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二十二册 长沙6号线PPP车辆招标技术规格书(全一册)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PPP招标机电设备技术规格书

第二篇专用技术规格书

第二十二册车辆

第一分册设备技术规格书

建设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编制单位(盖章):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设计总体单位(盖章):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设计咨询单位(盖章):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基本要求 (2)

2.1 概述 (2)

2.2 设计依据 (2)

2.3 国产化率与使用寿命 (2)

2.4 车辆使用环境 (3)

2.5 限界要求 (3)

3 列车运行条件 (5)

3.1 线路参数 (5)

3.2 供电系统 (5)

4 列车主要技术参数 (6)

4.1 列车编组 (6)

4.2 列车长度 (6)

4.3 列车寿命 (6)

4.4 车辆载客量 (7)

4.5 车辆重量和载客重量 (7)

5 列车基本技术要求 (7)

5.1 牵引性能 (8)

5.2 制动性能 (8)

5.3 列车故障运行能力及救援能力 (9)

5.4 列车噪声 (9)

5.5 列车照明 (10)

5.6 运行安全性和运行质量 (10)

5.7 防火 (10)

5.8 防水、防尘、防雷、防霉及防虫 (11)

5.9 电磁兼容性 (11)

5.10 安全措施 (11)

5.11 接口 (11)

6 车辆主要尺寸 (13)

7 主要部件和子系统 (14)

7.1 车体 (14)

7.2 转向架 (15)

7.3 牵引、电制动 (15)

7.4 辅助电源 (15)

7.5 空气系统及风源系统 (16)

7.6 空调与通风 (16)

7.7 列车运行控制技术 (17)

7.8 列车控制技术 (17)

7.9 故障诊断系统 (17)

7.10 列车信息系统 (18)

1 工程概况

轨道交通6号线为东西向骨干线路,快速衔接河西副中心、城市主中心、星马片区南部、空港组团和黄花机场,加强城市“一主两次”跨江联系,引导城市东西向拓展。6号线自西向东通过了望城区、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长沙县6个行政区。

6号线西起梅溪湖国际新城,东至黄花机场,线路全长约48.10km,预留继续往东延伸至东航站区的条件。全为地下线,设车站34座,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3座,与地铁1、2、3、4、5、7、8、9、12号线换乘,与规划西环城际、长株城际、机场磁浮换乘。在线路西侧起点设梧桐路停车场,在河东东六线附近设黄梨路车辆段检修基地;与2、12号线共享梅溪湖主变,与9号线共享麓枫路主变,与8号线共享合平路主变;新建东四线控制中心。全线平均站间距 1.44km,最大站间距2.667km,为桐梓坡路站到文昌阁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807km,为文昌阁站至芙蓉中路站区间。

6号线分西、中、东三段实施,并预留继续往东延伸的条件。6号线中段(枫林路站至东四线站)线路长为30.11km,均为地下线,设站23座,均为地下站;6号线西段(梧桐路站至枫林路站)线路长为5.98km,均为地下线,设站4座,均为地下站;6号线东段(东四线站至西航站区站)线路长为12.01km,均为地下线,设站7座,均为地下站;区间正线最大坡度29.149‰、辅助线36.05‰,最小曲线半径350m。采用A型电动客车,车辆的结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能满足以上条件。

6号线全线配属车:初期(2024年)51列,近期(2031年)63列,远期(2046年)84列,系统规模93列。初期配车数为51列/306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编组,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本工程供货范围包括:

(1)51列(共306辆)电动客车;

(2)合同设备总价3﹪的随车附件;

(3)专用工具(含测试仪器);

(4)技术资料及图纸

(5)技术培训(包括设计联络、监造、首件验收和人员培训等);

(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等)。

2 基本要求

2.1 概述

本项目为A型车,六辆编组,动拖比为四动两拖。列车最高速度80km/h。

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根据长沙地区自然环境、线路的主要参数、供电条件、车辆限界等,对车辆种类、列车编组、车辆自重、列车速度、起动平均加速度,制动平均减速度等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提出需求。本项目要求优先使用节能产品,经济实用、运行安全可靠、使用维护方便、乘座舒适。

2.2 设计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2)《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3)《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7928—2003);

4)《互联互通车载ATP/ATO与车辆的接口技术要求》(CZJS/T0037-2016)。

2.3 国产化率与使用寿命

为降低地铁工程建设成本,在满足车辆性能的条件下,车辆国产化率应不低于75%。牵引系统的国产化率应不低于50%。

除维修手册中指出的易损易耗件以外,车辆结构设计寿命为30年。

2.4 车辆使用环境

平均最小最大

气象温度17.4℃-10.1℃40.6℃

相对湿度79.5% 14.2%

年平均降雨量1394.6mm 708.8mm 1751.2mm

月降雨量 1.2mm 515.3mm

最大风速 2.6m/s 28.1m/s

存放温度-5℃

海拔高度≤1200m 运行环境温度:-10.1℃-+40.6℃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7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

25℃)

空气中杂质有:硫酸、SO2、酸雨、臭氧、盐雾。

车辆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能耐强风、高温、高湿、振

动、噪声;应能防止虫蛀、啮齿类动物的侵害;应能防止霉变以及不受

洗车清洁剂的影响。

2.5 限界要求

车辆限界应满足《地铁限界标准》(CJJ96)规定,同时满足长沙地

铁6号线号线车辆限界要求。

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

146.1-83),以便能在中国标准轨距的铁路上运送;

对于地面和高架线路:

(1)风力小于等于7级时,列车能够安全正常运营;

(2)风力为8级时,列车可以缓行。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如下计算书:

(1)车辆外形轮廓线,即车辆在静止、空载和设计尺寸的条件下,纵向各横断面最大尺寸重叠后形成的包络线;

(2)按照计算条件提供直线段和曲线段的车辆动态包络线;

计算书应考虑正常条件下和非正常条件下,所提供的车辆外形轮廓线和车辆动态包络线应具有完整的尺寸。

正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速度从0到80km/h;

车辆载荷为AW0到AW3工况;

车轮为全新至磨耗到限;

线路轨道的正常磨耗和偏差;

对正常磨损和车辆悬挂系统新的调整,包括设定的正常公差和潜在变化;

所有由于0.1g横向加速度引起的车辆侧向位移和角位移;

由于风速为60km/h的风力引起的车辆侧向位移和角位移(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及车站)。

非正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一个一系悬挂弹性元件的失效和破损;

由于风速为115km/h的风力引起的车辆侧向位移和角位移;

转向架二系悬挂空气弹簧泄漏的情况;

转向架二系悬挂空气弹簧的超限度膨胀。

注意:

由于风力作用所引起的侧向力,作用在高架区段运行及停在敞开的高架线路车站的车辆投影面积上的特殊压力不低于:

风速为60km/h时,风压为235N/m2;

风速为90km/h时,风压为600N/m2;

风速为115km/h时,风压为863N/m2;

对于背风面负压,在任何情况下,还需加上20%的系数。

(3)提供车辆开门状态下通过站台的速度。

(4)车辆应考虑预留后期线网A 行车互联互通的条件。

3 列车运行条件

3.1 线路参数

轨距 1435mm

最小竖曲线半径 3000m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

正线 350m

车辆段 150m

车站线路 1000m

最大坡度

正线 35‰

车站线路 2‰

辅助线路(空载) 40‰

车辆段线路 1.5‰

轨道类型

正线 60kg/m

车辆段 50kg/m

轨底坡 1:40

轨道最大超高 120mm

站台高度

0101080+?mm 站台有效长度 140m

车辆与站台水平间距离(站台高度处) ≤100mm

3.2 供电系统

1) 供电方式架空接触网

2)供电电压 DC 1500V

电压波动范围 DC 1000 ~ 1800V

短时过电压(小于5分钟) DC 1950V

3)接触网

接触网型式和高度见表3.3-1所示。

接触网型式及高度表表3.3-1

4 列车主要技术参数

4.1 列车编组

1)车辆形式

车辆分为Tc车、Mp和M车。Tc车为带司机室的拖车,Mp车为带受电弓动车,M车为动车。

2)列车编组

初、近、远期采用6辆编组,4动2拖,两动一拖为一个单元,编组形式如下:

=Tc+Mp+M*M+Mp+Tc=

= ----全自动车钩

*----半自动车钩

+ ----半永久棒式车钩

4.2 列车长度

列车长度(列车两端车钩连接面之间): 6辆编组约140m。

4.3 列车寿命

车辆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4.4 车辆载客量

车辆载客量见下表:

Tc车(人) Mp车(人)M车(人)6辆编组(人)AW1坐席45 45 45 270

站立密度:5人/m2268 268 268 1608 AW2

站立密度:6人/m2310 310 310 1860 AW3站立密度:9人/m2432 432 432 2592

注:每辆车设置1处轮椅位。

4.5 车辆重量和载客重量

车辆重量和载重量如表所示:

载客重量(t)/辆车辆重量(t)每列重

量(t)

Tc车Mp车M车Tc车Mp车M车

AW0空车0 0 0 ≤34.7 ≤37.3 ≤37.3 ≤218.6 AW1坐席 2.7 2.7 2.7 ≤37.4 ≤40 ≤40 ≤234.8 站立密度:5人/m216.02 16.02 16.02 ≤50.72 ≤53.32 ≤53.32 ≤314.72 AW2

站立密度:6人/m218.6 18.6 18.6 ≤53.3 ≤55.9 ≤55.9 ≤330.2 AW3站立密度:9人/m225.92 25.92 25.92 ≤60.62 ≤63.22 ≤63.22 ≤374.12 注:乘客每人按60kg计算;轴重≤16t。

车辆在AW0的载荷下,重量平衡应符合IEC 61133标准。

任一侧各车轮上测得的轮重与在两侧测得的轮重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4%。

轮对的每个车轮测得的轮重与该轮对平均轮重之差,不得超过±4%。

同一动车的每根动轴的轴重与该车各动轴实际平均轴重之差不得超过该车实际平均轴重的±2%。

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加配重块来实现车辆配重平衡。

5 列车基本技术要求

车辆应确保在寿命周期内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灾难情况下对人员和车辆救助的条件。车辆应预留弓网检测及轮缘润滑的功能。

5.1 牵引性能

在额定负载(AW2),半磨耗轮(Φ805mm)情况下:

1)列车最大运行速度 80km/h

2)列车结构速度 90km/h

3)车钩连挂速度 3~5km/h

4)反向运行最大速度 10km/h

5)计算用牵引粘着系数 0.16~0.18

6)冲击极限 0.75m/s3

7)平均初始加速度(0—40km/h)≥1.0m/s2

8)平均加速度(0—80km/h)≥0.6m/s2

列车在车辆段内能以25km/h的速度安全通过。当一运行的空载列车在15km/h的速度下与另一静止的空载列车相撞时,车钩能有效吸收其碰撞能量。

5.2 制动性能

1)常用制动平均减速度(80km/h—0,平直干燥轨道)≧1.0m/s2 2)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80km/h—0,平直干燥轨道)≧1.2m/s2 3)计算用制动粘着系数 0.14~0.16 4)列车80km/h运行时,在平直轨道且轨面状态良好的情况下紧急制动距离不大于205m。

5)车辆应与信号系统配合,满足停车精度不大于± 0.3m。

6)基础制动宜采用踏面制动。

7)电制动与气制动转折点应尽可能低,一般应小于8km/h(可调整)。

8)常用制动对所有负载工况(AW0~AW3)均有效,即满足制动减速

度和冲击极限的要求。

9)电制动与可控制的空气制动(踏面制动)配合使用。

10)在AW2载荷以下,网压大于等于1500V时,速度从80 km/h开始到列车电制动与气制动的转折点速度时,电制动能单独满足常用制动要求。

11)停放制动采用弹簧制动,并能使超载(AW3)的列车在线路最大坡道上停住。

12)当不能实现再生制动,所需总制动力必须由空气制动来提供。列车应有充分利用实时线路粘着条件的措施,系统具有防滑和防空转功能。

5.3 列车故障运行能力及救援能力

1)列车在超员载荷和在丧失1/4动力的情况下,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

2)列车在超员载荷和丧失1/2动力的情况下,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

3)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超员载荷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车站的能力。

5.4 列车噪声

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使车辆内、外部噪声达到下述的要求:

1、外部噪音

1)在ISO3095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列车在野外停止时,辅助系统正常运行,在距轨道中心7.5m,距轨面高1.2m、3.5m处测得的LpAeq,T 应不超过69 dB(A)。

2)在ISO3095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列车在野外以60±5% Km/h 速度运行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距轨面高 1.2m、3.5m处测得的LpAeq,Tp应不超过80 dB(A)。

2、内部噪音

1)在ISO3381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列车静止,辅助系统正常运行,在车辆中心离地板面高1.2m、1.6m处测得的客室内LpAeq,T应不超过69dB(A);司机室内LpAeq,T应不超过67dB(A)。

2)在ISO3381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列车在野外以最高速度±5%km/h速度运行时,在车辆中心离地板1.2 m、1.6 m高处测得的客室内、司机室内LpAeq,T应不超过75dB(A)。

5.5 列车照明

1)客室照明以LED灯作光源,分为正常照明和紧急照明,紧急照明应是独立的回路。正常情况下,紧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

2)车辆内部照明灯具应平行布置在车辆顶部两侧,正常情况下,客室照度在车内离地板面高800mm处测得的照明强度不小于300lx。只用紧急照明时,地板面照明照度不小于10lx。所有照明设施必须便于清洁,并方便灯具更换。

3)灯具耐振动和冲击性能应符合IEC61373标准的规定。

5.6 运行安全性和运行质量

1)运行安全性

(1)列车通过道岔和曲线时,车轮的侧压力(L)和垂直压力(P)之比应小于0.8;

(2)转向架蛇行运动应具有衰减特性。

2)运行质量

在任何载重量和最大速度范围内,车体地板纵向中心线的中心的垂向平稳性指标和横向运行平稳性指标应不大于2.5。经过150,000km运行后,其垂向和横向平稳性指标应<2.75。

5.7 防火

1)在每一节车辆客室的适当位置设灭火器不少于2个,司机室内设灭火器1个,安放位置应有明显标识并便于取用;

2)车体及主要部件的防火要求需满足DIN5510标准的规定,车辆及其内部设施应使用不燃材料或无卤、低烟的阻燃材料;

3)客室和车内电气柜应设置列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8 防水、防尘、防雷、防霉及防虫

1)车辆应满足防雨水、冰雪要求,在风雨、大雾天气时,车厢、空调装置、电气设备箱、插销联接器等设备均应具备防水功能,车辆清洗时,各种设备均应具备防水功能,车厢及车辆各种设备内不得有水渗入。

2)车体和安装在车体外电器箱的防水满足IEC61133标准。

3)根据IEC60529标准的定义,地板下的设备外罩箱根据功能的不同满足相应的IP等级。

4)安装在车辆上的所有电气设备和绝缘材料等满足防腐、防霉、防虫和防啮齿类动物等要求。

5)为防雷击等浪涌电压的侵袭,列车应设置避雷器,安装在受电弓附近。

5.9 电磁兼容性

车辆及其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规定如下:

1)车辆及其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EN50121-3的规定;

2)车载信号及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EN50121-4的规定;

3)供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EN50121-5的规定。

5.10 安全措施

车辆至少应有下列的安全措施:

1)车门安全检测;

2)车钩安全检测;

3)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5.11 接口

1)输入接口

线路条件,初、近、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行车组织等基本技术条件是合理确定车辆类型和编组形式的必要条件。

2)输出接口

(1)与土建工程的接口

线路条件、轨道设计标准、桥梁、隧道的结构型式和尺寸应根据车辆的技术条件和有关参数合理确定;车站建筑的站台长度、高度和站台边缘至线路中心距离应与车辆协调;各种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应以车辆限界为依据确定。

(2)与车辆段的接口

车辆的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是确定车辆检修作业方式、车库的规模、车场股道的布置和技术条件、专用检修试验设备的选型和技术规格等的必要依据。

(3)与供电系统的接口

供电制式、供电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应满足车辆的技术条件的要求;牵引供电系统容量、牵引变电所的分布和规模应满足车辆(列车)运行的需要。

(4)与弱电系统的接口

车载ATP设备,ATO设备应依据车辆的技术条件,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实现对列车的监控功能和完成列车的运行自动控制。车载通信、信号设备应与车辆相适应。当车载通信、信号设备由不同的供货商供货时,应编写详细的接口技术协议书,以保证各项性能符合要求。

(5)与车站设备的接口

地下车站屏蔽门、防淹门的布置、结构和控制要求应与车辆相适应。屏蔽门数应与列车车门数相同,列车正常停车后,列车客室门与站台屏蔽门相对应。站台屏蔽门和列车客室门均由信号系统控制,保证开门之前列车已停位准确,列车起动之前屏蔽门已关闭。

(6)与隧道通风的接口

车辆车厢底部发热设备的数量和位置、牵引系统散热形式和散热量、辅助设备功率(包括照明、空压机、空调等)、散热形式和散热量、车载空调数量、制冷量及输入功率等条件是隧道通风系统计算条件的必要依据。

6 车辆主要尺寸

1)车辆长度

Tc车(包括两端车钩)约24400mm

Mp、M车(包括两端车钩) 22800mm

2)车体宽度

车体底板处宽度 3000 mm

3)车辆高度

不含排气口及空调单元 3800mm

含排气口及空调单元≤3860mm

受电弓落弓时高度 3810mm

受电弓工作高度 3900~5410mm 4)车辆中心高度(客室净高)

地板面中心区域至天花板最小高度 2100 mm

客室内乘客站立区最小高度 1900 mm

地板面到轨面高度(AW0,空气簧充气,新轮)

1130 mm

5)客室车门

每辆每侧车门对数 5 对/边

宽度≥1400 mm

客室车门开启时门槛以上高度>1860mm

客室车门中心距 4560mm

6)司机室侧门

司机室侧门净开度(除扶手外) ≥570mm

司机室侧门开启时门槛以上高度 1860mm

7)客室侧窗(垂直与水平方向测量)

客室侧窗数 8扇/辆

窗底离地板面的高度 930mm

窗顶离地板面的高度 ≥1800mm

车窗净宽度 1300mm

车窗净高度 ≥880mm

8)贯通道

贯通道宽度 ≥1500 mm

贯通道高度 1900 mm

7)车钩中心线高度 720 mm

8)转向架中心距 15700 mm

9)转向架轴距 2500mm

10)车轮直径(采用整体辗钢车轮)

新轮时 840 mm

半磨耗时 805 mm

磨耗时 770 mm

11)轮对内侧距 1353mm ±2 mm

12)转向架最低点离轨面最小距离(车轮全磨耗)

60mm 13)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AW0,充气,新轮)

80720+?mm 7 主要部件和子系统

7.1 车体

车体结构基本要求是进行轻量化设计,整体承载结构,底架无中梁。

应采用整体承载铝合金模块化结构或大断面挤压铝型材全焊接或部分铆接结构,底架、侧墙、端墙及车顶均承受载荷,且采用隔热和隔音材料。中空地板结构,应另加一隔音层。

司机室结构设计含有一个撞击区以满足能量吸收要求。车钩设计时在司机室结构中应包含一个防爬装置。司机室前端设置紧急疏散装置。

每辆车每侧设置5套电动车门。司机室每侧设置一扇侧门,设置司机室后端门。

车钩可采用三种类型车钩:全自动车钩,半自动车钩和半永久性牵引杆。车钩后端部设有可复原的能量吸收功能的缓冲机构。

所有车辆中间端都设有贯通道,组成列车的可活动部分,吸收车辆间全部的相对运动。贯通道为分开式,每一半分别装在对应的车辆上,并在两车辆地板间有一个分开式渡板。车钩支承贯通道连接处。

7.2 转向架

转向架采用无摇枕结构,二系悬挂形式,低合金钢板焊接构架,并设有车体高度调平与防侧滚装置。电机采用全悬挂形式。

转向架构架、轴箱体等主要结构件(不含橡胶关节部件)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30年。

7.3 牵引、电制动

牵引系统为变压变频的调速系统,牵引系统为变压变频的调速系统,采用三相电机驱动的交流传动系统,牵引逆变器元器件采用IGBT器件。

牵引系统转矩控制模式采用矢量控制或直接转矩控制方式。

逆变器控制系统采用微机控制技术,并有诊断和故障信息储存功能。

牵引逆变器包括牵引、电制动控制模式。电制动可实现制动能量反馈,并具有防滑的功能。

7.4 辅助电源

1)每列车装有两台(组)或两台(组)以上计算机控制的辅助逆变器(DC/AC),可产生AC 380V和AC 220V、50Hz交流电源和DC110V直流电源。

2)每列车装有两台免维护的全密封蓄电池,其容量应能满足在无DC1500V的紧急情况下,提供列车紧急负载运行不小于45分钟以及45分钟之后列车车门能开关门一次的要求。

7.5 空气系统及风源系统

每列车应装备两台或以上交流电机驱动的空气压缩机以及与其配套的空气供给系统,其容量应满足列车运行的要求。当一台机组失效时,其余压缩机组的性能、排气量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气要求。

要求具有根据载荷调整制动力的功能,载荷信号为空气弹簧压力。

空气制动采用微处理器控制的电控制动技术,实现无级制动,并具有防滑功能。

空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IEC 61133 的要求,系统(主风缸、制动管路、风动门、空气悬挂、电空装置等)的压力值在关闭气路后5min 内下降不应超过20kPa ;制动缸压力经3min 后,降低值不超过10kPa。

空气压缩机应可靠地向空气制动系统和辅助系统提供清洁干燥的压缩空气。压缩空气在送入主风缸前应将其中的水汽、油/水雾微粒去除,在额定的压力下,滤清器应达到ISO 8573-1中2-2-2等级或相当标准的滤清等级。

7.6 空调与通风

1)每辆车均配备两台空调装置及其控制系统。当隧道内的温度为35O C,RH为65%的条件下,每辆车内部的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车内相对温度:26O C ~ 27O C

车内相对湿度:65%~70%

总风量:≥100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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