核实以上未查实有涉黑涉恶性质案件。同时要求建立市乡两级《扫黑除恶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办理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扩宽信访渠道,强化线索收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公开举报电话、邮箱,要求各乡镇在各村委会门口或群众聚居处放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信箱,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结合纪检干部“送纪入户”、精准扶贫、下乡接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内容,提高专项斗争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思想认识不高。部分乡镇、部门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存在思想上模糊、作风上应付、行动上迟缓等问题,工作布置不深入,简单开个会应付了事。线索来源不广。部分乡镇、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怕得罪人,工作责任不清,底数不明,线索摸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表时间:2019-05-27T16:24:04.117Z 来源:《建筑模拟》2019年第12期作者:付敏 [导读]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 付敏 田湾核电项目部江苏省连云港市 222044 摘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国企基层党组织应当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转变观念,坚持挺纪在前,紧盯苗头问题、紧盯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案件审理,积极践行这一新理念新经验。 关键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控体系 基层党组织积极搭建“金字塔”防控体系,筑牢“三道防线”,紧抓“五项要领”,持续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使抓早抓小成为常态,不断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和关键环节的管控,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防不廉行为发生。 一、一道防线:抓基础建设 1.强化组织明责任 (1)持续完善制度——立规矩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制度。梳理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逐级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三个坚持:1.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2.坚持责任分解,明确两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在全体员工中组织《岗位廉洁承诺》,明确党风廉政责任不单单是纪检工作人员的事,关系到每一位员工。3.坚持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有违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评先表彰、提拔任用、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 三是巩固、修订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继续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执行整治“为政不为”管理办法。把握运用 “四种形态”,抓好第一种形态,建立有针对性、分层级的定期不定期的廉政谈话制度。 2.完善制度立规矩 (2)关注关键环节——强监管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和事业部相关要求,持续强化项目部制度建设,立好规矩,扎好笼子。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项目部将建立两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三个坚持:1.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2.坚持责任分解,明确两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在全体员工中组织《岗位廉洁承诺》,明确党风廉政责任不单单是纪检工作人员的事,关系到每一位员工。3.坚持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有违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评先表彰、提拔任用、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 三是巩固、修订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继续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执行整治“为政不为”管理办法;及时升版“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并对“三重一大”事项做职责划分与宣贯。 3.人才培养强履职 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纪检人员的使用、培养和交流,逐步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内容和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充分创造纪检工作良好开展的有利环境,确保纪检人员监督权力的有效实行。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项目部纪检监察人员自身管理,坚定信念,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二道防线:抓关键抓教育 能管得住“关键少数”,也管得了最大多数,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才叫全面从严。 “两学一做”针对“常态化、大多数”,强调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项目部抓学习抓组织生活,坚持抓好“关键少数”与抓实基层支部相结合,落实“四个带头”和“一个鲜明导向”,即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项目部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为“不能腐、不想腐”夯实基础。 1.重要环节抓关键 对重要岗位、高等级风险实行动态监管,根据岗位调整、职权变动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收集调整各岗位的廉洁风险信息,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补充和调整新的风险内容,确保做到防控“无空挡”“无缝隙”,织密党风廉政防控机制建设第二道防线。 2.全员管理强教育 坚持学做结合、以知促行。结合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周业务学习,通过上党课、观看警示视频和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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