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2020)

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2020)
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2020)

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20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3+3+N”重点产业及创新创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办发〔2019〕25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委发〔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均可开展,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

合作银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总行或省分行批准参与该业务的文件;

(二)可以为该项业务设置单独的业务标识;

(三)有专门的运营部门及团队。

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通市注册纳税,最新监管评级在B级(含)以上,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

(二)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

(三)财务管理规范,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专门的运营部门及团队;

(五)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合作。

第三条按照互惠共赢、自主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合作银行及市财政局签订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风险分担比例、代偿补偿条件、风险控制、追偿措施、退出机制等事项。

第四条单户在保余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3+3+N”重点产业及创新创业、“三农”贷款出现风险,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合作银行、市级财政分别按照15%、50%(具体按省再担保与合作担保机构签订的《比例再担保合同》执行)、20%、15%比例,承担责任。

经审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级财政不予补偿。

(一)本办法项下业务发生时,企业未依法注册登记、未正常公示或开业未满一年的;

(二)本办法项下业务发生时,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其他贷款机构有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三)本办法项下业务发生时,未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贷款连带保证责任人的;

(四)未落实贷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放款(担保贷款)条件发放贷款的;

(五)不符合担保合同规定的;

(六)企业贷款用于房地产投资、购买有价证券等非主业经营活动;

(七)本办法项下业务发生时,担保公司未及时向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进行备案的;

(八)本办法项下业务发生时,担保公司未按贷款行规定进行追偿的;

(九)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

第五条担保贷款利率由企业和合作银行协商确定,不得高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加60个基点;担保费率不高于贷款金额的1.5%;再担保费由担保机构和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协商确定,再担保费原则上不高于担保金额的4‰。

第六条担保风险分担模式项下业务要求银行信贷无抵押条件,担保公司3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无实物抵押反担保条件,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新型质押为反担保条件的除外。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担保贷款发放后,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合作银行负责对贷款企业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及财务风险控制,对借款企业的贷款合同执行情况和资信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对企业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发生贷款逾期,但在合作银行规定的共同追偿期内可以归还贷款的,由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跟踪督促借款企业及时还款。

第九条本办法项下担保机构的年度代偿率(该年度所发生的此项业务的到期出险总额/该年度在所有合作银行发生的此项业务总额)超过5%时,市级财政不再就该超出部分的出险额予以相应比例补偿。同时,该担保机构也应当立即暂停该项业务,各方就代偿发生原因及合作事宜进行研究处理。

第十条担保机构在对合作银行的代偿发生后,向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及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提出代偿补偿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尽职调查材料、代偿补偿申请书、担保协议、担保主合同及履行凭证、银行代偿通知书及担保机构代偿凭证复印件、代偿债务追偿措施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及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核对确认申请代偿补偿项目信息。对于确认无误的代偿补偿项目,按相应比例分担补偿责任,按季度向担保机构拨付代偿补偿资金。

第十二条对企业确因经营困难无法及时还款发生的代偿,由担保机构进行追偿。依法追偿所得扣除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的净收入,应当及时按相应比例归还合作各方。

第十三条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应当积极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合作银行不得因纳入风险分担机制调低合作担保机构担保贷款额度,担保机构业务应当优先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三农”企业倾斜。

第十四条建立南通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南通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要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和上报制度,负责研究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确定、代偿业务的审核确认、风险分担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联席会议有关规则由市金融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担保机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债务追偿措施,并对代偿补偿申请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担保机构、合作银行有弄虚作假、与企业合谋骗贷、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追回风险补偿资金,取消风险分担资格。

第十六条合作银行负责确认贷款代偿金额,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调整信贷人员的考核机制和追责机制。

第十七条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应专门建立该业务项下的容错纠错机制,提高风险分担贷款容忍度,执行尽职免责要求,对按照监管部门及经办机构信贷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予以免责。

第十八条具备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条件的县(市)应当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下列名词的含义是:

(一)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是指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市区范围内小微企业、“3+3+N”重点产业及创新创业、“三农”等普惠企业提供协议约定限额内的担保贷款(只适用于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通子平台上发生的信贷业务)产生的代偿风险,在合作银行确认发生代偿后,对融资担保机构承担的代偿损失,扣除合作银行协议约定比例分担金额后,由市级财政、省再担保南通分公司按协议约定比例予以分担。

(二)小微企业,是指在南通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纳税、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创新创业企业,是指已纳入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内的企业和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企业。

(四)“三农”企业,是指在南通市市区范围内注册纳税、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农企业及合作经济组织或户籍所在地为市区并在市区生产经营的农户,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中列明的农林牧渔类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原《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7〕127号)同时废止。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 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第九条要件类档案包括:企业情况有关资料、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客户融资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客户投资业务调查报告、各类客户投资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书、评审会会议纪要、各类法人客户投资业务投资合同(协议书)、融资凭证、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保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一、适用行业范围 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扶持辖区内优势企业、创新型企业、“三农”、中小微企业及服务型企业,以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出台且明确规定扶持发展的行业领域均包含在范围之内。 二、担保人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担保服务: 1、企业是在东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在东营区纳税,产权明晰,从事的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2、企业最近2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财务报表已经审计,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 3、企业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4、企业可提供能够覆盖担保额度的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业务范围 (一)常规担保业务 1、产品种类 (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分为:一是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的临时资金需求或弥补其

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二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三是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四是最高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2)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贷款,如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项下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提供的保证。一是一般票据担保业务。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发生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二是最高综合授信项下票据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4)银行保函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XX担保 担 保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5) 一、担保业务流程 (5)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9)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9) (二)受理条件 (9) (三)不予受理条件 (10) (四)慎重对待条件 (10)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11)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11)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14) (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15)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15)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16)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6)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17)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17)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18)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19) (二)审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4) 五、担保项目的评估 (24) (一)申请担保企业资信评估 (25) (二)反担保措施评价 (31) (三)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32) (四)担保项目的总体评价和评审报告的撰写 (34) (五)十五级评分 (35) 六、担保项目的决策 (36) (一)《项目评审报告》审核 (36)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37)

(三)担保项目审批权限 (38) (四)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执行 (39) 七、担保合同签署 (39) (一)担保合同的种类 (40) (二)签订担保合同 (40) 八、反担保措施设置 (40) (一)设置反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41) (二)反担保物应满足的条件 (41) 九、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2) (一)评审费用的收取 (42) (二)担保费的确定依据 (43) (三)担保费费率的确定 (44) (四)担保费的收取 (44) (五)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5) 十、担保项目的放款及档案移交 (46) 十一、担保项目运营管理 (46) 十二、担保责任的解除与代偿 (48) (一)担保责任的解除方式 (48) (二)担保代偿前的核查 (48) (三)代偿后追偿权利的落实 (49) (四)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 (49) 十三、担保代偿后的风险资产管理 (49) (一)代偿项目的管理 (50) (二)代偿资金的回收 (50) (三)代偿损失的核销 (51) 第三章附则 (52) 附件目录 (53)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得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就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她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得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得教育与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与作业环境得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得相关知识与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得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得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得,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知识得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得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等内容得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25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定稿)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 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 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信贷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金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第三章 信贷业务档案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 权证类档案包括: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抵押物(质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清单,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抵押物(质物)保险单,抵押(质押)公证书(企业办理的要收集)等,抵押物的保险单。 第九条 要件类档案包括:企业授信情况有关资料、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审定意见、各类客户信贷业务申请报告和申请书、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各类客户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书、审贷会会议纪要、公司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审查意见、上级部门的贷款批准意见、贷款意向书、贷款承诺函、各类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借款合同(协议书)、借据、担保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函、核保书、抵(质)押核实书、保险合同、贷款法律审查意见(按相关制度规定应出具的)、准贷(签)证、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及回执、贷后检查记录和贷款检查报告、企业经营活动分析报告、保证金进账证明资料、自然人的资信评定书,法人客户的信贷登记咨询书,以及涉及贷款审查、审批、发放的其他必要资料。 其他业务所必须的要件等等。 第十条 管理类档案包括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表》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资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编号:SM-ZD-8609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担保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担保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担保终结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 资信评估部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代偿和追偿方案 -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 注销抵(质)押登记 -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三)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办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档案是记录公司及客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重要原始资料凭证,由公司总裁办统一管理,经纪业务事业部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对总部和证券营业部代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 (三)规范管理原则; (四)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金融产品代销业务资料归档与保管的范围 (一)公司与代销金融产品委托人签订的代销协议; (二)代销金融产品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三)评委会出具的金融机构鉴定报告、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报告、金融产品尽职调查报告、金融产品评价报告; (四)代销金融产品评审会议决议; (五)客户文本资料:业务风险揭示书、金融产品不适用提示及客户投资确认书、客户风险测评结果等; (六)营业部金融产品代销业务资料

1.产品账户业务、交易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书面凭证或电子版本资料。 2.书面凭证或电子版本资料包括申请表格、业务凭证、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营业部各类金融产品代销业务需留存的资料。 第五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档案归档要求 (一)经纪业务事业部要求 1.产品销售项目启动后一个月内,由经纪业务事业部专人负责对产品立项申请、金融机构鉴定报告、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报告、产品尽职调查报告、产品评价报告、评审会决议、产品销售协议文本以及代销金融产品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归档整理,保存时间不少于自产品销售后的15年。同时,协议合同须通过OA系统进行电子文档留存。 2.金融产品代销协议文本必须通过OA系统进行电子文档留存并将签章后的协议原件交送公司总裁办保存。代销协议文本自签订起保存时间不少于15年。 3.产品项目归档规则是每个项目独立建档,专人填制《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产品档案清单》置于档案袋封面,档案完整装订。 4.产品项目档案实行双人复核管理,档案袋封面的档案清单须由经办与复核的签章。其中经办人员为产品经理(产品开发岗),复核人员是经纪业务事业部财富管理部负责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基金销售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行基金销售业务中的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档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总行、各支行各自负责管理销售基金业务的业务记录凭证及客户资料。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 第三条基金销售业务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基金销售业务纸质档案包括会计业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分户账、客户开销户资料及其他会计资料。 2、基金销售业务电子档案是指纸质档案的扫描影印件。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 第四条档案应依据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以及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索引,编制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以便查阅。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 第五条档案归档的基本要求: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总行和各支行应建立档案室,配备专(兼)职会计档案管理员。档案室应具备“五防”、“五无”的标准。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无

火患、无虫蛀、无霉烂、无鼠咬、无失窃。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第七条基金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保管期限为该账户销户后10年。 第九条机构分立,原机构存续的,会计档案由原机构保管;原机构解散的,会计档案由总行协调处理。机构合并,会计档案应由合并后的机构保管。机构关闭、撤销,会计档案由总行指定机构管理。 第五章档案的调(查)阅 第十条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制度,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查阅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采用网络形式查阅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制度。 调(查)阅人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涂改、圈划会计档案,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和借出。各机构应对调(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人员共同签章,专门保管,以备查考,并做好相关的查阅记录。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一条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一)由销毁会计档案机构的档案管理员会同财富管理中心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种类范围流程及收费情况2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及流程、收费情况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⑴贷款担保。 ⑵票据承兑担保。 ⑶贸易融资担保。 ⑷项目融资担保。 ⑸信用证担保。 ⑹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⑴诉讼保全担保。 ⑵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⑶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⑷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⑵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4、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吸收存款。 ⑵发放贷款。 ⑶受托发放贷款。 ⑷受托投资。 ⑸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3、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资信评估部、复议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爾濱市軌道交通 3 號線二期工程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編制: 審核: 審批: 北京鐵城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濱軌道交通工程 3 號線二期工程監理Ⅲ標專案部 2016年6月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の各項工作,進一步促進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生產形勢の持續穩定,實現安全生產再上新臺階,有效遏制特大事故の發生,根據省政府安委辦《關於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の通知》以及《哈爾濱市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の通知》の要求,我監理部特製定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標段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の落實,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準。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監理部成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任良 副組長:趙漢臣薑英明 組員:董偉偉張雷杜建偉 三、隱患排查治理管轄範圍、內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範圍:排查施工各標段の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施工工藝、作業環境、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和消防安全等內容。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以往隱患排查治理の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標段存在の安全隱患,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の薄弱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檢查の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專案部經理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各施工隊伍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の方針。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各項目部建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專案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未發生事故按照零報告制度報告,已發生の事故按照“四不放過”の原則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の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2、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の主要內容: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轨道交通工程 3 号线二期工程监理Ⅲ标项目部 2016年6月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有效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市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监理部特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标段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理部成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任良 副组长:赵汉臣姜英明 组员:董伟伟张雷杜建伟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辖范围、内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排查施工各标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施工工艺、作业环境、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和消防安全等内容。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标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部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各项目部建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未发生事故按照零报告制度报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

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小额贷款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信贷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借款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 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 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套)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文件汇编 编制: xxx 审核: xxx 签发: xxx 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一、

二、 三、2 2 五、组织机构图及安全承诺书 (14) 六、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7) 七、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6 2 4 8 3 4 1.5 91 11 25 28 29 30 32 59 67 二十、97 二十一、22 二十二、24 二十三、两个体系考核记录29 二十四、36 二十五、43 二十六、48 二十七、66 二十八、风险评估报告70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7年5月 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17】17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治理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监局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司自主安全风险辨识、预警、管控、应急等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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