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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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

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

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九条定期定额户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十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采用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的,经税务机关认可后方可执行。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式在定额执行期内不予更改。?

第十二条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采用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具体方式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五条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第十六条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定额执行期。?

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十七条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完税凭证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邮寄送达,或委托有关单位送达。?

第十八条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九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条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第二十一条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第二十三条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核定定额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税务人员个人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定额。?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的解读

为满足基层征管的实际需要,我们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供国税机关在采集相关涉税信息时使用。本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税务机关对营改增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的,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使用《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二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主要是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推行进度和信息系统改动所需时间两方面的考虑),原有营业税纳税人适用的信息采集表同时废止。

三是明确了新增的具体表样,表样中的采集信息主要包括投资总额、经营面积、月发票开具额、年房屋租金等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会计和税收票证档案保管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会计和税收票证档案保管期限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现行的税收会计、票证档案保管期限是1984年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关于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84)第85号规定的。近年来,由于纳税户数的迅猛增长,税收会计和票证档案资料大量增加。各地普遍反映,按原规定的保管期限,存档库房日渐紧张,管理日趋繁重,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制定保管期限。为此,我们制定了新的税收会计和票证保管期限,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税收会计和票证档案管理的其他事项,仍按财预字(84)第85号文件执行。 附件:税收会计、票证档案保管期限表 ------------------------- ------------- |种类|保管期限|备注 | |------------|----|------

------------| |一、凭证类|| | |------------|----|------------------| |(一)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十年 |指《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各种原始| |||凭证。 | |------------|----|------------------| |(二)不作为会计原始凭证||| |的税收票证|| | |------------|----|------------------| |1、出口产品完税分割单|十年| | |------------|----|------------------| |2、其他税收票证|二年 |指税票调换证、印花税票销售凭证、固定|

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

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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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 自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个体经济得到了全方位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但是近年来,由于个体工商数量庞大, 经营零星分散,区域分布广, 交易灵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监控难, 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建账,而且营业额确定难。尽管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专门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但上述原因仍致使个税征收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和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各种矛盾突出,收征管面临巨大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这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新一轮财税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结构性减税,并陆陆续续出台了新的措施,比如2012年营改增试点,个体户起征点提高到2万月每月等。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

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成文日期:2010-12-20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六、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

安徽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安徽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1.个体工商户所需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 2.计算方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3.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5000元的5 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 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 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 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 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 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字体:【大】【中】【小】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2013年2月25日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和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使用、管理税收票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税收票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数据电文税收票证是指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的征收缴库、退库时,向银行、国库发送的电子缴款、退款信息。 第四条国家积极推广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为依托的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税务机关、代征代售人征收税款时应当开具税收票证。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税收票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第六条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费、基金、罚没款)、金额、所属时期等。 第七条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收据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存根联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由税务机关做会计凭证或备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确定除收据联以外的税收票证启用联次。 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一)设计和确定税收票证的种类、适用范围、联次、内容、式样及规格; (二)设计和确定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适用范围、式样及规格; (三)印制、保管、发运需要全国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刻制需要全国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四)确定税收票证管理的机构、岗位和职责; (五)组织、指导和推广税收票证信息化工作; (六)组织全国税收票证检查工作; (七)其他全国性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以下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的税收票证印制、领发、保管、开具、作废、结报缴销、停用、交回、损失核销、移交、核算、归档、审核、检查、销毁等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具体实施税收票证信息化工作; (四)组织税收票证检查工作; (五)其他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第十条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人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税款以及代售印花税票过程中应当做好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一)妥善保管从税务机关领取的税收票证,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建立、报送和保管税收票证账簿及有关资料; (二)为纳税人开具并交付税收票证; (三)按时解缴税款、结报缴销税收票证; (四)其他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的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主管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设立主管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机构;省、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税收票证题库及答案(共129题)

税收票证题库及答案(共129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税务机关在填开税票时应在税票上加盖()。 a、税收票证监制章 b、税务机关单位公章 c、税收征税专用章 d、退库专用章 答案:c 2、下列凭证中,属于报销凭证的税收票证有()。 a、税收完税证 b、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c、税收收入退还书 d、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答案:d 3、税收票证保管制度中的“四专”不包括以下备选项中的 ()项。 a、专柜存放 b、专车接送 c、专库储存 d、专人保管 答案:b 4、税收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将已征收入库的税款从 ()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专用凭证。 a、税务机关 b、开户银行 c、国库 d、国库经收处答案:c 5、填票人员()工作结束后,要将剩余票证与“票款结报手册”相核对。 a、每日 b、每周 c、每旬 d、每月 答案:a 6、()每半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票证抽查。 a、国家税务总局 b、省级税务机关 c、县级税务机关 d、基层征收机关 答案:c 7、税收票证监制章由()统一制发样章下发。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省级地税局 d、市级税务局 答案:b

8、下列属于县级税务机关票证主管部门和主要职责的有 ()。 a、根据全国税收票证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b、检查和监督本地区执行全国税收票证管理制度情况 c、负责除特种票证以外的各种票证的印制和所有票证的领发工作 d、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票证核算工作。 答案:d 9、税收票证是一种特殊的凭证,税务机关凭它可以 ()收取税款。 a、强制地 b、无偿地 c、任意地 d、稳定地 答案:b 10、各级税务机关向税务人员和扣缴义务人员发放视同现金管理的票 。 定量发放; c、严格限制、少量多次; d、后进先出、随来随取; 答案:b 25、在税收票证检查中,为加强票证检查深度和力度,应使用()方法。 a、自查 b、抽查 c、重点检查 d、调换税票审核 答案:c 26、丢失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罚款收据和税票调换证()赔偿100元至300元。 a、每份 b、每本 c、每次 d、每包 答案:a 27、填票人员()工作结束后,要将剩余票证与“票证结报手册”相核对。 a、每日 b、每周 c、每旬 d、每月 答案:a 28、税收票证核算的计量单位是实物单位()。 a、份 b、包 c、本 d、联

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 税种 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一个特定的登记类型,其实是属于无限公司。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国税的起征点分两个情况定,分 加工/修理和销售两种,简单说就是你的主营项目是什么。加工/修 理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销售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还有一种 情况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发廊,那就是纯地税,不用交国税, 但相对地税也会交多一些。 税率 .因为是地税,我不确定你在什么地方,我只说我所在的地方为 例子给你做个参考吧!一般要交纳4个税种: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收入)3%,堤围费(堤围防护费)0.13%,个税(个人所得税)1.8%,另外有营业额才交的营业税5%。 工商现在已经不向个体户征收管理费06年就取消了,工商每年 3月1日开始年检,别忘年检,一次不检就注销了,工商现在管的 就是你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异地经营,是否为伪劣商品。 个体户开票额限制在一本发票份只能开到核定的月销售额,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3%纳税。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 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国家规定对于营业额低于2万元以下未达起征点免税 600元是根据您的核定定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后得出的,您是做销 售的,那么税率是3%,再加上教育附加以及城建税,还有可能有地 方教育附加,我估算了一下,大概是20000元的月核定。如下增值税:20000×3%=600 教育附加:600×3%=18 城建税:600×7%=42(假设您在城区) 一共是660元税款 一般是先在工商局注册,注册30日之内去相关税务部门办理税 务登记证,通常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营业场所是租来的需要租赁合同,是自己的则需要房产证、土 地证都要带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属于商业服务,通常征收百分之五 的营业税,相应的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为营业税税额的 百分之五和百分之三,还有个人所得税,像这种个体户一般采用核 定征收管理,由税务部门核定你的经营额,月经营额<3000元的, 可以免征以上各税,大概就是这些了,不过地方不同稍有差别。 (十八)调增了营业税起征点 原细则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是1993制定的。我国目前的经济 发展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细则第二十三条,实事求是地调增了 营业税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由原细则规定的月营业额200-800元,调增至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由原细则规定的每次(日)营业额50元,调增至100元。这一调整,对拉动内需、进一步调动 小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我省从2009年1月 1日起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适用范围包括个体工商 户和个人。 税收行政效率是税收征管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两方面来考察。一方面税收收入的实现要依靠税务机关 进行税收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另一方面也要 依靠纳税义务人在纳税过程中所支付的纳税费用。征税成本也称征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

计征局税收票证知识题

税收票证知识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分)。 1、税收票证核算是以实物单位的()为计量单位的。[a级] A、本 B、张 C、联 D 、份或枚 答案:D 2、税收票证等会计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a级] A、二年 B、七年 C、十年 D、永久 答案:C 3、税收票证必须做到()领发。[a级] A、专人专车 B、委托代领 C、他人捎带 D、包裹邮寄 答案:A 4、自收现金税款的票证结报缴销的限期限额规定,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无论税务或代征人员都应于()结报税款、缴销票证和办理缴库手续。[b级] A、当日 B、当日或次日上午 C、当日或次日 D、次日 答案:C 5、自收现金税款的票证结报缴销的限期限额规定,当地未设国库经收处的代征人员应在()结报税款、缴销票

证和办理缴库手续。[b级] A、10天以内 B、10天以内,限额1000元 C、限额1000元 D、视情况自定 答案:B 6、基层税务机关发生丢失或损毁税收票证情况,应于()小时内上报县市区局。[a级] A、12 B、18 C、24 D、48 答案:A 7、自收现金税款的票证结报缴销的限期限额规定,当地未设国库经收处的税务人员应在()结报税款、缴销票证和办理缴库手续。[b级] A、3天以内,限额1000元 B、3天以内 C、限额1000元 D、无限期限额 答案:A 8、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人)向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税收 票证领解手续,应持()帐簿。[a级] A、税收票证分类出纳帐 B、票款结报单 C、票款结报手册 D、票证缴销表 答案:C 9、为保证国家税款入库的准确性,“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的 填写必须坚持()的原则。[a级]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工商户数量逐渐发展,涉及用户众多,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入库税款占整个税收的比例很小。十八大后,国家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将进一步增长,市场环境将愈发复杂。但由于我国个税制度的相对不完善,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个体工商户往往容易成为偷税漏税的集中点。税务机关和学术界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问题的关注从未停止,但由于学术界缺乏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入细致解读,往往导致税务征收机关确定个体工商户数难、税款征收难、职权行使到位难和日常管理难。本文将简要叙述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并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个体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促消费等方面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底,个体工商户总数已突破超过4900万户,相比2014年,年增长比例近7%。但个体工商户纳税额占整个税收的比例却相对较少,增长较慢,巨大的行业规模与纳税规模存在较大的反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所缴的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养成及时纳税的习惯,并且个体工商户会存在经营点多、经营面广、经营地点不固定、帐本记录不清或凭证不全的问题,造成了个体工商户有偷税漏税的机会和便利,给税务机关征收税款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解决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迫在眉睫。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记忆口诀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关系 1.税务机关的权利 (1)法规起草拟订权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利(对纳税人的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法予以审批的权力、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力、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力、上诉权等) 2.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 (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6)陈述权、申辩权 (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口诀:税务机关:先起草再管理,征收检查加处罚,保证权利的行使。 纳税人:关键维护自身利。 二、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口诀:开户领票是提供,减免退延是出示,外出停歇也出示。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以下是您本次答题情况: 一、单选题 1、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A、1% B、3% C、5% D、1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B 【答案解析】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2、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年。 A、1 B、2 C、4 D、5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A、1 B、2 C、4 D、5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4、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 A、1

C、4 D、5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5、()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A、村 B、乡 C、镇 D、县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6、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A、年 B、月 C、日 D、季度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7、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税务机关确定。 A、省 B、市

税收票证表样

附件1 税收票证式样 一、《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第一至六联下端各栏式样依次为:

《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一式六联。各联用途为:第一联(收据)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人)作完税凭证,用于汇总缴库的,作基层税务机关税收会计凭证(代征代售人、扣缴义务人开具的,此联结报缴销给基层税务机关)。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付款凭证)缴款单位(人)的支付凭证,开户银行作借方传票(白纸蓝油墨); 第三联(收款凭证)收款国库作贷方传票(白纸红油墨);

第四联(回执)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第五联(报查)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基层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用于汇总缴库的,退基层税务机关定期上报县级税务机关备查(白纸绿油墨); 第六联(存根)基层税务机关留存。自行开票的,由缴款单位(人)送基层税务机关(白纸紫油墨)。 二、《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一式三联。各联用途为: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报查)定期上报县级税务机关备查(白纸绿油墨); 第三联(存根)基层税务机关留存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三、《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一式三联。各联用途为: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报查)报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绿油墨); 第三联(存根)扣缴义务人留存(白纸紫油墨)。 四、《税收电子缴款书》

个体工商户定义及税务规定

个体工商户 .....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二)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三)经营范围;(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参考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3号】 二、征税内容 1、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超额累计税率 【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

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参考法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参照一般企业核算 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率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视经营业务种类区分税率) 【参考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税收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若超额,全额征税 【参考法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 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了个体户税收相关管理办法,下面是相关信息!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 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 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 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 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 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 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

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总结

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是票证管理工作的繁忙年,票证管理新事、大事、急事层出不穷。我们在省局票管中心和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不断更新观念,完善票证管理办法,坚持依法治票,以票控税,保障了全市票证的正常供应,促进了涉票税收的持续增长。20XX年全市以票控税实现税收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增收元。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发票检查。通过检查,共收缴违规发票份,责令改正发票违章违法行为次,处以违章罚款万元。为整治发票管理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促进全市税收任务的完成和征管质量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推动票证规范化管理为中心,做好票证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票证日常管理,着重从抓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票证及时供应,涉票税收工作正常运转。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用票对象和广大纳税人,票证管理体系日趋规范。二是抓制度建设。年初,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时期票证管理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20XX年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目标,完善了票证工作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分人分岗责任制,对票管中心每个干部职工实行“五定”责任制,即定职、定责、定岗、定任务、定奖惩。由于明确了工作目标,增强了责任意识,中心全体人员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最好发挥,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下半年,我们花三个多月时间,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征求多方意见,修改多次,拟定了《**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规程》,并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和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和起征点 个体户是目前存在的一种主要商业主体形式,并且在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纳税的重要主体。个体工商户纳税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不同,纳税的标准也是不同。那么,个体工商户税收究竟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律伴小编将介绍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和起征点。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 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6、《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2万元至3万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 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 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 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 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 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 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 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 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 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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