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按揭贷款资料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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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编号:年字号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_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2、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房产的购房款。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将贷款用于股票及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经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执行,具体执行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

方式一、浮动利率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个浮动周期内适用的贷款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此系合同签订日利率,实际执行利率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 执行,不再书面通知借款人)。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以本条上述约定的第一个浮动周期适用的利率计息,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采取浮动的方法,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重新确定利率。

方式二、。

2、关于利率浮动比例的调整。

(1)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动比例必须按该调整执行的,按该调整执行,双方同意由贷款人据此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本合同执行该新的利率浮动比例。

(2)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动比例可按该调整执行的,贷款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按下述任一方式确定:

a、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期为年。借款人可在执行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书面申请继续适用上述新的利率浮动比例,并经贷款人同意后执行。否则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具体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及其有效期,并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借款人。

b、贷款人有权根据相关国家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视情况单方给予借款人较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更优惠的利率浮动比例,而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具体适用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优惠期由贷款人确定。如贷款人未明确优惠期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无须通知借款人。优惠期届满,或贷款人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的,自动恢复执行优惠前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

(3)在执行国家利率浮动比例的政策调整期间,或贷款人单方给予借款人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期间,如借款人连续出现逾期3次(含3次)以上情形,或发生贷款人认为可

能影响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执行的利率下浮比例及优惠利率浮动比例取消执行,并恢复执行优惠前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

3、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4、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结息日和付息日见第十四条。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5、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

(3)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上述贷款罚息利率中较高者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实际天数×年罚息利率/360。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2、相应的担保合同已生效;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之外的财产提供抵(质)押的,证明抵(质)押权属的相关文件/凭证已交付贷款人保管;

3、借款人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凭证、证明和资料等;

4、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截至贷款发放日,本合同项下贷款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借款人资格、首付款比例及其他贷款发放条件;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贷款申请后,按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发放贷款,具体约定见第十五条。

1、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账号为:)。

2、借款人自主支付:贷款人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账户名称:;账号为:),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具体报告时间为:。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方式偿还,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到期一次性还款。

□。

2、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还款期数和还款日等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如放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在非结息日遇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计息方式为分段计息:上次结息日到利率调整的前一天用旧利率来计算,利率调整日到本结息日的前一天用新利率计算。非结息日提前还款需要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利息=本金×月利率/30×上次结息日到提前还款日之间的天数。

3、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信息,见本合同第十六条。若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发生变更,应在最近一个约定还款日之前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由于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造成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4、借款人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一日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款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还款日从该指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应还贷款本息。若账户币种与还款币种不同,根据扣收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及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后扣收。

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具体约定见第十七条。

2、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具体约定见第十七条。

3、提前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即不可撤销。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提前还款计收补偿金,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贷款人支付。

第八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经济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九条保险和公证

借款人是否需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是□否

本合同是否需办理公证:□是□否

若依本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和贷款人到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当事方确认:本合同当事方在本合同上的签字或盖章即视为对本通用条款的确认,无需另行在本通用条款上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抵押物清单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对第一条的说明

1、本合同项下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年/ 个月,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十三条对第二条的说明

房屋地址:。若该所购房屋上述地址与其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不一致,则以后者为准。

购房合同号:。

购房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第套房产。

第十四条对第三条的说明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经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按下列方式执行:

方式一、浮动利率方式:

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每个月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实际放款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重新定价日)/ □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一次。

第一个浮动周期内,贷款月利率为‰。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 % 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方式二、。

2、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______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第十五条对第五条的说明

贷款发放方式采用第五条中所述的第种方式。

第十六条对第六条的说明

1、借款人还款方式采用第六条第一款中所述的方式。

2、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期数共计期,还款日为每月的日。在本合同签订日利率水平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期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则每期还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首期还本付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后每月递减。本合同签订日利率与本合同实际执行利率不同的,以实际执行利率计算的还款金额为准。

3、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户名:,账号:,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指定还款账户。

第十七条对第七条的说明

1、借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人已正常还款满期;

□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元;

□其它:。

2、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办理。对于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标准计收补偿金。

第十八条对第八条的说明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下称“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所购房屋为期房的,借款人应本合同签署后日内与贷款人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在该期房竣工交付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日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所购房屋为现房的,借款人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日内与贷款人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保证人(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

□由提供□阶段性抵押担保/ □全程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应的抵押合同。

□由提供□阶段性质押担保/ □全程质押担保,并签署相应的质押合同。

□由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

□其它担保方式:。

第十九条其他

1、借款人补充声明与承诺如下:。

2、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人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备注说明:本条款适用于开发商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保证的业务情形)。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声明:经本人阅读并经贷款人充分告知,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

(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借款人:

年月日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保证人(开发商):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附件一: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通用条款

本通用条款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专用条款共同构成规范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一、借款人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凭证等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交易背景及贷款用途真实合法;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署日已经承担的重大负债;

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

5、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接受并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及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贷款支付及用途等情况的信贷检查和监督;

6、本合同签订后,如贷款人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变化而无法按约定发放贷款或履行本合同其他内容的,不构成违约,如需借款人配合完成相关合同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配合。

二、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

如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则:

1、借款人应按约定及时与贷款人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或预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证明抵押权属的相关权利凭证及他项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执管;

2、本担保项下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借款人申明并保证:借款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房屋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借款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借款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贷款人保存;

4、借款人申明并保证:抵押房屋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它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履行告知义务;

5、借款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借款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借款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贷款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6、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如果抵押房屋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获得完全清偿之前被拆迁,对于拆迁房屋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与贷款人协商清偿债务,或按照贷款人要求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或其他抵押物重新设置抵押并签订新的抵押协议;在原有抵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抵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由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提供担保;对于拆迁房屋以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贷款人有权就该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将补偿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按照贷款人要求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作为担保财产,并签订相应的保证金质押协议或存单质押协议。

7、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借款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借款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借款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8、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借款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9、如果借款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贷款人进行清偿,贷款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本合同中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借款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贷款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提前还款日为借款人提出的经贷款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贷款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借款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10、在担保责任发生后,贷款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贷款为分期清偿的,则贷款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11、在担保责任发生后,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协议不成的,贷款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借款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给贷款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

12、本合同项下贷款在本担保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贷款人本担保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

三、借款人违约事件及处理

1、借款人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贷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等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3)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借款人未按约定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或拒绝接受并配合贷款人对包括贷款支付及用途等情况的信贷检查和监督;

(5)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的,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房屋;或在知悉该房屋将被拆迁信息时,未及时向贷款人告知抵押物被拆迁信息的,或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条第6款约定的;

(6)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的,无法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的;或因抵押人拒绝或拖延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拒绝办理或拖延抵押登记,或非因抵押权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

(7)发生抵押房屋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借款人不按贷款人的要求恢复抵押房屋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8)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

(9)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10)借款人在与贷款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1)借款人与开发商就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且上述纠纷将会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或发生借款人与开发商擅自解除、变更购房合同等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情形的;

(12)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贷款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4)宣布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

(7)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直

接扣划款项用于清偿贷款本息,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扣收时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依法及本合同约定对抵押房屋行使抵押权;

(9)行使其他担保物权;

(10)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1)若借款人提供的住房实有套数信息不实,除可采取上述措施外,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项下给予借款人的包括浮动比例在内的利率优惠;并有权按照借款人真实的住房套数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适用于该住房套数的相关贷款利率执行。

(12)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四、开发商保证

若保证人(开发商)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保证的,则:

1、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若保证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则自借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收到他项权证之日起,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不再发生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借款人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及保证责任。

3、如果借款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贷款人进行清偿,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本合同中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借款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贷款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提前还款日为借款人提出的经贷款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贷款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借款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保证人在贷款人向其发出催收函、履行保证责任通知或任何其他类似通知、文件后,应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保证责任。

4、主债务在本保证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贷款人本保证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

5、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数量、币种、利率、金额、对主合同进行展期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导致利率变更的,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6、声明与承诺

(1)保证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已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并经年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其开发的购房合同项下的楼盘项目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具备“五证”;

(2)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保证人为公司的,保证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代表保证人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3)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保证人未向贷款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署日已经承担的重大负债;

(5)若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保证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7、违约事件及其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

(2)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3)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

(4)保证人为企业的,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保证人在与贷款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

(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贷款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贷款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贷款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7)贷款人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五、保险

1、若依本合同的规定借款人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借款人应在贷款实际发放日前,到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手续,保险险种、保单内容应经双方认可,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账面价值,保单内容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件。

2、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否则贷款人有权代为续保或投保,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并与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3、在抵押物具备投保条件时,借款人应在该条件具备之日起10日内投保,并及时向贷款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由贷款人执管。

六、个人信用信息授权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发生与借款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借款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借款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借款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借款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借款人与贷款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叙做其他业务,需要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

同时授权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通过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机构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如因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同意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七、其他约定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保证人(开发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本合同载明的借款人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对账单据、催收单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均以此为准。借款人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地址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附件二:

抵押物清单

编号:年字号

抵押物名称抵押物

凭证编

号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登记机关所有权或使

用权归属

本抵押物清单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编号:)的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系上述抵押物清单所列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在此同意以该抵押物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编号:)项下贷款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并同意配合办理抵押权有效设立所需的抵押登记等一切相关手续。

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年月日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内部资料汇编

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起止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间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 ·16·

的 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 %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 %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约定还款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16·

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内容和服务功能的差异

1、各银行个人网上业务 业务内容及差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账务查询一卡通、信用卡、存折、账户 余额、账户当天交易、账户历 史交易,定期交易查询客户将长城电子借记卡、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中银系列信用卡、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等关联到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版/理财版/贵宾版)后,即可查询不同类型账户的关联情况,各个关联账户的余额信息、账户详情、交易明细,以及全部关联账户的资产总额。 网上支付一卡通支付:网上个人银行大 众版,专业版,电话银行 95555,网点柜台 信用卡支付:网上个人银行大 众版,专业版 直付通支付:网上个人银行大 众版提供了人民币结算的长城电子借记卡和外币支付的长城国际卡两种选择,外币网上支付目前只能通过中行进行结算 通过与众多电子商务公司和商户的合作,中国银行网上支付可以应用于综合购物类、票务酒店类、保险产品类、充值游戏类、教育考试类、慈善公益类等数十万家在线商户的网站。 转账汇款 1.通过招商银行专业版同城跨 行转账 2.异地他行汇款 3.异地本行汇款 4.同城同行转账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提供本人关联账户之间的转账、中行内向他人转账、跨行转账;提供主动收款服务,方便及时催收款项;提供九种外币的跨境汇出汇款功能,还可以对收款人进行管理。

自助缴费客户需要拥有一张招商银行 “一卡通”,通过招商银行网上 个人银行大众版或专业版自 助申请缴费功能并进行缴费, 一张“一卡通”可以申请多个 缴费号码,并可为多个缴费号 码缴费,缴费款项从“一卡通” 活期帐户中支付。 包括自动缴纳手机费、传呼 费、固定电话费、社区职能卡 等招行特约收费单位的缴费。 客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向中国银行的特约商户自助缴纳多种费用,诸如通讯费、水费、电费等。 自助缴费可以分为签约型账单缴付和非签约型账单缴付。签约型账单缴付需要事先申请,将缴费项目的唯一标识(如手机号)与借记卡建立自助缴费对应关系,然后通过网上银行完成查询、缴费。非签约型账单缴付是指您不需要事先申请,即可在网上银行完成查询、缴费。 申请相关业务只要是招商银行的银行卡 (包括“一卡通”、“一 卡通”金卡和“金葵花 卡”及其联名卡/认同卡) 的客户或存折客户,可以 通过网上个人银行大众版 申请一卡通大众版支付功 能、自助充值和缴费、投 资国债、申请个人贷款等客户将长城电子借记卡、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中银系列信用卡、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等关联到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版/理财版/贵宾版)后,即可查询不同类型账户的关联情况,各个关联账户的余额信息、账户详情、交易明细,以及全部关联账户的资产总额。 定期存款客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个人网上 银行将已经关联到网上银行的定期一 本通上办理新增、续存或支取定期存 款的业务。 服务功能及差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账户查询 1. 账户概览:除了通常的功能,同 时,当客户查询所有账户的余额后,可 以通过“资产汇总报告”查看资产总体 状况。 2. 资产汇总报告:作为综合反映客 户财务状况的“个人资产负债表”,资 产汇总报告将对客户关联在中行网银的 各类银行账户中的资产和负债分币种、 分账户类别进行汇总,让客户的个人财 务状况一目了然。客户在账户概览中逐

TRS公司简介

TRS公司介绍 编制单位: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5年

一.公司简介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4亿元,2011年6月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29。 公司秉承“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的技术理念,专注于海量非结构化信息处理为核心的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目标是成为大数据时代中国软件和专业互联网服务领域的领导厂商。 公司现有员工600名,总部设在北京,并已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自主研发的TRS系列产品和服务已被国内外4000多家企业级机构客户广泛使用,在中国非结构化中文信息智能应用软件市场的占有率位居第一。 二.理念战略 愿景 让信息创造价值。 使命 聚焦大数据时代客户的需求和挑战,提供自主研发的一流软件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核心价值观 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信念,是我们前进的内在动力,也是对用户及员工的承诺。

专注:是建立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公司发展的每个阶段必须专注于既定的目标 创新:IT产业一日千里,不创新就被淘汰,拓尔思认为创新是做百年企业的必备基因 坚持:是一种品质、一种精神,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诚信: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我们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 共赢:实现用户、合作伙伴、员工和公司的多赢,多赢才能持久 研发战略和方向 拓尔思把研发作为公司的立身之本,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三.核心技术 技术理念 搜索信息整合内容发现知识

四.基础研究和政府项目 TRS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为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在中文信息处理、信息检索、内容管理和数据挖掘等方面具有世界级的先进技术,多年来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众多国家级项目。 公司的研究队伍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TRS软件开放实验室密切合作。中文信息处理研究中心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投资200万美元建立的国家级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基地,TRS软件开放实验室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的开放实验室。公司和国内外大学及顶级IT企业开展了深层次的广泛合作。 五.企业官网案例 电信——中兴通讯:全球性大型集团门户网站群应用 项目亮点 TRS助力中兴通讯构建全新的集团门户网站群,全球各地的内容采编人员可以通过专网访问内容管理平台,及时提交各分支机构的最新动态。

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结合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际,经中国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自律宗旨是: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合规经营,公平竞争,防范风险,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公约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指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 第四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单位。 第二章自律约定 第五条会员单位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要求,贯彻执行监管部门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第六条会员单位应坚持独立审慎经营,建立有效的个人住房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防范贷款风险。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做好尽职调查,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认真核实借款人购房行为、贷款行为的真实性。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加强风险评价与审批管理,建立以现金收入为基础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风险评价体系,坚持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加强抵押物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抵押登记流程,落实抵押物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手续,确保抵押权合法有效。 第十条会员单位应加强贷款发放与支付管理,遵循贷放分离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十一条会员单位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遵循公平有序竞争原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恶性竞争行为干预或者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 本公约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恶性竞争行为是指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干预或者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损害其他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规或变相降低贷款条件争揽客户的行为; (二)违反监管部门政策发放贷款的行为; (三)在信贷业务营销中向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各种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四)任何形式的诋毁其他银行商业信誉的行为; (五)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恶性竞争行为。 第十二条会员单位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遵循成本约束、风险定价等理念,不得突破或变相突破监管利率底线或价格底线招揽客户,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或支付不合理费用营销客户。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应严格规范与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销售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机构以及相关个人(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支付超出其服务内容的佣金或做出与支付佣金相关的财务安排。 第十四条本公约所称支付超出其服务内容的佣金或做出与支付佣金相关的财务安排是指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支付现金、提供实物或提供劳务等方式作为对价获取中介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现金、转账或购物卡(券)、储值卡(券)等形式向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支付佣金的行为; (二)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向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支付与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对称、纯粹业务介绍的各种费用的行为; (三)以低于成本价格向中介机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劳务等行为; (四)直接或间接向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的利益关联方提供佣金或其他变相利益行为(如组织旅游等);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企业文化 ◆中国银行核心价值观: 追求卓越,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 ◆中国银行百年发展经验: 爱国爱民是办行之魂,改革创新是强行之路 诚信至上是立行之本,以人为本是兴行之基 ◆中国银行员工职业规范: 爱行敬业、勤勉俭朴、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 ◆新时期精神财富: 坚定信念是精神支柱,无私奉献是高贵品质,开拓创新是基本途径,科学求实是重要基础,团结协作是根本保障。 ◆中国银行战略目标: 追求卓越,持续增长,建设国际一流的大型跨国经营银行集团。 ◆中国银行战略定位: 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服务、海内外一体化发展。 ◆中国银行工作总方针: 调结构,扩规模,防风险,上水平。 ◆中国银行工作总要求: 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 ◆中国银行经营发展特色: 国际化,多元化,智能化。 ◆中国银行全球服务体系: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 ◆我们的服务: 在中国银行百年历史进程中,"全球服务"的品牌理念已深入人心,在新百年的起点上,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将中国银行全球服务品牌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们的社会责任: 在10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内塑文化,外树品牌,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骄傲: 截止2012年,连续24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总市值排名全球上市银行第7位,资本实力排名全球银行第9位,主要财务指标达国际先进银行水平。 2011年入选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是新兴市场国家中唯一入选的金融机构。在国内外权威机构评比中多次获得最佳银行、最佳国内银行、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外汇银行、最佳效率银行、最佳私人银行、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佳企业公民、大学生最佳雇主等荣誉奖项。 2013年7月22日,胡润研究院公布了2013品牌榜,中国银行以1620亿元品牌价值位列第四位,较2012年提升1位。

中国银行房屋按揭类贷款申请表

致:中国银行股份有Array(编码:2011gd-fw-01) 房屋按揭贷款申请表 注意:1、所有申请人年龄必须达18岁以上 2、客户提交的一切申请表和材料概不退还 3、请在适当的地方打钩,并用正楷填写 4、#请删除不适用者, 申请贷款种类□一手住房按揭贷款□二手住房按揭贷款□一手商用房按揭贷款□二手商用房按揭贷款★个人资料 主借款人资料

房产性质□一手住房期房铺□易居宝一手住房□二手住房□车库□一手商铺□二手商 抵押登记类型□已备案□预登记□抵押 房屋(车位)坐落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购买单价元/平方米购买总价元评估价值元 首付款元申请借款金额元申请借款期限月 出售方名称买卖合同编号 是否已出租□未出租□已出租预售/销售证号 申请还款方式还款方式□等额本金法□等额本息法□一次性还款□按期付息一次还本□其他每月固定还款日 阶段性担保保证人意见(适用于一手房屋按揭贷款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 本公司同意为小业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贵行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抵押登记之日止。 公司签章: 重要:申请人声明及授权编码:2011gd-fw-02精品文档 1、本人确认上述表格(编码2011-gdfw-01)所填资料以及提交予贵行的相关证明文件正确无误,并同意以此作为日后达成协定的基础。如上述资料或文件失实或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2、本人理解本贷款最终是否获批取决于贵行的自行决定,本人对贵行的最终决定无异议。 3、本人知晓本人向贵行提供的所有信息须经过贷款审核人员的调查确认,本人在此同意并授权贵行根据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和贷后风险管 理的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同时授权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 人的个人及信用信息。 4、(本条款仅适用于一手、二手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本次贷款所购房产为本人家庭在中国大陆境内第()套利用贷款(含商业住房 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结清与否)所购住房,目前本人家庭在中国大陆共拥有()套房产(含此套)。 5、本人向贵行申请的贷款由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根据贵行与担保方公司签订的协议有 关规定,该公司需存入贷款金额的%的阶段性担保保证金。在此本人声明:本人知悉公司根据贵行规定 需存入的上述担保保证金与本人和公司之间的资金交付无任何关系 6、若本人申请的贷款获得贵行批准,本人同意将本次购买的房产抵押给贵行,并按照贵行要求为抵押房产购买房屋保 险。

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使用指南

第一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02010229.html,,点击屏幕右侧的“登录中行网银BOCNET”按钮,出现下图所示登录页面;如果您是普通版客户请点击“普通登录”,如果您是理财版或贵宾版客户请点击“动态口令登录”。 第二步:点击密码栏右侧的“安全控件下载”链接,出现安全控件下载界面,点击“保存”按钮,下载安全控件安装包到本地电脑,下载后安全控件图标如下图所示,双击图标进行安装。 温馨提示: 1、运行安装包前,请先关闭您的WEB 浏览器,否则可能无法正确安装。 2、安装控件后,如果登录页面打不开,请检查浏览器设置: “Internet选项”中选择“高级”选项,找到“启动第三方浏览器扩展”-〉设置为不启用; “Internet选项”中选择“安全”,找到“应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为禁用; 请将所有IE浏览器窗口都关闭,然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银。 第三步:安装控件后首次登录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用户名:输入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用户名” 密码:输入您在柜台注册网银是设置的6位数密码 动态口令:输入动态口令牌当前显示的6为数字 重设网银用户名和密码 为确保您网银的安全性,首次登录时系统将提示您重设网银用户名和密码。系统验证通过后,就可以进入正常登录的欢迎页面。此页面会显示欢迎信息,欢迎信息是提高用户对假网站辨别能力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用户可以在“服务设定”功能下点击“欢迎信息”预留或修改欢迎信息。 账户查询: 您的长城电子借记卡、长城人民币信用 卡、中银系列信用卡、活期一本通、定期一 本通等关联到网银后,您可查询所有关联账 户的余额、账户详情、交易明细。此外,网 上银行还会为您提供个人资产汇总报告,实 现您对个人资产情况的全面把握。 转账汇款: 中行网银为您提供本人关联账户之间的 转账,中行内向他人转账、跨行转账。转账 方式可选择即时转账或者预约转账。在转账 汇款指令提交后,系统可根据您设定的收款 人手机号码和汇款用途向收款人发送汇款信 二、服务功能 一、客户登录 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使用指南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中银“债市通”理财计划 2013年二季度投资运作报告 2013-7-10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二、产品净值表现(截至2013年6月28日) 中银债市通自2013年以来份额净值表现如下(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 注*:业绩基准为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自2012年以来,本产品单位理财份额净值与业绩基准的比较见下图(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28日):

三、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分析和投资运作 2013年二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走势主要受债市监管风暴和资金面两大因素所左右。4月上半月在银监会8号文出台以及经济增长数据不及预期的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出现一波走低行情,但被债市监管行动的升级所打断。国内债券市场交易量迅速下降,市场陷入小幅震荡的清淡市况当中。这种市况在端午节前开始的资金面超预期紧张冲击下被打破,各期限债券收益率均出现大幅上扬,特别是短端收益率上行幅度尤为惊人,1年期AAA评级短融收益率上行幅度高达180BP,收益率曲线出现大幅倒挂。6月25日后,随着资金面的逐步缓解,收益率才有所下行。 基本面上,二季度出台的经济数据显示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处于小幅下滑状态,复苏力度和通胀均不及市场预期。二季度官方PMI虽然还在50荣枯分界线上方,但已经非常接近50;汇丰PMI则已经跌至50下方,并创下9个月新低;二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亦在9%附近低位徘徊,显示国内经济增速可能呈现“L”型走势。二季度通胀数据也表现温和,总体保持在 2.5%左右。虽然基本面数据不是二季度债市关注的焦点,但其疲弱的表现压制了中长端收益率的上行空间。 资金面上,受外汇占款下降、财政缴款、央行对流动性态度强硬等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在6月份急速走高。6月20日,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最高上冲至28%,加权在11.62%。随着央行6月25日晚间释放了流动性维稳信号,表示已经向部分符合宏观审慎标准的金融机构注入了流动性,资金利率才有所下行。本次资金面紧张程度可以说是十年难得一见,当时为获取现金,不少金融机构不计成本抛售短期债券,令短期债券价格大幅下跌。 鉴于债市监管升级行动令债券流动性下降,本期投资管理人进一步缩短久期,5月份增持了流动性相对较好的高评级短融。虽然投资管理人判断二季度可能出现全年收益率低点,

中国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文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年第号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房屋按揭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双方合作房屋项目名称为;地址位于;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乙方销售的上述房产,可向甲方申请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手续按甲方规定办理。 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开发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合规,及时完备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按时完成预售房的建造,使购房者能够按时入住。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有效、合法。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 第五条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者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者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者在《借款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下述第 4.1 款为购房借款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1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借款人以《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所办抵押 的《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后个月止。 4.2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 届满之日后个月止。 在乙方保证期间,如乙方的经营有效期已经到期,乙方必须事先提供经甲方同意的担保单位且其同意继续履行乙方未尽的担保责任,乙方方可解除担保责任。乙方如出现歇业、解散、破产、被撤销、与他人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甲方认可的妥善有效措施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在甲方及甲方下属行之专项帐户和(结算帐户)的所有存款。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账户,并承诺将在甲方申请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款,以及甲方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贷款全部存入此账户,帐户号为。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名称 “金色年华”留学生金融服务 产品说明 我们可以为您在出国前开立好英国当地个人账户,提前汇入学费和生活费,免除您携带大量现金出境的烦恼。您还可以同时申请英国当地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提前做好一切财务安排。 产品特点 无账户管理费; 可在任何一家我行网点或汇丰银行网点办理存款; 设立“约期付款”和“直接借记”以定期自动缴付费用; 免费月银行账单寄送; 接受英国境外汇入汇款免收手续费; 您的英镑借记卡可在全英境内97%以上的提款机上免费取现,无跨行交易和跨境交易手续费; 网上银行具备24小时账户查询和转账功能。 适用客户 已获得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学生。 申请条件 账户申请者须为年满16周岁的个人; 年满18周岁的申请者方可在开户同时申请借记卡。 办理流程 您只需前往中国银行在国内的指定网点办理即可。我们将为您免费开立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金色年华”留学生账户。您可以在开立账户的同时免费申请英镑借记卡和网上银行服务。

在您提交开户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须符合要求),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会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确认账户已经成功开立。您在收到确认邮件后就可以向新账户汇入学费和生活费款项了。如果您在三个工作日后没有得到确认,请向国内的受理网点查询。 提交证件 ?有效护照 ?住址证明(如户口本等) ?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 联系方式 请登录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02010229.html,查询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国际汇款 产品说明 如需将款项汇往英国境外,您可以使用加急汇款当天汇出款项或使用普通汇款3天内汇出款项。 办理流程 若您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并已开立网上银行服务,您可使用网上银行汇款; 若您未持有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的账户, 请亲临我们的分行办理。 提交证件 柜台办理需提供: 1. 您的身份证明和地址证明(比如:护照和水电费账单) 2. 收款人姓名和地址 3. 收款人IBAN代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doc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2-1 生效日期:2016-2-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

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

中国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文本

中国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文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年第号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房屋按揭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双方合作房屋项目名称为;地址位于;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乙方销售的上述房产,可向甲方申请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手续按甲方规定办理。 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开发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合规,及时完备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按时完成预售房的建造,使购房者能够按时入住。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有效、合法。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 第五条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者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者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者在《借款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下述第 4.1 款为购房借款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1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借款人以《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所办抵押的《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后个 月止。 4.2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 期限届满之日后个月止。 在乙方保证期间,如乙方的经营有效期已经到期,乙方必须事先提供经甲方同意的担保单位且其同意继续履行乙方未尽的担保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中文版)doc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 人服务业务规则(中文版)doc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 务规则 (BOCNET) 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账户, 可通过网上自助注册或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凡注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查询版、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查询版服务只能进行账户的查询,不能进行转账汇款、投资及支付等。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

金买卖、黄金买卖、B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中银理财计划、结构性理财、小额结售汇、网上支付及代缴费等。中国银行将根据客户申请的服务和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且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通过持续升级以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要。通过网上自助注册的客户只能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版个人服务。注册成为我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贵宾版的客户是我行中银理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贵宾客户。客户可以凭身份证明资料到柜台进行网银服务版本的升级。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24 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时应注意: 1.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根据银行打印的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登录用户名”登录后,客户必须设置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6-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通过自助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在注册过程中

设定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用户名一经设定不能更改。 2.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必须将在柜台注册时设置的6位数字密码修改为符合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用户安全机制 要求的登录密码(8-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密码)。客户可根据需要或按安全须知要求网上自助修改登录密码。 3.客户应及时设置网银预留信息,以有效分辨假冒网站。 第五条客户已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账户中如有电话银行关联账户,将自动成为网上银行关联账户;客户如需取消账户的网上银行关联关系,可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自助取消。 第六条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申请使用一种网上银行认证工具。已申请认证工具的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时必须使用该认证工具、客户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系统。 第七条个人客户使用的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正式模版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正式模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7698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正式 模版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

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 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 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常见问题

网上银行常见问题(个人服务)——基本知识 2010-01-27 常识类 1、中行网银有哪些特色? 答:中行网银是中国银行基于全新的系统平台开发的网上银行产品,它采用了领先的网络技术、设计理念和安全机制,整合了面向企业、个人客户的网上银行服务,为客户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 中行网银具备以下特色: 交易更安全:中行网银通过三道防线(用户名、密码加动态口令登录、登录后进行重要交易时需再次输入动态口令进行身份验证)、九重防护措施(安全控件、中银e信、预留欢迎信息、登录保护、交易限额控制、会话超时控制、关键账户信息屏蔽、登录监控、网点关联账户),确保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 服务更优惠:免费获赠安全认证工具——动态口令牌,享受转账汇款、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更有网上支付特惠惊喜带给您。 理财更轻松:提供全面而丰富的网银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定期存款、自助缴费、信用卡、网上支付以及外汇、黄金、基金、证券期货、记账式国债、理财产品等投资服务。 操作更便利:7*24小时服务、中英文双语界面、页面设计友好美观、网站地图帮助了解网银全貌、无需中银e令(即动态口令牌)即可进行账户查询。 2、中行网银为我提供哪些服务? 答:中行网银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账户查询:随时随地获取本人网银关联账户信息,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或全部关联账户的资产汇总报告。 (2)转账汇款:方便进行本人网银关联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或进行本人账户向他人账户的本地或异地、同行或跨行的转账汇款;还可以新增和支取定期存款,或进行定期存款的续存。 (3)账单缴付:自助缴纳多种日常费用,如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等。 (4)信用卡:查询信用卡账单信息,进行信用卡还款;可实现本人名下信用卡之间的购汇还款或者使用双币信用卡的人民币结余清偿外币欠款,还可设定信用卡的自动还款方式。 (5)网上支付:通过网上银行自助开通网上支付服务,自行设置一个或多个银行卡账户用于网上支付;在支付确认时,需输入动态口令进行安全认证,保证您的资金安全;可查询过去一年内的网上支付交易记录。 (6)投资理财:提供外汇、黄金、基金、第三方存管、B股银证转账、银期转账、记账式国债、中银理财产品等丰富的网上投资服务。 (7)结售汇:可实时查询个人客户的结售汇额度,并通过网上银行将手中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或进行购汇。目前,我行在广东、上海地区推出该项服务。 (8)中银e信:免费获取个性化定制的多种网银操作短信息提示服务,有效保护网银安全。 (9)个人设定:可根据实际需要,度身定制包括为网银关联账户设定个性化别名、撤销关联账户、设定交易限额、更新个人资料、设置欢迎信息、更改网银密码以及“中银e令”更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规定合同

实用文案 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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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起止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间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的 ·2·

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 %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约定还款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3)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实际天数×日罚息利率。 第四条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以满足下列第项条件为前提: 1、本合同已生效; ·3·

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官方

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 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 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 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 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 据》; (6) 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 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 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感谢您选择了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中国银行新版网上银行是基于全新的系统平台开发的网上银行产品,它采用了领先的网络技术、设计理念和系统架构,并在全国首次大范围采用国际流行的动态口令认证工具,相信中行网银将会为您带来安全、方便、快捷、全面、体贴的电子化金融服务。 建议您在使用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前阅读本使用手册。 第一部分:使用篇 第二部分:安全使用习惯 第三部分:收费篇 第四部分:优惠篇 第五部分:常见问题解决 新版个人网银功能列表

第一部分使用篇 尊贵的客户,为了保证您的网上银行安全,请您在开通网上银行后立即按照如下步骤登录网上银行并修改用户名和密码。 第一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02010229.html,,点击屏幕右侧的“新版网上银行”按钮,出现下图所示登录页面;如果您是普通版客户请点击“普通登录”,如果您是理财版客户请点击“动态口令登录”。 选择登录版本 第二步:点击密码栏右侧的“安全控件下载”链接,出现安全控件下载界面,点击“保存”按钮,下载安全控件安装包到本地电脑,下载后安全控件图标如下图所示,双击图标进行安装。

温馨提示: 1、运行安装包前,请先关闭您的WEB浏览器,否则可能无法正确安装。 2、安装控件后,如果登录页面打不开,请检查浏览器设置: “Internet选项”中选择“高级”选项,找到“启动第三方浏览器扩 展”-〉设置为不启用; “Internet选项”中选择“安全”,找到“应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设置为禁用; 请将所有IE浏览器窗口都关闭,然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网 银。

中国银行板块分类

中国银行主要业务 中国银行拥有一个独特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资产管理、飞机租赁和其他金融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复杂业务需求。 商业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资金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业务利润的主要来源。2007年,公司金融继续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促进业务整体联动、加强产品创新及实施管理转型为重点,组建公司金融板块,加强条线管理。中国银行实行服务重点大型优质公司客户的发展战略,关注于与大型优质客户的长期合

作关系,同时明确中小企业业务是公司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成为中小企业高效、专业、能够满足全面需求的合作伙伴。 ?存款业务 中国银行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对人民币公司存款业务的冲击,大力发展人民币公司存款业务。 ?贷款业务 中国银行继续强化贷款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支持类行业的投入,实现信贷资源优化配置。 ?金融机构业务 中国银行注重与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通过互荐客户、资源共享和共同开发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中国银行亦通过纽约、法兰克福和东京分行进行美元、欧元和日元清算,上述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均为当地一级清算银行。 ?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优势业务。中国银行加强境内外机构联动,实现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其他公司金融业务 中国银行提供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 产品服务创新 中国银行配合公司客户最新业务需求,组合和创新公司金融产品;加大与金融同业的产品合作,积极开展同业间公司信贷资产的转让业务;推出融易达(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通易达(应收账款质押开证)、融信达(基于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应收账款的融资服务)和融货达(货物质押融资)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了“达”系列贸易融资产品种类;推出隐蔽型出口保理、D/A银行保付票据项下福费廷等新产品;顺应全球贸易主流结算方式的变化,在中国内地同业中首批加入SWIFT组织服务设施平台(TSU),实现国内首笔TSU真实交易。 中国银行汲取国内外同业成功做法,借助战略投资者的经验,改进中小企业业务模式;修订中小企业授信政策制度,简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推出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快富易”,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短期融资支持。 中国银行整合清算资源,在中国内地首家推出融海外分行与代理行服务于一体的系列支付产品“全额到账”、“台湾汇款”、“优先汇款”、“特殊汇款服务”,实现海外行与代理行业务共同发展,最大限度扩展了产品的覆盖面,填补了市场空白。其中,“台湾汇款”产品改变了该项业务一直由代理行包揽的局面,拓展了业务市场。 个人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为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重点之一。中国银行继续完善个人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组建个人金融板块,加强个人业务条线管理;重点推进网点经营方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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