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庄水厂规划

亦庄水厂规划
亦庄水厂规划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东区亦庄水厂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2012年10月

1总论

1.1项目背景

1991年以来,亦庄地区经历了开发区、卫星城、新城三个发展阶段,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成为北京市重点的经济增长点。2004年年底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在北京市范围内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亦庄被确定为北京市未来重点发展的三个新城之一。

但是,随着亦庄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严峻。一方面由于亦庄地区人口数量增长,高新产业基地快速发展,需水量逐年增加,而根据最新研究进展,“十二五”期间,站前区、路南西区和亦庄新城路南区以南地区等地区还将进行重点建设,需水量将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中心城市政管网向亦庄地区供水能力有限,许多地区限量开采地下水源,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水环境质量下降。水的供需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制约亦庄地区,乃至整个大兴区的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和人民水平提高。

根据南水北调总体规划,南水北调来水将于2014年底入京,亦庄地区规划水源为南水北调来水。亦庄水厂属于南水北调亦庄枢纽的一部分,亦庄枢纽及水厂是连接东干渠、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和南干渠的重要节点,是北京市供水环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中心城主要水厂具备双水源,构建安全供水格局的重要条件。同时,亦庄水厂的建设也是亦庄新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亦庄水厂工程的实施,将缓解北京东南部地区供水压力,大大提高北京市城市供水的安全性,保障供水量并改善供水水质,同时可置换出大量的地下水自备井用水,对涵养严重匮乏的地下水具有重大意义,可为首都社会经济的高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略)

1.2.2技术导则

(略)

1.2.3其他

(1)《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东区亦庄水厂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

(2)《亦庄调节池枢纽(含水厂、泵站)选址、用地布局及进出厂输配水干线规划》

(3)《北京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4)《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布局总体规划》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①本工程用地红线界邻近黄亦路、三海子东路地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限值

②本工程用地界沿线其他地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

(2)大气环境

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规定。

(3)地表水环境

评价河段凉水河规划水体功能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规划为Ⅴ类。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

①施工期执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规定。

②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4类标准限值。

(2)废气

①施工扬尘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及《关于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环保监管的公告》(京环发[2006]127号)中的有关规定。

②本项目厨房设2个灶头,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

③本项目近期采用2台2.8MW的燃气锅炉供暖,中期安装2.8MW燃气热水锅炉3台及7MW燃气锅炉1台,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规定。

(3)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水质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中的规定。

(4)固体废物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5)绿化

执行《北京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

1.4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4.1评价工作等级

(1)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 1.53km2,区域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因此,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本项目用地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属于1类区,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提升泵等各类设备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3)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房废气。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锅炉房燃料燃烧产生的NO2、SO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有关要求,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类型相对简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次地表水环境评价仅进行简单分析(5)地下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南部冲积平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项目所在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属中级、含水层污染特征分级为中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于不敏感、污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级等级为三级。

1.4.2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及管线施工范围。

(2)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外侧200m以内区域。

(3)大气环境

以项目锅炉烟囱为中心,向东、南、西、北方延伸2.5km的区域。

(4)地表下环境

以项目所在区域为中心,调查范围约为10km2,评价对象为目标含水层。

1.5评价因子

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见表1。

1.6评价重点

本次环境评价的重点是预测水厂的建设对改善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及对区域供水的贡献,论述水处理工艺方案、污泥处置方案的可行性,并分析厂址选择的合理性。

1.7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东区亦庄水厂工程

建设性质及建设规模:新建;亦庄水厂远景总规模150万m3/d,其中2020年设计规模为50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引水工程、取水工程将按设计规模50万m3/d一次建成;净水及配水工程规模为25万m3/d;配水干线工程按150万m3/d设计。

项目总投资:358353.87万元

建设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办公室

2.2工程选址

亦庄水厂用地四至为:西至荣京西街(三海子东路),东至亦庄西十八号路,北至旧头路,南至黄奕路;亦庄水厂一、二期工程位于水厂总用地西部,为较规则的四边形场地,厂区的西侧紧邻南北向的荣京西街,东侧为亦庄西十八号路,南侧紧邻东西向的黄亦路,北侧紧邻亦庄调节池。工程选址

位置见图1。 2.3

占地面积与平面布置

(1)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

亦庄水厂总占地面积1534000m 2,其中一、二期占地面积162196m 2,建筑物占地面积71433 m 2,道路广场用地41566 m 2,绿化用地49197 m 2;一、

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期总建筑面积74906m2,其中生产构筑物建筑面积68050 m2,生活及辅助生产建筑面积6856 m2。

(2)平面布置

整个厂区分为生产管理区;辅助生产区;水处理生产区;水深度处理生产区。

生产管理区建筑物包括:综合管理楼、化验楼、值班宿舍、食堂、浴室等;辅助生产区建(构)筑物包括:机修车间、电修车间、生产用车车库、仓库、锅炉房、导试水厂、料棚等;水处理生产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集水池、提升泵房、进水井(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池)、澄清池、砂滤池、主臭氧接触池、炭吸附池、臭氧制备间、加氯、加药间、加酸间、冲洗水池、清水池、配水泵房等;水深度处理生产区建(构)筑物包括:污泥处理车间(含排泥池、提升泵房、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间)等。

厂区总平面布置的原则为结合场地地形并以工艺流程顺畅、生产与附属生产和生活功能分区为主,并考虑节约用地和方便管理等综合因素。

原水自厂区北侧调节池引入,经给水工艺净化后,配水干线自厂区东南侧出厂。

厂区大门设置在西南侧的生活区;西围墙北侧设置向西开设的生产运输门,靠近主要辅助生产构筑物,便于今后主要生产设备、液氧、药剂、污泥等运输。

为充分利用场地及便于运行管理将主要净化构筑分成四组。第一组为格栅间、集水池、提升泵房;第二组为进水井、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井;第三组为机械加速澄清池、砂滤池、主臭氧、炭吸附池、膜池;第四组为清

水池、吸水井、配水泵房。

其它生产构筑物加药间、加氯间、臭氧设备间和液氧储罐均以就近原则布置在相关生产构筑物旁边。

液氧储罐是压力容器,根据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安全距离要求将其布置在厂区北部。

厂区周边市政配套工程进行了详规工作,并入亦庄水厂的项目一同建设。厂内雨、污水采用分流组织排水方式,排入周边规划市政雨、污水系统。厂区溢流水亦通过市政雨水排入北侧凉水河内。

2.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见表4。

表4 本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2.5人员编制及工作制度

亦庄水厂定员75人。考虑到提高劳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等原因,部分

后勤、食堂、安保、绿化等非必需人员编制采用社会聘任、承包方式解决。

2.6市政条件

项目所在地电力、雨水、污水、燃气、电信等市政条件完善,可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2.7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58353.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2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保护、厨房油烟净化、设备隔声降噪、污泥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绿化等。

2.8工程实施进度

亦庄项目建议书(代可研)阶段计划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批复;

2012年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查;

2012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拆迁、设备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

工程施工周期约需20~24个月,计划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调试及验收。

3工程分析

3.1施工期

(1)噪声

施工噪声来自施工过程的土方、基础、结构和装修五个阶段。这五个阶段所占施工时间比例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严重,不同阶段又各有其独立的噪声特性。

(2)废气

主要为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作业排放的烟气,建筑材料运输及土方挖产生的扬尘。

(3)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以及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预计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1600t。施工期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Cr 6.48t、BOD5 3.24 t、SS 2.16t、动植物油0.432t。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

生活垃圾来源于施工及工作人员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成分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成分相似。施工期平均施工人数100人/d,人均产生垃圾量按0.5kg/d估算,每天产生垃圾0.05t/d,施工期按18个月计,共产生生活垃圾27t。

本工程临时弃方均用为沿线滨岸景观填筑用土,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总量约为60.57t。

(5)生态环境

主要是水厂施工和管道埋设造成的陆域植被破坏,另外还有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2运营期

(1)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净水处理厂、污泥提升泵站、锅炉房运行期的设备噪声,包括鼓风机、提升泵等。噪声源强在75~95 dB(A)。

(2)废气

①锅炉废气

本项目拟建一座燃气锅炉房(近期安装2.8MW燃气热水锅炉2台,中期安装2.8MW燃气热水锅炉3台及7MW燃气锅炉1台)。

根据排放因子,燃气锅炉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24.5 kg/a、NOx:7651kg/a、CO:1504kg/a;根据相同型号锅炉废气产生量类比分析,本项目锅炉燃料燃烧烟气排放量为35756 m3/h,89390000m3/a。

②厨房油烟

本项目厨房设有2个灶头,在厨房设有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排风量为4000m3/h,根据类比资料,厨房油烟在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前,其浓度约为9.0mg/m3。治理前油烟年排放量为0.018t/a,治理后油烟年排放量为0.003t/a。厨房油烟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3)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水主要包括污泥脱水压滤液、生活污水、废酸废碱中和水。

①污泥脱水压滤液

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设计指标等,估算污泥脱水压滤液的排放量为:近期:污泥脱水压滤液的排放量为75m3/d,27275m3/a;

远期:污泥脱水压滤液的排放量为225m3/d,81825m3/a。

污泥脱水压滤液的水质与水源水质相同,对项目区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职工食堂排放的餐饮污水、办公楼排放的生活污水和职工宿舍排放的生活污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249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180mg/L、150mg/L、25mg/L、20mg/L;其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0.75t/a、0.45t/a、0.37t/a、0.04t/a、0.04t/a。

③废酸废液中和废水

加酸、加碱、加氯间室内设集液坑4座,尺寸均为0.8x0.8x0.8m,内设耐腐蚀排污泵,分别收集盐酸、亚硫酸氢钠、浓硫酸、氢氧化钠渗漏液,就地中和后,

通过耐腐蚀排污泵将中和液排入次氯酸钠周边0.3×0.3m沟道后通过DN110PE排水管排入厂区污水管道。

盐酸、浓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均通过室外运药槽车输送液态成品,接管处的药液分别滴漏至4座0.8×0.8×0.8m的集液坑内,坑内设置PE材质的储液桶,收集后进行人工中和反应,再行排放。

(4)固体废物

①脱水污泥

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设计指标等,估算污泥的最大排放量为:

近期:6.4t/d、2336t/a;远期:19.2t/d、7008t/a。

②生活垃圾

本项目有职工75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算,年产生量约为13.7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净水厂厂区内部分构筑物(包括反冲洗水回流池、废水回收池、污泥混合池)和生活污水简单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内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相对偏高,污泥脱水机房、加药加氯间、药品存放仓库等建筑物内如不采取措施,生产过程中不慎漏洒的污泥压滤液、含有混凝剂、助凝剂、消毒剂的药液都可能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大气环境

项目区TSP、PM10、NO2、S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2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凉水河和新凤河现状水质为劣V类,不能满足规划V类功能水体水质标准要求

4.3地下水环境

开发区地下水水质总体情况较好,除总硬度、铁、挥发酚在枯水期出现超标外,河西、路东、文化公园和软件园4个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的年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III类标准。

4.4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

5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5.1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在施工场地界内均可符合限值要求;本项目夜间不施工,夜间沿线不受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对项目区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5.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和运输、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年4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03]3号)的要求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治理后,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废水设临时性防渗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可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禁生活废水直接外排至施工作业区外或排入沿线河道;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旱厕或化粪池底泥及时清运,并进行覆土掩埋及实施绿化。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在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施工作业产生的临时弃土全部可用于滨河带地形地貌景观用土等。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

5.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的整体规划,施工区域内的植被以人工植被和杂草为主。工程的实施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是随着土方工程的结束,厂区绿化以及地表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实施,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也随之消失。

5.6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就某一具体施工段而言,新增水土流失量较小。此外,本工程在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中,土方工程避开雨季实施,且采取连续集中施工方案,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沿线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6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6.1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净水处理厂、污泥提升泵站、锅炉房运行期的设备噪声,包括鼓风机、提升泵等。噪声源强在75~95 dB(A)。通过采取一系

列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各预测点的贡献值范围为43.1~48.3dB(A),与背景值叠加后,其厂界噪声值为48.8-50.1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6.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锅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表1“新源、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中NO2为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距燃气锅炉烟囱245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97mg/m3,最大占标率为8.22%。由此可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厨房油烟

本项目油烟净化效率为85%,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35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油烟排放小于2.0mg/m3、油烟净化效率大于60%的要求,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6.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污泥脱水压滤液

污泥脱水压滤液水质同水源水质,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

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水环

境产生影响。

(2)生活污水

营运期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为249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180mg/L、150mg/L、25mg/L、20mg/L;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满足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废酸废碱中和水

盐酸、亚硫酸氢钠、浓硫酸、氢氧化钠渗漏液,就地中和,排水水质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中的规定后,通过耐腐蚀排污泵将中和液排入次氯酸钠周边0.3×0.3m沟道后通过DN110PE排水管排入厂区污水管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盐酸、浓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均通过室外运药槽车输送液态成品,接管处的药液分别滴漏至4座0.8×0.8×0.8m的集液坑内,坑内设置PE材质的储液桶,收集后进行人工中和反应,排水水质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中的规定后,排水厂区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6.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水质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5)III 类要求。在现有条件下建设项目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在正常工况条件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针对正常生产工况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情景,提出了布设监测井系统、区域防渗和应急综合保护措施,上述保护措施的实施,将有效的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在落实地下水综合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脱水污泥

产生的污泥经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脱水后,交由开发区污泥处理厂统一运输并最终消纳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生活垃圾

本项目有职工75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算,年产生量约为13.7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符合开发区的整体规划。工程建成后厂区绿化面积可达35%,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的改善。

6.7环境风险分析

化学品泄漏事故是本项目中最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

本项目制水过程加药投加采用次氯酸钠和硫酸铵替代传统制水工艺使用的液氯和液氨,消毒工艺中采用紫外消毒与次氯酸钠联合消毒的方式代替氯气消毒,化学品物质风险性相对较小,根据类比资料分析,化学品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基本局限在厂区范围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评价过程中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

2012年7月20日~8月20日,业主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有效表格93份,回收率93%。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可知:项目区群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较积极的态度,但对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也表示关注。希望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亦庄新城VII-1街区N6`N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 1.规划背景 位于北京东部发展带上的亦庄新城是北京“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中两个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亦庄新城作为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承担着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城市职能,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为依托的综合产业新城,是辐射并带动京津城镇走廊产业发展的区域产业中心。其发展目标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中心、高端产业服务基地、国际宜业宜居新城。 亦庄新城VII-1街区位于新城路南区西部,作为以发展与奔驰汽车产业链相关的配套产业区,是新城的近期重点发展区。为最大限度地发挥VII-1街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启动街区建设,使该街区创建成布局合理、产业集群、配套设施完备的高端特色产业区,开发区规划分局委托我单位对《亦庄新城VII-1、VII-2街区控规深化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进行深化,编制《亦庄新城VII-1街区N6、N 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地块控规》)成果。 2.规划范围及区位 2.1.规划范围 VII-1街区位于亦庄新城西南部,北起南区北路,南至新大件路,西起南区西路,东至环保大道,总用地面积公顷,属大兴区行政管辖范围。 此次控规编制范围北起南区北路永中、南至南区一街永中、西起南区六路永中、东至亦柏路永中,编制范围总用地面积公顷,其中N6用地面积为公顷,N7用地面积为公顷,道路用地面积为公顷。 2.2.规划区位 N6和N7地块向西邻近博兴南路,北侧紧邻六环路防护绿带,向东紧邻城市主干路亦柏路,同时沿亦柏

路西侧规划有70米绿化隔离带,南侧紧邻南区一街,交通及景观条件都十分优越。 3.城市设计引导 3.1.城市设计总体控制与引导 本地块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功能,此部分从开放空间与景观风貌、建筑空间形态与单体设计两方面加以控制引导。 3.2.城市开放空间与景观风貌 地块开放空间与景观风貌主要从重要节点、轴线、功能面等方面进行控制与引导,注意沿地块外围亦柏路、南区一街及南区六路等主次干道形成高低错落的连续性界面。 规划地块内沿亦柏路布置公共绿地,除大量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等绿化景观外,还需设置有硬质铺装的小广场和人性化的街头小品,便于居民健身、聚会等室外活动。 3.3.建筑空间形态与单体设计 建筑布局应延续城市的肌理尽可能紧凑简化,注重立面的转折变化与高低错落。不同的建筑、组群间遥相呼应,形成相互对话、交流的空间效果。 建筑单体需与周边环境相契合,设计形式应考虑VII-1街区整体风貌定位,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并以现代的材料、结构加以表现。 公共设施建筑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采用多种设计手法,造型要新颖别致,充分体现时代感,同时应强调整体效果。建筑色彩宜浅不宜深,相邻建筑不应反差过大。 表1:地块指标表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2020年九月整理).doc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财联社29日讯,9月29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布,要点如下: 一、建设什么样的首都 1、战略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2、发展目标: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3、城市规模:常住人口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并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4、空间结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 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一主——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新城,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 一区——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山区。

二、怎样建设首都 核心区“两减一增一控” 5、核心区逐步降低人口密度,逐步降低建设密度,增加绿地和水域,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中心城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6、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严禁在三环路内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 7、疏解大型医疗机构,鼓励五环路内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8、严禁高等院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办学规模。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 9、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10、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蓝绿交织的森林城市、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11、坚持建管并举,努力使未来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区。

xx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xx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简本)

目录 1 总论 (1) 1.1 评价背景 (1) 1.2 评价目的、时段和范围 (2) 1.3 环境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 (3) 2 开发区发展回顾评价 (6) 2.1 发展历程 (6) 2.2 工业企业分布及统计 (18) 2.3 资源能源消耗 (18) 2.4 污染物排放情况 (18) 2.5 环保基础设施 (19) 3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20) 3.1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20)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20)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 (21) 3.4 声环境质量情况 (21) 3.5 土壤环境质量情况 (22) 3.6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22) 4 规划协调性 (23) 4.1 规划简介 (23) 4.2 规划协调性分析结果 (24) 5 主要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25) 5.1 大气环境 (25) 5.2 地表水环境 (27)

5.3 地下水环境 (27) 5.4 水资源 (28) 5.5 生态环境 (28) 5.5 声环境 (29) 5.6 固废处置 (30) 6 规划完善及调整的建议 (32) 7 评价结论 (40)

1 总论 1.1 评价背景 xx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最终核准面积为14.37平方公里。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会同各地区修订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xxxx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1010.36公顷,主导产业是煤炭、煤机维修、铁合金冶炼,是规划科创商务园区的区域。 xx经济开发区核准范围位于朔城区东北部,大运高速路xx出口处,是整个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副中心区,也是xx市新兴的工业区,主导产业煤矿机械加工及设备修理。扩区管辖红旗牧场位于朔城区建成区南约6公里处,产业定位为生态旅游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目前以麻家梁及红旗牧场生活居住设施为主。 2012年,xx省人民政府同意xxxx经济开发区扩区方案,扩区占地为红旗牧场所属用地41.54平方公里。 2017年8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晋政函[2017]101号):xx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xx经济开发区东区、红旗牧场部分地段、神头电力产业园区、固废综合利用园区、富甲工业园区,实施扩区,扩区后规划面积99.86平方公里。文件要求xx经济开发区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2017年4月,xx经济开发区委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xx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确定规划面积99.86平方公里,范围包括科创商务园区、神电固废综合利用园区、麻家梁循环经济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与临港物流园区五大园区共同构成“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发展定位:晋北经济区产业聚集的平台,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依托煤电产业链,以发展先进制造、循环经济为重点的综合型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目标:到2035年xx经济开发区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进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先进行列,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发区环保工作要求,贯彻“xx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2020年(发展战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发展战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 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09-03-20 编制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06年3月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十五”发展回顾与“十一五”形势分析 6 第一节“十五”发展回顾 6 一、经济高速增长,“十五”计划圆满完成6 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在“首都经济”中的战略地 位得到提升 7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7 四、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配套设施逐步齐全7 五、“十五”期间的主要措施和经验总结8 第二节“十一五”期间形势分析8 一、发展机遇与挑战8 二、面临形势与问题10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10 第一节指导思想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发展思路11 第二节战略目标11 一、总体目标11 二、具体目标12 第三部分战略重点和政策取向13 第一节突出一个目标:全面打造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中心13 一、打造电子信息产业价值链14 二、做强做大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14 三、培育壮大汽车产业15 四、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 15 五、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15 第二节实现二种提升:全面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开发区城市化水平16 一、全面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16 1、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实施“三业”建设17 2、促进新的发展格局,加强“三园”建设17 3、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突出“三带”建设 17 4、面向综合产业新城,推进“三中心”建设18 二、全面提升开发区城市化水平18

1、构建便捷交通体系18 2、保障生产要素供给19 3、推进水资源利用与开发20 4、有序完善城市环境20 5、加速发展信息化21 第三节实施三大战略:引入各类创新要素,努力保持产业平稳快速发展22 一、创新发展战略22 1、发挥在首都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22 2、积极引导机制创新,安排落实产业创新工程22 3、建设人力资源高地,将创新发展引向深入23 二、产业融合战略24 1、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延伸产业链24 2、促进二、三产业的融合,培育大产业、大品牌24 3、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25 三、区域发展战略25 1、加强与中关村的互动发展25 2、推进与滨海新区的协同发展 25 3、发挥京津冀产业战略节点的引领作用26

完整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完整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来了! 2017-09-29 23:56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总则第1条指导思想(略) 第2条主要规划依据(略)第3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第一节战略定位第5条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第二节发展目标(略)第三节城市规模第14条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2.优化人口结构 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 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 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 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 第15条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第16条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略)第四节空间布局第17条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总论 1.1规划背景及任务由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称金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7月,原规划面积19.8平方公里。1993年10月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1995年9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在区内建立了国家级的“中国徐州民营科技园”,199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区内建立了“江苏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一区两园”构成了开发区的基本框架,成为徐州市重点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基地。2001年6月调整区划后,面积扩大至25.9平方公里。徐政发[2005]84号“市政府关于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大庙镇划归鼓楼区管辖的通知”规定将鼓楼区大黄山镇、大庙镇的人、财、物建制交由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200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区辖区面积由25.9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2.8平方公里,下辖2个镇和3个办事处,常住人口16.8万人,成为徐州市市域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综合工业基地。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2004年对开发区一期环评进行了批复。开发区一期面积为19.8km2,北起京杭大运河,南至扬山、老龙潭山脊线,东界引线河,产业定位为高新机械、电子、轻工、新型建材和信息、生化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 2007年徐州市政府决定在原开发区一期19.8km2的基础上,扩区建设徐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开发区二期大至范围为:北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开发区一期西边界,南至规划路,东至大庙居住组团(安然山以南),面积为60km2,产业定位为:光伏特(多晶硅、单晶硅、光电板、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下游产品)、港口物流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加工与制造、特种汽车工业。徐州经济开发区二期环评由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合作完成,于2007年11月1日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开发区环境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苏环管〔2008〕56号)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徐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与环评批复要求的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财税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十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减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7]14号 2、地方所得税5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京税外[1992] 710号。 3、产品出口企业按税法规定免减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高新技术企业 4、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1)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京政发[1998]49号 5、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6、在京的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从事技术成果转让以及与技术成果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活动取得的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京政发[1999]17号 7、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8、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9、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

开发区区域、规划环评影响重点内容

开发区区域、规划环评影响重点内容

(七)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131—2003( (P177) 1.总则 1.1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 ⑴适用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建设的各类开发区。 包括①经济技术开发区、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③保税区、④边境经济合作区、⑤旅游度假区、⑥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及成片土地开发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⑵开发区的特征: ①占地面积大(1km2以上); ②性质复杂(涉及多种行业); ③管理层次较多,除有专门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外,每个开发项目一般均有独立的法人; ④不确定因素多,许多开发区初期仅具有开发性质,但具体的开发项目往往不确定; ⑤环境影响范围大,程度深; ⑥有条件实施污染物集中控制和治理。 1.2掌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 3.1熟悉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导则内容) ⑴区域环境概况。简述开发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等主要特征,说明区域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开采状况、环境敏感区和各类保护区及保护现状、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护现状。 ⑵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基本内容: ①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放和控制现状。 ②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包括河口、近海水域)、废水处理基础设施、水量供需平衡状况、生活和工业用水现状、地下水开采现状等。 ③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④区域声环境现状、受超标噪声影响的人口比例以及超标噪声区的分布情况。 ⑤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废物处理处置以及回收和综合利用现状。 ⑥环境敏感区分布和保护现状。

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文本

1 个附件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济宁市已批复的其他相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起京杭大运河,东至兖矿二号井、三号井塌陷范围,南起南四湖北岸,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规划用地面积平方公里,行政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一致。近期为2008-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七条本规划确定的本区规划定位为:济宁城市的主中心,全市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规划原则 在生态与文化的指导思想下,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城市协同发展,生态优先,文化突出和可实施性的原则。 (1)整体协调的原则 规划编制应与在编的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在整体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的编制。 (2)突出地域特色原则 突出特色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核心之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规划要突出当地区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自然景观特色,打造独具魅力的北方水乡。 (3)旅游与城市协同原则 旅游功能应该与城市整体功能及其它功能协同发展。以旅游业带动城市发展,以城市发展给旅游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3)生态优先的原则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1,财产税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企业所得税减免15%其中,生产性企业经营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3年。免税期满后,如果该企业仍是先进技术企业,三年内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京法正[〔1997〕14号 2。地方所得税将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京国税发〔1992〕710号)3、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当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高新技术企业 4,地区高新技术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2)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5,京法正[[1998]49号文发布,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

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税收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6。北京市内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因技术转让和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在北京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京法正[〔1999〕17号)第 7号发布。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各行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8。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为资助非直属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补贴支出可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年度应纳税额不足抵扣时,不得结转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税收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9。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 (1)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依法征收

2010年是亦庄镇发展关键的一年

2010年是亦庄镇发展关键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亦庄镇剩余的三个村(羊南、羊北、宝善)都进行了拆迁。近700户10万平方米都已搬迁完毕。羊南北村的拆迁村民都已现房搬迁上楼,腾退出的土地将作为城市主干路绿地和城市集中绿化用地;而宝善村拆迁腾退出来的土地也将作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后期发展产业配套用地。 截止到目前,亦庄镇现有行政村全部拆迁完毕。所面临的将是失地农民的转非安置、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及城市管理的工作。按照北京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亦庄作为新城承担着中心城区疏解的主要职能。其中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商业、仓储物流,高新产业服务以及部分行政办公区。未来几年,亦庄新城将成为北京人口的重要增长区。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亦庄新城与亦庄镇的现实情况与真正意义上的亦庄新城,在规划上有着很大的差距。按“十一五”规划,亦庄的产业新城、和谐发展、亦居亦业的特色并没有完全实现。在这个同时兼备高档居住社区和工业区双重功能的亦庄,除了已出现的交通不畅的问题外,还有对空气质量的关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于“十二五”时期整体发展,作为亦庄镇在城市规划方面,更多的是参与亦庄新城的2020远景规划调整,也应该正是在这改善人居环境优先加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城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划调整之中的五年,通过“十一五”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做及时的修正。一是在空间发展方向与引导上。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跨越京津塘高速公路向东及凉水河向南方向发展。突出沿京津塘高速公路带状发展,完善核心区(主要是亦庄镇区所在区域)、河西区(汽车产业区)、站前区的配套建设;二是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加强和完善新城交通系统建设;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提高新城环境质量;四是加强新城重点地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及住宅配套建设,提升新城综合服务功能。这样才能逐步建成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和谐协调的综合产业新城。 2011年的主要工作:从亦庄镇规划角度来看,基本上镇域范围内已没有属于亦庄镇的土地,也并不存在农村土地管理的内容。但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上看,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其它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城市功能上在配套上要加强商业配套,完善教育、医疗、休闲(公园)、体育等市政设施,在地产开发上,组团规模适中,居住密度不宜过大。2009年12月4日,远洋地产以48.3亿元击败龙湖、保利、万科等多家开发商,拿下亦庄新城三羊居住区地块,成为亦庄价格最高的“地王”。该宗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4.5万平方米,按照26.8万平方米的建筑控制规模折算,容积率仅有1.1左右,预计该地块将以独栋、联排、叠拼等别墅和花园洋房产品为主。我们会配合好金融街地产后期产品及新恒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同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考试整理稿)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1、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2)熟悉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①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②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③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④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3)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区规划简介 b)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c)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d)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e)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 f)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2)环境影响识别的要求与方法 ①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 ②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 ③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 ④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 ⑤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3)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①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 ②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a、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 b、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 (4)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设置 ①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 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 a)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b)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c)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d)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e)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f)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用地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目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探索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机制,推进土地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 》(京政发〔2017〕39号)、根据《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界定) 本办法所称产业用地标准化,是指在“供地标准化、审批便利化、管理规范化、违约契约化、信用体系化”基础上,构建集事先告知标准、签订标准协议、按标施建、对标验收、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于一体的产业项目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亦庄新城范围(225平方公里)内新批产业投资项目国有建设用地,逐步有序地从工业用地向仓储、研发及总部类商业办公用地等延伸。 第四条(组织实施) 经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改办”)负责产业用地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章出让前准备 第五条(产业组团定位) 经开区结合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及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组团布局,划定各街区标准化用地区域范围,推进产业集聚,逐步实现主导产业在亦庄新城组团式布局、街区内统筹。 第六条(区域综合评估) 经开区按照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各街区区域评估。区域综合评估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水影响评估、文物保护评估等。根据区域有关评估情况,完善项目准入要求,向社会公布负面清单。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 第一章规划界定 第1条编制背景 (1) 湖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 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发展,贺胜桥作为武汉城市圈城铁站点“一站一城”城镇化试点,同样需要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作出新的突破。 (2)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背景 “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及武汉城市圈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空间整合和协调发展,梓山湖(贺胜)新城位于武汉和咸宁的交接地带,因地理区位的重要性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强而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机会。 (3) 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的机遇 湖北省及武汉城市圈依托城际铁路站点,建成35个卫星城市,贺胜桥成为武汉城市圈城铁沿线“一站一城”战略的首个城镇化试点地区,这为梓山湖(贺胜)新城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4) 大咸宁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契机 在《咸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咸宁主城区的城镇村体系确定为:“一主城、四新城、四集镇、十四中心村”的4级城乡居民点布局体系,其中四新城当中的梓山湖新城和和梓山湖(贺胜)新城在贺胜桥镇及官埠桥镇内。面对咸宁市域城市空间拓展与重构,梓山湖(贺胜)新城需要制定全新的发展目标。 (5) 目前需要完善的法定规划指导城镇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条件的快速变化,梓山湖(贺胜)新城亟需编制总体规划来指导城镇科学合理建设。 第2条规划依据 (1) 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2000年发布)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1993年发布)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44号令,1995年发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1993 (2) 上位规划 《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3) 相关规划 《咸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 《武咸城际铁路沿线贺胜桥地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2009 第3条规划原则 ①集约高效 ②功能完善 ③社会和谐 ④环境友好 ⑤城乡一体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期限为: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包括贺胜桥镇武咸城际铁路以西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官埠桥镇北部的部分区域,总面积合计为45.66平方公里。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四章城市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五章新城发展 第六章中心城调整优化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八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九章社会事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三章综合交通体系 第十四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五章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概要解读 ■城市性质 是中华人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 ■城市定位 国家首都:按照中央对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首都职能。 国际城市: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历史名城: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 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 邦交国家使馆所在地,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主要所在地,国家最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的主要发生地。 国家主要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机构所在地,国家大型文化和体育活动举办地,国家级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聚集地。 国家经济决策、管理,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构,国家级国有企业总部,国家主要金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等机构所在地,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与生产基地。 国际著名旅游地、古都文化旅游,国际旅游门户与服务基地。 重要的洲际航空门户和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公路枢纽。 人口规模 ■总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 2020年,市总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4%以。其中户籍人口1350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450万人左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际市场的高端产业园区,吸引和鼓励国内外高级人才来开发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并在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研究开发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级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高级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国务院、省(直辖市、自治区)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入选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二)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重大科技研究成果,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学术、技术领域带头人; (三)进入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四)具备同行业领先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 (五)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其管理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 第四条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类高级人才在开发区发展。 第五条对入区工作的高级人才(含随迁的配偶、子女),开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市有关规定,优先为其办理户口进京手续,人才交流服务部门优先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如本人居住地在开发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由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协助联系到开发区有关学校就读;接受其他教育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开发区从事产品研发和生产,开发区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及北京市的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和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的支持,协助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对进入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创业资助经费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房租优惠。 第七条鼓励具有创新能力的博士到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开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博士后择优资助资金支持,并可为其提供博士后公寓。 第八条鼓励高级人才到开发区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各项鼓励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 第九条支持高级人才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和产业化,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协助其申请国家和北京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并协助其办理减免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费用。 第十条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高级人才,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区域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设立“博大贡献奖”,对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奖”实施办法》规定,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优先向国家和北京市推荐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高级人才入区的暂行规定》(京技管字[2001]216号)同时废止。

亦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亦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总论 1.1项目背景 凉水河、新凤河、通惠排干在新城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非常重要,既是亦庄新城防洪排水的主要出路,又是营造景观、提升新城环境质量的主要平台。为缓解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洪水流量相应增大、河湖防洪压力加大等问题,同时为了回补地下水、涵养水源及适当解决超标洪水的出路问题,保障亦庄新城的防洪排水安全,,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适宜就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新城,结合《亦庄新城总体规划》(2005-2020),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办公室拟实施亦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本工程位于凉水河、新风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即亦庄新城界域内,工程建设内容由园林工程和水利工程两部分组成,以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的手段,对水域、绿地等非建设空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与自然平衡的生态安全框架,改进滨河沿线的城市环境及新城的生态格局,突出“林水结合”,提高凉水河、新凤河的防洪、排水能力,解决路东新区的雨水排放问题,加快凉水河生态带、水环境的形成,改善景观环境。通过对河道及周边范围进行绿化整治,提升整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为亦庄新城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本工程是“北京市城市防洪体系”中“南分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略)

1.2.2技术导则 (略) 1.2.3其他 (1)《亦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1月) (2)《关于亦庄新城凉水河万亩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2010规复函01号)(见附件一) (3)《关于亦庄新城万亩滨河森林公园(水利工程部分)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水务郊[2009]254号)(北京市水务局,2009年12月)(见附件二)(4)《关于亦庄凉水河万亩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京技环字[2010]002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0年4月)(见附件三)(5)《关于亦庄新城凉水河万亩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京技房土函[2010]1号)(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房屋和土地管理局,2010年4月)(见附件四) (6)《北京市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亦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的意见》(京绿规函[2009]85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09年12月)(见附件五) (7)北京市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见附件六)。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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