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条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财务管理需要,确定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条保理业务相关会计核算按以下方法处理,其他会计核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收账款受让:

按应收账款发票金额,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二)支付保理融资款:

按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买方支付货款,款项从监管账户划至我司账户:

按收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账款-账款受让”科目;

(四)买方付款中扣回卖方的保理融资款及支付余款:

按扣回保理融资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按向卖方支付的余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担保付款:

1. 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发生担保付款时:借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担保付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1)如不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经催收且担保事项了结时,①按担保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

②应收账款余额反转让情形:A、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担保付款时,则应将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部分支付给卖方,同时对未收回金额实施反转让;B、当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担保付款时,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的差额实施反转让。③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担保付款,则借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如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①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②保险公司了结该保险事项时:

A、理赔金额小于担保付款:

a、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理赔金额时,差额部分支付给公司,首先冲减担保付款余额:(a)超过担保付款余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给卖方,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实际收款金额的差额实施反转让;(b)不足担保付款余额的部分应确认为损失,冲减“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之间的差额实施反转让。

b、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理赔金额时,则公司应将担保付款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冲减“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B、理赔金额大于等于担保付款:

a、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理赔金额时,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与理赔金额之间的差额支付给公司,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余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给卖方,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的差额实施反转让。

b、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理赔金额时:(a)如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金额时,则公司应将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部分支付给卖方,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实施反转让;(b)如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担保付款金额时,则公司应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实施反转让。

2. 其他对外担保发生担保付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担保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无法收回担保付款时,借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六)应收账款反转让及卖方归还保理融资款:

由于折让、商业纠纷等事项发生反转让时:红字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同时红字贷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按保理融资还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贷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科目。

(七)确认保理收入并结转成本:

按保理融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受托代收款项

—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

按保理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应付款项相关科目。

(八)应收账款转让

公司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转让时,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转让”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收到应收账款转让取得保理商保理融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保理融资”科目。

买方将货款从监管户支付至公司账户或公司收到应收账款受让保理商支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转让”科目。支付保理融资本金、利息以及手续费时,借记“应收代收款项—保理融资”、“利息支出”以及“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应收账款转让为有追索权保理且实施反转让时,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转让”科目。

(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将根据保理融资及担保付款的风险程度,在每月末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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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会计核算,其他论文文档]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1)

股票期权会计核算方法(1) 我国企业以股票薪酬作为激励公司员工的手段的时间较短,尤其是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新兴的股票薪酬制度采用的时间只有几年。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专门的准则,同时股票期权会计在我国是一个完全新的概念,学术界很少有人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因此,一些已经进行了股票期权试点的单位,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比较随意,有的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总体上来讲。目前企业对发放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三时点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一般要经历三个时点:即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日、到期日,特殊情况下还存在股票期权失效日,例如员工因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导致手中的股票期权失效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由于在授予日公司只是与员工达成了未来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合约,并没有发生股票与认购款项所有权的实际转移,因此只是相应地产生或有认股款(按约定的行权价格与期权数量计算)与或有股本(按股票面值与期权数量计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7条规定“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因此采用三时点记账法的企业认为:股票期权在授予日不应该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该事项只能在备查账中予以披露。以享有股票期权的人员姓名开设明细账,借记“或有认股款”科目,贷记“或有股本”或有认股款与或有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入“资本公积——股票期权溢价准备”科目。 (二)行权日的会计处理 在行权日,由于企业和期权持有人之间将发生股票与现金的交换,授予日备查账中的或有认股款将成为现实的现金流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的股本,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反映。实际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在备查账中相应冲销以前披露的或有认股款。 (三)到期日及失效日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账务处理.docx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 的解读 发文号:005 发文日期:2012-05-31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该《公告》针对我国居民企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所得税处理背景? 答: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8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广泛应用。90年代,我国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涉及,但均是参与者,不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建立者。此后,一些在境外上市的我国中资企业,对公司高级人员、董事等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其他员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办法》)规定,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主要的措施有二种,一是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即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从上市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二是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即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激励对象的一项权益。该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时间内以某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针对《办法》的出台,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规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问题。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实际上是上市公司通过股份

支付的形式,以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交易。所以,会计核算上,借方增加企业成本费用,贷方为减少股东权益。 因此,针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企业会计上已经做了相应处理,在此背景下,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该有个明确的规定。经过调查研究,并了解一些企业做法后,我们发布了《公告》。 二、企业会计准则是如何处理职工股权激励计划的? 答: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有两种方法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有两种方法 其一是售价核算法 这种方法适合于商品繁杂的零售商业,但前提是售价统一(个别变价也要履行相关手续),销售成本每期按售价结转,月 末时计算岀进销差价率,求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然后据以调整成本,这种核算方法在如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不适 用了; 其二是进价核算法 日常销售要有商品销售记录,每日(或定期)汇总,月末根据已销商品的实际进价结转成本。这种方法适合于销售单位价 值大的大宗商品。缺点是比较麻烦。商业主要的就是进价,工资劳务,房租水电,商业相对工业简单很多,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工序第一账户设置 1. 物资采购 2. 库存商品 3. 商品进销差价:属资产类账户,是库存商品的抵减账户,用来核算商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 额,其贷方登记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以及其他因素增加的差额,借方登记售价小于进价的差额,以及已销售商品实现的 差价,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 4. 营业费用:核算商业企业在购进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的商业企业,其核算内容也包含在营业费用中. 5. 主营业务收入 6. 主营业务成本 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第二批发商品核算 核算方法:数量进价金额核法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以第一种方法为例,第二种方在零售商品核算内容中详细介绍. A.购进商品 [例1]某商业企业向本市新海内衣厂购进42支男棉毛衫1 000包(一包10件),每包单价86元,计86 000元;进项税率17%计14 620元。价税合计100 620元,商品全部到达,并验收入库。货款以转账支票支付。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交来的 “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以及转账支票存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 620 贷:银行存款100 62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物资采购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如果商品验收入库和支付货款不是同时进行的,有两种情况: 1. 支付货款,商品未到,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 620 贷:银行存款100 620 商品到达后,验收入库,再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物资采购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2. 商品验收入库,货款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一一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 620

商业保理会计制度

我国第一部商业保理会计制度正式出台 2016-06-09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关于天津市商业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会〔2016〕40号 各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金融办(局),各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保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时,其会计核算,应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区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区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1)融资保理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融资款,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断保理收益,贷记“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科目,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支付需退还转让人金额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照退还转让人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③再保理业务。 将受让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按收到的再保理融资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或“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代偿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 (2)非融资保理业务。 在非融资保理业务中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垫付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垫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科目。 2.在“应收利息”科目下设置“应收保理利息”、“逾期保理利息”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开展融资保理业务应收取和逾期未收取的利息。 期末,按保理合同条款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科目。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嘉穗商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一、以下业务操作指引涉及到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部门、风控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等,各部门人员应恪守职责在保理业务的不同阶 段相互配合完成保理业务的完整流程。 二、保理业务一般操作流程 1、保理项目开发 本流程需项目经理通过与融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联系并介绍我公司主要产品及一般操作方式,待融资企业确定认可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后可进行下一步资料收集工作。 2、企业资料收集整理 与企业初次沟通顺利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方可向企业财务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1融资企业五证一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2.2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3公司股东会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需盖公章); 2.4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5与主要买方近1年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1份; 2.6与主要买方最近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各1份; 2.715日内的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2.8最近6个月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账单和用于公司账务结算的

个人账户结算单。 2.9拟融资应收账款明细; 2.10拟融资应收账款对应下游客户情况简介。 2.11应收账款资料: (1)相关交易合同; (2)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 3、项目立项 项目经理在现有资料中综合企业当前征信情况、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贸易背景及合同初步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司保理业务进件标准,同时可在百度或其他三方机构渠道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或民间借贷记录等。融资企业各项数据达标后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立项报告。 4、风控初审 项目经理需把收集过来的企业完整资料及立项报告交于本项目对接的风控部门同事,并配合风控同事随时补充项目缺少的相关资料,有需要情况可由项目经理配合风控直接联系企业财务进行沟通。风控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报风评会。 5、风评会初步评估 由我司选定一个风评会负责人,根据项目进件情况每周不定期组织一至二次会议,风评会小组成员暂定为四人,负责人由资产运营部张纯青总经理担任。风评会由项目经理向各委员介绍项目概况,讨论后表决通过的项目由保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安排人员去企业实地尽职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针对新出现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规范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重大差异: 以权益结算: 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标的价值以及相关权益的增加。 以现金结算: 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承担债务的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增加。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原则,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了国际化规范轨道上来。 股权激励计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 授予日:所有者和经营者就获得股票期权的条件达成一致,同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要素加以规定,此时经营者并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权的权利,股票期权能否授予取决于日后赋予期权的条件能否实现。 授权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条件得以实现,经营者就会拥有届时施期权的权利,授权日后,经营者拥有股票期权,即拥有日后对企业收益加以分享的权利。该日期也可称为可行权日。 在授予日和授权日之间,存在一个等待期,其时间跨度取决于股份支付协议约定的股权授予条件。 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行权日:股票期权转为股票,期权持有人成为正式的公司股东将股票期权价值确认为股本。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并确认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规范。 准则规定:凡企业为获得员工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如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如现金增值权),应当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计入利润表。对于费用的计量,核心问题是归集与摊销。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激励方案,首先归集出费用的总额,其次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内摊销。即应首先按照适当的模型计量权益工具(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应在等待期内摊销。在帐务处理时,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借记“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管理层取得股权时,实际上并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只有在管理层行权时,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产生影响。 Source:https://www.360docs.net/doc/3111380704.html,/new/635_796_201010/22su372371044.shtml

商业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实务

商业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实务

商业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实务 答案:显示字体:大中小打印:省纸版>> 清晰版>> 自定义>> 本讲座简要说明 商业企业是从事商品流通(买卖)的独立核算企业。商业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流通领域的购销存活动。商业企业包括了商业零售企业和商业批发企业。本讲座侧重介绍商业零售企业、商业批发企业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的核算。 第一节商业零售企业成本核算 一、商业零售的经营特点 商业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是从批发企业和生产单位购进工农业产品,供应给城乡居民和集体消费者的活动。其经营特点是: 1.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交易次数频繁,数量零星。 2.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一手钱、一手货的现金交易和集中收款,货款分管方式。 3.零售业的库存商品一部分存放于仓库,另一部分存放于柜组。柜台与仓库的商品一般由同一实务负责人经营。 由于零售经营的这些特点,对销售的商品,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二、售价金额核算法下采购、入库与销售的核算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商品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入库和销售商品的发出,都按售价进行核算。而将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进行核算。在商品销售以后,再按进销差价率将进销差价分配给已销商品,从而将已销商品的售价成本调整为进价成本。最后计算出损益这样一种核算方法。 (一)售价金额核算法的账户设置 商业零售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需要设置如下会计账户。 1.“商品采购”或账户 该账户用来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商品采购中发生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包括了采购价款和进货费用两部分,但如果将进货费用进行单独归集或将进货费用直接计入销售费用的情况下,商品采购账户核算的采购成本只包括商品的买价,而不包括进货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商品的采购成本,贷方登记到达并验收入库商品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商品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在途商品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可按商品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也可用“在途商品”账户代替。 2.“库存商品”账户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保理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第三章会计核算方法 第一条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财务管理需要,确定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条保理业务相关会计核算按以下方法处理,其他会计核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收账款受让: 按应收账款发票金额,借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二)支付保理融资款: 按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买方支付货款,款项从监管账户划至我司账户: 按收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账款-账款受让”科目; (四)买方付款中扣回卖方的保理融资款及支付余款: 按扣回保理融资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保理融资”;按向卖方支付的余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担保付款: 1.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发生担保付款时:借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担

保付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 (1)如不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经催收且担保事项了结时,①按担保付款金额,借记“受托代收款项—账款受让”科目,贷记“受托代收款项—担保付款”科目。②应收账款余额反转让情形:A、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担保付款时,则应将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超过担保付款部分支付给卖方,同时对未收回金额实施反转让;B、当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小于担保付款时,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的差额实施反转让。③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担保付款,则借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如存在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 ①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②保险公司了结该保险事项时: A、理赔金额小于担保付款: a、保险公司实际收到买方付款金额大于理赔金额时,差额部分支付给公司,首先冲减担保付款余额:(a)超过担保付款余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给卖方,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实际收款金额的差额实施反转让;(b)不足担保付款余额的部分应确认为损失,冲减“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将应收账款受让金额与担保付款之间的差额实施反转让。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天津市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及账务处理办法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局 关于天津市商业保理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会[2016]40号 区县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金融办(局),各商业保理企业: 为提升我市商业保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商业保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我市商业保理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我市商业保理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有关事项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商业保理企业作为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等综合性商贸服务时,其会计核算,应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区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区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1.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1)融资保理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借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融资款,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借记“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科目,贷记“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 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断保理收益,贷记“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科目,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

保理公司业务..

保理业务 一、保理的定义、分类及经营范围 1、定义 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销货方保理公司,由销货方保理公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担保融资方式。 2、分类 根据购货方保理商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保理方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谈新会计准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张凯 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给予持有者一种在特定时间内以事先 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股权激励作为 一 种激励方式使用已经有近百年历史了,早在清代中国山西 的钱庄就广泛采用了”顶身股”等方式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 情.现代的股权激励制度源于早期美国的一些高科技公司.随 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2005年12月 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允许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采用公开发 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三 种方式作为股票来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内在价值法 和公允价值法.下面具体讨论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 ,美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 1内在价值法(IntrinsicValueMethod).1972年美国会计原 则委员会APBNo25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 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内在价值法指授予日市场价高于行权 价部分,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高. 2.公允价值法(FairValueMethod).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 FASBNo123规定:任何一种股票期权计划都必须确认期权费 用,以公允价值法确定股票期权费用时,一般采用Black— Scholes期权定价模式,并考虑以下因素: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股 票市价,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距股票期权行权日的时间,行 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有效期内无风险利率等. 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布莱克—斯科尔斯(B—S)定价公式, 该模型的表述如下: C=S?N(D1)一L?E一?N(D2) 其中: Dl=lNSL+(~/+o’22)To”?T 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 流量;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现金流量表仅包括被购买 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情况.和利润表相 同,也仅仅反映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相关数据,而不是 整个会计期间. 三,新准则将表外项目引入表内 新企业合并准则,改变了过去对或有事项在报表附注中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有两种方法

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有两种方法: 其一是售价核算法 这种方法适合于商品繁杂的零售商业,但前提是售价统一(个别变价也要履行相关手续),销售成本每期按售价结转,月末时计算出进销差价率,求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然后据以调整成本,这种核算方法在如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不适用了; 其二是进价核算法 日常销售要有商品销售记录,每日(或定期)汇总,月末根据已销商品的实际进价结转成本。这种方法适合于销售单位价值大的大宗商品。缺点是比较麻烦。商业主要的就是进价,工资劳务,房租水电,商业相对工业简单很多,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工序 第一账户设置 1. 物资采购 2. 库存商品 3. 商品进销差价:属资产类账户,是库存商品的抵减账户,用来核算商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其贷方登记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以及其他因素增加的差额,借方登记售价小于进价的差额,以及已销售商品实现的差价,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 4. 营业费用:核算商业企业在购进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的商业企业,其核算内容也包含在营业费用中. 5. 主营业务收入 6. 主营业务成本 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第二批发商品核算 核算方法:数量进价金额核法和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以第一种方法为例,第二种方在零售商品核算内容中详细介绍. A.购进商品 [例1] 某商业企业向本市新海内衣厂购进42支男棉毛衫1 000包(一包10件),每包单价86元,计86 000元;进项税率17%,计14 620元。价税合计100 620元,商品全部到达,并验收入库。货款以转账支票支付。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交来的“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以及转账支票存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银行存款 100 62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物资采购——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如果商品验收入库和支付货款不是同时进行的,有两种情况: 1.支付货款,商品未到,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银行存款 100 620 商品到达后,验收入库,再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物资采购——42支男棉毛衫86 000 2.商品验收入库,货款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42支男棉毛衫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应付票据——商业汇票 100 620 同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根据保理业务的发展模式,保理系统的框架建立在总行国际部集中管理和审批、分行国际部统一操作和客户部门分散营销的模式上,并适合以总行国际部作为保理业务操作中心集中管理、审批和统一操作,分行专职营销的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信用额度的申请及核准流程 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分行或总行信管部 2、分行国际部 3、总行国际部 4、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总行国际部 6、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卖方(出口商)所在地分支行客户部根据我行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客户的 保理授信(信用额度或融资额度)申请报本行信管部,超本行权限上报总行信管部审批。 2、额度核准后,客户部将有关保理业务的材料(合同、保理协议等)报分行 国际部审核。 3、分行国际部审核合格后,报总行国际部审批。 4、由总行国际部统一将申请递交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将额度回复总行国际部。 6、总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二)额度核准后的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卖方(出口商) 1、买方(进口商) 2、 4、8 5、 6、 3、 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 1、收到我行的额度核准通知后,卖方(出口商)向买方(进口商)发货。 2、卖方(出口商)将申请书、合同、发票、及提单等单据提交卖方分行(出 口保理商),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 3、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通知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应收帐款的转让。

4、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根据融资额度向卖方(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 贸易融资。 5、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到期提示买方(进口商)付款。 6、买方(进口商)将全部款项付至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扣除自身的保理费用后划付卖方分行(出口保理 商),或买方(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由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做担 保付款。 8、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金,并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余款划 付卖方(出口商)。 二、保理系统框架 1、大集中模式。总行集中管理和部分产品复核确认,各分行(同城支行集中在分行操作)、异地支行为操作中心,同城支行可查询、打印。 2、系统可含盖的保理业务品种。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国内、国际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全,融资及不融资,仅提供收款服务或应收帐款管理等。 3、授权级别。 额度方面:额度的维护分为总行维护和分行维护两类,每类设经办、复核两极; 业务操作方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异地支行业务是由异地支行录入发送到相应管理分行复核、再发送总行复核确认;二是分行业务是由分行录入发送总行复核确认。即总体分为三个级别:支行、分行、总行;每个级别为三个人:经办、复核、授权。 该操作在部分交易模块中体现,如涉及金额变化、争议的处理等。 4、额度管理。客户额度和保理商额度与信管系统做接口,由总行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额度共享方式控制风险。系统中的每个客户的额度是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设立的不同额度组合,每个保理额度包括保理业务种类、卖方及买方名称、额度金额、期限、费率,协议版本及特殊事项等,因此额度的设置要与产品相关联,如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只能做贴现业务,不能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 5、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文本与额度种类对应关系可以用参数化维护。如商业发

股票期权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处理的案例 (1)-推荐下载

以股票期权为对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费用的 会计与税务处理事项例解 2006 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此开启了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建立规范的股权激励计 划的大幕。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系统的规定。随着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广泛应用,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出现,201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我国居民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公告”),明确了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公司所得税处理方法。对比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二者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其会计核算结果与所得税处理结果不一致,而因股权激励计划费用本身往往金额大导致其对应的所得税影响数金额也超过财务报表的重要性, 因此正确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并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需引起会计实务界的重视。 一、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核算原则分析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授予日未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的日期。由于被激励对象尚未提供服务,所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权激励外,公司在授予日不需做会计处理。 例如,2012年1月4日,上市公司泰山公司向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股票期权,约定从2012年1月4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后,即可以8元的价 格购买10,000股泰山公司股票,泰山公司在授予日通过BS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为20元。2012年1月4日即为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泰山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 等待期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在等待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计算出股份支 付费用的总额作为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计入成本 费用和资本公积;会计上不确认此项权益工具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 承前例,2012年有5名股权激励计划内的管理人员(下文提到的人员均为股权激励计划内的人员)离职,泰山公司估计两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较将达到16%;2013 年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则2012年-2013年为该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2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1-16%) ×10,000×20÷2=4,2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4,2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4,200,000 (2)2013年度,泰山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0-5-6)×10,000×20- 4,200,000=3,600,000元,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3,600,000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3,600,000

保理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

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并不收取信用风险担保费用,而只收取贸易融资利息费用(实质上是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劳务服务费用,所以成本一般会比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低。 其次,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票据贴现业务也有相似之处。两种业务中银行都有追索权,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贴现是商业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销售商。贴现所反映的实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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