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的会计分录

保理业务的会计分录
保理业务的会计分录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

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

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并不收取信用风险担保费用,而只收取贸易融资利息费用(实质上是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劳务服务费用,所以成本一般会比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低。

其次,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票据贴现业务也有相似之处。两种业务中银行都有追索权,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贴现是商业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销售商。贴现所反映的实质上是一种票据关系,实现的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其实现方式是背书,贴现中银行的追索权也是票据权利的一种;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债权的转移,其实现方式通常是转移发票副本及销售合同副本等。所以从交易的经济实质看,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融资利息费用和信用风险担保费用不应当比照票据贴现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和处理。

3.账务处理时应分项核算。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项以贸易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总体上可分为两种性质的金融服务产品,分别为:①保理商开展资信调查、额度审核、账户管理等劳务服务;销售商购买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管理劳务。②保理商通过受让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融资服务(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还包括进行信用风险担保);销售商取得资金使用权,以支付融资利息为代价。

对于第一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手续费及佣金,销售商付出的是管理费用;对于第二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提供贸易融资服务的利息收入,销售商付出的是融资利息费用。这种对服务性质的划分,深刻影响着销售商和保理商双方的科目设置及会计确认和核算。随着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业务的扩展,两种服务分别核算也愈加必要,分项核算可以使确认和计量更加客观、准确。双方在签订保理协议时列明的费用项目,是分别核算的依据。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一)科目设置 1.销售商科目设置。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设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短期借款”、“预计负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将会冲减

的应收账款金额;“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销售商的实际融资额,即保理商支付给销售商的款项;“预计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估计的购货商到期无法支付的货款,即销售商到期要追偿给保理商的款项;“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财务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融资利息费用(包括融资手续费)、信用风险担保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营业外支出”科目与“预计负债”科

目相对应,核算预计无法收回的追偿款。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设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将会冲减的应收账款金额;“应付利息”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融资利息费用(包括融资手续费)以及信用风险担保费用,以后要按直线法在各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同上。 2.保理商科目设置。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设置“贷款”、“其他应收款”、“贷款损失准备”、“吸收存款”、“应收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其中:“贷款”科目与“吸收存款”科目相对应,用于核算保理商实际支付给销售商的款项,它已扣除了应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以及融资利息费用等;“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应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应收取的融资利息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到期一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与“其他应收款”科目相对应;“利息收入”科目与“应收利息”科目相对应;“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与“贷款损失准备”科目相对应,核算保理商估计的即使向销售商追偿后仍会发生的坏账损失。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设置“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面值”、“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坏账准备”、“吸收存款”、“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其中:“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面值”科目核算扣除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金额后

的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科目核算收取的贸易融资利息和信用风险担保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核算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利息收入”科目与“其他应收款——保理应收账款利息”科目相对应;“坏账准备”科目核算预期无法从购货商处收回的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抵减项;“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与“坏账准备”科目相对应。(二)账务处理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例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协议。2008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尚未收到,销售成本6 000元。甲丙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08年9月1日付款。甲公司于3月1日将发票副本交给乙银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丙公司的货款11 700元出售给乙银行,由乙银行保理,乙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500元,收取融资费(包括融资手续费)300元;在应收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乙银行可以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为234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34元,销售成本120元。实际发生的货物退回由甲公司承担。银行3月1日实际支付给甲公司的款项为10 666元(11 700-500-300-234)。甲公司账务处理:

(1)3月1日,发生销售业务:借:应收账款11 7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6 000元;贷:库存商品6 000元。

(2)3月1日,出售债权,按以应收账款债权为质押取得短期借款处理,本金为乙银行实际支付给甲公司的10 666元:借:银行存款10 666元;贷:短期借款10 666元。估计销售退回:借:其他应收款234元;贷:应收账款234元。支付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借:管理费用500元;贷:应收账款500元。

(3)按直线法摊销支付的融资费用,列支为财务费用,3~8月每月月末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50元;贷:应收账款50元。

(4)期间发生销售退回:借:主营业务收入2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34元;贷:其他应收款234元。借:库存商品12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120元。(5)9月1日,丙公司全额支付乙银行货款:借:短期借款10 666元;贷:应收账款10 666元。乙银行账务处理:

(1)3月1日,受让甲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按质押贷款处理:借:贷款10 666元;贷:吸收存款或银行存款10 666元。

(2)收取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手续费及佣金:借:其他应收款500元;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00元。

(3)按直线法确认利息收入,即收取的融资费用,3~8月每月月末处理如下:借:应收利息50元;贷:利息收入50元。

(4)9月1日,到期全额收回货款:借:银行存款11 466元;贷:贷款10 666元,其他应——保理应收账款面值11 466元。

商业保理会计制度

我国第一部商业保理会计制度正式出台 2016-06-09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关于天津市商业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会〔2016〕40号 各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金融办(局),各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保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时,其会计核算,应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区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区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1)融资保理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融资款,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断保理收益,贷记“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科目,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支付需退还转让人金额时,借记“应付

所有业务最基本的会计分录大全Word版

分录 最全的做会计分录的方法与步骤,还有30个常见的分录实例(一) 会计分录是会计必须懂的内容,但对于初学会计或者初入会计职场的新人们,有时对分录不是很熟悉,常常出错,恒恒为大家整理了一套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和步骤,看完后,分录也就不是那么难了。 一、背熟科目表的科目名称和属于什么类别的 二、背熟该表 类别借方贷方余额 资产类+ - 借方(准备、折旧、累计摊销售相反) 成本类+ - 借方 费用类+ - 无 收入类- + 无 负债类- + 贷方 权益类- + 贷方 三、做会计分录的步骤 1、分析涉及什么科目 2、该科目属于什么类别 3、该科目的金额是增加还是减少 4、根据上表判断是借方还是贷方 各类科目期末余额的计算方法 总体公式: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资产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成本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费用类:期末余额(等于零)=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借贷金额一致)收入类:期末余额(等于零)=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借贷金额一致)负债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权益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业务实例 1、库存现金的核算 (1)现金收入的核算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提取现金) 其他应收款(对个人罚款) 其他应付款(收取押金)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废旧材料) (2)现金支出的核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工资) 其他应收款(预借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的核算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嘉穗商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一、以下业务操作指引涉及到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部门、风控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等,各部门人员应恪守职责在保理业务的不同阶 段相互配合完成保理业务的完整流程。 二、保理业务一般操作流程 1、保理项目开发 本流程需项目经理通过与融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联系并介绍我公司主要产品及一般操作方式,待融资企业确定认可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后可进行下一步资料收集工作。 2、企业资料收集整理 与企业初次沟通顺利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方可向企业财务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1融资企业五证一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2.2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3公司股东会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需盖公章); 2.4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5与主要买方近1年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1份; 2.6与主要买方最近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各1份; 2.715日内的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2.8最近6个月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账单和用于公司账务结算的

个人账户结算单。 2.9拟融资应收账款明细; 2.10拟融资应收账款对应下游客户情况简介。 2.11应收账款资料: (1)相关交易合同; (2)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 3、项目立项 项目经理在现有资料中综合企业当前征信情况、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贸易背景及合同初步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司保理业务进件标准,同时可在百度或其他三方机构渠道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或民间借贷记录等。融资企业各项数据达标后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立项报告。 4、风控初审 项目经理需把收集过来的企业完整资料及立项报告交于本项目对接的风控部门同事,并配合风控同事随时补充项目缺少的相关资料,有需要情况可由项目经理配合风控直接联系企业财务进行沟通。风控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报风评会。 5、风评会初步评估 由我司选定一个风评会负责人,根据项目进件情况每周不定期组织一至二次会议,风评会小组成员暂定为四人,负责人由资产运营部张纯青总经理担任。风评会由项目经理向各委员介绍项目概况,讨论后表决通过的项目由保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安排人员去企业实地尽职

库存现金主要业务会计分录

库存现金主要业务会计分录 (1)存取现金 提取现金需要批准,应先按程序获批,取得现金支票,去银行提取。企业根据支票存根填制如下分录: 借: 库存现金 贷: 银行存款——XX银行 当企业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做相反分录。 【提示】如果企业记账凭证是按收、付、转分别编号的话,此类凭证只编付款号。统一编号,不分设的,不牵涉此问题。 (2)垫付借用现金 职工出差差旅费借款、临时购买预支等原因支付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 借款必须是经过审批的,用的是借款单,注意此时无发票,是垫付的。 填制如下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XX 贷: 库存现金 职工在出差归来,拿着整理好的车票、住宿发票等报销,多退少补。收到的款项直接开具收据,补发的现金再报销冲账时一并发放。填制如下分录: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差旅费等 库存现金(退回) 贷: 其他应收款——XX 库存现金(补发) 【提示】要关注挂账的往来,及时清理。及时提醒报销时限、销账。 其他往来类似处理。 (3)购置物资 单位临时购买的,或者只能用现金结算的物资购买,需确认审批手续齐全,物资已验收入库。根据审核无误的购买发票、手续完善的入库单,填制如下分录: ①日常办公用品 借: 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贷: 库存现金 ②生产用物资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库存现金 ③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库存现金 税费: 按用途(xx,生产)分情况处理 (4)工资发放 要与计提核对,审核数据逻辑,对照社保扣款和住房公积金扣款凭证、核定人数,根据工资单发放,填制如下分录: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代扣XX保险 其他应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 库存现金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条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财务管理需要,确定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条保理业务相关会计核算按以下方法处理,其他会计核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收账款受让: 按应收账款发票金额,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二)支付保理融资款: 按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买方支付货款,款项从监管账户划至我司账户: 按收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账款-账款受让”科目; (四)买方付款中扣回卖方的保理融资款及支付余款: 按扣回保理融资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按向卖方支付的余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担保付款: 1.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发生担保付款时:借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担

保付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1)如不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经催收且担保事项了结时,①按担保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②应收账款余额反转让情形:A、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担保付款时,则应将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部分支付给卖方,同时对未收回金额实施反转让;B、当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担保付款时,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的差额实施反转让。③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担保付款,则借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如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①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②保险公司了结该保险事项时: A、理赔金额小于担保付款: a、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理赔金额时,差额部分支付给公司,首先冲减担保付款余额:(a)超过担保付款余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给卖方,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实际收款金额的差额实施反转让;(b)不足担保付款余额的部分应确认为损失,冲减“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之间的差额实施反转让。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商业保理公司账务处理

商业保理公司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1.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1124) ----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非融资保理业务担保代偿款 2.应收账款 ----应收保理手续费 ----逾期保理手续费 ----应收保理服务费 ----逾期保理服务费 3.应收利息 ----应收保理利息 ----逾期保理利息 4.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保理手续费收入 ----保理服务费收入(非融资保理业务)

二.账务处理 例:A公司和B公司有一贸易合同,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实际已完成的合同额为1250万元,由于B公司的资金占用较大,现阶段存在付款压力,双方协商后决定找商业保理公司就该合同的应收账款转让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为1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年,融资利率为年化12%,手续费为5%,综合融资成本为17%。开具发票1250万元。该保理业务为卖方保理。利息按月支付,手续费一次性支付。 商业保理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保理业务放款:(回购保理,有追索权的明保理) 借: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A公司 1000万贷:银行存款 950万 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手续费--A公司 50万 计提保理手续费: 借: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手续费--A公司 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理手续费收入 50万 到期收回本金: 借:银行存款 1010万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A公司 1000万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A公司 10万计提保理业务利息: 借: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A公司 1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10万

《会计基础》会计分录汇总

会计翻译法 1找科目 2找方法(资成费借+贷-;收负所借-贷+) 解析:对于资产、成本、费用类的账户,借方登记其增加贷方登记其减少;对于收入、负债、所有者权益类的账户,借方登记其减少贷方登记其增加。 3形成语言 《会计基础》会计分录汇总 一、现金核算 (一)现金收入 1、提现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销售产品收到现金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材料销售为: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退回暂借多余现金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4、盘盈现金批准前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 贷:营业外收入(无主款项) 其他应付款(有主款项) (二)现金支出 1、现金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2、出差等暂借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3、发工资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4、购买或支付零星物资办公费等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 贷:库存现金 5、盘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批准后借:其他应收款(责任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企业承担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银行存款核算 (一)收入 1、现金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2、销售产品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材料销售为: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向银行借款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二)支出 1、提现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用存款购买原材料借:原材料/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用存款购买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用存款支付相关费用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 5、归还银行借款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1、存入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2、使用借: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专票)

天津市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及账务处理办法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局 关于天津市商业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会[2016]40号 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金融办(局),各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保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时,其会计核算,应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区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区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1)融资保理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融资款,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断保理收益,贷记“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科目,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

保理公司业务..

保理业务 一、保理的定义、分类及经营范围 1、定义 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销货方保理公司,由销货方保理公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担保融资方式。 2、分类 根据购货方保理商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保理方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

账套业务会计分录大全

131账套业务分录一、1月业务分录 (1)2007.1.5 (转账凭证) 借:原材料/甲材料(140301)20000 应交税费(2221)3400 贷:预付账款/B公司(112301)23400 (2)2007.1.6 (收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1 借:银行存款(1002)6600 贷:预付赃款\B公司(112301)6600 (3)2007.1.7(收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2 借:银行存款(1002)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1)50000 应交税费(2221)8500 (4)2007.1.10(收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3 借:银行存款(1002)60000 贷:实收资本(4001)60000 (5)2007.1.31 (转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6401)36000 贷:库存商品(1403)36000 二、2月业务分录 (1)2007.2.9 (收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4 借:银行存款(1002)5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112201)5000 (2)2007.2.11(付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5 借:应付账款/C公司(220201)30000 应付账款/D公司(220202)15000 贷:银行存款45000 (3)2007.2.19 (转账凭证) 借:生产成本(5001)42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140301)42000 (4)2007.2.26(付款凭证) 转账支票票据号:z006 借:管理费用(6602)3400 贷:银行存款(1002)3400 (5)2007.2.28 (转账凭证) 借:库存商品(1405)28000 贷:生产成本(5001)28000 三、3月业务分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根据保理业务的发展模式,保理系统的框架建立在总行国际部集中管理和审批、分行国际部统一操作和客户部门分散营销的模式上,并适合以总行国际部作为保理业务操作中心集中管理、审批和统一操作,分行专职营销的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信用额度的申请及核准流程 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分行或总行信管部 2、分行国际部 3、总行国际部 4、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总行国际部 6、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卖方(出口商)所在地分支行客户部根据我行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客户的 保理授信(信用额度或融资额度)申请报本行信管部,超本行权限上报总行信管部审批。 2、额度核准后,客户部将有关保理业务的材料(合同、保理协议等)报分行 国际部审核。 3、分行国际部审核合格后,报总行国际部审批。 4、由总行国际部统一将申请递交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将额度回复总行国际部。 6、总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二)额度核准后的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卖方(出口商) 1、买方(进口商) 2、 4、8 5、 6、 3、 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 1、收到我行的额度核准通知后,卖方(出口商)向买方(进口商)发货。 2、卖方(出口商)将申请书、合同、发票、及提单等单据提交卖方分行(出 口保理商),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 3、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通知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应收帐款的转让。

4、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根据融资额度向卖方(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 贸易融资。 5、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到期提示买方(进口商)付款。 6、买方(进口商)将全部款项付至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扣除自身的保理费用后划付卖方分行(出口保理 商),或买方(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由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做担 保付款。 8、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金,并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余款划 付卖方(出口商)。 二、保理系统框架 1、大集中模式。总行集中管理和部分产品复核确认,各分行(同城支行集中在分行操作)、异地支行为操作中心,同城支行可查询、打印。 2、系统可含盖的保理业务品种。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国内、国际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全,融资及不融资,仅提供收款服务或应收帐款管理等。 3、授权级别。 额度方面:额度的维护分为总行维护和分行维护两类,每类设经办、复核两极; 业务操作方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异地支行业务是由异地支行录入发送到相应管理分行复核、再发送总行复核确认;二是分行业务是由分行录入发送总行复核确认。即总体分为三个级别:支行、分行、总行;每个级别为三个人:经办、复核、授权。 该操作在部分交易模块中体现,如涉及金额变化、争议的处理等。 4、额度管理。客户额度和保理商额度与信管系统做接口,由总行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额度共享方式控制风险。系统中的每个客户的额度是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设立的不同额度组合,每个保理额度包括保理业务种类、卖方及买方名称、额度金额、期限、费率,协议版本及特殊事项等,因此额度的设置要与产品相关联,如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只能做贴现业务,不能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 5、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文本与额度种类对应关系可以用参数化维护。如商业发

日常业务会计分录处理

日常会计分录处理: (1)收到美元资本金 借: 银行存款—美元户—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贷: 实收资本—XXXXX (2)资本金结汇 1、结汇入销售公司基本户 借: 银行存款—基本户—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贷: 银行存款—美元户—收到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以预付款方式结汇给总公司 借: 预付账款—总公司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设立分公司支付的开办费用 借: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 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正式营业后将开办费转入期间费用(发生第一笔销售收入时为正式营业,之前为开办期)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5)进货 5.1 取得发票的进货 借: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供应商 5.2 未取得发票的暂估入库 借: 库存商品(不含税金额) 贷: 应付账款—供应商(不含税金额) (6)付货款 借: 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销售7.1 赊销 借: 应收账款—客户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2 现售 借: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7.3 分期收款销售 商场扣点店销售给客人时: 借:发出商品—商场贷: 库存商品 商场通知结款时确认销售: 借:应收账款—商场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发出商品—商场 (8)收回货款 借: 现金/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贷:应收账款—客户 (9)结转销售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10)调拨 1、销售公司非独立核算门市之间的库存调拨 借: 库存商品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应填具并打印《国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2002年3月下旬,南京爱立信公司陆续偿还了中资银行贷款并与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5亿元无追索权保理协议,这一亊件被国内媒体报道,保理业务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从亊保理业务的保理公司,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及中信实业银行公开对外宣称提供保理业务,并作为保理商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 下面笔者就简要介绍一下保理业务的内容,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接下来重点介绍一下保理业务在会计上的处理. 一,保理业务的内容 保理业务(factoring)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open account)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供应商)向保理商出售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买方企业)的应收账款,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戶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単项或多项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保理业务多种多样. 卖方企业如果享受到保理商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即为全保理,如仅享受到一项或几项服务即为部分保理. 根据保理商提供服务的不同,保理业务既可按有无融资划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也可按有无追索权或是否承担坏账损失,而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可按销售合同的买方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而划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还可按卖方企业是否吿知买方企业保理商的参与,而划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目前在发达国家十分流行的发票贴现业务也是保理的一种,这种业务中卖方企业通过向保理商出售销售发票而得到融资,并不享受其他服务,也不必通知买方企业,而且保理商对从卖方企业买下的应收账款有完全的追索权,因此它实际上是一种有追索权的隐蔽保理. 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卖方企业提供融资,是以卖方企业的供货合同为基础的,这一融资方式的主要依据是卖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和其盈利情况,而非其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由於保理与传统的银行产品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它往往被视为一种非银行产品,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或银行中相对独立的部门为卖方企业提供服务和进行操作. 因此,保理业务中卖方企业的会计处理也不同於传统的银行贷款.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是,卖方企业首先与保理商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通过赊销(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而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 签订协议后,对於无追索权保理,保理商首先要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评估,并对买方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在这一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称为“核准的”应收账款. 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买方无能力付款时,保理商对卖方没有追索权. 而对有追索权保理,当买方无力付款时,保理商将向卖方追索,收回向其提供的融资.

生产经营业务会计分录

1. 筹资业务 ⑴.兴业公司收到大宇公司投资的设备一台,价值 200000 元。 ⑵.兴业公司收到宏大公司投入的货币资金 300000 元已存入银行。 ⑶.向银行申请取得为期 9 个月的贷款 100000 元已存入银行。 ⑷.利率6%,按月计提,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 材料采购业务 ⑴.从本地购入 A 材料 2000 公斤,单价 5 元。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 17 %。款项已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⑵.以现金支付上述材料的运杂费 600 元。 ⑶.上述材料验收入库。 ⑷.采购员报销差旅费 300 元,原借支 350 元,差额收回现金。 ⑸.企业从上海第三钢厂购入 B 材料, 40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行税额 6800 元,运费5000 元,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⑹.从攀枝花钢铁公司购入 A 材料 18000 公斤,单价 5 元, B 材料 32000 公斤,单价 6.5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 50660 元,材料未运到款项尚未支付。 ⑺.上述两种材料均已运到,同时收到运输费用发票一张,注明运输等费用 14000 元,按采购量分配。用 银行存款支付运费,材料已验收入库。 ⑻.收到远大集团公司订购产品的汇款50000 存入银行。 ⑼.为购买材料开出转账支票 80000 元给立丰工厂。 3、产品生产业务 ⑴.本月材料耗用汇总如下: 耗用材料费用分配表单位:元

A 材料 B 材料合计 甲产品耗用60000 60000 乙产品耗用25000 50000 75000 车间一般耗用 8000 300 8300 公司管理部门耗用 2000 2000 合计95000 50300 145300 ⑵.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广告费 20000 元。 ⑶.开出现金支票金额 1800 元购买办公用品,其中生产车间用 800 元,管理部门 1000 用元。 ⑷.本月工资汇总计算如下: 本月生产总工时 25000 小时,其中:甲产品 15000 工时,乙产品 10000 工时。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 基本生产工人工资。 产品生产工人工资 8000(分配工资)元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 9000 元 销售人员工资 6000 元 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28000 元 合计 123000 元 ⑸.开出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123000 元,以备发放工资。 ⑹.工资总额的 14% 计提应付职工福利。 ⑺.为职工王丽报销医药费 300 元,以现金支付。借应付福利费贷库车现金 ⑻.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40000元,其中车间生产设备折旧25000元,管理部门厂房等折旧15000元。 ⑼ . 以银行存款支付水电费 15000 元,其中生产车间耗用 10000 元,管理部门耗用 5000 元。 ⑽.生产车间修理机器领用 A 材料 8140 元。 ⑾.将本月制造费用转入甲、乙两种产品成本,分配标准为生产工时。 ⑿.甲乙两种产品全部完工并验收入库,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并计算产品单位成本,甲产品产量400件,乙产品产量 500 件。 4. 产品销售业务

保理公司会计核算

回购型保理: 1、甲方(保理商)不承担付款方的任何信用风险; 2、在债权到期日,甲方无法从付款方处足额收回债权时,或者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认为需要乙方(融资方)回购时,乙方应无条件回购尚未收回的债权并归还相应的保理预付款。 会计风险与报酬分析: ?根据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保理公司虽然取得了原有债权所产生的现金流的权利,但拥有了要求融资方无条件回购的权利,因此并不承担原有债权的信用风险。 保理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针对保理申请人,而不是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买断型保理:保理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针对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融资性保理适用的会计准则 融资性保理业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在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中,转出方将予回购的资产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表明金融资产出让方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因此按照上述准则规定:融资方不能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与此对应的,保理商也没有取得附回购协议出售的金融资产。基于此特征,保理业务类似发放抵质押融资业务或买入返售业务,有别于贴现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考虑到其属于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所以归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即为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融资性保理适用的会计处理 科目设置: (一)“银行存款”一级科目,核算公司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本科目按银行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收保理款-融资性保理”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在二级科目中区分回购型还是买断型。 (三)“应收账款-融资性保理利息”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开展融资性保理业务而持有的应收保理款应收取 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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