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事业部业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事业部业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事业部业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事业部业务管理办法

智慧民生业务管理办法

1、软件保密管理办法

2、软件研发管理办法

3、软件升级管理办法

4、工业品招商管理办法

5、农产品招商管理办法

6、加盟商加盟管理办法

7、县级运营中心管理办法

8、乡镇物流配送中心加盟管理办法

9、村级信息服务站加盟管理办法

10、平台商户结算管理办法(事业部与财务部共同编制)

11、加盟商分成结算管理办法(事业部与财务部共同编

制)

12、平台与子公司分成结算管理办法(事业部与财务部

共同编制)

13、村级信息服务站分成结算管理办法(事业部与财务

部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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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研发部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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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版本日期作者备注V1.02016.4.10吴训波创建

V1.0审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研发部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均属研发部秘密,所有成员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研发部全体员工,包括在编、社会招聘和实习期人员。

第二章保密内容

第三条研发部秘密分为两类:技术秘密、内部管理秘密。

第四条技术秘密

(一)研发部为开发项目购买的各种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等文档。

(二)研发部的发展战略、前景规划和实施步骤等涉及研发部技术走向类文档。

(三)研发部各种产品的开发计划、需求分析、调研报告、立项报告等开发前期类文档。

(四)研发部各种系统的方案设计、功能说明书、数据结构、系统参数说明、接口规范、程序设计规范、系统其它各种规范和清单、测试方案、测试报告等开发测试期间形成

的各类文档。

(五)研发部各种系统的集成方案、移植方案、上点试运行方案、版本维护方案、操作和排错手册、培训教材等开发后期类文档。

(六)合作单位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

(七)其它内部技术资料。

第五条研发部内部管理秘密

(一)研发部办公会议纪要。

(二)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第六条以上保密内容,既指以文件、报表、图纸、协议及各种资料等形式存在的纸质文档,又包括以磁盘(硬盘和U盘)、光盘等介质形式保存的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原则

第七条研发部员工不得采用各种手段了解或获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内或未经研发部许可接触的秘密。未经研发部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向研发部其他员工和研发部外其他人员透露、提供、拷贝自己所掌握的研发部机密资料。

第八条未经研发部书面同意,任何员工不得以方便使用或其它任何理由自行复制、拷贝自己所掌握的研发部机密

材料。

第九条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档、图纸、程序、各种资料、合同协议及各种成果均要及时上交相关管理部门,并要上交原件。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使用属于研发部机密的有关资料时,要通过文档管理部门领取,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拷贝或向其他员工索取。

第十一条研发部员工所掌握的所有涉及秘密的资料,在到达规定使用期限或因辞职、辞退离开研发部时必须向有关文档管理部门办理续借或退还手续,并负有继续保密的责任。

第十二条拥有研发部机密资料的员工,必须认真保管使用资料,不得遗失、转借,不经允许,不得带出研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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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研发部软硬件研发管理制度

文档编号:

版本说明:

版本号版本日期作者备注V1.02016.4.10吴训波创建

V1.0审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软硬件研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软件及硬件的研发与管理。

第二条软硬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硬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硬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二章立项管理

第三条提出项目需求的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第四条需求提出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提交相关部门会签后,上交公司总经理与董事长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五条《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需求管理组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开发组。公司研发部委派一名PM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

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 IT 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六条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七条业务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最好是采用原型方式表达。《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确认。

第八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第四章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九条软硬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四),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一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二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五),并提交事业部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执行。

第五章系统设计

第十三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四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或使用部门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五条项目组进行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六)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七)。《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八)。

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

第十七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项目经理、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六章系统实现

第十九条开发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

第二十一条开发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项目组对已授权访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到生产环境。

第七章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第二十二条测试组制定《系统测试计划》(附件九),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系统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四条开发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访问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开发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使用环境中的实际数据。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开发组或合作开发商协助技术研发部测试组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技术研发部测试组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二十七条系统测试通过后,开发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业务组组长和开发组组长应在

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帮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帮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章试运行

第二十九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第三十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一),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一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或部门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二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系统转换前,检查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三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二),《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四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三),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五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六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运行单位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反应速度及其他量化指标等)记录到系统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三十七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四)。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

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章系统验收

第三十八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技术研发部联合组成独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十九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五)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技术研发部审阅。

第四十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

第四十一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

第四十三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六),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四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

2、上线工作时间表;

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

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

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

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

8、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四十五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七)。《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四十七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四十八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开发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 二、网银的开通与使用 1.申请网银开通 1.1网银开通审批工作流程 1.1.1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需由公司出纳提出申请,并填写“网银开通申请表”,经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方可办理。 1.2开通网银工作流程 1.2.1公司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1.2.2银行审核通过后与企业签订“网银开通协议”,并向企业发放《密码函》与USBKEY,退还“网银开通协议”的“企业留存联”。 1.2.3公司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必须填写“网银开通备案登记表”并将《密码函》、USBKEY、“网银开通协议”(企业留存联)一并呈报公司财务总监保管。 2.网银系统首次使用 2.1网银系统首次安装 2.1.1公司出纳负责网银的安装(详情参照对应银行操作手册)。 2.2严格划分网银操作管理权限 2.2.1网上银行开通后,由公司财务总监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指定网银操作人员和网银审核人员,并分别移交USBKEY。 2.2.2网银操作人员为公司出纳,网银一级审批人员为财务经理,网银二级审批人员为财务总监,审批人员岗位缺失时由该岗位上级领导代为行使审批权限。

2.2.3网银操作人员、网银审核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 2.3更改初始密码 2.3.1网银操作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 2.3.1.1网银操作人员将装有数字证书的USBKEY插入USB接口,登录网上银行地址。 2.3.1.2点击“企业网上银行”对话框,待网页切换成功后,进入企业网上银行操作界面,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A、选择用户名。 B、点击“选择数字证书”对话框,按照对应银行网银规定,输入默认密码或不输入密码。 2.3.1.3点击“USBKEY密码”对话框,输入初始密码,进入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界面。 2.3.1.4初次登录网银后,操作人员必须重新设置USBKEY的登录密码并且牢记,避免再次登录时因密码错误影响正常操作。 2.3.2网银审核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 2.3.2.1网银审核人员参照上文“网银操作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中的具体规定 进行操作。 3、增加网银帐户 3.1网银开通后,在同一开户银行下可无限制添加该开户银行不同支行的网银账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3.1.1向准备添加网银帐户的开户银行领取“网银信息申请表”。 3.1.2填写企业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3.1.3公司出纳向银行确认网银信息添加成功(可以登录该银行网站查询添加结果)。 三、网上银行的日常操作

人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是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

第三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 支付账户不得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银行卡行业规范。 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应当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等相关规定。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的,应当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 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五条支付机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接受分类评价,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监管措施。

网银管理制度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 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 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 (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 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 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网银的开通与使用 一、申请网银开通 (一)网银开通审批工作流程 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需由出纳提出申请,并填写“网银开 通申请表”(编号********1),经公司会计、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二)开通网银工作流程 1、公司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2、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公司签订“网银开通协议”,并向公司发放《密码函》与USBKEY,退还“网银开通协议”的“企业留存联”。 3、公司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必须填写“网银开通备案 登记表”(编号********2),并将《密码函》、USBKEY、“网银开通 协议”(企业留存联)一并呈送办公室存档保管。 二、网银系统首次使用 (一)网银系统首次安装 公司出纳负责网银的安装(详情参照对应银行操作手册)。 (二)严格划分网银操作管理权限

网上银行开通后,由总经理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指定网银操作人员和网银审核人员,并分别移交USBKEY。 网银操作人员、网银审核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 (三)更改初始密码 1、网银操作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 ○1网银操作人员将装有数字证书的USBKEY插入USB接口,登录网上银行地址。 2○ 点击“企业网上银行”对话框,待网页切换成功后,进入企业网上银行操作界面,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A、选择用户名。 B、点击“选择数字证书”对话框,按照对应银行规定,输入默认密码或不输入密码。 3○ 点击“USBKEY密码”对话框,输入初始密码,进入网上银 行业务操作界面。 ○4初次登录网银后,操作人员必须重新设置USBKEY的登录密码并且牢记,避免再次登录时因密码错误影响正常操作。 2、网银审核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 网银审核人员参照上文“网银操作人员更改初始密码工作流程”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三、增加网银账户

网银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计算机上机管理,做到付款人员每人一台上网专用计算机专用,防止非网上银行操作人员上机。 第三条网银适用范围:日常报销、工资发放、大笔金额款项划转等其他可以通过网银办理的业务。 第四条网上银行收付款业务管理。 (1)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的会计凭证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 (2)二级操作员按照会计凭证对收款单位、帐号、开户行及付款金额大小写等进行审核,并且对网上银行业务进行复核指令授权;二级复核人员根据收 付凭据对银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并授权。 (3)大金额业务还需财务负责人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网银结算流程。第五条网银操作过程中非正常业务的处理。 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除建立二级复核机制外,还必须强调谨慎性 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 疑指令,应当立即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 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确系未支付,且挂账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 业务,并按二级审核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要对每天拨付的款项进行逐笔查询并确认是否交易成功,要充分利用网上银行查询功能,掌握银行帐户的资金余额,要及时对帐,作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掌握网上银行业务的更新动向,对网上银行出现的故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业务主管领导,以免造成业务受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加强网银动态口令卡的管理,由于网银动态口令卡是登录网上银行的通行证,一旦丢失要及时通知银行挂失,并重新补办。 第九条网上操作员必须做好个人进入网上银行密码的保密工作,防止其他人员了解掌握密码,一、二级操作员每个月必须自行更换一次密码。严禁转借网银动态口 令卡让其他人代替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暂时离开工作台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 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条熟知网上银行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网上银行的操作规程操作,避免交易风险。在网上银行出现故障,无法通过网上付款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通过 其他途径办理拨付事宜。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及之处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以上级文件为标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6月起执行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XXX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XXX支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确保安全、分级负责、集中管理、讲求效率。 (一)确保安全:网银USBKEY(网银盾)分开保管、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分级负责:操作员及各级授权人对各自操作承担责任,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员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 (三)集中管理:网银业务的操作员和授权人权限开通及变更,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四)讲求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章网银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装了对公网上银行控件的计算机为网银支

付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网银业务操作时,严禁其他人员旁观。禁止所有操作员、各级授权人在公司以外使用对公网银USBKEY(网银盾)进行操作和审核,网银USBKEY(网银盾)也不能携带离开公司。 第五条操作员、各级授权人所管辖的网银USBKEY(网银盾)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不同操作级别的网银USBKEY(网银盾)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匙放入保险柜内存放。 第六条网银操作员、各级授权人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网银操作员和各级授权人应定期对网银USBKEY(网银盾)的密码进行变更。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手机号、账号等规则数字作为密码。 第三章网银支付的权限管理 第七条网银管理权限分为每日、单笔支付上限和各级操作管理员权限。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除工资发放外,每日单笔对私支付上限为万元,每天累计支付上限为万;对公支付每天单笔上限万元,每天累计支付上限万元。如超过以上支付上限且需紧急支付的,操作员需写明情况,经款项申请人和

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

以下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 号发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固定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是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 第三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支付账户不得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和银行卡行业规。支付机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与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应当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 号公布)等相关规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的,应当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五条支付机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接受分类评价,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监管措施。 第二章客户管理 第六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按规定核对有效件并留存有效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客户唯一识别编码,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措施,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第七条支付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至少明确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功能和流程、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方式、资金结算方式等),收费项目和标准,查询、差错争议及投诉等服务流程和规则,业务风险和非法活动防及处置措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11222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网银功能开通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第二条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一、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二、数字证书(加密U盘)属于操作员的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属于管理者的另行安排人员负责保管。 三、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四、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第三条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一、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二、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若为较大额划款,需相关有权人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操作。 三、财务会计必须对出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 第四条网银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二、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四、出纳员于每周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

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防控信贷操作风险,提高信贷服务质量,保障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总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是指我行依照有关法律和借款合同约定,对借款人支付我行向其发放的贷款资金实施审核、监督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商业性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政策性贷款、准政策性贷款的资金支付管理既要参照本办法,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第四条贷款资金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第五条贷款资金支付应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把关的原则。 第二章存款账户开立 第六条凡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均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我行贷款占其全部贷款比例超过50%(含)的借款人,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为建设、经营新开工项目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如向我行申请贷款,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第七条借款人除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外,还应按申请贷款的性质及种类开立相应的存款专户。 (一)申请政策性或准政策性贷款的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发

放和管理政策性或准政策性贷款资金。 (二)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的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信贷资金存款账户。该类账户在“401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下设立,专门用于发放和管理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资金。 (三)申请项目贷款的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项目贷款资金存款账户和项目收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在“401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下设立。项目贷款资金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和管理项目贷款资金。项目收入应全部存入项目收入存款账户,按借款合同约定,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从我行申请多种类型贷款的借款人,应在我行同时开立相应存款账户。各存款账户应当专户使用,账户之间资金不得混用或串用。 第三章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与审核流程

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办理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的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牵制,规范业务流程,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的操作人员分为经办员和审核员,具体职责和权限明确如下: 经办员为公司网上银行账户货币资金管理专责,由出纳担任,具体负责资金划转、账户查询、账户管理等,无审核的权限。 审核员为公司网上银行账户审核专责,由财务部指定专人担任,具体负责资金划转审审核、账户查询等,无经办的权限。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业务指南,熟练帐务系统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防止出现差错。 第四条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报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五条经过批准,由公司财务部向相应网银业务金融机构提交办理业务的全部操作员名单和相应权限,并由金融机构对密码、密钥等认证工具进行初始设置。 第六条财务部领取密钥并向各操作员发放后,各操作员应立即对初始密码进行更改。

第七条用于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密码、密钥等认证方式视同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严禁使用无线上网设备或者在公共场场所办理网上银行支付业务。 第九条办理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的计算机要每日进行病毒扫描,及时更新病毒库、安装补丁;设置开机密码和用户密码,禁止匿名用户登录和远程访问计算机,设置屏幕保护,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避免他人对计算机进行操作。 第十条操作人员发现或得知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出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并通知财务部负责人,资金支付方式改为使用传统方式到金融机构网点办理业务,待金融机构明确通知系统达到安全工作要求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再行开通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 第十一条操作和办理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完成后,要立即从系统中退出,并将密钥等从计算机拔出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外出办理与网上银行支付无关的业务时,不得携带密钥。 第十三条网上银行操作人员要为操作系统设定复杂密码,不得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生日、房间号等作为密码,不得设置单纯由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密码,不得使用排列有明显规律的密码;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更改,间隔期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网银管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成员企业。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4、职责和权限 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网银开户、变更、注销的审批。 股份公司财务部:制定和完善网银管理制度,监督成员企业按本办法办理网银相关业务。 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 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网银业务的办理,日常网银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资金安全。 5、流程图 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流程: 6、内容和要求 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集中管理:拟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需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开通网银手续。 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银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讲求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网银开户管理要求: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立网银户头,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审批,审批流程按流程规定。 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银账户的开通、注销及其管理,其他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通网银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轨道,严禁设立“账外账户”。 开户银行的选择要立足于和银行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开立网银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和服务良好的大银行。 开通网银工作流程 成员企业的出纳,根据已通过审批的“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表”,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出纳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有关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并向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汇报。 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确认无误后,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即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上签章。银行向企业发放《密码函》与密钥,退还《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企业留存联”。 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将《密码函》、密钥、《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企业留存联)一并呈报本单位财务负责人。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1

1、目的 Purpose 为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网银管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Scope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成员企业。3、术语和定义 Terms and definitions 本办法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经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4、职责和权限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4.1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网银开户、变更、注销的审批。 4.2股份公司财务部:制定和完善网银管理制度,监督成员企业按本办法办理网银相关业务。 4.3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 4.4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网银业务的办理,日常网银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资金安全。 5、流程图 Flow diagram 5.1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流程:

6、内容和要求 Contents and demands 6.1 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集中管理:拟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需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审批经过后方可办理开通网银手续。 ----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银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讲求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6.2 网银开户管理要求: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立网银户头,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审批,审批流程按5.1流程规定。 ----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银账户的开通、注销及其管理,其它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20210119182436)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 DDQTY?KII

某集团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网银功能幵通 集团各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各公司财务部提岀书面申请,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批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集团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第二M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一、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 全。 二、登录口令由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 盘)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手机号码。 三、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四、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 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第三章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一、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二、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请求财务主管复核付款申请并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Z 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三、财务主管必须对岀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 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屮心,出现问题由授权人承担责任。未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第四章网银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指定岀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二、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四、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屮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五、每月终了后、次月3日前岀纳员打印网银月度交易明 细,由财务主管负责与相关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第五章违规责任及处罚 一、未按本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对直接经办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处理,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

某集团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网银功能开通 集团各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各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批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集团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第二章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一、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二、登录口令由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手机号码。

三、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四、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第三章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一、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二、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请求财务主管复核付款申请并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三、财务主管必须对出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

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出现问题由授权人承担责任。未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第四章网银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二、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1、目的P urpose 为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网银管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Scope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成员企业。 3、术语和定义Terms and definitions 本办法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4、职责和权限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网银开户、变更、

注销的审批。股份公司财务部:制定和完善网银管理制度,监督成员企业按本办法办理网银相关业务。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网银业务的 办理,日常网银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资金安全。 5、流程图Flow diagram 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流程: 6、内容和要求Contents and demands 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 集中管理:拟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需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开通网银手续。 - 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 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银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讲求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网银开户管理要求: -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立网银户头,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审批,审批流程按流程规定。 - 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银账户的开通、注销及其管理,其他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通网银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轨道,严禁设立“账外账户” 。 - 开户银行的选择要立足于和银行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开立网银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和服务良好的大银行。 开通网银工作流程 - 成员企业的出纳,根据已通过审批的“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表” ,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 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出纳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有关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并向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汇报。 - 成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确认无误后,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即在《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上签章。银行向企业发放《密码函》与密钥,退还《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企业留存联” 。 - 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将《密码函》、密钥、《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企业留存联)一并呈报本单位财务负责人。 - 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按网银密匙三级管理权限指定录入员、审核员、管理员,严禁一人同时持有或使用同一账户全部密钥与密码。 - 网银管理员的权限由财务负责人本人掌管,网上银行开通后,由财务负责人设置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的权限和网银支付限额。 - 财务负责人设置完权限和支付限额,向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分别移交密钥和《密码函》。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取得密钥,必须更改初始密码,妥善保管,严禁向他人透露。 - 网银开户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网银录入员工作流程网银审核员工作流程网银业务重复操作 - 因拜特、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失败时,先确定该业务确实未支付,资金仍在本公司的银行账户,方可补制单据。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 因操作员个人工作失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时,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 因客户银行帐户信息有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要求业务部门更正或重新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条和第条规定重新操作。 网银密钥密码管理 -- 网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签订《网银操作员保密承诺书》 -- 各成员企业的网银密匙与密码分开保管,网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修改密码。 --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每日下班前,网银操作人员必须分别将网银密匙放入各自的保险柜内存放。 -- 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离职或请假时,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移交。被指定的交接人,只能是原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以外的第三人。移交双方需在《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中登记。

网上银行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网上银行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银功能的开通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副总核准,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指派专人在公司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二、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1、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2、登录口令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公司总经理手机号码; 3、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4、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三、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1、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请款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2、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请求财务主管复核付款申请并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

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3、财务主管必须对出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4、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制作会计凭证、入账依据。 四、网银的日常管理 1、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2、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3、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4、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其他时间段网银账户资金结存数不得超过1万元,超出部分一律取出存放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5、每月终了后、次月2日前出纳员打印网银月度交易明细,由财务主管负责与相关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公司网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公司网上银行结算业务的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有限公司在网上银行完成的资金结算业务。 2.2业务范围 2.2.1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合同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2.2.2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等。 2.2.3账户状态管理:修改账户密码等。 3.原则 3.1二级权限 出纳录入、财务部经理审批。 3.2相互制约 明确网银录入、审批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网银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网银业务的全过程。 4.职责 4.1出纳 4.1.1负责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办理支付单据录入,并提交审批; 4.1.2负责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况,包括查询当日及历史交易明细、时点余额等详细信息; 4.2财务部经理 4.2.1负责对支付结算业务进行审批。

5.规定 5.1安全管理 5.1.1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钥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录入、审批岗位所保管的网银密钥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钥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钥安全存放。 5.1.2使用网银业务时,应确认杀毒软件、防火墙等防护程序正常运行,加强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等软件技术,防止网上银行业务交易系统受到来自网络的攻击和非法侵入。 5.2掌握进度 5.2.1出纳通过随时上网查询当日交易明细,及时监督银行处理情况,未成功的结算业务需及时报告,财务部应查清问题并予以解决。 5.3网银对账 5.3.1网银对账是银企对账的重要内容,由出纳人员每月按时打印网银流水交由会计逐笔进行勾对、核查、确认。根据对账情况,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1.目的:加强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降低财务风险,确保银行账户安全使用和公司资金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 3.管理职责: 3.1出纳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具体业务操作及管理。 3.2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监督。 4.工作程序: 4.1银行账户管理 4.1.1因业务需要开立银行账户,须填制《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经相关领导 审批完毕后方可到银行申请开户。银行账户开立完毕后,须及时将《银行账户开立申请表》备案,以备以后查用。 4.1.2根据经营需要变更、注销银行账户时,须填制《银行账户变更/注销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方可到银行申请变更、注销。办理银行账户变更和注销时,须首先查询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如开通则须同时变更或注销网上银行相关业务。 4.1.3须建立每月核对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制度,并根据核对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逐笔查清形成原因,在余额调节表中逐笔标明未达帐项的业务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等,并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4.1.4每月最后一日出纳须将本月现金、银行存款核对统计表提报财务经理审核,经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对长期不能清理(未达超过3个月)的款项,应及时汇报财务负责人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4.1.5出纳对各账户支票妥善保管并登记台账,每月末盘点并出具盘点报告。 4.1.6建立银行账户定期清查制度,每季度及时清理长期不用账户。 4.1.7每年1月5日前到基本开户行打印《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清单》交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核查。 4.2网上银行管理 4.2.1根据业务情况需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须进行本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各单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后,由出纳备案。 4.2.2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后,须明确具体操作人员,且操作员与审核员不得为同一人担任,且网银系统中操作员姓名、审核员姓名必须与实际操作员、审核员一致。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钥,不得随意交由给他人使用,且操作人 员之间不得交换或代管密钥。特殊情况下,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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