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周末双休、单休轮流制度,每天8小时工作制。

(二)职工上下班时间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运转班岗位人员不执行统一作息时间,按岗位规定时间上下班。

(三)职工上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或交接班)准备。

二、考勤方法

公司采取考勤机、手机钉钉与考勤表相结合的考勤方法,部门统一确定考勤方式,各部门需设立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假勤统计工作。

(一)员工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二)各部门倒班人员,须按规定的倒班时间运转,不准随意换班、调班或连续作业。正常倒班或加班后需调休的,应提前填写调休单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备案。每次调休天数原则上最多为2天,未经批准私自调休按旷工处理。(三)员工出差、外出学习以及培训等,事前应履行请假手续,办理好工作交接。时间无法确定的回公司三日内补办手续。

(四)人员凡有工作调动,应按公司调令填写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五)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需加班的部门应提前做出加班计划,并及时将加班人员

名单报行政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随意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未经批准的加班,公司一律不发放加班费。

(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调整或增加人员时,由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行政部审核后,提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考勤规则

(一)考勤机或钉钉考勤:

1.员工按照考勤时间规定进行刷脸或钉钉打卡考勤。

2.考勤日期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小休周六上午和其他法定工作日。

3.考勤时间:

(1)春冬季:上午:上班考勤时间:06:00-08:00

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2:30-13:00

下班考勤时间:17:00-21:00

(2)夏秋季:上午:上班考勤时间:06:00-08:00

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3:00-13:30

下班考勤时间:17:30-21:30

(3)“早退”界定时间:春冬季:16:30-17:00

夏秋季:17:00-17:30

(4)“迟到”界定时间:春冬季:08:00-08:30;13:00-13:30

夏秋季:08:00-08:30;13:30-14:00

(二)考勤表考勤:

1.考勤表考勤不可单独执行,需结合上述考勤方式其中一种执行,仅作为部门签到点名的依据,由各部门留档;

2.考勤符号:出勤“√”、迟到早退“\”、旷工“○”、公休和法定假“△”、病假“病”、事假“事”、工伤假“工”、探亲假“探”、产假“产”、夜班“夜”、加班“加”、调休“调”。

四、违反考勤纪律认定

(一)考勤时间处于“迟到、早退”界定时间,并当月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认定为“迟到、早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均认定为旷工。

1.未考勤无请假记录者;

2.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出勤者;

3.休假逾期不归者;

4.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擅自替班、换班、调休者;

5.虽到岗位但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拒不履行本职工作者;

6.违犯社会治安条例,被公安部门拘留期间的;

7.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违反考勤纪律处理

(一)迟到、早退/人次对部门考核扣1分,个人扣罚50元。

(二)旷工半天/人次对部门考核扣3分,个人扣罚150元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企业予以解除合同。

(三)脱岗、串岗、睡岗、酒后上岗、禁烟区吸烟、消极怠工、打架斗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现象,每人次对部门考核扣3分,个人扣罚200元。因违反劳动纪律及制度,造成公司损失另行处理。

六、假别及工资发放标准

(一)公假: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等属公假;经公司批准调休、参观、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公假不影响工资及奖金的发放。

(二)病假:当月病假7天以内按缺勤天数扣发工资,7天以上按缺勤天数扣发工资和奖金。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基础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基础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停工医疗应有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三)事假:事假3天以内按缺勤天数仅扣发工资,3天以上按缺勤天数扣发工资和奖金。

(四)婚假: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条件的员工,增加晚婚假10天。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请婚假必须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婚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因工作需要分段休假的,可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缺勤天数扣发。

(五)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婚晚育(女23周岁以上)的增加60天。

2.怀孕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根据淄政字[2007]79号文和淄劳社发[2007]95号文规定,女员工休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间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公司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六)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以上均不含路途时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哺乳时间)

(七)护理假:

女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晚育规定的,男方可享受护理假3天。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缺勤天数扣发。

(八)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亡故,可享受丧假3天(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缺勤天数扣发。(九)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依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阵局的工伤鉴定证明,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休工伤假,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上述假类均需填写《淄博诚意燃气有限公司员工请假单》或执行钉钉请假程序。

七、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应至少提前1天提出申请,如果公司业务繁忙,应至少提前3天申请,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员工无法当面向公司请假,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无以上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实行逐级申请审批。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请病假、事假、休假和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病假、事假、休假和出差,请假1天,由分管副总批准;1天以上者,由总经理批准。

3.普通员工请病假、事假、休假,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3天,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者,须经分管副总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

八、其他规定

(一)当年请事假不得超30天,30天以上公司不予准假,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二)在婚、丧、产、事假期间患病者,不需变更假别,也不能顺延假期;(三)员工因打架斗殴、滋事、醉酒驾车等违法事件受伤不能上班者,一律不得请假,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假期间,应能保证本人电话联络畅通;

(六)员工在请假期间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员工在请假期间发生意外,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费用。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每月考勤情况由行政部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无特殊原因的,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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