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红旗党支部”示范点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红旗党支部”示范点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中共孝感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孝发〔2016〕10号)精神和《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决定在市直机关建立“红旗党支部”示范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密联系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市直机关建立一批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活动经常、制度落实、保障有力、业绩突出的红旗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示范点标准

(一)组织健全

1、党支部按期换届。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及时换届。换届有请示、党支部工作报告和上级批复文件。

2、党小组应设尽设。党员人数较多,党员的工作岗位不太集中,活动不方便的党支部,一般划分党小组。

3、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工作计划在支部内公开并听取党员意见,责任清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队伍过硬

1、选好支部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可由党组(党委)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基层党支部书记由科(站、所)长担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支部书记年初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年底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党员评议。

2、配齐支部班子。支委一般由3-5人组成,设纪检、组织、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调整及时;支委成员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3、建强党员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做到“四个合格”,党员“两学一做”项目清单齐全,《党员手册》填写规范及时。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按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有计划、有落实,发展对象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规范,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活动经常

1、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每月按“3+X”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记录完整、规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支部有活动方案和活动记录。

3、开展精准扶贫活动。支部党员干部定期到驻点村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调查研究、走访慰问等活动,完成年度包保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有包保方案、帮扶措施和活动记录。

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完善宣教月活动计划,支部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

5、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大力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孝廉机关建设,踊跃参加市直机关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6、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注重培植、选树、宣传身边的先进

典型,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练兵和支部“每月一星”等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

7、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

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联系党员,收集信息,协调矛盾,解决问题,反映诉求。支部书记与党员每季度谈心不少于1次。

(四)制度落实

1、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制定并落实

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同时组织党员每年制定和实施自学计划。党员干部完成湖北干部在线50学时以上学习任务,参学率

完学率达100%,在线理论知识测试和抽查均合格。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有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无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与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等结合开展。

(2)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本月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可不召开。

(4)党课。支部书记每年带头讲党课不少于1次,党课有教案。

3、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一般与年底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有方案和记录。

4、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结合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一般每年1次。

5、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有党务公开的相关记录。

6、严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结合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庆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和联系村社区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困难党员活动,有方案和活动记录。

7、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落实“四个一”管理措施:一份党员花名册、一本党费缴纳簿、一张党费收缴收据、每名党员一本党员手册。

(五)保障有力

1、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2、有固定的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配置书桌、书

柜和档案资料柜,党建期刊放置整齐,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陈列美观,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

3、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包括党、政、工、团等专栏,并结合单位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有稳定的宣传报道队伍。

4、各类台账和记录齐全

(1)名册:党员名册、困难党员名册、流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党员发展对象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他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他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六)成绩突出

1、党支部党员干部整体精神状态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单位(系统)名列前茅。党员结对帮助对象和服务对象评价好、认可度高,群众投诉少。

2、注重党建工作创新,形成富有特色的“支部工作法”。

3、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选树、培植和宣传在“五大攻坚战”中的先进典型,业务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先进,可学可用可推广。

三、工作要求

1、市直机关工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市直机关选取确

定不同类型“红旗党支部”示范点,指导示范点党支部对照实施方案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并督促成立专班抓好落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2、示范点党支部要争取单位党组(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示范点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要树立精品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挖掘特色亮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打造示范点“精品工程”。

3、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示范点党支部总结提炼出富有特色、切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并通过报刊、杂志、机关党建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红旗党支部”评选标准,进一步抓好“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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