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管理制度

大学生通讯社微博管理章程

大学已经不是象牙之塔,,过去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已经过时了,大家都在想方设法塑造自己的品牌,扩大自己的影响。因此以微博等为标志的新媒体平台快速发展起来。作为一个高等专科院校,我们需要扩大自己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更好的了解我们学校,所以应该如何建设好一个微博运营管理团队是我们首要的事,特制定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此章程是为了适应我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官方微博,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上的积极作用和规范管理上,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特制定;

2.我校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

3.我校官方微博重点面向全校,树立我校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4.本章程是对校团委微博团队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微博开通宗旨:

1.桐城师专校团委微博(QQ:2354110601)将及时发布学校和社团工作最新动态、通知通告、社团最新活动情况,展示学校发展成就、彰显社团文化特色、凝聚社团会员力量,努力成为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社团的重要平台和展示社团形象、加强对外交流与沟通的重要窗口。

三、微博发布的相关规定:

1. 大学生通讯社由校团委直接领导,具体微博负责人由2到3人组成,换届时微博工作交接至下任干部,密码不得外泄。微博管理员发布微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喝腾讯微博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2.新媒体团队必须及时发表博文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

(1)学校网站的最新动态;

(2)学校各社团等活动信息、照片及视频;

(3)校园生活和学习重大活动、事件信息;

(4)国内外时事热点、名言警句和管理教育类信息

(5)发表同学们有兴趣的博文,对学生的提问和评论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微博管理员不可以在团委微博用个人名义或个人观点发表相关微博;

4.任何人未经团委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5.团委QQ密码由何燕燕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7.每天晚上九点,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无领导小组会议,小组成员可以自由发言,对微博团队的建设提出自己的看法;

8.团委微博团队成员要第一时间转发,必须保证“新媒体管理群”是在线状态;

9.微博内容:

坚持独立原创;可以与学校、团委、学生会、广播站等保持交流合作;转发时应多转发有意义和特色的博文;或者网络社会上的的公益性和励志性微博等;

11.微博的质量、效果由校团委陈书记负责监督,微博负责人协助;审核通过的内容,由团队小组负责人统一操作发布;

12.微博运营管理团队成员不得在微博上散布不健康信息或有害于学校,社团的谣言,

13.微博负责人创建一个文件夹,将小组成员经过审核过微博放进自己的文档,对于发布原创高质量微博成员和对微博管理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适当表彰。

14. 微博运营管理团队成员必须关注校团委的官方微博,并在第一时间转发团委微博,必须保证“新媒体管理群”是在线状态,同时通过大力宣传校团委微博,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与我们进行互动,

桐城师专校团委

2013年10月22日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 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微信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四章微信管理小组职责要求第五章稿件编审程序及激励办法第六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七章微信推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建立市场客户的平台,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报导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发布应严格《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子公司网页信息管理办法》、《海螺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内部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条公司供销处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成立微信信息发布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更新、留言反馈、人员培训和形象推广,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并根据公司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微信管理小组成员由组长、微信主管和网页管理员组成,组长、网页主管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供销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微信信息主管和微信管理员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每日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信息收集、

及时工作,及时转发、处理相关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文件、 回复的处理和反馈。 第六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镇江北固海螺,微信号:conch_bg@https://www.360docs.net/doc/a34728013.html,。 第七条公司微信平台分组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模块中设有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的不同,进行分组管理: 1.直接用户: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业务员; 2.配套用户:公司主管以下员工; 3.外部市场用户。 第八条信息的推送:根据不同的人群发布不同的信息: 1.直接用户: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决策、安全环保、产品质量、营销对策、管理动态等; 2.配套用户:公司新闻、员工风采、安全环保、市场动态、 技改技措、劳动竞赛、管理建议等; 3.外部市场用户:公司动态、产品与服务、市场用户调研、 产品质量跟踪、投诉与反馈等。 第九条各部门管理职责 供销处微信管理职责: 1、围绕公司市场营销动态拟定市场宣传工作重点; 2、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就当月发布的信息内容、点击量和阅读时间、用户情况等数据分析,根据客户的需

新媒体管理制度

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 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 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 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 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 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当上述 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 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

协会管理制度

德州市空调玻璃钢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二)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四)申请入会单位被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五)每个会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会的联系人。 (六)会员证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二、会议及民主决策制度 (一)协会召开会议,各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须说明原因并委派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同时授予其表决权和被表决权,并认可会议做出的任何决议和规定。 (二)会员代表大会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至少两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情况可临时确定召开时间。 (三)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对每次会议的内容要有详细的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会长审核签字后印发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重要会议要当场形成决议,参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 (五)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人员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

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传达**党委精神和加强公司员工,上下级之间联系,沟通,公司设立微信群,提出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 一、总则 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微信群设置 (1)微信群名:**群。 (2)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总经理、书记、经理助理、会计等)必须加入本群。 (3)所有群员在进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为群昵称。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详细设置”对“我的群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三、微信群内容 (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时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及时在群里做些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 (3)群里要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4)正确对待群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一定要及时传达到,以落实到工作中快速解决;对群里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诿、拖延,以至于不了了之。

微信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企管部,负责日常管理。企管部文字编辑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单位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单位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单位需配合企管部工作,对企管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产品宣传; 页脚内容1

4、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 3、微信每天只能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责任单位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企管办审核把关后,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2、发布信息由各单位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企管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二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官方微博登陆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单位,由需求单位直接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客户信息事项处置程序 1、客户咨询类信息,由企管部直接给予答复或协调处理,对于不能答复或处理的,可协调其他部门给予答复或处理。 2、对于客户投诉类信息,转客服部协调处理。 页脚内容2

公司微信管理制度

公司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报送公司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建立在公司整体制度之上,对公司一些保密事项需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立升公司网站、立升微信由行政部负责信息管理,智修公众号由智修市场部负责信息管理。信息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发布,并负责官方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更新、留言反馈和形象推广等。信息管理部门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把关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审批等,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官方微信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信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五条发布人对文章素材选取、文章排版、文中错别字负有发布责任,因为微信公众帐号群发后不能修改,所以要严格做好自审工作。 第六条审核人对发布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内部审核,此审核由发布人提出钉钉申请,审核人进行审核并审批钉钉流程。 页脚内容1

第七条审核人对发布人文章素材的选取、发布有否决权。对文章素材的内容修改有指导、建议权。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 2、各种服务宣传及营销活动、重要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 3、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4、根据近期发生的重要种业相关的信息,整理和发布专题; 5、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转载的要注明信息来源或者在文章后面注明“免责声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审核发布。 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于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微信管理 页脚内容2

大龙中学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大龙中学微信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县教育局微信、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县教育系统形象,搭建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校微信公众号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校办公室是校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负责微信的日常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校微信公众号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校办公室县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科室分管领导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向校办公室报送。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2.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 3.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需发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操作发布。 第四章微信管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在微信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资料。 第十四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他人或学校(园)私自泄漏。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微信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危害局机关及学校(园)安全、泄漏机密的; 2.损害局机关及学校(园)荣誉、利益、形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的。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

精心整理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各

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交流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协会严格按照拟定的活动方案预算,控制经费的开支。经费使用采取超支自筹,余额调整公用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开展协会参加的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活动。

主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活动组织管理劳务、参与活动会员劳务费、活动资料的印刷费、活动宣传费、活动奖励费、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五条各协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 1.经审定批准的年度活动方案将发生的直接费用; 2.开展艺术培训、比赛、评奖和理论研讨发生的直接费用; 3. 3. 术交流、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 第二十条各协会要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性、连续性的文艺活动。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高标准、高品位、高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

企业微信管理办法

企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办公自动化水平,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启用企业微信审批管理系统。 1.2企业微信功能包括部门沟通、行政审批、日常考勤、通知发布、通讯录管理、公费电话等功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增加更多功能。 1.3保证企业微信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企业微信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企业微信的管理、规划、实施、培训和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管理系统成员、信息维护、权限设置等; (二)按照相关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制度在系统中进行搭建、测试; (三)负责企业微信公文种类流程的修改、修订及发布工作; (四)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培训各使用部门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础管理 3.1审批人必须保持打开企业微信,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处理相应审批事项。 3.2各审批流程所涉人员,在接收到待办事项后,应在1个小时内处理审批事项。凡因非客观因素不能及时审批的,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若遇紧急业务,流程发起人可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审批人员。 3.3 为保证及时收取审批事项及通知文件,所有人员原则上应该全天在线。 3.4各部门领导及员工在处理文件填写意见时必须将意见写清楚,交给谁办理,如何办理,此文件是如何落实的,将落实意见一并写上进行归档。 3.5 员工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防止他人非法使用,更不得授权他人使用审批、代打卡等。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企业微信使用人都要熟练掌握企业微信的使用方法,使用OA 系统进行单位内部的各项日常办公。 3.6每位用户要保证通过企业微信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并对所发布的内容和审批的内容负责。在企业微信中的意见和审批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和权威,相应人员应予以执行和遵守。 3.7因个人原因未登陆和使用企业微信,不能及时处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的意见》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农村经纪人专业委员会 拟成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 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特许经营工作委员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委员会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理事会 秘书处

第一节、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秘书处职责范围参考本协会章程)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中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微信群管理制度整理版

微信群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了给员工提供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的即时发布平台,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性,规范微信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鲁克咨询(济南)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2章微信群管理 第3条微信群群名:德鲁克咨询;该群仅用于公司员工之间的互相交流与沟通。 第4条严禁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 第5条严禁谈论不健康话题及使用不健康图片。 第6条严禁刷屏影响他人交流。 第7条严禁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 第8条严禁发布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的信息。 第9条严禁利用微信群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 第10条严禁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恶搞类图片、语言及其他一切。 第11条严禁其他经群主及群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 第12条服从群管理员的管理,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第3章群管理员 第13条群管理员由信息管理专员担任,群管理员承担公司微信群的管理责任,履行管理权限。 第14条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微信群的成员资格,及时更新成员名单。 第15条协助新成员尽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证群内名片(中心名称+姓名,例如:人资中心张静)的统一性。 第16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政策。

第17条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人资中心商议解决。 第18条负责离职员工群成员资格的取消。 第19条积极了解群最新活动计划,有义务指导、解答新加入成员提出的有关群事务的问题,活跃成员思想,促进交流。 第20条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明事因或事先告知原因。不能因个人原因清退,违者警告或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4章群成员 第21条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22条所有群成员均被授权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资源; 第23条可在公司群上寻求专业帮助; 第24条每个员工的群名片请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中心名称+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同时也更便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第25条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第5章群内容要求 第26条成员资格申请及审核:凡是已拥有微信号的部门经理级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公司微信群 第27条群内发言规定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情节严重作禁言、清

社团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XXX社团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团(以下简称“办事处”)和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职工对办事处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和谐的互助关系,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的关于基层办事处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要求,结合本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事处严格按照总会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职工利益、服务于职工的宗旨及互助保障活动宣传扩大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办事处决定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事处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办事处办公室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办公室门负责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工作信息发布,资料收集,及时解决收到职工反映的新信息、新问题,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领导;同时负责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 第五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上报领导审核,批复后进行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

做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办事处官方微博(新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办事处可转发总会或各地兄弟办事处的新公告、通知、新闻、帮扶活动等; 2、各种会员受益案例、会议精神、业务活动宣传等; 3、办事处形象宣传、文化建设、职工困难救助慰问宣传等; 4、各种健康保养以及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宣传; 5、由各部门提出,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在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由办公室编辑、整理后,办事处主任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条信息的提供者应跟踪微博的回复内容,及时根据回复情况联系微博维护人员给予答复处理。

社团(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活动在理事长领导下,由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理事长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省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制度,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专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提交的年度预收预支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和经营管理费用计划,报理事长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拖欠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理事长审阅。 第九条每季末和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经营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理事长审阅。 第十条负责接受本协会会员大会、财税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根据理事长要求,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数据,不经理事长同意,财务数据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财务人员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和兼职出纳员办理,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微信平台管理办法

西宁特钢集团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公司有效宣传途径,有效发挥新时代下新媒体的喉舌作用,党群工作处于2015年12月11日开通了第五大宣传媒体——微信公众平台。为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党群工作处媒体宣传室全体职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党群工作处媒体宣传室,负责日常管理、文字编辑、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平台访客留言的受理、答复。 第五条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媒体宣传室全体职工提供。 第六条指定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人负责微信平台管理及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

性、可靠性和合规性审核。 第七条为加强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安全意识,应严格控制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帐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一般在4至5人),出现管理人员流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 第八条未经批准,除管理员以外人员不得私自管理平台及发布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层级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涉黄、涉暴力、涉及反动邪教等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公司各类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会议精神及市场动态; 2、和职工息息相关的生活资讯、通知公告、新闻视频等信息; 3、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内部微信矩阵链接; 4、心得交流、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生产经营重大突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大理幸福龙国际酒店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营销部,负责日常管理。营销部营销客服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顾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需配合营销部工作,对营销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新菜品宣传; 4、企业形象宣传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 3、微信每天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责任部门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营销部审核把关后,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发布信息由各部门指定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营销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官方微博登陆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门,由需求部门直接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客户信息事项处置程序 1、客户咨询类信息,由营销部直接给予答复或协调处理,对于不能答复或处理的,可协调其他部门给予答复或处理。 2、对于客户投诉类信息,转客服协调处理。 第四章公司微博管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未经公司微博、微信专门管理人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

企业协会组织管理制度_0

企业协会组织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现在很多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但是很多员工因为对工会概念的不理解,没有通过工会组织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集团公司为了广大员工的利益着想,特制订如下工会职工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

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工会处于“无权可为”的状况。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

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公司微信群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微信群,用以加强同事间在工作上的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更加好的利用现代微信网络技术,现就公司各微信群的管理和使用与管理作如下规定,现予以通知: 一、公司微信群的设置及用途 1、各部门自建的部门微信群:适用于各自部门内部工作信 息的沟通交流。 2、公司公共微信群:适用于跨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 注:重要信息尽量电话或面对面进行沟通,避免微信未被及时查看、或者信息被误解而影响工作。微信不是唯一的交流工具,大家不可过于依赖微信。 二、微信群的管理 1、公司公共微信群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 2、各子公司、各部门自建的部门微信群,管理员应为子公 司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3、微信群的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成 员的加入/移出、实名制核实、群中发布信息的监督等,有权制止不合适宜的话题、言论,有权将违反微信群管理规定的员工清退出群。 4、员工在离职时应主动退出公司微信群,微信群管理员(群 主)应在员工离职时进行清查,发现未退群的离职员工,应马上清退。 三、微信群使用规则 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根据工作需要加入相应的微信群,进 群时必须将个人昵称设置为“部门+姓名”,便于识别和沟通。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出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2、新进员工由部门主管引导加入相应微信群,并向新员工

介绍微信群的使用规范; 3、本公司员工不可随意退群,以免错过传达信息而影响工作; 4、非本公司员工不得拉入公司微信群,以免公司信息漏泄; 5、本公司员工严格按照各微信群的用途进行正常的工作上的正常沟通交流,发布信息内容简洁、文字表达清晰,信息接收对象明确。 6、微信群中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避免在群内进行点对点式的个人频繁对话,仅双方两人的沟通交流应私下进行; 7、同事间应团队友爱、相互帮助,信息沟通应以尊重、信任、耐心的态度进行,应避免冲突,以基于事实、出于工作目的和解决问题为主,严格要求对事不对人。 8、禁止在群内发布诋毁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语言行为,禁止发布对员工或上级有侮辱性、涉及人身攻击性或其它不正当的语言行为; 9、禁止在群内发布或传播负面信息,禁止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10、禁止在群内发布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不良政治倾向的语言行为; 11、禁止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它有害信息; 12、禁止在微信群公开发布业务、技术、财务和公司其它保密信息; 13、禁止将公司发布的文件、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资料对外转发; 14、各级主管在微信群接到公司发布的通知或上级指令时,应及时回复确认并传达; 15、公司在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宣传推广信息,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进行正常的宣传推广。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在对外宣传、信息交流和服务师生的积极作用,规范平台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XX)于XXXX年XX月创建,是XXXXX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由XXX公司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行。 第三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负责平台信息审核发布与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服务师生的功能,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及时主动报送所需信息材料。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供稿员,具体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对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与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逐级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健康信息。 第九条公司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范围包括:产品信息;通知公告;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报道;后服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 1.报送信息应真实、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 2.信息内容应文字简练、表达清晰,专业性强,尽量提供高质量相关照片; 3.信息发布格式要统一,标题和内容的字体、大小、颜色要在显示效果美观的基础上基本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和推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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