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日本の政治制度

第5章  日本の政治制度
第5章  日本の政治制度

第5章日本の政治制度

第1節日本の政治制度の構成

日本の政治;日本国憲法の三大原理「国民主権」「基本的人権の尊重」「平和主義」

+個人の尊重(個人の尊厳)を基調に行われる。

<日本国憲法>

(1)日本の国制?政体立憲君主制

(2)国家元首天皇;「日本国の象徴であり日本国民統合の象徴」

*但し、行政権は内閣及びその筆頭である内閣総理大臣に属する。

(3)国の政治「三権分立」(←日本国憲法に規定)

?立法「国会」(衆議院?参議院)

?行政「内閣」(内閣総理大臣)「中央省庁」

?司法「最高裁判所」

①立法「国会」;「国権の最高機関」「国の唯一の立法機関」

?二院制―衆議院?参議院(国民から直接選挙された国会議員から構成)

*両院は、原則として対等。但し、多くの点で衆議院の優越が認められている。

(予算案の審議?議決、法律案の再議決など)

?国会議員「全国民を代表する選挙された議員」

衆議院議員;任期4年(*衆議院が解散された場合は、任期前に資格を失う。)

選挙「総選挙」-小選挙区制と比例代表制(拘束名簿式)の併用

定数-480(小選挙区選出議員300、比例代表選出議員180)

参議院議員;任期6年、3年ごとに半数が改選。

選挙「通常選挙」-選挙区制(大選挙区制?中選挙区制)と比例代表制

(非拘束名簿式)の併用

定数-242(選挙区選出議員146、比例代表選出議員96)

?国会の種類?会期

常会(通常国会);毎年1回召集(例年1月に召集)。会期150日間、延長は1回のみ可能。

臨時会(臨時国会);内閣又は一定数の国会議員の要求により臨時に召集(例年9月頃集)

特別会(特別国会);衆議院議員総選挙後に召集、内閣総理大臣を指名する。

臨時会と特別会の会期はその都度決定、延長は2回まで可能。

?政党(国会に議席を持つ主要政党)

与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国民新党(連立政権)

親与党―新党日本、新党大地、沖縄社会大衆党

野党―自由民主党、公明党、日本共産党、みんなの党、改革クラブ

*近年有権者の政党離れ、無党派層の増大傾向が著しい。それに伴い、無所属議員も増加している。

②行政行政権は内閣に属する。

「内閣」;内閣総理大臣と国務大臣から構成

?内閣総理大臣;国会議員の中から、国会の議決によって指名、天皇が任命。

?国務大臣;内閣総理大臣により任命される。内閣総理大臣は国務大臣を任意に罷免する

ことが出来る。過半数が国会議員であればよい。

*以下の場合に内閣は総辞職する。

?衆議院による内閣不信任→衆議院が解散されないとき

?内閣総理大臣が欠けたとき

?衆議院議員の総選挙の後に初めて国会が召集されたとき

③司法司法権は、最高裁判所及び下級裁判所に属する。

「最高裁判所」;終審裁判所。

長たる裁判官(最高裁判所長官)とその他の最高裁判所裁判官から構成。

?最高裁判所長官;内閣が指名、天皇が任命。

?最高裁判所裁判官;内閣が任命する。

*任命後、国民審査を受ける。その後、10年を経過するごとに国民審査を受ける。

法律で定めた年齢(70歳)に達すると退官。

「下級裁判所」;高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家庭裁判所?簡易裁判所

?裁判官;最高裁判所の指名した者の名簿により、内閣が任命。任期は10年、再任可。

定年は65歳(簡易裁判所裁判官は70歳)。

?「憲法の番人」;裁判所は、違憲立法審査権を持つ。

*主権者である国民の意見を反映させる機会として、「国民審査」と、刑事裁判における

「裁判員」制度がある。

(4)地方の政治

政治制度(地方)

?都道府県(都道府県知事都道府県議会)

?市町村(市町村長市町村議会)

*議会議員、都道府県知事及び市町村長は、すべて住民に選挙され、任期はいずれも4年間。(5)政治的環境

?参政権(選挙権)-20歳以上の男女

?被選挙権―衆議院議員、地方議員;25歳以上参議院議員、自治体首長;30歳以上

第2節国会

<国会の構成>

?衆議院(衆議院事務局衆議院法制局)

?参議院(参議院事務局参議院法制局)

?国立国会図書館

?裁判官訴追委員会

?裁判官弾劾裁判所

○委員会及び参議院の調査会

*国会審議は、委員会を中心に行われている。

?常任委員会;常設の委員会

(例)内閣委員会、予算委員会、総務委員会、法務委員会、懲罰委員会など

?特別委員会;案件ごとに各議院が必要に応じて設置

(例)災害対策特別委員会など

*委員会は、単独で開くほか、同一院内の複数委員会による連合審議会として、又は衆参両院の常任委員会による合同審議会として開くことも可能。

?調査会;参議院のみ。具体的な議案の付託の有無にかかわらず、長期的な調査を行う。

(例)共生社会に関する調査会など

○両院協議会;衆参で議決が不一致の場合に、調整を行うため開かれる。

○憲法審査会

○国民投票広報協議会

○政治倫理委員会

<議事手続方法>

?定足数(審議?議会に必要な出席者数);本会議-総議員の3分の1以上;委員会-委員の半数以上?表決数(意思決定に必要な賛成票決数);本会議-出席議院の過半数(半数+1以上)、同数の場合は議長決裁。(*憲法改正発議は、総議員の3分の2以上。議員の議席喪失、秘密会開催、除

名、衆議院の法律案再可決は、出席議員の3分の2以上。);

委員会-出席議院の過半数。同数の場合は、議長決裁。

*補足*

総選挙(2009年8月30日に投票)後の衆議院議席内訳;

民主党(308)、自由民主党(119)、公明党(21)、日本共産党(9)、社会民主党(7)、

みんなの党(5)、国民新党(3)、新党日本(1)、その他(1)、無所属(6)

第3節内閣

(1)国の行政機関(中央省庁);1府12省庁

*内閣府、総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労働省、農林水産省、経済産業省、国土交通省、環境省、防衛省、国家公安委員会(警察庁)

(2)構成員

①内閣総理大臣(首相)

②国務大臣(閣僚)(原則14人、更に3人まで任命可);

総務大臣、法務大臣、外務大臣、財務大臣、文部科学大臣、厚生労働大臣、農林水産大臣、

経済産業大臣、国土交通大臣、環境大臣、防衛大臣、国家公安委員会委員長、内閣官房長官、内閣府特命担当大臣(必要に応じて内閣府に置かれる)

*参考資料*

鳩山内閣の内閣府特命担当大臣;

「沖縄及び北方対策担当」「防災担当」「金融担当」「消費者及び食品安全担当」

「少子化対策担当」「男女共同参画担当」「経済財政政策担当」「科学技術政策担当」

「地域主権推進担当」「『新しい公共』担当」「行政刷新担当」

第4節裁判所

*2006年4月現在

?最高裁判所;1庁

?高等裁判所;8庁(支部:6庁、知的財産高等裁判所:1庁)

?地方裁判所;50庁(支部:203庁)

?家庭裁判所;50庁(支部:203庁、出張所:77庁)

?簡易裁判所;438庁

*裁判員制度について*

裁判員制度;市民(衆議院議員選挙の有権者)から無作為に選ばれた裁判員が裁判官とともに裁判を行う制度。

2009年5月21日に施行、同年8月3日に東京地方裁判所で最初の公判が行われた。

目的:国民の司法参加により市民が持つ日常感覚や常識といったものを裁判に反映するとともに、司法に対する国民の理解の増進とその信頼の向上を図る。

適用:地方裁判所で行われる刑事裁判(第一審)のうち、殺人罪、傷害致死罪、強盗致死傷罪、現住建造物等放火罪、身代金目的誘拐罪など、一定の重大な犯罪に

ついての裁判に適応。

構成:原則、裁判官3名、裁判員6名の計9名で構成する。

問題点:法的安定性の崩壊の可能性。(量刑相場からかけ離れた量刑)

裁判員の資質。など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 【宪法】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实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2005年11月22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正式公布了该党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其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重要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 【议会】议会泛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参议院定员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150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 【内阁】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认证。 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 【司法】日本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采用“四级三审制”。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其他各级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任期10年,可连任。各级法官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 检察机构与四级法院相对应,分为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区(镇)检察厅。检察官分为检事总长(总检察长)、次长检事、检事长(高等检察厅长)、检事(地方检察厅长称检事正)、副检事等。检事长以上官员由内阁任命。法务大臣对检事总长有指挥权。 【政党】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级、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参加国会活动的主要政党有自民党、民主党、公明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保守新党等。

20190515世界政治制度史(题目答案)

窗体顶端 1、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 半总统制半议会制 总统制 议会内阁制 君主立宪制 2、 提出“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苏联领导人是斯大林 列宁 赫鲁晓夫Array 戈尔巴乔夫 3、 日本法院分为四个审理级别,实行Array 四级三审制 四级四审制 三级三审制 二级二审制 4、 枫丹白露敕令迫害的对象是法国新教徒,即Array 胡格诺教徒 清教徒 卡尔文教徒 路德教徒

5、选举制度中的“一人一票,每票同值”的要求主要体现了 普遍原则 平等原则 自由原则 公开原则 6、现代政党在世界上最早出现在 美国 法国Array 英国 德国 7、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为 公民大会 元老院 库里亚大会 森都里亚大会 8、现代民主制度的核心是 政党制度Array 议会制度 分权制衡 普选制度

9、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 拟写判决书 正义 遵循先例 法官推出法律规则 多项选择题 10、 战后《日本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 国民主权 和平主义 保障基本人权 君主主权 11、 联邦德国的主要政党有 社会民主党 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 民主社会主义党 绿党 12、联邦德国规定的政党条件是 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 有书面纲领和章程 代表人民参加联邦和州选举的政治团体 政党的组织原则必须符合民主原则

美国联邦制的演变经历了 二元联邦主义 合作联邦主义 “新联邦主义” “创造性联邦主义” 14、 苏联最高权力机关是最高苏维埃,最高苏维埃的两院是 苏维埃联盟院 苏维埃民族院 参议院 众议院 15、 苏联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包括: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对国家和政府机构实行监督 司法领导 16、 德国主要政党有 社会民主党 基民盟 基社盟 绿党

中国政治制度的六个比较优势

中国政治制度的六个比较优势 宋鲁郑 作者简介 宋鲁郑,祖籍山东。1969年出生于河南郑州。2000年赴法,获里尔高商硕士学历。现任旅法山东同乡会副会长、法国《欧洲时报》时事撰稿人。主要方向为国际政治与两岸关系。 核心观点 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之一在于可以制定国家长远的发展规划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而不受立场不同、意识形态相异政党更替的影响。 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之二在于高效率,对出现的挑战和机遇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特别是在应对突发灾难事件时。 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之三在于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内可以有效遏制腐败的泛滥。 中国模式从被质疑到被全球广泛承认,得益于两点。一是它本身的巨大成功。在短短的30多年间,中国GDP全球第三,并有口望超过日本,排在全球第二,成为有世界的巨大存在。在这个过程中,4亿贫困人口脱贫,整个社会都享受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甚至有不少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在未来的10—20年之间,中国有可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这30多年真正的伟大变革是社会结构的变化,中国已不再是一个几千年以来的农业社会,而是一个开放的、纵向和横向流动的工业社会、商业社会,并几乎和世界同时进入信息社会。二是以美国为发源地、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动摇了全球对资本主义体系的信心。BBC在27国2.9亿人所做的调查表明,仅有11%的人认为资本主义在正常运行,有23%的受访者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着致命弱点,世界需要新的经济制度,另有51%的受访者

认为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系统需要规范和改革。最悲观的是法国人,有43%表示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完全失去信心,认为需要彻底抛弃。这个时候,中国的成功自然吸引了全球的目光。 中国模式的优异表现必然引发全球对其成功原因的研究。有的从国民性的角度分析,认为中国勤劳、节俭,储蓄率高,从而为投资积累和提供了巨大资本。有的从全球化的角度分析认为,中国具有庞大的廉价劳动力,是人口红利效应,因此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得以成功实施,并成为全球化最大的赢家。有的从投资的角度看,认为中国打开国门,吸引了大量的国外投资,抓住西方产业转移的机会,成为拉动中国经济成长的重在力量。有的从比效经济的角度讲,认为中国放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是中国成功的关键。有的研究者更细致到具体的经济、社会措施,如认为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是中国奇迹的根源,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等,不一而足。 应该说,这些研究都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成功的原因,但都有一个共同的不足:回避了政治制度因素。政治制度在中的发展中,起到了如果不是决定性的起码也是最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之一在于可以制定国家长远的发展规划和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而不受立场不同、意识形态相异政党更替的影响。在欧洲,当英国、法国的左派和右派政党上台之后,国家发展政策立即改变,要么实行大规模的国有化,要么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在美国,偏左的民主党执政,一般就采取对富人增税、对财团开刀、对穷人补助的政策,像克林顿时代和奥巴马政府力推的“医疗保险改革”就是典型的一例。偏右的共和党执政,则采取对富人减税、扶持财团的立场。每一次的摇摆都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毕竟政党执政只有4年或8年,都是在炒短线,谁还管得了4年或8年以后的事情?再有印度,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对农民的补贴上升了,但对农业的投资却下降了,农民可能在短期内受益,但长期而言却失去了生产能力,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

日本概况名词解释简答

南北朝时代 被足利尊氏废黜的后醍醐天皇不甘心失败,逃到京都以南的吉野,纠集了一些地方武士,另立朝廷与足利尊氏在京都拥立的天皇相对抗,这样就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维持了近六十年,知道1392年南朝为北朝所并,这段历史史称南北朝时代。 日美安全联合宣言 规定把以前防卫范围扩大到亚太地区,规定从后勤支援,武器,技术开发到兵力构成,战斗编组,全面加强两国合作。日本是美国在远东的“不沉的航空母舰”,“不沉的补给舰”,“出鞘的剑”,“国际警察”。该宣言矛头针对中国和东亚各国 米骚动 1918年7月,由于本来农业就落后,粮食不足,再加上日本政府武装干涉苏俄,大量收购军粮,粮食歉收以及地主资本家趁机投机倒把囤积粮食,迫使挣扎在饥饿线上的广大人民群众掀起了大规模的抢米暴动。 建武中兴 当时对幕府“执权”北条高时的不问国事和生活腐败不满,皇室又力图乘机恢复政权,一部分支持皇室的武士想利用农民运动,乘机推翻幕府的统治,以便取而代之,在这种情况下,后醍醐天皇乘机联合了对幕府不满的力量,发动讨伐镰仓幕府的战争,甄权复归皇室,镰仓幕府宣告灭亡。皇室夺权后,后醍醐天皇一意重建集中统一的皇权,企图恢复皇室和贵族已经失去的庄园,禁止武士侵占庄园,然而,不仅不能实现,反而引起了本来拥护天皇的武士们对天皇的不满,所以仅维持了三年(1333-1335)的天皇政权再次垮台。这段时间,史称“建武中兴”。 应仁之乱 1467年守护大名之间发生了一场持续十年的大内战,史称“应仁之乱”。混战长达一百多年,此为日本历史上的“战国时期”。 参勤交代 规定大名的妻子要留在江户作为人质,而住在自己领地的大名本人,必须每隔一年到江户去拜见一次将军。 战后日本经济特点 1,加速原始积累,更新扩大设备 2,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 3,推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 4,重视振兴科学技术和“人才开发”投资 5,有利的国际条件和相对稳定的国内政局 日本设备投资能够较快的增长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是战争的破坏,第二次世界大战虽然没有在日本本土进行,但日本军国主义分子长期进行的侵略战争对日本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 其次从企业外部看,日本政府为鼓励私人投资,加速资本积累,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再次,是战后日本政府在预算中军费支出比重较低,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这也为日本高速积累资金提供了条件 日本技术引进的主要特点是 1,偏重引进美国的技术,广采世界各地技术之长,引进数量不断增加 2,以重,化工业技术为主,广泛引进 3,方式灵活、形式多样

日本政党制度

日本政党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因素 摘要:日本政党制度的发展是曲折的,渐进的。日本政党经历了五个时期的演变,其中自民党持续稳定的统治了38年之久。但最终因各方面因素下台,民主党获胜成为执政党。日本政党制度特殊性的形成的影响因素中,政治文化和大众媒体尤为重要。政治文化上,日本的集团主义精神不仅对其国民性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它作为民族性格还影响到思想领域和国家政治上。日本的大众传媒及其变化也影响着日本政党的组织结构与形态、改变了政党政治的民众基础的规模、结构以及社会公众政治参与的程度。并进一步改变了政党与公众的关系及政党政策的取向。 关键字:日本政党制度自民党民主党政治文化大众传媒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最主要的政党制度就是两党制和多党制,政权在不同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之间轮替。日本是“一党优位制”政党制度的终结与两党制初具雏形的政党制度。日本的政党制度是西方民主与东方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西方的民主形式移植到了日本,日本实现政治民主化。但是,制度上的民主主义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可以贯彻民主的原则。西方文化没有深入渗透到日本政治思维中,旧的封建经济基础并没有彻底消除。同时,日本的现代化也是影响政党政治的重要因素。现代化在日本就是脱亚入欧,就是西化,它必然使自己的力量逐渐壮大到足以解构和重构日本社会并扬弃其传统的程度,从而促进民主政治形式与内容的最终统一。但是,它的影响机制是间接的和长期的,这就决定了现代日本政党政治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曲折的和渐进的。 一、日本政党制度的演变的五个时期 (一)日本政党的萌芽时期 立宪政友会的成立在战前政党和政党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日本近代政党政治的正式确立。[1]

日本政治制度的特点

日本政治制度的特点 当今社会,东方国家多走社会主义道路,西方国家多走资本主义道路。然而,地处亚洲的日本,却是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东方国家。日本,它的发展离不开政治制度的支持,日本的政治制度必然也有值得探讨与学习的地方。 日本现行政治制度是以1947年5月3日生效的《日本国宪法》为主要依据的。根据宪法,日本采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三权分立”原则,实行了同英国类似的议会内阁制。“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国会对行政、财政、司法拥有监督权,可决定内阁首相从选,有权审议和通过政府预算和国家财政议案,可对玩忽职守和违反法律的法官进行调查和起诉甚至予以罢免。众议院有权通过内阁不信任案。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的领导下,总揽全国行政大权,领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它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还有权解散众议院,宣布国会大选,召开国会或决定召开国会临时会议,有权提名最高法院院长人选,任命各级法官等。 司法权属各级法院。最高法院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形式上同国会、内阁处于平行地位,有权决定一切法律、命令、规则以及处分是否符合宪法,有权提名下级法官。检察机关是各“检察厅”,统管检察官事务,但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归内阁法务省管辖。法务大臣有权统一指挥检察工作,但不能直接指挥每个检察官,而只能通过检察总长进行。

除三权分立外,日本实行中央与地方相对分权的地方自治管理形式。地方自治体行政首长、议会议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由地方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地方自治体有管理财产、处理事务以及执行行政的权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条例。“仅适用于某一地方的特别法,非经该地居民投票半数以上同意,国支不得制定”。 而且,日本现在还存在天皇制。根据宪法,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天皇不再拥有政治上的一切权力,只是根据宪法的规定从事一些形式上和礼仪上的国事活动。 二战后日本政局动荡,各政党分化组合频繁,对整个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产生重大影响。依新宪法建立的政治结构成为日本宪政民主的主要载体。在战后几十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日本特有的政治结构。 日本实行议会内阁制政体。其特点为议会中心、内阁集权、“议”“行”相容、议会内阁互相制约。 根据日本内阁制原则,哪个政党执政,取决于其在议会拥有多数议席或能结盟凑足多数。所以政党活动首先而且主要围绕争夺国会议席进行。只有在国会选举中获胜,政党才能组阁,否则就沦为在野党。政党发挥的影响力也取决于在议会中席位的多少。 议会是政治舞台的中心,但只议政表态,实际的问题,要政府解决,政府的权力又集中在内阁乃至首相手中。日本首相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集中权力,取决于执政党能否在选举中获得稳定多数及其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相当微妙和复杂。如果首相是党内最大派系的领袖,便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三、政治概况与制度 (一)政治行政 日本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通过让国会(立法权)、内阁(行政权)、法院(司法权)这三个独立的机关相互牵制,保持平衡,以保障国民的权利和自由。国民也以各种方式与三个权力机关发生联系。 日本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它是主权属于国民、按照国民意志开展政治活动的民主政治国家。作为主权者的国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由议员组成议会,议会制定法律,将国民的意志反映到法律中。 →日本的政治制度:议会内阁制 图示: 1.国会——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只有国会是由主权者——国民直接选举出的议员构成,最好的反映国民意志。 (1)国会的构成: ①两院制: 日本国会采用两院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其目的是:a广泛反映国民的意见 b进行慎重审议,防止单议院失控 c使参议院具有补充作用,以填补众议院解散期间的政治真空。

日本的众议院和参议院设在国会议事堂内,两院各有自己的会场和办公室。国会议事堂以中间的塔楼为界,正面右侧为参议院,左侧为众议院。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不同: ②四种国会:日本的国会有四种,包括常规国会、临时国会、特别国会、参议院的紧急集会。 常规国会:每年1次,在1月中旬召集。会期150天(最多延长一次),审议下一年度的预算等。 临时国会:由内阁决定,或任意一个议院议员总人数1/4以上者要求召集。或者,在众议院的任期届满后或参议院常规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参议 院 众 议 院

特别国会:在众议院解散总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审议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等。 参议院的紧急集会:在众议院解散期间,有紧急需要时召集。但是,在下次国会上如果无法在10天内取得众议院的同意,则表决无效。 ☆国会的组织构成: (2)国会的权限 ①立法权:国会议员拥有法案提案权。法案原则上首先经由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 ☆立法过程:

谈谈战后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改革、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改革、特点 及对我国的启示 刘兴云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经济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科技水平是日新月异,到20世纪7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与日本的战后改革息息相关。战后初期日本在美国的主导下对本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实施了大规模的民主化改革,使得日本成为了一个民主国家。 【关键词】日本战后地方自治 一、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的改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从一个军国主义国家向西方的民主主义国家过渡。在美国占领当局的推动下,通过了《日本国宪法》、《地方自治法》,确立了地方自治制度,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体制。“宪法”对地方自治专列一章,战前地方的一切行政事务和人事,均由中央决定和管理;新宪法第92、95条规定,都、道、府、县、市、町、村在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实行地方自治。地方领导人由当地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地方可设各级议会,编制预算、制订地方性条例和法令。虽然宪法和法律限制中央对地方的统制监督权,但中央可通过向地方分配国税、官僚组织间的上下关系等对地方施加影响、监督和指导。 二、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的特点

地方自治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有些是纯粹基于地方行政管理的,就如日本的地方政府;有些是针对特定的人类群体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区域自治。[1]而日本地方自治有如下特点: (一)日本地方政府具有双重性,既是地方行政机构,又是中央政府(内阁)的委派机关[2]。 (二)日本地方政府有以下职权。1、管理地方财产权。根据《日本国宪法》的规定,日本地方政府有维护、保存和使用属于自治体的财产权。2、处理地方事务权。主要指处理有关消防、清洁、美化及以防止公害污染等地方福利事务。3、执行行政权。指办理户口、登记造册、发放居民身份证、支配地方警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制定地方预算和征收地方税、管理地方财政等。 (三)地方自治的范围和职权均有法律保障。日本地方自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地方自治是建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以宪法和自治特别法予以保障。 (四)地方政府具有适度的立法权。《日本国宪法》规定,为了执行地方政府的各项职权,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议会制定某些法律所允许的“条例”[3]。 (五)在日本,法律规定地方自治体和国家之间在法律上是处于“平等、合作”关系。但日本的实际情况距此相差还很远,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的行政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着名目繁多的监督与控制。 三、日本地方自治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地方分权及历次的行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促进了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并于1968年一跃而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创造了“日本奇迹”。由于日本与我国的国情、社会制度、

高中历史—世界各国政治制度

高中历史—世界各国政治制度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1 、了解梭伦改革:公元前六世纪初――基础 内容:a废除债务奴隶制为自由民(平民与贵族);b按财产划分居民为四等级 意义:废除氏族残余,奠定雅典民主政治基础 2、克里斯提尼改革:公元前六世纪末――形成 内容:a 划定10个行政选区取代氏族关系;b 设立500人会议;c成立十将军委员会;d 陶片放逐法。意义:确立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3 、伯利克里改革:公元前六世纪―黄金时期(鼎盛) 内容:a官职向男性公民开放; b 公民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c 500人会议通过抽签组成并“轮值”执政; d 陪审法庭形成,主司法、监督; e 十将军委员会权力扩大:(军政大权); f 公职津贴制度、观剧津贴。意义: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 4、罗马法形成过程:产生-发展―形成 A.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标志:《十二铜表法》公元前五世纪中期 B.发展阶段:公民法:前3世纪之前,仅仅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万民法:罗马帝国内部所有自由民的法律(国际法) 5、了解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国家发展中的作用: a 维系和稳定罗马帝国的统治,为统治者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b它维护奴隶制,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巩固基础。c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平等权利,具有一定民主性。 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1、了解《权利法案》的制定 ①标志:1689 《权利法案》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 ②内容:a、不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止法律、征税、拥有常备军 b、议会定期召开、议员活动自由。 ③意义:通过限制王权以保证资产阶级统治(确立君主立宪制统治) 2、了解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内阁权利:对议会负责、控制立法程序;首相:下院多数党领袖(首相)--行政权3、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 立法权--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行政权--总统(元首、军、政首脑)4年一届;司法权-联邦法院 4、了解美国联邦制的权利结构(阅读111页图示) 5、了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875--1941) 行政权--总统、7年、连任(两院联席议会选出);立法权-两院制议会:(众议院-普选、参议院 9年-间选);内阁-议会中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 6、了解《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871年 ①、联邦制的君主国家:皇帝(元首):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 内阁首脑:宰相(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 ②、立法机构--两院制议会:联邦议会(上议院)-首相为议长;帝国议会(下议院)-立法权 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日本政治结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日本政治结构与选举制度简述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审计 学生姓名:罗睿 16125300 任课教师:孙夕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7年4月

目录 目录 ................................................................................................................. III 引言 (1) 1政治结构主要特点 (2) 1.1战后日本新宪法 (2) 1.2日本特有政治结构 (2) 1.2.1议会内阁制 (3) 1.2.2一极多党的政党制度 (4) 1.2.3多级单轨的司法系统 (4) 2日本选举制度 (5) 2.1中选区制向小选区制的过渡 (5) 2.1.1中选区制 (5) 2.2选民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变化 (6) 2.2.1小选区制的实施 (7)

引言 日本近代政治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环节,是建立现代政治体制国家的探索过程。明治维新后日本废除了幕府制度,重新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统治,为了加强和确保天皇“万世一系”的统治,1889年制定了《大日本国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天皇,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直接统帅军队;由天皇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组成内阁,内阁在法律上对天皇负责;日本帝国议会由世袭的贵族院和选举产生的众议院组成,对天皇起咨议作用。“明治宪法”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政体,立法权和行政权依然掌握在天皇手中。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国土狭窄、资源匮乏、市场狭小的矛盾日益突出,日本大步走上侵略扩张的道路。

日本的政党制度

日本的政党制度 (一)战前的日本政党制度 日本近代政党是在明治维新之后出现的。自由民权运动初期,以要求设立国会为主要政治纲领的、于1875 年在大阪成立的“爱国社”,可算是近代政党的雏形。 1881年明治政府迫于日益高涨的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颁发天皇诏书宣布1890年开设国会之后,相继成立的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可算是日本最早影响最大的资产阶级政党。 随着帝国议会的建立,围绕争夺国会议席的斗争,以上述两个政党为轴心,几经演变,分别形成以三井财阀为台的政友会(1900年)和以三菱财阀为后台的民政党(1927年),可算是当时资产阶级政党的典型。 这些政党政治上在一段时期内曾产生过一定影响, 甚至还组织过几届政党内阁(当然不是名副其实的),但是确定专制主义天皇制的战前宪法, 既没给与议会以真正的立法权,更无政党组阁的明文规定。因此,当军部势力膨胀、军国主义发展时,这些政党便逐步变成赞助帝国主义战争的工具而名存实亡。在这种制度,被压迫群众组成的政党,更难逃脱悲剧的命运。 战前的日本,虽然有过政党和政党活动,但并未形成政党制度,更无“ 政党政治” 可言。政党制度是政党政治的前提,也就是政党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这在战前军事封建法西斯专制统治下的日本是不可能存在的。日本现代政党制度的形成是战后开始的。 (二)日本政党制度的形成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投降,被盟军(主要是美军)占领将近七年。美国出于称霸全球的战略需要和迫于国内外民主力量的压力,对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社会改革,使日本到1955 年在经济上完成了恢复和调整,并从战争经济体制过渡到和平经济体制,在政治上结束了军事封建性天皇专制主义的法西斯统治,进入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行列。这场改革为日本现代政党的产生和政党制度的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

日本公务员制度综述 任何政治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必须建立服务于自身的行政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而公务员制度则是其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产物,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公务员”一词,最初译自英文的Civil Servant(或Civi1Serviee)一词,中文也有译作“文官”。它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1870年6月4日,英国政府颁布了第二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和等级结构作了更明确的规定。至此,英国用法令的形式确立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文官制度,宣告了西方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诞生。 一、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1885一1945年官僚型的文官制度。1 这种官僚制度的形成,起始于1867年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归还政权于明治天皇,此举造成明治维新的契机。正是明治维新的实行,使日本舍弃固步自封的封建制度,而加以吸收现代文明。文官制度的真正确立是在1887年公布《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确立考试用人的原则之后。1893 年明治政府制定了《文官任用令》和《文官考试规则》,而确立了功绩主义原则。1899年明治政府进一步修改1893年的《文官任用令》,并制定新的《文官资格保障令》和《文官惩戒令》,此即所谓《文官三令》,标志着战前官僚制度的确立,这种体系一直沿袭到二战结束,并无重大变化。 (二)1945一1980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巩固时期。2 1945年8月,日本在二战中失败,日本政府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天皇专权制,对旧官吏制度进行改革。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新宪法,建立议会和内阁,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为适应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日本政府对人事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1947年10 月,日本政府参照美国的人事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50年又制定了《关于国家公务员职阶制的法律》,同年12 月又制定了《地方公务员法》。这些法律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一直实行至今,是二战以后日本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法规。1946 年11月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和1947年10月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标志着日本官吏制度正式转变为现代公务员制度。从战前的“天皇的官吏”转变为“国民的公仆”。 (三)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时期3 进入80 年代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经济陷入持续低迷的状态,以往隐藏在台面下的公务员制度的负面影响、消极作用日显突出,其弊端不断受到社会的攻击。如,行政管理方式的陈旧落后,规制过度,“公务员下凡”(指从政府机关退休后在大企业再就业的现象),公务员道德伦理的腐败,年功序列和行政机关的低效运转等。很多专家认为,由于现行的日本公务员制度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阻碍日本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为此,1996年上台的桥本内阁提出要推动全面的行政改革,目的 1娜琳:中日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探析. 大连大学学报,2007(1) 2同上 3车美玉:日本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最新动向. 鲁行经院学报,2003(5)

当前日本的政治经济形势及中日关系

当前日本的政治经济形势及中日关系 观察新世纪之初日本的发展态势,不禁使人想起大阪大学名誉教授森岛通夫1999年在《日本为什么将会没落》一书中作出的预言。他认为,正是20世纪后半期日本发展的成功带来了现在日本无法逃避的失败,在21世纪的后半期,日本即使尚能保持一定的经济水平,也将会变成一个没有影响力的软弱无为的国家。森岛的预言已经开始被事实所印证。 关于当前的日本政治 自20世纪50年代始,和平、民主与独立就是日本国民争取的目标。时至今日,仍不能说这一目标已经真正实现。在当前日本国家政治领域的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何种选择,对日本能否真正实现上述目标,提高国际地位,增强国际事务发言权至关重要。 (一)政治的民主化 2001年4月26日,森喜朗终于挂相印而去。然而,回顾2000年4 月5日森喜朗上台执政一年来的前前后后,其“政绩”似乎除了让日本政府背上了更多的债务外,就是“错话连篇”,“神之国”一类“失言”不断,使其因继承小渊一手操办的冲绳峰会而得到的较高的支持率一路下跌,尤其2001年2月10 日美国攻击型核潜艇格林维尔号撞翻日本爱媛号渔业实习船事件发生时,森喜朗作为国之最高权力者无视民之死活而沉迷于高尔夫球的表现招致日本国民的强烈不满,2 月末其支持率已降至6%—8%。虽已山穷水尽,森首相却仍对民怨众怒俨然不知,用歪理诡辩自我安慰,说什么“我接到的电话都是鼓励我继续干下去的”、“接到撞船的消息后我已经指派人去进一步调查了”云云,在国民已对其完全丧失信心、舆论传媒纷纷猜测其下台时日的严重环境中,仍坐在首相宝座上发号施令两月有余,并代表国家权力去美国访问,对日本的国家政治运营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有日本学者称,作为首相,尽管面对如此不利环境,但只要他本人不言辞职,则别人不会逼迫他辞职,这就是当代日本政治制度的一大弊病。由此想来,日本国民的全体意志如何在国家政治中得到反映?日本的政治民主究竟是全体国民的民主,还是首相一人的“民主”?抑或自民党一党的“民主”?日本人常说的“日本政治三流”再次得到很有说服力的验证。 面对日本国家政治的这一非合理现状,许多日本人主张的首相直选论颇有市场。按照公正、合理的法律程序进行真正排除金钱政治的首相直选或许不失为根治日本政治顽疾的一帖良药或改革不合理政治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小泉纯一郎4月26 日就任首相后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了对首相直选的积极态度,要专门设立私人咨询机构进行研究。问题在于这一主张何时能在日本政治发展中取得优势。如果有朝一日日本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进行首相直选,一旦首相不称职则可通过选民公决将其罢免,建立起这样的选举体制理所当然会距离真正的政治民主更近一些。 1955年体制崩溃后,日本的政治民主化曾出现了较好的发展趋势。但曾几何时,故态复萌,以联合政权形式出现的自民党为核心的政权与1955年体制下的自民党政权本质上的差别并不大。自民党虽是国会第一大党,但并不能代表日本多数国民。日本计量政治学者小林良彰曾专文分析当前日本选举制度的不合理性,其核心问题是少数选民有可能比多数选民获得更大的权益。2000年6月25日举行的大选中,约1亿选民中有6200万人投票,自民党得票至多不过2000余万张。并且这2000余万张选票中受到金钱污染的数量恐怕不小。时下在日本各政党间的竞选中,决定竞选成败的关键似乎已不再是政策主张能否反映民意,而是经济实力。自民党内何人出任首相由派系平衡力学和长老意志所决定。总之,国家政治离国民越来越远而不是越来越近,这除理解为国家政治民主化的裹足不前或退步之外,还能作何理解? (二)外交的独立性 自80年代末起,日本就有人主张推行大国外交。1990年,栗山尚一在《外交论坛》发表《激荡的90年代与日本外交的新发展》一文,鼓吹日本推行大国外交,引起了世人瞩目。2000年,栗山又发表了题为《对日本外交的期待》的文章,继续鼓吹大国外交。大国外交首先应是独立自主的外交,但栗山始终将维护并加强日美同盟作为大国外交的重要条件。如果处理国际事务时必须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充其量不过二等国外交而已,大国外交何来之有? 持此观点者何止栗山一人。在世纪之交,日本国内对国家发展战略的研究成为热门,这些研究也受到国

德日政治制度比较

本科生学年论文论文题目:德日政治制度比较 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年级:2011级 专业:行政管理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3年 6月 4日

摘要 德国与日本两国同属世界经济强国,两国的政治制度也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通过从宪政体制、行政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方面,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差异,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世界政治文明汲取世界政治文明要素,加快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使中国政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德国;日本;政治制度;比较

目录 摘要................................................................ I 前言 (1) 一、德日政治制度基本概述 (2) (一)基本概念 (2) 1. 政治制度 (2) 2.国家政治制度 (2) (二)德日宪政史 (2) 1.德国宪政史 (2) 2.日本宪政史 (3) 二、德日政治制度比较分析 (3) (一)宪政体制 (3) 1.德国宪政体制 (3) 2.日本的政体制 (3) (二)行政制度 (4) 1.德国行政制度 (4) 2.日本行政制度 (4) (三)选举制度 (5) 1.德国选举制度 (5) 2.日本选举制度 (5) (四)政党制度 (6) 1.德国政党制度 (6) 2.日本的政党制度 (6) 三、德日政治制度比较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借鉴意义 (7) (一)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国家机构权利制衡体系 (7) (二)转换政府职能,创建节约有效性政府 (7) (三)完善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8)

《比较政治制度》教学大纲

<<比较政治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比较政治制度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课程性质:必修课 总学时:32理论学时:32实验(上机)学时:0 学分:2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 先修课程:西方政治思想史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比较政治制度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研究政制思想的发展流变、近代政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对议会制政府制度和总统制政府制度进行综合比较,并对其中的代表性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特别研究。通过本门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政治制度形成的思想和原则、当今世界政治制度的类别和主要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培养学生运用政治制度比较的方法,分析政治问题和政治现象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 教学内容 (一)政制观念的流变与政制发展的规律 1.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制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2.自然法理论与西方的政制发展 教学要求 了解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制思想;理解自然法理论的发展流变;掌握自然法理论对 近代西方政制的影响。 重点:亚里士多德的政制思想,自然法思想对近代西方政制的影响。 难点:自然法思想的发展流变 (二)近现代政制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与人权保障原则 2.私有制与财产权保护原则 3.共和、民主与法治相统一原则 4.分权制衡与有限政府原则 教学要求

掌握近现代政制的基本原则的内容;理解近现代政制的基本原则的历史意义以及在近现代政制中的体现。 重点:人民主权的法律、政治和对外意义;人权概念以及人权保障原则的政制体现;财产权保护原则的内容及其政制体现;民主、共和、法治的概念以及三者在政制中相统一的重大历史世界意义;西方分权理论的发展及其政治实践。 难点:人民主权的含义;民主、共和与法治的统一。 (三)近现代政制的基本制度 1.代表制政府制度 2.普遍自由的选举制度 3.竞争性政党制度 4.政客与官僚有别的人事制度 5.政府体制内外普遍的监督制度 教学要求 了解代表制政府制度的设置、组织机构及其职能;掌握普选制发展的历史过程、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方式的特点、多数当选制与比例代表制的特点以及选举的保障制度;掌握政党的政治功能、西方国家主要政党体制形式、政党关系以及政党发展趋势;掌握政务官与事务官区别、现代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机制;掌握政府体制内外的监督形式、监督机制及其特点。 重点:议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特点;政党的政治功能和西方主要政党体制形式;现代文官制度的主要机制;利益集团的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难点:多数代表制;政党的政治功能;利益集团的监督。 (四)英国式内阁议会制政府制度 1.英国的内阁议会制政府制度 2.加拿大的内阁议会制政府制度 教学要求 了解;掌握英国宪法产生的历程;了解英国的王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掌握英国议会的组成和运行机制;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组阁程序和运行机制;理解英国小选区选举制的特点;了解加拿大内阁议会制的特点以及和英国的区别。 重点:英国议会运行机制;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组成和运行机制 难点:责任内阁制的运行机制

简介:近现代以来日本政治制度史略与特点

简介:近现代以来日本政治制度史略与特点 简介:近现代以来日本政治制度史略与特点[收藏本帖] [楼主] 作者:西陆星发表时间:2013/02/27 19:52 修改加精置顶锁定标题来源删除 点击:298次简介:近现代以来日本政治制度史略与特点一、近代日本的政治制度 (一)明治维新以前的政治制度 明治维新以前日本实际的统治者为幕府将军。幕府是由武士为代表的"武家"阶级,以幕府征夷大将军为最高统治者。 在此时期内日本天皇的权利遭到架空,相当长时间内沦落为将军和有权大名的附庸,仅留有主持祭祀的权利。那时的天皇连国家的象征都不是,甚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征夷大将军足利义满,就曾向明朝称臣被颁获"日本国王"的头衔,死后还次赠"太上法皇"的称号(后被足利义满的亲族拒绝)。织田信长也曾威逼正亲町天皇让位(此处日本史学界有两种说

法:一是织田信长威逼,但天皇拒绝;二是天皇主动禅位,织田信长拒绝。我个人比较支持第一种说法)。 在战国以前执政的室町幕府(足利幕府),以武家为中心。幕府将军任命自己的亲族家臣担任各地守护代替自己行使 统治天下的大权。而在京都中央由和足利同族的斯波、细川、畠山担任管领,总辖幕政,辅佐将军管领统辖政所侍所等中央机构,而将军对守护的命令,也必须透过管领传达。 管领其下设待所司警卫、政所司财政、向注司文书、评定众和引付方司诉讼。其中最重要的诗所首长称所司,由山名、一色、赤松、京极四家轮流担任,称"四所司"而在地方上,守护大名拥有相当大的权利:可在领地内征税,蓄养军队,制定法律(分国法),拥有忠于自己的家臣团(这些家臣只忠于自己的主君,将军无法调动)。 在关东的公方政权由第二代将军足利义诠之弟足利基氏及 其子孙世袭,管辖关东10国。辅助公方的管领称"关东管领",由上杉家族世袭。镰仓公方下设机构与幕府机构相同,有政所、侍所、问注所、评定众等,因此被称为称"第二幕府",形成了一个与京都幕府并驾齐驱的双头政治体系。

政治资金与日本政党体制转型

政治资金与日本政党体制转型 徐万胜 2013-2-17 14:50:05 来源:《日本学刊》(京)2007年1期作者简介:徐万胜,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内容提要:本文从政治资金的视角,概述了“1955年体制”形成与崩溃的原因,并着重对冷战后日本政治资金制度的改革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政治捐款的减少与政党交付金的导入,是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政治资金收入结构最显著的变化;同时,在冷战后日本政党体制的转型过程中,现存的政治资金制度仍是有利于执政的自民党的,但政治资金制度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非法行为,必然导致朝野政党间的抗争不时加剧。 关键词:政治资金政党体制自民党政治 所谓“政治资金”,即政党、政治团体及政治家从事政治活动所使用的资金。 ①在日本,涉及政治资金问题的金权政治是促使“1955年体制”②崩溃的主要因素,并且,政治资金制度改革作为冷战后政治改革的一环,又与21世纪初期日本政党体制的构建密切相关。 一、“1955年体制”的崩溃与政治资金制度改革 战后日本的政治资金制度源于1948年7月制定的《政治资金规正法》。该法规定各政党有申报、公布其政治资金收支状况的义务,目的是为了遏制政治腐败和防止不正当的资金授受行为,增强政治资金的“透明度”,以确保“政治活动的光明与公正”。此后,在三木武夫内阁执政期间,日本国会又于1975年通

过了《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核心内容是对企业与工会每年向政党、政治团体及政治家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的数量加以限制,并鼓励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等。 在上述制度框架下,“1955年体制”时期,来自财界(包括大型企业与行业团体在内)的巨额政治资金是日本自民党得以一党长期执政的财政支柱。根据自治省所公布的统计数据③,这一时期,财界统一提供的政治捐款在自民党本部政治资金收入中所占比例通常达50%以上,且捐款数额呈逐年增加态势。例如,在1969年度自民党本部的政治资金收入总额52.9亿日元中,35.9亿日元来自“国民协会”(财界统一向自民党提供政治资金的窗口组织,1975年3月改组为“国民政治协会”)筹集的捐款;在1991年度自民党本部的政治资金收入总额292.8亿日元中,167亿日元来自“国民政治协会”筹集的捐款。1988年6月,财界代表人物、经团联副会长花村仁八郎承认:“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直承诺每年向自民党捐款100亿日元,并信守这一承诺。从前一时期起增至110亿日元,1986年以后将120亿日元作为目标。”④ 事实上,因为有相当大一部分政治资金是通过私人渠道秘密地捐献给自民党内各派阀及政治家个人的,所以,政治资金的“透明度”相当低。一般认为,自治省对外公开的统计数据约占财界实际政治捐款总额的10%左右。20世纪70 年代中期以后,财界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向自民党提供的政治资金约在1000亿日元以上。⑤ 财界所以肯于“慷慨”地向执政的自民党提供巨额政治资金,是由于自民党作为日本垄断资本的政治代言人,与财界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二者在政治过程中形成了密切的利益交换关系。为了在自民党政权的政策决定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或获得益处,与财界统一向自民党本部提供政治资金的做法相比,企业和

日本自民党派阀政治的基本特征

日本自民党派阀政治的基本特征 王 屏 内容提要: 自民党作为派阀联合体的特征在岸信介执政时期就已形成,派阀是日本政治的原点,战后日本政坛的每一次大变动都有派阀活动的身影,派阀成为“党中之党”。自民党派阀是其党内大腕政治家为了当总裁和总理而培植并组织的亲信班底,同时也是这些派阀首领对其下属议员实施组织化的有效工具,派阀所遵循的逻辑是“实力主义”和“弱肉强食”。由于战后日本自民党长期执政,自民党派阀政治便成为日本政党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对自民党而言,成也派阀,败也派阀。派阀政治是政党内部以派阀为依托垄断权力的一种政治形态,它的产生是日本社会的组织原则和日本人所特有的集团心理决定的。因此,随着执政时间的延长,民主党内部派阀政治的特征也会显露出来。 关 键 词:政治文化 藩阀政治 政党政治 派阀政治 自民党 民主党 --------------------------------------------------------------------------------- 在战后日本,由于自民党长期执政,导致政权不是在政党之间更替,而是通过换首相在自民党内部各派阀之间转移,因此,自民党派阀政治便成为日本政党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所谓“派阀政治”是指政党内部以派阀为依托垄断权力的一种政治形态。1993年自民党虽然一度下野,但不到一年又成为执政党。1994年实施的“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列制”的新选举制度以及小泉执政期间所采取的“排阀”行动也都未能使派阀消亡,自民党派阀对战后日本政治运营及政界重组的走向发挥了关键性影响作用。一部日本首相竞争史同时也是一部自民党派阀的权力斗争史,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2009大选”后民主党上台。本文主要围绕自民党派阀政治的基本特征及其政治文化基础进行分析和论证。 一 日本传统政治文化对派阀政治的影响 派阀政治之所以能成为战后日本政党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除了自民党长期执政这一因素外,还与日本的传统政治文化有密切关系。崇尚权威、重视集体是东方文化的特点,而地缘关系又是日本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特征。所谓“政治文化”(P o l i t i c a l C u l t u r e)“通常指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如信念、情感及评价意向等。政治文化既是全社会历史经验的产物,也是每个人社会化的个人经验的的产物”(1)。政治社会化是保持或改变政治文化的工具。如果将政治制度比喻为“硬政治”,那么,政治文化可以视为“软政治”。看似无形的政治文化往往决定和影响一国政治结构的变迁以及政治制度架构的“型变”。关于日本政治文化的特征及其如何影响日本政治结构的形成与变迁,山本七平有过深刻的论述。他认为,日本的传统政治文化源于“幕府制”。“其所遵循的原则是,将地缘集团作为疑似血缘集团加以组织化。也就是说,以同一地盘(地缘)上的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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