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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心态研究

陈月生

2012-7-16 15:44:13 来源:《理论与现代化》(津)2010年6期第120~124页

【作者简介】陈月生(1955-),男,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研究员。邮编:300191

【内容提要】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心态,对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变化往往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人趋向于关注那些可以控制人们行为的非理性的因素和机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舆情、社会心理和群体心态对个人、社会、市场、国家的影响,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的社会心理环境对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重要作用。群体心态研究理论为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处置和预防提供了基础性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群体心态/疏导

中图分类号:C9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3-1502(2010)06-0120-05

近年来,利益结构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以及利益对立关系显性化,成为这一时期个体利益矛盾和群体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2009年,河北保定棉纺厂千名职工“徒步进京旅游”事件、吉林通钢事件、河南林钢事件、重庆嘉陵工人罢工等群体性事件,都以极其激化和暴力的形式释放出转型时期的社会阵痛。有专家认为,未来10年中,群体性事件将是中国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也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最大的挑战。[1]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促使越来越多的人趋向于关注那些可以控制人们行为的非理性的因素和机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舆情、社会心理和群体心态对个人、社会、市场、国家的影响,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的社会心理环境对社会发展和改革进程的重要作用。本文把群体心理和心态作为研究群体性事件的一个角度,借鉴群体心态研究理论,试图对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和预防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理论探索。

一、群体心态的有关研究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Le Bon,又译黎朋、勒邦)在《乌合之众》(The Crowd:

A Study of thePopular Mind)一书中对大革命时期法国人社会心态的研究,比较系统地提出群体心态研究范畴,开创了群体心理学的研究。在勒庞看来,所谓群体心态,是指某一个人在获得一个“心理群体”后所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和心理倾向。主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聚集在一起的人都具有一种相同的心理倾向和趋势,这是一种群体行为形成后的群体心态。这种倾向是与人在个别独处时的心理状态完全不同的;二是指只有具有相同的心理倾向的人才能聚集在一起,并形成行为。这是一种群体行为形成前的群体心态。这种心理状态和倾向是每个个体所拥有的,但平时是处于一种潜在状态,是被理性所压抑,但又是充满活力的,只要条件成熟,它就可以冲破理性的控制和压抑而表现在行为中。[2]

确切地说,勒庞研究的是群体的心理,是指个人不再具有自觉的个性,思想感情都转到与群体同一个方向,形成一种虽然暂时但却非常明确的集体心理。小到五六个人,大到整个民族,或聚集成群或各自孤立,或没有受过教育或皆为博学之士,都可能在特定影响下成为一个心理群体。这种心理群体具有基于某种眼前利益而匆忙聚合的特征,而心理群体一旦形成,群体中个人的异质性便会被群体的同质性所吞没,让无意识占据心灵的上风,并让那些为群体所独有的特点去发挥作用。首先,群体中的个人会感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觉得人数越多越不会受到惩罚,这使他胆大妄为,敢于发泄本能的欲望,不再有约束个人的责任感,不再有“不可能”或“不能够”这样的概念。其次,互动的个人很容易受集体感情和行动的传染,犹如经过催眠一般,对群体的要求百依百顺,以致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最后是个人失去有意识的人格,失去怀疑和批判能力,易于接受暗示,常常把歪曲性的幻觉与真实事件混为一谈,以致会在某种暗示下因难以遏制的冲动而采取行动,而且很可能是与他原来的习惯和显而易见的利益截然相反的行动。弗洛伊德在评述勒庞的理论时对此补充道,群体之间的交互传染其实也是群体易于接受暗示的结果之一。

与勒庞同时代的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G.Tarde,又译塔德)的《模仿律》、涂尔干(E.Durkheim)的“集体表象”(又译集体表征)概念和以后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S.Freud)的《群众心理学与自我分析》、荣格(C.G.Jung)的“集体无意识”概念、麦独孤(W.McDougall)的“群体心智”(group mind)概念,都是这一时期提出的重要群体心理学概念。尽管他们使用的词汇不同,表述

各异,但是,都强调群体心理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个体心理的东西。[3]在社会心理学看来,群体或大众(mass)虽然来源于每一个社会个体,却又以一种整体的形态存在和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使人以为这就是自己的观念、态度和意志,或者自己无法摆脱这种观念、态度和意志的控制。

与群体心态概念相关的研究,还包括社会情绪的研究,例如,乔治(George, 1990)的“群体情感基调”(group affective tone)概念,麦金托什等(McIntosh, et al. 1994)的“社会诱发性感情”(socially induced affect)概念,凯利(Kelly, 2001)区分的“群体情感”(group affective)、“群体情绪”(group emotion)、“群体心境”(group mood)和“群体特定情感”(group dispositional affect),为大众心态的情绪方面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基础。[3]

欧洲社会心理学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社会认同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从社会认同的角度,通过知觉过程的“类化”(categorization)机制,抓住“心理群体的形成”(psychological group formation)这一关键过程,主要探讨个体归属于群体、凝聚为群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社会心理机制,解释了各种集群现象而不是群体(group)现象,还解释了大规模群集状态中的去个性化现象和从众现象,以及合作与竞争、语言的认同作用、社会流动等等方面的社会心理现象,提出了“群体在个体中”或“个体中的群体”研究视角,为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最为典型的是特纳的“自我类别化”理论和浩格(M.Hogg)等人的群体动机理论。在“群体在个体中”这一过程里,个体决定群体是否会影响自己,因为,是否认同群体的主动权掌握在个体手中。而情绪的感染就有一些无意识成分,是个体容易失控的方面。个体一旦认同了群体,受到了感染,就会丧失原有的个别性或责任感,就会消失在群体之中。[3]

我国学术界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重视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研究社会群体现象的。到上世纪80年代末,人们把研究社会稳定问题的注意力集中到政治意识的层面上。人们一般认为,思想认识决定着行为的倾向和性质。因此人们一般只看到它的理性的一面,而几乎没有看到和重视它的非理性的另一面;只看到和重视它的个体的性质,而很少看到和重视它的群体的性质。例如,从众理论认

为,[4]在群体行为中,个人会表现出很明显的从众心理,其行为相应具有很明显的从众性(趋同性)。有一个人率先怎么干,其他人往往会模仿做出同样的行为。尤其是在突发性的集群行为中,加入集群行为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的作用下,其心理往往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与平时判若两人,甚至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识,失去平时的理智思维和自我控制能力,本能地彼此相互模仿,情绪相互传染,力求与现场的多数人行为一致。在集群事件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每种感情和行动都具有传染性”;“传染的威力甚大,它不但能迫使个人接受某些意见,而且能让他接受一些感情模式。”在这种从众心理及情绪传染机制的作用下,人们的思维方式极端简单化,总是倾向于把复杂的问题转化为简单的口号式观念,因此,集群事件中“领头羊”(领导者)的作用至关重要,他的行为往往会成为其他参与者的榜样,使参与者自觉地与“领头羊”的观点和行为保持一致。对于提供给事件参与者的观点和意见,他们往往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完全拒绝,偏执,认死理,固执己见,将其当作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使对问题的讨论和不同意见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在集群事件中,冲动、急躁、缺乏判断力、轻信他人、夸大感情、易受暗示等都是事件参与者个人的常见心态,很容易导致群情激奋,这时事件参与者个人,又会感觉到自己人多势众,对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更加偏执,一点不同意见也听不进去,哪怕丝毫的反驳也会招致人们的不满和反对,怒吼、谩骂之声四起甚至成为常态,讲不同意见的人甚至会遭受严重的人身攻击和生命危险。“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就会变得面目全非。”“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正如所有处在暗示影响下的个人所示,进入大脑的念头很容易变成行动。”这时,纵火、自焚、打砸抢等极端行为都是很容易发生的,事件的参与者往往表现为目无法纪、无法无天、毫无所惧,甚至舍弃身家性命也在所不辞。

对群体心态的研究以及相关概念的提出,表明国内外学者已经清晰地看到:意识与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性以及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矛盾现象,并且对这种现象和类似的事件从理性和非理性相结合上进行了观察和研究。这种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必须注意群体心态对历史事件的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二、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心理过程

据有关资料,从1993年到2003年的10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年73万增加到307万。[5]表明我国社会已进入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期。从外显的直接原因看,群体性事件基本上是由各种利益矛盾引发的,其中,大多数是由物质利益矛盾引发的,少量的是由涉及公平、民主权益保障以及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因素引发的。干部与群众的矛盾冲突正在成为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处置不当、处置不公成为目前群体性事件发生并激化的重要因素。从内在的深层原因看,群体心态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例如,安徽池州事件开始仅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事情并不大,也不难处置,但却演变成为上万群众聚集,部分群众围攻官员及警察,砸烧汽车、哄抢超市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显示出群体心态在一定条件下对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变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和预防等不同阶段的进一步考察,可以进一步发现群体心理过程以及所支配的群体行为状况。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群体心态主要表现为参与者普遍持有一种对某种具体社会事项的情绪和看法。一方面,当社会生活中出现某些问题时,会对部分社会成员产生不同程度的刺激,使他们产生对具体事项的意见或不满心理。这种不满心理的积累逐渐成为了群体性行为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另一方面,当不具备一定的事件爆发条件或者没有受到“导火索”的刺激引发,这些认识和情绪将随着环境的改变而转变甚至消失掉。但是,当受到外界因素的刺激时,在群众中原来并未表现出来也并没形成的这些社会心理就会爆发出来,伴随着聚众的行为,就会形成群体性事件。[6]

在事件初期或控制方采取初步应对措施后,群体心态会发生一些变化。群体性事件一旦出现,就会出现来自控制方的应急行为,一般是对事件的疏导和制止等,其具体方式可能包括对参与者的劝说、对话、承诺等,也可能包括对参与者的直接驱散等。所有的疏导和制止工作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参与者的利益诉求。一般而言,答应了这些利益诉求并很快地解决了相关的利益问题,群体性事件就会

消失掉;反之,即使是事件本身暂时消失,以后还会有再出现的可能。对于控制方的应急行为而言,它既可以是比较“软”的,即以说服为主,也可以是比较“硬”的,即以驱散为主。面对控制方的应急行为,事件的参与者的社会政治态度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一是群体事件针对的对象的变化。由于应急的控制方或主体一般都是某类具体社会事务的主管部门,所以,此时参与者群体的对象也发生了转移——从针对某类社会事务的群体心态转移到针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行为的群体心态。在这一阶段,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处置行为成为群众群体心态新的刺激物;二是群体事件内容的变化。在这一阶段,如果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处置行为得当,群体心态就可能发生内容上的变化,如,由反对变为接受或认同,或者反对的程度减弱;相反,如果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处置行为不当,群体心态就可能发生程度上的变化,即反对的程度更加强烈。另外,更为重要的一条是: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由于控制方与参与者之间进行了沟通和对话,所以,此时群体心态或社会政治态度被外显出来,变成了包含明确利益诉求的公开态度。这时,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充分了解,并根据对群众利益诉求合理性的正确判断采取正确的疏导措施,其应急处置行为就会得到群众的认同,那么,群体性事件会随着群体心态的消散而得到缓解或最终结束。

在出现了事件参与方与控制方之间的僵持局面时,群体心态又会出现新的内容。一些可能的情况包括:一是,参与方的利益诉求并不妥当或合理,致使控制方无法在短时间内把有关问题解决好;二是,参与方受某些敌对或不良势力操纵,对控制方的合理行为不进行配合;三是,控制方不能合理地认识和疏导,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地处理参与方提出的正常要求,或对参与方的正常和合理的利益诉求不加理睬,等等。在这些情况下,事件中的群体心态又会发生演变。如,在第一和第二种情况下,可以发现此时的群体心态常常是不理性的或根本不正确的,但局面还可以控制,这就要求有关控制方变换新的办法加以疏导和有效制止。但是,如果出现了第三种情况,就可能进一步导致参与方情绪的高涨和对立性认识的加强,参与方可能会在心理上对有关方面产生更大的不满情绪和新的意见。其结果,不仅会使事件延续下去,甚至还会使事件本身不断升级。

在事件的解决阶段,群体心态与其他阶段又是不同的。一方面,如果事件本身是通过疏导或比较平和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加上事件参与方本来的利益诉求又是正常和合理的,那么,多数参与者的那些有针对性的群体心态会逐步消失掉,表现为他们大都理解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或合理举措。不过,根据群体心态的结束规律,其中部分人可能不会完全地去除其心理上曾存在的状态,即出现所谓的“态度残留”。一旦出现其他的情况,这些人可能还会成为其他事件的参与者。另一方面,如果事件本身不是通过疏导或比较平和的方式加以解决的,而是通过驱散或其他强硬手段加以解决的,那么,参与者所持的社会政治态度既可能消失,也可能被迫隐藏起来。对于消失的情况而言,参与者在控制方的强硬态度下变得清醒起来,认识到自己情绪和看法的不正确,最终放弃了自己的不合理利益诉求;对于隐藏起来的情况而言,参与者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失当,但是迫于压力,不得不把自己的情绪和认识暂时“收敛”起来。再有一个方面,即如果事件本身不是通过疏导或比较平和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并且,控制方的行为又不是正确的,那么,对于参与者的群体心态而言,常常只会暂时把他们的正常或合理的社会政治态度“压制”下来,但并不会真正消失,一旦有了新条件,他们还会以聚众等方式再次爆发出来。

三、群体性事件疏导、处置和预防中对群体心态的把握

在心理概念和心态概念的关系研究中,黄建钢认为,心理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其中,广义的“心理”概念是抽象的、笼统的,而狭义的“心理”概念是具体的。与狭义的“心理”概念对应的是一个称为“心态”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广义的“心理”概念的两种存在形式。它们分属于静态和动态两个范畴。静态的称为心理,动态的称为心态。由此可以推论,心理支配的是人们的思维方式以及思维所产生的思想,而基本不支配行为;而心态一方面是心理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还是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行为所产生结果的基础,是支配行为的。

[2](38)从这个角度看,研究分析群体性事件不能忽略对群体心态的关注和研究。

根据群体心态理论,群体心态与个体心态有着极大的不同,理性守法的个体一旦聚成群体,那些道德、文明的约束会突然消失,而原始冲动,就会突然爆发。因此政府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应对群体心态问题。如果说正视群体心理负面特

点的问题至关重要,那么同样重要的是要审察和重视诱发或激发群体心理的种种刺激因素。从群体性事件研究的角度研究群体心态,既包括对具有场景性特征的群体心态的研究,也包括对具有相同心理倾向且平常处于潜在状态的群体心态的研究。

群体心态是群体在社会中地位的心理反应,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变量,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同样是矛盾冲突,群体心态不一样,演变结果大不相同。在群体心态比较平稳、积极的情况下,矛盾冲突就容易化解;在群体心态消极乃至失衡的情况下,很小的矛盾也可能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体心态既与该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密切相关,也与社会心态或大众心态密切相关。

社会转型期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期,也是群体心态、社会心态不稳定的时期,尤其是涉及切身利益变化的那部分群体以及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心态比较脆弱、多变,容易产生不满、敌视以及对抗情绪。重视社会舆情,及时全面准确地汇集分析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是党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正确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前提。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现实看,尤其应当把握好利益调整过程中的群体心态,充分重视群体心态对群体行为的支配、影响和控制作用,着眼于群体心态和变动机制研究,是社会稳定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需要。在矛盾处置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利益群体的心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多做理顺情绪的工作,防止群体心态失衡和失控。

在越来越复杂的人类世界中,我们从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发现,人类的心理反应除了理性的以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反应和表现,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以理性来教育人们,还要关注如何以理性引导非理性,尤其要关注非理性产生的刺激条件、非理性心态的变化规律以及对非理性心态的疏导,这就为群体性事件的疏导和预防提出了一种新的视角。

【参考文献】

[1]未来10年群体性事件成执政最大挑战,米艾尼:采访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J].瞭望东方周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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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来华.论群体性突发事件与舆情问题研究[J].天津社会科学,

2006,(5)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在公司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明确各部 门职责,共同协调处理,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将负 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及公司外部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堵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岳康军总经理 副组长:周红专、沈迎飞、孟伟中 组员: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保主管/队长 四、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在获悉将会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已经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指挥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力求迅速化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能够有效运行,将影响降到最低。 1、组长:负责全公司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并向集团汇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件处理的领导及指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事件现场的总体协调,以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3、行政部:负责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各门岗畅通,必须做好

公司重点部位及财产的保护,必要时负责与政府警察部门对接; 4、人事部:负责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沟通和安抚工作,做好员工关系,必要时准备好相关资料,负责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对接; 5、监管审计部:协助人事部做好现场沟通和协调,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必要时准备好相关法务资料,配合人事部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沟通; 6、工会:负责与现场员工沟通、交流,协助公司解决问题,并参与善后处理,负责与政府工会对接; 7、物管部:负责做好各项物资供货安排,确保正常生产不会受影响,负责与供应商对接; 8、市场部:负责做好成品发货安排,确保发货和客户关系不受影响,负责与客户和物流公司对接; 9、生产设备部、热电部:负责安排人员对车间现场进行监控,确保车间不受冲击,生产运行不受影响; 10、事件发生部门:协助人事部做好员工沟通,并提供相关资料; 11、基建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协调和疏导工作, 12、其它部门:随时听从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提供支援; 13、新闻媒体接待:归口集团公关部负责,在集团公关部未介入前,由工会主席负责接待,尽可能的将社会不良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 14、各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为履行本预案部门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无需领导安排,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就应该自行的承担起责任。如果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在公司,应有第二、第三

群体性事件的国内研究综述

万方数据

群体性事件的国内研究综述 作者:蔡维波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马列主义教学部 刊名: 法制与社会 英文刊名:LEGN SYSTEM AND SOCIETY 年,卷(期):2010,""(25)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4条) 1.陈月生群体突发事件与舆情 2005 2.陈晋胜群体性国件研究报告 2004 3.胡鞍钢地区与发展-西部开发新战略 2001 4.中国行政学院课题组我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要特点原因及政府对策研究 2002(5) 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李鹃.Li Juan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9) 处置群体性事件是需要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的一项社会工程.彻底解决群体性事件不仅要使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发展,而且要强化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法理念,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 2.期刊论文缪金祥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2) 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张力的增大、人们需求增长与需求满足滞后之间矛盾的激发、个人社会挫折感和社会不公现象,引发现阶段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应采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加强法制建设,把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轨道;拓展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综合治理等措施. 3.学位论文汤利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分析200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我们的当前工作必须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防范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不仅仅涉及到改制企业资产属性的转换,而且还涉及到企业职工身份的转换。同时,还涉及到新旧利益格局的转换。国有企业改制对原利益格局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企业的股权有国有部分地甚至全部地转换为非国有,而职工的身份也由事实上的国有固定工转为市场合同工。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很大进展,成效非常明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并逐渐形成普遍性和社会性,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群体性、组织性、效仿性、破坏性、反复性的特点。 由于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等诸多原因,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特别是对职工利益的侵害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即职工思想观念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改制中的腐败问题,职工利益不够重视问题,应分别给予纠正,职工思想观念要转变,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社保要为国有企业改制先行,要建立针对腐败的惩防体系,让职工参与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改制中所凸显出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合理解决,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从预防入手,化解入手,全面建立起长效防范机制,也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改制,防患于未然,抓好长效预防机制,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以人为本,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让职工群众能够共享改制成果,那么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就一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4.期刊论文章春明.刘华城市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症结及思考-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1)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当前产生群体性事件的症结:1、企业改制中下岗人员和困难群体继续增加;2、劳动力就业形势严峻;3、社会保障制度滞后;4、以矿兴市(镇)的城镇有的面临资源枯竭.措施:1、大力发展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努力扩大就业;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3、未雨绸缪,为我省以矿兴市的城镇找出路,使维稳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 5.学位论文谷水冰焦作高新区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的经济与社会问题研究2007 焦作高新区自2000年5月29目成立以来,市政建设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由原来的一个乡转变为现在初具规模的城区,在高新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也被快速征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就业的主要岗位和收入的主要来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保障。加上较低的征地赔偿标准、就业安置不完全、整体谋生能力差、社会保障滞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经常出现群体性事件,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也影响了政府形象,使工作受阻。 本研究通过对焦作高新区的现状分析,得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一是特殊的征地制度缺陷,二是特殊的政府工作模式失去了对基层农村工作的过多关注,三是损害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后没有后续保障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从焦作高新区实际出发,提出要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走市场化道路,让农民有充分的参与过程,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二是引导农民与进区项目合作开发,共同分利;三是明确征地补偿费中政府、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严格控制用途;三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理顺行政体制,注重加强对基层的组织领导,投入较大的精力和费用,首先解决好农村、农民问题,然后再发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 6.期刊论文吴正海.张王定.WU Zheng-hai.ZHANG Wang-ding我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研究-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21(4) 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明显、联动性增强、诱因更加复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各种社会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而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基层工作薄弱、官僚主义作风、参与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别有用心者煽动等因素是其发生的直接诱因.要处理好群体性事件,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矛盾隐患;必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化解矛盾能力;必须提高群众素质,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社会宣泄机制;必须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区分性质,及时妥善处置.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一、基本定义 在国外,一些学者将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有的学者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通俗地讲,“群体性事件”可以理解为由同类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 在我国,由于受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在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90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在21世纪初期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件”。 目前,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有争议,但一般认为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合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出现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产生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群体事件的发生既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也有现实的具体原因。具体原因大致如下: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用不合理,政府出台的一些整治措施严重危害部分群众的利益;企业拖欠工资、医药费、退休金,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部分干部违法乱纪、财务不明、贪污腐败;某些政府机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由于历史原因,自然资源、遗留资产的归属问题等;社会治安、民间纠纷、行政执法等问题处理不好也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99%的群体事件是由老百姓的利益受侵害引起。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收入分配不平等,财产分布不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不平等,公共卫生和健康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税收和财政收支不平等………不平等的两端是强弱的二元对立。一端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另一端是强权们的的合谋。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得不到落实和伸张。 (一) 二元对立的形成和强势群体对社会的绝对主导 1、强弱二元对立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市场转型的争论,在今天似乎看出了些结果,如今的市场经济分层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再分配权力转变过来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拥有再分配权力的人将权力转化为社会网络资源:政府官员在长期的权力结构中的经营已使其建立了庞大的权力网络和社会网络,形成了强势的“场域”,权力拥有者同时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本。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导致了各种寻租现象,拥有或收买政治权力成了暴富的必要条件。这种社会政治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政治与资本的合谋构成了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掌握着较多的社会资源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支配着社会的资源配置,主导着社会的主流话语,全力维护者自身的利益。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单元,要求学员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我结合自身在基层政府工作,需要经常面对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较多接触到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特选取了《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事件》这个案例,进行评析。 一、案例情况 亚龙县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槐树湾水电站位于其境内的化蝶河上,总投资3.9亿元,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该电站于2004年6月动工建设,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槐树湾电站共征用亚龙县土地1242亩,涉及拆迁户45户180人,征地560户2372人。按设计要求于2007年4月11日开闸放水,实施大坝消缺维修工程。然而次日上午,征地农民约80人聚集到电站坝首,阻拦电站检修施工。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农民认为政府执行的标准过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加安置补助费)应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16倍。2003年省政府批准亚龙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倍。亚龙县上报“一书四

方案”时2002年种植业产值尚未公布,补偿标准是按省政府公布的亚龙县1999-2001年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10倍报批后执行,即一类地(水地)每亩12000元,二类地(旱地)每亩7000元。但电站建设实际征地时间是2003年,此前2000-2002年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为一类地每亩15360元,二类地每亩8000元,形成征地补偿标准前后每亩一类地相差3360元、二类地1000元。 第二,要求解决因电站建设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电站建设确实影响了一些农户生产生活的水、电、路,存在临时用地恢复困难等问题。 第三,在国家补偿规定之外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进电站当工人,自己用电要免费,至少要低于正常电价等。 面对如此形势,亚龙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成“槐树洼水电站阻工事件”处置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 2、迅速对阻工事件性质作出判断: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确定了处置的基本方法,即说服教育,疏散疏导,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3、深刻认识被征地农民阻工事件的复杂性严重性。形成了《阻工事件经济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这对以后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应对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管理心理学案例详尽分析

管理心理学案例详尽分析 管理心理学案例分析 一. 某校决定采用“满勤给奖”制度来加强管理,出满勤的发奖金20元,如果上课.教研组活动.政治学习一次缺席.两次迟到者,该月就没有奖金。这种办法实行后第一个月效果很好,无人缺席.迟到,教学秩序趋于正常。 两个月后,工作一直认真负责的王老师,因患病请假2天,病未痊愈,就来上班了,却被扣发了当月的奖金;李老师经常是小病大养,自由散漫,实行“满勤给奖”后,人是来了,课也上了,但教学效果差,奖金却照拿;赵老师在月初的第一周就迟到2次,在他看来,一个月的奖金已经没了,于是在后几周的工作就随随便便了,何必准时来上班呢? 针对上述案例,你对“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有何看法?你认为应该怎样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分析(1)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对教师不适合。 (2)其主要理由:不符合教师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教师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教师工作有松散化和弹性化的特点等。以全勤奖激励教师,不会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3)激励教师应关注教师对职业成就的需要,也就是鼓励教师搞好教学工作本身,而出全勤的教师并不能说明教学工作就是优秀,激励方式要适合教师工作的性质。

(4)本案例是实际应用型的案例,分析思路可以是开放性的。以激励理论(双因素理论等)或学校组织特点等分析都是可以的。但以上的答题要点要包括进去。 二.报载:“欧盟委员会2003年9月8日宣布,欧盟将从本月30日起实行更为严格的烟草警示规定,要求烟草生产厂家用黑色大号字体将警句印刷在白底香烟盒上,警句在烟盒正面所占面积不得少于30%,背面不得少于40%。警句包括:‘吸烟会造成慢性疾病和痛苦死亡’及‘吸烟会引起性无能’等14条”。 你认为这种做法会有效吗?其心理依据是什么? 分析(1)欧盟对于烟草的警示做法会有效的。 (2)其心理依据主要是:关于态度改变理论中的认知不协调理论。 (3)根据认知不协调理论,要改变人的态度,先要使其产生认知不协调。在烟盒的重要位置明确标明吸烟的危害,就是引起吸烟者认知上的注意,使其认知与以前的认知及行为产生不协调。这样就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改变原有态度。不去吸烟或减少吸烟,使其认知与行为协调。 二是不改变态度。但是为吸烟的行为寻找一种辩护理由。 三.某校三位青年教师同时进校任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业余时间关系密切,引起学校一些人的议论。一次,学校定于晚上召开全校职工大会,三位青年教师为看一场难得的音乐会,分别请假。这件事使学校领导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学校要形成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得 在公司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明确各部门职责, 共同协调处理,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及公司外部施工单位、供应商 等堵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剑波总经理 副组长:冯铭、朱忠斌、黄春义、廖邦红 组员: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保主管/队长 四、应急领导小组得职责 在获悉将会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己经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指挥各成员按照各自得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力求迅速化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与工作秩序能够有效运行,将影响降到最低。 1、组长:负责全公司群体性事件处理得全面领导与指挥工作,并向集 团汇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件处理得领导及指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事件现场得总体协调,以及善后事宜得 处理; 3、行政部:负责事件现场得秩序维护,确保各门岗畅通,必须做好公司重点部位及财产得保护,必要时负责与政府警察部门对接; 4、人事部:负责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得现场沟通与安抚工作,做好员工关系,必要时准备好相关资料,负责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对接; 5、监管审计部:协助人事部做好现场沟通与协调,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必要时准备好相关法务资料,配合人事部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沟通; 6、.匸会:负责与现场员工沟通、交流,协助公司解决问题,并参与善后处理,负责与政府工会对接; 7、采购部:负责做好各项物资供货安排,确保正常生产不会受影响,

负责与供应商对接: 8、 销售部:负责做好成品发货安排,确保发货与客户关系不受影响,负 责与客户与物流公司对接; 9、 生产设备部、热电部:负责安排人员对车间现场进行监控,确保车 间不受冲击,生产运行不受影响; 事件发生部门:协助人事部做好员工沟通,并提供相关资料; 基建部:负责对施工单位得群体性事件进行协调与疏导工 作, 其它部门:随时听从组长与副组长得指挥,提供支援; 新闻媒体接待: 归口集团公关部负责,在集团公关部未介入前,由 工会主席负责接待,尽可能得将社会不良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 14、各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为履行木预案部门职责得第一责任人。当 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无需领导安排,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就应该自行得 承担起责任。如果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在公司,应有第二、第三顺序得负责人。 (附件1 ) 五、应急准备(事件发生前) 1、 在获悉将要有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知悉部门及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 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组长与副组长汇报; 2、 组长或副组长应及时召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并部署应对 措施,尽可能提前解决问题,控制事件不要发生; 3、 如果事件不能提前平息,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再次开会研究、制定对 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使事件发生后不会影响到公司得正常生产与经营, 并能得到快速解决;同时,相关部门准备好资料,以便于与事件人员沟通,向 政府备案或起诉等: 4、 具体资料准备:公司内部群体事件由发生事件部门准备资料,施工 单位群体事件由基建部准备资料,供应商群体事件由采购部准备资料,涉及 到劳资方而得人事部准备,涉及到法务或诉讼得由监管审计部准备; 5、 如有必要,提前下发公告,以便于事件中及事件后公司对相关人员 采取相应得处罚与法律行动,公告由人事部与监管审计部法务共同起草; 6、对一些影响较大得群体性事件,组长应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 报,如有必要,还应提前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与提请协助; 10、 12、 13、

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个私企业劳动用工的日益普遍等等,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显现出其不可调和的一面,有些矛盾甚至表现得异常激烈,如果不能妥善加以解决,随时会导致群体性事件。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多,既影响社会的稳定,又破坏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因此,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遏制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办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既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更是巩固党和政府执政地位的需要。 一、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则反映出我们基层组织的凝聚力较弱,基层干部的执政水平较低,地方干群关系对立较为严重等方面存在的事实。从近年来了解到的我市和外地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看,最突出的是以下四个方面。 腐败问题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导火线。从多起群体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来看,腐败问题是其导火线。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职工群众有关待遇不能兑现而企业领导吃喝玩乐,大肆挥霍公款的问题;企业干部以权谋私,用国有集体财产经商办私人公司为自己寻找发财之路的问题等等。应该说,职工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在不同改制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如果企业在厂务公开上做得不够,解释不及时,更增强了群众的猜疑,再加上职工群众突然面临着下岗失业,对未来生存缺乏信心。如果少数人趁机以反腐败为借口,造谣煽动,进行组织串连,很容易挑起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进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决策失误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定时炸弹。当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有经济发展成就是干部政绩的片面认识,或个别领导干部求功心切,在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企业改制等工作决策中,事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分析研究;没有广泛征求专家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召开一定范围的群众座谈会,认真征求意见,而是盲目决策,仓促决策。这种决策缺乏民主性,缺乏科学性,必然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必然会导致决策失误,严重地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在工作不断推进中还会矛盾迭出,并不断积聚,但矛盾无法得到有效地化解时,就必然会产生群体性事件。 执法水平不高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启爆器。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中,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马列主义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缺乏公仆意识、宗旨意识,相反特权意识却相当严重,说话办事唯我独尊,甚至为所欲为。这种意识的存在,在机关往往表现为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在执法中表现为态度粗暴,徇私枉法,自以为是,肆意用法律作为自己谋私的工具;不依法办事,随心所欲使用处罚权;知法犯法,使用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执法手段执法等等,这就必然会引起被执法对象的不满,造成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对立。执法不公往往会因很小的事情,也会产生群体性事件,既严重地损害执法部门形象,又破坏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肥沃土壤。应该说,当前在基层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党员干部一心一意谋经济发展,但忽视了对发展中产生矛盾的解决,忽视或放弃了做细致认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甚至认为市场经济时代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金钱,而不去疏导、化解群众的心里埋怨不满情绪。同时普法宣传、法律知识教育仅仅流于形式,如上报纸,上电视等。这不仅淡化了干部与群众的感情,也导致群众缺少理想信念,缺少理解宽容,缺少友情关爱,因此很多人都显得心浮气躁。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有时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政府及有关部门稍微认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都能迅速引起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带来的危害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弭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重新建构了我们的生活,人类从此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网络也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生活,成为我们接收政治信息、表达政治见解的平台。政府则可以通过网络舆论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便捷、快速地与公众进行政治沟通。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容易引发冲突,这些冲突必然会在网络有所折射,受网络信息的传播机制及其本身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很容易迅速聚集大批网民,导致百万级点击率,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考验了新时期政府的管理能力。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及其特性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的危机。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研究非常有限,对其概念解释也不是很明确,在此,笔者尝试从其定义开始进行阐释。 要理解网上群体性事件,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群体性事件。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一利益群体因某种共同利益关系聚集起来,以各种方式反映利益群体的共同愿望,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或保障其共同利益的事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意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及机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人们的自由交流和平等沟通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支撑,也为公共领域的重建和结构再造提供了技术基础,进而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网络公共领域为建构虚拟空间中的民主意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地发言、讨论,使我国网络公共领域出现了超越现实的民主热情和讨论精神。但是,由于缺少了叙事和传播过程中的权威审查机制,网络叙事本身也就变成消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叙事主体因不断发泄非理性的情感而得到了娱乐,在这种较少体现责任的精神讨论语境中,非理性的精神极易膨胀。所以说,网络公共领域虽因理性的讨论和批判才得以成立,但它本身却无法避免非理性因素的纠结。可见,我国网络公共领域仍处于形成阶段,仍然是一个纠结在理性和非理性、现实和虚拟的矛盾状态中的综合体。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阻碍生产经营秩序事件》 应急预案 近年来,不少当地村民为利益之争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公司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村民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阻碍生产经营秩序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大局稳定。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与外界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公司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公司与外界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司安全、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阻拦公司运输车辆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公司大门 3、人数较多冲击公司办公大楼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保卫部迅速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保卫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做好控制现场、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保卫部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连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保卫部立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具体处置办法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课题名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2) (一)对群体性事件定义的不同理解 (2) (二)科学界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意义 (2) (三)群体性违法事件的特点 (3)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4)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4)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5) 三、预防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7) (一)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7)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8)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8) (四)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 (8)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时间的重要保障。 (9) (六)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9) (七)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10) 参考文献 (10)

内容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调整,由此不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本文首先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概述,其次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预防及应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即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清除社会矛盾;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性质界定成因和对策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2019年精选范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其中: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1-8月共发生 ××*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警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

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

施工现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项目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恶意讨薪、群体性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北京市社会稳定和我项目工程稳定施工为目的,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恶意讨薪、群体性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手机: 副组长:手机: 手机: 手机: 成 员: 2)应急指挥小队 队长: 队员: 现场应急指挥领导所设在各分包单位工程现场会议室, 应急指挥领导办公室 设在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电话:,办公室电话: 三、群体性事件应急原则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原则: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综合协调组 F 现场办公室 +■医疗救护组 审现场治安组 卑交通保障组 丫现场救灾组 t 后勤保障组 紧急疏散组

1、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恶意讨薪、群体性上 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2、保证工程款中劳务费部分的按时支付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 导工作。 3、及时召开我项目稳定工作会议,向我项目各部门贯彻部署年度、季度信访稳定的工作要求。 4、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应急程序,积极组织开展应急 业务培训和演习,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落实小组、队成员应急处置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应急行动。 6、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我项目防范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 高我项目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我项目人员依法依规维权行为。 7、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我项目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8、组织协调我项目稳定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积极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 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我项目控制和解决事件。 9、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 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 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 )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含附件)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师:赵云 学时: 2 学时 代表队: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类专业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 3年制治安管理专业三年级学员,人数40人(分组设计实训,每组5人)。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应遵循的原则;明确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任务流程和处置措施等。 能力目标:初步具备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基本能力。 ●教学内容 1.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原则; 2.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的工作任务流程; 3.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运用。 ●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的选择,要以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为驱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2.充分考虑教学重点和难点内容,增加授课的直观性,激发学员学习的兴趣、积极性;

3.严格学员考勤,注重学员课堂表现及学员主体的参与度,做到教与学的活动有机结合。 ●教师分工 课目团队主讲教师,主要讲授本课目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和实训。辅助教师,可配合主讲教师组织开展本课目基本技能的实训课前准备工作、单项内容实训组织、案例分析讨论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另外,要加强本课目团队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教学重点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应遵循的原则和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流程。 ●教学难点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运用,引导学员如何将理论应用于模拟现场情景实训演练。 ●教学方法 重视教师讲解、提问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讨论、单项内容实训、学生互评、点评指导、现场答疑以及条件允许下的模拟情景实训演练等方式,正确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使教学效果明显。 ●教时安排

14.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编制 2006年12月

目录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应急预案体系 (2) 1.5应急工作原则 (2) 2 危险性与风险分析 (3) 2.1性质分析 (3) 2.2事件等级 (4) 2.3危险源分析 (5) 2.4风险分析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7) 3.1应急组织体系 (7)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7) 4 预防与预警 (8) 4.1危险源监控 (8) 4.2预警行动 (9) 4.3信息报告与通知 (10) 5 应急响应 (11) 5.1响应分级 (11) 5.2响应程序 (11) 6 信息发布 (12) 7 后期处臵 (13) 8 保障措施 (13) 8.1人员保障 (13) 8.2经费保障 (13) 8.3治安维护保障 (13) 9 培训与演练 (14) 10 奖惩 (14) 11 附则 (15)

11.1术语 (15) 11.2应急预案备案 (15) 11.3维护和更新 (15) 11.4制定与解释 (16) 11.5应急预案实施 (16)

华能集团公司重大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华能集团公司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组织协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及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信访条例》、《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北京市公安局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部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指导华能系统各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造成了社会结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的变化,使现实社会中各种矛盾不断激化。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不建立行之有效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措施机构,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类型、特征及成因,提出更为合理的地方政府应对当前去提醒事件的策略和措施,对于吧我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该领域的研究成为当今我国学术界一项崭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目前,国内外的一些学者、专家对群体性事件的根源、特征、规律和对策等都做过大量的分析和研究。本文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研究,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完善地方政府应对措施,从经济、法制、政府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对策研究 1.群体性事件概述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目标。和谐社会的建设包括方方面面,其中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如何构建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消解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进入到学界公认的社会转型期。根据国际社会的发展经验,处于转型期的国家,社会容易动荡不稳,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概率大大增加。群体性事件在中国发生发展的10余年来,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加。1993年全国共发生8709宗,此后一直保持快速上升趋势,1999年总数超过32000宗,2003年60000宗,2004年74000宗,2005年87000宗,上升了近10倍。而从2006年到现在,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又增加了l倍。2010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有增无减,且参与人数、规模和对抗形式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综合矛盾的反映,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1.1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还有一点需说明,所谓“群体性事件”,必须是3人以上参与,才称之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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