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供应协议

工作餐供应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员工提供工作餐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资格乙方承诺,乙方具有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其所有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明,无健康证明一律不得上岗。第二条供餐方式由乙方每天保障甲方在食堂正常用餐。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3个月,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条餐费标准每人每餐12元。每餐必须同时提供两荤两素一汤,米饭足够员工添加。第五条供餐时间及用餐人数每天11:50—13:00,每天79人。第六条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天数,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按照甲方用餐费用金额给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将工作中午餐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在合同期内出现食物中毒、财产损坏等问题,甲方将视情节在乙方的伙食费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2、如乙方出现饭菜质量差,卫生状况差,职工意见大,

反映强烈,而乙方不改正,甲方有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1 页共 2 页

3、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员工收取现金,一旦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甲方职工膳食。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乙方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如有异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8、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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