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主要由村(社区)干部担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是由于这些人员情况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不高,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他们的履职能力。

一、纪律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信息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得直接从事或参与罚没,不得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等。

(二)协管员、信息员要注意遵守保密条例和制度,不得泄漏有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

(三)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要廉洁奉公,不得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有碍案件查处的馈赠和宴请。

(四)协管员、信息员要恪守职责,不得利用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的便利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五)协管员、信息员要行为规范,不得有假公济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巡查检查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负责本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对象是本网格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定期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一)“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二)“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四)“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五)“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乡镇(街道)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食用移动监管云平台的地方,协管员、信息员还要对巡查的现场进行拍照或二维码扫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拍照并上传乡镇(街道)食安办信息处理平台,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信息报送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整理和汇总,上报上级网格及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在日常巡查、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上级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网格。

(三)及时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馈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为迅速及时地报告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

四、学习培训制度

(一)根据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性质,乡镇(街道)食安办对协管员、信息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岗前培训由食安办统一组织。

(二)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方式可采取分期、分批轮训和印发材料集体学习等方法。

(三)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举办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技能。

(五)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协助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档案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应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网格分布、网格人员、网格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等。

(二)完善日常巡查、排查记录和图片,建立日常检查巡查管理的连续性档案。

(三)及时收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参加或召开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等,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档案。

(四)建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档案。

(五)档案资料要存放于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妥善管理,管理相对人及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严格保密。

六、考核奖惩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协管员、信息员平时工作的考评与奖惩。

(二)考评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考评由乡镇(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共同负责,考评结果须报县(市、区)食安办备案。

(四)考评总分为100分,一般考评结果在100—95分的为优秀等次,在94---80分的为合格等次,在8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等次。

(五)因故缺席会议和培训者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会议和培训者每次扣5分,部署的工作未落实者每次扣5分。

(六)未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或未及时转呈群众的意见、建议或有关投诉者,每次扣10分。

(七)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5分。

(八)对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通报表扬。

(九)对及时举报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案件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按照有奖举报制度的规定落实奖励政策。

(十)协管员、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其聘任资格,收回其证书:

1、本人提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

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名义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4、越权实施行政行为的。

5、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

6、对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钱物的。

7、以检举为名威逼、利诱行政相对人的。

8、捏造事实,编造谎言,陷害报复行政相对人的。

9、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万德福便利店五部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规范要求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2、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3、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规范要求 1、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熟悉食品卫生知识,经培训后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修剪指甲、勤洗发),养好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着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6、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方法采取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三、经营设施规范要求 1、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分名别类存放,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动物性食品必须设专区或专柜销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

民情信息员工作制度

民情信息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五个一”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民情信息员作用,促进各村(社区)工作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村(社区)为目标,完善服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力推进“五个一”工作机制,把信息员队伍纳入到党组织覆盖和群防群治组织网络中,形成掌握辖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和重点人员,全面采集辖区内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敌情社情、民情民意信息的长效机制,打牢社区党组织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的基础。 二、管理对象 各村(社区)民情信息员。 三、信息员队伍建设 在各村(社区)建立一支由低保户、党员、在职干部、个体工商户等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人员组成的专兼结合、明暗结合的信息员队伍,在充分走访入户、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每村选派1名,由基层党支部审核后选聘。切实形成以党组织工作带动队伍建设,能真正务实管用、长期发挥作用,覆盖整个辖区工作的网络体系。

四、民情信息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辖区内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言论、活动、行为、状况等信息。信息员可上报的信息范围: 1、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并报告辖区各类社情动态,如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商业活动、可疑的外来人口、矛盾纠纷等; 2、辖区内违法犯罪嫌疑人情况,重点人员动态,各类刑事犯罪发案情况及防范疏漏; 3、配合村(社区)推进“五个一”工作,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居民信息登记、变更工作; 4、及时发现村(社区)治安防范隐患,通报可疑人员、不明原因的群众集会、群体性事件等,及时反映安全隐患和群众对社区治安保卫工作意见和要求。 (二)掌握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工作者和民警。 (三)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不谎报、不漏报。 (四)加强与居民间的交流,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搞好居民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加强与居民间的交流,主动、并协助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减少诉讼,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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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为创造醉美遵义马路的规范,特修订此制度: 一、协管人员工作职权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交通执法人员带领下履行职责。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纠正违反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管人员纪律 1、拥护醉美遵义公路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严格执行《五个规范》内容。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遵守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做损害有不利于《交通局的法律法规》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加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通执法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通局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管各种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交通执法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协管人员工作时按照规定着协勤装,严格协勤人员着交通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交通执法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2、协管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向管理公司上缴配发的服装、装备后,方可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 协管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8月14日

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商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商店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本商店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本商店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

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商店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品质量自检制度本商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经营者(签字):

班级安全信息员职责

班级安全信息员职责 班级安全员是指本班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监督员和检查员。班级安全员不但是班级安全工作管理者,也是班级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负责本班级安全工作的实施,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体职责如下: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为本班同学服务的安全意识。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督促本班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常规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2.协助班主任老师搞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成立帮学对子,及时调解学生之间的一般矛盾或纠纷,情况严重者要及时向老师报告,避免群斗群殴。 3.调动本班学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四防” (防火、防班级伤害事故、防打架斗殴、防课间做一些危险动作) “三关”(关门、关窗、关灯)工作。 4.督促做好季节性流感等其它疾病的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 5.经常进行安全巡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反映情况。 6.集体活动时,协助本班教师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本班安全员实行课间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员要特别注意本班安全盲区的情况,(如:厕所、楼梯及操场)原则上是本班卫生区划分的场地,但在其它地方若发现有学生违纪情况也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8.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9.协助学校做好本班同学的安全宣传,使本班同学树立安全防范第一的意识。定期巡视本班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个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值班老师或门卫室的老师汇报,做到嘴勤、手勤、腿勤。 10.通过班会、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同学进行生命健康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11.督促本班同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安全乘车、出行,学会安全和科学使用各种家用电器等。 12.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协助班主任维护好本班同学的乘车秩序或队伍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13.督促本班同学不在教学场所、宿舍区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上下楼时不要奔跑,防止发生意外。 14.督促本班学生在食堂用餐时不得离开用餐的地方,更不得浪费粮食,不得将吃不完的食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局交通协管员工资 待遇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建立和完善交通协管员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协管员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全面提高交通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协管员协助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的作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协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建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方式 采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交通协管员基础工资(包括驾驶员):2500元每月;绩效工资:800/月,中队长补贴200/元每月。周末及节假日、夜间加班补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绩效考核 (一)交通协管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准确行使自己的岗位工作职责,一次不服从组织分工和领导指挥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两次不服从组织分工和领导指挥的,扣发全年绩效工作,全年累计三次及以上不服从组织分工和领导指挥的提交局领

导办公会讨论后作开除处理。 (二)交通协管员应严格执行好上级安排的岗位责任,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每次扣发中队每人100元绩,累计两次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三次及以上者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讨论后作开除处理。 (三)交通协管员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和交通协管员行为规范。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不得无故旷工,不得请霸王假。队员请事假半天以内的,由中队长签字后报大队备案,超过半天的,由大队签字后报局办备案,中队长请事假半天以内的由大队签字后报局办备案,超过半天的由大队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每月请假3天(累计)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全年累计3个月被取消绩效考核奖金的提交局领导会议决定后作开除处理。迟到、早退1次(超过10分钟)扣当月绩效工资5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作诫勉谈话。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计旷工1天,无故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无故旷工2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当月无故旷工3天或6次以上迟到、早退的提交局领导办公会决定后作开除处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使门店从源头上把好商品质量关,杜绝因门店操作错误、管理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区域、门店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员工(含联营单位员工)上岗规定: 1、门店员工必须执有《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2、在工作期间,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在工作期间,员工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所有员工健康证实行上墙公示制度; 5、员工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二、采购环节 1、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2、采购要求: (1)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A、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 B、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一般纳税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卫生许可证》; 《企业执行标准》; 《生产许可证》;

C、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同时留企业盖章复印件; D、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E、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对高风险、技术含量低、非知名品牌及自有品牌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尤其是粽子、面包等供应商在引进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引进后需每年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2)商品审核:商品资质的审核,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附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 (3)索证索票: A、对进入门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要求具备《商品检验报告》,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所有文件需按分类归档存放; B、通过软件记录商品进货来源、品名、数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C、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D、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4)采购流程管理 A、采购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执行; B、采购流程中的要点: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一票否决; C、建立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 D、建立商品基本资料档案。 三、验收环节 1、卸货前检查: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棒冰、低温牛奶、面包)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商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单与供应商送货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订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 3、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4、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见附件1)限范围内;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主要由村(社区)干部担任,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就是由于这些人员情况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不高,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她们的履职能力。 一、纪律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信息员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得直接从事或参与罚没,不得扣押她人证件或财物等。 (二)协管员、信息员要注意遵守保密条例与制度,不得泄漏有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 (三)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要廉洁奉公,不得接受涉案单位(个人)可能有碍案件查处的馈赠与宴请。 (四)协管员、信息员要恪守职责,不得利用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的便利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五)协管员、信息员要行为规范,不得有假公济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巡查检查制度 协管员、信息员负责本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对象就是本网格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定期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一)“证”就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二)“人”就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 1 -

(三)“物”就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就是否处于保质期或有效期内,并查瞧食品颜色就是否正常,标签标识就是否齐全; (四)“票”就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五)“洁”就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与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在巡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乡镇(街道)食安办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食用移动监管云平台的地方,协管员、信息员还要对巡查的现场进行拍照或二维码扫描,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拍照并上传乡镇(街道)食安办信息处理平台,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信息报送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定期整理与汇总,上报上级网格及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在日常巡查、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与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线索,要立即报告上级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级网格。 (三)及时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馈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 2 -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篇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加强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使用,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辅助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畅通,有力推进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厅《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交通协管员必须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参与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 第二条交通协管员职责: 1、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报告; 3、在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协助拦截检查车辆,教育违法行为人; 4、发现或制止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

5、积极救助交通事故遇险、受伤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的人民群众;积极稳妥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 6、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通行; 7、执行上级机关或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命令。 第四条交通协管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名交通协管员都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民警,并且对该民警实行“捆绑制”考核,交通协管员的表现和民警的业务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 第五条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交通协管员,用人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由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交通协管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各用(: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人单位,参加本单位的组织生活。 第七条出现以下行为被查实的,给予警告处分;被处于两次警告处分的,予以辞退: 1、工作时间没有佩戴“交通协管员证”的; 2、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的;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留样制度 13.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注: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各餐饮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

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4、采购食品时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应当建立米、面、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大宗食品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应当及时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 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信息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

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监管员、。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 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

安全信息员管理制度

巍山县庙街镇慧明小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全体职工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根据各级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巍山县庙街镇慧明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化、制度化,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

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7、掌握和处理职责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 三、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教师职责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及各部门、岗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及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四、大队部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学校安全制度》和《突发事故处置预案》;组织学校安全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 2、负责师生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不安全行为的处理;指导、监督寝室管理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饮品店)

目录 (一)总则 (2)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 (五)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 (六)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5) (八)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5)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 (十)废弃物处置制度 (6) (十一)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7) (十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XXXXX饮品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 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 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保健食品的工作。第六条: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 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信息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监管员、。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由原聘用机关予以解聘; 5、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监管员、信息员,将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监管员、信息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信息员的培训工作。4、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及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知识。5、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6、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监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每年不少于1次。 7、我镇监管办公室应建立好监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档案。 1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协管员管理,确保交通协管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进行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协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交通环境。 二、考核方式 对协管员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与考核。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副支队长邓幼苗任组长,秩序科科长谭鲁任副组长,考核办设秩序科。用人单位也应设管理考核小组,每月的考核情况于第二个月的3日前报考核办审核,5日前由考核办提供给劳务公司,作为协管员工资发放的依据,劳务公司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跟踪考核。互相协调,共同管理。 三、工作职责

在执勤民警指导下,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围仅限于路口(路段)协助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制止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科室民警工作,不得从事执法或未经允许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疏导交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二)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助交通警察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三)制止路口车辆、行人闯红灯和车辆越线停车; (四)制止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禁行车辆走禁区; (五)制止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划有中心黄实线的路段横穿马路; (六)制止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 (七)及时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 (八)制止路口或路段有效路面(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内违章摊担和违章停放的车辆; (九)按规收取临时占道停车场的机动车停车费; (十)协助完成大队、中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队和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队和维稳工作信息员队 伍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掌握情况、排查不稳定因素,全面分析辖区的维稳工作形势和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介入、调解、处置,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并定期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及调解化解情况。 (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维稳相关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和苗头性问题。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好辖区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疑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维护本辖区社会安定稳定。 (三)组织和参与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认真研究相关措施对策,加强舆情引导,指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 (四)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加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五)向乡党委、政府及政法综治部门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和月例会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安排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都要提前组织各

村调解组织和维稳工作信息员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不安定 因素专项大排查。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将维稳工作信息员日常排查收集到的矛盾纠纷信息整理后报乡综治信访维稳中 心汇总,及时掌握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联席会议制度。由乡维稳工作队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所有村干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一些重大疑难和牵涉面广的复杂矛盾纠纷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协调,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三)维稳信息4A级管理制度。对维稳工作信息员收集和报送的维稳信息实行4A级管理制度。 A级(存在不稳定隐患、涉及人数少、矛盾较为缓和的信息),每5天向村及派出所报告。 2A级(有群体性事件苗头、矛盾在短期内不可能激化、通过做工作可以缓解的信息),每2天向村及派出所报告。 3A级(群体性事件发生可能性较大、通过做工作已无法缓和矛盾的信息),必须在发生3小时内向村及派出所报告。 4A级(正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必须立即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和派出所报告。乡维稳工作队接报后要立即向上一级维稳办报告。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品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

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品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

信息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

信息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现有硬件设备,通过中心网站、《工作简报》、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地发布教学、活动、团队建设、中心管理等信息,对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及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定信息员工作职责,并对其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奖励先进。 一、信息员条件 各部门指定一名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责任感强,工作主动积极,对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加工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本部门信息员。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部门的硬件设备,并进行简单检修及保养工作; 2、负责部门的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积极宣传报道部门教学、 科研、活动开展、团队建设、日常管理等信息;及时宣传先 进人物事迹,优秀学员信息; 3、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及内容更新,丰富信息量,提高点击率; 4、发布信息必须遵循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程序:1、需 发布信息形成电子文档;2、将电子文档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3、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到部门网站及电子屏; 4、如需发 布到中心首页上的信息,或关系到中心发展的、原则性的、 党性及部门负责人掌握不准相关内容的信息,均需上报到中 心办公室进行审核,由管理员负责发布。)

5、信息员必须认真收集信息或撰写相关稿件,每个部门每月至 少需有5篇新闻稿,5篇专业资讯在网站上发布。 6、对已发布的信息要自行备案,保留电子文档及相关原图片, 每月汇总交管理员。 7、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部门教学资源(图片、视频、教案等 与教学学习相关的资料),及活动相关的相片、视频文件,每月报送管理员,丰富资源库。 8、负责每天浏览中心网页、内部论坛和留言本,及时将与本部 门有关的重要信息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如发现有非法信息出现,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9、按时参加教育信息化工作小组会议及活动,落实中心信息化 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三、考核奖励办法 1、考核对象:各部门及部门信息员 2、考核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内容:主要以每半年信息员在中心网站、部门网站、 《工作简报》中发布的信息量、提交专业资料 量及其质量。 4、考核程序 信息员对本部门信息工作先自评,组长、副组长及管理员结合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再做综合评价,在信息工作中突出的部门和信息员均给予奖励。

信息员工作规定

内丘县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治税工作,规范综合治税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员是协助综合治税机构控管地方税源的单位、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提供单位)中具体办理涉税信息采集和传递的人员以及基层综合治税组织中为综合治税机构提供涉税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单位原则上选聘财务人员为信息员,有特殊原因也可从相关业务股室选聘,但需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四条信息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二)信息提供单位的信息员应当与本单位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基层综合治税组织中的信息员应当熟悉当地经济社会情况; (四)诚实正直、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信息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组织或参与偷税、骗税或抗税等税收违法活动的;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认为不适宜从事信息员工作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信息员应当办理确认手续。与信息提供单位有正式劳

动关系的人员,信息提供单位负责推荐;基层综合治税组织的信息员由村(居)委会推荐;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颁发信息员证书。 第七条各级综合治税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员档案,加强信息员的管理。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信息员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综合治税机构申请改聘信息员。 第八条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治税机构应取消其信息员资格,并及时通知信息员所在单位。 (一)有偷、骗、抗税或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的; (三)故意隐瞒涉税信息造成税(费)款流失的; (四)综合治税机构认为应予取消信息员资格的其他原因的。 第九条信息员的权利: (一)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政策; (二)有权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使用本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有权要求综合治税机构对其履行信息员职责行为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有权要求综合治税机构和税务机关为其综合治税信息提供行为保密。 第十条信息员的义务: (一)负责本单位与相关单位涉税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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