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型号判定条件

同一型号判定条件
同一型号判定条件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2013年6月)

1 目的

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产品的扩展、变更,优化《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制定本技术条件。

2 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3 引用标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17350-200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

注:①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按本技术条件附件《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规则》。

4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

4.1 M类载客汽车

4.1.1 M1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注:同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尽管在不同的生产地址,也认为生产企业相同(下同)。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车身型式,例如:普通乘用车、后仓门式乘用车、两门式乘用车、篷式乘用车、旅行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置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珊、附加照明灯具等引起的车身外形和尺寸变化。

车身结构一般可分为承载式、半承载式和非承载式。

●车身本体材料,如金属,玻璃钢等;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气缸数和排列;

功率差不超过30%(最高为最低的1.3倍以下);

排量(仅指轿车);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位置(前、中、后)。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

●转向轴(数量、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1.2 M2和M3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

注:载客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不超过22人的客车按小型客车处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级别;

●车身型式,例如承载式车身,单层/双层,低地板,整体式/铰接式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形状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顶置空调、车顶行李架、车后行李梯、改变车门、车窗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改变车门、车窗的开闭方式等引起的车身结构、形状和尺寸变化。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功率差不超过50%(最高为最低的1.5倍以下);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位置(前、中、后)。

●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5%(最高为最低的1.15倍以下);

●最大设计总质量之差不超过15%(最高为最低的1.15倍以下);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连接);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2 N类(N1、N2、N3类)载货汽车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

●驾驶室(车身)型式;

注:驾驶室型式无差别是指驾驶室的结构、形状、准乘人数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导流罩、附加照明和指示灯具所引起的形状和尺寸变化。

由普通驾驶室、半高顶驾驶室、高顶驾驶室或由单排驾驶室、排半驾驶室构成的系列驾驶室可以认为驾驶室型式无差别。

当车辆为客厢式货车时,指车身型式无差别。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顶置空调、改变车门、车窗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改变车门、车窗的开闭方式等引起的车身结构、外形和尺寸变化。

●货厢型式,如普通拦板式货车、自卸车、半挂牵引车、客厢式货车等;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功率差不超过50%(最高为最低的1.5倍以下);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0%(最高为最低的1.1倍以下);

●最大设计总质量;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连接);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3 O类(O1、O2、O3、O4类)挂车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

●轴数;

对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的转向轴的数量和位置;

轴距之差不超过10%(轴距指任一相邻两轴之间的距离,最高为最低的1.1倍以下);

车架纵梁结构,如直梁,阶梯梁,大鹅颈,小鹅颈等;

●制动系型式,如:无制动器/惯性式/助力式等;

●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0%(最高为最低的1.1倍以下);

●最大设计总质量;

●车厢式样,如:普通栏板式半挂车,平板式半挂车、骨架式集装箱半挂车等。

4.4 专用汽车

4.4.1 同一型号的专用汽车产品应符合4.1~4.3中的适

用条款要求。

4.4.2 采用二类底盘通过改装作业形成的同一型号作业类专用汽车产品,只要满足二类底盘技术参数,其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可以不符合4.1~4.3条款中对整备质量和总质量的要求。

4.4.3 专用汽车产品之间,如属于不同术语定义的产品(按GB/T17350《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对于专用车最细层次的划分,如救护车、殡仪车、运油车、修井车等),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

4.4.4 同一型号的专用汽车产品,其上装部分应功能相同、

作业方式相同。

4.4.5 专用汽车与普通M类、N类和O类汽车产品之间,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专用汽车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

4.5 其它规定

4.5.1 货车二类底盘和客车三类底盘按4.1~4.2条中的

适用条款执行。

4.5.2 超限产品(如尺寸、质量等参数超出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与普通M类、N类和O类汽车产品相比,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超限底盘也应单独申报底盘公告。

4.5.3 加装了警示标识、标记打算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汽车产品与运输普通物品的产品相比,尽管符合4.1~4.4相关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

4.5.4 同一型号的自卸汽车和自卸半挂车产品,倾卸方向应相同。

注:危险货物的定义按GB21668-20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标准。

4.5.5 新能源汽车产品之间,如属于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规定的不同定义的产品,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

4.5.6 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储能装置种类不能同一型号。储能装置种类的划分见“工信产【2009】第44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5 汽车发动机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

同一型号的汽车发动机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点火方式(点燃式、压燃式);

●进气方式(普通、增压);

●冷却方式(风冷、水冷);

●燃料种类(汽油、柴油、NG、LPG、双燃料等);

●燃烧室结构(仅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指直喷式、预燃室

式、涡流燃烧式等);

●供油方式(对点燃式发动机指化油器、单点/多点燃油喷射等;对压燃式发动机指直立泵、分配泵、单体泵、高压共轨等);

●点火次序;

●气缸数目和排列;

●排量;

●额定功率或净功率(仅适用于重型汽车发动机);

●发动机的排放水平相同(仅适用于重型汽车发动机)。

附件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 目的

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汽车和挂车产品的型号编制,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汽车和挂车产品。

3 引用标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4 术语

汽车和挂车产品的型号:为了识别汽车而给一种汽车指定的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企业名称代号:识别汽车生产企业的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表示汽车所属分类的代号。

主参数代号:表示汽车主要特性的代号。

产品序号:企业自定的表示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序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识别专用汽车的结构类别和用途的代号。

企业自定义代号: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

5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对于专业汽车及专用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必要时可以附加企业自定义代号。如下图:

5.1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

表示。

5.2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各类汽车(包括底盘)和挂车的车辆类别代号按照下表进行编制。

5.3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对于各类汽车的规定如下。

5.3.1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普通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和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单位:t)。当总质量存在多个数值时,以总质量最大数值进行修约作为主参数代号;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5.3.2 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长度(单位: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当长度存在多个数值时,以长度最大数值进行修约作为主参数代号。

5.3.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的排量(单位:L),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对于纯电动轿车,主参数代号为“00”。

5.3.4 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8170《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

5.3.5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5.3.6 当对已《公告》产品进行变更、扩展时,如变更、扩展数值影响到了主参数代号,则应对产品型号进行更正。

5.4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3、4、5……依次使用。

5.5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按照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的规定。

5.6企业自定义代号

企业自定义代号按照企业的需要编制,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由企业自定。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企业自定义代号规定如下:

HEV-----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SHEV----串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PHEV----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CHEV----混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BEV/EV--纯电动汽车/底盘

FC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底盘

DMEV----二甲醚汽车/底盘

5.7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附件: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2.定义 2.1 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2.2 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视同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同一型式。2.3 不同车型之间或同一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都有可能存在同一型式。3.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3.1同一型式判定需在基础车型上引出。 3.2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一型式。 3.3标准或视同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可以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3.4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功能不同,或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产品型号不同,或产品商标不同,不能视同。 3.5对于系统,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视同。

4.汽车产品视同条件 4.1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及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点火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料种类 点火次序 发动机排量 气缸数目及排列 缸径、行程 压缩比 最大净功率及相应转速 怠速转速 空滤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中冷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增压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燃烧系统(直喷式、预燃室式、涡流燃烧式,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泵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调速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供油方式(化油器、单点/多点喷射、直喷式,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化油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平行线的判定

这个定理可简单地写成: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注意:(1)已给的公理,定义和已经证明的定理以后都能 够作为依据.用来证明新定理.(2)证明中的每一步推理 都要有根据,不能“想当然”.这些根据,能够是已知条件, 也能够是定义、公理,已经学过的定理.在初学证明时, 要求把根据写在每一步推理后面的括号内. ②证明: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师:小明用下面的方法作出了平行线,你认为他的作法对 吗?为什么?(见相关动画) 生:我认为他的作法对.他的作法可用上图来表示:∠ CFE=45°,∠BEF=45°.因为∠BEF与∠FEA组成一个平 角,所以∠FEA=180°-∠BEF=180°-45°=135°.而 ∠CFE与∠FEA是同旁内角.且这两个角的和为180°, 所以可知:CD∥A B. 师:很好.从图中可知:∠CFE与∠FEB是内错角.所以可 知:“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是真命题.下面我们来用 规范的语言书写这个真命题的证明过程. 师生分析:已知,∠1和∠2是直线a、b被直线c截出的 内错角,且∠1=∠2. 求证:a∥b 证明:∵∠1=∠2(已知)∠1+∠3=180°(平角 通过对学生熟 悉的平行线判定的 证明,使学生掌握平 行线判定公理推导 出的另两个判定定 理,并逐步掌握规范 的推理格式. 因为学生有了以前 学习过的相关知识, 对几何证明题的格

定义) ∴∠2+∠3=180°(等量代换)∴∠2与∠3 互补(互补的定义) ∴a∥b(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这样我们就又得到了直线平行的另一个判定定理:内 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③借助“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这个公理,你还能证 明哪些熟悉的结论呢? 生1:已知,如图,直线a⊥c,b⊥c.求证:a∥b. 证明:∵a⊥c,b⊥c(已知) ∴∠1=90°∠2=90°(垂直的定义) ∴∠1=∠2(等量代换) ∴b∥a(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生2:由此能够得到:“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垂直, 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的结论. 师:同学们讨论得真棒.下面我们通过练习来熟悉掌握直 线平行的判定定理. 第三环节:反馈练习 活动内容: 课本第231页的随堂练习第一题 活动目的: 教学效果: 因为此题仅仅简单地使用到平行线的判定的三个定理 (公理),所以,学生都能很快完成此题. 第四环节:学生反思与课堂小结 活动内容: 式有所了解,今天的 学习只不过是将原 来的零散的知识点 以及学生片面的理 解实行归纳,学生的 理解更提升一步. 巩固本节课所 学知识,让教师能对 学生的状况实行分 析,以便调整前进.

命题及其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教案

§1.2命题及其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2014高考会这样考 1.考查四种命题的意义及相互关系; 2.考查对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等概念的理解,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 3.在解答题中考查命题或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复习备考要这样做 1.在解与命题有关的问题时,要理解命题的含义,准确地分清命题的条件与结论; 2.注意条件之间关系的方向性、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方向正好相反; 3.注意等价命题的应用.

1.命题的概念 在数学中把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其中判断为真的语句叫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假命题. 2.四种命题及相互关系 3.四种命题的真假关系 (1)两个命题互为逆否命题,它们有相同的真假性; (2)两个命题互为逆命题或互为否命题,它们的真假性没有关系. 4.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如果p?q,则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2)如果p?q,q?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则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p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是q。注意对定义的理解:例如:若p?q,q p [难点正本疑点清源] 1.等价命题和等价转化

(1)逆命题与否命题互为逆否命题; (2)互为逆否命题的两个命题同真假; (3)当判断原命题的真假比较困难时,可以转化为判断它的逆否命题的真假. 2.集合与充要条件 设集合A={x|x满足条件p},B={x|x满足条件q},则有 ?,则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1)若A?B,则p是q的充分条件,若A B ?,则p是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2)若B?A,则p是q的必要条件,若B A (3)若A=B,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若A?B,且B ?A,则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题型一四种命题的关系及真假 例1已知命题“若函数f(x)=e x-mx在(0,+∞)上是增函数,则m≤1”,则下列结论正确的是(D) A.否命题“若函数f(x)=e x-mx在(0,+∞)上是减函数,则m>1”是真命题 B.逆命题“若m≤1,则函数f(x)=e x-mx在(0,+∞)上是增函数”是假命题

新机动车型式核准扩展判定技术条件(试行)

新机动车型式核准扩展判定技术条件 ( 试 行 ) 1 目的 为规范环保型式核准申报中车(机)型扩展的判定,制定本技术条件。 2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拟进行环境保护部环保型式核准申报的车(机)型。 3 定义 3.1 型式核准试验--指制造商制造的新车(机)型按型式核准规定进行的试验。 3.2 型式核准扩展—制造商制造的新车(机)与已通过型式核准的车(机)型具备相同的排放控制原理及排放控制部件,部分或全部排放性能相同。此部分性能可不再进行相关的型式核准试验,使用已经过型式核准的车(机)型的试验结果或结论代替。 4 扩展原则 4.1 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变化时,不能扩展。 4.2 当某一车型已经获得扩展后,此扩展车型不得扩展到其它车型。 4.3 不同制造商之间的整车(机)型不能互相视同(整车改装除外)。 4.4排放关键部件的扩展特殊要求:企业提交变更型号的相关控制文件及技术性能的技术资料,经检测机构确认不影响产品的排放性能,可向主管部门提供说明文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可以扩展。 5 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5.1 轻型汽车 5.1.1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 5.1.1.1 检验标准及项目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Ⅰ型和Ⅵ 型试验。

5.1.1.2 型式核准扩展条件 (一)扩展的前提条件 (1)发动机相同 型号、制造商、燃料种类、额定功率、ECU、氧传感器、增压器 、二次空气喷射、喷油泵(柴油)、喷油器(柴油)、EGR、LPG、NG燃气混合器和燃气喷射单元; 燃油喷射方式(直喷、非直喷); 中冷器有/无,型式相同; (2)排气后处理装置相同: 型号及生产厂 催化转化器涂层生产厂 催化转化器及其催化单元的数目、尺寸、形状、体积、作用型式 贵金属总含量相同或增加 贵金属比例一致 载体(结构和材料)孔密度 催化转化器壳体型式、安装位置 颗粒捕集器的尺寸、形状、容积、结构、再生方式、颗粒补集原理、生产厂、安装位置 (3)驱动型式相同; 驱动型式分为:两驱、非全时四驱(有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驾驶员可以根据工况选择驱动方式)、全时四驱(无两驱和四驱手动切换键);两驱和非全时四驱的车型的I型试验方法相同,试验结果可以互相扩展,全时四驱的车型试验结果只能扩展全时四驱车型。 (4)变速器型式相同。(AMT视为自动档) (二)扩展原则(条件) (1)允许基准质量不同,对第一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应为基础车型的相邻较大二级或任何一较小级;第二类车,车型的基准质量对应的当量惯量为基础车型的任何较小级,且已型式核准车型测得的污染物质量在要求扩展车型所规定的限值之内;(整车改装车型可免除该项) (2) 对于每一传动比,若E≤8%,则无须重复Ⅰ型试验和Ⅳ型试验,即可批准其扩展; (3)基准质量和总传动比不同的车型,只要完全符合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条件,则某一已经批准认证的车型,可以扩展到仅在基准质量和总传动比不同的其他车型。 (4)当某一车型按第(1)至(3)的规定获得认证扩展后,此认证不可再扩展到其它车型。

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附件四: 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1目的 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产品的扩展、变更,优化《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制定本技术条件。 2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3引用标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 GB/-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GB/-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技术术语车辆类型》; GB/T5375-199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 JB/T 8405-2001《农用运输车型式检验规则》; JB/T 10197-2000《三轮农用运输车型号编制规则》; JB/T 7735-1995《四轮农用运输车型号编制规则》。 注: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定义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厢式货车类别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4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 4.1 M类载客汽车 4.1.1 M1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注:同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尽管在不同的生产地址,也认为生产企业相同(下同)。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车身型式,例如:普通乘用车、后仓门式乘用车、两门式乘用

车、篷式乘用车、旅行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置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珊、附加照明灯具等引起的车身外形和尺寸变化。 车身结构一般可分为承载式、半承载式和非承载式。 ●车身本体材料,如金属,玻璃钢等;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电动机、混合动力; 气缸数和排列; 功率差不超过20%(最高为最低的倍以下); 排量(仅指轿车);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动力电池类别,如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等(仅适用于动力装置为电动机或混合动力的车辆); 位置(前、中、后)。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 ●转向轴(数量、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1.2 M2和M3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GB/-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 注:载客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不超过22人的客车按小型客车处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级别; ●车身型式,例如承载式车身,单层/双层,低地板,整体式/铰接式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形状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

充要条件的判定方法

充要条件的判定方法 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正确进行逻辑推理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高考对充要条件的考查主要以其他知识为载体进行两类问题的考查:一类是充要条件的判别;一类是有关充要性命题的证明,尤以考查充要条件的判别为主.要正确判断“充分且不必要条件”、“必要且不充分条件”、“充要条件”、“非充分非必要条件”,应该明确:①条件是什么,结论是什么;②条件是结论的什么条件;尝试从条件推导结论,从结论推导条件.下面就介绍几种充要条件的判定方法. 一、直接用定义判定 能够保证一个事件一定发生的条件,叫做这个事件发生的充分条件;一个事件要发生必须具备的条件叫做这个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一个条件既能保证某个事件发生,同时又是这个事件发生必须具备的条件,就叫做这个事件发生的充要条件.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充要条件的文字还有“当且仅当”、“有且仅有”、“必需且只需”等语句.用逻辑符号表示为: (1)若p ?q ,且q ?/p ,则p 是q 的充分且不必要条件,q 是p 的必要且不充分条件; (2)若q ?p ,且p ?/q ,则p 是q 的必要且不充分条件,q 是p 的充分且不必要条件; (3)若p ?q ,且q ?p(或?p ??q),则p 是q 的充要条件(此时q 也是p 的充要条件); (4)若p ?/q ,且q ?/p ,则p 是q 的非充分非必要条件. 例1(2004年辽宁高考)已知α、β是不同的两个平面,直线a ?α,直线b ?β,命题p :a 与b 无公共点;命题q:α∥β,则p 是q 的 ( ) A .充分而不必要的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的条件 解析:若α与β相交,设交线为c ,若a ∥c ,b ∥c ,则a ∥b ,此时a 与b 无公共点,所以p ?/q ;若α∥β,则a 与b 的位置关系是平行或异面,a 与b 无公共点,所以q ?p ,由此可知p 是q 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故选B . 例2(2004年浙江高考题)“sinA=12 ”是“A=30o”的 ( ) A.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充分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解析:记条件是p :sinA=12 ,结论为q :A=30o.由条件P 得A=k ·360o+30o或A=k ·360o+150o(k ∈Z),因此A=30o仅为其中的一个值,则p ?/q ,但是,当A=30o时,sinA=12成立,∴q ?p ,∴“sinA=12 ”是“A=30o”必要非充分的条件.故选B. 二、利用命题的四种形式进行判定 (1)如果原命题成立,逆命题不成立,则原命题的条件是充分非必要的;

第二节_命题和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有答案)

第二节命题及其关系、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考纲下载】 1.理解命题的概念. 2.了解“若p,则q”形式的命题及其逆命题、否命题与逆否命题,会分析四种命题的相互关系. 3.理解必要条件、充分条件与充要条件的含义. 1.命题的概念 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其中判断为真的语句叫做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做假命题. 2.四种命题及其关系 (1)四种命题间的相互关系 (2)四种命题的真假关系 ①两个命题互为逆否命题,它们有相同的真假性; ②两个命题互为逆命题或互为否命题,它们的真假性没有关系. 3.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若p?q,则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2)若p?q,则p与q互为充要条件. (3)若p?/ q,且q?/ p,则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1.一个命题的否命题与这个命题的否定是同一个命题吗? 提示:不是,一个命题的否命题是既否定该命题的条件,又否定该命题的结论,而这个命题的否定仅是否定它的结论. 2.“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与“p的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是q”两者的说法相同吗? 提示:两者说法不相同.“p的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是q”等价于“q是p的充分不必

要条件”,显然这与“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是截然不同的. 1.(2013·福建高考)已知集合A={1,a},B={1,2,3},则“a=3”是“A?B”的( ) A.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充分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解析:选A 当a=3时,A={1,3},A?B;反之,当A?B时,a=2或3,所以“a=3”是“A?B”的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2.命题“若x2>y2,则x>y”的逆否命题是( ) A.“若x<y,则x2<y2” B.“若x>y,则x2>y2” C.“若x≤y,则x2≤y2” D.“若x≥y,则x2≥y2” 解析:选C 根据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的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得命题“若x2>y2,则x>y”的逆否命题是“若x≤y,则x2≤y2”. 3.(教材习题改编)命题“如果b2-4ac>0,则方程ax2+bx+c=0(a≠0)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根”的否命题、逆命题和逆否命题中,真命题的个数为( ) A.0 B.1 C.2 D.3 解析:选D 原命题为真,则它的逆否命题为真,逆命题为“若方程ax2+bx+c=0(a≠0)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根,则b2-4ac>0”,为真命题,则它的否命题也为真.4.命题“若f(x)是奇函数,则f(-x)是奇函数”的否命题是( ) A.若f(x)是偶函数,则f(-x)是偶函数 B.若f(x)不是奇函数,则f(-x)不是奇函数 C.若f(-x)是奇函数,则f(x)是奇函数 D.若f(-x)不是奇函数,则f(x)不是奇函数 解析:选B 原命题的否命题是既否定题设又否定结论,故“若f(x)是奇函数,则f(-x)是奇函数”的否命题是B选项. 5.下面四个条件中,使a>b成立的充分而不必要的条件是( ) A.a>b+1 B.a>b-1 C.a2>b2 D.a3>b3 解析:选A 由a>b+1,且b+1>b,得a>b;反之不成立. [例1] A.若x>1,则x≤0 B.若x≤1,则x>0 C.若x≤1,则x≤0

视同判定精简版(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 技术条件)汽车公告专用

附件三 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 目的 为规范车辆公告产品检验的同一型式判定,制定本条件。 2 适用范围 2.1 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2.2 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2.3 本条件仅作为公告产品强制性标准检验方案技术审查的依据,不作产品一致性核查等其它用途。 3 定义 3.1 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3.2 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同一型式判定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判定。 3.3 不同车型之间或同一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都有可能存在同一型式。 4 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4.1 同一型式判定需在基础车型上引出。 4.2 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一型式。 4.3 标准或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可以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4.4 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功能不同,或生产企业不同,或规格型号不同,不能判定为同一型式。 4.5 对于系统,生产企业与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判定为同一型式。 4.6 在本技术条件中要求规格型号相同的部件或系统,由于某种原因,其规格型号的变更确实与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性无关时,应附加书面证明材料加以说明。当理由和证据充分时可视为满足要求。 4.7 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当其最不利状态或最极端条件下的特性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尽管不符合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某些条款,也可视为满足要求。 4.8 采用二类底盘或整车经改装作业后完成的车辆,如其最大总质量及轴荷参数均符合二类底盘或整车规定的技术条件,则其整车排放、制动、转向、噪声项目可以与原二类底盘的车型或整车视为同一型式。 5 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条件【主要看涂成黄色部分就可以了】 可以视同同期申报的,举个例子:本次申报了4个半挂车,如果满足视同条件,可以只实检一个车的,其他车视同这个。 【常用视同】 5.29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 GB11567.2-2001 ●后下部防护装置结构、尺寸(截面尺寸相同或增加)、材料相同;【只需要看这一条,以下三条可不看】 ●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到车辆上的连接部件、连接方式和安装位置相同;

平行线的判定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课题:人教版七年级下 5.2.2平行线的判定(1) 授课教师:北京市前门外国语学校 郝宏文

5.2.2平行线的判定(1)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从“用三角尺和直尺画平行线的活动过程中发现”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培养学生动手操作,主动探究及合作交流的能力。 (2)会用平行线的判定方法判定两直线平行,初步学会用几何语言进行简单推理和表述。 2.过程与方法:在探索图形的过程中,通过观察、操作、推理等手段,有条理地思考和表达自己地探索过程和结果,从而进一步加强学生分析,概括、表达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探索、交流、成功与提升的喜悦,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大胆猜想、推理的科学态度。 二、教学重点: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三、教学难点:运用平行线的判定方法进行简单的推理 四、教学教具:多媒体、三角板、直尺 五、教学方法:启发式 六、教学过程: (一)复习并导入新课: 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平行线,平行公理及其推论,如何用平行线的定义及平行公理的推论来说明两直线平行(学生回答),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总结,如果用平行线定义难以说明两条直线没有交点,平行公理的推论对条件要求较强,要有三条平行线,且其中的两条分别与第三条平行。你能否运用这两种方法来说明下面这两个问题的道理? 如果只有a、b两条直线如何判断他们是否平行呢?说明这两个途径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么有没有其他的途径判定两条直线是否平行的方法呢?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平行线的判定方法。 (二)新授

321 G H F E D C A B A B C D E 12 1、平行线的判定方法 (1)让学生回忆并叙述上节用三角板和直尺过一点P 画已知直线AB 的平行线的过程,你能发现这种画法实际上是画一对什么角相等吗?(让学生观察图形后回答,这两个角是直线AB 、CD 被EF 截得的同位角)。 判定方法1: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简单记为“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结合图形,引导学生用符号语言表述平行线判定公理: ∵∠1=∠2 (已知) ∴a ∥b (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练习: 1.已知∠1=54°, 当 时, AB ∥CD ? (2)平行线的判定方法2的推导 先采用探讨问题的方式,启发学生去思考,能不能从内错角之间的关系或同旁内角之间的关系来判定两条直线平行呢? 让学生观察图形分析∠1与∠2在什么条件下满足判定方法1,引导学生分析角之间的关系,发现新结论: 判定方法2: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内错角相等,那么两直线平行。 简称为“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结合图形引导学生用符号语言表述上面的推理过程 已知:直线AB 、CD 被EF 所截,∠1=∠2, 求证:AB ∥CD 证明:∵∠1=∠2(已知) ∠1=∠3(对顶角相等) ∴∠2=∠3(等量代换) ∴AB ∥CD (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练习:已知:∠1=∠A=∠C,

考点3 命题和充分必要条件(学生版)

考点3 命题和充分必要条件 [玩前必备] 1.命题的概念 在数学中把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其中判断为真的语句叫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假命题. 2.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如果p ?q ,则p 是q 的充分条件,q 是p 的必要条件; (2)如果p ?q ,q ?p ,则p 是q 的充要条件. 3.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 4. 5. [玩转典例] 题型一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判定 例1(2019?天津)设x R ∈,则“250x x -<”是“|1|1x -<”的( ) A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例2(2019?上海)已知a 、b R ∈,则“22a b >”是“||||a b >”的( ) A .充分非必要条件 B .必要非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非充分又非必要条件 例3(2018?天津)设x R ∈,则“11 ||22 x -<”是“31x <”的( ) A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例4(北京高考)设,a b ∈R ,“0a =”是“复数i a b +是纯虚数”的 A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 .充分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玩转跟踪] 1.(2020届山东省济宁市高三3月月考)“0x y >>”是“()()ln 1ln 1x y +>+”成立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即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2.(2020届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一模)若集合{}{}1234|05P Q x x x R ==<<∈,,,,,,则“x P ∈”是“x Q ∈”的( ) A .充分非必要条件 B .必要非充分条件 C .充分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非不必要条件 3.(2015·湖南,2)设A ,B 是两个集合,则“A ∩B =A ”是“A ?B ”的( ) A.充分不必要条件 B.必要不充分条件 C.充要条件 D.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题型二 含一个量词的命题的否定和真假命题 例5(2020?四川模拟)设x Z ∈,集合A 是奇数集,集合B 是偶数集.若命题:p x A ?∈,2x B ∈,则( ) A .:p x A ??∈,2x B ? B .:p x A ???,2x B ? C .:p x A ???,2x B ∈ D .:p x A ??∈,2x B ? 例6已知命题p :?x 0∈R ,log 2(03x +1)≤0,则( ) A .p 是假命题;綈p :?x ∈R ,log 2(3x +1)≤0 B .p 是假命题;綈p :?x ∈R ,log 2(3x +1)>0 C .p 是真命题;綈p :?x ∈R ,log 2(3x +1)≤0 D .p 是真命题;綈p :?x ∈R ,log 2(3x +1)>0 例7(1)(2020·沈阳模拟)下列四个命题中真命题是( ) A .?n ∈R ,n 2≥n B .?n 0∈R ,?m ∈R ,m ·n 0=m C .?n ∈R ,?m 0∈R ,m 20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精编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 技术条件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附件: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2.定义 2.1 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2.2 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视同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同一型式。 2.3 不同车型之间或同一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都有可能存在同一型式。 3.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3.1同一型式判定需在基础车型上引出。 3.2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一型式。 3.3标准或视同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可以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3.4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

功能不同,或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产品型号不同,或产品商标不同,不能视同。 3.5对于系统,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视同。 4.汽车产品视同条件 4.1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及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点火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料种类 点火次序 发动机排量 气缸数目及排列 缸径、行程 压缩比 最大净功率及相应转速 怠速转速 空滤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中冷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增压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燃烧系统(直喷式、预燃室式、涡流燃烧式,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泵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调速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四种命题与充条件

常用逻辑用语与充要条件 【高考考情解读】 1.本讲在高考中主要考查集合的运算、充要条件的判定、含有一个量词的命题的真假判断与否定,常与函数、不等式、三角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数列等知识综合在一起考查.2.试题以选择题、填空题方式呈现,考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题目难度中等偏下. 1.命题的定义 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其中判断为真的语句叫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假命题. 2.四种命题及其关系 (1)原命题为“若p则q”,则它的逆命题为若q则p ;否命题为若┐p则┐q ;逆否命题为若┐q则┐p . (2)原命题与它的逆否命题等价;逆命题与它的否命题等价.四种命题中原命题与逆否命题同真同假,逆命题与否命题同真同假,遇到复杂问题正面解决困难的,采用转化为反面情况处理,即,可以转化为判断它的逆否命题的真假. 命题真假判断的方法: (1)对于一些简单命题,若判断其为真命题需推理证明.若判断其为假命题只需举出一个反例. (2)对于复合命题的真假判断应利用真值表. (3)也可以利用“互为逆否命题”的等价性,判断其逆否命题的真假. 3.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定义 (1)若p?q且q p,则p是q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2)若q?p且p q,则p是q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3)若p?q且q?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 若p q且q p,则p是q的非充分非必要条件. 设集合A={x|x满足条件p},B={x|x满足条件q},则有 (1)若A?B,则p是q的充分条件,若A?B,则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2)若B?A,则p是q的必要条件,若B?A,则p是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3)若A=B,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若A?B,且B?A,则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2.充分、必要条件的判定方法 (1)定义法,直接判断若p则q、若q则p的真假. (2)传递法. (3)集合法:若p以集合A的形式出现,q以集合B的形式出现,即A={x|p(x)},B={x|q(x)},则①若A?B,则p是q的充分条件;②若B?A,则p是q的必要条件;③若A=B,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等价命题法:利用A?B与┐B?┐A,B?A与┐A?┐B,A?B与┐B?┐A的等价关系,对于条件或结论是否定式的命题,一般运用等价法,利用原命题和逆否命题是等价的这个结论,有时可以准确快捷地得出结果,是反证法的理论基础. 1.简单的逻辑联结词 (1)命题中的“且”、“或”、“非”叫作逻辑联结词. (2)简单复合命题的真值表: p q┐p┐q p或q p且 q ┐(p或q) ┐(p且 q) ┐p或 ┐q ┐p且 ┐q 真真假假真真假假假假 真假假真真假假真真假 假真真假真假假真真假 假假真真假假真真真真 (1)常见的全称量词有“任意一个”“一切”“每一个”“任给”“所有的”等. (2)常见的存在量词有“存在一个”“至少有一个”“有些”“有一个”“某个”“有的”等.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 技术条件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附件: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2.定义 2.1 同一型式——指某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一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一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2.2 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视同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同一型式。 2.3 不同车型之间或同一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都有可能存在同一型式。 3.同一型式判定原则 3.1同一型式判定需在基础车型上引出。 3.2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一型式。 3.3标准或视同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可以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3.4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功能不同,或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产品型号不同,或产品商标不同,不能视同。 3.5对于系统,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视同。 4.汽车产品视同条件 4.1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及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点火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料种类 点火次序 发动机排量 气缸数目及排列 缸径、行程 压缩比 最大净功率及相应转速

专题练习平行线的判定

专题二平行线及其判断【要点归纳】 1.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用符号“∥”表示2.平行线的判定方法: (1) ,两直线平行; (2),两直线平行;(3),两直线平行 3 .平行公理: (1)过已知直线外一点, 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 (2)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 , 即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_____________. 如果a∥c,b∥c,那么a____c。 b a c a c b (3)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垂直,那么这两条直线,即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_____________ 如果b⊥a,c⊥a,那么b____c. 【例题讲解】 【例1】如图5.2-4所示,根据下列条件,可推得哪两条直线平行,并说明根据.(1)∠ABD=∠CDB; (2)∠CBA+∠BAD=180°; (3)∠ABC=∠DCE。 【例2】如图5.2-5,∠A+∠B=180°,∠EFC=∠DCG,试说明:AD∥EF。 【例3】如图5.2-7,若∠B=102°,∠1=78°,则AB与CD平行吗?请说明理由.

【例4】如图5。2-8,EC,FD与直线AB交于C,D两点,∠1=∠2,则EC∥DF吗?为什么? 【例5】如图5.2-9已知FE⊥CD于E,∠1=64°,∠2=26°,试说明AB∥CD。 【随堂练习】 1。已知:如图5.2-10,BE平分∠ABC,且∠1=∠3,则DE与BC平行吗?为什么? 2。(1)如图5.2-13,AF,CE,BD交于点B,BE平分∠DBF,添加条件∠EBF=,可使DB∥AC,说明理由. (2)(贵州铜仁中考题)如图5.2-14,请填写一个你认为恰当的条件,使AB//CD. 3.如图5。2-18所示,由(1)∠1=∠3,(2)∠BAD=∠DCB可以判定哪两条直线平行?

四种命题与充要条件

常用逻辑用语与充要条件 【高考考情解读】1?本讲在高考中主要考查集合的运算、充要条件的判定、含有一个量词的 命题的真假判断与否定,常与函数、不等式、三角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数列等知识综合在一起考查 2试题以选择题、填空题方式呈现,考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题目难度中等偏下. 1. 命题的定义 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 其中判断为真的语句叫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假命题. 2?四种命题及其关系 (1) 原命题为“若p则q”,则它的逆命题为若 q则p:否命题为若「 p贝归q;逆否命题为若二q贝归P ? ⑵原命题与它的逆否命题等价:逆命题与它的否命题等价?四种命题中原命题与逆否命题同真同假,逆命题与否命题同真同假,遇到复杂问题正面解决困难的,采用转化为反面情况处理,即,可以转化为判断它的逆否命题的真假. 命题真假判断的方法: ⑴对于一些简单命题,若判断其为真命题需推理证明.若判断其为假命题只需举出一个反例. (2) 对于复合命题的真假判断应利用真值表. (3) 也可以利用互为逆否命题”的等价性,判断其逆否命题的真假. 3.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定义 (1) 若p? q且q p,则p是q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2) 若q? p且p―q,则p是q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3) 若p? q且q? 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4) 若p―q 且 q—p,则 p是q的非充分非必要条件. 设集合A={x|x满足条件p}, B= {x|x满足条件q},则有 ⑴若A? B,则p是q的充分条件,若A B,则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⑵若B? A,则p是q的必要条件,若B A则p是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产品管理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附件

(产品管理)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附件:

附件: 车辆产品同壹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1.1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1.2包括《公告》管理所要求的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 2.定义 2.1同壹型式——指某壹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对应某壹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特性不低于另壹车辆产品的系统或部件。而后者已经实际检验,证明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车辆整车产品,已经实际检验的车型也称为基础车型。 2.2按照检验对象不同的特性,视同可分为对系统、部件的同壹型式。 2.3不同车型之间或同壹车型由于不同的选装均有可能存于同壹型式。 3.同壹型式判定原则 3.1同壹型式判定需于基础车型上引出。 3.2完全相同的系统或部件,如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更或标准虽未变更但要求实施的内容有增加时,不能视为同壹型式。 3.3标准或视同条件明确规定了应该相同的量值,能够考虑制造误差和测量误差的因素。 3.4对于部件(指有强制性标准单独要求的部件),如结构、功能不同,或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产品型号不同,或产品商标不同,不能视同。 3.5对于系统,制造商(生产场所)不同或商标不同的同参数整车产品之间的系统不能视同。 4.汽车产品视同条件

4.1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GB18352.2-2001 ●发动机下列基本特性、参数及部件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点火方式 ●进气方式 ●冷却方式 ●燃料种类 ●点火次序 ●发动机排量 ●气缸数目及排列 ●缸径、行程 ●压缩比 ●最大净功率及相应转速 ●怠速转速 ●空滤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中冷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增压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燃烧系统(直喷式、预燃室式、涡流燃烧式,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泵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调速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喷油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压燃式发动机) ●供油方式(化油器、单点/多点喷射、直喷式,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化油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喷油器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火化塞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点火线圈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仅对点燃式发动机) ●ECU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包括软体和硬件

(完整版)集合法判断充要条件教案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2-1 集合法判断充要条件 讲课人:王美珍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熟记并理解集合法判断充分、必要条件的口诀; (2)掌握集合法判断充分、必要条件的技巧。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归纳总结的能力。 情感目标:让学生感受“在生活中数学地思维”,增加对学习逻辑知识的兴趣和信心,克服畏惧感,激发求知欲。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集合法判断充要条件。 教学难点:理解集合法判断充要条件的口诀。 课型:新授课教学方法:讲练结合教学法(配合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 教具:多媒体、投影仪 复习引入: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的定义: 若p ?q ,则p是q成立的充分条件 若q ?p,则q是p成立的必要必要条件 若p ?q,且q?/p 则q是p成立的必要充分不必要条件

若p ?/q,且q?p则q是p成立的必要必要不充分条件 若p ?q,则q是p成立的必要充要条件 思考: 1、在前面我们已经学习了用定义来判断充分条件、 以及充要条件,那么是否有更简便的方法可以去判断这几类条件呢? 2、若命题p代表的是集合A,命题q代表的是集合B判断下列各题中命题p是命题q的什么条件,并研究此时集合A与集合B之间的关系? (1)p:(x-2)(x-3)=0,q:x-2=0 (2)p:x>3,q:x>0; (3)p:a>b,q:a+c>b+c; (3)p:x=3,q:x2=9. (4)p:x+y≠-2, q:x≠-1且y≠-1 解答:(1)p是q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且B A (2)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且A B (3)p是q的充要条件且B=A (4)p是q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且B A,A B 讲解新课: 从集合与集合的关系看充分条件、必要条件: 一般情况下若条件甲为x∈A,条件乙为x∈B 1)若A B,则甲是乙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新增标准检验项目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 更新、新增标准检验项目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5.31 汽车护轮板GB 7063-2011 ●车身形状和尺寸相同。(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 杆、顶置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栅、附加照明灯具 等引起的车身形状和尺寸变化。) ●轮胎断面宽度相同或减少,轮辋直径相同; ●悬架型式相同。 5.35 风窗玻璃除霜系统功能GB 11555-2009 ●前排座椅之前的车身形状、尺寸相同; ●“R”点坐标相同; ●除霜系统工作原理相同; ●暖风电机功率相同或增加。 5.36 风窗玻璃除雾系统功能GB 11555-2009 ●前排座椅之前的车身形状、尺寸相同; ●“R”点坐标相同; ●除雾系统工作原理相同; ●暖风电机功率相同或增加; ●乘员座位数量相同或减少。 5.42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GB 11566-2009 ●车身及其外装饰件相同。 注:不包括仅仅是车身的加长或缩短,其余不变。 5.43 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24406-2009 ●座椅结构型式、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座椅固定件结构、材料及固定方式相同;

●座椅上安装的安全带固定点的数量相同或减少; ●车身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5.44 汽车座椅头枕GB 11550-2009 ●座椅和头枕结构型式、调节范围、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座椅固定方式相同; ●座椅“R”点坐标相同。 5.50 无线电骚扰特性GB 14023-2011 a) 上电且发动机不运转模式下: ●车身本体材料(金属或玻璃钢)相同; ●车载音视频系统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汽车组合仪表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汽车危险报警控制器(闪光继电器或ECU)规格型号、生 产企业相同; ●空调控制器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刮水器控制器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气体放电灯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b)发动机运转模式下: ●车身本体材料(金属或玻璃钢)相同; ●发动机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分电器、高压线与点火线圈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火化 塞规格型号相同; ●ECU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发电机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柴油发动机电控喷油泵、电控喷油器、电控EGR阀规格型 号和生产企业相同; c) 对新能源车辆: ●动力电池组总电压、总容量相同或减少不超过20%; ●动力电池组安装位置相同; ●驱动电机及控制器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