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2017内蒙古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2017内蒙古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316277864.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2017内蒙古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缴费年限是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各地对缴费年限的规定不一,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25年。本文是律伴网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内蒙古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25年。

目前,我区各统筹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最长的为25年,最短为1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退休人员比例增加,缴费人口比例逐步降低,缴费年限过低使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减弱,同时易诱发人们不愿早参保的投机心理。这次统一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有利于确保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患病时,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常志刚表示,在执行这一新政策时,将建立政策过渡期,实行缴费年限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条例规定,自治区职工医保最低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6%、个人2%。据了解,这是目前全国最低的缴费比例标准。这次条例未作统一提高,主要是考虑自治区正值经济发展转型期,不宜增加各级财政和企业的负担,部分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根据基金需求情况以及政府、企业负担能力确定本统筹地区的具体缴费比例。

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成年人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未成年人按1%左右缴纳。条例还对个人缴纳部分享受政府补贴的特殊群体进行了明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条例将医保待遇水平的决定权下放盟市,规定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支付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为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条例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协作机制,实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针对区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条例简化了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审批手续,将异地就医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未就业城镇常住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例规定,城镇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非从业城镇常住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316277864.html,/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1、城镇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已办理参保代扣手续的,需保证扣费存折余额充足;未办理参保登记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2、农村户籍居民:由各村(社区)委会组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收工作,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办理相关参保、变更手续。 3、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一起参保缴费,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三、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 (一)一级医院报销 1、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 2、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 (二)二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42%报销。 (三)三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55%报销。 四、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五、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六、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比例 二档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 七、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省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八、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湖南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及年限

湖南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及年限 湖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湖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湖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湖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2020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上升[最新]

2020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上升[最新]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专家认为,从筹资机制来看,财政补助已经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医保存在“泛福利化”倾向,未来应逐步改变目前个人与财政筹资责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分别向人社部和卫计委发采访函,截至11日零时尚未得到回复。 欠薪的源头在哪里呢?应该说在于市场不规范,就拿欠薪现象最多的建筑工程领域来说,招投标不规范、层层转包等现象已经为欠薪埋下隐患,因为欠薪难解决的主要原因是“连环欠”。所以解决欠薪必须从规范市场秩序入手,只有规范招投标、禁止层层转包、遏制“垫资制”,才能从根子上解决欠薪。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 王**全家人遵纪守法,慎诺守信是该家庭的传统美德,也是邻里和社会公认的优良品质。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该家庭的良好的家规与家风。孝敬老人、教育孩子,他与爱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爱、互商互谅,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2020年的60.8%增加到了2020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2020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身兼数职,由于条件所限,在护理与药事方面的工作也由我一人担任,在这两方面我仍需不断地努力学习,做到规范护理的合理安全用药。 总之,在这段时间里,我在党组织的关怀以及培养下,在思想政治觉悟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全面的发展,但我知道自己还存在一点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身边的党员同志学习,继续努力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从思想上、行动上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20》显示,到2020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实际筹资409元。人均财政实际补贴324元,占人均筹资的79.3%,个人缴费为85元,占人均筹资的20.7%。

2017年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

平泉县医院 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完善医保管理体制,确保城镇医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2016年城镇医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制订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在2017年医务科加大城镇医保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科室均次费用。 1、2016年我院新农合均次费用控制较好,全年中仅有5月份超标,新农合均次费用全年扣款18万余元,但个别科室农合均次费用较高,感染科(4684元)、普外科(4950元)、呼吸内科6-12月份(4535元)2017年医保科经对以上三个科室加强监管及审查力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检,对违反医疗治疗,不能严格执行医院制定控费制度的违规医师及科室进行指导及干预。 2、2016年12月份,国家医政医管局召开关于分级诊疗工作会议中提到,全面覆盖分级诊疗工作,临床路径病种加大到1010种,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实施管理,患者住院后符合临床路径入径标准的病历,尽量进入“临床路径”,入组不低于55%,尽量减少变异出组率。 3、每月及时将住院医疗费用信息报表报上级领导审核,对医疗费用(人次均费用)较高医师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持续改进。 4、对于新农合、医保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病历中存在漏洞、病历医嘱与检查单不符等问题,医保科将在2017年度每月抽查病历20份,对查出相应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5、严格控制药占比,对药占比较高个人及科室进行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药占比处罚制度,要求科室及个人对月药占比过高原因进行分析整改,并进行持续改进。 6、2016年7-12月份目录外诊疗项目未达到农合规定标准,并造成扣款,通过院领导多方沟通,仍造成10于万元扣款。2017年我们会按照新政策做出调整,达到政策标准。 二、加强对城乡居民、城镇医保工作的日常巡查 1、组织全员学习城乡居民新政策。 2、针对2016年医保所检查中存在的身份核实及挂床问题,医务科要加强管理,每月不定期深入一线临床科室抽查,病人医保证收取情况,病人是否存在挂床等多次重复出现问题进行质控考核。 3、要求科室加强培训,增强医护人员城镇医保身份核实意识,医生及护士随时对病人进行宣教,要求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要离院。 4、加大处罚力度,对由于工作疏忽导致造成扣款,由责任科室全部承担扣款费用。 2017年新农合、城镇居民整合为城乡居民,我们要学习政策、解读政策、运用政策,与管理机构多沟通,努力在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中少扣款、不扣款,让医院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让患者减轻负担。在此基础上提高科室及医院的收入,让我们的医院更好的发展。 2016年12月20日

2017医保制度

慈溪同济医院文件 院办[2017] 13号 关于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为加强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险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滨江诚铭门诊部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严 X 副组长:卓X 组员:郑 X(负责药品管理、医保审核反馈) 王X(负责财务管理) 刘X(医保处方管理) (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 林X(医保卡审核与收费管理) XXXX医院 2017年4月1日 主送: 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社保定点医疗工作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传达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保政策,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参保患者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情况。 4、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5、负责参保患者特定门诊的申请、审核工作。 6、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各项报表上报工作及社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参保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9、及时处理好病人(群众)对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并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医保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与各相关部门的服务协议。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做好临床科室医保政策及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及前来办理医保手续的参保患者或家属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4、对参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应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解释,不确定之处要及时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不拖延,不推诿。 5、认真执行各项申请、审批程序和医保结算办法,落实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制度。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1.问: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怎么缴? (一)原新农合单个零星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到各乡镇(或街道)人社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续保手续。 (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退伍证或毕业证) 2.问:在校学生怎么缴费? 在校学生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但必须先取得社保卡,如果还没办社保卡的,要尽快去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登记信息,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怎么缴费? 是否全部不用缴? 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保持原口径不变。参保人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年限满20年后不再缴费,个人缴费与补充保险金都不用缴,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问:医保卡今后还有吗? 社会保障卡既有医保卡功能,又有银行卡功能。医保卡将被社会保障卡替换。今年缴费请直接使用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自动停用。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6.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待遇是否变化?报销比例怎样? 原城镇居民医保在并轨城乡医保后基本待遇不变。 并新增待遇:⑴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计算范围。 ⑵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 7.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是不是和新农合一样?区别在哪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一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另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比原新农合参保人多缴一个补充保险金,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外,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待遇,刷卡结算时按规定待遇一并直接结算。 8.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未设定限额,整合后为什么要设定门诊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省人社发【2017】341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我市整合后原城镇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终审稿)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 通知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第15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和补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其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在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外埠户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接续后,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不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中央在京及本市所属事业单位,其外埠户籍职工按《规定》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费,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原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我事管理的企业;其外埠户籍职工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六、2005年4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按照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执行,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七、用人单位在参保期间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按规定为所有参保人员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 八、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条件,但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O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未一次性补缴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此后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愿零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后,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

2017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 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统一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覆盖5100多万人,避免重复参保 目前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三大类:城镇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 有城乡居民。截至2015年底,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合计5168万人,覆盖范围超过98%。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两个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制度间相对独立, 缺乏衔接与协调。一些外出打工人员在城市参加职工医保后,往往 还会在老家参加一份新农合。制度整合后,两项制度经办机构和信 息系统也将整合,可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逐步统一 《实施意见》明确,两项制度整合后,不损害参保人员利益,不降低现有医保报销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 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 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

完善门诊统筹,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支出,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种付费和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并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不同的医保目录。新农合的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较窄,只有几千种药品,而我省居民医保目录涵盖3万多种药品。《实施意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3个目录,明确支付范围。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相关问题的解答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相关问题的解答 以下内容,请经办人员仔细阅读。 一、医保缴费年限认定针对那些人员?在职人员也需要认定吗? 针对退休人员,在职人员不需要做。 二、医保缴费年限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列,大头针或者回形针固定,切记不能用订书机装订:1《缴费年限认定表》、2《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办完退休后养老保险给的表的复印件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列,大头针或者回形针固定,切记不能用订书机装订:1《缴费年限认定表》,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报批表》、3人社出的退休文件 三、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的如何办理? 1、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完毕后,经办人员将上述资料交到医保中心,当月必须申报资料,如不及时申报,停保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公共业务办做在职转退休,退休当月必须申报,如不及时申报,停保处理。 四、如果已经办理了社保退休,还能不能作为在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必须办理缴费年限认定吗? 不能作为在职人员继续参保。退休和在职的待遇差别在于:个人账户即每个月划医保卡的钱将发生变化: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个人账户。在职人员生病住院除去自费和起付线后按85%报账,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除去自费和起付线后按95%报账。人员退休后,必须进行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否则停保处理。 五、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的政策是怎样的? 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注意:男30、女25年和本人在我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10年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004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为以下两段时间之和: (1)参加工作到1993年3月的连续工龄(以养老保险认定为准) (2)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31日期间,跟随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 注意:必须是跟随单位和在我市参加,即个人买的养老保险、征地买的养老保险、在外省市参加的养老保险都不能算。 (特例:某单位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间未参加养老保险,但是该单位性质为国有、集体企业,该人员为正式工(合同工),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间的工龄仍然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往年7月至11月是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而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变了,缴费标准也作出了调整。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怎么交?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三)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农行客服电话95599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缴纳。在中国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和查询缴费机缴费。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2017年补缴社保新政策_2017年社保新政策

2017年补缴社保新政策_2017年社保新政策【劳动社保就业】 2017年关于社保退休工资有什么新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社保退休工资新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社保新消息:缴费基数将调整低收入者也交得起社保。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 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 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5、特优津贴 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人民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8、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办理医保相关事项,完善参保关系转移及待遇接续办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简化优化相关服务流程。现就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就医管理办法 (一)扩大转外地就医范围,简化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转外就医范围扩大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从原来的6个月放宽到12个月,期间参保人员可多次到转外就医地就医。 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含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区域范围扩大到境内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域范围。 (二)调整转外地就医的基金支付下浮标准。经备案转往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转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下浮20个百分点;转往当地医保定点其他医疗机构的,下浮30个百分点。未办理备案自行去外地就医,经审核情况属实的,上述基础上再下浮1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按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的机构等级执行,未纳入国家结算平台的,按当地人社部门确定的医保结算等级执行。 (三)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医疗费的,当地医保目录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纳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四)扩大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学生、婴幼儿、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五)延长医疗费报销期限。参保人员按规定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的,报销期限统一延长到12个月,参保人员应在医疗机构结算票据出具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 (六)调整个人账户购买非处方药的限额标准。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非处方药的,一天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总额不超过120元,购药量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执行。

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作缴费年限,计算办法如下(一)实际缴费年限为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二)视作缴费年限为1992年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1月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通常我们说的医保都是指社会医保,也就是五险一金当中的医疗保险。而此时居民也只有实际缴费达到了规定年限之后,那么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通常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作缴费年限,计算办法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为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二)视作缴费年限为1992年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1月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怎么办? 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一次性缴足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4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不允许进行补缴。 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注意:达到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不再缴费了。在退休前,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否则退休前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缴费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所负的责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地交费,则该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会给参保者个人带来损失。 三、医保营养费如何报销?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医保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社保险种,它能够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防止我们因病致贫,缴纳医保就是给自己买一道护身符。职工有职工医保,而没有工作的也可选择缴纳居民医保,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马上要开始缴纳了,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2019年成都城乡医保的缴费标准吧!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4、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5、具有成都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成都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Tips: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参保,分两档缴费,2019年缴费标准为520元,260元。如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不再另行缴费即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如选择不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需单独缴纳36元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高新东区除外)城乡居民按高档(4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区(市)县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参保档次。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 2019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8年9月1日零时至2019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月的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以下三种: 1、现金缴费 2、POS机刷卡缴费 3、银行代扣 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签约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首次扣款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补扣款时间为11月10日。办理了银行代扣业务的城乡居民,如两次扣款失败,需在12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办理现金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地点: 1、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缴费; 2、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咋地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 办理参保手续所需资料: 1、本市城乡居民、在册学生、在园幼儿持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的0到18岁散居儿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⑴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⑵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河北省医保新政解读

年河北省医疗保险政策变动地通知 一、门诊 无慢性病人员: 职工个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自付元后(划社保卡中地钱或现金.如选择交现金地话,交现金地同时记得划一下社保卡),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没有余额地,个人现金负担,医保负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暂定元.药房拿药不享受优惠待遇,将可能导致自付比例地提高(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有慢性病人员: 职工个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划社保卡拿药(无门槛费),个人账户有余额地,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无余额地,个人负担,医保负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药房拿药不享受优惠待遇,将可能导致自付比例地提高(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二、住院 参保人员在省医保联网医院(能压卡住院地医院)住院,起付线不分在职退休或有无慢性病,起付线标准:一级医院元,二级医院元,三级医院元.起付标准自第二次住院起依次降低,最低不低于元.报销比例:不分医院等级,在职人员个人负担,报销;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报销(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报销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三、转外就医 必须事先到省医保中心备案审批. 望看到通知地人员互相转告,谢谢! 医中心医 举例说明:(无慢性病地人员) 例一: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需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切记划社保卡),然后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再刷社保卡上元即可.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剩余地元,总共买了元药物.此时社保卡中还剩元,还可以买元地药物. 例二: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需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切记划社保卡),然后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再刷社保卡上元即可.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剩余地元,总共买了元药物.此时卡上没有钱了,但是当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支付元即可,因为医保统筹基金按照:支付了剩余地元.也就是说刷了社保卡内元,同时支付了元现金,前后总共购买了元地药物. 举例说明:(有慢性病地人员,指已经在省医保中心申报成功地慢性病人员) 例一: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购买元药物时,只需刷社保卡支付元,其余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此时社保卡上还剩余元,此时仍可继续购买元地药物(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 例二: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刷社保卡中地元实际可以购买到元药物,其中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此时社保卡内已没有钱,但再购买元药物时,只需要支付元现金,其余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支付,前后总共使用社保卡内金额元及现金元.共购买药物价格为元(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 年七方面人员门诊待遇: 本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就医,账户有余额地,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无余额或者个人账户虽有余额,但统筹基金支付已达到万元地,个人支付,医保支付;七方面人员患有重症门诊慢性病地,统筹基金支付超出万元限额地,随时向医保局申请备案. 七方面人员(举例说明用法): 已年初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只需要刷社保卡支付约元,剩余元由

2017年度医保工作总结

2017年医保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内容,总结如下: 我科在2017年度医保总工作现结果汇报如下: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山东省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

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医保新年度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 2.及时、积极宣传医保新政策。 3.严格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切实做好新年度医保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