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重点

行政法复习重点
行政法复习重点

1、行政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特征:行政具有国家仪式性;行政具有执行性;行政具有法律性;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2、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形式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3、行政法的地位

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4、行政法的作用

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内容与功能

特点: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内容:(1)合法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行政职

权的行使应当合法;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相当合理;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理;行政职

权的行使必须合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究和救济应当合理

功能: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

6、行政主体的含义、理解、类型

含义: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理解:(1)、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3)、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5)行政主体是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类型:(1)、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2)、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3)、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4)、地域性行政主体与公务性行政主体

7、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公务协助关系

8、被授权的组织的含义与范围

被授权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非国家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经过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授权

(3)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职权一般比较单一

范围:行政机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9、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含义

被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主体的委托,依照委托范围,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范围较广泛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因委托行为而产生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形式的行政职权要受严格的限制

10、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类型

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特征:国家强制性;不可处分性;单方性;优益性

类型:(1)、按照行政职权与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的关系进行分类:固有行政职权和非固有行政职权(2)、按照行政职权的受法律约束程度进行分类:羁束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行政职权

(3)、按照行政职权的内容进行的分类: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措施实施权、行政确认权、行政裁判权、行政制裁权和行政救济权

11、行政职权分配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职权分配: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对自己拥有的行政职权的行使权在其内部组成机构和公务员之间进行分工的活动

特征:

●行政职权分配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分配的客体是行政职权的行使权;

●行政职权分配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内部组成机构和公务员;

●行政职权分配的性质是内部行政行为

12、行政职权委托的含义、特征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在自己不能亲自行使某行政职权的特殊情况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组织或个人以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该行政职权,行为的法律效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

的活动

特征:

●行政职权委托的委托人只能是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可以是行政主体也可以是非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委托的法律效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

●行政职权委托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13、行政协助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协助:是在行政职权的行使过程中,行政主体之间基于自身条件或公务需要,相互配合,共同行使本应由某一行政主体独立行使的某一行政职权的活动

特征:行政协助是发生于行政主体之间的活动;行政协助是两个以上行政主体行使同一行政职权的活动;行政协助的效果由有关行政主体承担

14、行政权限的含义、特征、设置原则与类型

行政权限就是行政主体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范围或界限

特征:法定性;义务性;对行政职权的依附性

设置原则:与行政职权相适应原则;避免交叉与疏漏原则;发挥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两个积极性原则

类型:纵向权限和横向权限、地域权限和公务权限

15、行政行为的含义、构成要素、特征、构成要件、生效要件、法律效力、分类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构成要素: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法律意义,对外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无偿性

构成要件:存在行政主体;存在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有关具体事实的法律规制即行政目的;存在基于法律的优越的意思表示或精神作用

生效要件:行政主体无瑕疵;相对人无瑕疵;目的和内容无瑕疵;程序和形式无瑕疵

法律效力:公定力、不可争力、拘束力、执行力、不可变更力

分类:(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4)、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6)、无附加条件行政行为和有附加条件行政行为

(7)、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8)、其他

16、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特征:行为规范性;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立法性;不可诉性

17、行政立法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特征: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立法是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行政立法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18、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依法立法的原则

民主立法的原则:公开制度,咨询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

效率原则:时效制度,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的原则

19、行政许可的含义、特征、种类与程序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

●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种类:(一般许可,特别许可);(排他性许可,非排他性许可);(独立证书许可,附文件许可);(权利性行政许可,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程序:(1)提出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听证,(6),变更(7),延续(8),实施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

20、行政确认的含义、特征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确认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确认行为的内容或者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或否定;

●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羁术性行政行为

21、行政给付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使组织;

●行政给付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给付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22、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

特征:

●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不得进行执行和解

23、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与种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给予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

●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和教育,使其以后不再犯;

●行政处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种类:(1)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

(2)财产罚:罚款;没收;

(3)行为罚: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4)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24、行政指导的含义、特征、方式和类型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

的行为

特征:行政指导的非强制性;事实行为性;能动性;行政指导关系中行政机关的优越性

方式: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经费帮助,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

类型:助成性行政指导,规则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

25、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

(1)行政指导的法律根据:为了防止行政指导的任意专横,应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来拘束规制性行政指导(2)实施行政指导的条件:行政指导必须是属于该行政机关的组织法上的权限的事项;行政指导也要服从法律优先的原则,与法律明文规定及法律的一般原则相抵触的行政指导,是不能被允许的

(3)行政指导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任意协助的作用

(4)当行政指导的要件由法律规定时,行政指导的权限自身受法律制约,因此,不能允许进行违反该要件的行政指导

26、行政合同的含义、特征与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表示一致而缔结的契约

特征: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合同的内容是执行公务;

●行政合同条款中规定私法以外的规则;

●行政合同受特殊法律规范调整;

●行政合同实行特定管辖制,一般应由行政法院或行政庭管辖

表现形式:土地有偿出让、承包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粮食订定购合同;公共工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BOT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其他(人事聘用合同,科研合同,计划生育合同)

27、行政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选择合同相对一方的权利;

●对合同的履行具有监督、指挥权;

●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确属公共利益需要,仅限于解除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的条款,因变更或

解除合同对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补偿);

●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人有制裁权

义务:依法缔结合同的义务;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依照合同规定给予合同相对一方当事人以优惠或照顾的义务;给予相对一方当事人以损失补偿的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金的义务

28、行政合同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取得报酬权;损失补偿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可预见的困难造成损失时的补偿请求权

义务: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接受行政主体的监督,指挥以及依法实施的制裁

29、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

a,必须有法律根据或者明确的法律授权

b,不超越行政权限

c,出于行政需要;内容必须合法

d,竞争原则和公开原则

e,书面主义的原则

30、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行政民主原则:(1)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咨询制度,

诉愿制度

(2)行政程序的民主保障机制:行政程序能够有效地约束国家行政权力;行政程序使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取得平衡;行政程序使保障公民权利的法治要求具体化

(3)行政程序的民主监督机制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

包括行政程序合法性原则和行政程序合理性原则

作用:行政程序能够保证行政行为的形式合理性和形式正义性;行政程

序使行政相对人的选择更加具有理性;行政程序的完善过程亦即行政法

治的实现过程

●行政公平原则:回避制度;听证制度;辨明制度;告示制度;职能分离制度;档案制度;

防止偏见制度

●行政效率原则:时效制度;代理制度;不停止执行制度;紧急处置制度

●行政公开原则: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行政信息公开;设立听证制度;行政决定

公开

例外:涉及国家安全,影响行政效率,暴露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

31、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对整个行政程序具有重要影响的规则体系。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信息公开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

32、行政违法的含义、特征、构成要件、分类、后果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违法是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

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分类:行政失职,行政越权,行政滥用职权,事实依据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违法,行政侵权等

后果:(1)无效

(2)可撤销:主要证据不足或主要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行政职权的;

滥用行政职权的;显失公正的

(3)承认有效

(4)更正

33、行政失职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失职:指行政主体未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的一种行政违法

特征: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

34、行政越权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越权是指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特征: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之外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越权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判断行政越权与否是以客观标准而非主观标准

35、行政滥用职权的含义、特征与表现形式

行政滥用职权是指不正当行使权力造成了显失公正的后果的行为

特征:

●行政主体滥用职权是在其职权范围之内进行的,确切地说是在其裁量权限范围之内进行的;行为人主观

上必须出于故意,主观上的过失不构成滥用职权;

●行政滥用职权在客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不正当地行使行政权力,即这种权力的行使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的要求或者虽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该项权力的特定目的

●行政滥用职权的法律后果就是行政行为显失公正,而不是不当行使行政为

表现形式:出于不良动机;背离法定目的;反复无常;不正当的程序;行政行为违背客观规律;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或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当授权

36、事实依据错误的含义、特征与主要表现

事实依据错误是指行政主体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不合格的一种行政违法

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它所赖以作出的事实有直接的关联性或有因果关系;

●事实依据错误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事实依据错误既可能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也可能出于行为人的过失

主要表现:无中生有,事实误会,证据不缺凿,证据不足

37、适用规范性文件错误的含义、特征、表现形式

含义: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了不应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或没有适用应该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为。

法律特征:(1)、行政主体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与所造成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关联性

(2)、适用规范性文件错误属于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3)、适用规范性文件错误既可能出于行为人的故意,也可能出于行为人的过失

(4)、适用规范性文件错误中“规范性文件”的范围一般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表现形式:(1)、必须有明文的法律、法规规定才能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在没有明文依据的情况下做出了该行政行为

(2)、适用规范性文件性质错误

(3)、适用规范性文件条款错误

(4)、适用了尚未生效的规范性文件

(5)、适用了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6)、行政主体做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规范性文件,而实质上却仅适用了某一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行政主体做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同时适用某一规范性文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款的规定,而实质上却仅适用了其中某一个条款的规定

(8)、行政主体对某一行政相对人的数个违法行为在处理上应当予以并罚而未予并罚,或者不能予以并罚的却加以并罚

38、程序违法的含义、特征、分类

含义:行政主体违反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法律特征:(1)、程序违法包括作为的程序违法和不作为的程序违法

(2)、程序违法违反的是行政程序法而不是行政实体法

(3)、程序违法既可能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可能出于行为人的主观过失

(4)、程序违法中的程序仅限于法定程序,不包括非法定程序

分类:方式违法,步骤违法,行为顺序颠倒,超越法定时限

39、行政侵权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侵权是指行政主体不法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而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侵权必然导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行政侵权的法律后果是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侵权既可以是一种行政作为,也可以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行政侵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40、行政不当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不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特征:行政不当以合法为前提;行政不当侵害了行政关系的合理性

41、行政责任的含义、特征与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特征:(1)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而不是行政相对人或其他行政行为主体的责任;

(2)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之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42、行政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对有义务执行和遵守有关行政法规范、行政指示、命令和决定的组织和个人实施的察看、了解和掌握其义务履行情况,督促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监督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因此,行政监督主体必然同时也是国家行政主体;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处于国家行政管理之下的公民和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

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监督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主要是一种程序性行为,以查明有关情况为目的

43、行政监察的含义、特征、种类

含义: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的活动

特征:

●行政监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内专门设立的行政监察机关及其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的监察机

构;

●行政监察的对象遍及各领域、各部门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

●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和活动内容是查处国家行政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此保障国家法律、政

策和命令的畅通

●行政监察机关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独立的行政处分权

程序性监察权:会议列席权;查询权;要求提供材料、查阅及复制材料权;要求解释、说明权;责令停止违法违纪行为权;暂扣、封存证据权;责令不得变卖、转移财物权;责令解释、说明权;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权;提请行政协助权

实体性监察权:提出监察建议权;作出监察决定权;奖励权

种类:(1)、内部行政监督与外部行政监督

(2)、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

(3)、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

(4)、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44、审计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的

真实、合法合效益,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活动

特征:

●审计监督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审计机关进行,并且审计机关享有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法律地位;

●审计监督的内容是检查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

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高低;

●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每年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审计机关的职责: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金、社会捐赠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

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45、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受到的除内部行政监督以外的其他所有监督

特征:(1)行政法制监督是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对象的监督;

(2)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具有多样性;

(3)行政法制监督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4)行政法制监督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和非行政性

46、行政救济的功能

●排除不法侵害,恢复和弥补受损合法权益;

●监督、制约行政行为行使,促进和保护行政权力实现;

●调整公私利益,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安定;

●弘扬民主法治,推动社会发展

47、行政赔偿的含义、特征、归则原则

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

特征:(1)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引起的;

(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3)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4)损害必须已经发生;

(5)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

归则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48、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构成要件、分类

含义: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

特征:(1)、行政补偿是对合法行使行政职权而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所给予的补救(2)、行政补偿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已而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对无义务的特定人所作出的特别牺牲而给予的补偿,作为遭受损害的相对人并没有特别的义务要承受这一负担(3)、行政补偿主要是一种财产上的补偿

(4)、行政补偿一般为事前补偿

构成要件:(1)、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行政行为

(2)、必须存在直接的物质损失

(3)、受到损害的必须是无法定义务的特定人

49、行政复议的含义、特征、原则与作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特征:(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作用:(1)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50、行政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特征:(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通常只限于就行政主体的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者必经程序;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只有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书面审理方式

51、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

●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

●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

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52、行政诉讼法的功能

●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

●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53、行政诉讼特有原则

●选择复议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54、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55、确立受案范围的方式

总的概括规定、限定的概括规定、肯定式分类列举、肯定式个别列举、否定式分类列举

56、行政诉讼法对起诉设定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B.法人 C.其他组织D.’公民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 A.委员会制B.合议制 C.集体负责制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A.调任B.退休 C.升职D.委任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B.国务院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D.省政府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五人B.三人 C.两人D.四人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C.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抽象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罚款B.国防行为 C.没收财物D.强行摊派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良好的品行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目的是制裁违法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 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17 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 A.前者是双方行为,而后者是单方行为

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1、行政法: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特点:A属于国内公法B内容庞大,没有也无法形成统一的法典C程序法与实体法经常合在一起,程序法占有重要地位D行政法目的在于控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权利 3、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同点:A性质不同: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的不同B范围不同:行政法不能调整所有的行政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不同D时间先后不同:行政关系存在在先 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A在多数情况下,其变化(形成、变更、消灭)具有单方意志性,主要由行政主体决定B主体上的恒定性与不可自由选择性C内容具有法定性、不对等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论述题):A含义: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B 意义:落实法治原则,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弥补现行行政法律规范的漏洞;方便学习研究行政法的本质属性C:特点:全过程、约束主体的多方性、特殊情况下司法适用的的可行性D原则:一、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活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应受宪法的直接约束;行政应受一般法律原则(民主、效率、公正、公平)的约束;行政应受法律约束;违反的法律行为应当接受审查并承担不利后果;行政法原则具有层次性;遵守法律,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有冲突时,法律优先二、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权的启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法律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三、职权法定及不得越权原则四、比例原则对行政的裁量权的限制,是行政权行使的内在界限(1适当性原则:行政行为方式必须要符合行政及法律授权的目的2必要性原则:行政行为不超越实现目的之必要限度,采取对相对人影响最轻微的手段3衡量性原则:手段应按目的加以衡量,即任何干预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低于达成目的的所获得的利益才合算。即衡量成本与收益)五、诚信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指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可预测的行为、承诺、规则、惯例、状态等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时也必须作出相应补救措施。 1、行政主体:指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分类:A内部、外部行政主体B职权性行政主体:凡事行政职权随组织的依法成立而自然取得,无法经专门法律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授权性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取得并不伴随组织的成立而是来自于有权机关的授予(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公署B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C市辖区、不得设区的市设立的的街道办事处 4、法律法规授权的形态:A行政机构一、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委员会)二、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三、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B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群众性组织) 1、行政行为:A含义: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B特征:一、公共服务性即行政管理是服务,应当无偿提供,不得与民争利二、从属法律性即依据法律进行,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三、裁量性四、单方意志性即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的作出不需要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或者征得其同意五,效力先定性指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后,就事先假定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向对方以及其他国家

行政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期末重点整理 名词解释(4,12可能简答) 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立法:广义理解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普通性规范的行为。狭义理解是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那些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和起到模范作用的行政相对人以物质或精神上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行政合同:又称为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6,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7,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8,行政给付:又称行政救助,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责,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对已经陷入困境的公民,提供物质或精神层面上的救援与帮助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其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其包括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消灭。 2、权利义务内容的消灭。 五、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 (一)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二) 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热启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一、行政的涵义 在传统行政法中,行政就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而依法对国家事务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二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 (一)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二)行政职权具有以下权力: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许可权。 3、行政确认权。 4、行政检查权。 5、行政奖励权。 6、行政物质帮助权。 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 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 (三)行政职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 2、不可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三、行政职责的含义与内容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具体内容包括主: 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一、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期末考试复习)行政法复习重点

1、行政法法源(制定法法源) 2、行政立法(论述题,我国行政法) P55 3、 行政法律程序性基本原则(简答) P75 4、行政机关概念(名词解释) P91 5、行政机关性质与特征(简答) P91 6、行政机关职能与职权(简答) P91 7、行政相对人概念(名词解释) P139 8、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方面)(简答) P139 9、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裁决 P169 10、行政规范性文件(名词解释)P176 11、行政解释性文件(名词解释)P183 1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简答) 13、行政确认(名词解释)P249 14、行政裁决(名词解释)P254 15、行政处罚原则(论述)P271 16、行政法制监督设置的必要性(论述)P145 17、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论述) 18、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论述) 19、行政复议(名词解释) 20、行政复议的特征(简答) 21、行政复议管辖(名词解释)P387 22、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3、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4、移送管辖(名词解释) 25、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简答) 26、行政诉讼判决(名词解释) 27、行政赔偿(名词解释) 28、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论述) 29、行政赔账的侵权损害范围(问答) 30、行政赔账义务机关(名词解释) 31、行政赔偿方式P559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法的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 出处。 2. 行政机关:指依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 能的国家机关。 3.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 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4.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 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5.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 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6.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7.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8.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 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者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9.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0. 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欢迎共阅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详细版)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 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 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 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 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 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 机关、各级法院机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行政机关只是公共机构 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 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 ( 1)中央行政机关 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行政法》模拟题1-3期末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学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 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 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 2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 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 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 A、记过 B、罚款 C、降职 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A)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 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 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D) A、行政征用 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 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 B、六个月 C、二年 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C)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2、规定的行政程序是内部行政程序。(D)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3、原告在司法审查中的义务有。(D) A、举证 B、收集证据 C、监督审判活动 D、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15、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B) A、行政裁决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16、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有。( A ) A、购买办公用品 B、扫“黄” C、证明张某死亡 D、清理“三无”人员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2、一事不再罚原则P225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之一,尤其是在《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它在国家行政处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公认 3、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行政法期末重点

一、名词解释 1、行政法基本原则 是指指导行政法的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等各个环节。 2、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法律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4、行政许可 指特定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之决定的行政行为。 5、行政规划 在静态上是指为处理行政事务、实施行政事业或制定行政政策而由行政机关确定的行政指导性目标;在动态上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和制订出规划蓝图以具体明确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出为实现行政目标所必需的各项部署和安排的行政活动程序。 6、行政指导 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才去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 7、行政契约(行政合同、行政协议) 是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为执行公共事务,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权利和义务,且有较多特殊性的履行机制的协议。 8、行政复议 是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9、行政编制 广义的行政编制是指国家系统中从事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设置、规格、职能、内部机构、人员规模和结构比例等的总和。狭义的行政编制仅指使用行政经费,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总合。 10、行政立法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11、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地收取税费或私有财产的行政行为。 12、审计监督 是指行政机关的审计部门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法对有关行政机关、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进行的监督活动。

2020年行政法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精华版)

范文 2020年行政法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精华版) 1/ 7

2020 年行政法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精华版)一、单选题(每题 2 分) 1.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行政法是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是分散的和大量的 C.行政法和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行政法中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2.下列属于行政公开原则具体要求的是( B ) A.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B.行政过程公开 C.不存在偏见 D.不单方接触 3.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C ) A.某市消费者协会 B.民政部 C.某市税务局 D.某县人民政府 4.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AB ) A.羁束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B.依申请行政行为与授益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D.具体行政行为与要式行政行为 5. 受委托组织的违法行政行为产生的行政责任由( A )承担。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受委托组织

C.实施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 D.受委托组织的主管部门 6.下列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B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部委 D.省级人民政府 7.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A.公安交管局因违章驾车暂扣张某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8.2014 年 4 月17 日下午,王民与张华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丢失,王民怀疑是张华转移,便用不堪入耳的言语谩骂,张华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语谩骂,王民与张华在漫骂中发生厮打,双方均受到了轻微伤害。 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 2014 年 6 月 18 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张华予以罚款 100 元,对王民予以行政拘留 5 日。 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 A)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诚实守信原则 D.责权统一原则 3/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10题,每题1分, 共10分。 1.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 A.条例 B.规定 C.办法 D.实施细则 2.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 警告 B. 取消公务员录用 C. 罚款 D. 辞退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者废止,这体现了行政行 为的() A. 拘束力 B. 执行力 C. 确定力 D. 公定力 4.我国中央部门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 行政拘留 C. 没收违法所得 D. 一定数量的罚款 5.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机关提出了延续申请。如果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 A.视为要求被许可人重新办理行政许可B.以后不得作出拒绝延续的决定 C.视为准予延续 D.视为拒绝延续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进行审查。 A.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B.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C.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 D. 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7.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 B.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 C. 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 8.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行政法重点整理

行政法重点整理 1.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同被管理者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称。 行政关系的特征:a.行政行为的主体一方为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行为的发生必须要有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 c.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 . 行政行为的性质:第一,行政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第二,行政关系是一种权力服从性质的关系。 2.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3条扩展 含义) 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力的控制 行政法是规范承担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 行使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律。 行政法的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和建立符合人民利益和意志 的行为法律程序 3.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与行政法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宪法包 含着更多行政法规范和重要的行政法原则。 宪法包括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是: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3.关于行政管理活动基本 原则的规范。4.关于国有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外资或合资经济组织以及 个人劳动者在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的规范。 法律: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的规范性文件整 体上具有行政法的性质,有的规范性文件部分具有行政法的性质。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 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一、依法行政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指法律处于优越于行政活动的地位。一切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在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 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1宪法意义上的保留:是指在国家法律体系内,一些重大的事项只能由国家人 民代表机关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规定,而不能由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代 为规定。 2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保留: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保留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实施 的除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外的其他行政活动。他包括 以下内容。第一,任何行政职权的存在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任何行政职权 的行使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第二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统一

最新行政法主要知识点资料

什么是行政法 1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 2是保护相对人不受政府侵犯的法 3是确定民告官制度程序的法 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采用司考三大本第二卷555 页2011年半) 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有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首先,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行政法是普通部 门法,宪法是建立和发展行政法的根据和基础,因此宪法与行政法是根本法与部门法之间的 从属关系。其次,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有特殊性的一面。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 制度和基本职权,需要直接由宪法和宪法性法律规定,这主要是从建设国家民主制度着眼的。 由于近代宪政制度历史发展的原因,行政制度历来都是宪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渊源 (三)法律渊源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 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含义:指经行政法规划和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点:1主体的特殊性:双方的当事人必有一定是行政主体 2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1)意思表示不对等 (2)地位不对等行政主体形式权利过程中享有特权特权包括1先行处置权2推定有效权3社会协助权4 物质帮助权 3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 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1主体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具有行政人(管理关系) 2客体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包括1物质2精神性(专利,著作权,商标)3行为(1作为,不作为) 3内容权利与义务的总和 行政主体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全,并对自己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 特点:1行政主体职能是组织而不是个人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行政法绪论 一、行政法概念 含义: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包括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律的总称。 内涵:①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 ②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决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和职责。 ③行政法除了奉行法治,这些原则的目的还旨在保证公共领域内的权力行使的责任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二、表现形式(重点是中国的) 1、成文法源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性法规颁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另外,还有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等)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注意论述题、名词解释、选择题) 一、行政法定原则(要求行政符合法的形式正义) 1、含义:所谓行政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 则等内容。 2、子原则:A、职权法定原则 a、含义:所谓职权法定原则,就是指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 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b、内涵:①行政职权来源于法; ②行政职权受制于法; ③越权无效,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B、法律优先原则 含义:即法律相对于行政权的优越地位,以法律指导行政,行政作用与法律抵触者无效。 C、法律保留 含义:法律保留,是指在国家法律秩序范围内,某些事项必须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法律保留原则严格区分国家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二、信赖保护原则 1、含义: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运用,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 利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主观题复习要点

15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主观题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度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指行政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作为行政法主体的组织首先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也包括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其他国家机关、可与行政机关一道作为行政主体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如行业协会、社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其实也组织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法主体的个人包括在行政机关和其他公权力组织中行使政职权的国家公务员、其他行使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人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3.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一般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立的相对人的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 4.行政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以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 5.执行罚 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 6.行政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作出的行政决议、决定,发布的行政命令、指示,实施的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均应允许新闻媒体和网络予以发布。 7.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提供不出证明相应实施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8.行政指导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

(完整版)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 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行政权 (一)、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关于该概念,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第二,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赋予或认可。(P11)(二)、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利。(P12) (三)、特点:1、执行性2、法律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P12) 二、行政法的特点:P17-18 1、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庞大、形式多样; 2、内容上的特点:③、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⑤、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了解应该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范的基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 (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表现为“条例”、“规定”、“办法”。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五)行政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六)法律解释: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做的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七)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四、行政法律关系 (一)概念: 指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P21)(注意:行政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行政管理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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