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_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案新人教版

2017_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案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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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

[读教材·填要点]

知识点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

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就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3.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知识点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关键一点] 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2.肖像权

(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知识点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隐私权

(1)隐私,不一定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2)我国宪法关于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

[关键一点]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①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②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③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享有,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议话题·强认知]

2012年7月,某市妇产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刘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刘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诉至法院。

(1)本案中,该市妇产医院侵犯了刘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

提示:该市妇产医院已经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

该医院也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隐私,损害刘某名誉。

(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提示: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

[理脉络·成体系]

[析重点·解难点]

一、正确认识人身权

(1)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3)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也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公民人身权的主要类别及其内容

人身权

内容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法律保护公民有权决定、使用

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

的姓名,有权使用笔

名或其他别名

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

有再现、使用和排除

他人侵害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

保护

法律保护公民

隐私,保障私

人生活安宁

法律禁止公民的姓名禁止他人

干涉、盗用、假冒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

禁止用侮辱、

诽谤等方式

损害公民、法

人的名誉

禁止以书面、

口头等形式宣

扬他人隐私

[悟典题·明考向]

姓名权

[典例1] 下列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是( )

A.与他人恰巧同名B.假冒他人姓名

C.盗用他人姓名D.干涉他人改名

[解析] 与他人恰巧同名不带有主观侵权意识,更无侵权的目的,所以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故选A项。B、C、D三项则带有明显的侵权意识和目的。

[答案] A

名誉权

[典例2] 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的妇女进行身体检查。2012年4月15日,甲医院对乙饭店10名职工进行体检,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造成乙饭店职工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8月10日,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个得此病。这一案例表明了( )

A.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身体权

B.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名誉权

C.甲医院侵害了乙饭店的财产权

D.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解析] 甲医院的错误诊断并非是主观上故意造成的,侵害名誉权是指故意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因此,甲医院不构成侵权。

[答案]D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人身权中,自然人不能享有的权利是( )

A.名誉权B.名称权

C.隐私权D.肖像权

解析:自然人享有的姓名权是与法人享有的名称权相对应的,所以名称权仅属法人所有,自然人不能享有,故选B项。

答案:B

2.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

①个人信息的控制权②个人活动的自由权③私有领域的保密权④隐私的转让权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隐私转让”已不属于隐私的范畴,所以排除④,故选A项。

答案:A

3.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解析: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

答案:D

中国新闻网报道,中国首例姓名权案在赣宣判,赵C赢回自己名字。大学生赵C因名字“中西合璧”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遇到麻烦,民警要他把名字全部改为原汁原味的汉字,否则不予换发。赵C不服,一纸诉状将江西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当地法院。经审理,鹰潭市月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公安局必须允许赵C换领第二代身份证。据此回答4~5题。

4.上述案例中,赵C之所以能胜诉,是因为公民依法享有( )

A.姓名权B.财产权

C.名誉权D.生命权

解析:案例中赵C胜诉的法律依据是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应选A。

答案:A

5.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有( )

①公民权利需要法律保障②法律总是维护公民个人权益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办事④当个人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解析:②表述错误,应排除,答案为C。

答案:C

6.某记者甲在拍摄街景时偶遇几位摩登女郎路过,迅速按下快门。该照片后来被用在一少女外衣广告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用该照片制作广告

B.甲虽未经女郎同意,但拍摄照片并未丑化女郎,故不构成侵权

C.甲未经女郎同意拍摄其照片并用作广告制作,侵犯了女郎的肖像权

D.甲的行为是宣扬美,不构成侵权

解析: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C项正确,A、B、D三项错误。

答案:C

二、非选择题

7.张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法律知识对张丙的行为进行分析。

解析:本题以姓名更改为材料,考查对公民姓名权的理解。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的权利。自然人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选择父母姓氏之外的其他姓氏,对此任何人无权干涉。回答问题时首先分析姓名的特点;其次分析民法通则对姓名权的规定;最后联系材料分析,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

答案:(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张父将甲的姓氏改回,属于干涉张甲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应该负法律责任。

8.原告黄某曾系被告王某的女朋友,后黄某因王某品行不佳而与其分手。2014年1月18日下午,即原告黄某结婚当日,被告将自己打印的《黄某其人》等三种材料共70张,散发到婚礼上。材料中恶毒诬蔑的语句导致黄某当场昏倒,后黄某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被告王某在材料中所述内容完全失实。

你对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如何认识?

答案:(1)王某的行为侵犯了黄某的健康权和名誉权,因为王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了黄某的健康和名誉。

(2)王某严重损害了黄某的健康权和名誉权,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的法律责任。

(3)人身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不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选考8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专题民事权利和义务第43课时知识产权及其权利的行使训练新人教版选修5

专题2 民事权利和义务(第43课时)知识产权及其权利的行使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1.(2016年9月绍兴市适应性试卷)小华有幅Q版人物漫画发表于某刊物,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华发现自己的漫画竟然被印在某品牌的童装上在A店销售。小华与该生产厂商B交涉,B表示非自己所为。后来经过工商部门介入,发现是张某的作坊私自所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小华与张某间纠纷关系的客体是商业标记 B.张某侵犯了小华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C.小华可要求张某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D.张某对B厂构成商标侵权,A店则不侵权 解析张某未经小华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漫画,张某构成了侵权,B说法正确;其余三项均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2.下列属于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 ) ①在相近产品上使用了他人未注册的无多大名气的商标 ②商品批发市场上商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③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付费使用他人注册商标④擅自把“iPad”作为商标在自己的电脑产品上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解析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②④正确切题。①反映的不是注册商标,商标所有者不享有商标专有权,且这里的未注册商标没有多大名气,不构成侵权。③属于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不侵权。 答案 D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故A正确。 答案 A 4.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何时开始起算( ) A.公告之日 B.授权之日 C.申请之日 D.专利完成之日 解析本题考查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答案 C 5.“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林肯(美国)。这句话表明了( ) A.专利与天才的关系

民法学—人身权概述

2010年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人身权概述 第一节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但人身权与财产权相比较,又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 人身权依民事主体的存在而存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即不能出售、赠与或继承;同时,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只能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而不能任意剥夺其人身权或者限制其人身权的行使。这就决定了民事主体不能仿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行使方式实现其权利,不可能用“占有”、“使用”、“处分”或者“独占实施”等方式来行使人身权的一部或全部。 (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 人身权是以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利益为客体的,而这类客体都不是财产,都不能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其价值。 (三)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又有着密切联系 首先,人身权的确认或享有,是某种财产权发生的前提或条件。如养父母对养子女享有亲权,养子女凭借其身份权,取得对养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其次,企业法人等的名称权本身又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再次,人身权受到侵犯时,往往也会产生相应的财产损害。最后,对人身权的侵犯,即使仅造成非财产损害,依法也可能产生财产赔偿问题。 (四)人身权为绝对权 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任何他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 第二节人身权的分类 自然人的人身权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按照人身权的主体不同,可将人身权分为自然人的人身权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 法人、其他组织与自然人虽然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法人、其他组织毕竟是社会组织而不同于自然人,这就决定了法人、其他组织 的人身权与自然人的人身权有其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1.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的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等。 2.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一般来说与物质利益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尤其是企业法人,其人身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其本身就是一笔难以计量的财富。企业法人、合伙的某些人身权如名称权,既是人身权又是财产权。 3.由于法人、其他组织的某些人身权又是财产权,因而法人、其他组织的某些人身权可以依法转让。如《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企业法人、个人合伙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 4.正因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具有上述特点,决定了对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的侵害,往往只会给法人、其他组织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尽管有时也可能造成非财产损害,但这种非财产损害也仅指除精神损害以外的非财产损害。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 不可能产生精神损害。 根据人身权的客体不同,可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四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教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

第四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读教材·填要点] 知识点一著作权——创作者的保护神 (1)著作权的含义: 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 [关键一点]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2)著作权的种类: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3)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 知识点二专利权——发明家的竞争利器 1.专利权的含义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2.专利权的分类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前两种专利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则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工业产品的美观效果。 3.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关键一点] 专利申请坚持书面原则和优先权原则,即申请人申请专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整理材料,优先权原则指同样专利以先申请者为准。 知识点三商标权——经营者的点金术 (1)商标、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采用适当的文字或者图形标记,来标明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并以此与他人的产品或者服务相区别。这样的标记就是商标。 如果经营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且获得注册,该标记就成为注册商标。 权利人可以在相应的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记。 (2)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word综合检测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选择题 1.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是() A.王老师以关心学生为由私拆学生信件 B.某单位人事部部长私自将单位职工的电话号码传送给某推销员 C.张某经常盗用同事李某的密码登录李某的电子邮箱 D.王某为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将单位领导的个人信息透露给办案人员【解析】D项是法律许可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 【答案】D 2.某记者甲在拍摄街景时偶遇一摩登女郎路过,迅速按下快门,该照片后来被用在某少女外衣广告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用该照片制作广告 B.甲虽未经该女郎同意,但拍摄照片并未丑化女郎,故不构成侵权 C.甲未经该女郎同意拍摄并用作广告制作,侵犯了该女郎的肖像权 D.甲的行为是宣扬美,不构成侵权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答案】C 3.甲在某服装店加工西装一套,去取时,因所带的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该服装店行使的权利属于() A.留置权 C.质权B.抵押权

D.典权 【解析】该服装店因甲没有履约而成为债权人,作为债权人,服装店有权扣留该财产,这是债权人的留置权。所以选A项。 【答案】A 4.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 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以下对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A.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的所有权已交付而发生转移 B.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C.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是被雷电击死的,属于天灾D.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解析】牛属于动产,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甲将牛交给了乙,牛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乙就取得了牛的所有权,未付款并不能改变牛的所有权转移的事实。尽管牛是被雷电击死的,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乙仍然要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 【答案】A 5.某画家将其创作的一幅油画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出版社,该出版社取得()A.油画的所有权和著作权 B.油画的著作财产权 C.油画的著作人身权 D.油画的所有权和展览权

王利明《民法》第6版课后习题(人身权概述)【圣才出品】

王利明《民法》第6版课后习题 第三十二章人身权概述 1.简述人身权的概念及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答:(1)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设定、取得、变更或者放弃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特别是民事主体取得财产权的前提。 (2)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①非财产性 人身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和特定的身份为客体,不具有财产性,属于非财产性权利。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联系包括: a.人身权是某些财产权取得的前提; b.人身权可通过其客体的商业化使用转化为财产权; c.人身权受到损害时存在财产性补偿。 ②不可转让性 a.人身权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决定了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 b.存在例外,即某些人身权脱离民事主体本身仍具有法律意义或者经济价值。 c.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决定其行使方式的局限性。 ③不可放弃性 a.禁止免除对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责任,是各国立法和实务的一致立场。

b.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免除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体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的保护。 ④法定性 人身权的取得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无须民事主体之间的特别约定。 ⑤绝对性和支配性 人身权属于绝对权,即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人主张人身权,并排斥任何人的非法干涉。 民事主体可以基于人身权直接支配其人格利益或者身份,而无须对方当事人为特定的行为,由此决定了人身权属于支配权。 2.试述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答: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生物物种角度而言,人身权制度保护和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否则,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或者损害健康等,人类作为生物物种之一,难以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2)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各项具体人身权是人所共享的基本人权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如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有赖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拥有并得到严格的保护。 (3)保护人格尊严的需要。《宪法》第38条宣称“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因而需要建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特别是建立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制度,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 (4)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人与人之间彼此区分和彼此尊重是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前提,而彼此区分有赖于姓名和名称,尊重的内容即为个人享有的自由、名誉、隐私、肖像等基本人格利益。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稳定关涉

【拔高教育】2017_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学案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判一判(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2)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 (3)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 提示(1)×(2)×(3)×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决定因素: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2)要求 ①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 ②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③增强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 (3)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想一想如何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 提示增强权利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义务意识,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说一说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超越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还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示不能。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4.简要回顾

公民人身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一、公民人身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二、诽谤罪量刑罪与非罪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

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有哪些 (一)侵害身体自由权 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四种: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

积极维护人身权教案

2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选择题 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A.人身权B.生命健康权 C.肖像权D.隐私权 2.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原名周树人,为了躲避国民党政府的书报查禁,他在发表文章时变换使用不同的笔名。 据考证,他的笔名多达128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 B.公民可以改变自己的姓名 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 3.陈星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 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蓝星香皂厂做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蓝星香皂厂 B.张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蓝星香皂厂 4.陈诗喜好文学,不仅是学校“小草”文学社的骨干,且经常有佳

作见诸报刊。投稿时陈诗常以“郑义”署名。陈诗以“郑义”做笔名行使了公民的() A.肖像权B.名誉权 C.荣誉权D.姓名权 5.小虎和王军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因一件小事两人产生了隔阂。这之后,王军便到处向别人述说小虎的隐私,最终引起了小虎的极度不满。上述事实中,王军侵害了小虎的() A.名誉权B.隐私权 C.姓名权D.肖像权 6.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这说明,一个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是() A.姓名权B.肖像权 C.隐私权D.生命健康权 7.关于肖像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B.法律禁止一切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 C.即使经过公民同意也不能用其肖像做广告 D.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不享有复制权 8.2012年5月,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乙饭店的10名女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使乙饭店职工负担很大的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同年8月,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人得此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明确目标、把握高频考点 二、构建知识框架 三、知识默写、关注记忆细节 考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一、构成要素 1. 要具有相应的 能力,包括 、 、 。 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包括: 、 ;可以进行与其 、 相 的民事活动;可以进行接受 、 、 等纯获利的民事活动,其它由其代理人代理或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 和 ,通常二者之间是 和 ,互有 关系 1.2.承担方式:(略)(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 适用)

三.民法对诉讼维权时效的规定为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再民事主体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注意:对于相同两个主体的民事责任和责任同时出现在司法实践中只能。 考点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人身权包括:和权(在家庭婚姻中) 2.人身权(一般):权、权、权、权、权 (1)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条件。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责任(略) (2)民法总则规定,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和依照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笔名和其他名同样受法律保护。(成年、未成年、依法修改) (3)民法总则规定,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和排除的权利。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4)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人和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5)为了保障人们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取得并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或他人个人信息。任何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只要不涉及利益(前提),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上侵权,权利人有要求侵害、恢复、消除、,并可以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已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 考点三依法行使财产权——狭义 一、所有权——权利人可以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并享有其利益。 1.动产一般按照(动产转移给对方占有)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对于价值较大的动产也以取得所有权,但如果遇到取得并登记,则取得所有权 2.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则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注意:善意取得即岀于、价格、应该登记已、不需登记的已经。 物、物、物、物、的饲养动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二、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为目的的物权。 农民的:权、权(村所有、由政府审核、政府批准)都农民的重要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三、担保物权 1、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或)的,不动产抵押签订合同并且登记,方有对抗效力。 2.质权则将其产移交债权人(不是有) 3.留置权,债权人有权其已经合法的债务人的产。 担保优先受偿是指可以将其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或不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余款项要归债务人,不对对方担保物享有权。

人身权 案例

人身权 案例 原告黄某曾系被告的女朋友,后因被告品行不佳而与其分手。1993年1月18日下午,即原告新婚后的第8天,被告将自己起草并打印的“黄某其人”等三种材料共69页,散发、张贴于包括原告丈夫李某单位在内的市区十个单位的附近。 材料中的“黄某自幼在其养父的奸淫蹂躏之下畸形成长,人格异常”等词语,给原告精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并导致其流产。 原告于是诉至法院,要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经法院查明,被告在材料中所述的内容完全失实。 问: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被告因原告与其不现保持恋爱关系,与他人结婚而怀恨在心,便采取诽谤的方式损害原告的名誉,严重的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被告应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这是一个侵犯民事主体人身权的典型案例。应当引起我们对人身权的重视和关心。 [案情]2009年8月,在新疆奎屯市一中担任教师的张银捡到了同在该校担任教师的王亮的身份证。张银没有将身份证归还给王亮,而是在未经王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王亮的身份证,伪造了王亮的收入证明,到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之后,张利用该卡恶意透支消费上千元,致使王的姓名被纳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王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后,经调查是张所为。因此,王亮把张银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问题] 1、请问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利? 其行为属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民事侵权行为,同时,上述行为还导致原告的姓名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信用记录,侵犯了他人的信用权 帮人燃鞭炮伤人,被帮者是否应予赔偿?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被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被告王大山、王小山系亲兄弟。2008年10月,王小山之子结婚,王大山义务帮工去女方娘家迎亲。原告马某在新娘家附近经营一猪肉摊位。当娶亲的一行人员到达新娘家门口时,王大山在门口燃放起鞭炮,因为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飞溅出的爆竹将马某的右眼炸伤。 马某受伤后即被新娘的家人送往唐河县王集乡卫生院诊疗,后因伤势严重,当日即转到南阳市眼科医院等地住院治疗。经诊断,原告右眼外伤、右眼虹膜根部离断。经鉴定,马某右眼损伤程度为7级伤残。 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本案中,在王小山为其子办理婚事时,王大山无偿提供帮工,在燃放爆竹时,因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未能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致使飞溅出的爆竹将原告的右眼炸伤。 [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被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对原告所造成的伤害,应由被告王小山承担赔偿责任 ⑥生命权; [案情]2005年10月4日下午,14岁女孩小容(化名)在726路公交车上与一位女售票员发生肢体冲突,当场晕倒。5日早晨,小容在二炮总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小容的父亲晏先生是清华大学退休教授,今年74岁。其母亲是清华附中的教师,今年58

(浙江选考)高考政治强化复习讲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第四十二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及人身权讲义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二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及人身权【分析考情扫描考向】

考点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它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两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考点二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实现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2.承担民事责任 (1)民事义务: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法律责任: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选一选:甲在某饭店吃饭,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吵架,继而动手打斗。乙用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甲头部被砸伤。本案中乙应该对甲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①赔偿损失②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恢复原状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本案中乙砸伤了甲,应该赔偿损失,包括医药费等,同时还应赔礼道歉,①③符合题意;②一般适用于侵犯人格,不符合题意;④一般适用于侵犯财产权,不符合题意。 答案 C 考点三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四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首要的人格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考点五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考向一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例1】(2018·04新高考,40.2)11月9日,小李看中一网店3 000元的A款手机,要求

浙江省2020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十五民事权利和义务及法律救济强化训练(含解析)

专题十五民事权利和义务及法律救济 一、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某中学九年级学生刘胜、李明等四人同住一宿舍,刘胜等三人见李明不在宿舍,就偷偷地传阅李明的日记,还在教室里面宣传和起哄,以致班里许多同学经常挖苦、讽刺李明,造成很坏的影响。刘胜等三人的行为是( ) A.侵犯李明姓名权的行为 B.侵犯李明隐私权的行为 C.侵犯李明受教育权的行为 D.侵犯李明肖像权的行为 解析:选B。A、C、D与题意不符,应排除。 2.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的妇女进行身体检查。甲医院对乙饭店10名职工进行体检,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造成乙饭店职工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后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人得此疾病。这一案例表明了( ) A.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身体权 B.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名誉权 C.甲医院侵害了乙饭店的财产权 D.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解析:选D。甲医院的错误诊断并非是主观上故意造成的,侵害名誉权是指故意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因此,甲医院不构成侵权。D项说法正确。 3.乙在甲处存放一台电视机多年,甲以为乙不要了,于是将电视机拿到旧货市场上去卖,丙以适中价格购得,正巧乙到丙家做客发现电视机,便向丙讨还,丙不给。那么该电视机应( ) A.还给乙,由甲退款给丙 B.还给乙,由乙退款给丙 C.还给甲,由甲退款给丙 D.归丙取得,乙向甲要求赔偿 解析:选D。电视机属动产,一般应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其所有权,丙从甲处购得电视机,没必要了解其对电视机是否有所有权,所以在正常交付情况下,应视甲拥有所有权,丙交款即视其拥有该电视机所有权,乙应向甲要求赔偿。根据题意选D项。 4.李某从某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爱多”牌音响,电器公司门前广告牌标明家用电器免费送货上门。公司指派的人力三轮车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雨,家电被淋湿,此损失应由( ) A.电器公司承担 B.李某承担 C.电器公司和李某共同承担

维护人身权

维护人身权 一.教学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 二.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教学难点: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三.教学过程 ●○课前准备 教师:①准备歌曲、录音资料等,制作成课件。②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行使生命健康权、尊重他 人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并整理归类。③认真学习与生命健康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对正当防卫、紧 急避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伤害的规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暴力侵权的法律后果等。学生:寻找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行使生命健康权(正确或不正确的),对待他人生命健康权(尊重或 侵害)的典型案例,查找并学习相关的法律。回忆自己曾受到的关爱体验,和同学交流自己当时的感受。●○教学设计 1.歌曲导入 活动内容:课间听、唱《健康歌》,并做做运动,放松放松心情。

设计意图:随着音乐做运用,调动学生情绪的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起学习的兴奋点,不仅 让学生体味了生命健康的快乐,而且也让他们初步感受到锻炼身体也是一种行使生命健康权利的方式。 教师行为:课前播放《健康歌》MTV,鼓励学生一起唱。如空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带领学生适 当地跟着音乐做运动。导课:生命健康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 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又神圣的权利。 2.情景故事一:激思解疑 活动内容:展示《小楠的故事》情景一及小楠的矛盾心理A.B.C(附录),并引导讨论:①你如 何看待小楠的这些想法?②有人认为“自杀”是个人的事情,个人的权利,你认同吗?为什么? 设计意图:联系生活,设置情景,使学生融入其中,进入角色,设身处地地加以体会和感受,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加以理解,激起内心的矛盾与冲突;通过讨论,启开学生的思维,帮助他们在矛盾与冲突中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法,学会理智地分析问题,走出思想误区,让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学会对自己生命和健康的珍爱与负责。

积极维护人身权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生命健康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2、能力目标 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解析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件和纠纷,能够用法律知识解决身边的一些简单争议。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人身权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二、教学重、难点 侵害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相结合的方法,讨论法等。 四、课时安排:2课时 五、教学过程 专题二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 1、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专题二第一框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大家了解了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一些基本理论常识,我们知道了民法是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知道了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违反了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大家回想一下,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是什么? 答案: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管怎样,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就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内容。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专题二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 2、新课讲授 PPT积极维护人身权 人身权亦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可分为两大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配偶权。(其主体只有自然人) 亲权即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亲属权是因血缘、收养等特定关系产生的,配偶权是因婚姻关系产生的。 下面我们来做个小游戏:按照你认为的重要程度为以下九项排序,只写序号就可以了。PPT(按照你认为的重要程度排序) A 名誉 B 友情 C 美貌 D 地位 E 生命健康 F 亲情 G 金钱 H 能力 I 成绩 师:这个排序结果是有个得数的,你想知道自己最后得了多少分吗?

2021-2022年高中政治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3依法行使财产权讲义新人教版

2021-2022年高中政治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3依法行使财产权讲义新人 教版 ②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③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所有权 ①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②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③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④共有关系: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想一想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一样吗? 提示不一样。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的含义: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2)用益物权的分类: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选一选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①国有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土地承包经营权④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示②③④ 3.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的含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的分类: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说一说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提示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 4.简要回顾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练习题

训练2 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选择题 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 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人身权 B.生命健康权 C.肖像权D。隐私权 2.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原名周树人,为了躲避国民党政府的书报查禁, 他在发表文章时变换使用不同的笔名。据考证,他的笔名多达128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 B.公民可以改变自己的姓名 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 3。陈星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蓝星香皂厂做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蓝星香皂厂 B。张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蓝星香皂厂 4。陈诗喜好文学,不仅是学校“小草”文学社的骨干,且经常有佳作见诸报刊。投稿时陈诗常以“郑义”署名。陈诗以“郑义"做笔名行使了公民的( ) A.肖像权B。名誉权 C。荣誉权D。姓名权 5。小虎和王军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因一件小事两人产生了隔阂。这之后,王军便到处向别人述说小虎的隐私,最终引起了小虎的极度不满。上述事实中,王军侵害了小虎的( ) A.名誉权B。隐私权

C.姓名权 D.肖像权 6.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这说明,一 个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是() A。姓名权B。肖像权 C.隐私权D。生命健康权 7.关于肖像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B。法律禁止一切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 C。即使经过公民同意也不能用其肖像做广告 D。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不享有复制权 8.2012年5月,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乙饭店的10名女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其 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使乙饭店职工负担很大的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同年8月,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人得此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的身体权 B。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的名誉权 C.甲医院侵害了乙饭店的财产权 D。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二、非选择题 9.中新网报道:公安部2011年11月13日,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特大杀人犯罪嫌疑人王玉 忠。通缉令显示,王玉忠系云南省文山州麻粟坡县八布乡荒田村人。2010年12月以来,王玉忠伙同杨明正、杨廷志、侯正明等人涉嫌在中越边境地区实施杀人案件5起,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现该犯罪嫌疑人在逃,并可能随身携带手榴弹.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阅读上述材料,请你探究: (1)公安部将杀人犯罪嫌疑人王玉忠的照片在网上发布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2)我国法律在保护公民肖像权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3)哪些行为是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两到三种即可)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1. 2013年6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担保,甲公司便以一套设备(价值180万元)为该贷款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现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与甲公司发生纠纷。 请回答:银行对甲公司的设备享有的权益叫什么权?银行可如何追回欠款? 答案(1)担保物权。 (2)银行可以对抵押的设备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小红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顶上,致使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小明家要求小红家将树枝割去,但小红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应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答案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小红家应割去树枝,如小明家确有损失,还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3.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针对“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强调的是“管理”,而《国有土地上房层征收与补偿条例》体现了由单向的管理到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对公民民事权利中物权的尊重和保护。请说明物权具体分为哪几种类型? (2)针对“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民事活动主体应如何行使权利? 解析依据依法行使财产权的知识,准确理解好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涵。结合“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调动民事活动主体应遵循的原则分析说明如何行使权利。 答案(1)物权分为三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民事活动主体应该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主体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二十一 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点一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试题

专题二十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纲要求 考点考试内容与要求高频考点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①民事法律关 系的构成要素(a);②实现民事权利和 承担民事责任(c);③民法对诉讼时效 的规定(a) 2.积极维护人身权:①生命健康权(b); 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 素 2.承担民事责任 3.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依法行使财产权,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依法行使财产权:①所有权(c);② 用益物权(b);③担保物权(a) 2.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权(c) 1.所有权 2.著作权、专利权考点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 问题导思知识梳理 1.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②内容 2.民事权利的实现取决于哪些因素?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③实际行动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④停止侵害,排除妨害,⑤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⑥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⑦赔礼道歉等。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⑧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什么是生命健康权?侵犯生命健康权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1)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⑨最基础的权利。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⑩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2021版浙江新高考选考政治一轮复习课后达标检测:选修5 1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课后达标检测[学生用书P267(独立成册)] 一、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买卖关系 B.师生关系 C.借贷关系D.共有关系 解析:选B。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师生关系既不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也不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故选B;其他选项都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2.下列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是( ) A.与他人恰巧同名B.败坏他人名誉 C.盗用他人姓名D.干涉他人改名 解析:选A。与他人恰巧同名不带有主观侵权意识,更无侵权的目的,所以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故选A项。B、C、D三项则带有明显的侵权意识和目的。 3.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的妇女进行身体检查。甲医院对乙饭店10名职工进行体检,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造成乙饭店职工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后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个得此病。这一案例表明了( ) A.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身体权 B.甲医院侵害了女职工名誉权 C.甲医院侵害了乙饭店的财产权 D.甲医院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解析:选D。甲医院的错误诊断并非是主观上故意造成的,侵害名誉权是指故意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因此,甲医院不构成侵权。D项说法正确。 4.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留念。后来摄影师刘某将陈华的底片卖给个体户张某作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 A.摄影师刘某 B.兰星香皂厂 C.个体户张某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解析:选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 5.甲拾得母马一匹,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马进行喂养,其间该马产下马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马和马驹应当归还给失主,甲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喂养母马所支付的费用 B.母马应当归还失主,而甲有权取得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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