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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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判断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包括什么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包括什么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包括什么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第七十九条规定: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业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税收规范上,采取了和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在利税影响因素方面,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也有了具体的改进。 1、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 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 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 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 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 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 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 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 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 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 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 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 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 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 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 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 是一种多余。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损益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企业的经营成果通常表现为某个时期收入与费用配比而得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编入损益表的必须是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当期收入和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之相应的费用。编制损益表的目的是把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担供给报表使用者。损益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有助于他们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有助于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助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 在损益表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我国起草损益表准则,本着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中国情这一原则,根据宏观管理的要求和各方面对企业经营成果指标的需要,才制定了统一的损益表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分为引言、正文、附则三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说明了该准则规范的范围,即规范企业向外报送的损益表应提供的资料。正文部分分为定义、基本要求、报表项目、报表结构、报表附注五个段落。定义段给出了19个概念,为损益中的项目作了界定,为损益表的编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准则和正

确使用准则提供了依据。基本要求规定了编制损益表的时间要求、货币单位、以及标明企业的名称、计算损益的会计期间、报表编号和编制比较损益表的要求、报表项目首先说明“损益表按照营业毛利润、营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类,列示企业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的构成以及利润分配的情况。”然后分别详细界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的内容,并叙述了利润计算程序。报表结构说明损益表的格式一般采用多步式。报表附注说明报表附注中应包括的内容。附则中说明了该准则解释权的归属,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的处理方法以及生效日期。 二、比较 由于大多数国家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以下仅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1997年修订)以及一些国家损益表方面的规定作一比较。 (一)关于营业收入的范围与分类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呈多样性,既搞工业、又搞商业,还搞旅游、房地产等,已经分不清哪些是主营,哪些是附营,有些附营业员业国所取得的收入甚至已超过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2009-03-05 来源: 作者:史敏参与讨论:会计论坛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 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

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在特殊项目或特殊行业企业确有特别需要的,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本应用指南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二、关于适用范围 本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在遵循本准则的基础上,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编制中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除中期财务报告中的附注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

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公式(新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公式(新会计准则)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借)+预收账款(借)-坏帐准备 5.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借)+应付账款(借)-坏帐准备 6.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坏账准备 7.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存货=材料采购+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货销商品等” 存货=材料材料+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 10.流动资产合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1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减值准备 1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5.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6.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7.固定资产=固定地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9.工程物资=工程物资 20.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 21.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22.油气资产=油气地产-累计折耗-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3.无形资产=无形地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4.开发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5.商誉=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26.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减去将于一年内摊销的部分)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28.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9.非流动资产合计=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30.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二)负债: 1.短期借款=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3.应付票据=应付票据 4.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贷)+预付账款(贷) 5.预收账款=预收账款(贷)+应收账款(贷)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

内容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4-6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4-5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5-6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6-9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7-7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7-7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8-8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8-9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9-10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9-9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9-10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10-10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讲解(一) 主讲老师周春利 与之前的财务报表列报相比,主要修订了列报的基本要求,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包括的范围等进行重点修订。 一、修订了财务报表列报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二)列报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 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企业正式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的,则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案例1】某公司于2013年9月由于一项投资决策判断失误导致公司蒙受了巨额债务,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5%,频临破产的边缘,并且管理层已经决定不再持续经营该业务,准备另寻出路。大部分员工也已离职,无东山再起的希望,鉴于此该公司应当按照清算基础编制其有关的报表。 2.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版本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 — 1 —

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如果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第五条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评价时需要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因素。 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 — 2 —

新会计准则报表-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财务报表的变化 一、新准则与原准则包含内容的差异 原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准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五个部分。 1.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直接反映了主体在一定期间的总收益和总费用,新准则将所有的权益变动表由原来的附表上升为主表,有利于更全面的反映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2.新准则更加强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单独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正确编制和提供现金流量表,有利于报表使用人预测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评估公司偿还债务、支付股利以及对外筹资和发展能力,分析本期净利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评估报告期与现金有关或无关的投资及筹资活动,帮助报表使用人做出正确的经营、投资和信贷决策。 3.新准则要求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新准则要求的附注更加重视信息的披露,披露的内容也更加全面。 4.新准则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因原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包含的部分内容在主表及附注中已体现,另外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等内容不宜通过会计准则加以规范。 二、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与原准则的区别 (一)部分资产项目填列方法的改变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原准则规定以账面余额填列,新准则全部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填列。 以账面价值填列更符合资产的定义,反映的资产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减值部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不能反映在资产中。 (二)在“非流动负债”中增加了“预计负债”项目 原准则中预计负债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但预计负债符合负债的定义,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能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 (三)将原“递延所得税借(贷)项”改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这一改变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所体现的意义也有很大的区别。“递延所得税借项”和“递延所得税贷项”只是一个符号,所体现的经济含义并不是真正的资产和负债。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体现的内容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反映了企业真实的资产和负债。这一变化也体现了新准则资产负债表观这一理念。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一)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一)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而是统一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列报。这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内容呈多元化发展,不同经营业务收入相当,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其次,由于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新准则下的利润表还单独列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明细列报“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企业集团中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

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六条关于在子公司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合并范围 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臵、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八条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一)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二)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企业会计制度利润表下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会计制度利润表下载 篇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 内容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 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4-6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4-5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5-6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6-9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7-7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7-7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8-8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8-9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9-10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9-9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9-10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10-10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资产负债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名称: 上海起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LAQ11会计01表所属期起:2018-07-01 所属期止:2018-07-31单位:元 资 产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10.000.00 短期借款34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5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3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360.000.00 应收票据40.000.00 应付票据370.000.00 应收账款50.000.00 应付账款380.000.00 预付款项60.000.00 预收款项390.000.00 应收利息7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400.000.00 应收股利80.000.00 应交税费410.000.00 其他应收款90.000.00 应付利息420.000.00 存货100.000.00 应付股利43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110.000.00 其他应付款44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45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3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14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470.000.00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48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50.000.00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160.000.00 长期借款490.000.00 长期应收款170.000.00 应付债券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80.000.00 其中:优先股5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190.000.00 永续债520.000.00 固定资产200.000.00 长期应付款530.000.00 在建工程210.000.00 专项应付款540.000.00 工程物资220.000.00 预计负债55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230.000.00 递延收益56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2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70.000.00 油气资产2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580.000.00 无形资产2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90.000.00 开发支出270.000.00 负债合计600.000.00 商誉280.000.00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长期待摊费用290.000.00 实收资本(或股本)61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62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310.000.00 其中:优先股63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20.000.00 永续债640.000.00 资本公积650.000.00 减:库存股66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670.000.00 盈余公积680.000.00 未分配利润690.00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00.000.00 资产合计330.000.0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10.000.00申报日期:2018-08-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二、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第二章合并范围 一、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二、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三、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四、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五、控制的持续评估 六、投资性主体 第三章合并程序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 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五、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综合案例 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二、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三、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四、其他特殊交易 第一章总则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具有下列特点: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对象是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是母公司,但所对应的会计主体是由母公司及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所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简称为“合并集团”)。 3.合并财务报表是站在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的立场上,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考虑了特殊交易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编制的,旨在反映合并财务报表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豁免规定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情况外,本准则不允许有其他情况的豁免。 本准则主要规范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以及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不涉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在子公司权益的披露。外币报表的折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下简称“外币折算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现金流量表准则”)规范;在子公司权益的披露由《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范。 第二章合并范围 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一、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判断控制的第一要素,这要求投资方需要识别被投资方并评估其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机制、确定投资方及涉人被投资方的其他方拥有的与被投资方相关的权利等,以确定投资方当前是否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一)评估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和设计 被投资方可能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进行公司制改建的国有企业,也可能是一个合伙企业、信托、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包括被投资方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利润表 (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纳税人名称: 上海起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LAQ11 所属期起:2018-07-01 所属期止:2018-07-31单位:元会企02表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0.000.00 销售费用0.000.00 管理费用0.000.00 财务费用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其他收益0.000.00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0.000.00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0.000.00 减:所得税费用0.000.00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0.000.0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0.000.0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0.000.00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0.00(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0.000.00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0.000.00(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0.000.0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0.00 3.将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0.000.00 4.现金流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0.000.00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0.0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0.000.00 七、每股收益:0.000.00(一)基本每股收益0.000.00(二)稀释每股收益0.000.00申报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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