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搬运、包装、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搬运、包装、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搬运、包装、防护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仓库部

生效日期:年月日

劳动防护用品规范[2018]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就《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内容主要修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除第七条第二款“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删除第十一条(一)中第二款“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件3),当浓度达到其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三、删除第十八条,将原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四、删除附件3,并将原附件4改为附件3,原附件5改为附件4。 现将修改后的《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重新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产品包装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 术语 产品:指公司生产经分析合格的产品。 4. 职责 4.1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的包装; 4.2 仓储处负责包装物的验收和管理; 4.3 供销处负责包装物的采购; 5. 工作程序 5.1 包装物的采购 供销处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采购包装物,供方必须是国家定点危险品生产单位,采购时应索取供方定点生产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合格证,具体执行《物质采购管理规定》。 5.2 包装物的管理 5.2.1 包装物的验收 采购的包装物经仓储处保管员和业务员按《物资入库管理规定》和5.1要求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5.2.2 包装物的管理 包装物入库后,保管员应保持包装物存放场地整洁,不得与其他物资混放,防止发生化学污染。 5.3 产品包装 5.3.1 固体产品的包装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产品合格证。 5.3.2 包装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包装厂房必须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防止出现空气爆炸。 (5)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 液体产品的包装 5.3.2.1 对于液体产品包装容器,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腐蚀性物品”的标志。 5.3.2.2 产品储罐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并标识“腐蚀性物品”。 5.3.2.3 液氯槽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合格证、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标识。 5.3.2.4 对于各种液体产品的包装容器做到专罐专用,在包装液体产品时应做到: (1)专人负责罐装,严禁其他人员罐装。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容器物材质与罐装产品的化学性质不能发生化学反应。 (4)罐装前应认真检查罐内是否存在其它物资,如有必须予以彻底清除,并用清水冲刷,不得含有任何物资,保证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影响产品质量。 (5)罐装前发货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明件。 5.3.3气体产品的充装 5.3.3.1 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液氯、氢气:其中,液氯充装执行《液氯充装及钢瓶安全管理规定》,氢气充装执行《氢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充装部分。 5.3.3.2气瓶瓶体应标识或悬挂:危险品标签、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 5.4 产品包装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具体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6. 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液氯充装及钢瓶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手册》;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产品贮存、搬运、防护控制程序

产品贮存、搬运、防护程序 编号:JS/QCP7.5.5-2013 (A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产品贮存、搬运、防护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方法,使产品从采购进厂、验收入库直至交付目的地都不受到损坏、变质、混杂和丢失。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控制。 3 引用文件 3.1 JS/https://www.360docs.net/doc/a212941974.html,-01-2013《仓库管理制度》 4 术语 无 5职责 5.1 仓储部/采购部负责仓库产品、原材料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 5.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 5.2销售部负责产品包装、运输的策划管理。 6 工作程序 6.1产品的搬运 6.1.1仓储部/计划采购部按照JS/https://www.360docs.net/doc/a212941974.html,-01-2013《仓库管理制度》负责进行物资的搬运和运输。 6.1.2生产制造部各车间负责对制造过程中的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产品的搬运、包装和防护。 6.1.2销售部制定应急措施计划,以防止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运输故障而影响正常供货。6.2产品的贮存 6.2.1仓库按照《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的贮存。 6.2.2库存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建立合适的库存量,优化库存周转期限。 6.2.3废品及长期未使用的总成、零部件或原材料必须按不合格品处理,并按JS/QCP8.3-2013《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6.3产品包装 6.3.1工程部负责按照产品特性、用户要求制定产品包装的技术要求。 6.3.2 生产车间负责按照包装指导书对产品进行包装。 6.3.3质量部检验员负责按照产品包装检验规程和包装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验。 6.4 产品的防护 6.4.1工程部负责按照产品特性、用户要求对产品制定防护的技术要求。 6.4.2仓库根据产品防护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防护,每月对库存物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用版) 【目的】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职安部职责: 1.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供应公司职责: 2.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

行发放。 3.工会职责: 3.1.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人力资源部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各使用部门职责: 5.1.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

防护用品规范

防护用品规范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见附件2)、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产品包装、搬运、储存、保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保护和交付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证各种产品在搬运、入库、储存、使用及交付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最终产品及顾客财产流转的全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章无条文。 4 职责和权限 4.1 采购部门负责将采购产品交给生产管理部门,并定期清退不合格品。 4.2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入库产品的收发、储存、搬运及管理。 4.3 生产单位负责各自生产的产品的包装、储存、保护与搬运。 4.4 装配分厂 4.4.1 负责采购产品的领用及搬运,接收自制件; 4.4.1 负责成品包装、保护与搬运,并交付到成品库房。 4.5 技术部门负责下发产品包装标准、制定产品的储存期限,并对报废产品提出处置意见。 4.6 营销部门(含外经部)负责将出厂产品从公司交付到顾客的运输过程的控制。

6 内容与要求 6.1 产品交货要求 6.1.1 采购产品的交货要求 6.1.1.1 入库程序 a) 对入库的采购产品或原材料由采购部门采购人员填写《缴库单》,将采购产品或原材料交生产管理部门待验库或材料库。 b) 生产管理部门待验人员当面清点产品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接收存放在待验库或材料库的待验品区,同时依据《缴库单》填写《产品验收结论单》或《材料请验单》,将《产品验收结论单》或《材料请验单》交品质管理部门按《进料检验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入厂验收。 c) 生产管理部门待验人员接到返回的《产品验收结论单》或《材料质量证明书》后,对产品建立入库手续,若《产品验收结论单》或《材料质量证明书》上注明“OK”、“可以使用”或“处理使用”的合格品,则将原材料或产品交入合格品库。 d) 保管工在接收合格原材料或零件时,与待验人员当面核对产品规格、名称、数量,相符后,摆放到专门区域,作好其标识,妥善保管,并填写好《实物收发明细账》或《材料收支明细帐》。 e) 不合格品进入待验库的不合格品区域,每月25日结帐后,由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废品退货清单》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及时进行清退。 6.1.1.2 出库程序 a) 生产管理部门保管工按生产单位填写的《材料领料单》按照批号发放产品,以先进先出(FIFO)的原则发放。。 b) 一批产品作多次发放时,必须出具分《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结论单》随第一分《产品合格证》一起发放到领用单位。 6.1.2 自制件交货要求 6.1.2.1 生产单位按生产计划领用原材料生产自制件,生产自制件的数量严格按计划执行,生产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零件转移单》,由生产单位搬运人员将《产品零件转移单》、《产品验收结论单》(或分《产品合格证》)与生产的合格品一起交下道生产单位。 6.1.2.2 如因计划临时变动,造成生产的自制件无法转入下道生产单位时,由上道生产单位将《产品零件转移单》和《产品验收结论单》与合格产品一起转入生产管理部门自制件库房。 6.1.2.3 生产管理部门自制件库房凭生产单位填写的《自制半成品领用单》按批号发放产品,以先进先出(FIFO)的原则发放。 6.1.3 成品交货要求 6.1.3.1 装配分厂生产的合格成品,填写《产品缴库单》后,转入生产管理部门成品库,并由保管工在《产品、成品零件收支明细账》中作出相应的收入记录。 6.1.3.2 成品发放,保管工凭营销部门(或外经部)人员填写的《送货单》发放,并在《产品、成品零件收支明细账》中作出相应的支出记录;营销部门(或外经部)负责要求运输单位将成品完好无损的交到顾客手中。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标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采购和仓库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发 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除外); 2、综合管理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 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工作服/工作鞋的采 购和发放; 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 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 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四.管理规定: 1、采购部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 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 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储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 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劳保用品的配备: 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 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 1、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 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 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c)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d)有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 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 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份号 产品包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包装材料的采购、入厂检验、生产领用及流转管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包装材料采购、入厂检验、生产领用及流转全过程。 3.术语 包装材料:指产品包装所使用纸箱、塑料周转箱、片材、隔板、汽泡袋、泡沫、异形盒、封口胶、纸胶带等。 4.职责 计调室负责包装材料采购计划编制及实施。 制造部负责包装材料的入厂检验和记录。 品质技术部负责包装材料入厂检验标准、产品包装标准、包装材料使用定额的制定以及产品包装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物流部负责包装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并负责产品包装质量考核、奖励建议的提出。 制造部/涂装部负责按包装材料使用定额进行生产领用,并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产品包装和检验。 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产品包装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考核、索赔、奖励建议的审核及兑现。

5.正文 包装材料的采购、入库管理 5.1.1计调室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库存量、包装材料使用定额,下达包装材料采购计划并准时组织到货。 5.1.2包装材料到司后,供应商、制造部、物流部按《物资入库、出库管理指导书》的规定,办理报检、检验入库手续。 产品包装控制 5.2.1产品包装配料使用原则

5.2.2产品包装标准的制定 5.2.2.1品质技术部按不同的机型、不同的零部件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材料使用定额,并以技术通知的形式下发到计调室、物流部、制造部、涂装部、财务管理部。 5.2.2.2对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变更、并产生成本变化的,品质技术部在下达技术通知时,需经过财务管理部会签。 5.2.3包装材料的发放 5.2.3.1制造部/涂装部按生产计划到物流部领取包装材料,库管员按包装标准、生产计划量和包装材料使用定额发放包装材料。对制造部/涂装部超定额领用的,由领用部门承担全部费用(相关责任人承担50%)。 5.2.3.2对出口散件、要进行二次包装的,由计调室负责在下达的生产计划中注明。物流部、制造部/涂装部按计划发放、领用相应的包装材料。 5.2.3.3对已入库、需更换包装的产品,由计调室向物流部、制造部/涂装部下达换箱指令。制造部/涂装部按包装标准领用包装材料,物流部实施换箱。计调室同时落实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或索赔。 5.2.3.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无塑料周转箱,需改用纸箱包装的,物流部库管员需得到计调室通知后才能改换发放包装材料。计调室对改换包装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5.2.4产品包装质量控制及记录 5.2.4.1制造部/涂装部生产班组负责按生产计划、产品包装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检验员负责对产品规格(状态)、数量、标识进行检验,同时作好相应记录。检验合格后入物流部库房。 5.2.4.2物流部库管员在接收入库产品时,须对产品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抽检(尾箱须全检),同时对包装材料是否符合使用原则进行检查,确认无误的办理入库手续。对检查中

搬运贮存包装防护控制程序

※※目录※※ 章节内容页次 目录 1 修订履历 2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名词解释或术语 3 4 职责 3 5 作业流程 3 6 作业内容3~8 7 参考文件8 8 相关附件8 文件修订履历

一、目的:

对各段进料、制造及最终出货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防护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品质满足要求,避免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和交货致客户的过程中发生损坏及不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供应商送货验收到我公司交货致客户的全过程的管理均属之。. 三、名词解释或述语: 搬运:搬运是指在物流过程中,对货物进行装卸、运输、堆垛、取货、整理分类等,或以改变产品的存放状态和位置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储存: 为了达到或满足一定目的,对产品进行库存和储备的经济活动现象。 包装: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贮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 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防护:对产品采用恰当包装、捆绑、隔离等措施,以避免产品因运输、搬运、贮存和交货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损坏或安全事故所采取的必要的保护措施等。 四、职责: 4.1.仓库管理单位: 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防护等必要的保护措施; 4.2.生产制造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产品包装、防护、搬运及恰当的储存管制; 4.3.营销中心运营部:负责产成品的搬运、贮存及防护管制; 4.4.工程、技术单位:根据各类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规格、运输方式、防护措施、库存管理 等要求,界定并规划各类包装规范(包装材料设计、周转容器设计、验证 等作业)。 4.5.品保单位: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段搬运、贮存、包装、防护等措施的品质把 关作业; 五、作业流程: 依据附件一《搬运、贮存、包装、防护控制流程》执行管制。 六、作业内容: 6.1.搬运: 6.1.1.编制作业指导书: 各搬运单位(含各分厂、事业部、销售运营部物流单位,简称搬运单位)应根据产品品 质、运输方式及客户合同等要求,制订出本单位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作业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2015年5月29日,安监总局出台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废止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1号令),一时之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没有了相应的规章作为依据。 时隔7个月后的2015年12月29日,安监总局终于出台《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文印发,至此,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日常管理又有了新的法律依据。如下是规范的全文: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好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防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沂星泰公司内所有接触到化学溶剂、粉尘和噪音的人员/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锅炉等)的防护用品,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方法: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 1.本管理办法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简称PPE)是指一般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的措施,属免费发放用品。 2.公司现有的PPE可分为四类: (1)呼吸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活性碳口罩,海棉防尘口罩等。 (2)皮肤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棉纱手套、PE手套、橡胶手套、尼龙手套等。 (3)其他防护用品(可参考使用):如护目镜、耳塞、袖套、围裙等。 (4)特种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如安全带、安全帽、焊工手套、焊工面罩、绝缘鞋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PPE一律由采购单位统一购买;

2.所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须附有“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量舒适方便。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1、一般防护用品的选用是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不同车间岗位的监测结果。 2、特种防护用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3、不得将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使用。 4、PPE的使用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班使用的PPE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及发放: 1、PPE由仓管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发放; 2、各班PPE的领用、发放由该班班长负责; 3、各单位(仓管、使用单位)须建立领用登记表,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分析; 4、仓管员及班长在发放时必须遵循“以旧(废)换新”的原则,对照附件1的更换周期或根据破损情况予以发放或更换; 5、新领PPE的数量超过废旧更换的数量时,应有课级主管签证; 6、各班班长应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对应的PPE;; 7、非生产性人员可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区域或接触的化学品情况,领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8、QC人员的PPE使用办法同所在班别; 9、搬运人员可根据其所接触的情况选择相应的PPE; 10、外来参访人员如有需要使用PPE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领用;

产品包装、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产品包装、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包装、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的包装、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各个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统一配置和安排产品的包装、搬运、贮存、防护各个过程的人员、设备、工具和场所。 3.2 采购部负责外购物资入库前和入库时的搬运。 3.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搬运和防护。 3.4 仓库负责外购物资入库及成品出库时的搬运与交付。 3.5销售部负责销售产品出库后的搬运和交付。 3.6物资仓库、半成品和成品库负责各自保管的产品的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 3.7质检部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提出贮存、防护要求。 4.工作程序 4.3包装 4.3.1生产部根据产品的特点及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包装箱的设计,明确规定包装防护材料,包装方法和标志。包装设计应经验证。验证

合格后,编入包装设计规范。 4.3.2生产车间按规定进行包装,应确保产品包装后满足质量要求,包装的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4.3.3质检员负责对产品包装的质量进行检查。 4.3.4质检部按检验规范要求对包装的产品进行检验,在包装外盖,加盖规定的批号标识并记录,生产车间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1搬运 4.1.1根据产品特点,备置适宜的搬运设备和工具,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在搬运中的不磕、不碰,搬运人员应加强搬运设备和工具的维修和保养。当设备和工具不能确保防护时,应停止作业。4.1.2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应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和各有关的检验状态标识,防止丢失和损坏,确保正确无误的送达指定的地点。4.1.3对搬运的产品实行交接手续。生产过程采用生产工艺规程,出入库采用领料单,入库单是形式进行交接,双方签名为证。交接后,发现产品数量不符,外观受损或标识丢失、损坏,由接方人员负责。 4.1.4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2贮存 4.2.1根据本公司现有条件,按产品的不同贮存要求,为各种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在制品、成品安排适宜的贮存场地或仓库,配备必要的贮存器具,以防产品损坏。 4.2.2生产供应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编制仓库管理制度,对产品入库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 3职责权限 3.1安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落实。 3.1.1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备档工作。 3.1.2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和采购费用监管。 3.1.2负责监督分、子公司、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签领和使用情况。 3.2物流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咨询、比价、采购、质量把关、出入库管理。 3.3财务部负责对经安环部验收确认、主管安全负责人签批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予付款。3.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咨询员工有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意见,与安环部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纠正。 3.5分、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做好每月本部门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报批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安环部,联系物流部处理

完善;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1.1质量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4.1.2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防高温、各类呼吸式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经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定点采购。 4.1.3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4.1.3.1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1.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1.3.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4.2监督、发放、使用 4.2.1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劳务工均享受配发劳动防 护用品的权利。 4.2.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回来后,物流部应通知和协助安环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 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安环部有权下令禁入库、禁发、禁用。由此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采购、储存、发放等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耳罩、口罩、半面罩、工作服、雨衣、劳保鞋、安全带、防护服、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医疗急救箱等。 3.2 公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防护服、雨衣、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防护帽、医疗急救箱等。 4 职责 4.1 安全部 4.1.1 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配发标准及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2 负责各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审核和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管理。 4.1.3 负责根据各部门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 4.1.4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劳保用品的管理情况。 4.1.5 负责职工劳保用品佩戴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 其他部门 4.2.1 人事部提供员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更新。 4.2.2 财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费用管理。 4.2.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公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本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并根据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制定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提交安环部。不定期对本部门员工劳保佩戴情况检查、考核。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配置标准和需求计划

5.1.1 安全部制定员工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和安全库存标准,各部门依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信息制定部门劳保用品预算及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并报安环部审核。 5.2劳保用品的购买 安环部根据库房劳保用品库存量反馈信息及部门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采购部依照采购流程实施劳保用品的购买; 5.3 劳保用品的发放 a新进厂的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由所在部门按工种领取个人劳保用品。 b脱产学习,休长假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停发个人防护用品。 c各部门填写劳保用品领料单,注明原因(新员工或者以旧换新),经安全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审核后,领用劳保用品。如果超标准的需领用单位提供说明。 e库房保管员根据安全部审核过的劳保用品领料单给各单位发放劳保用品。 f各单位需将劳保用品及时发放给个人,发放时要求领用人在“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上签字。 5.4劳保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4.1个人劳保用品 a上班时间,凡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帽。 b个人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损坏需重新更换的,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领取,填写领料单,注明原因以旧换新;对于丢失或无法提供原劳保用品的,需写明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才能领取。 c 为了规范安全帽的使用,公司对安全帽采用统一标识,以确保安全帽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到期后,更换新安全帽时,必须交回旧安全帽,为了避免过期安全帽继续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未能交回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并按2倍价格赔偿,如安全帽上的标识损毁,视为未能交回。 5.4.2班组公用防护用品 A 各班组公用防护用品的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公用防护用品要定点存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不允许将公用防护用品发给个人保管使用。 B 各班组建立公用防护用品配置及更换台帐,班组长要作好班组每次领用或更换记录,更换采用以旧换新。 C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各部门公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

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产品包装规范 一、产品包装的目的 1、保护产品。使其在储运过程中不受损坏。 2、装潢产品。赋予产品或企业品牌以个性化和亲和力的作用,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 求,以促进销售。 二、产品包装箱技术条件标准依据 1、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9174—2008) 2、包装容器--木构件(GB/T 18926—2008) 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 4、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388—1986) 5、出口商品包装通则(GB/T 19142—2008) 三、产品标准中对包装的要求 1、运输试验:跌落试验(模拟搬运);碰撞试验(模拟运输) 2、仪器主机和主要部件应分别包装并用朔料膜包封,置于专门泡沫缓冲块中再装入专 用的包装箱内,外包装上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体积、重量、产品名称等内容及防震、防水、防腐、小心轻放、叠层高度等标志。 四、包装箱的选择 1、包装箱按产品的质量、体积和运输要求,可采用纸包装箱、木包装箱。 2、外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能保证内部产品不受损坏。 3、产品质量在50kg以下,或产品的备、附件可采用纸包装箱,否则应采用木包装箱。 当顾客有要求时,可按顾客要求选用外包装箱。 五、包装箱的设计 1、木包装箱应采用外框架木箱,即框架构件在箱板的外侧。 2、每种产品应设计专用包装箱。 3、在设计包装时,还应考虑货运方式。了解集装箱、货柜车的尺寸。 六、包装箱技术要求 1、材料: 1)木材:包装箱应选用较软的木材,材质具有中等的握钉力,中等强度和适度的冲击力,不易钉裂。主要树种有:杉木、白松(白枞木)等。包装箱可选用其中的 一种树种,也可混合使用。产品质量在150kg以下时,包装箱的四面和盖板允许 采用木框和九夹板(厚度7mm以上)结构,但底座必须采用框架和木板组成。 2)纸包:纸包装箱应选用双瓦楞纸制作,且纸箱的长、宽、高之和不应超过2500mm。 钉合瓦楞纸箱使用16~18号带有镀层的金属扁丝。金属扁丝不许有龟裂或使用上 的缺点。粘合瓦楞纸箱使用聚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相同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 2、表面: 1)木包装箱的底座和框架允许采用粗加工木材。木构件至少有一面应光滑,以便作标记。 2)纸包箱体方正,表面洁净,不许有明显的外观不良和其他使用上的缺点。瓦楞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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