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

应用

09.2011

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

对策研究

文/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振兴地方经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城区作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州市的北部门户,身处长三角经济圈腹地,自2001年建区以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逐步拓展到基础设施、房地产、卫生教育、社会公共事业、交通运输、工业企业、消费及服务行业等多个领域。从整体形势上看,民营企业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解决劳动就业、推动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各方面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如果处理不慎,将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相城区法院专门成立重点调研课题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的专项调研。调查对象主要为近3年来我院审结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全部案件,通过对涉诉案件的深入分析,总结涉诉民营企业案件的类型、性质及案发原因。

一、相城区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特点

2008年以来,相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85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45%左右。

1.案由相对集中。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合同类纠纷案件。2008年以来,相城区法院受理民营企业合同类纠纷案件约4500件,约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3.80%。其中以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劳动合同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类型为主,买卖合同案件1401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60件、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672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202件、承揽合同案件457件、商品房预售及销售合同案件1001件、其他合同案件约707件。

2.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2008年以前,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较少发生。2008年以后,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明显增多,且多是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方,部分案件为企业的单位犯罪。案件类型主要集中针对民营企业的财产进行的盗窃、职务侵占等犯罪上。其中,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达37件,挪用资金犯罪案件2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位犯罪10余件。

3.大型民营企业涉诉相对较少。在受理的民营企业涉诉案件中,大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较少,小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相对较多。大型民营企业虽然经济活动频繁、范围广、总量大,但涉诉的案件只占案件总数的10%不到,但是大型民营企业涉诉案件标的额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大型民营企业比较重视企业治理,内部控制相对完善,产权制度较为清晰,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民营企业涉诉案件除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传统类型之外,近年来又出现了保险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撤销权纠纷、代位权纠纷、票据权利纠纷、商品房预售等新类型案件,这些案件由于法律规定尚待完善,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5.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主要集中于商品房预售及销售、物业管理合同及劳动争议等案件中,特点是人数众多、对抗性强、调解难度大,处理不慎就可能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二、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分析

民营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问题。

企业的设立包括投资者从准备投资到最终工商部门签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全过程。部分民营企业在设立之初便埋下了法律风险隐患,从而引发一些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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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1

①吴国庆、陈心德:“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研究”,载《上海企业》2009年第3期。

②郝秀凤、周旭东:“民营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载《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年第12期。

在企业设立过程中民营企业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投资协议不完善引发的法律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投资者应当签订股东协议或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是确定投资者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等内容的基础性法律文件,是投资者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民营企业投资者往往法律知识缺乏,又不愿意出资聘请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士为其审核把关,自行拟订的投资协议存在较多漏洞,如对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违约责任等未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为今后投资者之间发生争议埋下隐患,因缺少明确约定争议发生后处理难度也较大。

2.公司章程不完善引发的法律问题。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也被称作公司的“宪法”。公司章程因其专业性、原则性、复杂性,使得起草一部完备、详尽、缜密的公司章程难度较大。有的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职责规定不明确、相应会议制度与表决制度不完善,公司重大决策缺少法定程序和监督程序。司法实践中,有的公司因股东之间分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形成有效决议,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维持只会使公司和股东利益遭受更大损失,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又不能形成公司解散清算的有效决议,使公司处于僵局状态。由于公司章程不完善导致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股东僵局、董事僵局及大股东操纵公司等问题层出不穷,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3.因出资不实或

者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问题。民营企业在出资过程中常因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引发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产评估报告失实,对于用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报告高估其真正价值,使得投资并没有真正到位。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且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则需由出资人就出资不足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其他出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一方面是出资后抽逃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部分民营企业投资者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将出资从企业中抽走,从而引发法律纠纷。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则在债权人与公司或者股东之间会产

生法律纠纷。

民营企业产权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民营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产权风险一直存在,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产权隐患逐渐凸现出来,从而引发法律纠纷。目前,产权风险主要体现在产权边界不清、财产占有关系和所有关系不明方面。

1.公司类型不规范引发的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设立不甚规范的公司常引发诉讼,细分为五种类型:②一是“幼子公司”,即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进行注册,将该未成年子女注册为股东,而这种公司因为股东主体资格的缺失导致公司成立无效。二是“夫妻公司”,即将夫妻二人注册为公司股东,公司为夫妻二人所有,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发生混同,使得公司失去了独立人格。一旦公司对外发生法律纠纷,可能会导致以家庭财产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三是“影子公司”,即隐名投资,实际出资人(隐名投资人)与名义上的股东(显名投资人)不一致。实践中,若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三方关系出现紧张时,必然会导致公司经营及管理出现问题,隐名投资人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显名投资人则可能承担注册资本不实、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资本的法律风险。四是借贷公司,即企业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却约定保底分成。五是投资人缺陷公司。实践中,还有部分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情形,从而造成投资者资格存在缺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进行企业登记,或撤销企业的登记。

2.合伙型企业引发的法律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在民营企业中,产权问题最突出的是合伙制企业,这类企业在目前的民营企业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合伙制民营企业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家族式企业,建立之初就没有产权意识,将产权关系混同于家族亲属关系,甚至故意克制自我的产权意识,以免影响家族和谐关系。另一种是自然人合伙式企业,自然人合伙的企业,自然人之间多是朋友关系,创业之初对于产权界定问题注意不多,但是在企业做大之后,产权问题则浮出水面,纠纷颇多。上述组织形式的企业的最大弊端在于,投资者要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这种高风险的制度选择使得民间投资主体较少,企业层次较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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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11

①杨林瑞、尹良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的法律探讨”,载《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

3月第32卷第2期。

②梁天宁:“民营企业运作的法律风险与防范”,载《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业规模有限。由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混同,财产占有关系和财产所有关系在收益上难以分清,从长远来看,势必影响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在合同行为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企业在对外进行经济往来中,合同是交易的法律形式,也是双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证据。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发生,表明众多民营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足够重视,也未建立起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

1.在合同订立阶段引发的法律问题。许多民营企业不重视订立合同前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不聘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把关,致使许多法律风险在合同订立阶段没有被挖掘出来,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一是订立合同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在签订合同之前缺乏对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资质、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及合同的可行性等方面的调查。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当事人交易主体不存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的当事人不具有签约资格、签字人不具有代理权限也不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导致原告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合同缺乏必备要素。在一些涉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中,据以起诉的合同,缺乏必要条款的约定,如合同标的物的具体型号、数量、包装标准及合同履行地、货物交付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在合同履行阶段引发的法律问题。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建立合同履行检查制度的民营企业不足两成,形成合同不能履行预警机制的更少。一是缺乏证据意识。很多涉诉民营企业不注重保留相关书面的证明资料,如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凭一张仅有收货司机签字的送货单证明向被告公司的送货行为,对方不予认可,从而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诉讼请求。通常,出卖人或者承揽方交付货物时,必须要求提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提货人的职务信息。对于如何交付货物,双方应当事先作出书面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双方均认可的方式交付货物。二是缺乏时效意识。部分企业对合同履行过程缺乏严格控制和有效防范,造成在自身流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还有大量应收账款没有收回。还有的企业,应收账款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才想起追讨。

民营企业在融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般情况下,企业融资有两种方式,即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源于企业内部的融资,包括所有者自身投入、企业留存的收益和向职工募股。这种方式的融资具有渐进性的特点,积累的速度较慢、规模较小,难以支持大规模的生产。外源融资是源于企业外部的融资,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间接融资,即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但手续繁多、程序复杂,加上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实际操作比较困难。另一类是直接融资,包括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民间借贷等。直接融资可直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吸引力。①

1.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体现的法律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想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融资难问题。现实中,民营企业既难以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间接融资,又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据调查,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②民营企业融资难在司法实践中的反映主要是借款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增多。根据调研,200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60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59件,企业借贷纠纷18件,其中,仅2009年我院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2件,涉案标的额8000余万元,较2008年同比分别上升75%和477.95%。该类案件涉及主体多、社会影响大,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还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危及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不利于国家关于各项金融及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落实。

2.民营企业融资难经济层面之体现。民营企业在缺乏正规、有效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只好寻求民间借贷、集资等方式筹资,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潜在的法律风险。相城区企业多为中小型、外向型企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产品价格回落、对外销售不畅致产品积压等因素使得资金链紧张。加之部分民营企业在融资初期对于投资项目过于自信,且有着较高预期,从而对于融资的高息贷款风险认识不足。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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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九大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九大法律风险 公司治理法律风险加入时间:2008-07-04 10:47:28 点击:139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时说:“其实并不是G 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这段话在有关企业法律事务类文章中被引用频率颇高。不错,杰克·韦尔奇所指的就是企业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共同构成了企业风险。与其他两种风险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所不同的是,法律风险以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 什么是法律风险? 那么,什么是法律风险呢?综合各种论述,笔者以为,法律风险指法律因素导致的、或者由于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带来的各类企业风险,以及非法律因素的各类企业风险发生后,最后给企业带来的各种法律后果。前者,主要是指直接的法律风险,后者指间接的法律风险。直接法律风险容易理解,如履行合同违约、产品致人损害等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者因其并非由法律因素直接引起的.所以不容易理解。如1979年发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三里岛核电站放射物质泄漏事件导致核电站被关闭,约20万居民永久撤离。在其后14 年中,企业共付出近10亿美元清理费用。由污染引发的诉讼高达2000多起,最终解决历时15年。这就是一起典型的间接法律风险案例。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因此.从企业成立到解散,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综合而言,笔者以为,企业经营管理中主要有九大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的九大法律风险 1、企业设立及解散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为企业健康运行埋下隐患,并导致公司成立后内部纠纷频频,而有的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产生了纠纷乃至公司无法成立。如发起人出资不足.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出资权利瑕疵等引发的纠纷以及设置虚拟股东引发纠纷、隐名出资人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涉及公司清算、债务承担等也会引发大量纠纷。 2、公司内部权益纠纷 公司成立后各类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

中小企业管理常见问题清单

中小企业管理常见问题清单 一、战略模糊或缺乏长远性 战略是企业的发展方向,如果模糊不清,就会做很多无用功,如果缺乏长远性,企业就没有发展前途。我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中小企业重视战术,忽视战略,是比较常见的现象。比如,有的企业认为,销售人员、经销商谁的业绩高谁就是老大,政策就应该向谁倾斜,这就是战术行为。 二、组织结构与战略脱节 我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层级过多,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无法有效承接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如同人的骨骼,如果不强壮,就没有力量。企业战略决定组织结构,我们一定要从上往下思考,而不是本末倒置。 三、权力集中,什么都是老板说了算 我们一再强调,战略决策可以“独裁”,战术决策必须下放,否则各岗位的工作效率一定是低下的,成本也是最高的。不少企业的战术决策都是层层批示、层层汇报,老板“一支笔”说了算。比如,有的企业奖励员工一块钱都需要老板批准。 四、没有计划或计划随意 “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不少中小企业做事要么没有计划,要么就是很随意,工作开展基本都是靠开会,一个星期可能有三天都在开会,并且还没有什么结果。做事情一定要计划,否则就无法应对变化。 五、流程成了脱缰的野马 流程就是做事的先后秩序。只要企业存在就有流程,很多中小企业的流程是混乱的,是杂乱无章的,成了脱缰了野马,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吞噬了企业的利润。董事长、总经理必须清楚全公司的运作流程,部门经理必须清楚本部门的运作流程,员工必须清楚本岗位的运作流程,否则是无法做好管理的。 六、分配机制不合理 不少中小企业的员工薪资与业绩无关,与企业的整体效益无关,这样的分配机制是没有持续激励性的。管理的核心命题是利益共享、利益分配。稻盛和夫主张,企业利润三分之一归员工,三分之一归经营者,三分之一归所有者。 七、团队缺乏战斗力、凝聚力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浅谈——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社会工作系班级:人管0933班学号:0921053319姓名:林姣姣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的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崛起,并得到快速的发展和壮大,对我国的国民经济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我国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 的瓶颈。下面将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入手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一、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占到60%和40%左右,而且中小企业还提供了超过70%的城镇就业机会。为保持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扩大社会就业率做出重大贡献,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层次不高,竞争力较弱。近年来,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中小型企业自身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人力资源管理。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是量大、面广、起点不高,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发展速度过快、企业数量巨大、生产规模多样、经营种类繁多等原因,使得中小型企业管理水平有限,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更是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企业如何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挖掘员工的潜力,共度过难关,是我们许多中小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人才整体专业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流失严重。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高水平的技术人才的缺乏已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据国家中小型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的一项问卷式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56家企业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共计4235人,占全部企业总人数的9.6%,其中,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有2097人,管理人员有1792人,两者合计3889人,占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总数的91.8%,结构十分不合理。而且几乎所有中小企业都存在员工流失问题,流失的大多数为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性人才,知识型、年轻型员工成为流失主体,其中最不稳定的是刚接收的大中专院校

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2020.6修订版

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简略版)(不含财税风险)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鹏飞 一、劳动用工风险 1、职工入职前健康体检,避免录用有重大疾病的员工,埋下工伤隐患; 2、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避免职工离职向企业索要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双倍补偿金(必输);员工离职或被辞职一定要及时当面或邮寄送达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1)如确实无法做到,至少第一时间找到合适的保险公司为入职职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类似保险,避免职工发生工伤雇主需支付巨额赔偿金的风险,千万不要赌运气,工伤意外防不胜防,一个重伤或者伤残都可以让企业老板回到解放前;(2)如双方同意不缴纳社保,让职工写出书面申请,尽管这样的申请违背法律规定,但至少则发生劳动争议时,职工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基本上不会得到法院支持。(3)员工较多时可以走劳务派遣; 4、制定本公司员工手册(如果有工会让工会通过,如果没有工会,让职工代表签字),对公司纪律、奖惩制度等予以明确,并让新老职工学习知晓签字确认。 二、生产经营风险 1、入职后第一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在日常的生产中对安全培训常态化,留下培训记录(需职工签字);可

能的话,尽量生产及办公公共区域监控无死角覆盖; 2、每年6月底之前到本省工商局(现在叫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时申报上一年度的企业经营信息公示; 3、签订商务合同一定要做到条款完备,如商品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验收标准、提出异议的期限、解决异议的办法、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等。如果可能的话,尽量约定合同出现纠纷的解决地点在自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签订商务合同还要对对方的信誉、生产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天眼查、企查查、失信被执行人网等查询对方的涉诉情况,对有失信和被执行人、法人被限制消费的公司和“皮包公司”尽量避免交易。有预付款交易的更应该注意货款两空的风险。 5、对公司的业务员,一定要要求业务员手头掌握的工作资料原件及时交公司存档,如有需要随借随还,避免业务员离职将资料带走影响公司后续业务的进行。业务员离职要第一时间通知有关客户,避免离职的业务员仍以本企业名义和不知情的客户签订协议、领取货款等; 6、对合同双方之间互相来往的传真、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邮件等一定要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将是很好的证据,有些时候决定案件的成败。 7、财产价值较大的设备尽量购买设备险,以防意外事故损坏,造成损失无法弥补; 8、尽量不要注册一人公司(即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注册资本原则不要定的太高,股东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一定要公私分明,严禁随意互相之间资金进出: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 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常见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常见问题 一、管理与用人 家庭(家族)制管理。老公管生产,老婆管财务做销售。企业的整体规模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但管理水平还停留在相对十分滞后的原始阶段。有些企业引进了不少的职业经理人,但能够留下来或长期做下去的不多。企业的家族氛围浓厚,除了对职业经理人能力方面的要求外,他们还必须把握企业管理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微妙关系。但这种能够左右逢源的人很少。家族化的企业结构大大地束缚了职业经理人的能力发挥与工作激情。还有部分企业老板对经理人历经千辛苦做出来的方案看一眼后就束之高阁,或在某些方面出了问题后不做任何的调研和研究自己就拍脑袋决定拿出解决方案,全然不顾后果,或者说根本不知道企业聘请的经理人是来干什么的,这样对经理人的打击就特别大,因为人都有一种自我表现的欲望,在一个新环境里都想做出来一点成绩,被别人认可。而老板的一些做法就是太武断,让经理人有一种不被认可的感觉,导致了好多职业经理人频繁跳槽,同时企业也蒙受了损失。 二、机会把握(机会困惑) 一般成长型企业,没有流程的时候非常混乱,加入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时就会变的官僚化而产生很多问题。另外一点就是机会的误区。我们会不断的发现,每天都有发展的机会,今天A产品做的很好了,就认为B产品一定能做的很好,B产品做的好了,就认为C产品也一定能做好。这种机会观念造成的问题非常之多(或者说叫品牌的盲目延伸)。当机会出现的时候,企业的其他资源也要跟上,作为一个成长型的企业,本身很多问题已经处理不好了,所以这个时候就应该坚决的拒绝机会,但是浙江的好多企业却与此是背道而驰。 三、人才误区 江西的很多私企老板,经常抱怨企业招不到高素质、高水平的员工,尤其是做销售的人员。我遇到的几个老板,包括我曾经在浙江一家企业任副总的老板,都跟我谈过人员紧张的问题。我就职的那一家老板曾让我到其他企业去“挖人”。这一想法也不是不可取,但是他们都不明白“好的人员不是招来的,而是企业培训出来的”。实际上他们不是不愿意去培训人员,而是企业的高速发展没有给人员培训留下足够时间,另外,老板们认为企业把人员培训出来以后,留不住这些人员。再之,他们也不是很重视对人员的培训。 四、竞争盲点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要参与市场竞争,要竞争就要有独到的竞争优势,也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到底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两个问题也是困扰着江西众多私企老板而始终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好多企业比较注重产品的初期研发、中期生产,却忽略了主要的后期营销。固然,产品本身的特性和质量非常重要,但这是一个“好酒也怕巷子深”的时代。你是拥有一流的研发人员、一流的生产设备,但怎么能把这些转化成市场竞争优势?简单而又是私企最不注重的答案——营销。参与市场竞争,可以是产品的特性、质量、外观、功能、技术等等,但是核心竞争力还是打造——营销。如何打造?就是私企老板的观念了!! 您好,提供一篇关于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论文,供参考。 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目前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

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

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型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面临着来自企业内外部两方面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盲目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和其它法律风险。为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中小企业应当采取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和风险、正确适用合同担保制度,预防、规避合同项目风险、重视合同证据工作,做好合同公证、见证及建立其它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等防范措施。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多种多样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多年来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种。很多企业认为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支出是可有可无的,属于可“节流” 的部分。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放眼四周,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尴尬与无奈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企业,一笔官司、一笔欠款葬送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一部《福布斯落马榜》更是企业家因为忽视法律风险而招致灭顶之灾的最好记录。 无数悲壮惨痛的事实证明,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会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特别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抵御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均有明显差距,往往一次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颠覆性的灾难。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在本质上不允许人们为所欲为,而是要求人们必须按一定的规则去作为或不作为。当人们实施了一种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没有去实施一种法律规定必须实施的行为,则这种情况下的作为或不作为就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风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杜绝不了法律风险,但由于人与人的不同,个人与单位的不同,单位与单位的不同,法律风险的数量、影响面、损失概率、控制的需求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从目前实践的情况来看,除了上述的那类狭义的法律风险外,无论是法人还是非法人单位,往往还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由于企业未跟上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未按照法律规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大法律风险及防范定稿版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大法 律风险及防范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1.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员工法律培训不够;员工脑袋里没有法律风险这根弦,从而在发生风险时根本没有意识。

石家庄中小企业管理常见问题

《企业管理综合解决之道》系列文案之 石家庄中小型企业管理常见问题 (整理:郭伟君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12-3-1) 一个企业从成立到成长发展,再到成熟要经历一个艰难、痛苦而危险的过程。任何一家企业都会在不同时期遇到各种发展的问题与瓶颈,这些瓶颈往往是企业发展的拐点,成功突破则可进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反之,则可能被残酷的市场淘汰出局,甚至在被市场淘汰前先自己垮了下来。 大企业遇到发展瓶颈或问题时因其组织严谨,经验丰富,往往能够从容面对,成功突破。而中、小企业,尤其是刚刚起步,甚至还在襁褓中的企业,往往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比较茫然,对其背后的危险性也认识不足。 如今全球的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在逐年缩短。石家庄的企业更是如此,企业生存危机问题越发严重,而危机及问题也多在企业遇到发展瓶颈时开始出现。中、小企业常遇到的发展中的瓶颈与问题有哪些?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与突破呢?笔者有如下浅见。 中、小企业发展中常遇到的12种问题 一、抱残守缺,不能与时俱进 18世纪西方发明了汽车,逐步对之前的交通工具——马车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有两家马车生产企业面对威胁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其结果也截然不同。A马车厂在马车的外观与舒适性上大做文章;B马车厂则转向生产汽车。最终A马车厂随着马车退出历史舞台,也慢慢销声匿迹,而B马车厂则随着汽车的发展生意越做越大。这两个马车厂家的兴衰命运是由企业主对问题的不同理解决定的。A马车厂老板认为自己是生产马车的,汽车的出现对自己是个严重的威胁,是马车的竞争对手,A马车厂老板就想出各种办法对抗汽车;而B马车厂老板则认为自己是生产代步工具的企业,汽车取代马车,将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所以就果断放弃马车的生产,转为生产汽车,避免了被市场淘汰的厄运,并取得了跳跃式的发展机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断创新与淘汰是不可避免的,能够像B马车厂老板那样,抓住威胁背后的机遇,借势突破发展,将会获得成功。但在我国中、小企业中能够这样看问题的企业主很少,多数像A马车厂老板那样,守着昨日的辉煌,不肯顺应时代的发展,更不会发现其背后的机遇。违背市场发展的规律就如逆水行舟,终将被市场淘汰。 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过于依赖过往的经验 输在过分相信曾经成功经验上的大企业很多,中、小企业就更多。中、小企业多是靠抓住机遇,果断行动,敢打敢拼,机动灵活,获得了最初的成功与原始积累。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市场情况更加复杂,没有系统科学的战略决策体系,依然仅靠老板拍脑瓜做决策,难免出现决策失误。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一个重大决策的失误就可能是致命的。那些靠经验主义失败的大企业我们都清楚,就不去说他们了,拿一个我们身边的小企业为例:福源木材加工厂赵总,抓住了市场的机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成长,赵总为了继续扩大生产,打算引进几台新设备,每台价格150万左右,这是一次风险性很大的投资。福源家私长的营销https://www.360docs.net/doc/a617404761.html,部门通过市场调研,认为该新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市场前景难测,不宜此时购买,而赵总则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遇,等待市场情况明朗后,机会就错过了。于是,力排众议,购进了3台新设备。可半年后市场对这种机器生产的产品一直没有更大的需求,而这种新型机器本身还存在设计缺陷,最后赵总以台/30万的价格将设备全部卖掉,大伤元气的公司从此一蹶不振。 在市场中积累的经验与直觉是非常珍贵、有价值的,在市场中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若不能结合现代管理营销中的科学手段,进行客观科学的决策,在杂多变的市场中,仅靠经验与直觉难免失误。

企业老板必知的常见法律风险及解决之道

企业老板必知的常见法律风险及解决之道 一、企业设立阶段因企业组织形式不规范导致风险 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分别受《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的调整,中小企业投资人因为不了解各种组织形式各自的法律特征,常常导致投资人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的错位,因而产生始料不及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实践中常见的有: 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对外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认识错位。 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夫妻公司”“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公司”是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人误以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财产也就是我的”,经营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体,结果对外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招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就明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影子”公司 出于种种原因,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公司登记股东不一致。登记股东相当于实际出资人的“影子”。这种公司在“身子”与“影子”因为情势变更不再默契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外部责任承担和内部利益分配方面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4、不规范的所谓“集团公司” 企业家在具备一定的实力后,因为种种因素的考虑,开始朝集团化方向发展,但是没有注意企业集团组织的规范化,没有在法律上确立“集团”成员之间的资金、财务、人事、业务等等关系,导致“集团”人格的虚化,甚至“集团”成员管理的混乱,进而对“集团”核心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5、不规范的“联营企业” 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的一个常见办法就是拉朋友或其他公司合作联营,但是他人因不了解或不放心企业的前景,不愿意承担经营风险,于是公司老板就许诺对方,只要投资做公司股东,可以按照固定比例收取收益,不参与经营,也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和其他债务。这在法律上会被定性“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因为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之间的借贷,届时将导致行为无效的后果;而同时,当公司出现双方意料之外的亏损或赢利的时候,为亏损的承担和利润的享受,往往产生纠纷。 6、公司注册资本瑕疵 公司设立时,为了体现“实力”,有些企业家往往希望放大注册资本,可因为资金不足或考虑公司业务一时不需要那么多资金,于是采用虚报注册资本或注册后抽逃出资的手段。则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可能是:填补出资、公司人格否定、构成犯罪等等。 7、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不规范

第五讲 政治法律环境

第五讲 国际市场营销中的政治法律环境 导入案例:睡衣风波 第一部分 国际市场营销的政治环境 ?国际营销的政治环境分析 ?国际营销中的政治风险 ?降低政治风险的对策 一、国际营销的政治环境分析 ?政府类型 ?政党制度 ?政局稳定性 ?政治干预 ?民族主义 ?国家间关系 ?产品政治敏感度 ?政治制裁 ?政治和社会活动人士 ?暴力和恐怖活动 1.政府类型 (1)政府在经济中所起的作用 ①参与者。 其一,政府的所有权可能阻碍企业在特定的市场的经营,在某些市场,一些特定行业被政府垄断,完全由政府经营; 其二,政府的所有权常常意味着政府是唯一的顾客,当公司面临政府独买时,其营销能力便会降低。 ②规范者。营销人员应确切了解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规范角色,政府制定的货币或金融政策,往往通过法令法规来限制影响营销者的活动。 (2)政府的廉洁与行政效率 对于国际营销企业来说,认真分析政府部门官员的廉洁与效率状况,是评估政治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家主权The sovereignty of nations ?行使对外关系的权力 –确定疆界,控制贸易以及人员的跨境流动(海关) ?对国民行使的至高无上的权力

–规定公民的权力与义务 –即使在境外,公民也应该遵守本国的法律 ?为与其它国家和平共处,一国可能在某些方面缩小自己的主权 –加入世界或区域贸易组织(WTO、EU 或NAFTA)意味着国家必须在主权的某些具体方面(关税、货币政策等)做出让步 案例:希基塔香蕉 ?2.政党制度 除了解目标市场现政府的构成外,还要了解它对国际贸易的政策。为此,必须考察该国的政党制度,要分析其政党体制以及各党派的政纲,特别是执政党的主张。政党体制一般有三种基本形式: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制。 政党Political parties ?营销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个国家主要政党(包括利益集团)的政治哲学、观点与路线 –有朝一日这些政党可能上台,其政见就成为主流思想,特别是在两个强力政党交替掌权的情况下 –即使是在野党同样具有政治影响, 政党(续) ?不仅政党,各利益集团和派别也将对贸易政策施加影响 –香蕉大战中的大公司对决策当局的游说 –美国国会内部是否给予中国永久最惠国待遇的党派之争 ?3.政局稳定性 对所谓政治不稳定性的衡量并不存在世界公认的标准,以下特定指标可供分析时参考:(1)政权更迭率。一国的更迭,往往带来政府政策的变化,造成企业营销的政治环境改变。 (2)暴力事件出现率。一般认为,暴力事件出现是政治不稳定的一个直接信号。 (3)文化分裂。文化分裂是一种由文化因素转化为政治因素的例子。 (4)宗教冲突。宗教信仰的差别是潜在的政治不稳定性指标之一。 政策稳定性 Stability of government policies ?法规及行为准则的持续性、依法治国的延续性,与政权更迭(政府稳定)无关 4.政治干预 (1)税收政策。即通过征收不同的关税来限制或鼓励外国产品进口的政策。它分为限制性税收政策和鼓励性税收政策两大类。 如税收管制:推翻既定协议,对成功的外国企业加税(税外费) (2)进口管制。即通过限制进口产品的类型和数量来直接或间接干预全球营销。 ●国产率法律:对内销产品的国产率要求,要求产品必须使用本地的零部件。 ●进口限制:与国产率法律类似,都意在迫使公司购买本地原料,以扶持本国工业 ●价格管制: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药品、食物、汽油)实施,以防止通胀(或逼迫外国公司转让股权) (3)外汇管制。即一个国家对于买卖外汇及一切经营业务而进行的管制。 案例:缅甸的外汇管制

简述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简述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以及防范 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经营、解散过程中,因法律调整其行为而产生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法律发生变化,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变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也越来越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性质 (一)客观性。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从设立至解散,一直处在法律的调整之中。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尽管看不见、摸不到,但是却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因为它非常抽象,所以很多企业忽视了它的存在.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法律风险,降低经济损失,以赢取最大经济利益。 (二)连锁性。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有的涉及金额上千万,有的是涉及金额仅几千元的劳动仲裁案件,一旦发生,引起的关注面将会非常广泛.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较大金额的诉讼或仲裁案件要进行公告.这可能对公司形象造成影响,影响大众心理以促使企业股价的跌涨。 (三)专业性。企业遇到的法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法律纠纷.普通的法律纠纷与日常生活非常密切,律师在了解案情时比较容易.企业是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营利的社会组织,很多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结合在一起.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会遇到大量的土地勘察、工程造价、预结算、工期签证等技术问题,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没有技术人员的参与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尤其是复杂问题,最好是由企业法务人员、技术人员和顾问律师配合或者由专业型的律师来完成。 应正确评估法律风险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如果过高地估计了法律风险的地位,规定有些合同没有法律顾问的签字不能签订或者为了合同条款的完美而在谈判中错失交易的良机。必须正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如果忽视了它,就有可能遭受损失。例如合同条款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会导致索赔时举证困难;不去申请商标注册可能会导致商标被别人抢注;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合法会导致劳动仲裁案件的败诉.正确对待法律风险的态度是: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必须事先采取预防措施,事中加以控制、事后加以补救。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风险的一种,当交易获利的可能性大于法律风险时,要冒法律风险去实现交易的成功,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风险的种类

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篇一: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这不仅是扩大就业机会, 增加财政收入, 繁荣市场的短期政策选择, 也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期需要。但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的局限,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就小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予以探究,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小企业管理问题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在当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以内部融资为主,企业内部留存收益的积累是有限的, 随着企业自身生产的不断扩大, 内部融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2.外部融资困难,银行贷款是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虽然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已普遍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由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且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等一系列原因, 使得外部融资约束高于大企业。3.融资成本较高。调查结果显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贷款利息、基本利息和浮动部分, 浮动幅度一般在20%以上 (二)小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筹资管理效率低:1、筹资决策不科学,筹集资金不合理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般缺乏系统的、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经常会由于错过了最佳的筹资时间而增加了企业的筹资成本,或者是由于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筹得足够的资金,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筹资渠道不畅,融资方式单一。小企业主要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筹资,另外由于小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偿债能力较低,小企业可筹得的银行贷款也非常有限,所以目前我国小企业的筹资主要依靠商业信用方式。3营运资金运转不灵对货币资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回收困难,造成资金周转缓慢.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 (三)小企业信用低 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差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用基础, 信用观念薄弱。中小企业一般都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 它们的管理模式比较简单, 它们只是期望能获得更多的利益,期望企业的短期利益, 不在乎企业失信是否有损企业的名誉, 是否妨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缺乏现象普遍存在。中小企业没有可行的长远战略规划企业要想发展, 给自己定位和制定一份长远的战略规划是少不了的。但在我国, 中小企业一般没有战略规划, 这导致中小企业在中不清楚自己的定位, 不能明确自己的使命和目标, 发展盲目对政府信用的缺少大量的中小企业向政府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以达到其逃税避税、少纳税或者不纳税的目的, 有的企业甚至通过虚假的出口行为向国家骗取出口退税, 造成大量政府资金的流失。生产信用缺失主要表现

中小型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中小型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经营、解散过程中因法律调整其行为而产生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对中小型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分析,提出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方法。 正在全面转型的中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舞台,同时,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和风险,法律风险便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一直贯穿始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严峻的挑战,如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对此,笔者借用自己从事十余年律师工作经验,简要的对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做简要的论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特点以及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投入现状。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谈到法律风险的预防及防范,首先必须明白什么是法律风险。目前在法学界,专家学者对法律风险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和理解。《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并将“企业法律风险”表述为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通俗的讲就是指企业在设立、变更、经营、解散过程中因法律调整其行为而产生的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点: 1、客观性。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从设立至解散,一直处在法律的调整之中。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尽管看不见、摸不到,但是却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具有较强的客观性。正视法律风险的客观性,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法律风险。 2、连锁性。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无论涉及到的数额大小,一旦发生,引起的关注面将会非常广泛。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会引起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又具有一定的连锁性。 3、专业性。企业遇到的法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法律纠纷.普通的法律纠纷与日常生活非常密切,律师在了解案情时比较容易。企业是专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营利的社会组织,很多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结合在一起,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会遇到大量的土地勘察、工程造价等技术问题。因此企业法律问题具有明显的专业性,在处理时最好是由企业法务人员、技术人员和顾问律师配合或者由专业型的律师来完成。

安利PEST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安利(中国)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一、政治环境: 1、安利作为一家矢志扎根中国、在国际市场驰骋了几十年的一流跨国公 司,甚至,中美之间良好的贸易关系对两国乃至全球的稳定发展具有举足 轻重的作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安利极力致力于中美友好,大力推 动双方经济贸易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2、1999年6月、2000年2月,时任美国商会副主席的温安洛(安利的两 个创始人之一)先生两度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发言,积极支持中国加入 WTO组织及给与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 3、温安洛先生以美国商会领导人和安达公司主席的双重身份多次访华, 硬要参加了APEC上海峰会和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要经贸活动,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4、踏着中国改革开发的大潮,怀着为更多人的生活增添色彩的理想,安 利公司开始了在神州大地开拓奋进、创新图强的征程。1991年,安利公司创办人之一的理查·狄维士先生携夫人亲赴北京,了解中国的投资环境和投资的可行性 5、国际社会的认可:2005年,由知名人士组成的评审团评估了来自30 个国家的600多个项目,最终选择了安利的“爱心手牵手”活动作为 “最佳社会责任项目”。2005年,“爱心手牵手”活动荣获了三项大奖: 《纽约邮报》国际企业大奖的“最佳社会责任奖”;由美国直销协会 颁发的“明日愿景奖”;美国商会企业公民中心颁发的“国际企业社 会责任奖” 6、安利有57名员工在全球各地的直销协会担任领导职位。此外,安利还 鼎力支持直销教育基金会的工作,通过教育、信息传播以及科研等形式为 大众服务。(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在56个国家设立协会,并设有1个区域性联会,其成员均承诺遵守《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商德约法》, 保护消费者利益。) 7、安利国际荣誉:联合国环境保护成就奖,1989年;全球联合荣誉奖,199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极地奖章,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极地奖 章,1992 二、法律环境:

一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 第三章公司各级领导环保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把环境保护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2、了解本公司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宏观控制公司环保的发展方向。 3、负责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员,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环保制度、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包括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制定。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 第四条分管环境管理副总经理职责 1、分管环境管理的副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熟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的环保要求,负责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2、了解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排污情况,了解公司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开展环保工作。 3、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分解环保目标。 4、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协调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5、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本公司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第五条公司其他分管领导职责 1、对分管职能部门及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2、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 3、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本公司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环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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