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金属焊接件加工检验规范

通用金属焊接件加工检验规范
通用金属焊接件加工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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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金属焊接件加工检验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迈瑞公司碳钢、铝及铝合金、低合金钢、不锈钢等金属零件焊接加工过程控制及成品检验。

2 职责与权限

SQA:根据此规范对供应商进行加工过程控制。

IQC:根据此规范进行成品检验。

机加中心质检员:根据此规范进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3.1 CO2 气体保护焊:用连续送进的焊丝做电极,焊丝与工件之间燃烧的电弧作热源,由焊炬喷嘴

喷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在熔池周围进行焊接,所以也称熔化极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3.2氩弧焊:氩弧焊是利用氩气作为保护介质的电弧焊方法。分为熔化极氩弧焊和钨极氩弧焊。

熔化极氩弧焊是利用金属焊丝作为电极,电弧产生在焊丝和工件之间,焊丝不断送进并熔化过渡到焊缝中去。

钨极氩弧焊是一种不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是利用钨极和工件之间的电弧使金属熔化而形成焊缝的。焊接过程中钨极不熔化,只起电极的作用。同时由焊炬的喷嘴送进氩气作保护。还可根据需要另外添加金属。

3.3 电阻点焊:电阻点焊是将工件装配成搭接接头,并压紧在两电极之间,利用电阻热熔化母材金

属,形成焊点的电阻焊方法。点焊时两工件接触面处电阻大,发出的热量使该处温度急速升高,将该处金属熔化形成熔核。断电后,继续保持或稍加大压力,使熔核在压力下凝固,形成组织致密的焊点。

3.4 咬边:指焊接过程中,,在焊缝边的母材部位产生的凹陷。

3.5 表面塌陷:单面熔化焊接时,由于焊接工艺不当,造成熔化金属透过背面,使焊缝正面塌陷背

面凸起的现象。

3.6 烧穿:焊接时,焊接参数选择不当或操作方法不当,使零件形成穿孔。

3.7 气孔:焊接时,熔池中的气泡在焊液凝固时未能逸出而残留下来形成的空穴。

3.8 夹渣:焊后残留在焊缝中的焊渣。

3.9 未熔合:焊缝与母材之间、焊缝与焊缝之间未完全熔化结合的现象。

3.10 未焊透:焊接时接头根部未完全熔透的现象。对接焊缝也指焊缝深度未达设计要求的现象。

3.11 焊接裂纹:在焊接应力及其他致脆性因素作用下,焊接接头中局部区域的金属原子间结合力

受到破坏而形成的新界面所产生的缝隙,具有尖锐的缺口和大的长宽比特征。

3.12 焊瘤: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流淌到焊缝外未熔化的母材上形成的金属瘤。

3.13 焊接飞溅:焊接过程中向周围飞溅的金属颗粒。

3.14 压痕:电阻点焊后,因电极加压,在焊件表面上产生的与电极形状相似的凹痕。

3.15 焊缝余高:超出母材表面的焊缝最大高度。

3.16 熔核:电阻点焊在零件贴合面附近熔化金属凝固后形成的金属核。

4 检验方案

4.1一致性和外观:全检项,或根据实际来料品质状况依据《检验方案调整规范》对具体物料检验方

案实施调整;

4.2 尺寸和非破坏性性能:抽检项,按《检验方案调整规范》执行;破坏性性能(8.4.2~8.4.4项)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当外观检验发现存在有可能影响性能(8.4.2~8.4.4项)的缺陷时,需根据

当时加工零件的工艺参数及时制作试样进行性能检验。

5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工具等的精度、性能需满足零件各检验项目的需求。

6 目视检验条件

6.1视力:校正视力1.0以上

6.2目视距离:检查物距眼睛40cm~60cm

6.3目视角度:45度~90度(检查时产品应相对转动)

6.4目视时间:约5秒/面

6.5光源:自然光或大于500LX光照度。

7 过程检验

7.1 焊接材料检验

生产中所使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必须符合GB、ASTM、JIS、ISO等相应标准。

7.2 氩弧焊检验

7.2.1 氩气纯度大于99.99﹪;

7.2.2 焊前零件表面不得有油污或锈迹;

7.2.2 焊丝表面不应有氧化皮、锈和油污等;

7.2.3 焊接工艺参数符合规范要求;

7.2.4 焊缝宽度均匀,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7.2.5 焊接夹具使用正确;

7.2.6 焊后零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符合图纸要求;

7.2.7 焊缝不得有未焊透、裂纹、咬边、夹渣等焊接缺陷;

7.2.8 连续焊时,起弧和收弧处不得有明显凹坑。

7.3 CO2气体保护焊检验

7.3.1 CO2气体纯度大于99.5﹪;

7.3.2 焊接工艺参数符合规范要求;

7.3.3 焊前零件表面不得有油污或锈迹;

7.3.4 焊丝表面不应有氧化皮、锈和油污等;

7.3.5 焊接夹具使用正确;

7.3.4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飞溅、未焊透、烧穿、咬边、夹渣、气孔等缺陷;

7.3.5 焊后零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符合图纸要求;

7.3.6 焊缝宽度均匀,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7.3.7 焊接飞溅需清理干净。

7.4 电阻点焊检验

7.4.1 焊前零件表面不得有油污或锈迹;

7.4.2 焊接工艺参数符合规范要求;

7.4.3 焊接电极适应所焊接零件材料;

7.4.3 焊点表面不得有黑色氧化皮;

7.4.4 焊接过程中不允许有强烈焊接飞溅,焊后需去除飞溅;

7.4.5 焊点直径符合图纸要求,没有特殊要求时按直径5mm的焊点焊接;

7.4.6 焊点位置、间距要符合图纸要求;

7.4.7 焊点不得太靠近边缘,使得边缘变形;

7.4.8 焊后零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符合图纸要求;

8 成品零件检验

8.1 一致性检验

同批零件同类焊缝形状、光洁度、点焊压痕深度等需保持一致,不同批次零件需与前几批零件基本保持一致。

8.2 外观检验

8.2.1 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验。对于标注平面辅助符号“”,凸面符号“”的焊

缝需通过切削加工或打磨的方式保正焊缝要求。对于未标辅助符号及焊角高度的焊缝,若尺寸在8.3.4条规定范围内可根据需要打磨。

8.2.2 焊缝与母材之间应平滑过渡,外形均匀。

8.2.3 气体保护焊焊缝边缘与母材平滑过渡,不得有裂纹、夹渣、气孔、未熔合、咬边、烧穿、焊

瘤、未焊满、表面塌陷、错边等现象。焊缝表面平滑、宽度均匀。

8.2.4 电阻点焊不得有焊点毛刺、未熔合、表面熔化、焊点变形、焊点凸起、焊点开脱等缺陷。8.2.5 电阻点焊焊点可根据图纸要求打磨,A、B级面压痕处需打磨平整。

8.2.6 焊接飞溅、焊渣需清理干净。

8.3 尺寸检验

8.3.1 焊后零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符合图纸要求。

8.3.2 各类焊缝形状尺寸图中有标注时按图检验。

8.3.3 焊缝边线直线度,在任意300mm连续焊缝长度内,焊缝边线沿焊缝轴向直线度≤3mm。

8.3.4 未注焊角尺寸且未标辅助符号“”、“”的角焊及各种形式焊缝尺寸范围按下表执行。

未注焊角尺寸但标注辅助符号“”、“”的角焊及各种形式焊缝打磨后公差范围按下表执行。式中T表示两板中薄板厚度。

8.3.6 焊缝长度公差。

l≤30mm 公差±3mm

l>30mm 公差±5mm

e≤30mm 公差±5mm

e>30mm 公差±8mm

8.3.7 电阻点焊压痕深度≤20﹪板厚,周边毛刺需打磨。

说明:8.3.3~8.3.7项,常规情况可不检,有争议时按各项规定值范围执行。

8.4 性能检验

8.4.1 设计图中对焊缝有强度、气密性、耐蚀性等要求的应按图中要求进行检验。

8.4.2 气体保护焊焊接接头拉伸性能检验

因这项检验是破坏性试验,应在试件上进行。试验材料一般选SPCC、5052、SUS304,厚度

为1.5~3mm,制作按GB2649《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按GB265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进行拉伸试验,抗拉强度应不低于母材抗拉强度。8.4.3 气体保护焊焊接接头弯曲性能检验

按GB2653《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进行焊接接头弯曲试验。

8.4.4 电阻点焊性能检验

将两个长方形试验件错开约90°,点焊如图所示。然后进行扭转剥离试验。

剥离后的试件中一块带有熔核,另一块被拉出相应的圆孔则表示焊点牢固,否则表示未焊牢固。

9相关文件及记录

9.1相关文件

《检验方案调整规范》MRSZ/S08N01-021

DIN EN10204 2005 (含3.1合格证)-金属产品——检验证类型

是摘要形式均要得到DIN(柏林)德国标准化研究所的许可。www.din.de 标准由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独家销售。www.beuth.de

国家标准前言 欧洲标准EN 10204的修订工作在材料检验(NMP)和钢铁(FES)标准化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在“技术供货条件和质量保证”(秘书处:比利时)技术委员会EC ISS / TC9内进行。 主管的德国标准化委员会是材料检验标准化委员会(NMP)的“取样;验收”工作委员会NMP 892。 对于该标准的应用工作委员会NMP 892做出以下说明: 对该标准使用的详细说明在一篇题为“Beuth——备注——检验证书——对DIN EN 10204的备注”的Beuth备注中给出。 该版的重点是: ——检验证书概述,使用该标准的基本原则; ——从厂家的立场看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法律地位; ——检验证书的联机数据交换。 通过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购买(通讯地址:Burggrafenstraβe 6, 10787 Berlin)ISBN 3-410-15905-3。 更改 对DIN EN 10204:1995-08进行了如下更改: a) 引入“生产厂”,“供货商”和“产品规范”等新概念; b) 减少了检验证书的数量; ——删除以前版本中的工厂证书2.3; ——以前版本的3.1B由验收检验证3.1代替; ——以前版本的3.1A、3.1c和3.2由验收检验证3.2所取代; c) 将德文名称“Sachverst?ndiger”(专家)更改为“Abnahmebeauftragter”(验收代表)。 以前的版本 DIN 50049:1951-12,1955-04,1960-04,1972-07,1982-07,1986-08,1991-11,1992-04 DIN EN 10204:1995-08

五金冲压进料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苏州宏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物料之进料检验: ※板材:铝板、镀锌板、黄铜板、紫铜板、电解板、铁板、不锈钢带、马口铁)。 ※外协加工:镀锡、镀镍、镀锌、铜钝化、阳极氧化、氧化发黑、喷涂等其它电镀件及外购螺母、螺柱。 ※各种型材:铝型材、铜排。 ※PC板(绝缘隔热板)。 ※电子元器件:PTC片、温控器、熔断器、连接线等PTC组装原材料。 ※塑胶类:左右支架、盖板、塞头、绝缘片、云母片。 ※五金类:五金支架、电极板、插销等。 ※铁丝:铁线材。 同时对物料中ROHS环境有害物质进行管制。 二、抽样方法: 依据MIL-STD-105E 正常“Ⅱ”级抽样,必要时可采用加严抽样。 AQL:CRI=0 MAJ=0.65 MIN=1.5. 对各种板材采用特殊规定:每批板材进料检验,每批来料抽样1PCS,若发现有一项主要缺陷时,则依实际情况加严抽检至5PCS,如再发现主缺陷时,判定拒收。 三、检验范围: 1.产品包装 2.外观 3.尺寸 4.角度 5.性能 6.适配 7.检测要求:尺寸测量、角度测量、拉力测试、膜厚(参照供应商膜厚检测报告)附着 力测试、可焊性测试、盐雾测试、平面度测试、电气强度测试、导通测试、耐温测试 及其它特殊需要性能测试(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标准增加检测项目)。 四、测量设备: 1.平台、游标卡尺、千分尺、米尺、万能角度尺、高度尺、针规、薄厚塞规、半径规、百分表、 投影仪、导电率测试仪、耐压测试仪、盐雾测试机、拉力器、锡炉、数显干燥箱、专用检具、适配样品等检测工具。 2.目视检查要求30厘米45度角,灯光照明800---1200流明,观察5-10秒。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编制:刘桂强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放范围:车间、生产部、技术部、档案室各一份

一、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从而使我公司的产品让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三、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四、原材料检验标准 1.金属材料 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明。 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2.塑粉

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3.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五、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1.冲裁检验标准 1.1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1.2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1.3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1.5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1.6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 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 ±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0.5以下

镀锌层检验规范

钜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镀锌层检验规范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过程,对镀锌表面制定检验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依据国家检验标准:用醋酸盐雾试验方法JB2109-77标准执行。 二.检验内容: 1.外观检验: 1.1镀层表面结晶细致,光滑,均匀,不应出现粗糙和脱锌粉; 1.2钝化膜应完整,颜色自然美观,三价白锌,蓝锌均不应有彩膜斑迹,彩膜不可以出现花斑水印,彩色不可以偏红; 1.3表面不可以出现大块暗斑痕迹和锌液的流痕; 1.4支架焊接处清砂干净,不允许有黑斑存在; 1.5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脱皮,气泡,针眼,麻点,烧边,毛刺和未镀上层此等不良锌层存在,锌层表面不允许用镀铬喷漆修补; 1.6滚镀和前处理产品不已装放太多,过少,防止磕碰划伤和产品变形,电镀完产品必须轻拿轻放,用干净器具存放,运输过程中不可以将其他产品跌压在产品上面,以免压坏变形; 1.7所有电镀完的产品必须严格干燥,封闭和除氢处理,尤其是热处理产品,如刹车片,底板,支架等防止氢脆断裂。 2.机械法检验: 2.1 将产品夹持到钳口上,用锉刀搓成一个45度角,不允许锌层有分层和脱落的现象存在; 2.2将产品来回转动不允许锌层有剥落的现象; 2.3用小刀在锌层表面交错划痕,不可以有锌层分离现象;

2.4加热试验:将产品加热到180°至200°,冷却后镀层不得有凸起和脱落。 3.镀层表面状况的评定要求: 3.1允许的缺陷:a.轻微的水迹印和夹具的印痕;b.驱氢或者封闭后钝化膜稍有变暗;c.在复杂件,大型件或者过长工件的锐边,棱边端部有轻微的粗糙,但是不影响装配;d.焊缝搭接交界处,低电位区局部稍暗。 3.2不允许的缺陷:a.镀层粗糙,烧焦,麻点,黑斑,结瘤,气泡,脱落;b.树枝状,海绵状和严重的条纹;c.钝化膜疏松,严重的钝化液痕迹;d.局部无镀层;e.钝化膜颜色不符合要求。 4.醋酸盐雾试验: 4.1 实验条件:实验室温度在35°±2°,室内水一般一个月更换一次,压力桶温度47°喷雾5分钟停2分钟,集雾量以根据8小时喷雾的集雾平均值确定,其沉降率为1-2ml/2h,收集的雾含Nacl50±0.1g/L,80cm2面积内其PH值为6.5-7.2;如果盐雾试验机停用一星期,需要更换盐水。 4.2检验方法:表面被腐蚀的部位,应被穿透直达基体金属,明显可见基体金属的点作为计算评定。若为镀层变色或其他表面外观损伤,但不穿透至基体,在做保护性评级时,则不作腐蚀点计算,腐蚀点的大小,是指镀层被穿透的面积的大小,而不随同出现的透迹。 4.3评价:用一透明的划有方格5*5mm的有机玻璃或者塑料薄膜,将其覆盖在待检验层的主要表面上(此时镀层表面被蒙划为若干方格),计算方格总数N,在这些方格中含有一个或者多个腐蚀点的方格n. 那么:腐蚀率(%)=n/N*100% 腐蚀率与评定级别关系列于下表,按照相应的评定级别确定腐蚀率评价结果,(表中的数字表明腐蚀率百分值越大,评定级别则越小, 如腐蚀率的数值为32-64%时,评定数字为1;反之,腐蚀率的评定数值越小,则评级数值越大;如果腐蚀的数值为1-2%时,评定数字为6,其保护性越好)。所取镀层主要表

金属制品加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滨州市****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目录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植物油加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制糖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 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方便食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乳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白酒制造 (83) 十一、啤酒制造 (95) 十二、葡萄酒制造 (108) 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18) 十四、皮革鞣制加工 (126) 十五、人造板制造 (135) 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 (144)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 (153)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九、玻璃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二、自行车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三、照明器具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四、电池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通用金属制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了保证金属件的质量,符合产品使用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金属件的检验。 3.抽样方案 单次抽样,正常水平S=Ⅱ (AQL Maj=0.65 Min=1.0) 4.定义: 外观检查环境亮度要求60W日光灯下,检测者与被测产品视距为400mm左右; 6. 检验内容 6.1 金属件尺寸、形状、表面质量。 6.2 焊缝数量、长度、煅焊、焊缝表面质量。 6.3 表面喷塑质量、色泽。 6.4 表面油漆质量、色泽。 6.5 表面镀锌质量。 6.6 表面发黑质量。 6.7 弹簧尺寸、形状。 6.8 精密铸造零件尺寸及表面质量。 7、检验方法 7.1 用测量工具进行尺寸检验。 7.2 用观察法进行表面形状、色泽、平滑检验。 7.3 用对比法按封样进行检验。 7.4 冲压件按4%抽检,加工件按5%抽检。

9.1 麻点: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9.2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

块状的白色痕迹; 9.3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9.4脱皮:电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的现象; 9.5水渍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9.6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9.7磨花(黑):产品因磨擦或碰撞而导致表面形成的花斑或变色; 9.8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9.9黑点(印):电镀时异物沉积在镀层表面或空气中杂质沾附在产品表面而形成的黑色不良; 9.10色泽不均:因电镀液成分变化或时间控制不当而导致的色泽差异; 9.11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9.12指纹印:表面经过人手触摸而产生的印痕; 9.13刮花(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9.14变色:由于氧化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 9.15表面粗糙:电镀结晶颗粒粗大而导致表面明显粗糙感; 9.16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9.17 撞伤(花):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10、塑胶不良: 10.1 缩水:因塑胶在冷却时,冷却速度不一致而产生的明显凹陷; 10.2 流纹:塑胶在流动过程中汇合或空气排除不及时而形成之线状痕迹; 10.3 披锋:塑胶模具所溢出多余胶料之痕迹; 10.4 光泽不一:塑胶表面在同等光亮度下出现之明显不同之反光度; 10.5 油污:模具内油污未清洁干净而残留在产品表面; 10.6 异色(黑点、黄点等):由于杂质混入塑胶中而形成之异色; 10.7 少料:由于塑胶走料不到位而形成之缺料不良; 10.8 顶白:在顶针处由于应力过大而形成之明显白色; 10.9 水口:注塑进料处之浇口; 10.10 拉伤、脱模不良:塑胶产品在脱模过程中与模具磨擦而形成之拉伤痕迹; 10.11 变形:因受塑胶内应力及外应力影响而形成之不规则形状; 10.12 色差:因注塑工艺或原材料问题而形成与正常样办明显之色泽差异; 10.13 碰伤:与硬物相碰所形成之凹痕或凸起。 11、冲压不良: 11.1 废料印/凹痕:因模具冲压时废料未及时落下而压于产品中或生产/运输中由于碰撞或被异物挤压而产生之凹陷; 11.2 刮花:被利器刮过之线状痕迹; 11.3 模印:模具镶件接合处或冲压工艺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11.4 变形:产品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11.5 生锈/氧化:产品表面或切割面因受到化学反应或潮湿影响而形成之锈迹或氧化点; 11.6 披锋:上下模剪切处所形成之毛边; 11.7 残丝:攻牙纹时或冲压时受压而被挤出碎屑(丝) 12、喷油(喷漆)不良: 12.1色泽不均:产品的颜色及色泽与样板相比有明显的差异; 12.2黄印:因加工或清洗不良而造成表面有黄色的印痕; 12.3黑点:油漆内的异物或空气中杂质沾附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黑色不良;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1

钣金加工件检验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2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塑粉 4.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4.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3.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5.3.2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有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5.3.3 焊接 3

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法规及规范要求

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法规及规范要求 各国制订的金属制品质量安全规范侧重点有所不同,本节对欧、美、日、韩等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贸易国及地区的相关要求进行介绍。由于金属制品种类很多,各国技术规范都未能完全覆盖,本节也介绍ISO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当出口国无具体要求时,可以参照相应的ISO标准。 一、ISO标准中的质量安全要求 (一)ISO 8442系列标准中对金属餐具的要求 ISO 8442《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刀具和凹形餐具》系列标准是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刀具与餐桌和装饰用金属凹形器皿”技术委员会TC186联合制订的,共由8个部分组成,分别介绍如下:1.ISO 8442-1:1997《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刀具和凹形餐具第1部分:制备食物用刀具的要求》 这个标准对预期用于制备食物及就餐的刀具及相关器具(抹刀、分肉叉等)的材料与性能要求作了规定。对材料的基本要求是:应能使最终制品满足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且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释放有害健康或造成感官性劣变的物质。 刀具根据其耐腐蚀性划分为两个等级:普通等级和特殊等级;刀片又分为两种类型:A型的切割刃口可由使用者重新磨制锐化,且刃距大于1 mm;B型的切割刃口是不打算重新磨制的。 金属刀片材料要求使用不锈钢,其成分应遵循表1-1的规定。

刀具的非金属部分应由塑料、木塑层压板、浸渍防腐木材或其他能使刀具成品满足标准规定的相关性能要求的合成材料制成。非金属外表面不应有油漆、清漆或类似涂层,除非这些涂层也能满足标准中的相关性能要求。 ISO 8442-1要求刀具设计应能便于进行清洁处理,以避免污染所制备的食物。刀具表面不得有鳞片、裂痕、折皱及其他可能导致不适于预期用途的疵点;应具有基本的平直度和匀称性,所有边缘应无披缝、毛刺,刀具坯件的边缘粗糙部分应已除去。用测隙规测量,刀具零件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0.3 mm。 ISO 8442-1还规定了刀具的制作结构尺寸,包括刃口形状、包角、厚度等。对耐腐蚀性、强度、刀身的硬度、手柄的稳固性、塑料手柄在高温下的软化性、非金属部件在热水中的变形率、刀和叉的抗跌落等性能要求也作了详细规定。产品标注和标签要求在该标准的第7章中列出。 2.ISO 8442-2:1998《与食品密切接触的材料和物品刀具和凹形餐具第2部分:不锈钢和镀银餐具的要求》 这个标准适用于不锈钢或镀银的镍银、镀银的不锈钢餐具,包括刀、叉、匙、切肉刀叉、长柄勺、儿童用刀具和其他助餐具。该标准不适用于完全由贵金属、铝、非不锈钢制的餐具,以及无镀银的镍银或镀铬的餐具。餐具金属部件的成分及其限量见表1-2。

五金件检验标准

东莞市倍优电子有限公司 塑 胶 件 检 验 标 准

1、目的 明确五金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2、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检验。 3、定义 3.1 基本定义 3.1.1) A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及丝印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及吸引视觉的表面)。 3.1.2) B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需将视线偏转45°~ 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1.3) C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3.1.4) 限度样板:对于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合格与不合格之外观缺点,则以提供承认 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作依据。 3.2 缺陷定义 3.2.1)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3.2.2)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3.2.3)切割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3.2.4)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內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3.2.5)氧化: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3.2.6)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3.2.7)“R 角”过大/小: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小。 3.2.8)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3.2.9)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3.2.10)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現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3.2.11)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3.2.12)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3.2.13)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3.2.14)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 3.2.15)露底色: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 3.2.16)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 3.2.17)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钣金结构件的加工及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塑粉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以下 大于3小于30 ±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以下 折弯检验标准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 ±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 ±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 ±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 ±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 ±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 ±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 ±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 ±以下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检测检验检测标准

金属材料检测检验检测标准 金属材料检测范围涉及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铸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等的机械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金相分析、精密尺寸测量、无损探伤、耐腐蚀试验和环境模拟测试等。青岛科标检测中心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 常规元素分析 品质(成份分析)、硅(Si)、锰(Mn)、磷(P)、碳(C)、硫(S)、镍(Ni)、铬(Cr)、铜(Cu)、镁(Mg)、钙(Ca)、铁(Fe)、钛(Ti)、锌(Zn)、铅(Pb)、锑(Sb)、镉(Cd)、铋(Bi)、砷(As)、钠(Na)、钾(K)、铝(Al)、牌号测定等 贵金属元素分析 银(Ag)、金(Au)、钯(Pd)、铂(Pt)、铑(Rh)、钌(Ru)、铱(Ir)、锇(Os) 物理性能:磁性能、电性能、热性能、抗氧化性能、耐磨、盐雾、腐蚀、密度、热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硬度; 化学性能:大气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蚀、腐蚀疲劳、人造气氛腐蚀; 力学性能:拉伸、弯曲、屈服、疲劳、扭转、应力、应力松弛、冲击、磨损、硬度、耐液压、拉伸蠕变、扩口、压扁、压缩、剪切强度等; 工艺性能:细丝拉伸、断口检验、反复弯曲、双向扭转、液压试验、扩口、弯曲、卷边、压扁、环扩张、环拉伸、显微组织、金相分析; 检测产品: 钢铁材料:结构钢、铜、铝、铁、不锈钢、耐热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 金属及其合金:轻金属、重金属、贵金属、半金属、稀有金属和稀土金属等; 特种金属材料:功能合金、金属基复合材料等; 金属材料制品:生铁、铝管、铁板、铁管、钢锭、钢坯、型材、线材、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及其制品等。 检测标准: 978-7-5066-5282-7 无机非金属材料检测标准手册胶凝材料卷 CB 1369-2002 舰船用金属材料进货检验及验收规则 CB 1370-2002 舰船用非金属材料进货检验及验收规则 CB/Z 264-1998 金属材料低周疲劳表面裂纹扩展速率试验方法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五金制品的质量,在产品成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五金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定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五金件制成的烧烤、不粘锅、不粘蛋糕模的检验与验收。 3、内容 3.1常用缺陷术语 刮伤---手指能感觉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分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 披锋---剪切或冲压导致残留不平整边缘,模具设计需使客人接触到的披锋减至最少。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反应,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花---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附着造成。 拉模---一般为加工过程中,因冲制拉伸或卸料不良导致。 变形---指不明造成的外观形状变异。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颗粒---产品表面未清洗干净或油漆未过滤干净有杂质致使喷涂后表面形成的凸点。 色差---与客户承认的颜色相差较大,目视明显。 脱落---零件之间连接时未放正或压力不到位照成零件连接不牢而脱离。 集油---在产品表面某一区域油漆较厚或堆积。 少油---在产品表面某区域油层较薄,可以返照出底材颜色。 短装---包装时少装数量。 条码错误---扫描出来的条码与实际要求条码不对。 包装不符---与要求的包装方式有一处或多处不符合。 3.2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检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距离产品30cm左右。 B、检验角度:被测物与日光成45度角度左右目视检查。 C、检验光源: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5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观察时间:10秒(A级面5秒;B级面3秒;C级面2秒)。 E、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检验项目及标准 3.3.1冲压件判定标准(表一) 3.3.2成品五金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2) 3.3.3检验时注意事项: 1、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不同时,以客户之检验标准(如客户提供之检验规范或备注在客户注意事项内)。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2.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3.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 、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 3. 4.1 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鋒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長 H 為寬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許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紙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 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數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披L H

机械加工检验标准及规范

机械(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及规范

机械(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 1. 目的 2. 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尺寸检验原则 5.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6. 外观的检验 7.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8.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 9. 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检验 10.螺纹的检验 11.检验计划 12.判定规则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使检验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切削加工(包括外协、制程、出货过程)各检验特性的检验。在本标准中,切削加工指的是:车削加工、铣削加工、磨削加工、镗削加工、刨削加工、孔加工、拉削加工和钳工作业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锻造、钣金、焊接后的检验,其检验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尺寸检验的基本原则、对环境的要求、外观检验标准、线性尺寸公差要求、形位公差要求、表面粗糙度的检验、螺纹的检验、检验计划和判定准则。 注:本标准不拟对长度、角度、锥度的测量方法进行描述,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形位公差的测量可参看GB/T1958-1980;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ISO 2859-1:198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GB/T 1804- 2000 (ISO2768-1:104989)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184 - 1996(ISO2768-2:1989)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4. 尺寸检验原则 基本原则 所用验收方法应只接收位于规定的尺寸验收极限的工件。 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寸检验应符合泰勒原则,孔或轴的作用尺寸不允许超过最大实体尺寸。 阿贝原则 被测量线应处于被测量线或被测量线的延长线上。 最小变形原则 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应尽量使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形为最小。 最短尺寸链原则 为保证一定的测量精度,测量链的环节应减到最少,即测量链应最短。 封闭原则 在测量中,如能满足封闭条件,则其间隔偏差的总和为零,即是封闭原则。 基准统一原则 测量基准应与设计基准、工艺基准保持一致。 其他规定 应与尺寸测量的结果和形状误差的测量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件是否合格。 一般只按一次测量结果判断合格与否。 5.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温度

(完整word版)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五金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五金来料的检验过程。 3、职责 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照明:600-800LUX之间(有客户要求按照客户要求执行)。 5.5视力:1.0以上(含矫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外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冲压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拖花痕迹。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烤灯会面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烤 漆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烤漆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外型轮廓。 b.定位孔位置。 c.特殊点位置及规格(如美观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供应商应提供材质证明资料。 6.1.4试装配 将零件与相应的组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检测过程中,产品应被倾斜、摇动、移动,以使待测平面能获得不同的光线,而非在灯光下以常规方式检验。当缺陷在某一特定的光线下被观察到时,应翻转产品至少5度,以确保能在此时的下能观察到该缺陷。缺陷至少能在两种光线下能被检查得到。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KRAID-PM-R3-PS-000V1.0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 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钣金件缺陷类型缺陷定义 刮伤手指感觉不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份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因 内/外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的裂纹和细小开裂。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变化,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伤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造成

变形/翘曲钣金件因内/外力而造成的整体的变形。 焊痕焊接所留下的痕迹。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喷溅点焊时,从焊件贴合面或电极与焊件接触面间飞出熔化金属颗 粒的现象。脱焊---焊点分离。 错位指焊件未正确定位。 错件未依规定零件。 混料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少件少于标准数量。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细碎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手印在五金件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毛刺、毛边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 起,手摸刮手 修补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 异物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 异色点等)。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编辑:钣金加工来源:北京**公司日期:2010-05-03 21:49 本标准适用于钣金机箱机柜结构件的检验验收。它是对那些在设计文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设计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对哪些超出标准规定的精度以外的条款,就由该设计者提出,质检部贯彻执行,也可在征求设计者同意基础上按本标准执行。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承造厂或甲方指定的产品到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以终到地结果为最终结果。 2.引用标准企业标准 Q/DMBM307-1997: 检验抽样规则。 3.机柜 3.1 外形尺寸公差 3.2 形位公差 钣金机柜不允许有肉眼可见倾斜或局部歪、扭现象存在。 框架立柱与底座垂直度为小于 1.5mm。检测时以底座上表面为基准,以立柱上端内沿面为测量点。 顶框与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检测点为底座上表面及顶框下表面,且互为基准。也可通过测量六面之对角线的长度,相差不得超过2.5mm来检测。有中隔板者,顶框与底座平行度可放宽至1.5mm,中隔板与顶框或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 上、下围框的对角线之差的绝对值小于1.5mm。 立柱不能有扭曲现象,各立柱与上、下围框相连的两端交接线与围框相邻平面的平行度为小于0.5mm。 3.3 支撑插箱的滑道,同一层的左、右滑道所组成的工作面相对底座上表面的平行度为1mm,且应保证插箱装入后相邻两面板之间间隙之差的绝对值不得超过0.6mm。 3.4 前、后及左、右侧门不允许有鼓胀、扭曲等现象,其平面度为小于2mm。局部100mmX100mm 之内不得超过0.4mm。所有门板装入机柜后,其外表面与它所在的机柜侧面平行度不得超过1.5mm,平行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小于2mm,且与框架贴合良好。固定门板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mm;旋转门板不能有明显下垂或上翘现象,其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8mm。有开启与闭合要求的门,必须转动灵活,开启角度≥90°,闭合后与门磁吸附良好,转动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能引起喷涂层损坏等的干涉现象。侧门装拆应灵活。旋转门板在装入

金属制品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制品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冷镦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打头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 退火炉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3) 热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4) 搓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9) 食堂安全操作规程 (11)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14) 仪表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5)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6)

冷镦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工作前认真做到: 1、仔细阅读交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 2、检查设备及工作场地是否清扫、擦试干净;设备床身、工作台面、导轨以及其它主要滑动面上不得有障碍物、杂质和新的拉、研、碰伤。如有上述情况必须清除,并擦试干净设备;出现新的拉、研、碰伤应请设备员或班组长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3、检查各操作机构的手柄、阀、杆、以及各主要零、部件(滑块、锤头、刀架等)应放在说明书规定的非工作位置上。 4、检查刀板、切料刀杆、冲头、凹模等应完好无崩裂,安装正确,紧固牢靠。 5、调正切断机构后,必须检查与凹模夹之间的间隙,严禁不经检查就开动设备。3、在切料刀杆已折的情况下,必须把凸轮槽中的滚轮取出后,方可点动设备。 6、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限位开关、限位档铁、电气接地、保险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可靠;配电箱(盒)、油箱(池)、变速箱的门盖应关闭。 7、检查润滑部位(油池、油箱、油杯导轨以及其他滑动面)油量应充足,并按润滑批示图表加油。 8、检查各主要零、部件以及紧固件有无异常松动现象。 9、打开气(汽)路阀门,检查管道阀门及其它装置应完好无泄漏,气(汽)、压应符合规定,并放掉管中的积水。 10、进行空运转试车,起动要寸动,检查各操作装置、安全保险装置(制动、换向、联锁、限位、保险等)各指示装置(指示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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