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3.9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

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

3.10稳流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δI=

IM-IZ

IZ ×100%

式中δI -稳流精度;

I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

IZ -输出电流整定值

3.11稳定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δu=

UM-UZ

UZ ×100%

式中δU -稳压精度;

UM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

UZ -输出电压整定值。

3.12纹波系数

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δ=

Uf-Ug

2Up ×100%

式中δU -纹波系数;

Uf -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

Ug -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

Up -直流电压平均值。

3.13效率

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η=

WD

WD ×100%

式中η-效率;

WD -直流输出功率;

WA -交流输入功率。

3.14"三遥"功能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β=

I-IP

IN ×100%

式中β-均流不平衡;

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I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I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3.16电磁兼容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

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

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

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3.20蓄电池容量符号

C5-5h率额定容量,Ah;

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3.21放电电流符号

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

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4 基本要求

4.1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4.1.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

4.1.3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

4.1.4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

4.1.5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4.2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4.3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4.4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控制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

4.5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4.6防酸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4.8防酸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4.9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

4.10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比,由以下公式决定:

V=0.07×Ich×N

式中V-排风量,m3/h;

Ich-最大充电电流值,A;

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除了设置抽风系统外,蓄电池室还应设置自然通风气道。通风气道应是独立管道,不可将通风气道引入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中。

4.11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4.12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13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4.14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

4.15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a) 仪表: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

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控制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

b) 用具:

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

c) 备品:

化验合格的蒸馏水;

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

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

防酸隔爆帽;

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

d) 资料: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

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

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

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

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

4.16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年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0.01)g/cm3。4.17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

a)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

b) 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

c) 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

4.18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基本参数

5.1.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

5.1.2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

5.1.3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

80、100、160、200、250、315、400A 。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

5.2 技术指标

5.2.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

5.2.2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5.2.3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

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4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

5.2.5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

5.2.6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1%)。

5.2.7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

a)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

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1%);

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

5.2.8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

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

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

5.2.9 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2.10 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

5.2.11 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459-2000的要求。

5.3 交接验收

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1.7kΩ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

a) 在做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

b)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5.3.3 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不同的蓄电池组种类具有不同的充电率和放电率。

a) 防酸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及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8V时,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 镉镍蓄电组容量试验。

镉镍蓄电池组的恒流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5,其中一个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到1V,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b) 阀控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额定电压为12V 的组合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

d)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在充放电后,应测电解液的密度并符合技术要求。

5.3.4 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见5.2.6规定

5.3.5 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见5.2.7规定

5.3.6 充电装置纹波系数范围见5.2.8规定

5.3.7 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

5.3.8 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a)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b) 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

微机将按所定的时间(1个月或者3个月),控制充电装置自动地进行恒流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并进入正常运行,始终保证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无时间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交流电源恢复送电时,充电装置将进行恒流充电,再进入恒压充电和浮充电,并转入正常运行。

c)"三遥"功能

控制中心通过遥信、遥测、遥控接口(RS485、422、232),去了解和控制动议变电所中正在运行的直流电源的装置。

遥信内空: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信号、直流母线接地信号,充电装置故障等信号。

遥测内容:直流母线电压及电流值、电池组电压值,充电电流值等参数。

遥控内容:直流电源装置的开机、停机、充电装置的切换。

5.3.9 验收单位应取得资料

a) 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

b) 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c) 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

d) 双方签字的交接验收报告。

5.4 运行监视

5.4.1 绝缘状态监视

运行中的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阴值应不小于10MΩ。值班员每天应检查正母线和负母线对地的绝缘值。若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寻找和处理。

5.4.2 电压及电流监视

值班员对运行中的直流电源装置,主要监视交流输入电压值、充电装置输出的电压值和电流值,蓄电池组电压值、直流母线电压值、浮充电流值及绝缘电压值等是否正常。

5.4.3 信号报警监视

值班员每日应对直流电源装置上的各种信号灯、声响报警装置进行检查。

5.4.4自动装置监视

a) 检查自动调压装置是否工作正常,若不正常,启动手动调压装置,退出自动调压装置,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

b) 检查微机监控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应退出运行,通知检修人员调试修复。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后,直流电源装置仍能正常工作,运行参数由值班员进行调整。

6 蓄电池运行及维护

6.1 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1.1 防酸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均以浮充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一般控制为(2.15~2.17)V×N(N为电池个数)。GFD防酸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值可控制到2.23V×N。

b) 防酸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液面的高度、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部的温度、蓄电池室的温度、浮充电流值的大小。

6.1.2 防酸蓄电池组的充电方式

a) 初充电

按制造厂家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初充电。

b) 浮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完成初充电后,以浮充电的方式投入正常运行,浮充电流的大小,根据具体使用说明书的数据整定,使蓄电池组保持额定容量。

c) 均衡充电

防酸蓄电池组在长期浮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落后,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采用均衡充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端电压上升到(2.30~2.33)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0.1I10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6.1.3 核对性放电

长期浮充电方式运行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将逐渐生产硫酸铅结晶体(一般称之为"硫化"),堵极板的微孔,阻碍电解液的渗透,从而增大了蓄电池的内电阻,降低了极板中活性物质的作用,蓄电池容量大为下降。核对性放电,可使蓄电池得到活化,容量得到恢复,使用寿命延长,确保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核对性放电程序如下:

a) 一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组,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10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电压还不能低于是1.9V。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在蓄电池组电压达到(2.30~2.33)V×N时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下降到此为止0.1I10电流时,应转为浮充电运行,反复几次上述放电充电方式后,可认为蓄电池组得到了活化,容量得到了恢复。

b) 两组防酸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若具有两组蓄电池,则一组运行,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放电电流为I10恒流。当单体电压为终止电压1.8V时,停止放电,放电过程中,记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每个蓄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若蓄电池组第一次核对性放电,就放出了额定容量,不再放电,充满容量后便可投入运行。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可判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

c) 防酸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防酸蓄电池组,第1年,每6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1年以后的防酸电池组,1~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

6.1.4 运行维护

a) 对防酸蓄电池组,值班员每日应进行巡视,主要检查每只蓄电池的液面高度,看有无漏液,若面低于下线,应补充蒸馏水,调整电解液的比重在合格范围内。

b) 防酸蓄电池单体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的测量,发电厂两周测量一次,变电所每月测量一次,按录表填好测量记录,并记下环境温度。

c) 个别落后的防酸蓄电池,应通过均衡充电方法进行处理,不允许长时间保留在蓄电池组中运行若处理无效,应更换。

6.1.5 防酸蓄电池故障及处理

a) 防酸蓄电池内部极板短路或断路,应更换蓄电池。

c) 长期浮充电运行中的防酸蓄电池,极板表面逐渐产生白色的硫酸铅结晶体,通常称之为"硫化";理方法: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先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单体电压上升为2.5V 时,停充0.5h,再用0.5I10电流充电至冒大气时后,又停0.5h后再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沸腾,单体电压上升到(2.7~2.8)V停止充电(1~2)h后,用I10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单体蓄电池电压下降至于1.8V时,终止放电,并静置(1~2)h,再用上述充电程序进行充电和放电,反复几次,极板白斑状的硫酸铅结晶体将消失,蓄电池容量将得到恢复。

c) 防酸蓄电池底部沉淀物过多,用吸管除沉淀物,并补充配制的标准电解液。

d) 防酸蓄电池极板弯曲,龟裂或肿胀,若容量达不到80%以上,此蓄电池应更换。在运行中防止电解液的温度超过35℃。

e) 防酸蓄电池绝缘降低,当绝缘电阻值低于现场规定值时,将会发出接地信号,正对地或负对地均测到泄漏电压。处理方法:对蓄电池外壳和支架采用酒精清擦,改善蓄电池室外的通风条件,降低温度,绝缘将会提高。

f) 防酸蓄电池容量下降,更换电解液,用反复充电法,可使蓄电池的容量得到恢复。若进行了三次电放电,其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此组蓄电池应更换。

g) 防酸蓄电池在日常维护还应做到以下各点:蓄电池必须保持经常清洁,定期擦除蓄电池外部上的酸痕迹和灰尘,注意电解液面高度、不能让极板和隔板露出液面,导线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长期备用搁置的蓄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6.2.1 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镉镍蓄电池主要分为两大类:高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倍;中倍率镉镍蓄电池瞬间放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3倍。

b) 镉镍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方式运行,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36~1.39V×N\均衡充电压宜取(1.47~1.48)V×N;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42~1.45)V×N\均衡充电压宜取(1.52~1.55)v×N,浮充电流值宜取(2~5)mA×Ah.

c) 镉镍蓄电池组在运行中,主要监视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勤、蓄池液面高度、是否爬碱、电解液的比重,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温度、运行环境温度等。6.2.2 镉镍蓄电池组的充电制度

a)正常充电

用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进行的充电。(蓄电池电压值逐渐上升到最高而稳定时,可认为蓄电池充满了容量,一般需要(5~7)h。

b)快速充电

用2.5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充电2h

c)浮充充电

在长期运行中,按浮充电压值进行的充电。

d)不管采用何种充电方式,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35℃。

6.2.3 镉镍蓄电池组的放电制度

a)正常放电

用I5恒流连续放电,当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下降至1V×N时(其中一只镉镍蓄电池电压下降到0.9V时),停止放电,放电时间若大于5h,说明该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

b)事故放电

交流电源中断,二次负荷及事故照明负荷全由镉镍蓄电池组供电。若供电时间较长,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1V×N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镉镍蓄电池组的供电,以免因过放使蓄电池组容量亏损过大,对恢复送电造成困难。

6.2.4 镉镍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

核对性放电程序:

a)一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只有一组镉镍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允许用I5电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值,若蓄电池组端电压值下降到1.17V×N,应停止放电,并及时用I5电流充电。反复2~3次,蓄电池组额定容量可以得到恢复。若胡备用蓄电池组作为临时借用,此组镉镍蓄电池就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两组镉镍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有两组镉镍蓄电池,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5恒流放电,终止电压为1V×N,在放电过程中每隔0.5h记录蓄电组端电压值,每隔1h时,测一下每个镉镍蓄电池的电压值,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蓄电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并安排更换。

c)镉镍蓄电组核对性放电周期

镉镍蓄电池组以长期浮充电运行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的容量试验。

6.2.5镉镍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

a) 镉镍蓄电池液面低

每一个镉镍蓄电池,在侧面都有电解液高度的上下刻线、在浮充电运行中、液面高度应保持在中线,液面偏低的,应注入纯蒸馏水,使电整组电池液面保持一致。每三年更换一电解液。

b) 镉镍蓄电池"爬碱"

维护办法是将蓄电池组外壳上的正负极柱头的"爬碱"擦干净,或者更换为不会产生爬碱的新型大本镉镍蓄电池。

c) 镉镍蓄电池民容量下降,放电电压低

维护办法是更换电解液,更换无法修复的电池组,用I5电流进行5h恒流充电后,将充电电流减到0.5 I5电流,继续过充电(3-4)h,停止充电(1-2)h后,用I5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再进行上述方法充电和放电,反复3-5次,电池组容量将得到恢复。

6.3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及维护

6.3.1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监视

a) 阀控蓄电池分类

日前主要分贫液式和胶体式两类。

b) 运行方式及监视

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在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离电流以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阴值和绝缘状态。

6.3.2阀控蓄电池的充放电制度

a) 恒流限压充电

采用I10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5)V×N限压值时,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

b) 恒压充电

在(2.30-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至0.1I10电流时,充电装置的倒计时开始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自动或手动地转为正常的浮充电运行,浮充电压值宜控制为(2.23-2.28)V×N。

c) 补充充电

为了弥补运行中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造成了欠充,补偿阀控蓄电池民自放电和爬电漏电所造成蓄电池容量的亏损,根据需要设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充电装置将自动地或手动进行一次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过程,使蓄电池组随时具有满容量,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6.3.3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长期使用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无法判断阀控蓄电池的现有容量,内部是滞答水或干裂。只有通过核对性放电,才能找出蓄电池存在的问题。

a) 一组阀控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吸有一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作全核对性放电、只能用I10电流以恒流放出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过程中,蓄电池组端电压不得低于2V×N。放电后应立即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蓄电池组容量可得到恢复,蓄电池存在的缺陷也能找出和处理。若有备用阀控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阀控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

b) 两组蓄电池

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组,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电流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2-3次,蓄电池组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容量也能得到恢复。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空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应安排更换。

c) 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全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全核对性放电试验。

6.3.4阀控蓄电池的运行维护

a) 阀控蓄电池组的运行中电压偏差值及放电终止电压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b) 在巡视中应检查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极柆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绝缘电阴是否下降,蓄电池熳度是否过高等。

c) 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每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d) 阀控蓄电池的温度补偿系数受环境温度影响,基准温度为25℃时,每下降1℃,单体2V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

e)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定期对阀控蓄电池组作外壳清洁工作。

6.3.5阀控蓄电池的故障及外理

a) 阀控蓄电池壳体异常

造成的原因有:充电电流过高,充电电压超过了2.4V×N,内部有短路局部放电、温升超标、阀控失灵。处理方法:减小充电电流以后,降低充电电压,检查安全阀体是否堵死。

b) 运行中浮充电压正常,但一放电,电压很快下降到终止电压值,原因是蓄电池内部失水干涸、电解物质变质。处理方法是更换蓄电池。

7 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7.1充电装置基本参数及功能

7.1.1 充电装置分类

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

b) 相控型充电装置

c) 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

7.1.2 充电装置的基本参数

a) 交流输入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交流额定电压为(380±10%)V,(220±10%)V,额定频率(50±2%)Hz。

b) 直流标称电压:

220V、110V、48V

c) 直流输出额定电流:

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7.1.3 充电装置的精度、纹波因数、效率、噪声和均流不平衡度、运行控制值

见表2:

当直流输出电流超出设定的限流值时,应具有限流功能,限流值整定范围为直流输出额定值的50%-105%。当母线或出线支路上发生短路时,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电流整定值为额定电流的115%

7.1.5 抗干扰能力

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应具有三级振荡波和一级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的能力。

7.1.6谐波要求

充电装置在运行中,返回交流输入端的各次谐波电流含有率,应不大于基波电流的30%。

7.1.7 充电装置的保护及声光报警功能

充电装置应具有过流、过压、欠压、绝缘监察、交流失压、交流缺相等保护及声光报警功能。继电保护整定值见表3。

见表4

7.2.1 充电装置的运行监视

a) 运行参数监视

运行人员及专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充电装置进行如下检:三相交流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b) 运行操作

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供出直流荷,若无自动调压装置,应进行手动调压,确保母线电压的稳定,交流电源恢复送电中,应立即手动启动或自动启动充电装置,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正常运行)。若充电装置内部故障跳闸,应及时起动备用充电装置代堬故障充电装置,并及时调整好运行参数。

c) 维护检修

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充电装置作一次清洁除尘工作。大修作绝缘试验前,应将电子元件的控制板及硅整流元件断开或短接后,才能作绝缘和碉压试验。若控制板工作不正常、应停机取下,换上备用板,充电装置,调整好运行参数,投入正常运行。

8 直流电源装置中微机监控器的功能及运行维护

8.1 微机监控器的功能

8.1.1 监视功能

a) 监视三相交流输入电压值和是否缺相;

b) 监视直流母线的电压值是否正常;

c) 蓄电池进线,充电进线和浮充电的电流是否正常。

8.1.2自诊断和显示功能

a) 微机监控器能诊断内部的电路故障和不正常的运行状态,并能发出声光报警;

b) 微机监控器能控制显示器,显示各种参数,通过整定输入键,可以整定或修改各种运行参数。

8.1.2 控制功能

a) 自动充电功能

微机监控器能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正常运行)

b) 定期充电功能

根据整定时间,微机监控器将控制充电装置定期自动地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确保蓄电池组随时具有额定的容量。

c) "三遥"功能

远方调度中心,通过"三遥"接口,能控制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方式。

d) 抗干扰功能

微机监控器具有7.1.5的抗干扰能力。

8.2 微机监控器的运行及维护

8.2.1 运行中的操作和监视

微机监控器是根据直流电源装置中蓄电池民组的端电压值,充电装置的交流输入电压值,

直流输出电流值和电太值等数据来进行控制的,运行人员可通过微机的键盘或按钮来整定和修改运行参数。在运行现场的直流柜上有微机监控器的液晶示板或荧光屏,一切运行中的参数都能监视和进行控制,远方调度中心,通?quot;三遥"接口,在显示屏上同样能监视,通过键盘作同样能控制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方式。

8.2.2运行及维护

c) 微机监控器直流电源装置一量投入运行,只有通过显示按钮业检查各项参数,若均正常,就不能随意动改整参数。

d) 微机监控器若在运行中控制不灵,可重新修改程序和重新整定,若都达不到需要的运行方式,就启动手动操作,调整到需要的运行方式,并将微机监控器退出运行,交专业人员检查修复后再投入运行。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228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及 安全技术措施 Charging and discharging scheme and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of storage battery in DC system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及安全 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13年04月07日--2013年04月09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工作负责人:董东 工作人员: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

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

叉车蓄电池连接和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蓄电池连接和充电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叉车蓄电池的连接和充电~保障在作业过程中人员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用型号的叉车蓄电池充电机, 2. 操作规范 2.1 本充电机仅用于牵引式蓄电池~即液态铅酸蓄电池,PzS,充电~可选择带AEM系统, 2.2 蓄电池的连接和充电 2.2.1 连接不当会有爆炸的危险~连接前请核对蓄电池型号和充电机编号。 2.2.2 充电时会产生爆炸性气体~请打开蓄电池和叉车盖子~再进行充电。 2.2.3 禁止在充电机附近吸烟~对蓄电池操作时~请远离明火和火花。 2.2.4 连接充电机和蓄电池插头,充电机延时8秒钟后自动启动。LED指示灯“ON”亮~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按下“INFO”按钮~可以显示另外实时信息:蓄电池电压、充电实时数、充电时间。 2.2.6 根据实际应用和环境情况~必须定时监控充电过程。 2.2.7 充电机电 路板上的微处理器会时刻监视充电过程~并计算总的充电安时数~以决定在正确的时间终止充电。 2.2.8 当蓄电池完全充满后~充电机会自动停止充电。LED指示灯“100%”亮 ~LCD显示“charge end”,充电结束,。 2.2.9 充电结束后~如果蓄电池仍然与充电机保持连接~蓄电池会定时得 到维护充电和均衡充电。 2.2.10 充电机每隔8小时自动启动8分钟~用于给蓄电池自动维护。LCD显示“refresh charge”,恢复充电,~LED提示灯“100%”和“ON”同时亮。

2.2.11 自动均衡充电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自动启动~均衡充电持续约2小时 ~LCD显示“equalizing”(均衡): a.在正常充电开始后20小时蓄电池与充电机仍然保持连接, b.在最近15次充电中没有启动过, c.有5次充电没有到达放气点电压。 2.2.12 手动均衡充电可以在充电过程中按“ ”键启动。均衡充电在到达100% 后1小时自动启动。LCD显示“manu equalize”(手动均衡)~LED指示灯“100%” 和“AL”亮。 3(手动均衡充电导致过量充电的危险性 3.1 不可每天使用手动均衡充电~否则会导致蓄电池过充电~缩短蓄电池寿命, 3.2 以下时机可使用手动均衡充电功能, a.叉车,蓄电池,日常使用频繁的~没机会按受均衡充电维护时~可 每星期启动一次手动均衡充电, b.在天气寒冷或者使用时间较长以及因使用不正确所导致的蓄电池容 量下降~可以每星期启动一次手动均衡充电, 3.3 因使用时间过长或者使用不当引起蓄电池严重硫化、容量下降较多的情况下~请联系设备主管~并向厂家咨询使用脱硫充电功能。切勿自行操作。 4. 显示/STOP按钮 4.1 LED指示灯“ON” 蓄电池充电中~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 LED指示灯“80%” 到达放气点电压~LCD显示当前充电电流 LED指示灯“100%” 充电结束~LCD显示charge end LED指示灯“Fault” 错误~LCD显示当前错误描述和错误代码

千伏变电站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

110kV变电工程 220V直流蓄电池专用技术规范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 2 供货范围 2.2 本工程所需其他配件。 2.2.1蓄电池间的接线板及相应连接配件。 2.2.2蓄电池辅助设备。 2.2.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其他技术条款 直流系统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蓄电池与蓄电池之间间距≥15mm,层间≥150mm。 4 使用说明 本专用技术规范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220V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2007版)构成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书。

湖南省电力公司 110kV变电所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书(2007版)

目录 1.总则 2.技术要求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基本技术条件 技术性能要求 3.设备规范 4.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 5. 技术服务 项目管理 技术文件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6. 买方工作 7. 工作安排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质量保证 试验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A:制造厂提供的各种曲线或蓄电池容量选择表附录B: 卖方应填写的蓄电池技术数据表

1. 总则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蓄电池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蓄电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投标商资格 投标商应至少设计、制造、集成、调试20套及以上类似本标书提出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连续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投标商应出具工程业绩表)。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在国内外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经验。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并随投标书提供电力部门运行情况报告。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部级以上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商提供ISO9000资格认证书。 投标时,以上资料和报告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 2.技术要求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条文。所示标准均应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IEC896-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蓄电池充放电作业指导书资料

受控 Q/JD 受控编号:D / 21 版本号:A 版0号 嘉兴电力局企业标准 Q/JD403067—2003 2003-06-25发布2003-07-01实施 嘉兴电力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和权限 (1) 3.1工作负责人职责 (1) 3.2工作班成员职责 (1) 4 人员技能和劳动组织 (1) 5 工作程序 (1) 5.1工作准备 (1) 5.1.1指定工作负责人 (1) 5.1.2了解设备情况 (2) 5.1.3准备工具和测量设备。 (2) 5.2履行开工手续 (2) 5.2.1危险源、危险点预控 (2) 5.2.2环境因素预控 (2) 5.2.3交代安全措施 (2) 5.3作业流程图 (2) 6 作业内容及要求 (3) 6.1静态放电 (3) 6.2注意事项 (4) 7 记录 (4) 8 修订记录 (4) 附录A (5)

前言 根据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第7.5.1条和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第4.4.6条、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中第4.4.6条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旨在指导嘉兴电力局蓄电池充放电作业的工作程序,确保蓄电池充放电操作正确和试验结果准确。 本标准的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嘉兴电力局贯标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修试工区 本标准的管理归口单位:生技处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章寿松、沈一辛 本标准的主要审核人:言伟、韩中杰 本标准的批准人:朱维政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3.9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上.docx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起动用蓄电池有时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 备上拆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2.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电情况确定充电 方案。 1.3.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 50Hz 交流电。 1.4.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 +”极接至蓄电池“ +”极,充电机“ -”极接至蓄电池“—”极 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5.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电池为24V,则 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 24V 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 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终以一定 不变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耗在水的分解和热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如60Ah蓄电池用 6A),充电时间为 3~ 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2.2.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池进行 充电,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12 V电池为~ V,6 V电池为~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2.5.1.即第一步采用充电至12 V电池为~V,6 V电池为~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 步充电采用至充电结束。 2.5.2.接通220V电源,逐档调节充电电流,至最大充电电流,进行第一步充电。 即:对于 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 对于 12V,150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15A 2.5. 3.当电池电压达到~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最大电流为。 即对于 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 =,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DL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 L T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 规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 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及GB/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蓄电池直流装置规程..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 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3、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 2900.11及GB/T 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 3.1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时进行。 3.2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用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

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铅酸蓄电池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1.2.提前做好中和溶液(碳酸钠溶液),以防电解液灼伤时使用。 1.3.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备上拆 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4.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 电情况确定充电方案。 1.5.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50Hz交流电。 1.6.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极,充电机“-”极接至 蓄电池“—”极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7.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 电池为24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24V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 终以一定不变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耗在水的分解和热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0.1C20A(如60Ah蓄电池用6A),充电时间为3~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2.2.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 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2.3~2.4V(12 V电池为13.8~14.4 V,6 V电池为 6.9~ 7.2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85-12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上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 1. 1.1. 1. 2. 1. 3. 1. 4. 1. 5. 2. 2.1. 22 2.3. 2.4. 2.5. 2.5.1. 2.5.2. 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起动用蓄电池有时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 备上拆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 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电情况确定 充电方案。 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 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 +”极接至蓄电池 极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 12V 档,若充电电池为24V, 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 24V 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充电操作: 初充电、补充充电常采用恒流充电(恒流充电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始终以一定不变 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充电,其优点是充电比较完全 但是后期电流几乎全部被消 耗在水的分解和热 的发生上)。补充充电电流为0.1C20(如60Ah 蓄电池用6A )充电 时间为3?5 h,或根据存放时间长短确定充电时间。 维护充电常采用恒压充电(恒压充电是始终以一定不变的电压对电池进行充电, 其优点是气体产生很少,耗水量小,存在充电不完全的缺点。单体电压通常设 定在2.3?2.4V (12 V 电池为13.8?14.4 V, 6 V 电池为6.9?7.2 V ),直到充足电为止)。 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即第一步采用 0.1C20A 充电至12 V 电池为13.8?14.4 V , 6 V 电池为6.9?7.2 V 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采用 0.05C20A 至充电结束。 接通220V 电源,逐档调节充电电流,至最大充电电流 0.1C20A ,进行第一步充电。 即:对于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54=5.4A , 220V, 50Hz 交流电。 “+”极,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一” 2.5. 3. 2.5. 4. 对于12V,150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150=15A 当电池电压达到13.8~14.4V 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最大电流为 即对于12V,54Ah 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0511x54=2.7A, 对于12V,150Ah 电池其 充电电流为0.05x150=7.5A 充足电后,最后对电池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以保证单格均衡。方法为:将充足电的 0.05C20A 。 电池,用0.035C20A 电流充电(即12V, 54Ah 电池充电电流为 0.035x54=1.89A; 12V,150Ah 电池充电电流为0.035x150=5.25A );当电池冒出均匀气泡, 温度上升时, 停 止充电1小时;如此重复 3?4次,单格电池都能冒出均匀气泡 ,并且电池电压 电液密度趋于不变时结束。 2.6.充电时间的确定: 补充电时间与电池电压对应关系 (参考): 电池电压 补 补充电时 12.55-12.45V 2 小时 12.45-12.35V 3 小时 12.35-12.20V 4 小时 12.20-12.05V 5 小时 12.05-11.95V 6 小时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 程正式版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

直流系统及蓄电池浅谈

直流系统及蓄电池浅谈 点击次数:98 发布时间:2011-4-18 摘要:本文对电力系统中广泛应用的直流系统的配置及监控等方面做了分析说明,并对于蓄电池的维护题目进行了相应阐述。 直流系统为变电站的继电保护、控制系统、信号系统、自动装置、UPS和事故照明等提供电源。随着直流系统中阀控铅酸蓄电池、智能型高频开关充电装置等附属设备的技术性能日益优越,安全可靠性进步,促进了直流系统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我分公司范围内的直流系统主要应用于变电所直流电源及UPS电源,此两种电源工作状况对于公司内的电气安全生产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通过有效措施及维护手段保证特种电源的稳定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题目。 电力系统中的直流电源部分由蓄电池组、充电设备、直流屏等设备组成。它的作用是:正常时为变电站内的断路器提供合闸直流电源;当厂、站用电中断的情况下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断路器跳闸与合闸、发电厂直流电动机拖动的厂用机械提供工作直流电源。它的正常与否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UPS不中断电源是一种含有储能装置、以逆变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恒压恒频的电源设备,是通讯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等不得断电的系统不可缺少的外围设备之一,它的作用是在外界中断供电的情况下,UPS电源会自动切换,确保计算机、关键阀门、控制系统等设备正常工作不中断,以免重要数据的丢失及硬件的损坏,同时保证关键阀门及控制系统安全可靠工作。由此可以看出,这两种电源的直流部分是系统安全运行的一个关键环节,大家也越来越关注其工作状态的稳定性,并且探讨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手段,力求电源的可靠运行。现就使用维护方面的几点感悟做一简析。 一、直流系统的配置 1.变电站的直流电源 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应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单母线接线简单、清楚,但可靠性与灵活性差;单母线分段接线可靠性较高,任一段母线出现故障或需要检验都不影响直流系统供电,建议变电站广泛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591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 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 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 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 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

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

直流系统基础知识讲解大全

直流系统基础知识讲解大全 直流系统概述 变电站为什么要采用直流系统,与交流系统相比有哪些优势? 1. 电压稳定好,不受电网运行方式和电网故障的影响,单极接地仍可运行。 2. 单套直流系统一般有二路交流输入(自动切换),另有一套蓄电池组,相当于有三个电源供电,供电可靠高。 3. 直流继电器由于无电磁振动、没有交流阻抗,损耗小,可小型化,便于集成。 4. 如用交流电源,当系统发生短路故障,电压会因短路而降低,使二次控制电压也降低,严重时会因电压低而使断路器跳不开! 直流电源系统的作用 1. 直流系统是给信号及远动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事故照明、断路器(开关)分合闸操作提供直流电源的电源设备。直流系统是一个独立的电源,在外部交流电中断的情况下,由蓄电池组继续提供直流电源,保障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2. 直流系统的用电负荷极为重要,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很高,直流系统的可靠性是保障变电站安全运行的决定性条件之一。 3. 在系统发生故障,站用电中断的情况下,如果直流电源系统不能可靠地为工作设备提供直流工作电源,将会产生不可估计的损失。 直流电源系统的组成

直流系统包括:交流输入、充电装置、蓄电池组、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装置、绝缘监测装置等)、放电装置(可选)、母线调压装置(可选)、馈线屏等单元组成。 直流系统结构框图及常用术语 蓄电池组 用电气方式连接起来的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

蓄电池 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 种电化学装置。 充电模块 将交流电整流成直流电的一种换流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实现正常负荷供电及蓄电池的均/浮充功能。 合闸母线 直流电源屏内供断路器操作机构等动力负荷的直流母线。 控制母线 直流电源屏内供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控制信号回路等的直流母线。 合闸母线与控制母线的区别是什么? 控制母线提供持续的,较小负荷的直流电源;而合闸母线提供瞬时较大的电源,平时无负荷电流。在合闸时电流较大,会造成母线电压的短时下降。 控母电压一般为220V,合母电压稍高一些,一般为240V。 直流馈线 直流馈线屏至直流小母线和直流分电屏的直流电源电缆。 监控模块 直流系统的充电模块统一受控于一台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实现系统的“四遥”功能,这样的系统称为监控模块。 常用术语: 1. 直流标称电压: 是指直流系统中受电设备的直流额定电压。有48 V、110V、220V三个电压等级。 2. 直流额定电压: 是指供电设备的直流额定电压,一般指母线电压。50V、115V、230V 三个电压等级。 3. 直流额定电流: 是指供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额定电流。5A、10A、15A、20A、30A、40A、50A、80A、100A、160A、200A、250A、315A、400A。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维护要求

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维护规程 Q/2CD-1 02 0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重要性及维护事项。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直流系统及蓄电池的维护。 2 直流系统蓄电池的重要性及基本要求 重要性 2.1.1 蓄电池是一种直流电源,它具有电压稳定、供电方便和安全可靠等优点,适用于发电厂、操纵配电屏合闸、安全保护装置、信号指示及事故照明,是我厂重要电源设备之一。 2.1.2 蓄电池使用维护的好坏,对于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可靠关系极大,而且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 基本要求 2.2.1 蓄电池维护工应做到安全,加强工作责任感。 2.2.2 在技术上精益求精、质量上严格要求,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维护工作,熟练掌握电源设备的性能,遵守工作规程,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3 技术参数 我公司使用的蓄电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流系统使用的德国阳光A412 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另一类是UPS使用的蓄电池。 直流系统蓄电池: 直流系统整组电池:

Q/2CD-1 02 04- 4 电池组充放电技术要求 充电 4.1.1 浮充时可采用两种方法,连续充电和有强充步骤的连续充电。浮充电压单元、限流(10小时放电率),充至浮充电流小于1mA/Ah,且两小时不变视为充电完毕。 4.1.2 均充以电流值,恒流充至单体平均单元,即转浮充。 4.1.3 放电后带有强充的浮充,最高强充电压是单元。 放电 4.2.1 放电后或部分放电后,电池应再充电。 4.2.2 正常容量需从充满电的电池,在20℃情况不,放电20小时测得。 4.2.3 应避免100小时以上放电,如有此种情况应与供应商联系。 5蓄电池容量试验 容量试验的目的 蓄电池作为储能设备,对直流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核心的保障作用,而容量下降是蓄电池失效的最主要表现形式。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掌握蓄电池的实有容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定期进行容量试验。同时,为了提高蓄电池的工作性能,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防止蓄电池过早老化,必

蓄电池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蓄电池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信号挂钩工操作规程-------------------------------------------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摘挂车工操作规程------------------------------------------- 轨道工操作规程-------------------------------------------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轨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矿车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蓄电池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充电所需要的材料、工(器)具等,劳动保护器材齐全。 2.将标准与补充液提前运至充电室,并妥善保管。储存电液,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或塑料质容器。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3.提前备好中和的溶液(碳酸钠溶液),以防电液灼伤时使用。 4.准备好冷却蓄电池的水管,堵住电池箱出水孔,做好电池冷却准备工作。 二、充电步骤 1.检查充电池组,特别注意检查电池极柱焊接点是否良好,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设备验收 1 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 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 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 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 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 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 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 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 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 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七条交接验收 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所有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运行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一)绝缘监测及信号报警试验 1.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其额定电压为220V的系统,用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的系统,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的系统,用1.7kΩ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正确发出声光报警。 2.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3.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4. 装有微机型绝缘监测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应能监测和显示其支路的绝缘状态,各支路发生接地时,应能正确显示和报警。 (二)耐压及绝缘试验 1. 在作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进行耐压1min试验,应不闪络、不击穿。 2.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三)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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