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大陆经营都要处理哪些公司税务

香港公司在大陆经营都要处理哪些公司税务
香港公司在大陆经营都要处理哪些公司税务

香港公司在大陆经营都要处理哪些公司税务

不管企业做多大,不管一年能赚多少钱,没有人喜欢交税。但在香港,事实上,税收不是那么困难,不仅是因为香港是世界上税率最低的地方之一,税收制度是简单和透明的,税收回报是非常简单的。香港是一个创业和发展的理想场所,这里是世界上最优惠的营业税制度,透明度高。香港的税收制度是简单的,基本上,同一套规则,在香港的各行各业都适用,尤其是香港利得税低至16.5%,但更具有优势,如果在公司注册在香港回内地工作,不需要在香港纳税。

香港的税收制度,因为它的简单而闻名全球,让许多内地企业香港注册公司后在税收方面得到很多优惠。而且,近年来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大陆和香港政府在香港投资拓展业务的内地企业欢迎的态度。同时,香港的优势在“硬件”和“软件”也吸引了不少内地企业和投资者。

说香港的公司税,大多数人应该都听说过“零申报”这个说法,在没有特殊的洞察力,许多企业家和投资者会误解。例如,公司在香港的离岸业务可以做到“零申报”,或者“不坐零申报”岂不是要交税了。

香港离岸业务可以做零申报,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错误。例如,有人告诉你,香港的公司在内地和海外地区工作的朋友,永远是零申报的,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认为香港的企业可以在境外企业零申报,并以此为经验告诉身边的人,但同时由于知识和经验的缺乏误导了很

多人。

在专业人士看来,香港公司只要是企业,都在香港的商业或非商业在香港,需要到税务局香港提交纳税申报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纳税申报税务局帐户。

如果公司没有任何业务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口,收到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可以申请零申报。在一般情况下,零声明只适合公司成立后,未被打开或停止经营业务,并准备毕业的公司。

另一个常见的误解是:不零申报岂不是要纳税吗?熟悉香港的税收法律法规,了解香港是根据公司利得税来征收税款。所谓的利润税,这是利润的一部分,纳税,如果没有利润,就不需要纳税。

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a2706025.html,

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解析

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及其它税收事务。因此,1997年7月1日后,我国形成了两种相对独立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存的现状。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及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各自具有独特的税收地位。对香港税法和大陆税法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不同特点,以求两种税法的相互协调,这对发展香港及大陆经济,加强和完善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 (一香港与大陆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基于这种权力,一国政府可以决定对哪些人和对象征税,征何种税以及征多少税。在实践中,各国都是以纳税人或征税对象与国家主权存在的属人联系或属地联系作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或依据,或者根据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或者根据属地原则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国家则同时行使双重税收管辖权,即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同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我国大陆借鉴各国的实践经验也是同时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管辖权。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构成我国税收居民的纳税人,无论其收入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需要按照中国的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而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特点,香港始终以有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贸易发展为出发点,因此,香港税法体现出税制简单、征税面窄的特点。在税收管辖权的确立方面,香港与大多数国家不同,选择单一行使收入来源管辖权,即各种税收的征收仅限于来自香港地区的财产和收入,凡是来源于香港之外的财产和收入一概不征税。这样,投资者在香港进行投资经营将承担比其它国家和地区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香港进行投资或经营。

香港公司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法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利得税的17.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 1 个月内(而公司则于 3 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 18 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 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 为了令企业家更好地了解香港的经营环境、企业管理以及账务税务处理的相关知识,卓裕集团财务策划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疑问,对香港的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做账、核数和报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制定以下说明书: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报税的模式在香港,处理报税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 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零报税办理流程: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股东确认签署→交付报税费用(卓裕客户免费)→到税局办理报税→办理完毕,回馈客户。 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之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香港公司税务相关

香港公司税务及怎样理账报税 一、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怎样办理? 香港公司理账可以选择自己做账,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弥敦商务中心拥有十六年做账报税经验,旗下有专业的逸卓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你只需要将银行月结单予以提供。弥敦商务中心可以代理审计及理账报税等相关事宜,费用方面会按营业额以及会计笔数而定,关于理账报税相关疑难问题,欢迎来电或者登陆官方网站客服进行咨询。 二、香港企业的征税情况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6%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6.5%=16.5万。 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资本利得税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什么是资本利得税?香港要交资本利得税吗?(香港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定义: 资本利得税(英文Capital Gains Tax,简称CGT),是对资本利得(低买高卖资产所获收益)征税。资本利得是资本所得的一种,它是指纳税人通过出售诸如房屋、机器设备、股票、债券、商誉、商标和专利权等资本项目所获取的毛收入,减去购入价格以后的余额。常见的资本利得如买卖股票、债券、贵金属和房地产等所获得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征收资本利得税。 香港与国内税收制度比较: 一、香港 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某些公司的领导层成员利用这种税收制度的漏洞,将自己的收入拆分成两部分,划分入工资收入只有600,000港元每年;其它收入则以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发放。这样,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被归入最低税率人群。由于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他们以股票或股票期权形式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税的。

中小企业报税流程

中小企业报税流程 1、方法/步骤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 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 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 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 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 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做帐前的准备】: 1、香港特区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 始处理账务,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3、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到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将票据移交给香港秘书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帐务资料,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一、DORMANTA/C(业务不活跃,也就是俗称的0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二、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三、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若公司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无经营,则该公司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香港特区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

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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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李荣法)

红筹架构拆除中的税务问题 作者:李荣法 红筹架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直接股权控制和通过VIE协议控制。两种类型的建立环节不同,其解除环节亦存在差别。 一、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过程的涉税问题 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中红筹公司转回境内上市时,境内拟上市主体保持不变,即红筹架构中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股权控制类红筹架构拆除的关键在于把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公司间接控制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还原到境内实际控制人名下。实务操作中主要的形式是股权收购,主要环节如下图示: 境内受让方(如实际控制人、高管及PE投资者)收购拟上市主体的全部或部分外资股权,将其重组为境内人士控制的内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然后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主要税务问题包括: 1、境外公司SPV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1)境内受让方应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受让方从境外公司SPV处受让其所持有的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应向境外公司SPV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境外公司SPV作为非居民企业,取得源自中国境内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就其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同时,境内受让方作为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人,应当作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源泉扣缴,税率为10%。 (2)股权转让对价确定的问题 鉴于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时涉及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问题,且股权转让对价的确定关乎到转让方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因此,境外公司向境内受让方转让股权时的转让对价确定亦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境外公司SPV作为境内受让方的关联方,在向境内受让方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要遵守以上规定。 已过会的世纪华通的招股书中提到,诸葛晓舟通过上兴国际(BVI公司)持有华通有限30%的股权,考虑到上兴国际作为BVI公司,透明度较低,为了增强公司股东的监管透明度,上兴国际将持有的华通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永丰国

BVI公司注册常见问题问下列的情况如何判断是否要向香港税务

BVI公司注册常见问题 问:下列的情况如何判断是否要向香港税务机关申报? 我的BVI公司在香港无办事处,香港汇丰开户,收取海外的业务款;合同是在大陆和客户所在地签的;但是,有一个加拿大的客户是通过其香港办事处付款的,另外,我还会通过香港账户给香港的辅料商付一些辅料款,这种情况,是否会被香港的税务机关认定从香港得利?我是否要向香港的税务机关报税?如果要报,又怎么报? 答:BVI公司在香港无办事处,也就是在香港注册署没有登记注册,没有领取商业登记证,那么在香港是无需缴税的。 问:BVI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如汇丰,渣打,深发展这些银行所需要的资料。 答:1、汇丰:注册证书、Incumbency,会计师核证本,董事股东身份证及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2、渣打:注册证书、incumbency、会计师核证本、董事股东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通行 证 3、深发:注册证书、Incumbency,董事股东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其中办理香港汇丰银行开户只需要客户配合准备齐所有文件,我们可以全权办理, 其它银行目前需要董事面签办理。 问:注册BVI公司有什么好处﹖ 答: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免交公司税、所得税、利润税、资产税等一切税项,并且无外汇管制 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 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 注册资本不需到位,并可在世界各地开立银行帐户。 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并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董事资料绝对保密。 问:如何取BVI公司名称?取名有什么限制?BVI公司的中英文名可以用什么形式结尾?答:公司名称可用英文或/和加上中文注册。公司的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结尾,公司名称不能以“信托公司”或“银行”或其它被认为意思相似的词结尾,除非这些公司在英属处女岛获得相应的执照。 问:最少要有多少位股东及董事﹖ 答:最少1名 问:公司注销需什么手续,多长时间,费用多少? 答:注销两种方式:1、直接扔掉2、缴费注销,费用一千多美元,时间半年左右 问:更改董事股东,公司名称需提供哪些资料、费用、时间! 答:更改董事股东,提供新董事股东身份证护照,费用400元,时间1周 问:BVI公司人家都说是避税天堂,它是怎么一个避税的呢?

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不交税的注意事项和要素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地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关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做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受顾客之订单, 怎样与顾客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 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5. 公司由谁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 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或国外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贮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爱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方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 地址及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 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处?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中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也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问: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问: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问: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问: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问: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7.5%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7.5%=17.5万。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香港的税率是按照实际盈利的17.5%来计算的。香港公司的习惯是以每年3月31日作为财政年结日,您可以顺延一年报税。 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 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本机构可直接代办,你只须将资料提供予我们.我们就可以代办会计、审核及报税等事宜,费用方面会按实际工作量而定,但我们会在双方同意收费金额后才开始工作,不会有未经你方同意而先作账的情况出现。 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的税收主要为三大类:- 物业税、薪俸税及利得税。 物业税之税率乃根据拥有物业之租金收入之百份之16.5计算。 薪俸税乃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负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百份之16.5。

香港公司注册后税收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注册后税收常见问题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答: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问:注册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a2706025.html,]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答: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答: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问:我成立香港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a2706025.html,]的目的是为了到内地申办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香港公司的股东全部是内地居民可不可以? 答:一般来讲,香港公司可以全部由内地股东所组成,但如果要办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外经贸通常会邀请至少一位海外股东签署文件。从这点意义上讲,安排一个海外股东进入公司是有必要的。 问:港盛会计事务所和母公司亚达国际有限公司除了以上的服务外,还有什么其它配套资源?答:亚达集团属下有几家分公司,业务上相互联系相互配搭,现把相关公司的业务简介如下:港盛会计事务所:会计核数、年审年报、理税报税、更改名称、股东变更、增资转让、资产评估、上市安排; 港盛商标事务所:商标设计、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和外观注册、商标估价、商标拍卖、商标转让;亚达国际有限公司:商务秘书服务、银行开户、信用证、货物转口、中港物流; 问:我只有一些琐碎业务通过香港办理,并不想成立公司,港盛会计事务所可以提这方面的服务吗? 答:由于中港业务交往日益频繁,很多内地生意人必须通过香港处理一些业务,但在香港又没有自己的公司,他们往往需要挂靠某某香港公司处理业务。针对这种需求,我们的母公司亚达国际有限公司推出了商务套餐服务计划,任何人士,只要有需要,可以拥有香港公司的配套资源,详情可以参看[https://www.360docs.net/doc/a2706025.html,]香港公司注册商务套餐服务。 问:我们的香港公司刚刚成立,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直接办理外商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 答:一般来讲,外商要来中国投资,新注册的外商企业可以直接来中国投资。具体情况,视当地的政策. 问:如果在香港注册公司,是否可以将公司账号设在国内的外资银行?例如香港的银行在深圳的办事机构? 答:可以。贵司成立后,公司董事可以凭内地身份证到国内的外资银行开离岸账户。不过,有一个首要条件是,董事必须亲临银行开户。

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无限公司在税务以及责任的不同之处

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无限公司在税务以及 责任的不同之处 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区别,税务区别:香港公司在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限公司不用通过核数的过程,做完账直接根据会计报表向税局申报纳税即可;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 2008/09年度,无限公司税率为16%;有限公司则不同,有限公司做完账后,通过香港核数师核数后,出具核数报告,根据核数报告所列数据才可以向税局申报纳税。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 2008/09年度,有限公司税率为16.5%;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呈報經審核的會計帳目及報稅表給稅務局評估利潤及虧損。然而,審核的會計帳目是由執業會計師執行的。所有會計師均以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有關專業守則、會計、審核準則和指引為藍本,以公平的態度去評核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和公平地反映該公司的財務狀況、業績及現金流量等; 责任区别:香港有限公司,又称“有限责任公司”。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董事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董事)法人。因此,做

生意的人,特别是一些从事高风险业务的人都会选择以有限公司来经营业务; 香港无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创办人(公司或个人东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主要区别在于有限公司是企业(董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无限公司创办人(公司或个人东主)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指创办人(公司或个人东主)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管创办人(公司或个人东主)出资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资产去抵债。 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a2706025.html,/

香港公司政策及税种详细介绍

香港作为一个自由贸易港来说,也可以称得上是世界数一数二的金融自由贸易港了。不仅是世界闻名的金融交易场所,对于税收来说,香港也是便利和实惠的一个代名词了。那么,香港征税的是哪个机构?香港税收法律又是如何的?香港税种又有那些?这些问题就由恒通小编给各位详细介绍吧~ 一:税种 1:利得税 香港政府规定: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中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而非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如货款汇入香港则无须征税。 2:薪俸税 香港政府规定: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而获得的入息,均须缴薪俸税。而入息是否于香港或得自香港,决定于受雇工作的地点。 3:物业税 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及建筑物业主征收的税项,是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按标准税率计算。而法团在香港若出租物业从事商业用途,则会被视为在香港经营业务,须就其物业收入缴纳利得税。 当然啦,物业税对于在香港挂牌经营的公司是没有的。换句话说就是,你有钱在香港买房买楼才会有物业税。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是18 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 二、香港税务局 1. 香港税务局的最高管理层由局长、两名副局长和五名助理局长组成。 2. 香港的其他税务机构包括税务委员会、税务上诉委员会及联络小组(独立于政府的论坛,由会计界及商界自行成立)。 三、香港税收法律 1. 目前,香港主要税务法律是《税务条例》及其附则《税务规则》。除此之外也会顶起通过《税务条例(修正案)》修订《税务条例》。 香港税务局还会不时透过市场变化和案例更新,把相关的最新执行方向和税务处理方法制作、修订在《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为纳税人及其授权代表进行演绎和释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利得税处理中最重要的原则——利润来源地,以及利得税——可扣除项目。 2. 香港主要依靠普通法和判例法的原则执行。 3. 双重征税宽免 香港和中国内地在1998年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在香港方面,若某项收入须在香港课税,并同时须在香港以外缴纳按营业额计算的税款,香港税务局在计算该收入的应缴税款时,会容许该笔已缴交的外地税款作为开支扣除。因此,在香港经营业务,所得收入一般而言不会有双重征税的问题。 以上就是本期的恒通内容的介绍了,有任何不懂的均可留言咨询恒通小编,想了解更多行内知识就点击关注哦~

关于香港子(或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香港子(或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随着国际业务的增多,许多境内公司准备走向国际,在香港设立业务窗口,面临着是设立香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形式的选择,这就需要对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问题进行考虑,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分析如下: 一、香港、大陆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香港的税法条例,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应在当地缴纳“利得税”,相当于境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比国内25%的税率优惠8.5%。对于想把香港子公司利润留在香港当地的企业来说,有着较大的吸引力。 由于中国大陆与香港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因此,当香港子公司分红回国内时,只需缴纳税差8.5%的部分。 二、香港子(或分)公司亏损不能抵减境内母(或总)公司盈利 1、我国大陆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各自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相互之间的盈利及亏损不能抵减后申报。对于香港子公司的亏损也不能与境内母公司盈利抵减后申报。 2、如果境内公司不设立香港子公司而是设立香港分公司,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就是说香港分公司的亏损金额也不能抵减境内总公司的盈利。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不论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其亏损都不能与境内母(或总)公司盈利抵减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些境内公司预计未来香港子公司盈利,设立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享受香港16.5%的低税率。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子公司如果向境内分红的话,仍需要补缴税差8.5%的部分。 三、设立香港子公司以避免向境外付款所代扣代缴的税款 有些境内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款项所代扣代缴的税款。因为在实践中一般做法是非居民企业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其取得税后净额,不承担任何税款,全部代扣代缴税款由境内公司承担。为了减少境内负担的费用总额,一些境内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由香港子公司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以此避免从境内向境外支付款项时所涉及的税款。 例如: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10000万元,假设按核定利润率18%计算,按增值税率6%、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2%、堤围防护费率0.072%、企业所得税率25%,上述综合税率达到约12%,境内企业所承担的代扣代缴税款高达约1200万元。 四、并非设立香港子公司,就可以在香港缴纳利得税(企业所得税) 由于业务与资金调度等需要,有些企业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但其实际管理机构设立在大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该香港子公司应被判定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其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应视同居民企业管理,并在大陆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实际管理机构如何认定 国税发[2009]82号规定,香港子公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将认定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大陆。 1、香港子公司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

国家税务总局热点问题解答整理(2012-01) 2012-1-30答疑 1、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规定,对企业持有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围? 问:农产品初加工,加工费能否列入免税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3、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 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

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税务局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 第15号(修订本) A部:有关亏损的税项宽免限制(第22B条) B部:租赁安排(第39E条) C部:一般反避税条文(第61条) D部:一般反避税条文(第61A条) E部:亏损公司(第61B条) F部:RAMSAY原则 G部:避税个案的罚则 H部:有关租赁融资的指引 I部:事先裁定 本指引旨在为纳税人及其授权代表提供资料。它载有税务局对本指引公布时有关税例的释义及执行。引用本指引不会影响纳税人反对评税及向税务局局长、税务上诉委员会及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本指引取代于1986年5月1日、1990年11月15日和1992年9月发出的指引。 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 2006年1月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 第15号(修订本) 目录 段数 引言 1 A部:有关亏损的税项宽免限制(第22B条) 有关亏损的税项宽免限制 2 B部:租赁安排(第39E条) 一般情况 8 租约 9 辨认参与人士的身分 10 售后租回 11 完全或主要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 16 船舶或飞机 20 杠杆租赁 21 C部:一般反避税条文(第61条) 一般情况 24 「交易」 26 虚假或虚构的含义 27 D部:一般反避税条文(第61A条) 一般情况 30 第61A条 – 基本问题 33 「交易」的存在 34 是否获得税项利益 37 唯一或主要目的 39 评税机制 45 两条一般反避税条文的应用 48

E部:亏损公司(第61B条) 一般情况 50 须予考虑的事宜 51 F部:Ramsay原则55 G部:避税个案的罚则58 H部:有关租赁融资的指引 租赁的一般情况 63 杠杆租赁 67 I部:事先裁定 须提供的资料 83 就拟进行的杠杆租赁交易提出要求裁定的时间 85

香港税收

香港税制 香港税制(Tax System in Hong Kong) 香港税制概述 香港税制属于分类税制,以所得税为主,辅之征收行为税和财产税等,具体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包括物业税、利得税、薪俸税;一类是间接税,包括遗产税、印花税、博彩税、差饷、汽车首次登记税、机场旅客离境税、商业登记费、酒店房租税、应课税品税等。 香港是一个税基窄、税种少、税法简单的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香港税赋虽然简单,为了更好地在香港开源节流,熟悉香港的税务自然是必要的。 2002年05月13日出版的美国《福布斯》月刊在对世界近30个国家税收比较研究后得出的结论,中国香港税赋最轻其指数仅为41点。法国人承担着世界“最为沉重”的税赋。[1] 税赋指数是根据最高个人所得税、公司税、财产税、增值税和职工、雇主支付的社会保险税税率等一系列关键指标综合计算得出的。 香港税制法规[2] 香港实行的税收制度,香港实行以直接税为主体的“避税港”税收制度,具有税种少、税率低、税负轻、征管简便的特点。 香港税制由税务法例和税收政策两部分构成: 税务法例主要是指香港法例第112章的《税务条例》,它于1947年颁布,规定了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利息税4类主要税种的征收。税务法例还包括香港法例第20章授权港督颁布的临时税务法例,以及其他法例中涉及到的税收部分,如根据香港法例第111章遗产条例而制订的《遗产税条例》。香港税务局负责执行的税务法例主要有8个,即:《税务条例》、《遗产税条例》、《印花税条例》、《博彩税条例》、《娱乐税条例》、《商业登记条例》、《酒店房租条例》和《储税券条例》。税务法例规定了税收征收原理、原则和方法,一经产生,长久不变。 税收政策由财政司负责制订,就各税种的税率、征免标准等作出规定。税务政策需要根据每年经济状况和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调整,由财政司在每个财政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预算案中提出,经立法局通过后执行。 多年来,香港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低税的基本方针未变。目前香港共课征15个税种。其中,直接税4种,即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遗产税4种直接税。且11种间接税中较重要的有差饷、印花税、消费税、博彩税、娱乐税等。在很长时间

香港公司如何报税

香港公司如何报税 1.刚成立公司后,何时才须要报税? 答: 每间有限公司约成立后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且选择的财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过18个月。一般的法定埋数年度为3月31日,很少选择在12月31日(一般回国投资用途的香港公司为与国内的财政年度相互衔接多选择以12月31日为埋数基准日期)。 2. 如何报税? 答: 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执业会计师审核后,连同审核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评审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应当同时将提交海外利得申请在核数师报告中一同反映出来。 3. 何时缴纳税款? 答: 当报税表呈交到税务局,评税主任裁定所需缴交的税款后,会发出一份缴税通知书,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缴税。 4. 逾期缴税,有何罚款? 答: 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5. 是否所有公司必须纳税? 答: 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纳税,但每年都需要报税,报税后方可决定是否需要纳税。 6. 什么情况才须纳税? 答: 当有限公司在营运下产生利润,而该利润是由香港境内发生,就需要纳税。 7. 没有如期呈交税表,会有何惩罚? 答: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核数师报告:(1)罚款HKD1200;(2)第一次罚款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税收常见问题汇总1

【问题】1 员工境外出差在境外超市购买食品取得超市打印的收款小条,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员工境外出差在境外超市购买食品取得是超市打印的收款小条,属于收款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依据员工取得的超市打印的收款小条在税前扣除 【问题】2 我单位为一家出城进园化工企业,响应政府出城进园的号召,取得当地政府的财政补助资金,如果一次性进入收入将缴纳较大的所得税。企业是否可以分十年或更长期限按年度均匀进入每年度收入? 【答案】 不可以,目前的政策规定是计入取得当年收入总额。 参考财税[2008]15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问题】3 我公司转让一块土地,土地上有储水槽,和土地一并销售,对方如何缴纳契税? 【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规定: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问题】4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的个税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5 定额发票有有效期吗?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旧版的定额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后停止使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的新版定额发票没有有效期的规定。 【问题】6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合理工资薪金”,该如何理解?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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