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易混淆知识点

合同法易混淆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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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第36、37条(第3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的适用,应掌握以下几点:

(1)强调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若只是履行了一小部分义务,并不能成立合同。

(2)强调只要“一方”履行就可以了,不需“双方”均为履行。

(3)此时的“合同”成立,是指口头约定的内容成立,而不仅仅是“已经履行的部分”成立。

2、对沉默在不同情形下积极或消极的法律意义,应予牢记,不可混淆。《合同法》第47、48条规定,第三人催告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追认的,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遣赠的,视为放弃。《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就接受或放弃继承作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合同法》第171条,试用期满买受人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沉默行为的法律意义。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又不存在大家公认的交易习惯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课以另一方沉默所表示的法律意义。

3、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法学界争论很大,主要有单方法律行为说和要约说两大主张,合同法对此未予规定。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法律行为。

4、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告是要约邀请,拍卖(出价)的意思表示是要约,拍定是承诺。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决标)是承诺。

5、特别注意第31条非实质性变更仅是原则上产生承诺效力,有两种情形导致承诺无效而为新要约:

(1)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2)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6、交叉要约问题。交叉要约是指订约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方式,相互不约而同地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对于交叉要约可否成立合同,存有争议,一般认为不能当然成立合同,因为交叉要约当事人缺乏承诺的意思表示。

7、同时表示问题。同时表示是指订约当事人采用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地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同时表示与交叉相约本质相同,仅是双方对话方式不同。其效力应同于交叉要约。

8、意思实现。意思实现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依据交易的习惯或交易的性质,不需要作出承诺的通知,或者要约人已经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的,要约人从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表示的客观事实中,推断受要约人作出了承诺。意思实现产生承诺效力,合同成立。

9、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适用:

(1)合同不成立;

(2)合同被确认无效(参见《担保法》第5条第2款);

(3)合同被撤销。

(4)务必弄清楚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10、务必区分开《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的两类“登记手续”的不同效力。(合同法解释第9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

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11、在司法考试视野内,属于《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是指: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

(3)转让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合同(《专利法》第10条)。

还应指出的是,城市房屋买卖合同与城市房屋租赁合同都不属于第44条第2款的情况。前者并不需要登记,只是转移房屋所有权时需要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非“合同登记”),后者确实需要登记,但登记的性质是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而不是合同生效要件。

12、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两类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是有分别的,对于财产损失的发生强调主观过错是故意与重大过失。言外之意,如果免责条款免除的是一方因一般过失致对方财产损失责任的,该条款并非无效。但是,对于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免责条款,则不问被免责方的主观过错为何。即使免责条款免除的是一方因一般过失致对方人身伤害责任的,亦为无效。

13、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合同法》第52条同《民法通则》第58条有冲突的,则应适用前者。但是,民事法律行为除了合同之外,还有遗嘱、婚姻等行为,在民法典彻底修正《民法通则》第58条并颁行之前,《民法通则》第58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仍适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民事行为。

14、第55条第(一)项规定的撤销期间是一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权利人在此期间主张实体权利而中止、中断或延长。换而言之,只要此期间一过,撤销权人势必丧失撤销权本身。如:某甲于1999年10月15日从乙商场买回一台豆浆机,商场告之该机有100种功能,但当天甲买回后反复调试,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第二天即去找商场交涉,一直交涉了一年多。2000年11月10日,甲在交涉无望情形下,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甲之诉求能否得到满足?显然不能。因为撤销期已过,甲之撤销权已告消灭,该合同已转为有效合同。当然,此时甲仍可请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15、在可撤销合同下,享有撤销权的:

(1)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合同中,只有受损人才享有撤销权;

(2)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合同中,双方均有撤销权。

16、正确区分条件与期限。识记各种条件(期限)的分类及其对应关系,不要将解除条件当作停止条件,延缓条件当作消灭条件。常有试题要求判断某一合同所附事实属于哪一种条件(解除条件还是延缓条件,肯定条件还是

否定条件),解答此类试题规则为:

附条件的合同均可表述为下列公式:“如果……,就……”。这一公式的前半句“如果……”就是条件本身,后半句“就……”是条件成就的效果。解除条件与延缓条件的区分是依条件的效果不同而划分的,肯定条件与否定条件是从条件本身为肯定事实还是否定事实划分的。上述公式可变换以下四种情形表述,其条件分类如下:

(1)“如果……,就……”(肯定条件,延缓条件);

(2)“如果……,就不……”(肯定条件,解除条件);

(3)“如果不……,就……”(否定条件,延缓条件);

(4)“如果不……,就不……”(否定条件,解除条件)。

17、利益第三人合同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严格区别于债权债务移转制度。在债权债务移转时,第三人受让债权或承担债务而成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原债权人或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因此,第三人受让债权后,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承担债务后,有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如此看来,利益第三人合同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和债权债务移转的区别在于:前者情形下第三人并未成为合同当事人,而仅为受领履行人或履行义务人。

18、不安抗辩权人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无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

(2)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

19、第71、72条的立法政策取向是不鼓励提前履行、部分履行,所以原则上赋予债权人拒绝受领权而非受领义务。当然,合同法也有例外规定,如第208条即体现了鼓励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立法政策。

20、注意代位权诉讼与撤销权诉讼的两大区别:

(1)当事人诉讼地位;

(2)费用承担。

21、虽然同名为“撤销权”,但《合同法》第75条的“1年”同第55条的“1年”的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诉讼时效,后者是除斥期间。而第75条的“5年”则是除斥期间(《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

2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

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新债务人不得援用抵销权,这是与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23、《民法通则》第91条关于合同转让不得牟利的规定,于今日已不再适用。

24、合同解是否具有溯及力未作一刀切的规定:即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换而言之:

①从合同性质看,一般认为继续性合同解除后,不具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指一方或双方履行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合同,如雇佣合同、导游合同等。

②对于广大的非继续性合同而言,被解除后有无溯及力,亦未作一刀切规定:是否有溯及力取决于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场合)或解除权人(单方解除场合)之意志,并受诚实信用原则约束。当然,涉诉的,法官亦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自由裁量权。此所谓“根据合同情况”之立法含义。

③若选择有溯及力,则适用双方相互返还或单方返还之规则,以求恢复原状。

④若选择无溯及力,则双方就已履行部分进行清偿。

注意:有无溯及力,是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重大区别之一。

25、注意违约责任形式不包括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形式。

26、《合同法》分则中有以下几类合同责任采过错责任:

(1)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89条。

(2)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责任:《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

(3)保管合同:《合同法》第374条。

(4)仓储合同:《合同法》第394条。

(5)委托合同:《合同法》第406条。

27、《合同法》第121条仅规定了第三人行为造成违约制度,并未直接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后者在我国合同法上是作为一个理论学说在学理上加以研究的,应注意二者的区别。

28、合同相对性规则的若干实证这里辑录了《合同法》分则、总则及其他单行法关于合同

相对性规则的一些具体规定,并作简要分析。

(1)涉他合同

①即约定由第三人为受领或给付的合同,又分别称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与第三人负担合同。原则上,未经第三人同意,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为第三人设立负担(第三人代为清偿),但设立利益(第三人代为受领)是可以的。利益设立后,第三人是否接受该利益(清偿),取决于第三人意志。第三人不受领的,由债权人受领。

②若经过第三人同意,当事人可为第三人设立负担(代为清偿)。但无论是利益第三人,还是负担第三人,均非合同当事人。故在代为清偿场合下,代为清偿人(第三人)并不对债权人负违约责任;在代为受领场合下,代为受领人(第三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4、65条)。

③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人寿保险合同,见《保险法》第52、62条。

④分则中典型的第三人负担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出卖人向债权人(承租人)为给付。见《合同法》第237、239条。

(2)加害给付中的第三人

①消费者依侵权之诉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损害赔偿,但依违约之诉提起请求的,只能针对销售者主张,不得向生产者主张,因为二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无所谓违约之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1款及第3款);

②其他受害人(非不具有消费者身份的受害人)只能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侵权之诉,而不得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违约之诉,因为其他受害人与生产者也好,与销售者也好,均无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

(3)转租合同的第三人

①转租合同的承租人(即次承租人)毁损或恶意添附租赁物的,转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却不可以,出租人只能行使物上请求权或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②对于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但不得解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

(4)抵销中的第三人

前已交待,抵销只能发生在债的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不能以己之债权抵销第三人之债权,反之亦然。如《合伙企业法》第41条即是。

(5)承揽合同的第三人

①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合同法》第253条)。

②同理,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适用第①项规则(《合同法》第254条)。

(6)多式联运合同中的各区段承运人

依《合同法》第317、318条,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是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联运过程中的承运方责任,均由经营人对托运人负责,各区段负责人不直接对托运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他们之间无合同。

(7)定金责任中的第三人

依《担保法解释》第122条,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本条之立法精神,同《合同法》第121条完全一致。

29、合同相对性规则的若干例外:相对性为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则,有原则必有例外。在个别场合下,法律为强调某种利益或价值,特别规定合同效力可及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1)合同保全

①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场合下,我们已看到债权可及于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次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对次债务人的诉讼(《合同法》第73条)。

②在撤销之诉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也涉及到了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受让人或受益人)(《合同法》第74条)。

(2)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人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一部分承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本来,分包人与发包人并无合同关系,但法律为使承包人与分包人互相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直接规定了二人对发包人的连带责任。就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起违约责任而言,可谓是合同相对性的一个例外。

(3)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

与多式联运合同不同,单式联运合同由托运人与签约的承运人订立后,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签约人与该区段承运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法》第313条)。

此时,若损失发生的区段的承运人不是签约人,其与托运人亦无合同关系,但他依法律规定要对托运人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此又为合同相对性之一例外。

30、第133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指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移转的情形,一定要有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才发生此种效力,并非所有的特定物买卖都是法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移转所有权”。

31、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如甲有一汽车卖与乙,于6月1日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乙驾车于6月6日撞伤行人丙。则丙可依法起诉甲,要求甲承担责任。但此时汽车所有权已转移至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至于丙为何还能起诉甲,答案即在于: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个中原理,可参见《海商法》第9条、《民用航空法》第14条。以上所讲的风险负担原理,仅适用买卖、互易、赠与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中,而不可无限扩展适用于其他合同类型中去。否则,真理再向前迈一步,要变成谬误了。如在租赁,借用等转移标的物使用权的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当然要由物的所有权人负担了,故不能适用什么“交付主义”。

32、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可能会出现风险负担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并不一致的情形,这正体现了“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立法规则的差别。比如,甲卖牛一头给乙,6月1日交货,牛款1800元,约定乙半年内每月付款300元,付清最后一笔款项后,牛的所有权归乙。结果7月1日这天牛被雷击而死。此时风险负担归乙,但牛的真正所有权人却是甲。

33、试用买卖中的风险负担规则也值得重视。以甲于6月11日交付一台电器供乙试用,试用期1周为例。分别讨论一下:

(1)在试用期间,发生风险,应由甲负担;

(2)试用期届满,乙表示买下,其后发生风险,应由乙负担;

(3)试用期届满,乙未作任何表示,其后发生风险,应由乙负担;

(4)试用期届满,乙表示不购买,甲未当即取回,其后发生风险,应归甲承担。

提示:试用期届满,惟乙表示购买(或不作任何表示,参见《合同法》第171条),二人之间的买卖方可成立,此时发生简易交付,故以此时间点来确定风险负担规则。

34、在简易交付场合下,往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交付的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风险负担

的转移等四个法律现象,是一并发生的。

35、第142条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适用于不动产。(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6、第163条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那么在附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持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附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

37、孳息归属采交付主义,仍仅适用于买卖、互易、赠与等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中,而不可扩展于其他合同类型中。如在租赁、借用、保管合同中,标的物所生孳息当然应归所有权人所有,而不适用什么“交付主义”。又如在质押合同中,质押物所生孳息当然也应归所有权人(出质人)所有,而不当归占有人(质权人所有),后者仅仅有“收取”(占有)而无“所有”权。

38、掌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出卖人利益保护的措施:买受人未付到期价款达到总价款1/5的,出卖人两个权利可供选择行使:

(1)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而不再分期付款;

(2)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39、分期付款买卖目前在我国常用于商品房及高档消费品的买卖,当事人常订立有所有权保留的合同,即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虽然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条件(通常是价款的全部清偿)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所有权保留是一项特殊担保制度。

40、注意附所有权保留特约的分期付款买卖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孳息归属权的时间确定标准。

41、试用买卖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与买受人试用的行为不是交付行为,因而试用买卖期间的标的物风险应由所有权人即出卖人负担,而非由买受人负担。试用期满后买受人表示购买的,其交付方式应适用第140条的简易交付规则,但一定要明白在此之前无所谓交付。

42、依第190条,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此种义务不构成赠与人交付赠与物的对价,故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单务性、无偿性。

43、第211条第2款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最高限额,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息的4倍为限。另外,还应了解,我国法禁止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之间的非法资金拆借行为。

44、注意《民通意见》第123条规定与《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的关系:

(1)民间借贷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

(2)若上述民间借贷明定有还款期限,借款人逾期不还,贷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应予准许。

(3)若上述民间借贷未明定有还款期限,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还款,催告期(或其恩惠期)过后,借款人仍不还款;贷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仍应予准许。

45、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0年的,并非合同全部无效,而是超过部分无效(第214条)。若甲、乙二人口头订立一租房协议,租期1年,则该合同实际上是一个不定期租赁合同(第215条)。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有名合同,应予重点掌握。

46、第224条并未禁止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可以从中赚取差价而牟利。

47、使用借贷(借用)合同定义:

(1)借用合同,指出借人将某项特定的非消耗物无偿地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约定的期限将原物归还的合同。

(2)借用合同区别于消费借贷合同之处在于:前者的标的物为耐用品,即非消耗物,如房

屋、汽车、工具、耕牛等,后者的标的物为消耗物,如食品等。

(3)借用合同区别于租赁合同之处在于:前者为无偿合同,后者为有偿。除此区别外,其余的皆相同。

48、依第253条,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三人并不向定作人直接负责。但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人与第三人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注意二者的责任承担区别。

49、注意客运合同与货运合同承运人免责情形的差别: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货运合同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托运人与承运人为合同的当事人,但托运人既可以为自己的利益托运货物,也可以为第三人的利益托运货物。前一种情形下,托运人与收货人为同一人;后一种情形下,第三人为收货人,收货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但却是利益第三人。换而言之,在此情形下的货运合同即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第64条)。

50、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因自己过错致货物毁损灭失的,托运人有权依违约责任请求权请求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收货人可否请求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呢?如果依托运人与收货人的买卖合同,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为交付(如代办托运情形),因此时收货人为货物的所有人,故其得以物上请求权请求承运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依托运人与收货人的买卖合同,收货地为交付地时,收货人则无权请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1、第346条规定的是“受让人”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而非“让与人”。至于让与人可否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要视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性质而定。若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独占性或排他性专利实施许可,则让与人亦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若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普通性实施许可,则让与人有权许可第三人使用。

52、注意饭店、旅馆的住宿客人将携带的行李等物品存于饭店、旅馆的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因为虽然保管本身不收费,但是住宿法律关系是有偿的,该有偿服务包括了寄存服务。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不以保管的有偿无偿为转移。即使在无偿的保管中,寄存人仍须负担支付保管人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义务。

53、仓储合同的许多规则同保管合同相同,依第395条规定,保管合同规则可适用于仓储合同,如仓储合同保管人也有留置权(第380条)。但仓储合同也有不同于保管合同之处,最突出的即体现在仓储合同是诺成、有偿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无偿合同。

54、第400条规定受托人亲自代理义务,与之相关联的即是转委托问题。转委托,又称复委托,是指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部分或全部转由第三人处理,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发生委托合同关系的行为,其中由受托人负责选定第三人。一旦选定,第三人是委托人的受托人而非受托人的受托人。

转委托包括两种情形:

(1)转委托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同意可以是在受托人选定次受托人之前同意,也可以是在受托人选定次受托人之后追认。还有一种情况是虽事前事后都未经委托人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为委托人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应视为委托人同意。以上三种情况都是“经委托人同意”。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2)转委托未经受托人同意的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该转委托的第三人应视为受托人的履行辅助人。第三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应视为受托人自己的行为。因而,第三人处理事务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视为是受托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受托人应对未经同意的转委托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依第398条,若受托人垫付了必要费用,委托人不仅应偿还该费用,还应偿还其利息。依第398条,不论无偿还是有偿合同,委托人均负有支付费用的义务。

55、严格区别居间成功与失败不同情形下的委托人义务内容(第426、427条)。记忆决窍是:无论居间成功与否,委托人均有支付行为。

高中英语易混淆点

高中英语语法---代词易错点分析 例1. (08山东卷)Make sure you’ve got the passports and tickets and ______ before you leave. A. something B. anything C. everything D. nothing 【答案】A 。 【题源探究】考查 something 、anything、everything 和 nothing的区别,尤其是anything和everything的区别。 【广角思维】该句的意思是“在你离开前务必确定你得到了通行证、票和所必须的一切东西。”所需要的东西在该题中提供了一个隐含的范围,而指代范围内的一切用everything. 【易误警示】该题容易排除D。但是A/B/C该怎么选择就很难了。有的学生一看该题是肯定句就不加思考选择可答案A。 【悟彻高考】 something是指某些,可以用在肯定句和疑问句中。 Anything是指没有一个固定范围的任何东西,可以用在肯定句和疑问句中以及否定句中。You can take anything you like. Everything是指固定范围内的一切东西。 【同类预测】对该组词的考查会集中在对anything和everything的考查,与这一用法类似的结构有anyone和everyone。 He cares so little about his meals that _____ will do so long as it fills his stomach. A. anything B. everything C. nothing D. something 答案:A 解析:根据上句“他基本上不在乎吃什么饭”可以推断“任何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成”,因此用anything “任何东西”。 例2:(08福建卷)21. –How do you find your new classmates? – Most of them are kind, but ____ is so good to me as Bruce. A. none B. no one C. every one D. some one 【答案】A 。 【题源探究】考查none和no one的区别以及在具体语境中的运用。 【广角思维】在该对话中你的新同学提供了一个固定范围,答语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布鲁斯那样对我好。”可以知道要用A. 【易误警示】忽略了新同学的暗示作用,选择了no one。对none和no one的区别关键在于确定有无范围。

一建市政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总结 市政公用

第一章:城市道路工程

?????????????? ???道路行车速度;快速路;主干路;道路宽度;城市道路的分类 分级因素次干路;路面结构厚度; 支路;交叉口形式;除快速路外的各类道路根据城市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又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高级路面:路面刚度大、强度高、稳定性好。运输成本低、建设投资高、养护费少。按结构强度分类次高级路面:维修、养护、运输费用较高。柔性路面:行车荷载作用路面按力学性质分类30?????????????????? 下产生的弯沉变性较大,在反复荷载下产生累积变形, 破坏取决于极限垂直变形和弯拉变形——沥青路面;刚性路面:行车荷载作用下产生板体作用,抗弯拉强度大,弯沉变形很小,呈现出 较大的刚性,破坏取决于极限弯拉强度——混凝土路面;城市道路分类路面等级面层材料使用年限(年) 水泥混凝土快速路、主干路 高级路面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天然石材1512沥青贯入式碎(砾)石 次干路、支路次高级路面8沥青表面处置 ?????? ??路基在地表按道路的线型(位置)和断面(几何尺寸)的要求开挖或堆填而成的岩土结构物; 1、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提供基本条件;路基性能要求 2、道路的支撑结构物; 3、对路面的使用性能有重要影响;路基性能主要指标:整体稳定性、变形量。 路堤——路基顶面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路基断面形式路堑——全部由地面开挖出的路基,分为重路堑、半路堑、半山峒三种形式;路基分类半填、半挖——一侧挖方、另一侧填方;12?????????? ????从材料上分:土路基、石路基、土石路基;路面在路基顶面的行车部分用不同粒料或混合料铺筑而成的层状结构物; 1、直接承受行车的作用;路面性能要求 2、改善汽车的行驶条件、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经济性、舒适性); 、平整度;、承载能力:具备相当的刚度和强度,抗疲劳破坏和塑性变形能力; 3、温度稳定性:较高的温度稳定性,即较低的温度、湿度敏感度;路面性能主要指标 4、抗滑能力强; 5、不透???????????水性; 6、噪音量低的路面结构; 路面结构特点:行车荷载和自然因素对路面的影响随深度增加而逐渐减弱,对路面的材料的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要求也逐渐降低,为适应这一特点,路面结构多层次的。

高考数学易混淆知识点总结精华版.doc

高考数学易混淆知识点总结精华版 高考数学易混淆知识点(一) 1易错点遗忘空集致误 错因分析:由于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因此,对于集合B,就有B=A,B,B ,三种情况,在解题中如果思维不够缜密就有可能忽视了 B 这种情况,导致解题结果错误。尤其是在解含有参数的集合问题时,更要充分注意当参数在某个范围内取值时所给的集合可能是空集这种情况。空集是一个特殊的集合,由于思维定式的原因,考生往往会在解题中遗忘了这个集合,导致解题错误或是解题不全面。 2易错点忽视集合元素的三性致误 错因分析:集合中的元素具有确定性、无序性、互异性,集合元素的三性中互异性对解题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带有字母参数的集合,实际上就隐含着对字母参数的一些要求。在解题时也可以先确定字母参数的范围后,再具体解决问题。 3易错点四种命题的结构不明致误 错因分析:如果原命题是若A则B ,则这个命题的逆命题是若B则A ,否命题是若┐A则┐B ,逆否命题是若┐B 则┐A 。 这里面有两组等价的命题,即原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等价,否命题与逆命题等价。在解答由一个命题写出该命题的其他形式的命题时,一定要明确四种命题的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等价关系。 另外,在否定一个命题时,要注意全称命题的否定是特称命题,特称命题的否定是全称命题。如对a,b都是偶数的否定应该是a,b不都是偶数,而不应该是a,b都是奇数。 4易错点充分必要条件颠倒致误

错因分析:对于两个条件A,B,如果A= B成立,则A是B的充分条件,B是A的必要条件;如果B= A成立,则A是B 的必要条件,B是A的充分条件;如果A = B,则A,B互为充分必要条件。解题时最容易出错的就是颠倒了充分性与必要性,所以在解决这类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充要条件的概念作出准确的判断。 5易错点逻辑联结词理解不准致误 错因分析:在判断含逻辑联结词的命题时很容易因为理解不准确而出现错误,在这里我们给出一些常用的判断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p q真= p真或q真, p q假= p假且q假(概括为一真即真); p q真= p真且q真, p q假= p假或q假(概括为一假即假); ┐p真= p假,┐p假= p真(概括为一真一假)。 高考数学易混淆知识点(二) 6易错点求函数定义域忽视细节致误 错因分析:函数的定义域是使函数有意义的自变量的取值范围,因此要求定义域就要根据函数解析式把各种情况下的自变量的限制条件找出来,列成不等式组,不等式组的解集就是该函数的定义域。 在求一般函数定义域时要注意下面几点: (1)分母不为0; (2)偶次被开放式非负; (3)真数大于0;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自编)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为什么要坚持宪法至上?)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2)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2、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法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和人民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7、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8、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9、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

最易混淆知识点归纳总结

高中数学最易混淆知识点归纳总结数学一直是理科生眼中比较难的一门学科,其实高中数学有许多易混淆知识点,为了让同学们不再因此丢分,下面是整理的高中数学最易混淆知识点,供参考。 1.进行集合的交、并、补运算时,不要忘了全集和空集的特殊情况,不要忘记了借助数轴和文氏图进行求解. 2.在应用条件时,易A忽略是空集的情况 3.你会用补集的思想解决有关问题吗? 4.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有什么区别?四种命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如何判断充分与必要条件? 5.你知道“否命题”与“命题的否定形式”的区别. 6.求解与函数有关的问题易忽略定义域优先的原则. 7.判断函数奇偶性时,易忽略检验函数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 8.求一个函数的解析式和一个函数的反函数时,易忽略标注该函数的定义域. 9.原函数在区间[-a,a]上单调递增,则一定存在反函数,且反函数也单调递增;但一个函数存在反函数,此函数不一定单调.例如:. 10.你熟练地掌握了函数单调性的证明方法吗?定义法(取值,作差,判正负)和导数法 11.求函数单调性时,易错误地在多个单调区间之间添加符

号“∪”和“或”;单调区间不能用集合或不等式表示. 12.求函数的值域必须先求函数的定义域。 13.如何应用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解题?①比较函数值的大小;②解抽象函数不等式;③求参数的范围(恒成立问题).这几种基本应用你掌握了吗? 14.解对数函数问题时,你注意到真数与底数的限制条件了吗? (真数大于零,底数大于零且不等于1)字母底数还需讨论15.三个二次(哪三个二次?)的关系及应用掌握了吗?如何利用二次函数求最值? 16.用换元法解题时易忽略换元前后的等价性,易忽略参数的范围。 17.“实系数一元二次方程有实数解”转化时,你是否注意到:当时,“方程有解”不能转化为。若原题中没有指出是二次方程,二次函数或二次不等式,你是否考虑到二次项系数可能为的零的情形? 18.利用均值不等式求最值时,你是否注意到:“一正;二定;三等”. 19.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及其几何意义是什么? 20.解分式不等式应注意什么问题?用“根轴法”解整式(分式)不等式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1.解含参数不等式的通法是“定义域为前提,函数的单调

中考政治易错易混知识点汇总

中考政治易错易混知识点汇总 一、“基本”类 1、人的基本情形有四种:喜怒哀惧。 2、我们在竞争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道德和法律。 3、诚信的基本要求:对人守信,对事负责。 4、我国的基本国策:对外开放、计划生育、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5、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 6、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7、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8、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9、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质偏低。 10、我国环境的基本状况: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1 1、我国资源的基本国情:自然资源总量大、种类多;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开发难度大;开发利用不尽合理、不够科学,由此造成的浪费、损失分严重。 1 2、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立法)、有法必依(守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 二、“基础”、“基石”类 1、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基础:民主平等。 2、我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政治基础:四项基本原则。 3、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 4、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发展教育和科学。 5、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教育。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 6、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宪法。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 三、“根本”类 1、国家的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原因: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

(全)2021高考英语考点-容易混淆词归纳

高考英语考点-容易混淆词归纳近音近形类 1. aboard adv. 在船或飞机上 abroad adv. 到国外 board n. 板,甲板 桌子,董事会 broad adj. 宽阔的 2. adapt v. 适应,改编 adopt v. 采纳,收养 3. affect v. 影响,使感染 effect n. 影响,效果 effort n. 努力 infect v. 感染 4. altitude n. 高度,海拔 attitude n.态度gratitude n 感谢latitude n 纬度 5. along prep. 沿着

alone adj. 孤独的 6. ambiguous adj. 模棱两可的ambitious adj. 有雄心壮志的 7. angle n. 角度 ankle n. 脚踝 angel n. 天使 8. appeal v. 吸收,呼吁,上诉appear v. 出现,似乎 9. appropriately adv. 适当地approximately adv. 大约10. attach v. 系,附属,依恋attack n./v. 攻击 11. bought-buy的过去式brought-bring的过去式12. breath n. 呼吸 breathe v. 呼吸

13. capital n. 首都,省会; 大写,资本 captain n. 上校,船长,队长caption n. 说明文字 14. change n. 零钱v. 改变charge n. 费用 v. 要价,充电,指控 15. clean adj. 干净的v. 使干净的clear adj. 清楚的 16. colleague n. 同事 college n. 大学 17. compete v. 竞争complete v. 完成adj. 完全的18. conservation n. 保存,保护conversation v. 对话 19. circle n./v. <画>圆圈

二建市政实务必背知识点

1. 柔性路面: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弯沉变形较大、抗弯强度小,它的破坏取决 于极限垂直变形和弯拉应变。包括沥青混凝土(英国标准称压实后的混合料为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沥青贯入式碎(砾)石面层等。 刚性路面:弯拉强度大,弯沉变形很小,它的破坏取决于极限弯拉强度。刚性路面主要代表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接缝处设传力杆、中业教育不设传力杆及设补强钢筋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2.土工合成材料种类与用途:种类与用途 (1)路堤加筋(2)台背路基填土加筋(3)过滤与排水(4)路基防护 3.基雨期施工要求 (1)对于土路基施工,要有计划地集中力量,组织快速施工,分段开挖,切忌全面开挖或挖段过长。 (2)挖方地段要留好横坡,做好截水沟。坚持中业网校当天挖完、填完、压完,不留后患。因雨翻浆地段,换料重做。 (3)填方地段施工,应留2%3%的横坡整平压实,以防积水。 4.双代号时标网络图自由时差/总是差/工期计算/索赔 5.化横道图,注意逻辑关系。 6.钢丝检验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7.隧道之间或中业牛叉网校隧道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所夹土(岩)体加固处理的最小厚度为水平方向1.0m,竖直方向1.5m。 8.氧化沟是传统活性污泥法的一种改型。 9.水池满水试验。 10.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中业教育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11.HDPE 膜生产焊接 (1)通过试验性焊接后方可进行生产焊接。 (2)每一片HDPE 膜要在铺设的当天进行焊接。 12.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中业伴您铸就辉煌上;施工总荷载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初中科学易混淆知识点总结

1、核能 定义:由于原子核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而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种类:聚变和裂变。 裂变:质量较大的原子核在中子的轰击下分裂成2个新的原子核,并释放出能量的过程。如:铀235在中子的轰击下可以分裂成两个新核(氪和钡)。原子弹 链式反应用:中子轰出铀核,铀核发生裂变,放出能量,同时放出2-3个中子;放出的中子又可轰击其他的铀核,它们也发生裂变。这样,裂变将不断地自行继续下去。这种现象叫做链式反应。 聚变:是质量较小的原子核结合成质量较大的新核,同时释放出能量的过程。由于聚变需要很高的温度,所以又叫热核反应。且聚变释放的能量比裂变大的多。氢弹目前,只有裂变可以控制。核电站就是利用核裂变放出的大量热来发电的。其能量转化过程为:核能→水和水蒸气的内能→发电机转子的机械能→电能。 核聚变与核裂变过程中都会放出射线: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这些射线如大量对人体等有害;如控制放射量就有很多用处:探伤,治疗肿瘤等。 优点:不会造成空气污染;燃料体积小,运输与储存都很方便;能量巨大等。 缺点:热效率较低;投资成本太大,风险较高;存在安全隐患;核废料需谨慎处理等。 2、新陈代谢 定义:狭义:生物体与周围环境进行的物质交换。广义:活细胞内进行的一切化学反应,即中间代谢。 动物体的新陈代谢包括五个阶段:摄食、消化、吸收、中间代谢、排泄。 新陈代谢包括同化作用和异化作用两方面的代谢过程。 同化作用:生物体从环境中摄取物质,经一系列的化学变化转变为自身的物质的过程称为同化作用。同化作用消耗能量。 异化作用:生物体内物质经一系列化学反应,最终变成排泄物的过程。异化作用产生能量。合成代谢:生物体内由小分子物质转化成大分子物质的过程,属同化作用的范畴。 分解代谢:生物体内由大分子物质转变成小分子物质的过程,属异化作用的范畴。 能量代谢:任何物质的变化都伴随着能量的变化,生物体内能量的变化过程称为能量代谢。能量代谢与物质代谢同时存在,不存在无物质代谢的能量代谢,也不存在无能量代谢的物质 代谢。 3、平衡螺母与游码在调天平平衡时的区别 测量前,调节平衡螺母使天平平衡;测量过程中调节游码使天平平衡。 4、密度的理解:ρ=m/V 密度是物体的特性,与物质的状态、温度、位置等无关,由物质本身所决定。如是特定的物质,其密度是一定的。 5、产生声音和听到声音 产生声音只需要物体有振动;听到声音需满足三个条件:(1)有声源(物体振动发声)(2)有介质(3)能过听的到 6、声音三要素的区别

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2018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2、宪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 3、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3)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4、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权大没有法大)(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表现? 答:(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作的事;(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 6、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它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这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 答:(1)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法律化;(2)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3)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得不到党的遵守,也会削弱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7、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观念? 答:(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2)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3)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依法治国 8、依法治国的含义及要求。 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它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9、依法治国的意义 答:(1)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2)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3)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4)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0、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人教版高中英语知识点梳理教学提纲

人教版高中英语知识 点梳理

高中课本知识分布 必修一 1.共有三个单元 2.各单元知识点 第一单元:一般现在时,现在进行时,be going to 第二单元:一般过去时,过去进行时,现在完成时 第三单元:被动语态,情态动词 3.全书单词数量为:204个 词组数量为:44个 必修二 1. 共有三个单元 2. 各单元知识点 第四单元:一般将来时will和be going to的区别,真实条件句和虚拟条件句,让步状语从句 第五单元:原因、结果、目的状语从句 第六单元:表示时间、地点、动作的介词,定语从句,冠词 3. 全书单词数量为:229个 词组数量为:23个 必修三 1. 共有三个单元 2. 各单元知识点 第七单元:关系副词,介词+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形容词的比较级

第八单元: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静态动词和动态动词 第九单元:现在完成进行时态,现在完成时态和现在完成进行时态 3. 全书单词数量为:262个 词组数量为:40个 必修四 1. 共有三个单元 2. 各单元知识点 第十单元:不定代词和动词不定式 第十一单元:被动语态,动名词作主语,宾语,表语,定语 第十二单元:跟动名词或不定式作宾语的动词,现在分词作副词,作表语,定语,宾语补足语 3. 全书单词数量为:330个词组数量为:24个 高一共计单词1025,词组131 必修五 1. 共有三个单元 2. 各单元知识点 第十三单元:过去分词在句中可作形容词或副词用,修饰名词,在句中作定语,宾语补足语或表语 第十四单元:情态动词表示推测 第十五单元:虚拟语气 3. 全书单词数量为:313个 词组数量为:25个

2013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实务易混淆考点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易混淆考点一 P2:快速路、主干路用高级路面,材料用:水泥砼,沥青砼,沥青碎石,天然石材;次干路、支路用次 高级路面,材料用:沥青贯入式碎石,沥青表面处治。 P2:柔性路面破坏取决于极限垂直变形和弯拉应变;刚性路面取决于极限弯拉强度。 P3:级配砂砾和级配砾石可作城市次干道及以下道路基层;级配碎石和级配碎砾石可作所有基层及底基 层。 P6:基层材料:特重交通宜选用贫砼、碾压砼、沥青砼;重交通宜选用水泥稳定粒料或沥青稳定碎石; 中、轻交通宜选择水泥或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或级配粒料。 P7:关于砼的几种缝: (1)一次铺筑宽度小于路面宽,设带拉杆的平缝;一次铺筑宽大于4.5米,设带拉杆假缝; (2)除夏季施工的板,且板厚大于等于200mm可不设胀缝,其他均要设;(3)特重及重交通,横向胀缝、缩缝都要设传力杆; (4)硬切缝1/4-1/5板厚;软硬结合及软切深度不小于60mm;插入拉杆的纵向假缩缝,切缝深不小于 1/3-1/4板厚,不小于70mm。缩缝宽4-6mm。 P7: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道路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他道路可用矿渣水泥。 P7:砼中碎石粒径不大于31.5mm;基层粒料中碎石不大于37.5mm; P8:密实-悬浮:黏聚力大,内摩擦角小,代表是AC沥青混合料; 骨架-空隙:黏聚力小,内摩擦角大,代表是AM(沥青碎石)和OGFC; 骨架-密实:黏聚力大,内摩擦角大,代表是SMA。 P9:液性指数IL: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易混淆考点二 P17:软土:淤泥及天然强度低、压缩性高、透水性小的一般黏土;特点:含水量高,孔隙比大,透水 性差,压缩性高,强度低;处理方法:表层处理,换填,重压,垂直排水固结;具体可分为:置换土, 抛石挤淤,砂垫层,反压护道,砂桩,粉喷桩,塑料排水板,土工织物。 湿陷性黄土特点:土质均匀,结构疏松,空隙发育,受水土结构迅速破坏;处理:换土法,强夯法, 挤密法,预浸法,化学加固法,加筋挡土墙。 膨胀土:吸水膨胀,失水收缩,高液限,塑性指数大;处理:灰土桩,水泥桩,无机结合料,开挖换 填,堆载预压。 冻土处理:增加路基高度,选用不发生冻胀的材料,多孔矿渣。 P21:水泥稳定土水稳定性和抗冻性比石灰的好;二灰土抗冻性比石灰土高,收缩性比水泥和石灰的小。 P28:沥青摊铺温度影响因素:厚度、气温、风速、下卧层表面温度;碾压温度影响因素:混合料种类、 压路机、气温、层厚;改性沥青生产温度:沥青品种、黏度、气候条件、厚度。 P29:沥青碾压:初压用钢轮,密级配复压用轮胎,终压用双轮钢筒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改性沥 青不能用轮胎压路机。 P31:改性沥青混合料最高生产温度不高于195;摊铺温度不低于160;初压温度不低于150,;碾压终了 温度不低于90.

高考重点易混淆知识点汇总

【高中政治】高考重点易混淆知识点汇总,务必分清楚! 一、经济生活 1、纸币的实际购买力是由国家决定的。× 解析:纸币的购买力受市场影响的。 2、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 解析: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 3、商品的价值量同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解析: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4、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解析: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国民经济是主导。 5、企业以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为目的。× 解析:企业的根本目的是盈利。 6、股票是一种债务证书,即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 解析:债券是一种债务证书,即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 7、社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解析:商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8、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解析:社会主义经济是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主要依靠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 9、财政赤字必然引起通货膨胀。× 解析:财政赤字会导致经济总量失衡,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国家在通货紧缩情况下,适当的财政赤字有利于扩大投资。

10、非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 解析: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不是主要力量。 政治生活: 1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解析:公民与人民不能等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 解析:工人阶级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 13、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就越多。×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影响公民享有的权利的多少。 14、监督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解析:选举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15、政府要依法执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解析:政府依法行政,党依法执政。 16、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国家机关。× 解析: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不是国家机关。 17、我国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一致的。×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规范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高中英语语法汇总》

《高中英语语法大全》(word下载版) 本文件内容丰富,讲解详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包括高中英语中非常详尽的知识点、易错点、易混点、常考点等,是高中学生和老师非常实用而而且管用语法大全。适合不同层次的高中学生使用。 《高中英语语法大全》第01章名词 一、概说 名词是表示人、事物、抽象概念等名称的词,如boy 男孩,mother 母亲,news 消息,progress 进步,computer 计算机,Tom 汤姆,Paris 巴黎,Japan 日本,furniture 家具,等。 名词根据其词汇意义,通常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专有名词主要指人、地方、组织、机构等的专有的名称,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通常大写,如Mary 玛丽,Mr Green 格林先生,Beijing 北京,等;普通名词通常指人、物、概念等的一般名称。根据普通名词的语法性质,它又可以细为个体名词、物质名词、集合名词和抽象名词四类:个体名词表示人或物的个体,如girl 女孩,pen 钢笔,等;物质名词表示无法分为个体的实物,如wood 木头,meat 肉,等;集合名词表示若干个体组成的集合体,如:family 家庭,crowd 人群,等;抽象名词表示性质、行为、状态、感情等抽象概念,如work 工作,happiness 幸福,等。 二、名词的数 1.名词复数的构成方法 (1)在一般情况下,加词尾 -s: book / books 书 pen / pens 钢笔 face / faces 脸 (2)以 s, x, z, sh, ch 等结尾的名词,通常加词尾 -es: bus / buses 公共汽车 box / boxes 盒子 dish / dishes 盘子 注:有些以 ch 结尾的名词,由于其发音不是 [k] 而是 [tf],那么其复数形式应加词尾–s,如stomach / stomachs 胃。 (3)以y 结尾的名词,其复数构成要分两种情况:以―辅音字母+y‖结尾的名词,将 y 改为 ies;以―元音字母+y‖结尾的名词,直接加词尾s: city / cities 城市 boy / boys 男孩 key / keys 钥匙

一级市政重要知识点总结

万国卷相关知识点 认真看一遍 选择题 1.P29 (2) 粘层。为加强路面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 2. P223铺设HDPE 土工膜应焊(粘)接牢固,达到强度和防渗漏要求,局部不应产生下沉现象。 3. P205截止阀主要用来切断介质通路,也可调节流量和压力 4. P187 2. 闭水试验准备工作 (1)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 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 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5) 顶管施工,其注浆孔封堵且管口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6) 应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疏导等方案 5. P203 填料式补偿器安装方便,占地面积小,流体阻力较小,抗失稳性好,补偿能力较大; 缺点是轴向推力较大,易漏水漏气,需经常检修和更换填料,对管道横向变形要求严格。 6. P110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中型钢的间距和平面布置形式应根据计算确定,常用的内插型钢布置形式可采用密插 型、插二跳一型和插一跳一型三种。单根型钢中焊接接头不宜超过2个,焊接接头的位置应避免设在支撑位置或开挖面附近等型钢受力较大处;相邻型钢的接头竖向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lm,且型钢接头距离基坑底面不宜小于2m 7.P64 泥浆护壁成孔桩包括正循环回转钻、反循环回转钻、冲抓钻、冲击钻、旋挖钻、潜水钻 8.钢梁制造焊接环境相对湿度不宜高于80% 焊接环境温度: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不得低于5°C,普通碳素结构钢不得低于 0 钢梁出厂前必须进行试拼装,并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验收 主要杆件应在组装后24h内焊接 9.工业用水:含冷却、洗涤、锅炉、工艺、产品用水 10.P193 (三)按敷设方式分类管沟敷设——可分为:通行、半通行、不通行管沟(隧道) 11. P223 应在施工前验收施工场地,达标后方可施工。HDPE膜不得在冬期施工 在垂直高差较大的边坡铺设土工膜时,应设锚固平台铺设HDPE 土工膜应焊(粘)接牢固,达到强度和防渗漏要求,局部不应产生下沉现象。 12.封描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宜低于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80%,且不低于30MPa。 曲线预应力筋或长度大于等于25m的直线预应力筋,宜在两端张拉 预应力筋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以伸长值进校核 伸长值应从初应力时开始量测 13.排水:暗沟又称为盲沟,是一种地下排水渠道。主要用于排除地下水,降低地下水位。适用于一些要求排水良好的全天候的体育活动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以及某些不耐水的园林植物生长区等 14.钢围堰浮运定位时,应对浮运、就位和灌水着床时的稳定性进行验算。尽量安排在能保证浮运顺利进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稳时进行,宜在白昼无风或小风时浮运。在水深或水急处浮运时,可在围堰两侧设导向船。围堰下沉前初步锚锭于墩位上游处。在浮运、下沉过程中,围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应小于lm。 15.次高压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中压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或铸铁管。低压地下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烯管材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6.桥下净空高度:设计洪水位、计算通航水位或桥下线路路面至桥跨结构最下缘之间的距离。

2013司考刑法易混淆知识点归纳

1、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本条的紧急避险不要与第20条正当防卫的内容相混淆,二者区别的关键点在于: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2、正当防卫没有类似第21条第3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限制,即主体条件的限制。 3、《刑法》第295条的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教唆犯仅仅是起意犯,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则是将具体的实施某种犯罪的方法、技巧传授给他人,至于是否有唆使他人去实施犯罪的目的在所不问。再者,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有其独立的罪名与法定刑。 4、不要把法律明确规定的以教唆的方法实行的犯罪当作教唆犯。如《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因《刑法》已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即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因而这种教唆行为不同于教唆犯。 5、管制犯所遵守的几项法定义务与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第84条规定的假释犯应遵守的法定义务不要弄混,因为管制犯、缓刑犯、假释犯都属有一定人身自由的不在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其在行刑期间所应遵守的法定义务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本条款的第(一)、(三)、(四)、(五)项内容与第75条、第84条基本一致,而最大的不同在于本条款的第(二)项是后二条所没有的,也就是说,言论等“六大自由权”是否被剥夺是管制犯与缓刑犯、假释犯义务相区别的地方。 6、注意管制犯与拘役犯在参加劳动时劳动报酬上的权利有所不同:前者是“同工同酬”,而后者是“可以酌量发给报酬”(43条)。 7、不要把“不满18周岁的人”与“怀孕的妇女”的时间前提弄混淆,前者的时间标准是“犯罪的时候”,后者的标准则是“审判的时候”。 8、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而不要混淆为“执行之日”,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不要混淆为从减刑裁定之日起计算。 9、第51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本条的刑期计算不要与《刑法》第41条规定的管制、第44条规定的拘役、第47条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起算点相混淆,后三者的刑期起算点是一样,都是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且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10、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条的立功属于量刑制度方面的立功,不要与《刑法》第78条的立功相混淆,后者属于行刑制度方面的立功。前者的法律后果是在刑罚裁量时可以从宽处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后者的法律后果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以获得减刑、甚至假释的奖励。 11、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算,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人教版高中英语必修三知识点总结

高中英语必修三知识点总结 Unit 1 1.mean doing sth. 意味着; mean to do sth. 打算或企图做某事; mean sb. to do sth. 打算让某人做某事be meant for 打算作……用; 2.take place 发生;举行 3.of all kinds 各种各样的 4.starve to death饿死be starved of 缺乏, starve for sth, starve to do,渴望 5.plenty of 大量; 充足 6.be satisfied with感到满意to one’s satisfaction感到满意是 7.do harm to sb.=do sb. harm 伤害某人 8.in the shape of呈…的形状,以…的形式 9.in memory of/ to the memory of sb.纪念某人 10.dress up 穿上最好的衣服;打扮,化装 11.award sth.(to sb.)和award sb.sth.(for sth.) 给予、颁奖reward sb. for sth. 因…奖赏某人;reward sb. with sth. 用某物酬劳某人 12. admire sb. for sth在某方面钦佩某人 13.look forward to期望,期待,盼望 14,have fun with(与某人)玩得开心;过得快乐( have a good time, enjoy oneself.) 15. turn up.来;出现;把(收音机等)音量开大些turn down 拒绝; turn off 关掉; turn on 打开; turn out 结果是...... turn to sb. for help 向某人求助 16.keep one’s word 守信用;break one’s word,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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