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细则

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细则
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细则

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责任主体

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办公室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主任分管机要保密工作。参与涉密文件(资料)的草拟、审改、签收、流转、打印等各个运转环节的人员以及流转、传阅涉密文件(资料)以及从事法律合同管理的人员均是保密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二条保密事项

(一)上级来文中标注有密级或明确有传阅范围的文件(资料)。

(二)承收的各类文电资料,虽未标明密级,但确有涉密内容的,应按相应密级处理。

(三)公司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不宜公开的工作部署等问题。

(四)不适宜广泛周知、易于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决议及文件(资料)。

(五)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尚未核实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事件。.

(六)涉及公司重大法律文件、有关合同等不适宜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环节管理

(一)涉密文件(资料)拟定。

1、办公室机要文书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公司所有涉密文件(资料)的拟定必须在纳入涉密管理的计算机上操作,工作人员在拟定过程中不得与无关人员探讨,严格控制知晓范围。

2、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加密保存,严防失密、泄密。(二)涉密文件(资料)流转。

1、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保密文件(资料)的签收、流转。涉密文件(资料)不得在互联网、局域网和采取传真方式进行流转,实行专卷传送。

2、涉密信函在签批流转的各个环节必须密封转送,不得拆封。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4、对涉密件必须做到立收立签、立签立转、立阅立退,避免涉密件长期滞留在办公室形成泄密隐患。

(三)涉密文件保管。

1、承办密件的科室和人员负责对密件签批、流转进行全过程跟踪,防止外传和遗失。.

2、密件处理完毕后,及时返回秘书科,专档保存。涉密文

件(资料)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方可复印,严格控制复印范围。复印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正本一样,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销毁。

3、工作人员因工作调整或调离工作单位,应将所经办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移交、归还手续。

(四)涉密文件销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涉密文件(资料),经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派出两人以上(含两人)到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集中销毁处理,确保文件不丢失、不漏销。

第四条工作纪律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强化保密意识,自觉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文件(资料)绝对不看。

(二)不得对密件进行摘录、拍摄、复印,不得擅自将密件带回家中和外出。

(三)不得在私人接触、通信、电话以及公共场所谈论涉密事件,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四)对发现泄密事件或泄密问题,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相关领导报告,

不得隐瞒。

(五)发现他人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办公室相关领导报告。

第五条责任追究

对失密、泄密事件,严格责任倒查,根据事件的影响和损害程度,按照保密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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