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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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

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

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

必须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

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

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

血液常规标本尽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

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

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液常

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

液等由支助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

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

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

化项目≤60分钟)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

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

不允许电话聊天。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

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

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

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

测定、心肌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

定量测定等。

5.2.8免疫学检验:肌钙蛋白测定、肌红蛋白。

5.2.9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5.2.10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经医务部同

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6.流程

6.1急诊检验流程(见附件1)

7.表单

7.1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目录(见附件2)

7.2检验科急诊项目设定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

8.相关文件:无

附件1:急诊检验流程

附件2: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目录编号:

B00401-C1-004-001/1.0

附件3:检验科急诊项目设定征求意见表编号:B00401-C1-004-002/1.0 征询意见对象:科室:签名:

检验科各项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4.检验科值班制度 5.检验科报告单签发制度 6.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7.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8.检验科查对制度 9.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0.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1.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2.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3.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4.抽血中心工作制度 15.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6.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17.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18.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 19.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急诊检验室工作制度 21.血库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申报科研题,开展方法学研究,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病人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共同签发,建立报告审核制度。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指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2年以上。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急诊组长,由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配备2-3名护士,成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护理组。 急诊室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同时接受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急诊室医护人员应掌握: 1、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包括正确使用呼吸球囊)、徒手紧急排除异物技能、人工气胸腔排气术、胸腔闭式引流术、其它常规急救技术及常见、危重病处理原则。 2、掌握急、危重病转院指标。 三、急诊室设置 急诊室应设置于门诊一楼,大门旁侧诊室,为综合性急诊诊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有群体识别性标志,便于患者识别。 急诊诊室旁设有综合抢救室,与急诊诊室有侧门相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 急诊抢救室必须配备下列设备和药品: 五、规章制度 (1)急诊抢救流程张贴于抢救室墙面; (2)制定急诊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3)完善值班人员工作制度,急、危重病人会诊及转院制度,门急诊人员培训制度。 二级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一、急诊科的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收入急 诊病房、ICU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急诊抢救室在急诊室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三、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入传染病院。 十、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抢救登记和抢救记录,急诊科定期进行抢救培训和重危病人讨论,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急诊科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汇编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工作能力,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病人就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4、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5、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6、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8、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骨干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

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

急诊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海口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1)抢救流程 24h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①急危重症:复苏室抢救病情稳定后ICU、专科病房、抢救室、观察病房等 ②创伤外科:严重多发伤急诊手术室,手术后ICU、创伤外科病房;或观察室清创处理后留观、创伤外科病房、输液室等 ③一般急症:处理后专科病房、观察病房、输液室等 (2)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急诊值班医师、护士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处以及急诊科科主任汇报,必要时直接向分管院长汇报,抢救工作按原医院规定以及急诊工作制度执行,急诊科科主任负责二线值班会诊抢救。急诊科的医疗抢救工作服从医务处以及医院抢救小组的指导。 (3)院外紧急外派抢救医务人员: ①急诊科服从医务处或总值班(夜间)以及院级领导紧急外派抢救指令。 ②急诊抢救人员常规组成:急诊内、外科值班医师、急诊科值班护士各一名。额外人员指派由医务处或总值班临时决定。具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定,服从医院统一按排。 ③急诊抢救人员派出时间内值班替代由医务处调配。 ④急诊科应准备好紧急外派所需要的急救药品、抢救器械。 (4)其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的使用,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拨和安排。掌握各病区、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人员的数量,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5)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事后总结工作。 急救医疗管理制度 1.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急救指挥调度,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未经科室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2.出诊医务人员在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 3.急救医务人员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4.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6.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如遇危急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7.加强查对制度,如药名、给药剂量、给药方法、配伍禁忌等,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 8.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 9.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特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洪水等),接到急救指令,争分夺秒,参与急救。

最新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七、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凝血检查项目

医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第十二条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

急诊科基本规则制度

急诊科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急诊科管理制度 第二章.急诊首诊负责制 第三章.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第八章.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九章.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一章.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急诊收住院制度 第十三章.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第十五章.医患沟通制度 第十六章.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第一章急诊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是医院医疗前沿和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之一,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主动热情、及时迅速、准确 无误的处理每一个急诊人。 二、各科急诊接诊实行24小时负责负责制,未设置日常急诊接诊室的其他科室有医疗任务时由急诊分诊台传呼应诊,随叫随到。 三、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由分诊台护士指定就诊科室,各科医师 不得拒诊。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和医务科行使决定权。 四、派往急诊科的医师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在急诊科工作至少固定二个月以上,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及实习护士不得派到急诊科单独值班。 五、不在急诊室做班的其他各科急诊医师及各科担任急诊二线班的 医师应在急诊科留有联系电话等。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批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往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立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 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经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 好详细记录。 八、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 齐全,每日检查,使之处于齐备和功能完好的状态。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 等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 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每天必须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准备后再行转送。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 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须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推荐)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

检验科急诊患者检验程序及流程急诊检验处于医院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病人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结果必须及时、准确,确保急症“绿色通道”的畅通。根据医院急救中心的抢救需要,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提高急诊抢救的工作效率。各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的实际需要填写急诊化验单,注明“急”字。 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一、急诊科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急诊科大夫开具绿色通道急诊专用检验单,患者持检验单到急诊检验科抽血,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第一时间完成。 2.分析中阶段:急诊组检验人员及时完成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脑卒中绿色通道的45分钟)。检验报告可打印出来放在急诊检验组窗口,由护工来取。医生也可通过LIS查看结果。 3.危急值报告制度: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即刻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急诊科,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二.住院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住院大夫开具急诊检验条码,护士打印条码后抽血或者通知患者留取合适标本,由护工统一将住院急诊标本送至检验科急诊检验组。 2.分析中阶段:护工将住院急诊标本送到检验科急诊检验组窗口后,急诊组人员负责核对接收登记,核对无误后开始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检验报告, 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3.分析后阶段:检验结果审核后即时通过LIS回传,纸质报告随后由护工送回病房。 4.危急值报告制度:住院急诊的检验结果如果在危急值报告范围内,检验人员需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一致则电话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记录。 5.标本拒收制度:检验标本不合格则尽快通知病房,并填写检验科临床检验标本拒收记录。 三.门诊患者急诊检验程序 1.分析前阶段:门诊大夫开具普通检验单,上面标注“急诊检验”,患者持此检验单缴费后到急诊采血处采血。 2.分析中阶段:急诊值班检验人员及时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并审核检验报告,报告时限为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1小时,凝血1小时。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急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制度 一、开设绿色通道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最终达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范围 1、心肺骤停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 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等)。 3、110、120、122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接诊后即开通静脉通道及监测生命体征。 2、及时传呼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医生。 3、对危重病员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并在处方、检验、 用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加盖绿色通道章,优先付款,优先检查和治疗。 4、及时请上级医生及多科会诊,必要时通知总值班及医院急诊抢救小组。 需住院或手术病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送达。 医院绿色通道流程图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内容清晰)

急诊急救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时间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有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就诊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接待急诊患者。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药房主任、护士长主要负责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进行转诊。 六、急诊医疗工作质量要求 1.医护人员要按医德标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患者之所急,痛患者之所痛。 2.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急诊医疗工作的特点(如发病急骤、变化迅速、随机性强、集中来诊、病谱广泛、病情复杂、常需协同治疗、时间性强等),值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随到随诊。 3.急诊分诊准确率达到90~95%。 4.急诊抢救成功率达到80%以上。 5.留观察患者诊断符合率达90%。 6.心梗患者死亡率在10%以下。 7.病案、病程记录及其他登记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8.尽量减少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9.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率达100%。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检验科管理制度与采样手册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 (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医疗推荐】三甲医院-急诊科各项管理制度(13个)(001)

急诊科相关制度 一、隔离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三、急诊分诊制度 四、急诊护理人员调配制度 五、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 六、急诊科工作制度 七、急诊科护理操作告知制度 八、急诊科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九、急诊科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十、急诊科护士准入制度 十一、急诊科抢救制度 十二、急诊科消毒隔离制度 十三、急诊抢救大厅管理制度

一、隔离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 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二、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为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 措施。 三、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尸体须经严 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 准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 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在行清洗四、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 用过的房间要用5%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 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 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五、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 服装不准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六、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七、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

二、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车、急救物品、仪器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挪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车备用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并能熟练 使用抢救仪器(如呼吸机、除能器等)。 2,急救车制定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及数量按护理部要求统一放置。物品要求保持原包装,急救车车内各项物品及药品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并登记签署全名。 3,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 更新,保证物品完好无过期。 4,做好各种急救仪器保养,定时充电,使之保持完好、清洁、备用状态。 5、毒麻药、溶栓药及特殊用药按要求进行保管,建立登记本,严格管理,防止丢失。保存一定基数,设专用药柜存放加锁,班班交接,使用情况及时登记,签署全名。药晶使用后及时补充。 6,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急救药品,物品,仪器的管理落实情况,记录在护士长手册上。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检验科急诊检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 2.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4.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明报告时间,以备查询。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的要求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三、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四、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凝血检查项目、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 3.大便常规检验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等测定) 6.胃液分析;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8.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120急诊科制度

院前急救病人转送制度 1.院前急救人员出车应按照“就近、就急、就专业”的原则转送病人。 2.病情允许,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字后,可就“患者或家属”意愿送往指定医院。 3.病情较重,已向家属交代,但家属仍要求送到其指定的医院时,病人或家属要在病历上签字,并注明后果自负。 4.特殊病种,如烧伤,煤气中毒需要特殊治疗时,要根据病人病情,本着“就近、就急、就专业”的原则,将病人送到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 5.转送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陪在病人身边,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120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参加交班工作,参加急救值班的医护人员、驾驶员应提前10分钟到站。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交班者清点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完备有效,并给下一班准备好必需用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再离岗。 3.接班者认真听取上一班的交班报告,不清楚的地方提出疑问直至清楚。 4.交班者如遇到有下一班未按时接班时,应严守岗位直至有人接班方可下班离岗。 5.不认真交接,发现丢失、损坏物品或出现其他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急救工作制度 1.急救网络所有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准入标准,接受统一的指挥调度,统一的病历书写,在院前急救各环节严格执行相应的工作制度,各急救站完善各自管理制度,确保院前急救工作顺利进行。 2.120急救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120调度中心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120急救调度原则:就近、就急、就专业、就自愿派车,急、危重病人优先派车,急救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精神,分秒必争救治病人。 4.急救网络工作范围:各种急病、创伤、中毒和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及途中的监护与救治。 5.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急救网络成员单应在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共同投入抢救工作。 6.120医疗急救指挥中习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全

1.目的: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是指紧急救治和抢救。急诊检验是紧急救治和抢救时开出的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 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 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 5.1急诊检验的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血液常规标本尽 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除血 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 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 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样本要优先从 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 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天。 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的范围: 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和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 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工作必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院、科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 2.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分秒必争,工作紧张而有序。由在场的最高职称医生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院有关人员共同组织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当抢救需要有关科室支持时,有关科室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治,严禁推诿。 3.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患者,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4.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5.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治疗。 7.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监督检查】 1.负责抢救室工作的护士每日清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抢救设备,确保完好、齐全。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需经常到抢救室巡视,检查、了解抢救工作的开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3.科主任每周,科护士长每日检查抢救室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经常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急救工作。 4.主管院领导每月一次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急救工作

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无锡渤海医院 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1、急诊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就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来院的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3、临床科室应选派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年以上且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次任期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快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当班医生相互配合。必要时第一时间请ICU医师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并护送至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

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接口拒收急、重、危重患者。此外认真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其它特殊情况抢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汇报,非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必要时,院领导亲自参加现场指挥和抢救。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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