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学科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学科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学科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三:

3-1:重庆大学学科建设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工作持续进步,特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任务是对各学院在本考核年度围绕学科建设所作的工作、措施、成效和产出成果进行考核。

第三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中所指的考核年度均与学校设岗聘任的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第四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奖励考核,其中奖励考核包括:学位点建设显著成效考核、学科建设工作成效考核两部分。在考核评价时将考虑各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的人均贡献率,以及突出的特色贡献。

第二章基本考核

第五条本部分考核内容对应学校设岗聘任中各学院学科建设的面上奖励考核内容。

第六条本部分考核内容包括:

1、完成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211”重点学科、博士一级、博士点、硕士点和专业学位、重庆市重点学科、校内学科等学科建设任务,在保持或形成学科的优势或特色的基础上,提升学科水平,增强学科实力,提升学科影响力;

2、各学院在结合自身学科发展及学科点情况的基础上,确保己学院对应所属的国家重点学科、“211”重点学科、博士一级学科、博士点、重庆市重点学科、校内学科建设项目等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力争成功增列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在各级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得出现不合格或被“亮黄牌”的情

况;

4、在各级各类评估中的排名不得低于前一次评估成绩。

第三章学位点建设显著成效考核

第七条本部分考核内容对应学校设岗聘任中各学院学科建设的专项奖励考核内容(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一)。

第八条学位点建设显著成效考核的奖励范围包括:

1、博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成功增列;

2、国家重点学科、“211工程”重点学科、重庆市重点学科、校内学科等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成功立项、中期检查合格、验收评估合格;

3、教育部学科排名评估中,相对排名百分比约束条件下的绝对排名提升。

第四章学科建设工作成效考核

第九条本部分考核主要针对各学院围绕学科建设,在凝炼学科方向、汇聚人才队伍、培育高水平成果、促进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力等方面所作的代表性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产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条本部分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

1、各学院在本考核年度围绕学科建设所作的最突出、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2、各学院在本考核年度围绕学科建设产出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

第十一条各学院参加学科建设工作成效考核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重庆大学各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学科建设工作成效考核为奖励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三等,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等级为“优”和“良”的学院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企业文化考核方法和指标

企业文化考核 来源:百度文库 责任划分: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全员性工作,可以由人力资源总监负总体责任,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牵头。具体责任如下: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 (1)公司文化建设方案的拟订、实施与监控。 (2)做好企业文化建设费用预算。 (3)控制文化建设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企业内刊的编辑发行。 (5)公众媒体宣传的策划与实施。 (6)公司文化体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7)文化稽查。 (8)其他相关责任。 行政部: (1)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按照文化建设方案要求开展各项管理。 (3)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遵守文化建设规定。 (4)带领部门员工切实参与文化建设工作,提升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5)接受人力资源部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检查。 (6)其他相关责任。 市场部: (1)按照企业文化建设方案要求开展市场推广和各项管理。 (2)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遵守文化建设规定。 (3)带领部门员工切实参与文化建设工作,提升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4)接受人力资源部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检查。 (5)CIS策划。 (6)其他相关责任。 其他部室: (1)与市场部共同做好CIS策划与实施工作。 (2)按照企业文化建设方案要求开展市场推广和各项管理。 (3)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遵守文化建设规定。 (4)带领部门员工切实参与文化建设工作,提升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5)接受人力资源部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检查。 (6)其他相关责任。 考核指标: 企业文化考核指标是与责任划分相对应的,具体指标如下: 1、人力资源部考核指标 定性指标 (1)公司文化建设方案的拟订、实施与监控情况。 (2)企业文化建设费用预算情况。 (3)控制文化建设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4)企业内刊的编辑发行情况。 (5)公司文化体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情况。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管理部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规划纲要》),保证《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 科技部作为国家主管科技工作的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工作。 第四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强调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有限目标。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四)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重大专项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重大专项的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五)注重人才,创造环境。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形成一支产学研结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队伍,完善有利于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良好环境。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的筹措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并引导和鼓励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针对重大专项任务实施,科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加强审计与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规划纲要》确定的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建立三部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核、论证;

安全事故考核实施细则

中移铁通山东分公司 安全事故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得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体现对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工作业绩情况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移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移铁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省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市分公司、工程事业部、中心(以下简称单位)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经济处罚意见。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遵循严格管理、实事求是、维稳保安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加大对安全管理的考核力度,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界定 第五条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和非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承担主体责任;非主要责任是指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监管责任、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等(含对合作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划分(见附件),生产安全事故(案件)责任的认定以安全生产监督、消防、交通、公安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案件)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三章安全事故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第七条安全事故考核内容包括: (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盗窃、破坏通信设施或盗窃、抢劫公司财物等刑事案件。 (三)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事项。 (四)管理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进行奖励。 第八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考核

企业文化建设绩效测评表模板

企业文化建设绩效测评表模板 责任人、职位:测评时段: 测评说明 等级标准:优秀:80分以上,良好:60~ 79分,一般:40~ 59分,不合格: 分以 39下 计分方式:单项测评分= 单项总分 项数X 5 X权重系数 总测评分= 单项测评分之和 测评级别定义: 5 分:超过了工作要求 4 分:很好地达到了工作要求 3 分:全部达到工作要求 2 分:基本达到工作要求 1 分:未能达到工作要求 综合评语:改进方向:

测评项目(一)文化建设规范(权重35%) 1.确立核心价值观念,运用核心价值观念来指导企业的工作。 2.强化员工的企业意识,通过各种途径,使企业精神深入人心。 3.明确企业每个成员为实现目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 4.加强民主管理,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和活动,从各方面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5.规范企业管理者自身的行为,用自己的言行为企业文化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6.要精心设计企业各种文化活动,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7.建立新型的代表企业全体员工利益的共同体,使广大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戮力同心,共建家园。 8.理顺经营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9.建立员工民主管理机制,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 (二)途径与方法(权重35%) 1.要大力宣传现代企业文化的基本知识。 2.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让企业界人士特别是企业的经理,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让现代企业文化在企业中生根、开花、结果

3.要培育和强化企业精神,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系及企业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 4.注重培育企业精神的时代性,促进生产力发展。 5.开展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引导员工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搞革新,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问题决策。 6.员工参与企业改进活动,能促使员工积极投入,使他们的价值与尊严得到尊重,从而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为企业树立起先进典型,从而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一个象征形象。 8.建设优美的企业生态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实施要求(权重30%) 1.分析诊断本企业企业文化的问题与现状,做出符合实际的考评,为制定现代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2.在分析考评现代企业文化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富有本企业特性的现代企业文化建设规范。 3.对企业文化规划设计准备充分,保证规划设计的可行性。 4.企业文化建设规划采取一定的企业程序予以正式通过实施,取得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的认可,以增强规划的约束力。 5.现代企业文化建设规划所确定目标和任务,全面地体现在企业一切经济活动和员工行为之中,并上升为现代企业文化的理论,进一步指导实践。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设立了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鼓励创新、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会同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二)编制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年度计划; (三)会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围绕《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领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且银行贷款已到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甘肃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企业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匹配能力。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优秀的管理和研究开发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在我公司各个层面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X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各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职责,实现六个为零,四个达标。 六个为零: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6、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7、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四个达标: 1、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3、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4、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100%

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工程项目人员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满半年者。 3、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4、中途离职者。 5、受集团公司监察部门通报批评并年度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 6、其他不适合参与项目管理的。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巡查的多层次考核方法。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2、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3、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4、确定项目管理人员领取工地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工程管理人员工地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管理人员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监事长、分管人力资源副总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市重点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牵头考核。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组成,考核组成员工作经费按6000元/年的标准保障。各子公司的重点项目由子公司于当年年初提交审计部备案,考核由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出台细则后执行。 第六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考核为季度考核及年底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1、对工程管理人员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日至5日,遇节假日顺延。2、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3、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 第十条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牵头的考核按相关办法执行。第七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按“主管领导+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人员名单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正式下文后,原则不予更改。各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派驻的人员按“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须派驻人员的项目必须在年初集团确定推动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 中示区组发〔2010〕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京办〔2009〕11号)开展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改革试点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试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重大专项中间接费用列支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区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 第三条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是指国务院批准的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严格论证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科技重大专项,包括“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确定的重大科技工程、《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18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北京市调整和振兴产业实施方案”中的科技重大项目。 第四条间接费用采取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自主分配、规范使用的原则。 间接费用采用重大专项项目成本费用摊销的方法,在专户内按月核算编列相应支出。 第二章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第五条间接费用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第六条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根据试点项目、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科研条件支撑费,是指试点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等院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科研院所使用其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费、水电气暖消耗费、图书馆及资料室使用费、网络信息运行管理服务费;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以及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各支撑条件费用的补助支出。 (二)协调管理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项目前期申请费、可行性论证、外协合作费、财务核算费用、资料档案保管费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经费。 (三)监督检查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验收论证、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经费。 (四)科研人员激励费,是指根据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的科研人员激励支出经费。 (五)其他间接费用。 第七条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 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执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资金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间接费用应据实列支,根据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性质,总额核定比例如下: (一)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财政全部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3%。 (二)示范区内财政部分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5%。 (三)示范区内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及无财政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企业文化建设与绩效考核【最新版】

企业文化建设与绩效考核 一、现代企业管理已进入文化管理阶段 企业管理诞生开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769-1910年经验管理阶段,特点是人治。 1911-1980年科学管理阶段,特点是法治。 1981年至今,文化管理阶段,特点是文治。 文化是一种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规习俗以及所有作为社会成员的人通过学习所获得得任何能力和习惯。文化不是一种个体特征,而是具有相同社会经验、受过相同教育的许多人所共有的心理程序。 企业文化建设属于形而上的东西,而企业却是一个功利性的组织,追求的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因为企业唯有获利才能生存、才能发展,才能体现企业的价值。所以,按这个逻辑来讲,对绩效的管理才是企业真正需要的,搞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有什么用?而为什么好多企业还要再强调企业

文化建设呢? 那是因为一个企业要建立长远的竞争力,企业文化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举例:辛亥革命期间在河南的宝丰县爆发了白朗起义,起义军一度发展到数万人,三年间先后同北洋政府军队20多万人作战,攻破县城40多座,但最终还是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就是起义军虽然接受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反袁口号,但是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没有建立相同的价值观,也就是没有一个正确的文化作为指引,最终难免失败。 而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这是因为它有明确的政治目标、政治纲领、组织纪律,甚至每个队伍当中都有“政委”这个实实在在的职务。政委是干什么的?就是解决人们思想统一问题的!他的作用就是把所有人的思想意识拉倒一根主线上来,这根主线就是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为解放全人类而努力奋斗!这是它的愿景,虽然现在也没实现,但是在特定的时期,这样的愿景可是令人无比振奋的啊。 也有一些人说,小企业的企业文化就是老板文化,是否当真如此?其实这句话背后要表达的是企业文化是大企业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 考核办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交通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道、港口、航运枢纽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部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对长江干线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内河水运建设项目较多的省份,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协助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项目单位自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检查、交通部抽查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以每一考核年度为周期,考核年度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 第六条项目单位至少每6个月组织一次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每年应对60%以上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列入交通部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达到100%;每一考核年度要形成考核年度工作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交通部。 交通部每年组织绩效考核抽查工作,根据上报的考核年度工作报告和抽查结果,对全国范围内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将管理较好和较差的项目及相关单位予以公布。 第七条绩效考核内容分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资料七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和廉政建设等。 (三)施工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及从业范围、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试验检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资料整理、廉政建设等。 (四)监理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现场监理机构与人员、平行检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计量与支付、安全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人数原则上为5-7人。 第九条考核组工作程序: (一)听取自查情况汇报; (二)听取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三)查看工程现场,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测; (四)查阅有关档案、文件资料; (五)按照本办法的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初步意见; (六)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七)形成并提交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第十条考核组应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各指定不少于2人进行重点检查。 考核组在听取被检单位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考核组讨论后,考核组成员分别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绩效考核表独立打分,经算术平均后计入考核评分表,根据权重计算形成考核汇总表。

(完整版)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科研院

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结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 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项目(课题),一般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由牵头组织单位结合项目(课题)特点和承担单位性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明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综合平衡的内容之一。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管理。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标准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统一全体员工的价值观,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企业形象,努力用优秀的企业文化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使全体员工紧紧围绕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开展工作,特制订以下考核标准: 一、企业文化建设的使用范围和考核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文化建设的考核主管部门、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公司各部门。 二、企业文化建设考核管理部门 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督促工作,各公司综合办负责本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企业文化建设考核方式: 1、企业文化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和考核:宣传报道、职业形象、公司活动、客户及员工满意度、管理创新等; 2、企业文化建设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每个月100分。总评分与公司级考核的企业文化建设挂钩。单项分扣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四、企业文化建设考核标准: 1、宣传报道(满分20分) A、考核内容: ①根据集团统一安排,建立精干、高效的通讯员队伍; ②确凿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稿件任务; ③及时更新、维护宣传栏、板报、激励墙内容;

①通讯员队伍未达到规定人数的,-3分/人次;人员变动未及时更换的,-2分/人次;②投稿数量未达标的,-3分/篇;稿件采用未达标的-1分/篇;稿件采用超过规定数量的,+1分/篇。③宣传栏、板报、激励墙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2分/次; 2、职业形象(满分20分) A、考核内容: ①工作日按规定着装; ②工作场所整齐、有序,办公设备按规定使用; ③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B、考核标准: ①工作日按要求着装和佩戴胸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1分/次;②工作场所整齐、有序,办公设备按规定使用,发现不符合要求的-2分/次; 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聊天、游戏等行为的,-5分/次;④考勤不及时的,-1分/次;考勤弄虚作假的,-5/次; ⑤未按规定在厂区内行走、行驶及排队就餐的,-1分/次;⑥在生产区或办公区规定外地点吸烟的,-5分/次; ⑦未按规定组织例会或上传例会内容的,-2分/次; 3、公司活动(满分20分) A、考核内容: ①积极组织或参与晨操、文娱、劳动竞赛、免检申报等活动;②积极组织或参与党群工妇的各种活动; ③积极参与、落实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_secret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落实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关于“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发展策略,强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率与效益。 2适用范围 集团内各级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考核,以及承担工程施工的项目部管理绩效的考核。 3相关文件 中建股份《项目管理手册》; 其它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或规定,各级企业质量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4项目管理考核 4.1企业(含派出机构)的项目管理能力考核 4.1.1考核对象:集团内各级企业及其派出机构或担负项目管理职能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一般指承担工程经营管理的实体,办事机构一般指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的办事处、经理部等相关机构。 4.1.2考核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 4.1.3考核结论:被考核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整体或其某一方面可以按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考核评价。 4.1.3.1优秀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95分以上;企业建立了以项目全过程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并基本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无管理亏损

项目、项目平均毛利在8%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2优良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80~94分之间;企业建立了项目管理体系;无管理亏损项目、项目平均毛利率在7%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3合格项目管理能力:考核得分在65~79分之间;企业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有管理亏损的项目部不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平均毛利水平在3%以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1.3.4有待改进的项目管理:考核得分在64分及以下;企业没有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体系;有管理亏损的项目个数超过企业整体的10%;企业的平均毛利在3%以下。 4.2项目部管理绩效考核 4.2.1考核对象:集团内各级企业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部。 4.2.2考核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 4.2.3考核结论:被考核项目部的管理绩效的整体或部分可以按以下四个方面给予评价。 4.2.3.1杰出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月报、项目商务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项目部的毛利在10%以上;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4.2.3.2优秀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在80~94分之间;项目部建立了实施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月报、项目商务月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及时、准确、有效;项目部的毛利在8%以上;无劳务工资纠纷及质量或安全事故。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苏政办发〔2004〕48号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004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省政府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为加强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每年由省财政拨款,省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 (四)审议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 (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科技厅和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农林厅、环保厅、药品食品监管局、中科院南京分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 (二)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1 (三)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会同省财政厅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 (五)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理、验收、统计等,并向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汇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办理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省财政厅是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部门,与省科技厅共同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指南,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安排建议;根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成果转化资金年度经费,并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经费;负责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支持范围与对象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企业文化建设考评方案

2.文化促进管理目标。以河南煤化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与“三化”管理有机融合,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行为文化建设目标。广泛、规范应用企业视觉识别系统,进一步落实员工行为规范,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4.安全文化建设目标。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落实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人安全操作行为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双基”建设考核达到永锦能源要求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打造平安矿区。 5.品牌文化建设目标。培养员工品牌意识,将品牌意识注入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提高工程和原煤质量,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矿井品牌形象。 6.和谐文化建设目标。构建各单位之间关联业务的和谐;单位内部各级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和谐。 7.学习型组织建设目标。按照集团公司“两调整、两提高”“两创新、两带动”战略要求,积极探索有利于学习型组织形成并有效运作的机制,建立共同愿景下的团队式学习、超越自我的创新式学习,谋求与企业发展同步的适应式学习,做到创建有规划,学习有计划,学中有交流,学后有

效果。 8.廉政文化建设目标。按照荡浊扬清、干净健康的廉政理念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的廉政勤政。 四、考评原则 1.坚持建设集团公司统一企业文化的原则; 2.坚持理念行为规范与视觉识别并重的原则; 3.坚持执行标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落实规范与体现特色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评方式方法和考评标准 1.坚持每季度末月20日-30日进行考评; 2.现场抽查、员工座谈、查阅资料、试卷考试等综合考核评分; 3.考核按《云盖山煤矿一矿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评分表》进行(详见附件),总分为100分。 六、奖惩办法 1.企业文化建设考评分科室、区队两类,分类考评,统一奖惩。 2.考核按照《云盖山煤矿一矿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并结合软件材料、考试情况等综合评定打分。考核得分70分以下(含70分)为不合格,70—80分(含80

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38页)

**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及奖金计提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调动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为经集团批准、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新建、扩建、续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核时,集团战略发展部会同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提出推荐意见,并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将项目列入按本办法考核及计提奖金的范畴。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牵头部门为集团工程管理部和人事考核部,集团战略发展部、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务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中,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考核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包括工程前期报建报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调试或试运营、工程结算

和决算等阶段)的相关管理业绩;人事考核部主要负责统筹审核项目建设管理考核结果以及考核后的奖金计发相关程序。 第四条名词释义 (一)建设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的专门机构,包括工程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公司。 (二)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投入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勘察设计费、土地费用、拆迁费用、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非工程费用等)、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财务费用(建设期利息)。其中,集团内筹集建设资金的财务费用计取方法由集团财务部、战略发展部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1、总估算:指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在对本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同区域、同时期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建设成本参数而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2、总概算:指在初步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3、总预算:指在施工图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项目总投资。 4、总结算: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后,建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2009]2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臵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结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

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项目(课题),一般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由牵头组织单位结合项目(课题)特点和承担单位性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明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综合平衡的内容之一。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按照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体系,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三部门、财政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制定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实施计划综合平衡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专项与科技计划、国家重大工程以及存量科技资源的关系,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前提和基础。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组织重大专项预算评审并核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指导和督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预算调整;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决算等。 第九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牵头组织单位编制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与牵头组织单位共同落实中央财政资金以外其他渠道资金及相关配套条件,组织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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