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填写说明(只读)

第一篇第二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资料用表填写说明

概述

本部分内容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用表的填写说明;分为“第一章总体要求”和“第二章填写说明”两章内容;“第一章总体要求”是对资料管理、资料编制整理、分类组卷方面的总的规定;“第二章填写说明”是对资料用表如何填写的详细说明,从“一般要求、填写说明、注意事项”等几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一章总体要求

1、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体系

1)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在企业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建档;

4)工程项目应设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对安全技术管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安全专业知识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5)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各种合格证必须与现场所用材料相对应;

所有验收表应填写全面,不得漏项,内容要求量化;所有验收记录“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字迹工整,不得伪造证件和资料;手续完备,不得漏项。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6)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归档;

7)总包单位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向总包单位提供备案。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使用原件,对重要过程和设施设备有可追溯性;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示,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5)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但主要是记录表。

3安全管理资料的组卷要求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应按《沧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组卷分类表》进行分类组卷。

2)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和封底。组成的案卷应美观、整齐。

3)案卷页号的编写应以独立卷为单位。在案卷内资料材料排列顺序确定后,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每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一次逐张连续标注页号。

4)案卷封面要包括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安全主管、编制日期、共X卷(册)第X卷(册)等。5)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297mm×210mm)尺寸,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

4其他方面要求

1)本手册第一篇内容主要是围绕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的有关用表及填写要求进行的阐述;市政、拆除、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安全生产一般性要求参照本手册第一篇内容进行整理;

2)市政、拆除、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各有其特殊性;特殊性方面应针对工程特点结合有关专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其中

①市政工程:日常检查应按照《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检查评分表(见附录A)进行;还应保存施工现场防止各种污染措施及不扰民等措施、全断交或半断交施工许可手续、桥梁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

②拆除工程:应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有关规定执行;还应保存拆除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明确拆除的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控制扬尘;

③装饰装修工程:应制定针对易燃、有害物质制定防火、防爆、防中毒的措施,因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章填写说明

1 《一卷:企业安全管理》

1.1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S1 一般要求:

提供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1.2 相关人员安全上岗证书登记表

S1 一般要求:

1)对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处)长以及该工程相关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资料员上岗证书进行登记;

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规定: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a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a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b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S2 填写说明:

此表为参考用表;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以能说明问题为原则;

表中“职务”一览填写人员在公司、项目部的岗位职务;

表中“安全上岗证书编号”一览填写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取得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编号和安全资料员培训取得的上岗证书的编号;

*注:“三类人员”指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表中“备注”一览: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可空白;

表后附: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处)长以及该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资料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S3 注意事项: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印有年检栏,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复印件中各项信息应清晰可见;,

3)证书复印件加盖原证存放单位(部门)红章;

1.3 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S1 一般要求: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各级人员和各部门;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各级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各工种工人等;

2)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企业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材料、教育、劳资、财务、保卫、工会、后勤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S3 注意事项:

应以文件形式下发,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4 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S1 一般要求:主要有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方法及要求。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周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等。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的目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方法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种类、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目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范围,防护用品的采购、进场验收,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防护用品的更换要求,以及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内容,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的规定等。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专账,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重点做好防火,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留有消防通道。

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伤的分类及确认,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事故的调查程序,事故的处理,事故的统计等。

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班组活动的内容,班组活动的频次及时间要求,对班组活动效果的检查等。

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及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的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防火宣传教育等。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目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和分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等。

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

12)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制定对分包企业的选用、管理规定,并与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审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建立分供方名录,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度档案。

13)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活动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14)污染源控制管理制度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对机械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和报废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

对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6)其他相关制度

根据有关部门、企业实际需要制定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如,隐患排查制度等。

S3 注意事项:

应以文件形式下发,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5 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S1 一般要求:

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规矩行业的特点,制定的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某个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操作所制定的一种具体规章制度,是生产工艺、操作、安装、检验、检测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规定。

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根据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不断修订,并用公司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施工项目和操作人员,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制作、钢筋、机械、电工、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塔司、拆装、场内驾驶、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S3 注意事项:

应以文件形式下发,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6 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S1 一般要求:

1)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如安委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问题。

2)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如安全科)和配备相应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S2 填写说明:

1)提供公司领导组织(如公司安委会)设置情况文件;

2)提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文件;

3)如果该工程项目属于分公司、区域公司,还应提供公司、区域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文件。

S3 注意事项:

应以文件形式下发,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一卷)资料备考表

S2 填写说明:

此表为参考用表;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以能说明问题为原则;

表中“立卷部门”为***工程项目部;

“案卷名称”为该分类卷名称;

“案卷编号”为收集整理期间“年份+分类卷编号”,存档期间为“年份+分类卷编号+存档编号”;

立卷人:为项目部安全员;

立卷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经理;

技术审核人:为存档时,保管部门技术人员;

案卷接收人:为存档时,保管部门接受人员;

2 《二卷:项目安全管理》

2.1 工程项目概况表

S1 一般要求:

工程项目概况是对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层数、建筑物总高度、结构类型、工程造价、工期等情况;参建各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等)及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监理工程师情况等。

S2 填写说明:表中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编号”: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等;无此项的在此栏中划横线,如填“---”;

2)“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培训取得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编号;

S3 注意事项:

1)《工程项目概况表》后应附工程已办理的相关的施工手续复印件;

如①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证书

③建设工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单据

④其他有关施工安全备案手续等

2)复印件各项信息清晰,可识别,加盖项目部红章;

2.2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任命书

S1 一般要求:

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在工程中标后、正式开工前,应组建项目经理部、聘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并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任命书。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任命文件。

S2 填写说明:

1)可参见“第三篇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部分实例及简评中相应实例介绍”;

2)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S3 注意事项:

资料中应存放盖有公司红章的原件;人员出现变动时,重新下发,原有文件仍要保存;

2.3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S1 一般要求:

包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员、项目部总(专业)技术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设备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等;

S2 填写说明:

此表为参考用表;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以能说明问题为原则;

专业技术职称: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没有填“无”或划横线“---”;

岗位职务:指在项目部担任工作职务;

S3 注意事项:

人员出现变动时,应重新填写一份,写明填写时间;原名单仍要保存。

2.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S1 一般要求:

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绘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本框图由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安全管理组织的实际进行绘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是框图的第一层次,项目领导班子(副经理等)是第二层次,各施工队、部门(专业管理人员)是第三层次。框图中要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在框图中要体现管理层次、管理范围及协调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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