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提升学校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在学校工作中,凡涉及改革与发展,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都属于重大事项,对这些事项的决策均属重大事项决策。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

1.学校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

2.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重要改革方案;

3.学校学科建设、专业调整规划;

4.学校党建工作、德育工作的重要事项;

5.学校重要基本建设项目;

6.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中层干部的奖惩,

后备干部的确定和调整;

7.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8.重要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9.国内外重要合作与交流事项;

10.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后勤集团负责人和校办企业负责人的任免。

2.研究决定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分工、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学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未列入预算而追加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采购等;

3.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及对外投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校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执行情况;

2.教职工的各项福利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其他未列入预算而追加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应事先征求纪委意见;按规定需听取工会和教代会负责人、教授代表等意见建议的,应事先履行有关程序。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学校办公室要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与会人员,并保证其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纪委主要负责人缺席的,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得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班子成员应逐个表态;因故未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表决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干部任免采取票决制,其他可采取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公司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是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上级单位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科学决策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程进度计划、预售目标、融资计划、经济运行报告、财务计划、预决算管理及调整、支出计划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涉及股权转让、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增减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员工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 10、公司党建、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对违纪人员的处理。 13、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4、其它一切有关企业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5、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 1、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管理。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之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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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事项,严格审核各项开支;做到帐、证、表三统一,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五)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对于不符合制度的一切开支要敢于抵制,拒绝报销。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他人现金。 (三)严格审查一切收款、付款凭证,对不合理的以及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的凭证拒不受理。 (四)加强支票管理,建立支票领取、核消制度; 要及时到

银行查询清楚。 (五)及时整理单据,填制记帐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款相符。 三、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 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如有涂改一律不予报销。 (二)工作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借出差之名“游山玩水”。因私事外出或私自为外单位办事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市局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出差借款须经局领导审批,回来后,必须在一周之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办者,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除。 (四)对于住宿自理的会议,报销差旅费需凭会议通知或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一般一人填写一张,如多人一同出差一起报销,应由出差者签名,并要将所有要报销的原始单据按规范化要求,粘贴整齐,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会议费的开支,各县(区)或各科室召开专业会议,需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报经局领导审批执行。会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结算,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及开会时间,并经局领导签字。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公共管理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公共管理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共管理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黄州区经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黄州区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会议集中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具体内容 第三条重大决策。 (一)我区工业领域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三)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四)以经信局名义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涉及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七)局属资产的出租及处置; (八)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 (一)局机关及二级事业机构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二)局机关、二级事业机构干部的调整、任免和轮岗; (三)后备干部选拔与管理; (四)本局各项工作荣誉表彰和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推荐; (五)对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惩处。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 (一)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楼及办公设施的维修; (二)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项目(资金)的申报; (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主办大型活动(会议)资金; (二)扶贫资金(帮扶资金及解困资金的分配);

(三)上级单位或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 (四)局年度财务预算外1万元以上资金。 三、基本程序 第七条充分酝酿。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对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在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局纪检部门的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局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相关股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第八条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本标准主要明确了“重大决策、重大项U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四项规定内容的界定、运作程序、决策原则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项U部范ffl。各部门、各项U部可根据本部门、本项U 部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三章定义和术语 .“三a—大” 指企业的重大事项、重要项U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指根据中央要求和上级规定?对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采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制度。其中?根据中央、地方及国资委对司务公开的要求?属职代会审议 通过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应在集体决策后提交职代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属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应在集体决策后形成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议案。

第四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界定 一(重大事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分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的具体贯彻与落实。 2?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U标和工作任务。 3?资产损失核销、a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巫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4?企业年度预算、决算的制订与调整。 5?企业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6.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7?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除。 &企业对外签订的a大经济合同、协议以及对外经济担保。 9?企业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0.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11.企业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二(《要干部任免事项 1?研究并决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聘任与解聘和岗位交流、变动。 2.研究决定涉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 3.研究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企业经营班子后备人选。 4.中层管理人员以外的企业其他?要岗位人员的聘任与解聘。 5?推荐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三(車要项U安排 1?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U° 2?研究并决定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U的立项及承包事项。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

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 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 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 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决策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为会议决策,即按照会议议事规则,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集体决策可采取口头、举手、票决等表决方式。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多经企业。 第二章决策围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条规规定应当由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容: (一)贯彻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和举措,企业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向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四)企业财务预算、决算,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计划、工作报告,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调整及人员编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六)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历史债权债务,资产收购,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贷款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企业资产变动、报废处置、投资及担保; (七)劳动用工、工资制度、薪酬分配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公积金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 (八)企业涉及治理、体制机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号: 版次: A 页数: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月日发布 2018年月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单笔资金≥5万元)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科)室、各单位 根据…….文件和…….文件《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修订了《……..“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望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据……..号文件和…….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及亿欣煤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决策。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作出决策。 第三条 ……………..为执行本实施办法的主要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对亿欣煤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负总责。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事项; (三)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和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公司改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薪酬分配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公司重大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有关安全生产稳定的重大事项的处理; (八)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属于出资人职权范围,由股东、执行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并请示出资人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由股东、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选聘、解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

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

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 (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 (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按权限管理的领导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XXX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 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5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三集团公司改革调整、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投融资方案、利益调配、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四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 (五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党群部、监审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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