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生产三大纪律

1、松石纪律:垱头面没有经过松石处理,不得进入垱头作业。

2、通风纪律:垱头面没有经过充分通风,不得进入垱头作业。

3、用电纪律:没有事先断电和挂牌,不得进行电工作业。

井下生产中段文明卫生管理

1、各中段和作业现场,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五无四化”、“四不漏”“一畅通”。

五无:无大块、无杂物、无积水、无粪便、无堆渣

四化:天井支护标准化、管道安装标准化、电器线路敷设标准化、系统完好化

四不漏: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油

一畅通:水沟畅通

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让设备带病运转,切实做到文明生产。

3、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班班清理作业面,清洗好生产设备(电机车、装岩机等),材料、工具堆放整齐。

4、巷道掘进(包括采场)必须按设计施工,水沟必须及时跟上垱头,风水管、电缆成线,照明良好。

5、运输途中倾倒的矿(废石)要当班清除,做到谁倒谁清的原则。

6、设备检修停产时,须组织员工开展井下文明卫生工作,清挖水沟,维修清理设备。

采场安全管理

1、采掘工程施工设计,必须有安全通风防尘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2、每次采场的炮眼深浅、角度、方向要一致,炮眼距离要合理安排,避免大块出现,工作面(顶板)要尽量保持平整和拱形,严禁吊“肚

子”。

3、放炮后,须待炮烟散尽或采取措施确保采场通风良好时方可进入采场,作业前必须检查和处理松石。

4、对未处理完毕的松石,必须详细交班,作出明显标记,本班处理不了的,要交下一班处理,不允许互相推诿。

5、需要进行贯通测量的天井,必须架设相应的安全平台、梯子、照明并及时处理好松石,确保技术人员作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6、工程贯通最后7米,必须先下贯通通知单通告相关人员,拆除或保护好贯通处管轨线等设备设施,并在贯通处挂牌、站岗,缺一不可。

7、采场必须保持两个良好的安全出口,以利通风和行人,采场、天井、腰巷照明必须保持良好后,方能作业。

8、特别注意不允许在未处理好松石的位置下作业或停留。

9、保持采充平衡,尽量缩短循环时间,采场顶板(上盘)部位充填必须充满。

10、岩矿破碎的采场,要视情况采取一定的安全护顶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冒落。

11、采场间柱间墙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施工的间墙必须稳固。

12、人形天井的梯台要稳固干净,梯子应超出梯台0.5m,联络道要保持畅通。

松石安全管理

1、进班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及携带处理松石必备工具,如:手电筒、检查锤、撬棍(一长一短)。

2、进入作业面前须检查作业垱头通风和照明,确保通风良好、照明充足后方能进入作业面。

3、处理松石时必须两人配合作业“一人负责松石,一人负责检查和照明”

4、检查松石“不要快步直入,要缓慢试探”。

5、处理松石“先确定松石影响范围,要求按由外向内,由上而下,先易后难,先顶板后两帮的顺序作业;特别注意断层、节理、裂隙交错,软硬围岩(矿)交错地带冒顶的安全隐患”

6、安全注意事项

①检查松石范围,确定安全位置,严禁盲目松石。应做到:人和被处理点必须有一定距离,以免松石掉下伤人;对落石地点有个预估,并预定自己进退路线,防止落石伤人;选好安全地点,由一方向另一方稳步撬去。

②松石作业人员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具备一定的松石作业经验。

③严禁在打钻、扒矿等有其它工作正在进行的同时进行松石作业。

④正确掌握松石方法,撬石时,两脚一前一后站立成丁字形。严禁松石时撬棍末端对着身体。如遇到松石掉下来砸到撬棍,必须立即把撬棍丢掉,以防人随撬棍掉落的惯性向前倾倒,一起被松石砸到。

⑤严禁用小于1.5m的短撬棍。

⑥严禁前后同一方向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处理松石,以免后面撬下的松石打伤前面的作业人员。

⑦在斜坡道(或斜井)上撬松石时,人必须站在上坡处(即较高处)。

⑧在天井中处理松石时,必须在天井上下口悬挂警示牌或专人警戒,作业时,听见有人来往的信号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发出是否可以通行的信号。

⑨对大块的松石不易取下,而直接影响作业的安全时,必须架设临时支柱或采取爆破的办法处理。当班的松石,应尽量在本班内处理完,实在处理不完的应做好标志与下班交清情况。

爆破安全管理

1、进入作业面时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①检查作业垱头通风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如通风不良应加强局部通风);

②照明是否安全良好(作业垱头照明36伏);

③顶、边帮是否稳固(如有松石严格按照松石操作规程处理);

2、按当班所需用量领取爆破材料,领取爆破材料时要严格遵守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①认真如实填写好爆破器材领用登记;

②搬运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不得混合搬运和混放;

③炸药和雷管严禁一人携带;

④携带爆破材料人员禁止乘坐人车;

⑤存放时应选择较为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存放,雷管、炸药存放距离为15m以上;严禁乱丢乱放。

3、装药前,设置爆破警示标志,检查爆破材料,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更换,不得使用。

4、加工起爆药和装药时,要注意把每一根炸药的聚能穴指向爆孔方向,加工起爆药时,应在药卷聚能穴另一端中间位置安插起爆雷管,装药时,先排除炮孔内碎石、水等影响装药的杂物,采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装药要根据作业垱头炮孔的设计和1—10段非电雷管的顺序进行,按中心眼—辅助—边眼顺序装药。装药时,先装1—2根底药,再装起爆药,装起爆药时应反向装入炮孔,一手持炮棍一手带住非电管,轻轻将起爆药送入炮孔,然后根据爆破药量的需要装入其他药卷,每个炮孔装药要做到一慢、二轻、三塞紧,填塞时应采用跑泥或不易燃材料,不得损坏起爆管,加工起爆药和装药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①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②加工起爆药和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③安插起爆雷管时,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药卷,应用竹质、铜、铝钎子钻孔加工,再将起爆雷管轻轻插入起爆药;

④严禁用钎杆代替炮棍使用;

⑤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5、进行爆破网络联接时,应先将装好的导爆雷管收拢,检查装入的导爆雷管的数量是否相符,起爆雷管和导爆雷管应根据爆破设计要求反向连接,尾端不小于0.15m,导爆管应均匀的敷设在起爆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捆绑后的导爆管与工作面存在弹性,进行爆破网络联接时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①爆管网路联接不可产生死结,不应有接头;

②每次起爆的数量不能大于雷管的最大引爆量;

③平巷采用240秒起爆管时,要保证起爆雷管的延时时间能使起爆人员安全撤离至避炮地点,禁止将240秒延时起爆管剪断和明火起爆;

④采场、天井、腰线采用100m传爆起爆管时,传爆起爆管的使用长度,必须超过爆炸影响范围的安全距离以外。

6、起爆前,应对爆破网络的连接和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将设备和其他物件转移至安全的地点,发出起爆信号,通知受到爆破影响的相邻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或躲避到安全硐室,并在安全距离外入口设置警戒岗哨和明显的爆破警示标志,待以上工作完成确定安全后,再将起爆雷管的传爆管尾端,大于0.15米的位置剪断,将起爆器的起爆针插入传爆管,开启起爆器电源开关,按下起爆按钮充电,待起爆器红色指示灯完全红亮时,松开起爆按钮起爆,严格执行一次性起爆爆破,待炮全部响完后,方可撤出警戒岗哨和爆破警示标志,经通风吹散炮烟、确认作业面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方准许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爆破作业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①离炸药库30m以内禁止放炮;

②相向贯通工作面掘进,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作业,一方作业爆破时,两作业面安全距离外入口处都须设置警戒,才能起爆爆破;

③天井贯穿相距7m时,上部中段必须封闭或设置警戒界哨;

④爆破时若遇起爆雷管拒爆现象,必须等待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方准许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补爆;

⑤爆破可能危及周边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时禁止爆破作业。

7、电子起爆器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①每个电子起爆器必须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准借予他人。

②起爆前,挡头面的所有物件必须撤离至安全地方,以免造

成物品损坏。

③起爆前,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严禁无人警戒就实施爆破。

④起爆前,作业人员必须撤至安全警戒线以外。

⑤确认作业挡头面安全可靠后,方可将起爆针电子起爆器插

入非电导爆管上引爆。

⑥电子起爆器引爆距离:a:有弯道或者有躲避硐室,引爆距

离不少于100米;b:直线段且无躲避硐室,不少于200米;c:各中段天井腰巷一律使用100m传爆管起爆雷管,天井腰巷

禁止使用240s起爆雷管。

⑦起爆完成后,撤下起爆针并保存,严禁随意对非电导爆管

进行试用。

⑧引爆人员放炮前应检查躲避处是否有松石。若有松石以及

其他危险物,必须处理完毕并且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引爆工作。

⑨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将剩余的火工材料清理,当班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放私存和擅自销毁。

通风安全管理

独头工作面超过20米以上就要安装局扇,采取压入式通风。超过40米的独头工作面必须采取混合式通风;超过80米(指新鲜风流入口处至工作面的距离)的独头工作面要采用11KW以上的风机进行混合式通风。

1、通风设施安装、维护、检测、检查

①压入式通风风机要安装在新鲜风流处,抽风机风筒口必须接入回风巷2米以上的位置;单级风机输送长度一般不得超过200米;安装接力风机时,风机风筒口要与接力风机按规定有效连接,防止污风再次送入垱头面;

②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米; 混合式通风,抽出式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式风筒的出口5米以上,且压入式风筒出口吹出的风量应小于抽出式风筒入口吸入的风量。风机入口到作业面距离30米以上时,禁止在风筒上再开三通。作业时要爱惜和保护风筒布,确保风筒不被毁损或堵塞;

③风筒规格:鼓风风筒直径不得小于300mm,抽风风筒直径不得小于400mm;

④风筒吊挂:风筒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风筒吊挂要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风筒吊环要挂在专用的10#铁丝上,铁丝不得与电缆及带电设施接触,不得直接挂在巷壁上或风管上;

⑤风筒连接:风筒连接要求正接头、双反压边,两道套接的铁环间距不得超过5cm。风筒的连接部位必须仔细检查,确保连接牢固,不漏风;

⑥风筒维护:风筒与顶、帮锚杆、金属网接触部位,必须重点保护,不能扎破导致漏风。爆破工放炮前要将风筒收回至安全距离以外,确保风筒不被毁损,并保证风筒畅通。风钻工进班检查时,应负责把风筒恢复到离垱头面10米以内的位置。在巷道里推车、搬运材料设备

不能刮坏风筒,有可能对风筒造成破坏的,必须提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再施工。严禁出现作业人员在风筒上划口子等人为破坏风筒的现象;

⑦因井下空气潮湿,且空气中含有粉尘,在局部通风机运转的过程中,粉尘会逐渐粘积在流道和叶片上,对局扇要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⑧作业人员、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井下通风防尘管理、检测制度》,依照各自职责对作业面的风速、风质等进行检测,并对局扇的配备、安装位置、风筒布挂置、漏风和湿式作业、防尘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才能生产。对风速不达标、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的作业面要责令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才能进入作业。

2、独头工作面通风管理

①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进行通风(或必须带高压风进入),通风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并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才能进入。对于长距离独头作业地点,要延长通风时间,确保有毒废气完全排出后才能进入。

②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机应连续运转。

③暂时或永久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独头工作面,生产工区应及时用栅栏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先恢复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和空气成分分析,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

④天井和腰巷施工严禁矿岩堵塞井口,影响通风,威胁作业人员安全。

⑤对于氨气严重的天井,应该及时加装整体式风机通风,禁止盲目进入。

⑥垱头贯穿或停止作业后的工作面风筒、风机要及时回收、清理、修补,并妥善保管,严禁长期闲置不用。

3、腰巷通风管理

①所有盲天井和明天井的腰巷施工,都应该安装整体压入式风机。

②进入独头作业面时要开启风机通风达30分钟以上或随身带高压风通风,待炮烟散尽方可进入作业面作业;

③加强腰巷照明,严禁矿渣堵塞井口影响通风。

平巷天井安全管理

1、检查作业垱头通风,确保通风良好后,才能将照明拉入作业面,照明电压为36V

2、检查作业垱头是否有松石,已有的支护是否稳固。(处理松石的方法:由外向内,由上而下、先易后难,先顶板后两帮)

3、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4、按标准敷设各种管、轨、线。风水管、架线、电缆、电线等管线悬挂整齐规范,有明显标志和标牌;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悬挂高度在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8m,不高于2.2m;滑触线架设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应不小于300mm;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严禁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严禁超过36V;行灯电压严禁超过36V;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严禁超过127V。

5、天井施工时,应先挂“天井施工,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然后检查梯台是否牢固,同时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绳、挂好安全网,防止人员坠落,运送工具时,天井下面严禁站人,防止工具和机件跌落伤人

6、如果是相向贯通工作面掘进,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作业,一方作业爆破时,两作业面都放好警戒界;天井贯穿相距7m时,上部中段必须封闭或设置警戒界哨。爆破时,必须将受到影响设备设施(电缆、风机等)撤离至安全地方,对于不能撤离的设备设施(风水

管、通讯电缆等)进行保护,以免造成物品损坏。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作业面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架设架线和电缆。

2、作业面入口应该设置断电开关以及必要的警示标志,电工作业

必须先断电、后挂牌,严禁带电作业。

3、安装变压器须装好保护罩。

4、所有天井、腰巷等作业面都必须采用36v电压;所有采场都应

该有两盏碘钨灯加强照明。不允许照明不好进入采场作业。

5、电器设施不能乱用混用,应该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架设安装,

不准乱拉乱接。

6、主要沿脉、穿脉照明都要使用节能灯,不允许使用白炽灯照明,同时,下班时应该断电熄灯。

7、临时性架线不能和照明线混搭在一起,各类电线电缆应该分开

悬挂。

8、装岩机电缆不允许出现破损,如果出现破损应立即修复整改,

确保安全。

9、遵守其他作业规程和技术员下发的相关安全要求

人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卷扬司机:

1、进班先查看上班交班记录。

2、操作前必须先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对讲机信号是否接收正常,发现异常,坚决不能下放人车。

3、操作人车下放或提升时,必须有两名卷扬司机,一名主卷扬,一名在旁观察。

4、操作人车要认真听信号运行,做到信号不准确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的原则。

5、人车在运行时,提升和下放的速度不能过快。卷扬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眼勤、耳勤、手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

6、当人车运行过程中打停点时,卷扬刹车不能刹得过急,应平稳停车。

7、对讲机用完后必须到卷扬机房充电,保证下一班能正常使用。

8、人车运行完后,必须再次检查卷扬设备、各种仪表、人车制动、钢丝绳、对讲机等,并做好交班记录。

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

1、人车司机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不得随意安排。

2、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运行时间操作。

3、人车限载15人,严禁超载。

4、进班前先查看上班记录。

5、井口信号工先检查阻车器是否回位,安全护栏是否放下。

6、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负责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弯曲严重,人车制动是否灵活正常,对讲机信号是否联系正常。

7、确认一切安全后,将人车推入井口阻车器前。

8、待钢丝绳检查完后,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把钢丝绳头与人车连接好,确认检查工作做完后,举手示意给井口信号工。

9、井口信号工打下放信号给卷扬司机,升起安全护栏,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钩工搬开阻车器,推动人车下放。

10、当人车过完阻车器,打停车信号给卷扬司机,把人车挂在斜井口,人车司机把手动制动销拉上。

11、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乘车人员须听从人车司机统一指挥上、下人车,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12、人车司机必须检查乘车人员是否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检查督促挂好安全链条。

13、发车前人车司机必须对乘坐人应注意的事项进行简单的说明。上、下人车必须由人车司机统一指挥,坚持先下后上的原则。

①喊话“请各位先下后上”。

②喊话并检查“严禁携带雷管、炸药、超长等物体上车”。

③喊话并检查“严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露出车外”。

④喊话并检查“请挂好安全链条”。

⑤检查确认一切安全后,开车前喊话“马上开车,请各位坐好”。

⑥途中如遇特殊情况(掉道等),乘车人员抓紧扶手,不能慌张,更不能跳车。

⑦前排和后排乘坐人员,严禁乱动人车上的制动装置。

14、下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前排(最下排),提人车时人车司机坐在最后排(最上排),要密切关注前方的情况,看轨道上是否有大块,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打停点。

15、在各中段停车时,只能停在各中段的吊桥尖的位置,好让乘车人上、下人车。

16、当人员全部送完后,把人车提上来,过完阻车器,放下安全护栏,把人车的制动定位销放下,把钢丝绳头取下,把人车推入停放处,对人车进行清扫和擦拭,并给需加油的地方加油。

17、全部工作完成后,人车司机负责填写好人车的检查和运行记录。

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颁布日起实施,如果出现违章行为,将按照200—1000元一次进行处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第 2 页共 2 页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 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4.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4.10所有配电柜(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4.11所有配电柜(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 2 页共 2 页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细则 (一)原则上严禁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积极推广使用型钢材料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 (二)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并用螺栓将木板与悬挑梁固定。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搁支在建筑物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出现前后移动和左右摇晃现象。 (三)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梁延伸至建筑物内的部分不得少于1米,采用不小于φ16以上钢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的部位不得少于2处;两侧的悬挑梁应分别采用2道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砌体墙或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稳。 (四)卸料平台必须按照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 (五)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吊环应预埋在主体结构上,其预埋深度及锚固长度符合规定值,吊环净高不超过混凝土面5--6CM,吊环方向垂直于楼面) (六)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七)平台上悬挂分公司统一限重标志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堆放材料,随堆随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护栏高度;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八)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硬防护 (九)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页脚内容1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 制度

矿井安全避险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各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矿井必须对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进行专人、专项管理,及时配足维护管理、监控值班人员,配齐各类设备,保证系统24h实时监控和联网共享监测信息,各矿调度室必须配备24h运行的监测信息显示终端,并配备报警音响,监控系统应配备在线式UPS电源(t≥2h)的双回路供电系统,监控主、备机应双机热备份,并能在5min内自动互切,监控系统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按公司选用的KJ101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KJ88海纳远程监控系统,来配备配足相应的传感器、断电器等关联设备,对已经过期的KJ90和KJ65所留下的各类传感器必须进行更换,严禁混用和代换。 第四条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配置、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各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并做

到记录齐全可查。 第六条各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监控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第七条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存于监控室。 第八条对监控系统测点进行安装变更时,必须由矿通风技术员填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安装(变更)申请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安全监控维护员负责实施。实施完后安全监控维护员必须当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更新KJ101N主机、备机及KJ88海纳联网设备软件的测点配置,严禁漏传和误传信息。 第九条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其它通信、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十条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第十一条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doc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1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3、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 3.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

卸料平台强制管理规定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文件 天元十建发〔2013〕17号 关于印发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卸料平台,加强对卸料平台的控制管理,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制作、安拆使用,纳入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控制范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规定要求,特制订《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发给你们,从发放文件即日起望遵照执行。 附:《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 二0一三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印发卸料平台管理规定通知 发:公司各项目部、科室、存档 经理办公室 2013年08月03日印发 (共印20份)

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 结合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中不规范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卸料平台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制定的卸料平台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加强卸料平台的管理力度,使用好、利用好卸料平台,使卸料平台制作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高卸料平台利用率,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对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未达到标准规范、安全方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规定。 二、卸料平台规定要求: 1、卸料平台预埋件采用双锚固,预埋件间距为0.5m,预埋件禁止预埋在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的悬挑梁禁止采用钢架管作支撑顶或采用其它措施加固,禁止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载荷鼻、预埋件等采用螺纹钢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2、钢架管式外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3、卸料平台主梁必须采用工字钢16cm,次梁采用工字钢10cm;遂步淘汰槽钢,不得使用槽钢制作新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制作主梁长6m,平台长3m,平台宽按照各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在平台钢底座上面沿周边采用Ф48mm钢管焊接高为1.0m的防护栏杆,下杆距平台钢底座为0.5m、上杆距平台钢底座为1.0m;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卸荷鼻、预埋件全部采用Ф16mm标准圆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钢板吊环必须满焊于主梁槽钢外侧,主梁与次梁连接方式选用焊接,且焊缝高度不低于型材壁厚。 5、平台上满铺50mm厚木板,用扁钢固定牢靠。扁钢中心每间距100mm打孔,用铁钉固定木板,扁钢端头焊接于主梁上;平台防护栏杆内侧沿周边采用废模板进行全封闭,平台防

安全生产紧急避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紧急避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分局相关规定要求,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紧急避险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条紧急避险条件:必须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第四条现场紧急撤人避险是指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工区、厂(队)长、班组长(以下称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命令,并及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全力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项目部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以保证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能顺利实施。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工作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臵。

第二章现场紧急避险制度的规定与要求第七条作业人员避险规定: 1、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对管理者做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处分。 5、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实施紧急避险。现场人员在撤离途中应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带班人员的指挥,积极避险,不得擅自行动。 6、在不具备紧急避险的条件下,作业人员不得以紧急避险为由,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第八条现场带班人员避险规定: 1、生产中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现场带班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必须采取先撤人再汇报处臵的措施,到达安全区域后应清点人数;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康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巨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要多处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纯洁、干涸、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大凡规定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九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涸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业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十二条:箱式变电站应在明明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箱变基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十三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卸料平台的使用安全,项目特制定本制度,具 体如下: 1、由楼面通向平台的通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2、起吊平台上的物料时,由信号工指挥,必须做到指 挥正确,必须设专人(架子工)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钢绞 线、外架和护身栏杆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时应绑 扎牢靠,不得散乱。 3、每次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 后方可进行使用,堆码物料的高度严禁超过1.2米。 4、卸料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每次安装和拆除必须有安全员监督,严禁违章作 业。

6、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的,包括槽钢、焊条、钢丝绳、安全网等。 7、钢丝绳连接楼板处的砼需达到强度要求。 8、转料平台上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5吨,即6m长的钢管不超过65根,4m长的钢管不超过87根,0.9m长的拉杆不超过434根,50×100×4000的木枋不超过125根,1220×2440×1.2mm的竹胶合板不超过47张。 9、在使用过程中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中建三局北京东八里庄危改小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 2015年6月

目录 1.避难硐室简介 (2) 2.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 (3) 3.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4) 4.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7) 5.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 (10) 6.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12) 7.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13) 8.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4) 9.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5) 10.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6) 11.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17) 12.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18) 13.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20) 14.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 (22) 15.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23 16.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 (24) 17.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5) 18.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26) 19.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措施 (27) 20.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 (28) 21.紧急避险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9)

一、避难硐室简介 XXX煤矿在XXXm水平设置一个避难硐室,该硐室锚喷支护,内部墙壁及地面瓷砖装修,长度30m,宽度4m,净断面9.8m3,硐室两端设有密闭门,具有2个安全出口。 硐室装备有密闭空间系统、氧气供给保障系统、环境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等。硐室在井下发生火灾、透水、爆炸等事故时使用,为无法及时撤离到井上的避难人员提供安全密闭空间。硐室对外可以抵御高温烟气,隔离有毒有害气体,对内能够为避险人员去除有毒有害气体,提供氧气、食物、水等,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硐室充分考虑灾害事故的各种情况以及人体的各种生命需求,为矿工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条件,为职工生命安全构筑一道坚实安全屏障。 该永久避难硐室已经XXX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1、必须坚持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机电维运工区每天必须对井下配电室及各高压配电点进行一次模拟接地试验,并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2、井下各类低压供电设备凡带有过流保护装置的上坑检修时,机分厂车间必须进行过电流试验。 3、井上下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每年测定一次,3-4月份进行。 4、各供电架空线路的避雷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试验,3-4月份进行;避雷器每年检查一次,9-10月份进行。 5、使用中的大型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性能试验,关键部件必须每年进行探伤试验。主扇、绞车、压风机、强力皮带、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6、井下下列项目的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电气性能的测定和试验。

2)高、低压电缆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3)井下高开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4)低压开关入井前必须经过短路、过流、漏电闭锁性能试验。5)每日须做综保检漏试验。 6)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入井前须做试验。 7)井下高低压开关插件性能半年试验一次。 8)电机入井前必须测试,出具试验报告。 9)电气插件入井前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10)井下远方检漏试验每月试验一次。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6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

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 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

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3160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了加强卸料平台卫生管理,保证保洁人员人身安全,卸料平台最多容纳3辆车停留,开启两道自动卸料门,其他运输车辆在栈桥下道闸处排队等候。规定每天垃圾车进厂卸料时间为4:00~14:00,其余时间严禁入厂。 2.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入职前必须经过车辆所属单位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培训,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驾车进入厂区卸料(司机近照+所驾驶车辆的信息=上岗证)。 3.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小于10公里/小时,按规定过磅记录运输吨数,对违反司机停止该运输车3天入厂资格,教育整改后恢复进厂资格。 4.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对违反人员查扣上岗证,永久取消入厂资格。 5.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密封性能良好,严禁渗沥液遗撒,对违反车辆取消该车3天入厂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02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紧急避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维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对突发事故的处置。 四、相关规定 1、所有员工在作业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所有员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 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 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 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 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 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卸料平台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平面布置图、卸料平台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撑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平台搭设、维护及拆卸等技术措施。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卸料平台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脚手架和施工设备相连,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同时设置。 5、卸料平台的搁置点和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混凝土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卸料平台的搭设。 6、卸料平台使用的槽钢、钢管、铁板、钢丝绳等材料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由楼面通向平台的通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8、起吊平台上的物料时,由信号工指挥,必须做到指挥正确,必须设专人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钢绞线、外架和护身栏杆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时应绑扎牢靠,不得散落。 9、每次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检查,对水平杆与建筑物的连接、上拉钢丝绳与梁连接等部位及防护栏杆、警示标牌的完好性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使用,堆码物料的高度严禁超过1.2m。 10、在卸料平台的明显处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牌,标明使用要

求限载重量。 11、卸料平台换层时,应对卸料平台完好性进行检查,按专项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员现场监督。 12、卸料平台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报监理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通过后才能使用。 尤口拆迁安置房及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监理部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1.机运区井下电管队是机运区归口管理井下电气的职能单位,对全矿井下电气管理行使管理、检查和监督的权力,其具体职责如下: ⑴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查情况汇报。 ⑵负责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管理,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和发证工作。 ⑶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新巷道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同时将资料备案。 ⑷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⑸负责审批全矿井下拆、接线搭火的停电申请,同时监督施工过程。 ⑹负责自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进行验收工作。 ⑺负责全矿井下用小型电器和电缆的发放及回收后的验收工作。 ⑻定期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限期解决! ⑼参加新安装电气设备的验收。 ⑽参与对全矿井下电气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2.井下电气操作人员职责: ⑴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⑵了解设备构造,熟悉设备性能,精心操作电气设备。 ⑶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标准,对所操作的设备和小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和处理。 (二)供电系统 1.电管队必须定期绘制符合实际的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并按《规程》第450条规定注明内容,井下变电所要悬挂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等,线路电缆用途、型号、电压、长度、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短路电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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