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 法律文书 _2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 法律文书 _2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

×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

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2答案DOC

_2 在线作业法律文书_2016-10-14 14:13:58 交卷时间:一、单选题 1. ) 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5分)只引用程序法A. ? B. 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 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D. 只引用实体法?纠错 5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C 解析 2. )分(5)仲裁答辩书的制作主体是( A. 被申请人? B. 原告? C. 被告? D. 申请人?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A 答案. 解析3. ) (5分)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有权作出重新制作羁押期限的是( A.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人民检察院 C. ? D. 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纠错 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D 答案 解析 4. (5分)法律文书制作的依据是()领导人讲话A. ? B. 实体法?程序法

C. ? D. 程序法和实体法?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5. (5分)针对原告起诉状的内容提出答辩状的是() A. 第三人? B. 被告?委托代理人C. ? D. 被上诉人?纠错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B 答案 解析 6. (5分))律师类文书的性质是( A. 具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B. 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 ? D. 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D 解析 7. 完整表达民事答辩状制作主体的一项是() )分(5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 A. ?. B. 第一审被告? C. 第一审被告和第二审被上诉人?第二审被上诉人 D. ? 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 答案A 解析 8. ) )不起诉决定可能给予三种法定情况,下列不在这三种情况的是( (5分绝对不起诉A. ? B. 相对不起诉? C. 存疑不起诉?免予起诉D. ?纠错

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押题试卷(二)

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押题试卷(二)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基本存款账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D.企业法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 B.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C.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

人民法院起诉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商业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4、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B.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C.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将票据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 D.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票据金额,不必审查背书连续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民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除权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催……号 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或者×××向本院申报被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申请人×××持有的号码……、票面金额……元……的×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元、公告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以及《最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公示催告)

【法释…2015?5号】新民诉法解释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 八项新规定 201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紧随其后,2015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552条6万余字,是最高法院迄今条文最长内容最丰富司法解释。对照新旧民诉法及新旧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法条,【法释…2015?5号】针对“公示催告程序”进行了八项新规定: 一、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的相关证据材料首次予以明确。同时明确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之前,有两个前置程序:一是失票人应首先向银行申请挂失,取得《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二是失票人应首先向侦查机关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旧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的证据材料没有明确规定,仅仅泛泛的规定:“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法释…2015?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施行后,对于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审查的相关证据材料首次加以明确,应该审查的证据材料如下: (一)、票据存根;

(二)、丧失票据的复印件; (三)、出票人关于签发票据的证明; (四)、申请人合法取得票据的证明; (五)、银行挂失止付通知书 (六)、报案证明等证据 二、人民法院受理,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后,公告的内容增加了两项;并首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权利凭证,公告内容首次予以明确。 (一)、【法释…2015?5号】新司法解释,对于丧失票据后,人民法院公告的内容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了两项:票据的号码、付款期限等事项 (二)、旧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除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之外,其他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应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规定;【法释…2015?5号】新司法解释对于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首次予以规定,即公告内容包含:权利凭证的种类、号码、权利范围、权利人、义务人、行权日期等事项; 三、《公告》文书在人民法院公告栏以及证劵交易所粘贴的时间首次予以明确。 旧的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向报刊及其宣传媒体上刊登公告后,何时在人民法院公告栏以及证劵交易所张贴《公告》的时间并没有规定。 【法释…2015?5号】新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向报刊及其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测冲刺卷及答案10含答案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测冲刺卷及答案10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王某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曹某时,未将曹某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曹某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曹某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王某追认后有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题针对“票据行为-背书”知识点进行考核】 2、出纳A在10月20日填写支票的出票日期,下列填写正确的是( )。 A、零拾月零贰拾日 B、零壹拾月贰拾日 C、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D、拾月零贰拾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该题针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知识点进行考核】 3、根据《票据法》规定,不属于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 )。 A、表明“本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确定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本票是自付票据,所以,应该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而非委托。 【该题针对“银行本票的出票”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下列有关票据特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 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 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 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可以(B)。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 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 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 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 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 A.平等原则B.对等原则C.互 惠原则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 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 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 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 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 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 障碍。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 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 限应截止到(C)。 A.7月1日B.7月2日C.7 月3日D.7月4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A)提出。 A.申请再审时B.再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D.再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A.一至三人B.一至二人C.二至三人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C)。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B.按再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几个法律问题

票据被诈骗应允许受害人申请公示催告 在社会融资监管缺失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很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大量票据需要融资的情势,花样百出地骗取持票人的票据。而我国《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对被诈骗票据的受害人能 否申请公示催告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失票救济,值得探讨和关注。 一、何谓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票据所有人在票据丧失后,向付款地银行基层法院申请公告的非诉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票据权利,如逾期无人申报或申报无效,则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作废。申请人可依据法院的除权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应范围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 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 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

规定。”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但被骗的银行承兑汇票能不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呢? 仅从法条字面上看,只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但我们不能仅拘泥于对 法条字面上的理解。从上述条文的立法原意看,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定事由应当理解为票据持有人因意志以外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脱离持有人的有效控制的情形发生。况且,异地法院不知道申请人票据是被诈骗丧失的,作为一般丢失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除权判决并无不妥。由此可见,对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如因诈骗丧失了票据,这是持票人意志以外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持票人本人并无过错,加之诈骗行为人骗取票据后从事非法经营,相对于后手持票人来说是否为善意取得,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具有不确定性,极有可能是非法转让他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符合公示催告中关于被催告的利害关系人不特定的要求,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亦与上述条文中的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由完全相同,因此,受害人可以尝试通过公示催告程序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在失票救济制度当中,由于我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办理公示催告当事人的资格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九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六条也规定,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因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初犯辩护词_法律文书.doc

三、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能当庭认罪,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有悔改表现。另外,事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探望被害人,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是由于被害人的过分要求和无理拒绝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将耐心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消除矛盾纠纷。请考虑以上情况,对被告人郑超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根据上述《刑法》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

轻处理,对其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谢谢! 辩护人: 2012年 月 日 故意伤害辩护词

诈骗辩护词 辩护词格式范本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 制度1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近两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每年单选题2-3题,多选题2题, 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以内。 ◆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主体——征纳双方(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

机关、海关等。)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范围(2012考)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注意选择题) 1.设立(开业)登记: (1)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汇票除权判决后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淄博票据律师经典案例 汇票除权判决后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一、案情简介 2010年4月27日,滨州A公司在业务往来中收到一张出票人为 淄博B公司、收款人为C公司、出票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付款 行为交通银行淄博分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到期日为2010 年9月2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滨州A公司在准备使用时(已背书)发现汇票丢失,后于2010 年5月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滨州A公司得知该票据实际是被业务员私自倒卖 给别人,对公司谎称丢失),法院于2010年8月作出除权判决,滨州A公司亦已依据除权判 决取得票据金额50万元。 2010年11月,济南D公司向法院起诉,以其系该票据连续背书的最 后合法持票人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公示催告的民事判决书,判令滨州 A 公司返还票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审理过程 经滨州A公司申请,法院依法追加了滨州A公司后手背书人青岛E公司为本案第三人。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滨州A公司之后,该汇票又经过青岛E公司等单位 五次背书到了济南D公司处,济南D公司以其与前手背书人的合同及2010年8月发票为由称汇 票于2010年4月30日取得。后法院以原告济南D公司无法证实其系合法持票人为由 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到撤销除权判决案件中的四个关键问题:第一、原告是否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为据提起诉讼?第二、票据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应如何认定?第三、被告滨州A公司是否属于最后合法持票人?还是伪报票据丧失者? ㈠、原告是否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为据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但该条规定本身存在两点缺憾:一是“正当理由”的范围未能明确;二是“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中的“诉”的性质未能确定。 按照财务工作流程,单位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首要工作便是查询承兑银行,以落实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公示催告及除权等情况,因此,通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中的“正当理由”是指“得知公告后不可抗力的理由”,排除了“未得知公告的”的理由,即:只要法院依法登载公告即视为“利害关系人得知”,否则最高院《票据纠纷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告应当在全国性的报刊上登载”便失去了意义,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以未看到为借口,这与立法本意是相悖的! 本案中,只要原告取得票据的时间在公示催告之后,便不能依据该条规定起诉。 ㈡、票据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应如何认定

经济法基础题库3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票据特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票据必须由持有人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后才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上体现的权利性质是财产权而不是其他权利 C、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 不得作为根据 D、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作成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2、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甲追认后有效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汇票到期日前,下列属于持票人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情形是()。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停业 C、付款人逃匿 D、背书人被宣告破产 4、2014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5、根据《票据法》规定,不属于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 A、表明“本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确定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银行卡分类中,以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划分的是()。 A、人民币卡与外币卡 B、单位卡与个人卡 C、信用卡与借记卡 D、磁条卡与芯片卡 7、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资金属于()。

《民事诉讼法》对强制执行的规定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执行的新规定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决定,此决定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决定对申请强制执行方面作了许多修改和增加完善,这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很有效的措施,但同时对一些强制执行的历史法律空缺还是未能完善,现结合笔者在申请(被申请)强制执行方面多年来的办案实践经验,谈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新规定和不足,供大家探讨。 1.申请执行管辖法院的增加 第二百零七条改为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上述新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其他有利于申请执行的情况,有选择的向某管辖法院申请执行,这既避免了法院之间委托执行的时间和财力的浪费,又有利与申请人根据其或被申请人不同的实际情况而向不同的法院申请执行。 2.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移执行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原相关规定,法院承办执行案件的时间为6个月,满6个月后,未执行的法院一般会以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止执行,这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权利。新规定的出台使得申请人如认为承办法院超过6个月还是未执行的,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避免了承办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不尽职的执行行为。 3.申请执行期间的延长 第二百一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五条,修改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原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双方主体是否为个人而分别规定为12个月和6个月。这样的区别对待也是无实际根据的。笔者曾代理过一些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案件,好多案件因原规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其特点是: 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 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 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目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2.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

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即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doc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 针对当前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现状,以实、活、趣为抓手,激发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一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今年,我实习工作的地点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在事务所中,我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实习工作。这次毕业实习让我感觉到很兴奋,也让我学习了书本上很多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我很庆幸自己能有这次机会,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这次在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除了学写法律文书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

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的来说,是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律所里面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让我这次的实习过的相当的充实和愉快,并且让我很好的了解律师行业的文化,律师职业的其他具体情况。 本次实习让我在法律方面的各个知识点上都有很大的进步,最重要的是加强了我的实战能力。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二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多选题第四套含答案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多选题第四套含答案 1、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进口货物,应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B、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C、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D、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拍卖所扣押的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选项AD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3、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有()。 A、试用期 B、培训

C、保守秘密 D、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税款征收方式的有()。 A、委托代交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税款征收的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5、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B、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计征个人所得税 C、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不可以依法继承 D、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正确答案】AD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大连理工大学,116000) 摘要: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虽然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把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作为重点,但是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民事权益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执行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加大了执行力度,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执行当事人和有关利害关系提供了更充分的救济途径,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可以预见,此次修改必将对执行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修改 一、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特点 ( 一)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概念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以实现债权债务为目的,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和其他执行参与人进行民事执行活动的程序。是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性手段, 强制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诉讼活,目的是使诉讼审判程序中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及其内容在事实上得到实现。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并非诉讼的必然程序,而是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才启动的一种强制性程序,这种程序是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前提和基础, 是民事审判的后续和保障。 ( 二)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特征 第一,障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强制权,行使民事执行权的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包括仲裁机关、部分行政机关)解决的民事案件的执行权均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强制执行权。第二,执行程序是与强制性措施合为一体的法定程序。民事执行以其明显的强制性为主要特征,它表现在人民法院凭借国家强制力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迫使执行义务人履行义务,使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得以实现。第三,执行是以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的法定程序。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执行工作,根据的是已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制作的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申请执行和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的主要依据。第四,执行一般是以当事人申请为主要依据的有偿程序。申请执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在一般情况下,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不应自动启动执行程序,申请执行当事人就应交缴一定的执行费用,所以是一种有偿的程序。 二、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判决执行难的原因

2019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复习题

第三章:支付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出票日起2个月 C.自到期日起1个月 D.自到期日起2个月 2、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票据中,需要提示承兑的是( )。 A.支票 B.本票 C.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D.银行汇票 3、甲公司从异地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于2009年4月20日开出了10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于4月28日提示承兑,则乙公司最迟于2009年( )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5月20日 B.6月20日 C.7月30日 D.8月8日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出票行为无效 B.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C.票据无效 D.背书无效

5、2010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0年6月25日之前 B.2010年8月15日之前 C.2010年9月15日之前 D.2010年12月5日之前 6、下列有关票据特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票据必须由持有人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后才取得票据权利 B.票据上体现的权利性质是财产权而不是其他权利 C.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不得作为根据 D.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作成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7、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B.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 D.国内信用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8、下列关于委托收款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凭证上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 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 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 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 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 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 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 1、构成要件 (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独立性: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效力。 (4)程序同一:程序必须属于同一种类。 (5)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6)牵连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第二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与对等,同等相区别)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常态) 2、对等原则(报复) 三、辩论原则 1、辩论原则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但不适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2、辩论权专属于当事人 3、包括口头辩论和书面辩论 四、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相区分) 1、处分原则在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均可适用 2、处分权专属于当事人 3、当事人可以做出实体性和程序性处分 4、处分必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 五、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六、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公对公) 七、支持起诉原则(与公益诉讼没有关系) 第三讲民事诉讼基本制度(贯穿始终) 一、合议制度(合议制+独任制) 1、独任制的适用范围 (1)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 (2)部分特别程序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非重大、疑难的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序的公示催告阶段 (4)督促程序 二、回避制度(适用对象,方式,法定事由,决定权,法律效力) 三、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是例外) 实行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 6、小额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1答案

法律文书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10-14 14:01:49 一、单选题 1. (5分)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理由部分,应围绕( )两个问题阐明。 ? A. 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 ? B. 定罪和量刑 ? C. 事实和法律 ? D. 手段和情节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B 解析 2. (5分)对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 A. 非诉讼案件和诉讼案件 ? B. 非诉讼案件 ? C. 诉讼案件 ? D. 纪律检查案件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3. (5分)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是()

? A. 公文语体 ? B. 既属于公文语体又属于私文语体 ? C. 私文语体 ? D. 既不属于公文语体又不属于私文语体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4. (5分)不具备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身份的一项是()? A.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 B.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 C.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原告 ? D.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5. (5分)民事裁定书应解决( ) ? A. 程序问题 ? B. 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 C. 实体问题

? D. 实体和程序问题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A 解析 6. (5分)民事案件的再审必须要在判决生效后()提出。 ? A. 半年之内 ? B. 一年之内 ? C. 二年之内 ? D. 三年之内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C 解析 7. (5分)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 司法行政机关 ? B. 人民法院 ? C. 公安机关 ? D. 人民检察院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完整版)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练习题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基本存款账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D、企业法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 B、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C、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公司签发商业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金额记载为“不超过50万元” C、汇票上记载了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 D、签章时加盖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仅签名而未盖章 4、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B、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C、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将票据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 D、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票据金额,不必审查背书连续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6、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7、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记载属于()。 A、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B、不得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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