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

附件

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

(试行)

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

2020年4月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管理原则 (3)

5 基本要求 (4)

6 危险废物的识别 (6)

7 危险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7)

8 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转运 (7)

9 危险废物贮存 (8)

10 危险废物的厂内利用、处置 (11)

1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 (13)

12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14)

附表1 危险废物基本特性表 (17)

附表2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18)

附表3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19)

附表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 (20)

附表5 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 (21)

附件6 年月危险废物企业内部台账报表 (23)

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

(试行)

1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境内)所属企业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保管理。安全、职业健康防护及其他专业管理遵照其相关专业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T 8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修订)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

《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8年)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第7号)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

《中国石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能〔2016〕313号)

3 术语和定义

3.1固体废物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

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2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贮存

将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3.4利用

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燃料或产品的活动。

3.5处置

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3.6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4 管理原则

4.1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绿色产品供应链条,产品设计尽可能采用废弃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少、危害性小的生态型工艺,采购的原辅材料尽量少带入废弃物,鼓励使用再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各工序产生的废弃物尽可能在原工序或其它工序循

环利用,废弃产品和包装物尽可能回收利用,对出厂的废弃物实施全程跟踪,确保依法无害化处置。

4.2秉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清洁生产,使用固相含量低、毒害性低的原辅材料,采购提供废弃包装物回收服务的产品,控制中间产物、副产物、不合格产品的产生量,降低固相危险废物含水率,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实行危险废物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提取使用可利用物质和能源;尽可能选择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材料制作等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5 基本要求

5.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制定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信息卡(单),内容至少包括产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责任人等。

5.2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5.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5.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废环节、种类、产生量、危险特性、贮存及利用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减量化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当计划内容发生以下重大改

变时,应及时申报: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产生量变化幅度超过20%。

——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

5.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如实记录产生危险废物的地点、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同时要做好相关证明材料保存工作,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环评文件、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

5.6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要求如实申报。具体申报形式根据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也可以纳入排污申报、环境统计中一并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5.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中应包含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相关预案应在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5.8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设施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做到达标排放。

5.9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地方政府要求,在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完成联网。

5.10企业要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培训。相关人员应掌握国家和本企业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6 危险废物的识别

6.1应首先根据法律法规及GB 34330判断各类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判定为固体废物的,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应按照GB 5085进行鉴别,具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6.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名称、类别、代码和产生环节,填写《危险废物基本特性表》(附表1),并由涉及该危险废物的产生、自行利用处置、贮存单位(或车间)和上级管理部门分别留存,用于指导现场管理。

6.3企业所识别的危险废物不限于《中国石化危险废物清单(试行)》中所列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管理中使用的危险废物名称宜与《中国石化危险废物清单(试行)》中的名称一致,或执行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6.4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种类动态识别机制。根据生产工艺的变更、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修订,及时修订本企业危险废物清单。

7 危险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7.1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生产工艺、原辅料及燃料选用等方面要综合考虑危险废物源头控制,最大程度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新增量,研究论证各工序废弃物在企业内再利用或与周边企业形成循环利用产业链的可能性,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

7.2企业应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的升级改造,提高各生产装置工艺平稳运行水平、目标产品收率、原料的商品转化率、危险废物厂内循环利用比例,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7.3企业应优先选择具备原辅料包装物回收能力,具有废催化剂、助剂、添加剂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鼓励供应商采用环保型包装、集中配送、批量更换助剂等服务方式,减少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

8 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转运

8.1危险废物收集包装形式,应符合如下要求:

——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

——贮存容器应根据拟贮存的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必要的防腐,确保废物和贮存容器的相容性。危险废物贮存常用的标准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钢(铝)桶、塑料桶、集装袋和复合塑料(聚丙烯、聚乙烯材质)编织袋等。

——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

——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满足防渗、防漏要求。

——包装好的危险废物设置相应标签,标签信息填写完整详实。

——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破损后按危险废物管理。

——半固态、液态、含有挥发性物质的危险废物应密闭包装。

8.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布局,制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工具并填写转运记录,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8.3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8.4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8.5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转运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运的种类、数量、时间等内容。

9 危险废物贮存

9.1贮存设施建设

9.1.1企业要至少建设一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型式依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贮存量确定,其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GB 18597和环评有关要求。

9.1.2贮存设施应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每个贮存区域之间设置挡墙或其他物理隔离措施进行间隔,在满足防渗要求的同时,应具有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功能。

9.1.3贮存具有挥发性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要密闭,设置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废气排放限值的要求。

9.1.4贮存设施要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产生的渗滤液、污染雨水等废液纳入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或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9.2管理要求

9.2.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悬挂(张贴)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明显位置。

9.2.2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出入库和贮存情况,包括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交接人等,台账应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致。

9.2.3企业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检查,确保贮存设施及现场管理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9.3存放要求

9.3.1要根据不同危险废物类别分区存放危险废物,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之间有明显间隔,并且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应符合如下要求:

——固态、液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存放。

——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存放。

——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废物分开存放。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除此以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并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有毒危险废物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腐蚀性危险废物,禁止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一个

场所。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用防漏胶袋盛装。

——装载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9.3.2废油、废有机溶剂等液态危险废物宜采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或桶)装盛。

9.3.3存放废油漆桶、废油桶、废药剂桶等包装物时,必须整齐码放;空间有限时,在确保无滴漏的前提下,也可以将金属的废桶压扁后再进行堆放。

9.3.4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贮存。

9.3.5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含油钻井岩屑,原油储罐、原油沉降罐罐底油泥,落地原油和含油污染土壤,含油污水气浮装置产生的含油浮渣等,需要贮存的,要在脱水和稳定化处理后,采用桶或复合型塑料编织袋盛装并密封,送入危险废物贮存间或危险废物贮存池堆存。

9.3.6含油污水沉降罐等产生的罐底污泥要进行脱水处理,在含水率低于75%后方可进入油泥贮存池散状堆放。油泥在倾倒、贮存过程中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对不能满足GB 37822中有关贮存池敞开液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要采用桶或复合型塑料编织袋盛装并密封贮存。

9.3.7危险废物焚烧、热解残渣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集装袋等盛装并密封后进入贮存设施。

9.3.8为运输方便,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容量不宜过大。使用储罐、储槽、贮存池等固定式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须获得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3.9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9.4危险废物标识

9.4.1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9.4.2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妥地粘贴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确保标签内容清晰易读。

9.4.3如采用重复使用容器或包装袋盛装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盛装同类危险废物且旧标签全部被去除或被新标签有效遮盖。

9.4.4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9.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识

9.5.1企业应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9.5.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各个分区必须安装标准的危险废物标识。

9.5.3各类标识数量要充足,悬挂部位要准确醒目。

10 危险废物的厂内利用、处置

10.1循环利用

10.1.1各工序废弃物品、物质在处置前,企业应优先进行

厂内循环利用,无法直接利用的,可通过分离、提纯等途径进行再生,或通过物料转化等方式资源利用,循环利用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

10.1.2企业宜采用以下循环利用方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最大限度的在厂内循环使用废酸碱等。

——最大限度内部利用和处置油泥、蒸馏残渣等。

——碱渣进酸性水汽提处置。

——废甲醇汽提回收。

——稀硫酸焚烧裂解再生浓硫酸。

——油基钻井泥浆循环使用等。

10.2焚烧

10.2.1企业在获得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可利用现有装置处置危险废物。

10.2.2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以及处置过程应符合GB 18484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10.2.3鼓励企业对危险废物焚烧炉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利用。

10.3热解

10.3.1企业在获得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可建设热解设备处理含油危险废物等。

10.3.2产生的热解废气必须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10.3.3鼓励企业对热解设备产生的余热进行回收利用。

10.4填埋

10.4.1没有回收利用价值或无资源化处置技术的危险废物,经固化稳定等无害化处理,确保特征污染物满足填埋标准要求后,可送至取得环评批复或经过批准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

10.4.2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设计、使用、污染防治措施应符合GB 18598相关要求,防止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10.5企业应分别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台账,如实记录种类、数量、二次污染防控措施运行管理、污染物外排达标等情况。

10.6企业要按要求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产生的污染物以及周边环境,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确保达标。

1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

11.1企业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危险废物,签订委托合同;严格履行产生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对委托处置进行全过程监控,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GPS 行车路线、卸车影像资料等作为履行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证明材料,确保外委的危险废物全部运达处置单位并得到无害化处置。

11.2企业宜与多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出厂。

11.3企业在选择危险废物外委处置单位前,应开展相关资质审查和现场核实,确保其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合作。

11.4企业应每年对所有危险废物外委处置单位进行至少一次的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应包括其环保合规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处置方式,资质许可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型、处置量、处理处

置工艺以及台账记录等,并编制现场监管报告。

11.5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一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保存5年。

11.6企业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11.7企业委托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运输人员(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

12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12.1危险废物管理流程

危险废物管理流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2.1.1一个环节

第一种:废物产生→直接自行利用或处置。

第二种:废物产生→直接委托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

12.1.2两个环节

第一种:废物产生→废物贮存→自行利用或处置。

第二种:废物产生→废物贮存→委托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

12.1.3其他情形

直接采用管道输送至利用处置场所等。

12.2台账建立

12.2.1危险废物流向记录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各环节负责单位应分别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附表2)、《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附表3)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附表4),分别

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单位、自行利用或处置单位保存。

危险废物内部收集、运输过程应建立内部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全过程追踪管理。填写《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附表5)。

12.2.2情况汇总记录

企业按月填写《年月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附表6),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相应的危险废物特性表、环节记录表、处置合同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12.2.3专人保管

危险废物台账应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信息系统辅助记录和管理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至少为5年。

附表1 危险废物基本特性表

注:危险废物代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应代码填写。

17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 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扩大市场份额。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损失。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不完备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损失。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失。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失真,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失。 2 财务风险 虚增或截留收入。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被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持证上岗 加油站站长和计量员要持证上岗,资格证由省(市)分公司颁发。 2 需求计划 加油站计量人员(站长) 将库存和出库情况上报二次物流中心 (配送中心)。二次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统一组织资源配送。 对独立核算(或联营、参股)加油站实行商品进货结算制;对非独 立核算加油站进货实行商品内部移库制。 3 接卸入库及日常库存管理 接卸。接卸工作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共同负责,按照 《卸油程序检查表》流程完成卸油作业。计量人员按照罐车实际 计量数填制《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 双方签字确认后接卸。运输损耗在定额范围内互不找补,定额损 耗由加油站承担;出现超定额损耗由承运驾驶人员签字确认实际 数量,由承运单位承担超耗损失。 数量管理。加油站站长和计量人员是加油站数量管理责任人;记 账人员、计量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年销售量较小、员工人数 较少的小站经地市公司经理批准后除外)。 建立计量器具、储油罐、加油机(流量表)档案,并定期校 检,确保计量精度符合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加油站站长是本站油品质量责任人,加油站计量人员 是兼职质量管理员。汽、柴油的运输必须专车专用。接卸操作过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含答案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勘探开发)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答题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屏幕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答题结果;答题完成后,请点击屏幕下方的“交卷”按钮,完成答题。“交卷”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得分和每道题目的完成情况及正确答案;系统提供试卷下载功能,供答题者学习使用。(如果点击“交卷”,请在屏幕给出考试成绩后再退出答题系统)本次答题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10-20 18:00:00。 一、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九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2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六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二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4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5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三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不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七条 正确描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A、对 B、错 用户答案:错正确答案:错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4.6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1.4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3.1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二、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损 失。

1.2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1.3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1.4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1.5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1.6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不完备 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损失。 1.7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1.8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失。 1.9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1.10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失真, 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1.11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失。 2 财务风险 2.1 虚增或截留收入。 2.2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2.3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3.2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3.3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3.4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被处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油品销售)-中国石化(第6份试卷)(汇编)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答题(油品销售)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 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对 B、错 2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在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前,该建设项目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对 B、错 3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A、对 B、错 4 、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应当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A、对 B、错 5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 A、对 B、错 6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A、对 B、错 7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A、对 B、错 8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可以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A、对 B、错 9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A、对 B、错 10 、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A、对 B、错 11 、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A、对 B、错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A、对 B、错 13 、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消费者不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

中石化管理系统平台

支撑中石化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 中石化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轻油产品的批发销售管理、零售经营管理、配送运输管理、润滑油产品的经营管理、加油站业务管理、业务统计管理等方面。 一、系统简介: 本系统涵盖石油公司、各级石油经销公司、油库、加油站等单位的业务管理,由十个子系统组成。 1、轻油批发系统 以总公司批发主管部门为核心,通过本系统控制向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2、润滑油批发系统 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3、区域油票管理系统 以区域总公司为龙头,管理整个区域油票的印制、保管、多级发放、预售、付油、回收、销毁、多级帐务、区域内总平衡帐等项工作。 4、区域内超市管理系统 以区域分公司为龙头,管理分公司下属销售点内(主要是加油站)超市的进货、销售、收款、帐务等项工作。 5、加油站管理系统 包括进货、销售、付油、分类销售货款、油罐计量、加油员工作业绩核算、油罐保管帐、加油站帐务,以及现金、油票、油本、代存代付等专项管理。 6、油品配送管理系统

以油品运输部门为基础,管理整个区域系统内和系统外的油品配送业务,覆盖从安排到运输的整个过程。 7、油库管理系统 管理油库内的各种业务活动,包括进货管理,出货管理,油罐管理等。 8、销售统计系统 将每日的销售信息及时按级汇总到区域总公司。以加油站为基础,建立加油站、分公司、总公司三级平衡帐,区域总公司可按日直接了解加油站的基本运行情况。 9、区域总公司上报报表的信息管理系统 可对应不同的上报系统,包括,上级公司、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其他专业管理部门等。 10、领导查询系统 可与办公自动化系统衔接,为各级领导提供区域内各级经营单位的多种管理信息。 二、重点系统 2.1成品油物流配送管理系统(老系统简介) 2.2 GPS车辆配送监控管理系统(新系统方案) 该系统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的有效监控,满足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监管要求,而且在国内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实现了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与GPS车辆监控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了调度人员与司机良好的远程互动。该系统投入使用后,改变了以往对油罐车运输过程难以监控、应急调度难以调整的局面,使石化的油品配送业务在应用ASPEN配送优化系统并与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车辆调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升和加强了配送管理。 2.2.1 GPS I期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石油化工公司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制度格式

4.6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1.4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3.1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 损失。 1.2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1.3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1.4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1.5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1.6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 不完备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 损失。 1.7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1.8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 失。 1.9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1.10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 信息失真,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1.11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 失。 2 财务风险 2.1 虚增或截留收入。 2.2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2.3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3.2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3.3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3.4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 被处罚。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中国石化环境生态保护知识答题(含问题详解)

环境保护知识答题(勘探开发) 说明:本次试卷共有60道题,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题型,判断题每题1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道题3分,共计100分。答题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屏幕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答题结果;答题完成后,请点击屏幕下方的“交卷”按钮,完成答题。“交卷”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得分和每道题目的完成情况及正确答案;系统提供试卷下载功能,供答题者学习使用。(如果点击“交卷”,请在屏幕给出考试成绩后再退出答题系统)本次答题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10-20 18:00:00。 一、判断题(每道题1分,共30道题,总计30分) 1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九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2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宪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六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3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二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4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5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出处:第三十条 A、对 B、错 用户答案:对正确答案:对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不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七条 正确描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A、对 B、错 用户答案:错正确答案:错 7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不必取得排污许可证。√ 试题来源:《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答案出处:第二十条 正确描述: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A、对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之比较 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70年代以前,我国有石油部(上游),化工部(中游),有地方政府(下游)等,化工部管化工业务,石油部管石油勘探和开发,地方政府就是管销售渠道,现在这些部门全部整合,并分拆成三家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 1、中国石油在油气开采领域具有优势(资源性企业) 中石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最大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炼制、储运、销售等主营业务。在油气开采方面有大庆油田,辽河油田,新疆油田,长庆油田,大港油田,华北油田,青海油田,吉林油田,西南油气田,吐哈油田,冀东油田,玉门油田,浙江油田,塔里木油田十四个资源子公司。中石油拥有的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中国石油每年的原油及天然气产量明显高于中国石化和中海油。油气勘探与开采业务也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06年,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只有38.75%,却贡献了几乎全部利润。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商;截至2006年底,其原油和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为116.2亿桶和15,140.6亿立方米,分别占到中国国内三大油气公司总量的71.8%和85.5%。勘探与生产业务为该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也令其成为全亚洲最近三年盈利能力最出众的企业。 2、中国石化的一体化优势明显(化工型企业) 虽然中国石化在油气储量和开采量方面低于中国石油,但作为国内最大的石化企业,公司在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石化是我国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拥有26家炼油厂、22家区域性油品销售公司以及1家润滑油生产企业。目前,公司的零售网络在东北、西北和华北地区占据优势地位,并迅速向东部和南部地区扩张。 2006年,中国石化的原油日加工量达到294.65万桶,较中国石油215万桶/日的加工量高37%。在加油站的布局方面,中国石化所拥有的加油站数量明显高于中国石油,截至2006年底,中国石化拥有的加油站数量达到28801座,而中国石油拥有的加油站数量为18207座。 2006年,中国石化勘探与生产业务占公司收入中的比重为7.26%,贡献了52.86%的利润,除了炼油业务亏损外,化工、营销与分销业务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贡献。 中国石油的收入构成中,勘探与生产业务占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8.75%,几乎贡献了全部利润,其他业务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 中国石油国内的油田炼油,中石化用进口原油来炼,成本差太多。中石化是产值第一,但利润不及中石油的1/2,中石化使用进口油,受原油价影响大! 3、中石油与中石化业务利润率比较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中石化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

Hao d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维护保养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所属车间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单位及生产岗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检修规程”。 第四条各单位要大力推动TPM管理,牢固树立“我的设备、我操作、我维护”的观念,设备的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第六条对设备维护保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总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 第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设备的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及介质超标运行。对于超指标运行的设备,要及时通报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分析评估。 (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关键机组实行特级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过滤”,做好润滑记录及废油回收工作。 (四)严格按《机泵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和备台的定时盘车工作,对闲置设备应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五)清楚本管辖区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泄漏标准及设备完好标准,主动消除跑、冒、滴、漏,并搞好设备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等工作。 第八条检维修及保运人员(机、电、仪)职责: (一)坚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搞好设备的检维修工作。 (二)按时上岗,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巡检,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积极应用状态监测技术,逐步采用先进的仪器,检查设备,指导检修。 (四)严格按总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有关标准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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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1.3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1.4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5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 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1.6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3—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1.7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1.8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 2井控管理基本制度 2.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应设置井控管理部门或岗位,并配置井控高级专家,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与井控监督工作。 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技术部门成立井控办公室,负责日常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重点地区成立专门的井控管理部门及设立井控高级专家。 2.2井控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井控”和“管专业必须管井控”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管理职责,应明确制定井控管理责任制。(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管理和监督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 (2)负责审定集团公司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 (3)每年组织1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重大问题。 (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监督部门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的井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5)审批重大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 (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 (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 (1)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井控安全标准、制度。 (2)负责监督各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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