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

企业党委议事规则

(2012年8月26日)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照《党章》、《公司法》和企业实际制定,是党委会研究决策问题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党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动员职工完成改革与发展的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同董事会、总经理班子一起做好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5、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四条党委会议事的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严格按照《党章》、《公司法》和企业实际研

究决定问题。

2、坚持会前发安民告示,不高临时动议。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将会议的议事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3、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4、坚持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相统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五条党委会议事的内容:

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在企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大活动部署。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党群组织及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及其干部的任免、奖惩。

5、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6、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汇报,向所属党组织发布的重要文件。

8、企业行政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9、其它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党委会研究议题提出的程序:

1、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党委工作部或党委书记、副书记提出并先行沟通,由党委书记确定。

2、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参与决策的重要问题,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先行沟通,拟定决策的议题。

3、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由党委工作部提前一到三天通知与会委员。重要议题附书面材料。需党委会讨论批转的文件,由党委工作部起草。

第七条党委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党委会议的出席和列席:

1、召开党委会议时需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需要做出决议或讨论重大事项、重要人事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党委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者,须在会前说明,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2、党委工作部部长列席党委会议。其它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九条会议需要表决时,到会委员一人一票,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记入票数。会议决定多项事情,应逐项表决。

第十条党委会议讨论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委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以到会成员多数通过形成决议。如果原拟人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拟定人选下次再议。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的问题。会议坚持正常的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党委会议在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或意见较分散时,除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第十二条对党委形成的决议、决定,委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应执行已形成的决议。

第十三条党委成员在党委会议上的发言和研究讨论的事项,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纪录,并将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党委会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以党委文件发布;一般事项以党委工作部文件发布;需要党政联合发文的事项,以党委文件行文。

第十五条党委会议结束后,由党委工作部将会议确定的议题分送或转告缺席的委员。

第十六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会议决定可以传达或公开的内容外,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党委。各子公司党委、企业党委直属党支部可参照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整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好集团党委工作职责,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议);保证各项重大决议、决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职责。 第二章议事形式及范围 第三条集团党委议事形式为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果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委会议。 第五条集团党委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决定集团党委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审定集团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三)研究决定集团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审定由集团党委推荐提名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代会、市国资委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党、工、青、妇组织的成立、换届、合并、撤销等重大事项和活动安排问题。 (六)研究审批党员发展及决定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集团党内奖励、处分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名单。 (八)研究决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决定集团纪委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有关问题。 (十)研究决定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纪委领导人员及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8.11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 联合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 (一)遵循原则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

则。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 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二)会议规定 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 (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 (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四)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七)其他需要党委参与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党委会会议 第六条公司党委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召开月度例会,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会召开月度例会,党群部应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各成员。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议事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党委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委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从职工群众利益出发,凡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做出科学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议事决策,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制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 (二)公司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公司基层党的组织组建、调整、改选、撤消; (五)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六)公司总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七)党委换届选举、职代会和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 (八)党员发展、表彰、奖励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审批; (九)公司党委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工青妇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种有效形式。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三)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四)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党委会议事规则

附件: XXXXXXXXXXXXXX限公司委员会 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党内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原则和形式 第二条党委会的议事范围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讨论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审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重大活动、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中共XXX市委和XXX国资委党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六)研究决定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群工作

机构设置。 (七)讨论研究公司党委、纪委、群团重要制度的审批。 (八)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含后备)干部及以上人员的推荐、考察、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此款中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需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定程序做出决定。 (九)讨论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公司重大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以及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意见。 (十一)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权限以外的其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 (十二)研究决定党委管理权限内的其他重要工作,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条党委会的议事原则 (一)科学理论指导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组织与个人、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认真执行。 (三)沟通协商原则。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对决策的议题和事项,会前要交换意见、充分酝酿、统一思想。要切实把民主决策体现到党委决策之中,做到民主协商在重大问

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某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委决策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讨论研究问题;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遵守“个别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党委会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科学发展、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事项展开议事。主要包括: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主要工作部署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议、重大活动部署; (三)党的思想、组织、作风、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企业兼并或重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五)审议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决算、资本运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审议50万元以上的由企业自主安排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党群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配备; (九)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计划; (十)其它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四条(一)有关部门提出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书记确定。 (二)提交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应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国有独资企业适用)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升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第二章参会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包括: (一)总经理; (二)副总经理; (三)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列席人员包括: (一)监事会成员; (二)纪委副书记; (三)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

(四)其他列席人员。 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对会议议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对相关会议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三章议事原则 第六条依法合规原则。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履行报(审)批程序;属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规章和重大事项,应当在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 第七条科学决策原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事先由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后认为可以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由总经理同意以书面议案形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或决策,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第八条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原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部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 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 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 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

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设置;确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审批改选结果。 8、讨论通过公司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方案、党代会工作报告(草案)及党委会、纪委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等相关事宜。 9、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研究推荐党内先进代表人物;推荐人大、政协委员。 10、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 11、听取纪委工作和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纪委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12、需要党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议事形式及规则 1、党委会议事主要是通过召开党委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会议制度)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

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 (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则 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 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 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 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 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 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 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 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 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 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 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提交党委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党委主要负责人认 可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临时委托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委成员因故缺席须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必要时,党委会可扩大到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4、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科应事先认真考察,并向党委会议 提供考察材料,不搞临时动议。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处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办公室负 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 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遇临时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可个别征求意见,由党委主要领导商量后作出决定,事后及时与党委成员通报。 3、党委会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可酌情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文件审批制度 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一般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单项工作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对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委如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制度,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委会的质量,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决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基层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做法与成效去年7月份,我们党委制定了《建工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程序、会议纪律等五则共23条,为使党委的议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了前提条件。一年来,我们下大气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1、明晰党政会议职能。以往由于议事不规范,党政会议的职能不是很明晰,常常是党政会议不分。贯彻议事规则以来,我们把领导班子的会议分为局党委会议、局行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三类,明确规定了各种会议的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xxxx局党委会,都是着重研究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一些重要问题。 2、重大问题一律由党委讨论决定。一年来,我们局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凡是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列入了党委会议的议程,如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局重大问题和全面性工作,有关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等,杜绝了重要问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3、严格按照程序议事。过去,我们党委会也常讨论一些重大问题,但往往忽视程序,会议按什么程序讨论决定,领导按什么程序审批,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随意性大,临时动议、个人拍板等现象较为普遍。贯彻议事规则以后,我们较好地做到了“程序至上”,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程序办事:(1)会前协调;(2)准备材料;(3)提前通知;(4)充分讨论;(5)逐项表决;(6)做出决策;(7)形成纪要。我们建工局党委通过认真贯彻党委会议事规则,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党政关系进一步理顺。议事规则科学界定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不同职能,有效克服了党政职能分工模糊、运行机制紊乱的弊端,使党政职能更加明晰了,班子成员共事的氛围更加和谐了,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上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进了全局事业的发展。第二、党委会议效率大为提高。由于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党委会议召开的一般期限、参加人员、研究内容、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使党委会议有章可循,这对于会议的准备、召开和落实都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为确保党委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活力提供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提高了党委会议效率。第三、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落实。以往一段时间内,党内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得多,对“一把手”约束得少,导致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督易,对“一把手”监督难。党委议事规则对决策方式“一人一票、集体决定”的刚性要求,从制度层面把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党委会议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不存在个人定夺的问题。第四、保证了党委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制定并执行了党委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进行科学论证,使党委的决策更加科学。对于如何打造我县建筑品牌这个重大议题,我们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从议案的形成到会议的讨论决定,我们深入基层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又认真听取了每个党委成员各种意见,使形成的工作方案比较符合我县实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建筑业的大发展。二、问题与原因在抓好落实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实践中,我们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第一、会上充分讨论有时不够。按照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各位委员都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才能形成正确的决议。可在实际中,有的委员顾虑重重,怕负责任,不敢或不想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而是等“一把手”表态后随声附和。第二、对上会材料往往重视不够。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上会材料必须规范化,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议案指计划、制度、政策、规章、提议、建议、申请、请示等提请会议研究的目标文件;科学论证材料指专门的机构或人员通过调查、考试、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形成的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考试成绩、调查报告等材料。凡是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 (一)依法合规原则。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 (一)“三重一大”事项 X.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X.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X.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X.研究决定公司管理干部(指公司本部的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X.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选人;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作用,促进健康、有效、和谐发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 议事范围 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确定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2.1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2 党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党代会、职代会等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2.3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党员的发展、管理。 2.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调整确定建议。依照管理权限,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公司管理的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5 基层单位管理的干部向地方任职、挂职、参加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人选的推荐。 2.6 中央及地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

推荐。 2.7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2.8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9 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向上推荐的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人选确定。 3 管理职责及要求 3.1 召开时间。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无议题时也可以不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依据职权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2 会议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依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3.3 议题征集。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也可由职能部门征得党委领导同意后以填写《议题征集单》的方式提出。会议议题由本规定明确的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提交会议。 3.4 参会人员。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其中会议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根据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未列入参会范围的班子成员、副总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专家等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党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参加。 3.5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会议由党委综合部门工作人员记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0.11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9.11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议计划机制,加强体育团结党委自身设置装备摆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奇迹生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集会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 (一)遵循原则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包管与监视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配合负有紧张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罗干部造就利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设置装备摆设等工作,由党组织集会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 1.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革新生长、党管干部原则 4.学院紧张事变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庞大题目,也要制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二)会议规定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告急题目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调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凭据党委委员发起确定,党委书记不克不及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布告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

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样平常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职员范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重要负责人确定。 二、议事范 1.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度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力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2.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3.彻党管干部原则,共同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 4.及办学方向、西席人才队伍设置装备摆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庞大事变,实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庞大题目上把好政治关。 三、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重要包罗会前观察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 (一)会议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一样平常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底子上提出发起方案,涉 及团体决定的庞大事变,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体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相同且无庞大不同后,提交集会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紧张事变,应颠末专家评估及技能、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紧张事变,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法,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实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同等的议

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融入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司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不能动摇。党委对公司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公司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任务,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职工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和谐企业、推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第四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3)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4)领导支持纪委工作,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单位稳定; (6)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规范企业化实效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创建,凸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维护企业稳定。 第六条党建工作的目标 (1)建设一个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二条党委会组成人员为党委委员。主持人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三条党委会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并表决议事事项。 第四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委会的主要议题: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2、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职工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等费用支出。 4、研究党风、党纪、政纪情况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宣传工作、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分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党委会议题。 第七条凡属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由有关单位和各办公室提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在会前三天将书面材料送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党委书记审定。党委会按规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八条党委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必要时采用表决方式进行。如有不同意见难以统一且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九条党委会是根据上级党委的精神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会议,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证。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第十条建立侯会制度。除党委委员和固定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者应按综合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等候,以便在讨论相关问题时能准时参会。 第十一条党委会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会议内容除按组织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传达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x党〔x〕8号 x年5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组织规范、决策严谨科学、会后落实到位。 第二章出席和列席人员 第三条党委会出席人员为: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会固定列席人员为: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集团公司其他领导、党委秘书。 第四条党委会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一)讨论研究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讨论干部推荐、任免事项,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及稽核部负责人列席; (三)讨论处理重大案件和决定处分干部,有关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团公司纪检及稽核部、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列席。 第三章党委会议事范围 第五条党委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重大事项的议定与决策: (一)研究和决策企业重大问题,形成意见或建议交付董事会、监事会,听取经营班子实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情况的汇报; (二)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决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办法; (三)审议决定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发出的涉及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文件和工作部署;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有关党的工作会议的主要报告或重要讲话; (五)审议决定以集团公司党委名义上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制度; (七)研究对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八)研究决定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 二、党员和干部的管理事项: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推荐、任免及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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