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工作计划

东海中学关于实施“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结合

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

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

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

素质人才。

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吃透高考改革方案文件精神。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以下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

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以下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必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考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分各150分,物理、历史两科必选一科(不得双选),以卷面分100分计入总分。生物、化学、地理、思想政治四科任选其中两科,以A、B、C、D、E五个等级计算。改革后高考总分550分,作为高校统一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另外,每年1月份的春季招生(即合格性考试作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宣传工作,准确传达高考改革精神

依据广东省高考改革方案,我校专门举行高一年级关于高考改革方案部署会议,传达高考改革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要求班主任通过班会课、校讯通、电话等形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传达高考改革方案的内容和目的,以此形成家校互动,稳步推进我校高考改革步伐。

三、分阶段完成新方案选课工作

高考改革的目的是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计划,所以高考改革势在必行。我校在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之前,提前对全级学生对选课的意愿的摸底调查,通过调查结果显示,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选课意愿集中在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这四科当中。另外,结合我校实际,由于学生生源来自第四批录取分数档,生源素养普遍不高,而且学生人数较少,师资配套力量和教学资源不够完善,所以,学校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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