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完善

目 录

第1章 序 言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研究现状 (1)

1.3研究思路 (2)

1.4研究方法 (3)

1.5创新点及不足 (3)

第2章 连带责任制度的基本理论 (4)

2.1连带责任的界定 (4)

2.2连带责任的特征 (5)

2.2.1连带责任主体多数性 (5)

2.2.2责任人之间具有关联性 (5)

2.2.3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具有强制性 (6)

2.3连带责任与其他相似概念的比较 (7)

2.3.1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分 (7)

2.3.2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区分 (8)

2.4连带责任的基础 (9)

第3章 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现状 (11)

3.1主体关联的连带责任 (11)

3.1.1基于夫妻关系产生的连带责任 (11)

3.1.2监护关系产生的连带责任 (12)

3.1.3基于合伙产生的连带责任 (12)

3.1.4基于代理关系产生的连带责任 (13)

3.1.5《公司法》、《票据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 (14)

3.2主观关联的连带责任 (15)

3.2.1违反合同产生的连带责任 (15)

3.2.2基于保证产生的连带责任 (16)

3.2.3共同侵权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 (16)

3.3基于政策或价值考量的连带责任 (17)

3.3.1共同危险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 (17)

3.3.2保证中推定产生的连带责任 (18)

第4章 国外连带责任制度比较考察 (19)

4.1大陆法系的连带责任制度 (19)

4.1.1法国法的连带责任制度 (19)

4.1.2德国法的连带责任制度 (21)

4.2英美法系的连带责任制度 (23)

4.2.1美国法中的连带责任 (23)

4.2.2英国法的连带责任制度 (24)

4.3经验借鉴 (25)

第5章 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完善 (27)

5.1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及司法不足 (27)

5.1.1适用范围不当扩大 (27)

5.1.2连带责任制度的执行程序立法上存在空白点 (29)

5.1.3连带责任的不当限制 (30)

5.1.4委托代理授权不明的连带责任不合理 (31)

5.2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完善 (32)

5.2.1加强立法,限制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32)

5.2.2执行程序的立法完善 (33)

5.2.3规范连带责任的不当限制 (34)

5.2.4委托代理授权不明代理人责任的区别分配 (34)

结 语 (36)

参考文献 (37)

致谢 (40)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41)

第1章 序 言

第1章 序 言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连带责任是民事制度中一项重要的责任制度,笔者对连带责任制度进行研究是被连带责任制度的独特魅力和特征所吸引。连带责任制度更有力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在我国被广泛应用。然而在连带责任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可以找到解决办法。

连带责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封建时期,社会身份的存在是一个人地位的象征,连带责任与社会身份相结合形成了连带责任的社会基础。封建社会没落之后,资本主义逐渐兴起,在资本主义的大背景下,个人责任成为主导,连带责任制度失去了其自身的优势,出现了衰落的趋势。直到21世纪,连带责任制度才算走出了困境,此时,法律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个人本位开始向社会本位转换,连带责任在民法领域显示出其重要性的同时,在商法领域也开始生根发芽,这为以后连带责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目前为止,连带责任在实践中已经被广泛应用,但是连带责任的相关理论研究却仍处于停滞不前的尴尬境地。连带责任的规定较为零散,形不成体系,大多学者的学术论文也都是偶尔有涉及,很少出现有专著对连带责任做系统、体系的分析。理论的滞后性和完美主义与现实中连带责任的快速发展及具体情况形成了对比。因此,对我国连带责任制度进行完善迫在眉睫。2017年3月8日,李建国副委员长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说明,并且该草案已经于2017年3月15日审议并通过,完成了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接下来计划于2018年提请审议民法典各分编,2020年通过该民法典。因此,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之际,针对我国连带责任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意见。利用民法典编纂的大好时机对连带责任制度系统梳理,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是本文研究的最大目的和意义。

1.2研究现状

连带责任制度的规定大多数是比较笼统的、分散的,并且有些论述不是特别准确。本文综合研究成果找出以下几个争论点:

首先,关于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分担问题。杨立新教授提出确定内部的份额时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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