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不能养廉_辩论赛一辩立论

高薪不能养廉_辩论赛一辩立论

感谢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讨论“高薪能不能养廉”这个问题,对方观点,我方不能苟同,我方观点是“高薪不能养廉”。古代二十四孝中有“恣蚊饱血”一事,在晋朝,有个吴猛,他年幼时,每当在蚊子叮咬他便听之任之,以为这样蚊子就不会叮咬他的父母,诚然,吴猛的孝心可嘉,但是其行为如“高薪养廉”一般荒唐幼稚。试想,多高的薪水才能让官员不会心无旁骛?

下面,让我就辩题来明确几个概念。“高薪”简单地说就是超出普遍水准的报酬,深层次是指公务员所得报酬高于其拥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它是一个可量化的数据。“能”是在某一事件中其核心作用的方可称之为能。“养廉”是促使人廉洁,培养廉洁的社会风气。

首先,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8年全国公务员平均工资为338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761元。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人民公务员,理应“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何以要在收入水平上积极响应“先富起来”的号召?如果再无止境地给公务员加薪,必将拉大收入不平衡,从而激起民怨,招来祸患。

第二,德行,君子之本,也是为政之本,更关系一个人的行为动机。廉洁本应是公务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任何一级公务员都应是的德性高尚,廉洁奉公之人,又何须将他们的高尚德行商品化,用金钱来衡量?更没有道理用加薪、加薪、再加薪来维系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

第三,我们并不偏颇地认为,公务员的工资不能提升,毕竟,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人,也要先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再谈精神境界提升。可是,高薪只能给人一时的满足,无限的物质追求和有限的给予,又如何能保证廉洁的持续长久?“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虽身居权位,手拿高薪,却仍要收受巨额贿赂,走向犯罪。因此,盲目高薪不仅不利于社会公平,更不利于社会稳定。

养廉不在于高薪,而在于解决造成不廉洁的诸多因素,首先,要倡导廉洁奉公的精神,巩固公务员的信念追求;其次,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再次,要加强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认为这种观点不正确,不论从腐败的公务员自身看还是从当今的政治制度、经济情况看,“高薪养廉”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一)、从腐败的原因上看

中国官员腐败的情况如此严重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条文来治理腐败问题,使得一些官员敢于为了钱财以身涉法。设想如果我国的防腐败法律条文特别严厉,只要你敢在腐败上有一点小动作一定让你尝到法律的苦头,我就不信他敢为了那一点钱把自己一辈子的努力付之一炬,最后落得身败名裂。还有就是一定要加强国家的监督工作,把防腐工作当做全民工作来做,做到政务公开,让每个人都参加到防腐败的工作中来。其二,从人性的角度讲,自私、恣意、贪婪等劣根性是与生俱来且无法根绝的,我们的公务员们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还会经常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挂在嘴边,但随着时间一长各种交际场合的应酬、各种大小层面的接触也使的他们的欲望渐渐开始膨胀,正如马斯洛说的人有五种需求,当最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人就会注重和追求更高层次的满足。即便此时的工资满足了欲望,但谁又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再下一个大的欲望面前跌倒呢?人的欲望永远不会停止,即使有也是暂时的。再有就是人不但受物质的诱惑还会受到人情的影响,正所谓人情关难过。人情关精神债决不是高薪能够抵偿抵制的。从消费体系的矛盾律可以推出,个体能力的有限性与其消费欲望无穷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既使不劳而获的收入,也只能是暂时调和。也就是说,高薪不可能约束欲望,约束欲望的高薪必须是无限高。其三,一些司法的公务员说自己的薪水很低和自己能力不相符,同样是学法律的高材生一位律

师出庭辩护一次的收益大概是一万,而法院的工作人员一个月才二、三千,他们也要养孩子、顾家,而如此低的工资让他们怎么面对物质水平越来越高的生活。迫使很多人不得不铤而走险了。

总上三点是我个人认为导致现在社会腐败的主要原因,但我们从中可知高薪只能解决上述三点中的第三点,对于前两点尤其是第二点高薪是远远不能解决的。高薪未必养廉,高薪之下的贪官也是比比皆是的,就像清朝的大贪官和珅,他可算是位高权重了而且每年的俸禄更是一般人所望其项背的,但那又能怎样呢?他该贪得还是会大贪特贪。他不会因为自己是高薪阶层而变成一个清廉的好官。他没钱的时候会想要得到很多钱等他有了钱后他可能又要得到很多其他的东西,所以高新未必养廉。而低薪却未必不能出好官就像焦裕禄他当时的工资有多低啊!但那也没能阻碍他成为清廉的典范、人民的好县长啊!所以腐败的原因有很多种,工资高低只是其中的的一个原因,一味的认为高薪养廉太片面了,也不能正真的解决腐败问题.

(二),从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要求人的奉献精神相违背

中国传统文化要求官员要力求克己,顺应自然,淡泊名利。主张个人奉献。要有“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的精神,先国家后个人的为官之道。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共同认识,假如我们现在要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我们的每个公仆们每年的工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每天可以开着宝马去上班,而此刻我们的人民大众却蜷缩在自己几十平方不到的小房间里吃着泡面,欣赏着别人旅游回来拍的纪录片。你觉得这样的画面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吗?我们并不是反对公务员有高质量的生活,但至少你的生活也要和中国当前的经济水平相一致吧?人民大众在泥潭中而他们的公仆却享受在日光浴场,你不觉得这样的画面很讽刺吗?(三)从社会主义本质上看

中国的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农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差。如果给公务人员加薪,那么农民谁给他们加,那就意味着贫富进一步扩大。这是一个严重的信号,这与社会主义要求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不相符,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如果处理不好,将造成社会的矛盾激化,将影响社会的长期稳定。甚至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

综上所述可知,高薪养廉不仅不适合中国国情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我们要看到中国腐败的原因,它不仅只是工资的多少问题,培养官员的道德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才是防止腐败的根本措施。只一味的强调次要原因而忽视主要原因势必会造成腐败问题的愈演愈烈。所以高薪不能养廉,只有大力弘扬精神激励的作用才能最终制止腐败问题。

1.从18世纪初直到20世纪初,清政府对官员一直实行“高薪养廉”的制度,只是高薪并未收到“养廉”的效果。

2.

“嗜利者,不知足”。不少贪官贪得无厌,欲壑难填,仍然进一步贪赃枉法,千方百计地搜刮敛财,使得清朝后期官场的贪婪和腐败,成为人所皆知的事实,并成为清皇朝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上述史证认为,以高薪来“养廉”的思路源出于中国,“高薪养廉”的政策在清代实践了近200年。然而,“高薪养廉”政策是完全失败的,该政策实施的结果完全不符合设计者们的预期。他强调说,这段历史告诉后人,仅仅靠高额的薪金,而没有其它有效的制约措施,仍旧无法杜绝官员的贪婪。

从我国的国情看,现今的财力无法给人数众多的公务员发放过高的工资

所以,给公务员发放高薪,是现今我国的国力所难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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