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

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
光伏项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

附表1

注册登记号: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申报书

工程名称: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一式叁份,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参建各单位信息应如实填写,如标段(施工单位等)较多时,可续行填写;

三、审查意见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应报验的资料清单:

1、项目核准或批准建设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检测等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未进行招投标请说明情况);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等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检测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行等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项目名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大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填报,一式两份送大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3.申请单位必须填报申请书中全部内容,如果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大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供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建设依据,工程概况,主要结构及构造物情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概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览表,监理单位情况,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施工单位现场主要人员备案登记表。 附件二:其它资料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附件二的其它资料为: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②设计文件(阅后退还)、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③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⑤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质量责任登记汇总表。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及机构主要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⑧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汇总表;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复印件。⑨施工单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输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收集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印章): 1、计划批件 2、规划批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勘察单位资质 7、设计单位资质 8、施工单位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 9、监理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地质勘察报告 12、施工图审查报告 13、监理大纲 14、全套施工图 15、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16、建筑节能与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 17、检测协议、检测计划 18、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两个机构) 监督注册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监督注册证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整理备案资料并报送质监站审核备案。建设单位填写《**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集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建设单位按单位工程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3、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 4、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工程安监费。 5、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5日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日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6、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后5日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 1、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报送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备案条件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4、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复合地基等。 5、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 7、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 8、“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要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施工单位”栏若有总包单位,除填写总包单位外,还应填写各分包单位;若无总包单位,应填写各承包单位。 9、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安全证书应与招投标时证书号一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告知书(施工单位)

蒲江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安全文明施工告知书(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中对建设单位告知如下: 1、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报监的同时须与我站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与文明施工工作。 2、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工程实际情况,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并将扬尘治理小组名单交我站备查。 3、施工单位要根据地不同季节施工特点编制季节性施工的措施交我站备查(如雨季汛期施工需要编制防洪紧急预案,制定防洪值班人员名单等),严格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好不同季节的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保体系。 6、建立安全机构,配备足够人员,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按规定工程规模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每五十个工人设置一个专职安全员,每十个工人设置一个安全协管员)。 7、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8、开展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有评价资料)。 9、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上报(并对外来人员有专项的安全管理措施)。 10、确定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监控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实施(并按规定制作危险点源公示牌进行每日公示)。 11、起重设备等设施按规定进行检定并在检定合格后10天内持有关资料到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未登记备案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12、危险较大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请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3、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应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施工现场“六不准”、“六必须”和“五牌一图”规定)。 六不准:不准露天搅拌混凝土;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以上告知内容请被告知单位认真阅读并签收执行。 工程名称: 被告知单位(盖章): 年月日告知单位:蒲江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填报,一式两份送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3.申请单位必须填报申请书中全部内容,如果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4.路面、交安、机电、房建、绿化工程招标完成后,及时补充完善。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闻喜县交通运输工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 成。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供该工程项目相 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建设依据,工程概况,主要结构及构造物情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概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览表,监理单位情况,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施工单位现场主要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工程师信息备案登记表。 附件二:其他资料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申请单位应提交正式申请文件1份,监督申请书2份。附件二的其他资料为: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②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③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⑦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汇总表。⑧施工、监理单位工伤保险等资料复印件。⑨各参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告知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 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报书 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站: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印制 我单位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到你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请予办理。并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为该工程的建设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法人(签章):____________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须知 一、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到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办理监督手续所提交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盖章); 3、申报资料经我站审查符合要求后,二十日内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 1、建设单位填写申报书时,应按单位工程分别逐项填写,内容应真实、齐全,字迹清楚; 2、工程概况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须加盖法人章,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 剪力墙、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排架、底部框架- 砖混、砖混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 4、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混凝土管桩、挤密桩、灌注桩等; 5 、基础类型为:条形基础、筏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湘质监统编 监2002--1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向你站申报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现按工程预算造价预交工程质量监督费元,待工程竣工时,按工程决算造价增减,并提供如下工程情况及资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立项批准机关、文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类型、层,工程预算造价万元,工程地址。 二、参建各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电话;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勘察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注册号、注册结构师、注册号、电话;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经理、电话。 三、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监登记编号:申报建设单位(章) 收到日期:年月日 资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章)年月日 本申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各一份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资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由我单位承建的资兴市职业中专图书馆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你站申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并提供如下工程情况及资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资兴市职业中专图书馆,建设单位资兴市职业中专学校、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五层。工程地点职业中专校区,工程预算造价656 万元, 二、参建各单位概况 施工单位湖南黄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亮、电话,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邓化平、电话;勘察单位名称核工业郴州工程勘察院、资质等级甲级,项目勘察负责人欧海平,电话,设计单位名称湖南教育建筑设计院、资质等级、证书号A243005119、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史爱向,注册号4300511-1003,注册结构师史爱向、注册号4300511-S003,电话、监理单位名称资兴市鸿兴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总监理工程师李良智,电话。 三、提交的文件资料 施工单位新建工程提交的文件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2 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审查资料;3施工合同4安全生产责任状;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文明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7建造师证、安全B证、专职安全员C证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实行押证管理)8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施工单位拆除工程提交的文件资料: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当面核对原件与复印件,当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合时,可提交复印件):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中标通知和业务合同;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外埠、外省、境外施工安装企业承包施工审批文件;5、不实行监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资质证书;6、其他: 报监登记编号:申报建设单位(章)申报施工单位(章) 收到日期:年月日 资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年月日 本申报书一式二份 A243006901,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邝强、注册号4300690-100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

附件5 ()建监()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通知书 单位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公章):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我站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站监督内容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4、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监督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应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单位不得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3、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竣工验收前7天由建设

单位书面报我站。 4、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变动时,由建设单位书面报我站,并附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5、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该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前,应将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 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将变动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合同以及变更前后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资料书面报我站。 三、监督人员委派 我站委派以下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方紧密配合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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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深圳市龙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申请书 深龙华监[]号 工程名称:福民社区狮径二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民社区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_ 福民社区狮径二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完善工程_ 工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已具备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条件,特向你站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请给予办理。 附件 1:工程概况一览表 附件 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 建设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说明:申请书一式两份,建设单位、质安站各执一份。

附件 1 工程概况一览表工程名 房屋建 筑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桩□(类别:) 建筑主体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幕墙□ 气□安装给排水□电 工程高压配电□低压配电□ 其燃气□ (户数:庭院 市政公用工程 它管/市政管: 电信 m) 道路 路:条 长× 宽管米 工程 =米2 电力 基桩根 管米 路 桥梁米2/座泵 给水米水 排水雨水管:污水 工程1339.51 米厂 隧道长宽挡墙、长 箱涵长宽道路长 工程高 万 改造 七通 1.2436 软基 3816.31 8677.24 座 米2 米2 米2 宽 69-141 × 宽3-7 万米 2 一平米2工程 其乔木 175 株、灌木 3696 株、监控摄像机 32 台、雨水管道 1339.51 米、污水管道 1096.64 米、化粪池 91 座 他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所需材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所需材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1份,到质监站领取或网上下载。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已交质监费发票复印件。 2.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勘察报告〈原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审查回复材料、审查合格书、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备案通 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 建设单位法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工程监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表(必须符合GB50319-2000《建设工监理规范》、通建工[2007]77号、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见证取样和送样规定”文件要求,加盖监理机构公章);施工企业(土建、桩基、钢结构等)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表(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取样员、资料员加盖施工企业公章);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取样员、见证员证书原件(压证)。 说明:1-5项材料全部齐全后到质监站办理监督申报;地点:海门市珠江路585号二楼办公室内;联系电话:82213679. 办理质监手续的有关规定 一、对监理人员资格及配备要求 根据南通市建设局通建工[2007]77号文件精神,监理企业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 1、大中型小区工程(含工业):施工单位至少配备土建,安装质检员一名,取样员一名,资料员一名。 2、其它工程:一名质检员最多担任2项工程的质检工作,一名取样员最多担任2项工程的取样工作,一名资料员最多从事2项工程的资料工作。 3、从事质检员、取样员、资料员工作所属的单位必须与该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一致。 4、在大中型小区工程(含工业)中担任质检员,取样员,资料员后不得在其它工程项目中担任质检员,取样员,资料员。 三、未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的监理员、取样员、资料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

【精品】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的通知 湘交质安〔2011〕16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从业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现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厅直相关行业管理局、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确保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告知书》告知所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督促各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告知书》的规定与要求,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组织和管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将《告知书》印发各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按要求签收,并将签收单汇总后上报主管部门和受理监督的交通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附件:1、《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2、《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签收单 3、《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档案分类目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监督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0 页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上思县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5标段(7栋)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第 2 页共 10 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m以上的边坡施工、隧道、桥梁、特种设备安装、江河的导流和截流、港口和航道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又无技术标准可循的工程。 以上所列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不属于第(二)款所列的方可以实施。 (二)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工程: 1、深基坑:开挖深度达到5m及超过5m,或有三层或多于三层地下室,或开挖深度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极其复杂;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模板的跨度超过18m,或面荷载大于10kN/m2,或线荷载大于15kN/m; 4、房屋拆除爆破和土石方爆破; 5、30m及以上无法使用操作平台的高空作业; 第 3 页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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