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开设普通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应设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儿科ICU。

第八条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儿童活动区域)、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

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中药雾化吸入仪、经络导平治疗仪、频谱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小儿吸痰器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配备儿童智能测量仪、经皮给药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等。

设置病房的,应当配备儿科专用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中医医院儿科开展小儿推拿、小儿针刺、小儿灸疗、中药敷胸、中药敷脐、中药熏洗等相关项目的,应当建立儿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儿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儿科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力求在不同年龄段均无人才断档现象。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重点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医生均应接受过中医儿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300首方剂,重点掌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具备常见儿科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儿科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病儿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儿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后,在儿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儿科常见病的诊断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方法、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西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儿科专病或证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儿科病和疑难、危重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掌握中医儿科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具有从事儿科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

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执业医师人数在8人以上的中医医院儿科,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儿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工作,为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提供决策,把握本科室的发展方向。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儿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儿科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儿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儿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儿科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儿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儿科护士应掌握中医药治疗常见儿科病的基本知识,掌握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儿科中医护理常规和儿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儿科病康复和健康指导,应当按医嘱执行中医儿科外治治疗。

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儿科护士长是儿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以上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急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应注重继承创新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院应能开展儿童肺系、脾胃系等常见病证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

础上,开展疑难及急危重症的儿科病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开展雾化吸入、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穴位贴敷、耳压、熏洗、外敷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药灌肠、平衡针、浅针、热敏灸、雷火灸等中医外治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制定常见儿科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规范、指南),诊疗方案应包括规范的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难点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中医治疗方法的改进有解决的可能。要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的,不断优化诊疗方案(规范、指南)。

第二十八条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使用中医药治疗的,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儿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并适合儿童特点。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儿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儿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儿科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儿科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儿科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儿科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中医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季节及突发流行疾病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儿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适合儿童特点的有关中医儿科历史人物、典故、漫画、卡通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等方法,内容注重突出中医科普知识。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以儿科病诊疗为

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民族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相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医医院儿科常用方剂目录

1.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四物汤(《仙授理伤续断秘方》)3.人参乌梅汤(《温病条辨》4.人参五味子汤(《幼幼集成》)5.三子养亲汤(《韩氏医通》)6.大补阴丸(《丹溪心法》)7.大定风珠(《温病条辨》)8.大青龙汤(《伤寒论》)9.小青龙汤(《伤寒论》)10.己椒苈黄丸(《金匮要略》)11.王氏清暑益气汤(《温热经纬》)12.五皮饮(《中藏经》)13.五苓散(《伤寒论》)14.实脾饮.(《济生方》)15.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16.小柴胡汤(《伤寒论》)17.止嗽散(《医学心悟》)18.定喘汤(《摄生众妙方》)19.乌药散(《小儿药证直诀》)20.六君子汤(《世医得效方》)21.玉屏风散(《医方类聚》)22.甘麦大枣汤(《金匮要略》)23.芍药汤(《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24.补肺阿胶汤(《小儿药证直诀》)25.归脾汤(《正体类要》)26.四神丸(《内科摘要》)27.生脉散(《医学启源》)28.白虎汤(《伤寒论》)29.百合固金汤(《慎斋遗书》)30.真武汤(《伤寒论》)31.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32.异功散(《小儿药证直诀》)33.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34.防己黄芪汤(《金匮要略》)35.麦味地黄丸(《寿世保元》)36.杞菊地黄丸(《医级》)37.连翘败毒散(《医方集解》)38.桂枝汤(《伤寒论》)39.牡蛎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40.沙参麦冬汤(《温病条辨》)41.补中益气汤(《脾胃论》)42.泻白散(《小儿药证直诀》)43.葶苈大枣泻肺汤(《金匮要略》)44.小蓟饮子(《济生方》)45.青蒿鳖甲汤(《温病条辨》)46.固真汤(《证治准绳》)47.知柏地黄丸(《医宗金鉴》)48.金匮肾气丸(《金匮要略》)49.麻黄汤(《伤寒论》)50.炙甘草汤(《伤寒论》)51.泻黄散(《小儿药证直诀》)52.定痫丸(《医学心悟》)53.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4.荆防败毒散(《摄生众妙方》)55.茵陈蒿汤(《伤寒论》)56.理中汤(《伤寒论》)57.保元汤(《博爱心鉴》)58.保和丸(《丹溪心法》)59.麦门冬汤(《金匮要略》)60.都气丸(《医宗金鉴》)61.清金化痰汤(《东病广要》引《统旨方》) 62.六味地黄汤(《小儿药证直诀》)63.健脾丸(《医方集解》)64.射干麻黄汤(《金匮要略》)65.凉膈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6.大承气汤(《伤寒论》)67.消乳丸(《证治准绳》)68.苓桂术甘汤(《金匮要略》)69.涤痰汤(《严氏易简归一方》)70.苏子降气汤(《小儿药

证直诀》)71.资生健脾丸(《先醒斋医学广笔记》)72.平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73.桑菊饮(《温病条辨》)74.桑螵蛸散(《本草衍义》)75.桑白皮汤(《景岳全书》)76.通窍活血汤(《医林改错》)77.黄芪桂枝五物汤(《金匮要略》)78.黄连温胆汤(《六因条辨》)79.黄连解毒汤(《肘后方》)80.菟丝子散(《医宗必读》)81.银翘散(《温病条辨》)82.麻杏石甘汤(《伤寒论》)83.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伤寒论》)84.清营汤(《温病条辨》)85.半夏泻心汤(《伤寒论》)86.清热泻脾散(《医宗金鉴》)87.清瘟败毒饮(《疫疹一得》)88.羚角钩藤汤(《重订通俗伤寒论》)89.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90.葛根黄芩黄连汤(《伤寒论》)91.普济消毒饮(《景岳全书》)92.温胆汤(《世医得效方》)93.犀角地黄汤(《备急千金要方》)94.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95.防风通圣散(《宣明论方》)96.新加香薷饮(《温病条辨》)97.缩泉丸(《校注妇人良方》)98.增液汤(《温病条辨》)99.枳实导滞丸(《内外伤辨惑论》100.藿香正气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ICU建设指南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 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

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精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 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 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 注重突出中医特色, 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指导和监督, 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 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开设普通门诊, 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儿科 ICU 。第八条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儿童活动区域、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中医医院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 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开设普通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应设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儿科ICU。 第八条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儿童活动区域)、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 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中药雾化吸入仪、经络导平治疗仪、频谱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小儿吸痰器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配备儿童智能测量仪、经皮给药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等。 设置病房的,应当配备儿科专用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

中医院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县中医院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一)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蓝色)、一级护理(红色)、二级护理(绿色)和三级护理(白色)。分别在病房一览表和患者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三)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四)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五)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点

1、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①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②病情危重,顺呼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⑦做好起居、饮食、用药、情志、临症护理。 起居护理:病室环境要清洁、整齐、安静、舒适,保持空气新鲜,温湿度适宜,温度18°~20°,湿度50℅~60℅;根据病人需要做好口腔、头发、皮肤护理;做好

卫生宣教。 饮食护理:根据病情需要给予清淡、富有营养的饮食。 用药护理:根据医嘱注意观察服药后不良反应。 情志护理:对于神志不清醒的病人多与病人家属沟通和交流,多安慰、多体贴。 症状护理:根据临床体征、症状可采用相应中医护理手段,如热敷、推拿按摩、耳穴埋豆、艾灸等进行治疗护理。 2、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危重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40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 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设计规范标准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 ..... ..... ..... .......... .... (1) 第二章机构人员.......................................................... (2) 第三章组织实施.......................................................... .. (3) 第四章基础设施.......................................................... (4) 第五章应用系统.......................................................... .. (6) 第六章运行维

护.......................................................... . (10) 第七章信息安全.......................................................... .. (13) 第八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 信息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技术平台先进、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中医医院。 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 集成、互联互通、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 并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高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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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I C U建设与管理 指南资料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2006.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引言】 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ICU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ICU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 (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2019年整理】卫生部新生儿管理指南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新生儿病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儿监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3: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6:1以上。 第十三条新生儿病室医师应当有1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并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6个月以上,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具备独立处置新生儿常见疾病的基本能力。 第十四条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2020年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计划

2015年中医医院护理工作计划 xx年护理部工作计划将围绕医院工作目标,在提高护理质量,加强患者安全管理,保障患者护理安全,加强护士培训,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理论及技能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为顺利通过二甲医院评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计划如下。 工作重点: 1、内科创建优质护理示范病房 2、迎接“二甲”检查 一、开展优质护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护理工作,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丰富护理服务内涵,。随着卫生部“优质护理示范服务工程”活动的积极开展,我们仙居县中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将以满腔热情投入到该项工作。 1.拟定内科病区首先开展优质护理 2.成立医院创建“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3.试点病房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4.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在“示范工程”活动中全程进行督导检查;广泛收集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引入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5.未开展“优质护理”病区根据科室特色开展一项优质护理服务项目。 二、根据卫生部十大安全目标,做好护理安全管理 一)做好护理安全管理 1、完善各项患者安全制度与规范,重点加强护理安全隐患及不良事件的管理及网上申报工作,为此制定了新的护理入院评估单并投入使用,每季进行护理过失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减少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在预防跌倒图文宣教基础上,要求科室进行针对化宣教,并用视频引起重视。 2、防止错误的手术部位、手术病人、手术操作。 3、监督各项护理安全制度的落实:如药品管理制度,提高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护理安全。 4、加强执行医嘱的环节管理:要求每日医嘱大查对,强化执行医嘱的准确性,有疑问及时与医生沟通,静脉输液要求按规范核对,医嘱执行有严格核对程序,控制静脉输注流

ICU建设规范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2006.4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引言】 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ICU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ICU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 (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 2015年7月15日,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主办,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协办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市召开。全国各地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企业代表共400多人参加本次大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到会并致辞,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郭允冲作重要讲话,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修璐作“新常态下建设监理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主题报告,龚花强等11名专家、教授及企业负责人在会上作专题演讲。会议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王学军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秘书长温健分别主持。 本次会议旨在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应对工程监理服务价格市场化新形势,增强监理企业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和改革的能力,促进监理行业可持续发展。在会议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 一、郭允冲会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郭会长简要介绍了2014年监理行业发展情况,分析了监理行业发展存在的老问题及新情况,对监理企业的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六项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考核

检查等。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监理行业的技术水平。把现代的科学技术、信息技术与传统技术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履行职责,提高企业的诚信度,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郭会长指出,面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及监理价格放开等新情况,监理企业必须从自身下功夫,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创新,提高综合素质,要做优做强,做精做专。郭会长还举例论证了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企业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发展综合性的监理咨询企业。 二、会议分析了当前监理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副会长兼秘书长修璐同志关于“新常态下建设监理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主题报告,在与会代表中产生了共鸣。修璐同志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介绍了什么是新常态。提出了新常态下建设监理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价格问题;二是五方主体责任问题;三是强制性监理政策调整问题;四是市场准入政策调整问题;五是行业协会组织建设问题。结合以上问题,修璐同志分析了建设监理行业与企业发展机遇与挑战,提出原有适应政府行政管理制度的行业和企业发展思路与做法受到挑战,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对监理行业定位,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将促进部分定位从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企业全面升级,部分有条件企业

新生儿病房管理与建设(试行)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 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 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 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 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 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 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儿监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 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

中医医院护理中长期发展规划

中医医院护理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转变服务观念,深化医疗改革,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进中医整体护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使我院护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卫生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院工作的发展方向,护理部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制定未来五年护理工作规划如下: 二、发展目标 目前我院面临规模小,人才匮乏,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资金不足,生存发展难等诸多问题。为振兴喀喇沁旗中医护理事业,结合我院实际及“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特制定我院护理中长期发展五年规划。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强化护理管理职能,实行护理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提升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护理安全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氛围。力争五年内在全院护理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完成“二甲医院”所要求的护理各项指标;达到“二甲医院”护理所要求的评审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完善有效、质量优良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目标任务

(一)、根据我院护理工作现状: 1、护士持证上岗率100%; 2、到2015年病房护士与床位比例>0.4:1; 3、学历:大专达95%以上。培训率≥95%; 4、基础护理合格率≥95%,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100%,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0%;中医特色病房中医传统技术开展率达80%。 5、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均≥95%; 6、大差错、事故发生次数为零,褥疮发生次数为零(难免疮压除外); 7、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每年1项; 8、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5%; 9、每年护理目标管理检查综合测评达90分以上; 10、2012年开始启动1个优质护理示范病房,逐步在院内推开,到2015年达到全院铺开。 四、工作内容 1、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人员整体素质。 (1)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护理管理制度,完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护理部——护士长垂直管理,量化考核护士长考评表。同时,护理部加强对护士长的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支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调查方案.doc

附件1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调查表说明:1.本表请全国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负责填报. 2.调查表中,除少数信息化专项调查指标外,常见调查指标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统计范围、计量单位均按照卫生部2013年新修订颁发的《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执行。 3.本调查表各项指标中,时点指标按本年度2014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填报,时期指标按2014年全年(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累积数据或按指标具体要求填报。 一、医院基本情况 1。医院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2.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3.卫生机构类别: (A。中医医院 B。中西医结合医院 C.民族医院D.专科医院) 4。卫生机构经济类型: (A.公立医院 B.民营医院) 5。公立医院隶属关系:(A.中央属 B。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C. 地市属D.县市属) 6.医院级别: (1一级 2二级3三级 9未定级) 医院等次: (1甲等 2乙等3丙等9未定等) 7.期末实有床位:张。 8。期末实际在岗职工数:人。 9.2014年总诊疗人次:人次。 10.2014年出院人数:人。 11.2014年业务总收入:万元.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是 A.信息中心(或信息科)?B。院办公室?C。医务处(科)?D.财务处(科) E。设备处(科) F。病案统计室(病案科) G.其他___________ 2.医院信息化部门信息技术与管理全职人员情况 信息部门人员总数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数人) 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数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数人)中级职称人员数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数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数人) 专科学历人员数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人员数人)

重症医学指南

目录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 成人严重感染与感染性休克血流动力学监测与支持指南(草案) ……………………………….. 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断和治疗指南(2006)(草案) …………………………………… 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南 ……………………………………..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危重患者营养支持指导意见 ………………………………......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患者镇痛和镇静治疗指导意见 .......................................................

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 一、引言 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ICU应用先进的诊断、监护和治疗设备与技术,对病情进行连续、动态的定性和定量观察,并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为重症患者提供规范的、高质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质量。重症患者的生命支持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医院的综合救治能力,体现医院整体医疗实力,是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重症医学的学科建设和ICU的组织与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经过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反复酝酿、讨论,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2006)。随着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与进步,本会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订。 二、基本要求 (一)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三、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 管理单元以8~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四、ICU的人员配备 (一)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1以上。 (三)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五、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

(管理知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2008年4月23日发布 2008年5月1日实施 共23页 第1页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BSZ02022 第1版 签发: 何文波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实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将企业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密切结合,增强培训管理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 2 职责分工 2.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2.1.1负责依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制定培训政策制度和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2.1.2负责年度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督促实施和总体评估。 2.1.3负责组织、选送员工参加集团公司或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项目。 2.1.4负责员工职教费的审批与统筹管理。 2.2各部门承担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责。 2.2.1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年度培训需求和中期调整需求。 2.2.2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人力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选派合适人员参加培训项目,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 2.2.3根据本部门业务或人员能力提升的需要,开展内部业务培训。 内部事项 注意保存

2.3人才开发院是员工培训基地、公司管理研究基地和员工创新活动基地。 2.3.1参与制定培训政策制度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管理体系。 2.3.2负责对委托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方案策划、课程开发、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及培训信息的反馈和管理。 2.3.3负责委外培训项目的协调管理。 2.3.4根据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组织个性化的培训项目设计与培训模块开发。 2.3.5负责为员工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2.4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职教费的年度预算、提取、核销与日常管理。 2.5员工承担自我开发的责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及自我发展的需要,向上一级管理者提出培训需求;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本人情况参加业余学习。 3 管理工作与流程 3.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调整管理 3.1.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份根据宝钢战略发展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年度预算、计划编制要求,提出年度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各部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1.2各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下,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表》(附件1),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月底前报人力资源部。 3.1.3人力资源部在审核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制总部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3.1.4人才开发院每年2月底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3.1.5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变化和员工年度考核情况,每年7月份对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中期调整,填写《集团公司年度培训 共23页第2页

儿科建设指南

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开设普通门诊,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儿科ICU。 第八条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儿童活动区域)、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 中医医院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儿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病房的,应当配备儿科专用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中医医院儿科开展小儿推拿、小儿针刺、小儿灸疗、中药敷胸、中药敷脐、中药熏洗等相关项目的,应当建立儿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2021年中医院护理部工作计划(通用版)

( 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JH-XK-0260 2021年中医院护理部工作计划Work plan of Nursing Departm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021年中医院护理部工作计划(通 用版) 中医院护理部工作计划中医院护理部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在总支、院办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20xx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的精神,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促进医患和谐,提高患者满意程度为主要内容,以确保护理安全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和环节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创优质服务,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领导满意。 二、工作目标1、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使各项护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2、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 3、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继续开展全程优质无缝服务活动,创优质服务效益。三、工作指标:1、基础护理合格率≥90%2、特、一级护理合格率≥90%3、专科护理合格率≥90% 4、技术水平合格率≥90% 5、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0% 6、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7、消毒灭菌合格率100%、消毒隔离合格率100% 8、病区管理合格率≥95% 9、年压疮发生次数010、健康教育病人覆盖率100%、病人知晓率≥80%11、医疗安全管理合格率≥90%12、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质量管理合格率≥90%13、年护理严重差错、护理事故

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200605201750)

WORD格式整理版 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医院整体建设与发展的一部分,医院信息化建设必须适应医院的整体 建设和长远发展。信息化建设本身又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所以随着新院区的建设进度,医院信息化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总体框架 医院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临床服务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和运营管理系统,并通过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便捷、高效、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同时支持今后的医疗行为监管、决策支持、电子病历浏览;这三部分既相对独立,有是有机整体。 图:医院信息化系统框架 2、医院信息系统 (1)临床服务。临床服务是指以病人为中心,实现患者临床诊疗活动全过 程的数字化运作。主要包括门急诊挂号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门诊护士工作站,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住院护士工作站,临床检验系统( LIS ),医学影像系统 (PASS) ,输血及血库管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体检管理系统、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等。 (2)医疗管理。医疗管理是指对医院医疗活动和医疗费用进行全过程监控,保障医院医疗活动的质量和安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急诊收费系统,住院收费系统,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医疗保险 / 新农合系统接口,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 (3)运营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指医院“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业务流”的 统一管理。主要包括综合查询系统:医疗统计系统、院长查询与分析系统、病

人咨询服务系统,药品管理系统:数据准备及药品字典、药品库房管理功能、门 急诊药房管理功能、住院药房管理功能、药品核算功能、药品价格管理、制剂管 理子系统、合理用药咨询功能,设备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等。 其中与一些特殊诊疗系统,如CT(计算机X 射线层析摄影),B 超,心电图自动分析,血细胞及生化自动分析等。这些系统相对独立,形成专用系统或由专用电子计算机控制,主要完成数据采集和初步分析工作,其结果可通过联机网络汇集成诊疗文件和医疗数据库,供医生查询和调用。 3、硬件网络基础设施 主要包括支撑医院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所需配备的服务器、存储备份、网络设备、系统软件及其他相关的基础设施。其中,服务器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 务器和数据交换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包括磁盘阵列、光纤交换机;网络设备包 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安全系统机柜;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图:医院内部网络结构图 二、医院信息化系统的发展规划 信息化建设要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关键在于软件的好坏,在于软件蕴含的管理方式、 管理思想是否先进合理。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软件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软件的资金投入、 软件的考察挑选,要从工作流程、管理思想的角度去分析考察软件。因为每个医院都有 自己的特殊情况,管理模式不可能完全一样,因此即使是市场反映最好的HIS 也不会对各个医院 都完全适合,就算一时适合,也不能保证能长期满足医院的管理要求,因为医院会变化、会发展,管理模式、管理方法会跟着发生变化。所以,购买引进的软件在试运行期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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