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

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能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节能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励支持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中心、清洁生产、节能能力建设以及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节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效益优先、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放大作用。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市经信局根据我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要求,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市科协开展评审;负责组织、指导受资助单位的绩效评价工

作。市经信局可根据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需要,选择社会中介组织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拨付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执行。

第六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协助企业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市经信局组织项目实施、验收认定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章资助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市经信局在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对项目进行择优资助,具体资助(奖励)范围和方式包括:

(一)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对用能企业以及有关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予以财政奖励。

(二)清洁生产奖励项目: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对具有推广意义的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予以奖励。

(四)节能先进奖励项目:对获得年度节能先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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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予以奖励。

(五)节能技术(产品)交流推广项目:对开展节能技术(产品)交流推广工作以及参加重点节能展会的,予以财政奖励。

(六)市政府同意资助的其他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如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节能服务与金融产业融合项目等。对节能与循环经济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八条申报节能专项资金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在当年的节能考核中不得为未完成等级;

(三)资助项目需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方向;

(四)申报资金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第四章资助方式和标准

第九条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分为事后奖励和系统维护费用补助两种方式:

(一)事后奖励。用能企业及有关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中一4一

心项目建设,建成并通过市节能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甲、乙、丙级标准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已获得资金奖励的乙级、丙级能源管理中心继续完善后,可申请再次验收,验收后提升等级的,按提升后的等级补足奖金差额。

(二)系统维护费用补助。已经通过验收的企业级能源管理中心,在通过验收后三年内按照甲乙丙三级分别每年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维护费用补助,以鼓励企业不断完善使用企业能管中心,并按时按规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数据至市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平台。

第十条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十一条对具有推广意义,总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要内容的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资助方式分为事后奖励、拨贷联动(贷款贴息)两种方式。

(一)事后奖励。对已完工的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按项目投入总额的20%对项目投资方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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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拨贷联动(贷款贴息)。对纳入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推广范围、已经立项但尚未实施或者正在建设的项目,由市经信局将项目推荐给相关银行机构,由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金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的总投资额。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25%予以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市财政按照实际贷款利息予以补助,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项目立项资助金额,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立项资助金额扣除贴息金额的余额部分,仍拨付给企业作为奖励资金。除拨贷联动外,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的项目参照拨贷联动方式进行利息补贴。

以上两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只可选择其中一种。

对计划制项目,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管理模式,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资助。

第十二条对节能先进地区、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一)节能先进地区。对年度节能考核综合评分位居前3名且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地区奖,给予每个获奖镇街(园区)一次性奖励30 万元。节能先进地区奖金要用作本镇街(园区)节能主管部门的节能工作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二)节能先进单位。对积极开展节能工作、节能成效一6一

突出的单位,由市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单位奖。节能先进单位奖励名额每年设30名,给予每个获奖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节能先进单位奖金要用作本单位节能主管部门或能源管理部门的节能工作经费,不得挪作它用。节能先进单位为市财政全额供养单位的,只评定,不奖励。

第十三条对开展节能技术(产品)交流推广活动以及参加重点节能展会的,予以财政奖励:

(一)市政府或市经信局同意组织实施的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会、对接会和论坛,对项目主办方按照服务规模、质量、效果、企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按档次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定额奖励。

(二)市经信局每年年初发布纳入奖励的重点节能展会范围(每年不超过5项)。对参展企业实际支出的参展费用给予部分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为10万元。参展费用核算范围包括展位费(场地租金)和特装布展费等,资助标准不高于我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对市政府同意资助的其他项目,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该专项资金资助时,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20%和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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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对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扶持方式按照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申报和审核

第十七条申报程序

市经信局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工作安排,制定和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编制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第十八条申报资料

各类项目以市经信局发布的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第十九条审核程序

(一)条件审核。市经信局通过资金申报平台对项目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根据项目性质,按需要组织或委托市科协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现场核查。市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按有关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实施方案执行。

(三)核对信息。市经信局根据项目性质,商请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或核对申报单位的有关信息,以确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四)征求意见。拟定资助名单和额度,经征求相关职一8一

能部门意见后通过东莞日报、市经信局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经信局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市经信局应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报告;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纳入资助范围。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经信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五)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市经信局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

第六章资金拨付和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资金安排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办理请款和拨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受资助单位应规范各项费用支出的财务核算管理。收到资助款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

第七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获得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单位须根据市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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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要求,配合提供项目实施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信息,以便做好专项资金后续跟踪监督。

第二十四条市经信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一年度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价,并形成项目跟踪评价报告。市经信局负责对评价不良的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受资助单位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挪用、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原《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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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公司节能减排制度完整版

渭运集团韩城客运公司 节 能 减 排 管 理 制 度 目录 1、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2 2、做好节能宣传工作----------------------------- 2 3、加强节能督导检查----------------------------- 2

4、节能减排统计制度----------------------------- 2 5、节能减排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2 6、节能减排考核与奖惩制度----------------------- 3 7、节能减排的分类管理--------------------------- 3 ①加强用电管理 3 ②加强用水管理 4 ③加强燃油管理 4 ④加强办公用品管理 4 ⑤加强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4 8、节能减排措施 6 9、节能减排统计报告制度7 10、驾驶员节能操作规范8 ①驾驶员节能减排操作规程8 ②车辆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9 ③车辆在傍山险路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10 11、节能减排工作规划12 12、节能减排技改措施14 ①燃油消耗统计考核体系 14 ②GPS管理系统 14 ③G-BOS智慧运营系统 15 渭运集团韩城客运公司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节能减排工作,依据上级主管机关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郭军强)担任,副组长张宏、耿晓龙,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赵世康、孙会海、张勇涛、刘相涛、马宗平)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赵世康(电话:5222461)。 二、做好节能宣传工作。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相关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依法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节约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节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局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营运车辆及办公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节能减排统计制度 1、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建立能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2、认真执行能耗月报制度,确保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数据准确无误。 3、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将每月节能减排相关资料交由办公室汇总、向上级报告。 五、节能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在每一个楼层的楼梯口、走廊、洗手间间悬挂关于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文件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甬节能办〔2011〕28号Array 现予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强化节能管理,依据《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完善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设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三)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开发项目; (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能源审计、能效检测、能效对标管理、节能诊断、绿色照明产品推广等节能专项工作; (六)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七)其他节能推进工作。 第三章节能资金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改造项目以项目的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一)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县(市)区(管委会)属地 ),由各县 150元/ 第七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一)由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列入国家奖励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项目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奖励按《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市财政奖励标准60元/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企业(单位),按100元/吨

标准煤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由宁波市级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未列入国家奖励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以项目年节能量为依据、按3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对节能服务公司补助200元/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企业(单位)补助100元/吨标准煤。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节能专项资金当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200 150 部门、企业 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列入年度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在通过县(市)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 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符合节能改造项目条件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参照本办法第六条标准和要求予以奖励。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立健全公司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强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措施,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节能减排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三、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决策工作。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组员: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2.领导、协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决策节能减排重大事项。 3.制定公司节能减排战略总规划、建立健全监管组织、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组织制定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4.审定公司节能减排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审批公司节能减排奖惩事项。 5.负责推行绿色施工模式,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示范、重点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四、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组员:总工办、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报经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批准后,监督实施。 4.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防控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防控 我国新常态时期的经济发展,承担着有效化解长期粗放发展中积累的矛盾与风险以及保证经济提质增效稳定发展的双重任务。但从目前整个经济发展态势看,因受众多因素制约,老问题还没得到有效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如发展速度下滑较快、人民币汇率走势不稳、城镇化盲目扩张形成多种矛盾等。这对新常态时期“发展与调整”双重任务的实施,既形成制约,又带来新的风险。对此,需要采取诸如夯实推动发展的动力基础、打造稳健的金融市场、继续加大对“短板”的扶持力度、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平台等措施,着力防控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新常态下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 标签:经济新常态;发展风险;防控对策 为了化解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形成的诸多矛盾,保持经济中高速高质量发展,中央提出了新常态经济发展逻辑,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但目前部分地方和部分领域仍继续着传统发展模式,致使老的问题与风险没能解决,新的风险问题又相继出现。如何有效地遏制与规避当前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危机,已经成为能否促进新常态下经济调整与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新常态下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1.当前经济发展显现“硬着陆”风险端倪 自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时期,尽管为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而实施的调整转型等措施,影响了经济发展速度,但是,从今年上半年整个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看,经济增速持续滑落,已大大低于预期的7%增速水平。虽然一季度GDP实际增速为7.0%,二季度增速6.8%,但名义GDP增速仅为5.8%和5.6%。分区域看,原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更是塌方式下滑。如东北和西部的部分区域,其名义GDP增速和财政增速都出现负增长。同时,整个社会总供给持续疲软,工业发展也显出萧条迹象。2015年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为6.2%。比去年同期下滑2.5个百分点,如考虑价格因素,名义工业增加值增速仅为1.6%,较去年同期下滑5.2个百分点;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连续39个月负增长。宏观一致合成指数创近10年来新低,为93.32。①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宏观经济已显出“硬着陆”的征兆,其发酵效应影响着整个国民的发展信心与积极性。目前面中央提出的“三种叠加”的调整手段,因受工资、债务兑付、财政支出等三重刚性的约束,在缺少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新发展手段支撑下,更加剧了其实施的复杂性与难度。当前的经济下滑、新的增长点缺乏,难以较好地为顺利调整提供坚实的支撑基础,加大了转型的难度与风险危机的有效化解。 2.近期人民币汇率连续下降对进一步扩大开放形成较大负面影响 当前,因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美元升值、大量外资回流以及国际上希腊债务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压力加大。2014年人民币兑美元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 张宇 《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5日10 版)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重要特点。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趋势和要求,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总要求进行战略谋划,不断开拓发展的新境界。 增长速度的变化 目前,中国经济进入了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既反映了经济增长的客观趋势,又体现了我国宏观调控目标新的取向。 从经济运行的客观趋势看,世界经济增长持续乏力,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疲软,我国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放缓,产能过剩问题突出。随着资源生态环境约束加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高增长难以为继。从宏观调控的目标取向看,在新常态下,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适应这种转变,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使中国经济大船能行稳致远。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大,现在增长7%左右的经济增量已相当可观,聚集的动能是过去两位数的增长都达不到的,仍然是位于世界前列的、富有前景的增长。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此,2016年至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必须保持6.5%以上,这样才能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实现这一目标是有充分条件的。我国目前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着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条件下,要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调控政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努力实现中高速增长的目标。 经济结构的优化 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来,我国经济结构优化趋势加快。需求结构方面,消费需求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特别是2013年后消费贡献率增幅明显,由2013年的50%增长到2015年上半年的60%。同时,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网上购物、定制消费等方式广泛发展,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消费升级逐步展开,新的商业机会不断涌现。 产业结构方面,2015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49.5%。2011—2014年,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分别为13.2%和11.7%,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和1.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 城乡结构方面,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54.77%,每年新增城镇人口近2000万人。区域结构方面,中西部地区表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重庆、贵州经济增速领跑其他省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不断拓展着区域发展新空间。 经济结构优化,是我国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成果。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多年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和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改变,产能过剩化解,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十三五”期间,必须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办法

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能源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切实加强企业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搞好公司“十二五”首年的开门红,特制订本办法。 1 总则 1.1 公司设立节能专项奖励基金20 万元,用于奖励在能源管理活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2 能源节约实行“多节多奖,超耗必罚”,奖、罚落实到人。 1.3 每月的能源考核扣罚款全部进入奖励基金,用于能源专项奖励。 1.4 生产管理部要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使能源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丰硕成果。 1.5 生产管理部每半年组织能源大检查一次,每季度不定期到各二级单位巡查一次,每月配合公司办在《公司能源简报》上通报各单位能源指标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各单位的整改项目与整改项目完成期限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回执。 1.6 对各单位的考核按时兑现,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 煤、焦的采购、取样、制样和检测 2.1 能源取样、制样和检测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对采购回的每批煤、焦进行取样检测。

2.2 供应分公司煤、焦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采购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焦不得验收入库。否则,每批入库燃料扣2000 元以上。责任人:主管科长、采购员、入库验收员。 2.3 物检中心应委派专人对采购回的每批煤、焦进行取样、制样、送科研所检测,检测结果分别及时送交供应分公司、内控部、经营部和生产部备案。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3 能源计量、统计考核 3.1 机电总厂杨家岭计量总表于每月25 日上午9:00 准时抄表,各生产单位配(变)电所(站)的用电计量总表应与机电总厂同步抄表。 3.2 机电总厂每月27 日上午必须报送出电量及水量结算表,每延迟一天扣200 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3.3 内控部应作好每批燃料检测结果的汇总统计,按《公司燃料统计表》的要求,完整填报数据,于每月28 号将统计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 元。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3.4 供应分公司应认真作好煤、焦、燃油的入库统计、报表填报,并于每月28 号将统计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 元。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3.5 各生产单位的能源报表必须于每月28 号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 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3.6 各单位对生产部下发的临时性任务必须在限时内完成并上报,每延迟一天扣200 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4551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of the compan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

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1.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

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年均近10%的持续高增长,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呈现逐级放缓的态势,2003年至2007年年均增长11.6%,2008年至2011年年均增长9.6%,2012年增长7.8%,2013年增长7.7%,2014年增长7.4%,今年上半年增长7%。。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即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同时,世界主要经济体整体疲弱,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复杂。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呢? 一、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四个“没有变” 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总书记就中国当前经济形势作出四个“没有变”的科学归纳。这四个“没有变”是: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那么,四个“没有变”具有怎样的深刻内涵呢? 1、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7%。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1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1.8%,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1%左右。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夏粮产量达到2821亿斤,比上年增产89亿斤,增长3.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比经济增速高0.6个百分点。我国经济仍然处在适度较快的发展区间,同时也是根据我国经济新常态特征主动调控的结果,符合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我们应该看到,随着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大,7%左右的经济增量已相当可观,在目前世界上仍属较高增长水平。伴随着7%经济增长率的是物价、就业基本稳定,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速适度放缓有利于改善市场供求关系,缓解资源环境和物价上涨压力,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保持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由此显示,中国经济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大格局。 从国内看,7%的增速在改革以来的增长史中不是最低,而属于“中高速”,虽然与前36年年均10%的“高速”相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但是比只有“周期性调整”而无“周期性调整和结构性调整重叠”的1989、1990年年均不足4%高出了3个百分点。尤其是,在经济规模按不变价格计算今年上半年比15年前同期扩大了60倍左右的基础上,实现一个百分点增速的经济内涵容量要比以往大得多。 从国际看,7%增速虽然略逊于处于规模小、基数低发展阶段的印度经济(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均为中国的1/5)的增速,但是远超世界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

公司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1、总则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出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积极深入培植“节约一分钱就是创造一分利润”的工作理念,让全体干部员工能够更好地参与到企业的节能减排增效的 工作中,降低产品单耗,确保完成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调度室、设备管理部、技术开发部、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2.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节能减排增效工作第一责任人。 2.3合理化建议要严格按照提案单填写,否则不予受理。提案收集、登记、梳理、评审、公布及后期组织评审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单位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协助。 2.4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职责范围: 2.4.1提出或修订公司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4.2核定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获奖额度;

2.4.3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2.4.4评审年终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优秀单位; 3、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全体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优化环境、操作方式改进等诸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1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 3.1.1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产品性能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3.1.2技术创新、作业方式的改进; 3.1.3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3.1.4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3.1.5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3.1.6节能降耗减排优化环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2 以下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 3.2.1公认的事实; 3.2.2已被采用或已有的重复建议; 3.2.3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本职岗位职责范围); 3.2.4无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可能性低的建议; 4、工作程序 4.1受理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强化节能管理,依据《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完善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设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节能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专项安排和国家、省下达的相关资金组成。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全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市节能专项资金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择优引导、扶持重点、注重效果、绩效评价”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范围 第四条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采用补助、奖励、服务采购等方式。 第五条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改造项目;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三)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开发项目; (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能源审计、能效检测、能效对标管理、节能诊断、绿色照明产品推广等节能专项工作; (六)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七)其他节能推进工作。 第三章节能资金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改造项目以项目的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一)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县(市)区(管委会)属地管理企业(单位)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县属节能改造项目”),由各县(市)区(管委会) 先行补助,市级财政按转移支付方式按比例再进行补助。市财政对南三县(象山、宁海、奉化)节能改造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150元/吨标准煤,对其他地区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100元/吨标准煤(即市财政与南三县财政按1:1比例,市财政与其他地区财政按1︰2比例)。 对实施县属节能改造项目的单个企业(单位),市财政当年合计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管理或市税务直属管理企业(单位)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市属节能改造项目”),市财政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200元/吨标准煤。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 正式版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公司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1、总则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出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积极深入培植“节约一分钱就是创造一分利润”的工作理念,让全体干部员工能够更好地参与到企业的节能减排增效的工作中,降低产品单耗,确保完成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调度室、设备管理部、技术开发部、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2.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节能减排增效工作第一责任人。 2.3合理化建议要严格按照提案单填写,否则不予受理。提案收集、登记、梳理、评审、公布及后期组织评审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单位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协助。 2.4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职责范围: 2.4.1提出或修订公司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4.2核定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提案的获奖额度; 2.4.3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2.4.4评审年终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优秀单位; 3、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全体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优化环境、操作方式改进等诸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1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 3.1.1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产品性能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3.1.2技术创新、作业方式的改进; 3.1.3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3.1.4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3.1.5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3.1.6节能降耗减排优化环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2 以下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 3.2.1公认的事实; 3.2.2已被采用或已有的重复建议; 3.2.3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本职岗位职责范围); 3.2.4无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可能性低的建议; 4、工作程序 4.1受理 4.1.1员工可随时提出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明确提案人,规范填写建议提案单,若空间不够,可附图纸、数据、资料等,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电子版通过OA内网上报到公司企业管理部,领导签字版送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审核。自提交建议单之日起,建议提出人有义务向公司详细说明建议情况和相关问题。 4.1.2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受理建议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对提案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受理范围提出初步资格审查意见。如不受理,则应及时、清楚、准确地告知原因。 4.2 实施 4.2.1 节能减排增效合理化建议正式受理后,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及时将电子版转交评审小组领导审阅。 4.2.2 对各单位合理化建议在正式评审前,企业管理部能源管理办公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 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范和加强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 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9 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 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 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建设,以及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普及应用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省级择

优的程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划分省级和市县、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在申报、评审、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对省属单位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行政监管职责。 第五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研究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二)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和省级预算执行; (三)参与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四)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项目是否合规进行形式审查; (五)审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定的项目评审方案; (六)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 (七)负责公开专项资金目录,参与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最新版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局、公司关于节能减排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节能减排的任务目标,除了社会环境和外部不可控的因素外,应形成一套相对稳定并能实现动态控制的管理体系。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全员节能意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成项目部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确保项目部持续高效发展。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手册》《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管理手册》 4、国内施工管理项目的先进经验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福州地铁第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项目部的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减排重大事项。 组长:黄晓林 副组长:王英豪 成员:成广王超东冯珂李忠舵张子栋桂权薛浩 领导小组下设的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环保部),由成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节能减排工作分管负责人,负责项目部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各部门与安全环保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节能减排职责 一、财务部职责 1、编制项目部年度经费预算,安排节能减排资金。

热力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热力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热力公司节能管理机构职责 一、节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热力公司节能领导小组在主管能源经理组织下,领导热力公司的节能工作,实施热力公司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热力公司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热力公司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热力公司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热力公司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二、节能主管部门(或科室)的主要职责 节能主管部门(或科室)为热力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热力公司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热力公司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经理领导下,负责做好热力公司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热力公司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热力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热力公司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热力公司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热力公司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加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用于落实国家及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鼓励对节能减排增量的挖潜和提高,支持原有资金渠道难以覆盖、支持力度不够或问题比较突出的节能减排重点方面,原则上不用于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为对原有资金列支渠道的重要补充,针对节能减排领域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及有关工作的特点,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第四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会同节能、减排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确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资金拨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政策规划和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确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相关行

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规划计划先行,确保当期工作重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减排领域试点、示范项目。重点用于支持北京市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问题试点、示范项目。 (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用于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如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等)。 (三)推广节能减排新机制。重点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前期节能诊断服务,企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支持其他应用新机制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中、高费技术改造项目等。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汇编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升节能减排综合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环保事故的发生,保障节能减排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绿色设计,节约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节能减排组织建设 第四条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设为安全技术部,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设定节能减排专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节能减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二)统一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三)跟踪检查指导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和重点关注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督促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处理有关建议; (五)对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第八条节能减排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有关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和文件的传达和贯彻,掌握节能减排工作动态; (二)承担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节能领导小组各项决议; (三)负责节能减排监测统计信息、资料的核实和上报; (四)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节能减排目标、行动方案、推进计划和措施,并予以实施; (五)拟定对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及目标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章节能减排监督管理 第九条遵守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上级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十一条每月及时上报节能减排监测统计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定期分析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以减少能耗及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三条规范原始记录工作,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台帐,便于必要时的核对及上级部门检查。采用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的原始数据应留存备份,防止数据质量丢失。

年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办法

年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考核 办法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能源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切实加强企业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搞好公司“十二五”首年的开门红,特制订本办法。 1 总则 公司设立节能专项奖励基金20万元,用于奖励在能源管理活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能源节约实行“多节多奖,超耗必罚”,奖、罚落实到人。 每月的能源考核扣罚款全部进入奖励基金,用于能源专项奖励。 生产管理部要加强对各二级单位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使能源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丰硕成果。 生产管理部每半年组织能源大检查一次,每季度不定期到各二级单位巡查一次,每月配合公司办在《公司能源简报》上通报各单位能源指标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各单位的整改项目与整改项目完成期限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回执。 对各单位的考核按时兑现,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 煤、焦的采购、取样、制样和检测 能源取样、制样和检测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对采购回的每批煤、焦进行取样检测。

供应分公司煤、焦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采购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焦不得验收入库。否则,每批入库燃料扣2000元以上。责任人:主管科长、采购员、入库验收员。 物检中心应委派专人对采购回的每批煤、焦进行取样、制样、送科研所检测,检测结果分别及时送交供应分公司、内控部、经营部和生产部备案。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3 能源计量、统计考核 机电总厂杨家岭计量总表于每月25日上午9:00准时抄表,各生产单位配(变)电所(站)的用电计量总表应与机电总厂同步抄表。 机电总厂每月27日上午必须报送出电量及水量结算表,每延迟一天扣200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内控部应作好每批燃料检测结果的汇总统计,按《公司燃料统计表》的要求,完整填报数据,于每月28号将统计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元。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供应分公司应认真作好煤、焦、燃油的入库统计、报表填报,并于每月28号将统计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元。责任人:主管科长、主管统计员。 各生产单位的能源报表必须于每月28号上报生产管理部能源科,每延迟一天扣200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各单位对生产部下发的临时性任务必须在限时内完成并上报,每延迟一天扣200元。责任人:主管科长、能源专干(或主管统计员)。

环境管理、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制度

环境管理、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制度 第一节环境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施工企业,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证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尽可能保证和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措施: 施工期间对于环境的保护是承包商的自身职责,也是国家对我们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附近居民对我们的期望。因此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管理目标、国家省市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结合所干工程的具体情况、附近环境情况等制度施工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以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作为统一和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准则。 加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增强环境的激励措施,把环境保护作为全体施工人员上岗教育之一,提高大家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并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和行动进行处罚。 二、防止大气环境污染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 及时清理,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道路要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机油要执行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4、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取严密的遮盖,运 输和缷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5、搅拌机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机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6、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害物体。 三、防止水污染措施 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

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2、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内,所有排水均要求 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四、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音过大的设备尽量不用或少用并在使用时采 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 少噪音的扩散。 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积 极培养全体员工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 周边居民告知。 五、其他污染防止措施 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设现场自治员,建筑 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2、合理设置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置冲水装置,制定保洁制度。 3、在现场大门内两侧,办公、生活,作业区空余地方,合理布置绿化环境,做 到美化环境。 4、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要全封闭运输,车辆不超载运输。在施工现场设置洗水枪, 车辆做到干净进场及出厂,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洒、滴、漏。 5、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6、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等,要立即停止施工,防止损坏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以免影响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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