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卡(汇总)

职业危害告知卡(汇总)
职业危害告知卡(汇总)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 (3)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 (3)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 (4)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 (4)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 (5)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 (5)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 (6)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 (7)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 (7)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 (8)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 (9)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 (1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 (1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 (13)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 (14)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 (15)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 (16)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 (17)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 (18)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 (19)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 (2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粗苯 (2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氨水 (22)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焦油 (23)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焦炉煤气 (24)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洗油 (26)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磷酸 (27)

告知牌制作说明 (28)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全套职业危害告知卡(危化品)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dust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 损害等。 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注意防尘 应急处理 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 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 音。 噪声有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硫酸,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硫酸 SULFURIC ACID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吸入或食入可能致死,会腐蚀眼睛、皮肤、呼吸道,可能造成失明、肺水肿(症状可能延 迟发生),含硫酸的无机酸雾滴具致癌性。 无色至暗褐色液体,具有油性、吸湿性,无味,加热有窒息味,稀释硫酸时只能注酸入水,切不可注水入酸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吸入: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以温水缓和冲洗受污染的部位不少于20-30分钟。脱掉受污染的 衣服、鞋子或皮饰品。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立刻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 的水,以稀释胃中的物质;若有牛奶,于喝水后再给予牛奶喝下。若患者自 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刻 就医。 注意防护 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 :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2017年最新版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

工作场所存在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 理化特性 健康危害 无机性粉尘 有机性粉尘 混合性粉尘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 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 害等。 应急处理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 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防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 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 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 粉尘性质,佩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 造成危害。 标准限值:8mg/m 3 检测数据: 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 理化特性健康危害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 都无规律、杂乱无章 的声音。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 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 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 性疾病。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紧闭门窗。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必声能;佩戴耳塞;使用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标准限值:85[dB(A)]检测数据: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存在二氧化硫,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二氧化硫 理化特性健康危害 无色,常温下为无色有 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 体,密度比空气大,易 液化,易溶于水。 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 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 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 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 饮牛奶或生蛋清。就医。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超过(PC-STEL)10mg/m3。严加密闭,提 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 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标准限值:PC-TWA:5mg/m3 PC-STEL:10mg/m3检测数据:C TWA= C STEL= 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所在的部(室)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重庆皇华碳酸钙有限公司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 种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二氯乙烷 1,2-dichlor oethane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本品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 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液体和蒸气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角膜混浊。吸入高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 肿。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 禁忌物:强氧化剂、酸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 急 处 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苯酚phenol;carbolic acid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 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 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 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 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 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 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 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 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 皮炎。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可混溶于乙醇、醚、 氯仿、甘油。 可燃,遇明火、高热 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 禁忌物:强氧化剂、 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酸)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甲酸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主要引起皮肤、粘膜的刺激症状。接触后 可引起结膜炎、眼睑水肿、鼻炎、支气管炎, 重者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浓甲酸口服后可 腐蚀口腔及消化道粘膜,引起呕吐、腹泻及胃 肠出血,甚至因急性能衰竭或呼吸功能衰竭而 致死。皮肤接触可引起炎症和溃疡。偶有过敏 反应。 甲酸,又称作蚁酸,甲酸无 色而有刺激气味,且有腐蚀性。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水合肼)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水合肼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吸入本品蒸汽,刺激鼻和上呼吸道,此外, 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症状; 液体或蒸汽对眼有刺激作用,可致眼的永 久性损害; 吸入本品蒸汽,刺激鼻和上呼吸道,此外, 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症状。 本品为无色发烟液体,微有 特殊的氨臭味,可燃,高毒,具 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 伤,与水混溶,不溶于氯仿、乙 醚,可混溶于乙醇。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无水碳酸钾)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无水碳酸钾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吸入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咳嗽 和呼吸困难等。对眼有轻到中度刺激作用,引 起眼疼痛和流泪。皮肤接触有轻到中度刺激 性,出现痒、烧灼感和炎症。大量摄入对消化 道有腐蚀性,导致胃痉挛、呕吐、腹泻、循环 衰竭,甚至引起死亡。 单斜晶系,白色粉末状或细颗粒状结晶。 易溶于水,有很强的吸湿性,不溶于乙醇和醚。熔点891℃,相对密度2.43g/cm3。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本品不燃烧。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应急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必要时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3-二氟苯乙醚)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2,3-二氟苯乙醚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易燃液体,不溶于水,溶于 有机溶剂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

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九、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新版全套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音的机械设备;采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使用隔声、阻尼、 隔振等措施及加强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定期进行岗中体 检;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焊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尘面罩或口罩; 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自我保护; 4、加强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 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空气浓度超标时,应佩过滤式戴防毒面具。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 佩戴化学防护眼镜。穿一般作业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长时期 反复接触。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呼吸系统防护:戴防毒用具,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配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 撤离时,应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饮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沐浴更衣,进行就 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最新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职业危害告知卡 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二氯乙烷1,2-dichlor oethan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本品对眼睛及呼吸 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 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 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 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 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引 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 性皮炎。液体和蒸气还能 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 角膜混浊。吸入高浓度的 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 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 恶心、呕吐、精神错乱, 有的可致肺水肿。还能刺 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 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 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 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 浅黄色透明 液体,有类似 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 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 炸。受高热分 解产生有毒 的腐蚀性烟 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 应,遇明火、 高热易引起 燃烧,并放出 有毒气体。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 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 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 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职业危害告知卡 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版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

粉尘 无机性粉尘 有机性粉尘 混合性粉尘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 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 害等。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 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 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 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 粉尘性质,佩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 造成危害。 标准限值:8mg/m 3 检测数据: 检测日期:

噪声声强和频率的变化 都无规律、杂乱无章 的声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紧闭门窗。 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必声能;佩戴耳塞;使用 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 隔开。 标准限值:85[dB(A)]检测数据:检测日期:

二氧化硫 无色,常温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密度比空气大,易液化,易溶于水。 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 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 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 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 饮牛奶或生蛋清。就医。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不超过5mg/m 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超过(PC-STEL )10mg/m 3。严加密闭,提 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 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标准限值:PC-TWA:5mg/m 3 PC-STEL:10mg/m 3 检测数据:C TWA = C STEL = 检测日期: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全套)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 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可引发尘肺病,还可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 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尘、混合性粉尘 膜损害等。 应急处理 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 注意防尘 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 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噪声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 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 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Noise 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 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噪声有害 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作业场所产生高温,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 高温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 病、热痉挛、热衰竭。热辐射 应急处理 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 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注意防护 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注意高温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电离辐射,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电离辐射可引起放射病,短时间内接受照射具有波的特性和穿透电离辐射 可引起机体是的急性损伤,长时间接受可引能力,分为外照射和内 起慢性放射性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照射。 应急处理 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设备电源,发现身体不适时及时到 医院检查、救治 注意防护 外照射采取间隔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内照射采取围封隔离、 当心电离辐射除污保洁和个人防护。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接触到粉尘, 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当人体吸入粉尘后,小于5μm的微粒,极易深入肺部,引起中毒性肺炎或矽肺,有时还会引起肺癌。沉积在肺部的污染物一旦被溶解,就会直接侵入血液,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肺病,还可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到医院检查。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有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 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特此告知。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产生噪音,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示例见附件1)。第八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 - .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 - 考试资料

1,2-dichlor oethane 本品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 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 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 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液体和蒸气 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角膜混浊。吸入高 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 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 肿。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脂肪性病变, 严重的直至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 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 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 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 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 有毒气体。 禁忌物:强氧化剂、 酸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苯酚phenol;carbolic acid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 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 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 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 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 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 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 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 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可混溶于乙醇、醚、 氯仿、甘油。 可燃,遇明火、高热 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 禁忌物:强氧化剂、 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2016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修改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危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处理,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您本人未受职业病的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职需进行离职体检(在离职前未进行体检的人员如产生任何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如在离职前未进行离职体检,愿意承担因未进行离职体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 特此告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并在告知书上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告知的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从告知书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部门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分布

2021年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 危害告知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化学品生产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 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

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六、公司健康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公司健康安全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

危化品职业危害告知牌

作业环境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二乙基羟胺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本品为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或吞咽有害。皮肤接触产生刺激。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能与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燃烧或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易燃液体和蒸气。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能与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燃烧或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快速用大量流动清水连续冲洗沾染部位。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连续冲洗眼睛。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吸 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食 入:用大量水漱口,催吐。给饮水,立即就医。 防护措施 远离火花、热源、明火、热表面,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阅读并了解所有预防措施。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防爆型电器和设备。采取防静电措施,防止静电积聚。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避免接触眼睛、皮肤,避免吸入、食入,操作后彻底清洗。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水。 内部报警电话:7830140 外部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作业环境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甲醛CH2O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 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 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 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 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 害。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 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无色,具有刺 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熔点(℃):-92相对密度(水=1):0.82 闪点(℃):50(37%)爆炸上限%(V/V):73.0 引燃温度(℃):430爆炸下限%(V/V):7.0 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1%碘化钾60mL灌胃。常规洗胃。就医。 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内部报警电话:7830140 外部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最终版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丁二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丁二烯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 咽痛、耳鸣、全身乏力、嗜睡等。重者出现酒醉状态、呼吸困难、 脉速等,后转入意识丧失和抽搐,有时也可有烦躁不安、到处乱 跑等精神症状。脱离接触后,迅速恢复。头痛和嗜睡有时可持续 一段时间。皮肤直接接触丁二烯可发生灼伤或冻伤。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丁二烯可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失眠、 多梦、记忆力减退、恶心、心悸等症状。偶见皮炎和多发性神经 炎。 无色气体,有特殊气味。稍溶于水,溶于乙醇、甲醇, 易溶于丙酮、乙醚、氯仿等。有麻醉性,特别刺激粘 膜,易液化,临界温度161.8,临界压力4.26MPA。 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2.16-11.47%(体 积)。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注意防护 丁二烯极易着火,丁二烯与氧接触能形成过氧化物,如在室温下与空气接触一昼夜时能形成120PPM过氧化物,50℃下则可生成460PPM。过氧化物的存在能导致严重的爆炸事故。贮运时必须与空气隔绝,并加入适量的阻聚剂。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8小时操作时空气中含量不允许超过1000PPM。

急救电话:120 职业危害接触限值(PC-STEL):无资料职业危害接触限值(PC-TWA):5㎎/m3职业卫生咨询电话:6280258 检测结果:检测日期: 是否合格:检测机构: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甲基丙烯酸甲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甲基丙烯酸甲酯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本品有麻醉作用,有刺激性。急性中毒:表现有粘膜刺激症状、 乏力、恶心、反复呕吐、头痛、头晕、胸闷,可有急识障碍。慢 性影响:体检发现接触者中血压增高、萎缩性鼻炎、结膜炎和植 物神经功能障碍百分比增高。 无色易挥发液体, 并具有强辣味。微溶于水,溶于乙 醇等。闪点:10℃,爆炸极限2.12-12.5%(体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在受热、光和紫外线的作用下 易发生聚合,粘度逐渐增加,严重时整个容器的单体 可全部发生不规则爆发性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 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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