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气象局防雷办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气象局防雷办2010-03-21 19:4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新建防雷工程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应在防雷检测、验收部门的参与下,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1.2 防雷设施验收包括下列部分

1、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部分(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2、等电位联结(包括建筑物外屋面金属物、高层均压环、各种入户管道、电力线和信息线路外皮的等电位连接、室内各种金属管道、电梯、步行梯、各层等电位箱、电源箱的等电位联结)

3、供电系统及低压配电保护(包括供电方式、电器预留接地、SPD电涌保护器)

4、屏蔽装置(包括各种屏蔽网、屏蔽室)

1.3 防雷设施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气象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文件:

1、 设计说明和防雷设计图纸(1基础防雷平面图、2屋面防雷平面图、3立面图、4四置图、5高层均压环设置图、6防雷施工大样图、7总配电图、8 SPD安装系统图)

2、 施工阶段修改防雷设计的修改图纸及说明

3、 隐蔽工程的图纸及施工验收记录。

4、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单。

5、 安装避雷器的系统安装图。

1.4 防雷设施验收原则:被检防雷设施应与设计一致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已装防雷装置所用材料、安装位置、焊接面、整体布局与设计图纸要求相符,如有修改应有修改图纸和说明,其修改部分应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

1.5 防雷系统中所使用的防雷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技术要求和指标

2.1 基础接地技术要求和指标

基础接地分为人工接地和自然基础接地两种。

2.1.1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利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而用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人工布设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Ri: 按不同防雷类别应分别符合下列指标。

第一类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Ri≤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Ri≤30Ω。

2.1.2 自然基础接地装置是指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桩、地梁内钢筋作为接地的装置。

接地装置应做成环形接地

接地体电阻值: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Ri≤1Ω(综合信息类)或4Ω(普通类);

土壤电阻率:按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实测值。

预留电气接地:地表面上建筑物首层基础距地面0.3m~1.8m之间,用≥Ф12mm镀锌圆钢从接地的柱主筋焊接引出预留电

气接地,引出长度>0.2m。

2.2 引下
线技术要求和指标

引下线分为明装引下线和暗装引下线(用主筋作引下线)。

2.2.1明装引下线的技术要求和指标:

材料规格:引下线应采用圆钢(优先采用)或扁钢,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Ф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并采取防腐措施。烟囱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 ≥Ф12 mm,采用扁钢时,截面积≥100mm2,厚度≥4mm;消防梯可作为引下线。

安装位置: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小于25米且高度低于40m时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在易受机械损坏和人身接触的地方,从地上1.7m处至地下0.3m处,应采取暗敷或改为塑料管防护措施。

断接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设断接卡。

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地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空气距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地上部分:当hx<5Ri时,Sаl≥0.4(Ri+0.1hx);

当hx≥5Ri时,Sаl≥0.1(Ri+hx);

地下部分:Sel≥0.4Ri≥3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地上部分:当lx<5Ri时,Sа3≥0.3Kc( Ri+0.1lx);

当lx≥5Ri时,Sа3≥0.075Kc(Ri+lx);

地下部分:Se2≥0.3kcRi>2m;

第三类:当1x<5Ri时,Sа3≥0.2Kc( Ri+0.1lx);

当lx≥5Ri时,Sа3≥0.05Kc(Ri+lx);

hx-被保护物高度;lx-引下线计算点距地面长度。

引下线布设间距: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2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8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25m。

接地电阻: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30Ω。

2.2.2 暗装引下线(利用建筑物柱筋作引下线)检测技术要求和指标:

安装位置: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外墙柱筋布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2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25m。

短路环:要求作防雷引下线的柱筋,每层至少有一个箍筋与主筋相焊接。

引下线数:每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利用柱主筋数不少于两条;引下线越多,安全度越高。

电气预留接地:检查首层及各层是否按设计要求预留电气接地,要求距地板面约0.3米处,用Ф12 mm镀锌圆

钢与用作接地的柱筋焊接引出,引出长度>0.2m。

引下线连接:检查连接质量,柱筋
引下线选定对角的两条主筋,从承台、地梁至天面与避雷带连接,单面焊长度≥12d,双面焊长度≥6d,且焊接平滑。

钢筋表面积: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为接地体时,在距地面0.5 m以下,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满足:S≥4.24(1.89)kc2。

断接卡:当采用基础接地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适当地点设若干个连接板,供测量和做等电位连接用。当采用人工接地体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以上处设接地体连接板,并有明显标志,如涂红等。

2.3 均压环(防侧击雷)技术要求和指标

当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建筑物很高(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30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45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60m)时,应装设均压环;当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焊接)且上部与接闪器焊接,又与引下线可焊接情况下,横向钢筋可作为均压环。

材料规格:钢筋或圆钢仅为一根时,直径应≥Ф10mm;利用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Ф10mm钢筋的截面积。

环与主筋连接:检查有无均压环,有无与用作引下线的柱主筋全部连接。且该高度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及大金属物有无与防雷装置相连。

门、窗与环过渡电阻:检测门、窗与环的电气通路情况,要求其过渡电阻R∽≤0.03Ω。(R∽=均压环与门、窗间电阻值)

与竖直金属管连接:检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与环的连接情况,要求可靠焊接,其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环间间距:需安装两个以上均压环时,环间间距不大于12m,一般为6m。

环间连接:与所有引下线、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金属门窗等金属件可靠焊接。

敷设方式: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大于或等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所有引下线焊接。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从45m、60m起,可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钢构架、钢筋体及其它金属,将窗框架、栏杆、表面金属装饰物等较大的金属物连接到建筑物钢构架、钢筋体并进行接地,一般可不设专门接闪器。

2.4 避雷网技术要求和指标

材料规格:采用圆钢,明敷直径D≥Ф8 mm,暗敷直径D≥Ф10 mm。

网格规格: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5m×5m或4m×6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10m×10m或8m×12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20m×20m或16m×24m。

平屋面的建筑

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米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支柱高度:明敷时,支柱不低于10cm,暗敷时不需设置支柱。

 
 支柱间距:明敷时,支柱间距不大于1m,以无起伏和弯曲为基本要求。

安装位置:暗敷时,一般利用天面板筋焊接而成;明敷时,安装在天面屋顶平面上,不允许有物体超过避雷网,否则,物体应加装避雷针。

焊接工艺:焊接时,单边焊长度≥12d,双边焊长度≥6d,明敷时应连续焊接,暗敷时,允许间隙焊接。

与引下线连接:网格钢筋从横向和纵向的两端,每端不少于两处须与各主筋引下线焊接连通。

预留接地:天面预留接地端子,供天面电气设备及其他装置接地专用。

防腐措施:明敷时,需用镀锌圆钢,焊接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2.5 避雷带要求和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般不采用避雷带作为防直击雷措施,但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则作为首选的防雷措施。

材料规格:优先采用镀锌圆钢,直径≥Ф8mm,其次采用镀锌扁钢,规格不应小于4×12mm2。

与支柱连接方式:一般采用"T"型支柱与避雷带焊接,焊接长度,单边焊长度≥12d,双边焊长度≥6d或采用"P"型柱,将圆钢穿入孔中固定。

支柱高度:10~15cm,一般要求10cm。

支柱间距:一般要求1.2m(含有主筋引下线预留支柱)。

闭合环的测试:闭合环是指一个完整的闭合避雷带,其任何两点间都必须可靠连接。

曲率半径:转角处角度必须成大于90度的钝角。

敷设方式:暗敷时,应采用两根直径大于Ф8mm钢筋并排敷设或采用扁钢(4×40mm2,厚度为4mm),表面水泥厚度不大于2cm,一般不采用后者方式。

明敷时,采用直径大于Ф8mm的镀锌圆钢敷设或用4×40mm2镀锌扁钢立面敷设,在建筑物的周边、女儿墙、檐角、屋脊等处,并与所有引下线预留端可靠焊接。

2.6 避雷针技术要求和指标

材料规格:宜采用镀锌圆钢和钢管,其直径不应小于以下数值,

当针长1m 以下:圆钢为Ф12mm,钢管为Ф20mm。

当针长1-2m :圆钢为Ф16mm,钢管为Ф25mm。

烟囱顶部的针:圆钢为Ф20mm,钢管为Ф40mm,旗杆、栏杆装饰物尺寸不低于上述标准,钢管壁厚≥4mm。

安装高度:采用针、带结合措施的针高不少于80cm时,独立式多只针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滚球法的保护范围,并测量实际长度。

安装位置:安装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即:女儿墙、屋角、水塔、人字屋面正脊的两端等。

 

 针体垂直度:与安装点水平面成90°±5°角。

针与带、引下线连接:针与带间成弧形搭接,不允许成直角;与引下线可靠焊接,焊接长度≥12dm,机械连接时,每处过渡电阻≤0.03Ω。


防腐处理:所有焊接处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接地电阻: 采用人工接地体时,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Ri≤30Ω。

2.7 电涌保护器(SPD)技术要求和指标

SPD型号: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相应的SPD;检查通流量是否符合指标。

保护级数及安装位置:按照国标GB50343-2004中规定的雷电防护分级(A、B、C、D级)设置相应的SPD防护级数。

第一级:安装在总配电柜内。

第二级:安装在楼层的分配电箱内。

第三级: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前端的配电柜处。

接地线应采用≥65mm2的多股或单股铜芯线且尽量短,一般应小于或等于0.5m。

信号显示:检查器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按下信号显示器按钮,信号灯绿色为正常,红色为不正常;有警报信号发生器的避雷器,正常时无警报声。

SPD的在线漏电流:用漏电流测试仪测试已安装的SPD漏电流、应否符合设计要求。

使用的电涌保护器应在吉林省防雷办备案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2.8 等电位分类技术要求和指标

天面、广告、冷却塔等电位联结:与避雷带焊接不少于两处(对角),材料采用圆钢≥φ8mm或扁钢4×40mm,厚度≥4mm。

竖向金属管道:要求竖向金属管道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高层建筑每三层连接一次,设计安装必须预留接地。

天面的其他导体:与避雷带可靠连接,并不少于两处。

电梯接地:电梯导轨接地,每根不少于两处,高层建筑每三层连接一次,与柱内钢筋预留端子可靠焊接。

室内金属管道(供热管道、雨漏管道、屏蔽管道、上、下水管道、燃气、消防等金属管道)和室内步行梯扶手(金属)应做等电位连接。

高低压变压器接地:应就近与防雷地可靠连接,且不少于两处(可从最近处柱筋预留),

地下供水管道接地: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可靠连接,且不少于两处。

地下燃气管道与其它金属管道水平间距:地下燃气管道距离建筑物基础应≥0.7m,距离供水管应≥0.5m,距离排水管应≥10m,距离电缆应≥0.5m。燃气管道进出建筑物必须与防雷地连接,且不少于两处。

低压配电重复接地:检查有否重复接地。

a.架空线和电缆线在建筑物进出口处,均应重复接

地。

b.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杆线和分支线终端PEN和PE线应重复接地。

c.当采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金属管埋地进入建筑物时,电缆金属外皮或金属管两端应与防雷地连接。

低压配电保护接地:检
查PE干线是否接地;检查受电设备的外露导体有无通过保护线与接地预留端子连接。

2.9 低压线路技术要求和指标

低压线路敷设方式:全线采用电缆埋地或一段金属铠装电缆穿钢管埋地进入建筑物内,埋地长度l≥2ρ1/2且大于或等于15m。(ρ为土壤电阻率)

电缆接地:电缆埋或金属铠装电缆的外皮、穿线钢管、电缆架桥、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皮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i≤10Ω。

2.10 屏蔽装置

屏蔽网和屏蔽室材料、网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避雷装置接地可靠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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