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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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基本知识

1.○2卫生法定义与调整对象。

定义: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调整对象:卫生法律关系。

2.○2卫生法学定义与研究对象。

定义:卫生法学士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研究对象: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3.○1卫生法的渊源。包括: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不仅是卫生法的重要渊源,也是其他法律的重要渊源。

(2)卫生法律。卫生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它又分为两种:一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卫生法律,称为卫生基本法。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基本法律以外的卫生法律。

(3)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它既是卫生法的渊源之一,也是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卫生行政管理规章的依据。

(4)地方性卫生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所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5)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6)卫生行政规章。

(7)地方卫生行政规章。

(8)卫生标准。

(9)法律解释。

(10)卫生国际条约。

4.○2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在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卫生法律关系是根据卫生法律规范而结成的法律关系;(2)卫生法律关系是在卫生管理、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护人的健康这一根本宗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其他法律关系尽管也可能涉及卫生领域,但它不会始终全面地围绕人的健康权问题;(3)卫生法律关系包括多种法律关系类型。

5.○1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客体:是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

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6.○2法律责任概念、特点、分类。

概念: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规定的某种不利后果。

特点:(1)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后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所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明确、具体规定;(3)具有国家强制性,即卫生法律责任的旅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违法者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时,国家强制力将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必须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

分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7.○2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职权范围内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卫生行政制裁。种类主要有:警告、通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下属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8种。

8.○3卫生立法的含义与依据。

含义:是国家关于卫生领域的立法活动,具体地说就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设计公共卫生、公民健康保护、防病治病等方面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依据:(1)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2)我国现阶段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科学依据;(3)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

9.○3授权立法的含义、类型与作用。

含义:为解决紧急情况的需要或者具体问题需要,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把在自己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立法授予的立法授予同级或者下级相关机关或者组织制定。

类型:(1)授权制定行政法规;(2)授权制定地方性法规;(3)授权制定规章。

作用:(1)加快立法步伐,积累立法经验;(2)满足立法的实际需要;(3)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4)避免立法权争执。

10.○2卫生行政执法概念与原则。

概念: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特定的对象或事件所采取的具体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卫生行政行为,具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等。

原则:(1)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2)遵守公正与公开的原则;(3)一切行政执法行为,尤其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4)一切行政执法行为都要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要求;(5)主动执法原则。

11.○2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概念与效力。

概念: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

效力:(1)确定力;(2)执行力;(3)拘束力。

12.○2卫生监督的定义、性质、意义。

定义:即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管理职能,对个人和组织是否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其是否执行卫生行政决定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性质:监督检查一般不直接影响个人或组织的尸体权利和义务,只有发现和确定个人或组织

有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时才影响相对人的实体权益。

意义:卫生行政监督检查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卫生行政监督执法最多的活动内容。个人和组织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执行卫生行政的决定,都要靠监督检查来查证。同时,卫生行政监督检查也是正确作出行政处理(处罚)或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卫生监督检查可以认为是卫生行政执法的第一步。

13.○2预防性与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

预防性卫生监督内容:(1)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城乡规划、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备设施所进行的卫生检查与卫生预评价活动,即在正式投产、经营之前所进行的卫生监督检查活动。其内容包括:1.对设计图纸的审查。2.对施工过程审查。3.在试生产时进行审查。通称“三同时”审查。

经常性卫生监督内容: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状况是否履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内容与方式有:一般性巡回检查即实地查看;采样或抽样与送样进行化验监测。

14.○3卫生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程序。

定义: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法定手续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卫生行政许可或相应资格、资质的具体行政行为。

程序:(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3)行政许可的听证;(4)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5)特别规定。

15.○3卫生行政处罚的定义、原则、程序、种类。

定义: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对人所作出的惩戒。

原则:(1)处罚法定的原则;(2)一事不再罚的原则;(3)处罚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4)处罚要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保护相对人权利的原则;(6)职能分离原则。

程序:

(1)一般程序:1.立案审查;2.调查取证;3.审核与决定;4.当事人有权陈述与申辩;5.裁决和送达;6.通知与执行。

(2)简易程序—即当场可以作出行政决定的: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处罚时,也应出示证件,填写预定格式和编号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3.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行政机关名称及执法人员的签章;

4.现场处罚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3)听证程序。

种类:(1)申诫罚;(2)财产罚;(3)行为罚;(4)人身罚。

16.○3卫生行政强制的概念、特征、内容、程序。

概念: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合称,系指国家行政机关为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和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存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约束与处置,或在当事人拒不履行行业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国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有关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使之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性行为。

特征:

内容:

程序:

17.○2卫生行政复议的定义、性质、特征。

定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性质:(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2)卫生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纠错机制。

特征:

18.○3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6)有错必纠原则。

19.○2卫生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20.○3卫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其中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1.○2卫生行政诉讼的定义、性质、原则。

定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

性质:

原则:

22.○2卫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种类。

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或主管一定范围内卫生行政争议案件的权限,或者说哪些卫生行政案件相对人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种类:(1)不服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2)不服卫生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案件;(4)认为卫生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5)认为卫生行政习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6)不服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的案件。

23.○3卫生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

24.○2卫生行政诉讼证据。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是指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证明其趋势存在。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在行政诉讼中,则要求被告卫生行政机关负主要举证责任,必须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否则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25.○2卫生行政诉讼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26.○2卫生行政法律诉讼使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7.○3卫生行政赔偿的程序、原则。

程序:行政赔偿程序有两种类型:一是单独请求赔偿的程序,即赔偿请求人没有提出其他行政诉讼的请求,单独就行政赔偿提出请求和诉讼;二是附带请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即行政相对人在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原则:

卫生经济学知识点整理学习资料

卫生经济学(2014.11.20) 一、选择题 1、卫生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 2、区域卫生规划应优先发展和保证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目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主要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 4、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益评价指标: 1)卫生费用评价指标(5个):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人均卫生费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比例;门诊与住院之间资源配置比例;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 2)其它评价指标(3个):卫生资源配置总量指标;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指标;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指标。 5、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单元有(成本构成要素):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材料成本、公务业务费、药品、其他费用。 6、以竞争为定价中心的定价方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竞争价格定价法、投标竞争法、直觉定价法、组合定价策略。 7、医疗卫生服务中属于医院直接成本的:临床和医疗技术科室的成本,如医疗器械。 8、医院总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 9、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福利性和公益性。 10、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各类医疗、卫生、保健和康复机构。 11、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政府卫生投入、医疗保健制度投入、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国际贷款及援助。 12、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按投入产出原则配置资源。 13、(卫生服务市场)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政府限制垄断的困难;公共决策的失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 14、卫生服务供给者对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服务价格。 15、公共产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6、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际操作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供需平衡。 17、影响卫生服务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卫生服务的价值;医疗需求因素;医院的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医疗保障制度。 18、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分级定价原则、差别定价原则、比价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19、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首先,许多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行为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医生的职业资格对职业许可设置了一个障碍,减少了医生的竞争;最后,对许多医疗服务,消费者缺乏价格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20、如何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的组织保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行业管理;规划卫生资源总量,调整资源布局和结构;完善规划实施的有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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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2017年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请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写于题号左侧。每题2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2.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制度是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3.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4.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除了D A.擅离职守,贻误诊治时机而造成过失 B.遇复杂难题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造成过失 C.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过失 D.由于相应职称的一般水平,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过失 5.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严密消毒后处理的A A.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B.被可疑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C.被可疑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D.被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用过的物品 6.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要做出行政复议裁决,该审查主要是 C A.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B.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理 C.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进行审理 D.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不进行审理 7.某青年在筹备结婚过程中,因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体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体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该青年 B A.不能结婚 B.应当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8.职业病防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是 A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C.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D.实行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9.属于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卫生指导的是 A A.性卫生知识教育 B.遗传病诊察 C.传染病诊察 D.心理健康指导 10.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D 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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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构架 1. 基础理论 2. 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 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 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 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 、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 、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 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三. 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 卫生法的效力:(理解) 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 吋I'可效力 # 失效吋I'可 1、 宏观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决定q 2、 3、 .°、 §2卫生法基础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需; 发展卫生事业的必需;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必需;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必需

法学理论论文-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法学理论论文-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

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 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 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再如《知识产权侵害赔偿》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概念,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工商业活动中商业标记所有人对其商业标记的权利的总称,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三)、无形财产体系说。近几年来,有的学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产权的"知识"一词似乎是名不符实。因此该学者建议,参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民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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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连载一) 解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一般理论 1、法的概念与特征 ——是指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2、法的特征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规定权利和义务。 一、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含义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1)授权性规范 规定主体享有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肯定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所必须的行为自由。 如宪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98: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①命令性规范,即规定主体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如宪法56: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商标法:商标使用人应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②禁止性规范,规定主体的消极(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主体为某种行为,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如“严禁刑讯逼供”。(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 【答案】A 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这属于什么样的规范? 属于授权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练习题·单选题】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属于()。 A.命令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规范的分类。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二、法律渊源和法系 三、(一)法律渊源 1.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法律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基本法律,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 (2)其他法律,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调整比较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知识产权法论文

如何合理使用商标权保护商标 学院:理学院学号:090121326 姓名:林莉芳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翻腾而至,知识产权日益凸显其举足轻重的地位。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产物,在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商标侵权也在蔓延滋生,因此商标保护,特别是驰名商标保护越来越受到国家的保护。商标权也被赋予商标注册人应有的权限,这也要求商标注册人合理使用所享有的权利。 关键字:知识产权,商标,保护 商标作为商品(包括服务)的标志,在商品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功能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备。但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滋生出一系列问题,商标侵权,抢注等问题频繁发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商标成为完善商标法的推进剂。商标权,商标法都须进一步完备。现就如何保护商标,及商标权限敞开论述。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意义和作用的发展变化,新的观念突破、新的理论构建和新的制度设计,商标成为一种文化标志,品牌代表了文化和理念。商标法中的某些基本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消费者、生产者、法官的心理状态、意识的差异和不确定。然而学界对商标依然不够重视,很少有主流学者研究这一领域,普遍认为商标比较简单,从而忽略它。深入研究则发现它其中也有很多疑难问题,有很多不确定性。 商标之所以成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在于其代表一定的经济价值,此种经济价值来源于生产商制造的商品具有一定的品质保证或生产商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营造的品牌效应,消费者通过识记商标购买该生产商的商品。若发生混淆,则会对商标所有人的销售量造成影响,并进一步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不正当使用人的销售量会因为利用他人商标而上升并创造利润,商标的使用影响了当事人双方财产的损失,因此商标成为所有人的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商标保护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商标法修改应当从商标注册、使用到保护的全过程贯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立法宗旨.商标注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者不仅应撤销注册.而且要给予罚款;不得超越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使用注册标记,违者以冒充注册商标论,除责令改正外并应处以罚款;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使用注册商标要附加注册标记,否则在侵权诉讼中不能获得损害赔偿;要强化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对故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再犯,可判处三倍以下惩罚性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假冒注册商标本身就属于性质严重的行为,不应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为犯罪构成要件,以充分发挥刑法在保护商标权中的威慑作用. 商标的主要特点在于显著性,主要功能在于识别性,对商标进行保护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消费者将不同生产者的产品混淆,其本质就是对商标背后商誉的保护。因此商标权保护的基本依据是避免混淆,以混淆作为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在传统商标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制止“混淆的可能”是商标保护的核心问题,正如欧共体法院一再指出的那样,“要使商标在一个不受扭曲的竞争中充分发挥它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及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号主席令公布。 A、2004年12月1日 B、2004年8月28日 C、1989年09月1日 D、1989年2月21日 2.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方针是什么?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C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D以上三项 3.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 )制度。 A计划免疫 B预防接种 C预防接种证 D疫苗接种 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由( )批准。 A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5.(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A医疗机构 B采供血机构 C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D任何单位和个人 6.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 )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A公安机关 B卫生行政部门 C卫生监督机构 D卫生防疫机构 7.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 )、( )制度,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 B预检、分诊 C分类、隔离 D定点、隔离 8.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 ),减免医疗费用。 A医疗救济 B困难补助

C医疗救助 D医疗照顾 9.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将病原微生物分为()类。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将实验室分为( )级。 A 4;4 B 3;4 C 5;4 D 4;3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天。 A 1 B 3 C 5 D 2 11.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 )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A 18~55周岁 B 18~50周岁 C 16~55周岁 D 16~50周岁 12.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A 设区的市 B 县 C 省 D 国家 13.《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 )年。 A 3 B 2 C 5 D 4 14.国家根据非处方药的( ),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 A质量 B有效性 C安全性和有效性 D安全性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 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 二、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容如下: 1、适用围 1)地域:中华人民国境 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 3)工作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 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两者在

知识产权法论文

知识产权法论文

在很早之前,我们由于年龄和阅历的不足,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是非常的浅显和不足,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利和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这个学期的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我们对于知识产权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这对于今后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不仅能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更能明辨是非,防患于未然。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国内的立法渊源包括以下五点: ⒈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⒉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⒊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a49848236.html, 知识产权法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知识产权法学论文选题参考 1、论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的几个重大问题 2、论法科大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以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为例 3、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发展 4、论实践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5、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 6、论研究性学习模式在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实施 7、试论《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多角度互动”的运用 8、如何完善工科研究生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路径 9、法律移植的第二次降临——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何以产生之辨析 10、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程 11、知识产权法学复习辅导Ⅲ 12、重视和提高知识产权法学课的教学质量 13、知识产权法学期末练兵 14、知识产权法学分层式实训平台的设计与应用 15、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下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改革探析 16、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刍议 17、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创新实践 18、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构想 19、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与教学创新研究 20、模拟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https://www.360docs.net/doc/a49848236.html, 二、知识产权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1、论院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 2、《知识产权法学》第一章翻译报告——法学著作中长句的翻译探索 3、《知识产权法学》第一章翻译报告 4、《知识产权法学》翻译报告 5、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双语教学中引入Seminar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6、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探析 7、知识产权法学多媒体教学法应用策略及变革 8、传统医药将获知识产权法学护航 9、知识产权法学 10、农业院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刍议 11、知识产权法学的新发展 12、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研究 13、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体系改革 14、从规则解释到文化视野——知识产权法学分析工具的演化 15、知识产权法学: 汉英对照 16、知识产权法学 17、知识产权法学 18、知识产权法学 19、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新成果——胡良荣《知识产权法新论》简评 20、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三、热门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论文题目推荐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 康。 2.中专1年7助理5年7执医,大专1年7助理2年7执医,本科1年7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 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 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 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 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 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 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 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 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 于 。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 疾、 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 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 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 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 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 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 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 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 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7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知识产权法学

1、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 A、复制权的保护期一致 B、署名权的保护期一致 C、修改权的保护期一致 D、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一致 正确答案:A 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A.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B、偶尔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C、调动工作1年后完成的发明创造 D、在本职工作之外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的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 3、关于注册商标的转让,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只要对被许可人尽到了通知义务,就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商标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C、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D、共有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正确答案:A 4、我国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是() A.10年 B、10年可以续展 C、制造权10年,销售权15年 正确答案:A 5、一项技术构思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有体现,但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则( A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B、可以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C、应当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D、视情况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正确答案:A 6、依我国商标法,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 A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 C、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 D、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 正确答案:A 7、在下列作品类型中,应当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保护办法的作品是() A、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B、杂技艺术作品

C、口述作品 D、地图作品 正确答案:A 8、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地理标记給予保护的法律是() A、商标法 B、反不正当竟争法 C、专利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正确答案:A 9、—种新型食品的制作方法可以提出() A、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发明专利申请 C、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D、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正确答案:B 10、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 A、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 B、可以不经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C、应当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D、应当取得许可,但不用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B 11、H市甲食品厂是美斋商标注册人,与G市乙厂签订该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该商标的食品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盒,该包装盒只能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B、该特别约定无效 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盒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 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盒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权 正确答案:B 12、在我目,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是 A、使用取得 B、注册取得 C、登记取得 D、混合取得 正确答案:B 17、我国《著作法权》规定的作品发表的含义是() A.在具有书刊号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B、向版权登记机关登记使用C符号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 ) A 2003年6月16日 B 2003年7月16日 C 2004年1月1日 D 2004年7月16日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B)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3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是:( C ) A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人民政府 C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不属于法定义务的 是(B) A.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 B )

A 法定代理人 B 法定代表人 C 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医疗事故是指(C) A.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D.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 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卫生许可证》 C《医疗机构登记证》 D《工商营业执照》 8、《邹平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中四级网格指的是那些医疗机构?(D) A、市卫生局 B、县卫生局 C、镇办卫生院 D、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C) A.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10、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 A )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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