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酬金制合同)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XXXXXXXXXXXXXXX

传真: 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 XXXXXXX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

传真: 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地: XXXX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XXXXXX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就乙方对甲方【河北省市秦皇西大街88号】提供专业化之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该物业」指【商业】项目,为甲方持有项目。座落位置:

1.2.总建筑面积一期约26700平方米(不含会所)。

物业类型:商业

1.3「本合同」指乙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为甲方该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同意

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支付酬金而订立本合同。

1.4 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备期物业管理”及“后期委托物业管理”。

1.4.1 「筹备期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之日起为准,

初步为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乙方提供甲方于该期间筹备期

物业管理服务。

1.4.2 「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项目交付之日起为准,初步为

2012年5月1 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为期24个月乙方提供甲方于该物业

之物业管理服务。如上述起始日期延误,甲方需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

1.5「业户」指该物业各单元的业主、租户和使用人及其合法授权人。

1.6 「业户手册和临时管理规约」指依照现行国家法律为商业的业户制订有

关共同使用该物业公共部分和公用部分的权利和责任。是约束该物业业户之间的

相互关系,所有该物业业户必须遵守。

1.7 「物业服务」:指乙方在该物业中所涉及的物业服务及资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

服、安保、消防、保洁、绿植及租摆、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和维修及维护保养、

建筑和装饰工程、改造和验收、停车场及车辆管理、业户管理、广告位管理及对

外接待联络等。

1.8 「物业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物业管理帐户,

以用于收支该物业物业管理费用及开出相应发票。物业管理帐户为甲、乙双方共

管帐户,甲方保管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有关物业费支出均须甲、乙

双方同意。乙方按每月度首五日从物业管理账户中划拨管理酬金。

1.9 「资产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资产管理帐户,

以用于收支该物业除租金(租金由甲方设立专项账户收取)外其它资产经营性收

益收入,如宣传推广费,广告收入及甲方拨款等开出相应发票。该物业的资产服

务性经营收益费用将列入此专项帐户,此帐户同样为甲、乙双方共管帐户,甲方

保管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

1.10 「酬金制」:指乙方对甲方的物业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采取的是酬金制的模式,

即在甲方物业项目以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物业费)按约

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乙方),其余全部用于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甲方)享有或承担。

1.11 「资产性经营收益」:

指该物业除物业费及租金外其他资产经营性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入、

宣传推广费,甲方拨款等。此项费用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此科目费用进行日

常管理,并享有使用权(如弥补物业管理费用不足),但须经得甲方同意,方可

使用。甲方将定期进行资金审计工作。

1.12 「外判商服务费」:指乙方将物业服务某些工序或服务(如保安、保洁)判予其

专业公司负责管理及维护所产生的外判费用。

1.13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甲方物业所在地发生战争、洪水、台

风、冰雹、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无

法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之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条筹备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甲方筹备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2.1 物业管理筹备与接管验收

2.1.1 乙方负责组建该物业之物业管理队伍,选派及聘用各级驻场物业管理员工;

2.1.2 按照该物业管理需要和该物业特定情况制定管理处各项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

2.1.3 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接管验收安排,负责接管该物业设施设备,与建设单位做

好各项交接。该物业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及甲方、乙方有关接管验收的规定和要求;

2.1.4 物业工程维保事宜:

2.1.4.1负责与甲方制定有关该物业的工程质量保修处理程序及相关事宜;

2.1.4.2 查验、建立物业工程维保档案。

2.2员工培训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对驻该物业之管理员工提供一系列物业专业课程培训。

2.3 总物业经理

乙方将于筹备期起安排派驻总物业经理进驻物业负责协调及统筹各方面物业管理工作。

第3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乙方以酬金制形式自2012年月日起,乙方提供甲方为期24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3.1 物业管理一般事宜:

3.1.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事务;

3.1.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资产经营事务;

3.1.3乙方负责管理业户装修管理工作;

3.1.4乙方负责处理业户有关物业管理方面之投诉;

3.1.5乙方制订并完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3.1.6乙方从物业管理账户中为该物业公共设施及设备购置财产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械损坏险、物业管理责任险及其他有关该物业之保险。

3.1.7乙方负责租金的催缴(租金的收取由甲方负责)及管理费用的收取,对欠缴租金及管

理费的业户,应收缴滞纳金,乙方可采取法律行动追回所欠缴的费用;因此所引致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将由该物业的资产管理账户或物业管理账户内支付;

3.1.8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清退欠交租金的租户或物业使用人;

3.1.9 乙方负责管理并保存与该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户档案及竣工验收资料,乙方对

其管理的前述资料及时交甲方备案;

3.1.10 乙方负责安排该物业园艺保养及节日装饰;

3.1.11 如遇该物业各系统因任何问题不能满足业户使用要求或因系统老化而进行的改造

工程,并此开支不在本年预算内,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交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安排进行。

3.2财务管理

3.2.1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财务收支事宜,唯本项目物业管理帐户、资产管理帐户

均为甲、乙双方共同管理,所有支出均需双方同意。

3.2.2 乙方负责制订该物业管理的年度物业管理费预算并提交甲方,在得到甲方审批后,

乙方可负责预算内开销及预算项目的财务工作,唯超出预算工作需经甲方审批方可进行。(首年预算见附件一)

3.2.3 乙方负责在每年11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甲方在每年12月10

日前审批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在每年1月15日前,书面向甲方报告上一年度物业管理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对未执行的预算和预算超出部分作出说明。

3.2.4在管理期如遇预算外支出,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预算申请,甲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

提出审批意见,并以资产管理帐户优先支付,待资产管理帐户不足以支付该支出时,甲方应支付剩余部分之费用。

3.2.5乙方于2012年5月1日前开立物业管理账户,以处理收支物业管理费用并开出相应

发票。该物业所支付的物业管理成本列入此专项帐户;同时乙方于2012年6月1日前开立资产管理账户,以处理收支该物业经营性收益费用(除租金外)并开出相应发票。该物业所支付的运营成本、经营收入和其它收入均列入两专项帐户。

3.2.6 乙方须进行的会计工作包括:

●发出租金及物业缴款通知书予该物业各租户;

●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存入乙方为物业所设之物业管理账户,并由乙

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财务发票;

●由物业管理账户支付所有物业管理开支款项。资产管理账户支付所有资产运营管理

及宣传推广开支款项;

●使用按本合同所需而由乙方为该物业开设之物业管理账户及资产管理账户,作为该

物业管理和经营收入或支出款项之用,包括定期检查账户结余,以确保维持足够款项,应付管理及经营性支出项目;

●每月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专项管理账户金额;

●乙方负责收取各租户装修管理押金及预收款项并保存于物业管理账户。

3.2.7 乙方于2012年5月20日前向甲方预收已确定的月度物业管理费用作为物业管理押

金存入物业管理账户,做为物业管理运转之用,待收取全部第一期物业管理费用后退还甲方该费用。

3.2.8 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按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月度预先交纳到物业管理账户。该

物业管理费标准如下:

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15元/月·建筑平方米。

乙方可根据当地市场物价指数及当地最低工资涨幅比例情况,经甲方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

3.2.8.1 在不违反适时调整的法律、法规和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

限于以下开支(具体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3.2.8.2 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加班费和按法规规定提取的福利保险及劳动合同期

满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

3.2.8.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小修费用;

3.2.8.4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2.8.5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3.2.8.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3.2.8.7 办公费用及法律顾问、诉讼、审计费用;

3.2.8.8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税金;

3.2.8.9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物业管理责任险其它相关保

险;

3.2.8.10 该项目的给排水、制冷费用;

3.2.8.11 物业管理酬金;

3.2.8.12 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国家规定由物业管理帐户支销的费用。

3.2.9 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

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月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乙方提交专题报

告供甲方审阅和拨款。

3.2.10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财务报告,包括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明细,以助甲方审

核该物业管理费使用状况。

3.3 维护管理

3.3.1 乙方将编制短期及长期修缮工作计划,建立机电设备维护之标准及品质定位,并备

有各类设备的保养报表。

3.3.2 按该物业交接各类设备设施类型甄选适合之保养承包商处理定期大型之维修保养计

划,各项计划将由乙方准备工程细则并通过初选程序,并报甲方审批,最终确定合适外判服务商。

3.3 清洁及安全管理

3.3.1 乙方将根据预算标准,制定清洁服务计划及安排日常清洁工作。

3.3.2 乙方将开展物业管理之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保安人员岗位、巡逻

路线及保安方案。

3.4 管理报告

3.4.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月物业管理之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处月度工作计划执

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重大投诉跟进情况、工程维修保养等。

3.4.2 单个业户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

双方另行商定。

3.5 停车场的经营与管理

3.5.1 乙方提供停车场管理服务,包括保安、保洁、设备维护及客户服务等。

3.6 物业的交接验收

3.6.1 乙方验收该物业时,将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6.1.1 房屋建筑:包括房屋基础与承重结构、上下水主管、屋面(隔热、防水层、保护

层、面层)、墙面、地面、顶、楼梯间、公共通道、装饰工程等。

3.6.1.2设施设备: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

统、楼宇控制系统、保安消防及报警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电视天线系统等。

3.6.1.3 室外设施:包括绿化景观、室外管网、道路设施、标牌、水景、照明等等。

3.6.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收取下列资料:

3.6.2.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电气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6.2.2 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6.2.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3.6.2.4 甲方认为必要的乙方进行管理所需的其它资料。

3.6.3甲方保证本物业交付使用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及与业主约定的

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费用和责任。

3.7档案管理工作

3.7.1 乙方要对商业所有设备系统和设备重新进行核实、统计,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帐、

卡、物一一对应。并向甲方备案。

3.7.2 乙方要在设备档案中体现设备维修、维护保养项目更换零配件情况,以记录该设备

整个寿命情况,为更新做好基础工作;同时,也为及时发现维修中的问题做好基础工作。每年向甲方提交一套设备更换零部件设备档案。

3.8 节能管理工作

3.8.1 乙方需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节能工作管理办法,例如:空调主机、新风机、排风机、

照明系统等。

3.9人事管理工作

3.9.1 乙方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除需进行甲方商业设备设施熟悉情况(包

括强电、弱电、空调给水、消防水管道控制部位,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关闭事故区域开关、截门,将损失降到最低或没有损失)培训和考核外,应胜任其应聘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

3.9.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工作

人员。甲方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人员的,应提前30日内向乙方提出。

第4条【商业】项目筹备期费用及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

4.1 筹备期费用:

4.1.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筹备期预算供甲方审阅及拨款。

4.1.2 如遇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筹备期费用于乙方已导致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启动,甲方同意

乙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4.1.3 乙方筹备期酬金为每月人民币伍万元整,启动期从2012年5月1日到2012年6月

30日为期两个月,具体时间依据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为准,其他时间顺延。

4.1.4甲方需于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壹拾万元给乙方前期筹备期服务酬金,作为本合

同签约后乙方介入本项目相关物业服务工作的保证金,如顺利开展筹备期工作,则该费用冲抵筹备期两个月的管理酬金。如遇筹备期延期,甲方同意每月首五日内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筹备期酬金予乙方。

4.2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酬金及酬金支付方式:

4.2.1 乙方提供甲方为期24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酬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伍万元整。

4.2.2 酬金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每月度首5日从物业管理账户中划拨当月度的管理酬金。

第5条关于使用“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及标识规定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情况下可使用“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称、标牌及标识(包括中/英文名称/缩写及标识)做本物业相关的所有宣传推广之用,在宣传推广的资料中不得有损乙方企业形象的文字出现,以维护乙方的声誉。

第6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甲方有权每月对乙方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评价,乙方按照甲

方的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服务问题进行整改。

6.1.2 在外判服务方面,乙方可通过乙方供应商名单挑选外判服务商进行招标工作,而甲

方亦可推荐有信誉的服务商,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外判服务挑选过程。对于乙方提供挑选的外判服务商,甲方有否决权。

6.1.3 在乙方已履行收缴物业管理费的责任,且物业管理账户内资金按照预算支出或经甲

方审批支出的前提下,如遇该物业管理账户不足支付开支的,则由资产管理账户垫付不足部分之款项,以确保物业管理之各项正常运作。待乙方足额收取物业管理费或物业管理账户有盈余时,由物业管理账户将垫付款项划拨回资产管理账户。

6.1.4乙方所提供的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资料的所有权和涉及的著作权等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可以用于与该物业有关的联系和审批等工作,但在未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应将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用于甲方的其他项目或交给第三方使用。

6.1.5 甲方按时签收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管理建议等文件。甲方如有意见,应

在收取文件后不迟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跟进指示。

6.1.6 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法及相关合同的约定,牵涉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赔偿解聘费用、外判商服务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1.7 甲方有权对该物业总经理提出工作要求及做出相应评估。如遇甲方不满意物业总经

理的工作表现,并通过整改后亦未达到相应要求,甲方可要求更换,乙方须在30天内完成此项工作。

6.1.8 甲方应保证该物业具有物业管理用房,并可提供乙方免费使用,含物业办公室、会

所、库房、员工宿舍,装修工作由甲方负责。其相关能源费用则从物业管理账户中列支。

6.1.9 如遇该物业系统不合乎业户使用要求需作出改造工程,甲方在审阅乙方报告后须给

与乙方明确后续工作。

6.1.10如因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及承包商遗漏工程导致的租户拒缴物业管理费,则由乙方提

交处理建议供甲方批示和处理。

6.1.11如果甲方曾承诺收取该物业任何单元租户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低于本合同3.2.8约定

之物业管理费标准时,甲方必须负责代付差额部分,并须于每月首五日内支付乙方当期物业管理费的差额部分。

6.1.1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乙方统一服装样式及公共区域标识,以树立项目管理形象。

6.1.13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合理化改善要求,乙方须在合理时间内作出改进。

6.1.14甲方同意如遇本项目出售、转让等业权产生变化时,甲方将确保新业主方同意接受

及履行本合同。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乙方应负责对该物业管理方面之服务、运营、品质控制及培训,提供有关物业管理

技术,以保证物业管理质量。

6.2.2 乙方应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其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将其员工的人员结构和工资标准(附件一:商业管理费用预算及架构)报甲方备案,在本合同期间内,如有变动,应征得甲方同意。

6.2.3 乙方有为甲方保守该物业之相关商业机密之义务。

6.2.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给乙方有关该物业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

6.2.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向

该物业及业户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标准等应当符合要求。

6.2.6 乙方收取各租户之物业管理费,其面积以1.2条约定,物业费标准以3.2.8的约定为

准。

6.2.7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

或完善配套项目,需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2.8 乙方除接受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酬金以外,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本物业项

目或提供本物业的物业服务盈利。乙方不得挪用、私分、非本物业目的使用物业管理账户及资产管理账户中的资金。

6.2.9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60日内,与甲方指定的

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财务、资产、业务等方面的交接。在财务上,账户审计及甲乙双方结清款后,由甲乙双方办理账户及现金转移事宜。

6.2.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需包括:部门职责、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安全职责、紧急预案等内容)并负责实施,同时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2.11乙方负责制定《业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修手册》。

6.2.12乙方在本合同期如需对总物业经理做出变动,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2.1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及金额,从物业管理账户中按季度划拨管理酬金及相关费

用。

第7条违约责任

7.1 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则甲方可以

书面通知形式,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或修正该服务。如乙方在该期限内仍未完成有关服务或仍未做出修正及履行,则甲方有权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7.2 乙方应按照附件一、附件三控制支出并保证服务品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标准没

有达到要求并引起甲方或业户重大投诉的,视乙方违约。在接到投诉到整改完成过程中向甲方或业户支付违约金,每天标准为当月酬金的千分之五。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或业户重大投诉的,乙方免责。

7.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7.3.1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7.3.2 乙方已尽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

固有瑕疵或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

7.3.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户,暂时停水、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未及时维修养护而致损失扩大的除外;

7.3.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7.3.5 其它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出现以上情况给甲方或业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方直接处理,乙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8条合同终止事由

8.1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的,本合同于期满时自动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8.2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期内所有债权债务应于审计后结算,审计费用由

物业管理帐户及资产管理账户支付,同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移交给甲方或新物业管理公司,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完成移交工作。

8.3 如甲方承诺的有关该物业的软、硬件及管理费用不能及时到位,以至影响乙方的管理

服务,而乙方为履行物业管理责任,所代为选择之专业承包商产生之服务费用以及为该物业所聘用之员工的解聘及赔偿费用,由甲方支付。

8.4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的管理和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达到甲方的要求,对甲

方及项目的声誉、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在20天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消除影响并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9条争议解决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2 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之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之任何内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根据本

合同享有之权利,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之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而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

第10条通知与送达

10.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之任何通知均以亲自递交,邮资已付之挂号邮件、特快

专递服务或传真发至如下联络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合同另一方变更情况:

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

被通知方并为其所知悉:

1如果是采用亲自递交之方式,应以被通知方收到该通知之日期为准;

2如果是采用邮件进行邮递之方式,应以邮件寄出之第七个工作日为准;

3如果是采用特快专递之方式,应以交邮后之第三个工作日为准;

4如果是采用传真之方式,应以传真发出并收到传真确认报告之日期为准。

第11条:其他事项

11.1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之信息沟通便捷和有关事务之决定效率,双方应于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指定一名联络人并通知对方,双方指定之该联络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仅通过联络人进行与对方之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协调、书面确认对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指定方应对其指定之联络人之职务行为负责。

11.2 本合同双方可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 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有关

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所载有关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如有改变,须在改变后的24小时内通知对

方。

11.4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协商,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一个

月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续约的期限及有关合同条款。

11.5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制定。

11.6 甲方同意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成立当地分公司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分公司办公场

地等。

11.7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此合同文本内容泄露予第三方使用。

11.8 甲乙双方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11.9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首年物业管理费用测算及架构;

附件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商业项目物业服务标准(草案)

11.10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2012年5月日日期:2016年5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定稿精选范本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市业主委员会; 受本住宅小区第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 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坐落位置:市路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 第六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收入纳入物业费共管账户。 第十四条负责宠物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本物业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三)及时审核乙方提出的物业维修计划预算书。监督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应予以协助督促、催交。 (五)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六)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七)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物业服务合同按收费标 准不同可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 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包干制的优点 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其次,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的工作,简便易行。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 2、包干制的缺点 首先,在包干制中,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企业自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收到钱不花或者少花,往往导致 物业服务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对工作草率了事的行为; 其次,包干制的成本限制,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对需要进行及时维修的工作,往往产生拖延或小修小补,不做彻底解决,对物业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费用不足时,只有依靠多元化经

营维持企业的利润,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 3、酬金制的优点 首先,酬金制费用更加透明,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费用支出可以监控,更加体现了业主的自主管理;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支出的多少对企业利润没有直接影响,有了固定的酬金,则企业不必考虑多元化经营,有利于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第三,酬金制体现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管家”式的服务关系,减少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 4、酬金制的缺点 首先,酬金制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较高的认识水平和专业水平。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处于利润的驱动,可能会提高酬金支付的基数,即物业服务支出。由于业主在专业知识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所以很难找到有理、有利、有效的压缩开支的根据,由此可能带来物业管理费用的攀升。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包干制简便易行,对业主的要求不高,节省不利于业主和企但是会存在更多的非市场行为,了业主的管理成本, 对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技能和专业化发展有一定业之间的沟通和谅解。的阻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酬金制更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更透明化,有助于企业自我管但是酬金制对业主的要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理,两种收费方式都有其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阶段来看,求较高。存在的理由和必要性。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酬金制合同)之欧阳歌谷创编

商业 欧阳歌谷(2021.02.01)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 XXXXXXX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 传真: 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地: XXXX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XXXXXX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就乙方对甲方【河北省市秦皇西大街88号】提供专业化之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该物业」指【商业】项目,为甲方持有项目。座落位 置: 1.2.总建筑面积一期约26700平方米(不含会所)。 物业类型:商业 1.3「本合同」指乙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为甲方该物业提供 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支 付酬金而订立本合同。 1.4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备期物业管理”及“后期委托 物业管理”。 1.4.1「筹备期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 乙方开始之日起为准,初步为2012年月日起至2012 年月日止,乙方提供甲方于该期间筹备期物业管理服 务。 1.4.2「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项目交 付之日起为准,初步为2012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 月30日止,为期24个月乙方提供甲方于该物业之物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A、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双方未形成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决议。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期限届满或在本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决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业主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

服务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继续履行或终止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还需继续履行的,则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协议, 乙方予以协助。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与购房人订立物业(商品房)买卖合 2 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1)种 ( ( 3 ( ( (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7、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酬金制合同)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XXXXXXX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地: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X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就乙方对甲方【河北省市秦皇西大街88号】提供专业化之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该物业」指【商业】项目,为甲方持有项目。座落位置: 1.2.总建筑面积一期约26700平方米(不含会所)。 物业类型:商业 1.3「本合同」指乙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为甲方该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同意 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支付酬金而订立本合同。 1.4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备期物业管理”及“后期委托物业管理”。 1.4.1 「筹备期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之日起为准, 初步为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乙方提供甲方于该期间筹备期 物业管理服务。 1.4.2 「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项目交付之日起为准,初步为 2012年5月1 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为期24个月乙方提供甲方于该物 业之物业管理服务。如上述起始日期延误,甲方需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 1.5「业户」指该物业各单元的业主、租户和使用人及其合法授权人。 1.6 「业户手册和临时管理规约」指依照现行国家法律为商业的业户制订有 关共同使用该物业公共部分和公用部分的权利和责任。是约束该物业业户之间的 相互关系,所有该物业业户必须遵守。 1.7 「物业服务」:指乙方在该物业中所涉及的物业服务及资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 服、安保、消防、保洁、绿植及租摆、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和维修及维护保养、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酬金制合同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XXXXXXXXXXXXXXX 传真: 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 XXXXXXX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 传真: 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地: XXXX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XXXXXX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就乙方对甲方【河北省市秦皇西大街88号】提供专业化之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该物业」指【商业】项目,为甲方持有项目。座落位置: 1.2.总建筑面积一期约26700平方米(不含会所)。 物业类型:商业 1.3「本合同」指乙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为甲方该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同意

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支付酬金而订立本合同。 1.4 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备期物业管理”及“后期委托物业管理”。 1.4.1 「筹备期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之日起为准, 初步为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乙方提供甲方于该期间筹备期 物业管理服务。 1.4.2 「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项目交付之日起为准,初步为 2012年5月1 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为期24个月乙方提供甲方于该物业 之物业管理服务。如上述起始日期延误,甲方需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1.5「业户」指该物业各单元的业主、租户与使用人及其合法授权人。 1、6 「业户手册与临时管理规约」指依照现行国家法律为商业的业户制订 有关共同使用该物业公共部分与公用部分的权利与责任。就是约束该物业业户之 间的相互关系,所有该物业业户必须遵守。 1、7 「物业服务」:指乙方在该物业中所涉及的物业服务及资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 服、安保、消防、保洁、绿植及租摆、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与维修及维护保养、 建筑与装饰工程、改造与验收、停车场及车辆管理、业户管理、广告位管理及对 外接待联络等。 1、8 「物业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物业管理帐户, 以用于收支该物业物业管理费用及开出相应发票。物业管理帐户为甲、乙双方共 管帐户,甲方保管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有关物业费支出均须甲、乙双 方同意。乙方按每月度首五日从物业管理账户中划拨管理酬金。 1、9 「资产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资产管理帐户, 以用于收支该物业除租金(租金由甲方设立专项账户收取)外其它资产经营性收 益收入,如宣传推广费,广告收入及甲方拨款等开出相应发票。该物业的资产服务 性经营收益费用将列入此专项帐户,此帐户同样为甲、乙双方共管帐户,甲方保管 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 1、10 「酬金制」:指乙方对甲方的物业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采取的就是酬金制的模式, 即在甲方物业项目以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物业费)按约定 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乙方),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定稿

定稿)---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业主委员会;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本住宅小区第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市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方将 特,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 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市路坐落位置物业类型:住宅;: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

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第六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第九条 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条巡视、包括安全监控、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 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第十二条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

最新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E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 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三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规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 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举报、诉讼等措施。 第四条其它委托事项: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由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合同时效 第七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 年—月—日至__________ 年____ 月—日止,但是: 1、合同期内,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乙方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 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合同到期,未出现上述1之情形,则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A、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双方未形成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决议。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范本)范本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住房[2004]1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https://www.360docs.net/doc/a58744688.html,,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保留编辑权)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https://www.360docs.net/doc/a58744688.html,,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保留编辑权)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2020年最新版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2020 年最新版物业服务合同(合 同示范文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 年最新版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1);(2);(3)。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定稿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 总则第一章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市 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受本住宅小区第 物业管理有限公市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方将 特,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物业基本情况:第二条 号。占地面积:市路;物业类型:住宅坐落位置: 平方米。平方米。建筑面积: 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第三条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二章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第四条 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第五条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第六条 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第八条 体育娱乐场所。 1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收入纳入物业费共管账户。 第十四条负责宠物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酬金制合同)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业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商业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方:XXXXXXXXX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地: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X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就乙方对甲方【河北省市秦皇西大街88号】提供专业化之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该物业」指【商业】项目,为甲方持有项目。座落位置: 1.2.总建筑面积一期约26700平方米(不含会所)。 物业类型:商业 1.3「本合同」指乙方同意以酬金制形式为甲方该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支付酬金而订立本合同。 1.4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备期物业管理”及“后期委托物业管理”。 1.4.1 「筹备期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工作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始 之日起为准,初步为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乙方提供甲方于 该期间筹备期物业管理服务。 1.4.2 「物业管理期限」指自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项目交付之日起 为准,初步为2012年5月1 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为期24个月乙方提 供甲方于该物业之物业管理服务。如上述起始日期延误,甲方需提前30工作天 书面通知乙方。 1.5「业户」指该物业各单元的业主、租户和使用人及其合法授权人。 1.6 「业户手册和临时管理规约」指依照现行国家法律为商业的业户制订有关共同使用该物业公共部分和公用部分的权利和责任。是约束该物业业户之间的相互关系,所有该物业业户必须遵守。 1.7 「物业服务」:指乙方在该物业中所涉及的物业服务及资产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客服、安保、消防、保洁、绿植及租摆、公共区域设备设施运行和维 修及维护保养、建筑和装饰工程、改造和验收、停车场及车辆管理、业户管理、 广告位管理及对外接待联络等。 1.8 「物业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 物业管理帐户,以用于收支该物业物业管理费用及开出相应发票。物业管理帐户 为甲、乙双方共管帐户,甲方保管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有关物业费 支出均须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每月度首五日从物业管理账户中划拨管理酬金。 1.9 「资产管理帐户」:指乙方于物业服务开始前以乙方名义开立专项 资产管理帐户,以用于收支该物业除租金(租金由甲方设立专项账户收取)外其 它资产经营性收益收入,如宣传推广费,广告收入及甲方拨款等开出相应发票。 该物业的资产服务性经营收益费用将列入此专项帐户,此帐户同样为甲、乙双方 共管帐户,甲方保管人名章,乙方保管公章及合同章。 1.10 「酬金制」:指乙方对甲方的物业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采取的是酬 金制的模式,即在甲方物业项目以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物 业费)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乙方),其余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定稿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定 稿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市业主委员会; 受本住宅小区第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 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坐落位置: 市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 第六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收入纳入物业费共管账户。 第十四条负责宠物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本物业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物业管理酬金制合同

物业管理酬金制合同 篇一:酬金制物业管理简介 “酬金制物业管理”简介 什么是酬金制? 物业管理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固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和维护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优点: 一、“酬金制”更加有利地保护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利益“酬金制”模式克服了“包干制”模式的弊病,即是在同等收费标准下,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高,所支付的成本相应也越高。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干得越好,挣得就越少。这样一来,许多物业公司往往以降低服务水平、减少服务项目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长期如此,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不到位,物业管理企业也就有可能会被广大业主炒掉。而“酬金制”下的“酬金”是物业管理企业获得的收入。“酬金制”不会混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收入,从而避免业主的收入被侵占。 二、“酬金制”加大了物业服务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透明度,大力推动了物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采用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接管某小区时,要向业主

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提交详细的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用的财务预算。在预算中明确服务区域内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服务等级标准、维护保养的等 级标准等指标和所需的资金,进而预算出每平方米的物业服务费用,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后,形成书面合同加以实施。这样的财务预算即要求科学严谨,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为后期的服务监督提供了依据。 三、酬金制是实现阳光财务的有效途径 物业服务收费采用酬金制,是物业服务收费实现阳光财务的有效途径。“酬金制”下物业管理的财务从理财的角度看,分两个部分,一个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司财务理财。一个是以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核心的物业管理处财务理财。前者是一种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司财务是为物业管理企业自己的经营行为理财;后者物业管理处财务理财则是在替业主理财。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企业只能从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物业管理费的酬金,剩下的钱全部是业主的,所有权也是业主的。酬金制将物业公司的权益与业主的权益严格分离开,更具透明性。物业管理酬金制的内容与特征酬金制方式下,物业管理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管理业主的物业和交来的资金。同时,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代业主选择最适合的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负责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些管理活动、监督活动和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情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比较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按收费标准不同可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包干制的优点 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 其次,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的工作,简便易行。 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 2、包干制的缺点 首先,在包干制中,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企业自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收到钱不花或者少花,往往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对工作草率了事的行为;

其次,包干制的成本限制,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对需要进行及时维修的工作,往往产生拖延或小修小补,不做彻底解决,对物业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费用不足时,只有依靠多元化经营维持企业的利润,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 3、酬金制的优点 首先,酬金制费用更加透明,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费用支出可以监控,更加体现了业主的自主管理;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支出的多少对企业利润没有直接影响,有了固定的酬金,则企业不必考虑多元化经营,有利于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第三,酬金制体现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管家”式的服务关系,减少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 4、酬金制的缺点 首先,酬金制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较高的认识水平和专业水平。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处于利润的驱动,可能会提高酬金支付的基数,即物业服务支出。由于业主在专业知识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所以很难找到有理、有利、有效的压缩开支的根据,由此可能带来物业管理费用的攀升。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包干制简便易行,对业主的要求不高,节省了业主的管理成本,但是会存在更多的非市场行为,不利于业主和企

酬金制物业合同文本

理工睿府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业主委员会):理工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乙(物业服务企业):北京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理工睿府物业服务合同 甲(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理工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登记号(身份证号): 0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书院南街11号院2号楼1层 联系人:郝洪涛联系: 邮政编码: 102401 物业服务企业(乙):北京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065 企业资质证书号:(建)101003 组织机构代码: 10218172-X 委托代理人:江涛 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二区12号楼 邮政编码: 100078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为甲提供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房山区良乡镇理工睿府小区 类型:普通住宅楼、办公楼、商业楼 坐落位置: 北京市房山区(县)良乡镇书院南街10、11号院。

建筑面积:260330 平米。其中商业约8556.95 平米, 办公约79788.68 平米,住宅约为:130035.05 平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学园北街; 西至:北大街; 南至:长虹东路; 北至:明理西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办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06 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为.06平米,位于11号院2号楼1单元1层。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乙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江涛,联系: -60354907 。甲对乙派驻的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但限于乙公司部)有推荐权和否决权。乙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提前30天与甲协商,甲同意后,于30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甲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应当于30日更换。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叁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前3个月前,甲乙双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自动延期壹年,以后照此顺延。 第六条乙应协助甲共同与原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查验,并由双签字确认。乙在甲授权下,完成与原建设单位完成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交接。

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国鸿 住所: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1号 邮编: 610066 资质等级: 壹级 证书编号: (建)1050274 联系电话: (028)84797666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得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得维修、养护与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得运行、维修、养护与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与相关场地得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得养护与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得管理。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得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三条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规则得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举报、诉讼等措施。 第四条其它委托事项: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由乙方代为保修得,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得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得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得人身保险与财产得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得除外。 第三章合同时效 第七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就是: 1、合同期内,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乙方或其她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得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合同到期,未出现上述1之情形,则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A、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双方未形成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得决议。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期限届满或在本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决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得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业主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得相关债权债务得处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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