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息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思考

带息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思考
带息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思考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112·

.上

带息应收票据贴现账务处理思考

戴华江

孙智聪

(淮海工学院商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5)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应收票据属于金融资产,应收票据贴现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23)规定,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企业持有不同类型的商业票据贴现,其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转入方是不同的。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破产倒闭风险微乎其微,所以银行承兑汇票被视为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企业并未转嫁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票据的风险,贴现企业因背书而在法律上负有连带偿还责任。企业所承担的这种连带偿还责任,是企业的一种或有负债,该负债直至贴现银行收到票据款后方可解除。在我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一种典型的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业务。下面笔者从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带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两方面探讨带息应收票据的贴现核算。

一、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核算

在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均未对应收票据贴现业务账务处理作出具体的规定,根据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持未到期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财务费用”科目。例1:甲企业于2012年2月10日将持有的承兑日为1月31日、期限为90天、面值为50000元、利率为9.6%、到期耗费,应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款规定。而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以列举的形式对自产品视同销售问题做出了规定。那么按规定,供电公司自身的办公用电是不应纳入销项税计算的。

那么,对于供电公司自身办公用电的进项税应如何处理呢?供电公司在向电厂或其他供电公司购入电力时,对方是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供电公司已经就全部发票税额进行了抵扣,即供电公司的办公用电已经全额参与了进项税抵扣。如果供电公司将办公用电视同销售,

开具增值税发票,再将发票税额抵扣,则会出现办公电费一次进入销项、两次参与进项税抵扣的情形,存在涉税风险。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供电公司办公用电不用纳入销项税计算,是否需要对购电过程中已抵扣的办公用电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呢?《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如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很显然,供电公司的办公用电,是属于必要的耗费,是用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适用于上述任何一款规定。按规定,供电公司的办公用电已抵扣进项税额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所以,供电公司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不管业务核算上如何处理,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应剔除自身办公用电;在处理进项税时,不应给自己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应抵扣。3.其他相关税费。如供电公司不再将办公用电记入销售收入,那么在计算以全部收入为纳税基础的河道维护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时,以及以电费收入为基数计算附加在电费收入上的农网还贷金、重大水利建设基金等7项代征费时,也不需要将自身办公用电纳入计算基础。

目前,各地供电公司对自身办公用电的财务处理虽然略有不同,但多数是按照2008年前的旧税法来实行的,即将办公用电视同销售,纳入公司增值税和所得税核算。在现行税法下,上述方法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应及时加以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办公电费不包括供电公司用于食堂等职工福利性质的电费,用于职工福利的电费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

【摘要】本文从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方面详细探讨了应收票据贴现业务账务处理,

认为应在银行承兑汇票下增加“财务费用”的二级科目和在商业承兑汇票下增加“短期借款”

的二级科目,以明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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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上·113·

□日为5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的贴现利率为7.2%,该票据已计提利息200元。

计算票据的到期利息:50000×9.6%×90÷360=1200(元)。计算票据到期值:50000+1200=51200(元)。贴现利息:51200×7.2%×80÷360=819.2(元)。贴现金额:51200-819.2=50380.8(元)

。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50380.8;贷:应收票据50200,财务费用180.8。

例1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之后,

由于贴现利息的存在,得到的银行存款应该低于票面价值,但是银行承兑汇票本身是带息商业汇票,存在利息收入,并且利息收入高于汇票贴现利息,所以贴现后得到的银行存款高于票面价值,“应收票据”与“银行存款”的差额,记入贷方“财务费用”。如果利息收入低于汇票贴现利息,贴现后得到的银行存款依然低于票面价值,“应收票据”与“银行存款”的差额,应记入借方“财务费用”

。上述例题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①票据的到期利息为1200元,已经计提200元,剩余1000元,汇票贴现利息支出为819.2元。上述账务处理只体现了票据的到期利息和汇票的贴现利息支出两者之差180.8元(1000-819.2),并没有反映二者的具体金额。②会计信息不够明晰。商业汇票利息收入和贴现利息支出对冲后入账,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所持汇票的利息收入以及企业在贴现时所发生的费用损失,

不够明晰。赵海鹰(2010)认为商业汇票本身价值既包括面值也包括利息收入,商业汇票贴现对于企业而言,实际是一种折价销售,这种折价就是贴现利息支出。为了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失,不能将商业汇票利息收入和贴现利息支出对冲后入账,他认为汇票贴现利息应记入

“营业外支出”。笔者认为,汇票贴现利息仍应记入“财务费用”。根据财务费用的定义,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三)中也提到: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贴现作为一种融资活动,贴现利息支出仍应记入“财务费用”。笔者认为,为了能够明确汇票贴现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需要在“财务费用”下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和“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由此,

例1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0380.8,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819.2;贷:应收票据50200,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1000。以上会计分录,既体现了银行承兑汇票利息收入,又体现了贴现利息,能很好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而且不会增加实际工作量。

二、带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核算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贴现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实质性转移,所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后,已取得的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时,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类协议从实质上看,与所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企业以应收债权取得质押借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短期借款”

等科目。例2:假设上述例1中企业持有的是商业承兑汇票,其他条件不变,相关处理如下:

贴现时,借:银行存款50380.8,财务费用819.2;贷:短期借款51200。票据到期,付款人支付了款项:借:短期借款51200;贷:应收票据50200,财务费用1000。或者票据到期,付款人未支付款项:借:应收账款50200;贷:应收票据50200。

若银行从本企业的账户上扣除了款项,则:借:短期借款51200;贷:银行存款51200。

带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由于附追索权,主要风险还没转移,应通过“短期借款”核算。但是,例2中贴现时“短期借款”的金额为51200元,为了分清汇票账面余额和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所以在“短期借款”下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短期借款———汇票账面余额”和“短期借款———利息收入”,如果票据到期,付款人支付款项,则相互冲销这两个二级科目。如付款人未付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例2中,“财务费用”仍然没有清楚表示票据的到期利息和贴现利息支出,所以依然沿用银行承兑汇票中在“财务费用”下增加的两个二级科目,以明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贴现时,借:银行存款50380.8,财务费用———贴现利息支出819.2;贷:短期借款———汇票账面余额50200,短期借款——

—利息收入1000。票据到期:①若付款人支付了款项:借:短期借款———汇票账面余额50200,短期借款———利息收入1000;贷:应收票据502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000。②若付款人未支付款项:借:应收账款50200;贷:应收票据50200。若银行从本企业的账户上扣除了款项:借:短期借款——

—汇票账面余额50200,短期借款———利息收入1000;贷:银行存款51200。

通过上述变化,可以保证商业汇票利息收入和贴现利息支出的分开入账,避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误解,确保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明晰性和真实性。

主要参考文献

赵海鹰.商业汇票贴现账务处理之我见.财会月刊,2010;7

应收票据会计分录

一、应收票据会计分录 (一)应收票据一般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到票据 例1.企业因赊销产品而收到客户A签发的面额为20 000元、期限为3个月期限的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例2.企业收到客户B签发的面额为40 000元,利率为10%,期限为半年期的票据抵所欠帐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40 000 贷:应收帐款40 000 2.票据到期,收回票款 例3.企业收到客户A签发的票据款项20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应收票据20 000 例4.企业收到客户签发的票据款项42 000元,其中面值为40 000,利息为2 000元,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2 000 贷:应收票据4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 000 3.票据到期,客户拒付 “应收票据”帐户反映的是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逾期票据反

映在“应收帐款”帐户中。假如上述例4中客户到期未能偿还票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42 000 贷:应收票据4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 000 (二)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贴现的性质 贴现即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背书后送银行,银行受理后、扣减贴现利息,将余款会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2.应收票据贴现净额的计算 第一步:计算到期值 第二步:计算贴现期。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持有时间 第三步:计算贴现利息。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第四步:计算贴现净额。贴现净额=到期值---贴现利息 例5.A 公司2003年4月1日将一张出票日为2003年1月1日,面额为10 000元,利率为10%,期限为半年的票据向银行贴现,当时银行贴现率为12%,其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10 000 ×10%×6/12=10 500(元) 票据贴现期=6-3=3(个月) 票据贴现息=10 500×12%×3/12=315(元) 票据贴现净额=10 500-315=10 185 3.应收票据贴现的帐务处理

应收票据贴现汇总

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一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期=票据期限一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在会计处理上发生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时,可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等票据到期,当付款人向贴现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短期借款”账户转销。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票据到期应由银行负责承兑,企业不会发生或有负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可直接冲转“应收票据”账户。 现将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工业公司将一张180天到期,年利率为8%的票据计10000元,向银行申请贴现。该票据的出票日是6月1日,申请贴现日是8月30日,银行年贴现率为9%,其计算及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 (1)票据到期值=票面额×(1+利率×票据时间)=10000×(1+8%×180天/360 天)=10400(元) (2)贴现天数=8月30日至11月28日=90(天) (3)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时间=10400×9%×90天/360天=234(元) (4)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10400-234=10166(元) (5)利息收入或支出=票据贴现所得-票面额=10166-10000=166(元)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 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票据的背书转让和贴现,其法律后果对于前手而言并无本质不同。追索权是《票据法》天然赋予后手的权利,除非通过合同明确声明放弃,但这一声明放弃的效力也仅仅限于特定的前后手之间。如果后来该票据再次被背书转让的,在再后手不知晓该情况,或者虽然知晓但未明确接受其追索权丧失的情况下,仍然具有追索权。 目前实务中的一种做法是:对于信誉较好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后均可终止确认,但对于信誉较差的一般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出具的承兑汇票,背书和贴现之后一般不终止确认。主要考虑仍然是信用风险大小的考虑。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真票且背书人非出票人,背书后应该没有风险(涉及到或有负债是否确认的问题),即便发生追索,背书人仍可向前手追索,因此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应该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应收票据的核算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该科目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面值及按期确认的应计利息,贷方登记背书转让或到期收回,或因未能收回票款而转作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到期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收到票据的账务处理 ①收到票据时按面值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于带息票据,期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2、应收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

贴现合同账务处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贴现合同账务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前,如果需要资金,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并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兑取现款,融通资金的一种经济业务。 2.票据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额的计算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商业汇票贴现给银行,银行扣除的贴现利息和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贴现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项占现率项占现日 公式中:贴现率由贴现银行确定;贴现日采用计头不计尾”方法确定,是指自贴现日起 至汇票到期前一FI的夭数;到期值要依据票据是否带息确定。 贴现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3 .贴现的账务处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贴现给银行,无论是带息票据还是不带息票据均按贴现所得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但所冲销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有所不同,如为不带息票据,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一定是面值;而若是带息票据,在已计息的情况下,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就是面值与所计提的票面利息之和。此外,对于不带息票据而言,贴现所得额一定小于面值。而对于带息票据而言,由于受利率的影响,贴现所得额可能会小于票据面值,也可能会大于甚至等于票据面值。在贴现所得额大于或小于票据面值的情况下,记人财务费用”账户的金额就不是贴现利息,而是贴现所得额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之差。这个差额实际上就是持有票据期间的利息收入与票据贴现利息支出之间的差额,如前者大于后者,就贷记财务费用”账户;如后者大于前者,则借记财务费用”账户。下面分别介绍带息 应收票据贴现和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1)带息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带息的应收票据贴现,应按收进的贴现所得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账户,按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例5】假定2003年11月30日大卫旅行社将【例1】中持有的2003年10月11日签发的、面值为374 400元、期限90天、年利率5 %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年利率为4%。贝U: 贴现利息=379 080 次/ 360 X 40=1 684 8(元) 贴现所得额=379 080-1 684. 8=377 395. 2(元)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019年企业应收票据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应收票据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应收票据按偿付期的长短,可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两种。在我国,除商业汇票外,如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都是即期票据。因此,应收票据主要是指应收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该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也可以是收款人出票,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开户银行承兑付款的票据。 一、企业应收票据核算的存在问题 1、有的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使得“应收票据”核算缺乏详细性,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 2、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应收票据”账户,但核算不规范。在票据取得和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手续不完备。如票据取得时不向对方开具收据,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不向对方索取收据,仅让经手人在票据复印件上签名。票据复印时仅复印票据正面,无法分辨票据流转的来龙去脉,给本企业带来潜在经济风险,给税务部门带来管理风险。 3、有的单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但不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使应收票据的种类、签收日期、票面金额、承兑人、利率含糊

不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4、有的单位混淆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 5、有的单位将不属于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票据处理。如将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混淆核算。如将应收账款业务列作应收票据。 6、有的单位发生了应收票据业务,却不进行核算或者不如实核算,虚减收入,虚减利润,达到偷税的目的。 7、计提坏账准备时无中生有。按照现行制度,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有的单位为了虚增管理费用,将应收票据的余额也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从而达到虚减利润,偷逃税金的目的。 8、有的单位取得应收票据不入账,或推迟入账时间,私自用于企业负责人、亲属或其他企业的非法抵押,或者贴息套现后将资金流入企业后冲减应收账款,导致往来账户混乱,会计信息失真。 二、加强对企业应收票据核查的几点建议 应收票据由于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加之企业财务核算和日常管理的不到位,发生税收风险的可能性随之增加,因而,也是税务部门在采取巡查、调研、评估、审计、稽查等征管措施时重点关注的对象。税务机关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企业应收票据核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帮助企业减少潜在经济风险,有效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浅议应收票据的贴现

浅议应收票据贴现的日常会计处理方法 【内容摘要】应收票据的贴现是每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涉及到的业务,而每个企业对此项业务也都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好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客观地分析各项财务指标,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正确的决策方案。在此,以商业汇票为例,谈一谈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企业会计资料的影响。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会计处理方法 在日常的会计业务中,企业经常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这时,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进行会计核算,并且要充分地考虑到交易的经济实质。这其中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在贴现的票据到期时,债务人尚未偿还,而此时申请贴现的企业是否有偿还的责任呢?又该做怎样的会计处理呢?对于票据贴现业务,会计上有“质押法”和“出售法”两种处理方法。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贴现企业的会计表报的有关项目以及财务指标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如果在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而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一方负有向贴现机构还款的责任。那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贴现应收票据而产生的有关风险和收益都不发生转移,所以应收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将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来承担。该业务属于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就应按照质押法来进行会计处理。目前,在销售业务频繁的煤矿企业,日常处理商业汇票时,多采用此法。例如:某矿2006年3月1日销售原煤一批,收入到A企业签发的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其中,货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票面金额为351000元。4月10日,某煤矿由于资金临时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6%,该票据的贴现期为52天。某煤矿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取的借

会计核算中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中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 文章经由案例论述不带息的应收票据相关的核算以及带息类型的核算和此类票据有关的贴现以及转让核算,尤其是对在有以及没有追索权限的背景下的转让等活动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而且,分析了之前的准则和新的准则背景中相关事项的规定差异。 标签: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 所谓的应收票据具体的讲就是说单位在经由商业汇票进行结算的时候,由于出售的商品或供应的劳务而获取的汇票。结合承兑者的差异,分成两个类型,分别是商业以及银行两类承兑。结合相关的准则规定,单位的资产在最初的明确的时候结合公允价值来分析,因此应收票据结合获取时候的票面的数值来入账。对于商业的来讲,可以分成带息的以及不带的两个类型,对于带息的来讲,在票据到期的时候不仅要将本金收回,还要将利息收回,但是对于不带息的来讲,在票据到期的时候只获取本金。 1 关于带息以及不带息两类票据有关的核算活动的分析 1.1 针对不带息形式开展的核算活动 单位要设置应收票据栏,以此来分析其账面数值,当获取票据的时候,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当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假如在其到期的时候付款者对其偿付了,此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此类票据到期的时候的价值是它的本身的票面数值。 例1:2011年5月17日,移动公司向圣亚公司销售手机充值卡一批,开出服务业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万元,资金还没有收到,已经将相关的步骤等落实好。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预收账款”。 在三天之后移动公司收到了由圣亚公司寄来的汇票,其时间是三个月,数额是5万元,该汇票用以抵负之前欠下的资金。借记“应收票据”,贷记“应收账款”。 在三个月之后,该票据到期了,获取了票面金额5万元。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 如果圣亚公司在到期的时候因为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没有做出偿付,此时移动公司要结合票面数值将其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1.2 针对带息开展的核算活动 单位在期中以及末期的时候,结合其票面的数值和要求的利率来分析其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账务处理指引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账务处理指引 2011-2-26 一、明细科目设置 1、应收票据--可支付 --已质押 2、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开票保证金 3、应付票据要区分开票银行设置明细科目 应付票据-XX银行承兑汇票 二、票据业务处理及登记要求 ?收到客户或关联单位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收票据--可支付 贷:应收账款-X客户或往来科目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给供应商或往来单位 借:应付账款-X供应商或往来科目 贷:应收票据--可支付 要求:出纳要另编制《应收票据清单》,详细登记票号、金额、到期日、出票行等重要票面信息;收票(如格力、通得)、付票(供应商、通得)。 ?贴现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财务费用-银承贴现利息支出

贷:应收票据--可支付 ?票据到期托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应收票据--可支付 ?大面额票拆成小票 1、质押大票,质押时作: 借:应收票据—已质押 贷:应收票据—可支付 2、开票,取得承票后作: 借:应收票据—可支付 贷: 应付票据-XX银行承兑汇票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开票手续费收取万分之五)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3、质押的大票到期时,作托收: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银承保证金 贷:应收票据—已质押 4、本公司开具的小票到期兑付时,作: 借:应付票据-XX银行承兑汇票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开票保证金 5、兑付小票后将保证金余款以及保证金存款利息划入正常银行 账户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开票保证金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要求:出纳要另编制《应付票据清单》,详细登记票号、金额、到期日、出票行等重要票面信息;以及后续票据的支付、到期兑付等跟踪信息。 ?以保证金存款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银承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借:应收票据—可支付 贷: 应付票据-XX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借:应付票据-XX银行承兑汇票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银承保证金 银行存款-XX银行(补足保证金存款不足兑付的部分) 2011-2-26

初级会计实务票据贴现复习课程

1、4月12日持票面为100000元,签发日为3月2日,到期日为5月18日的带息商业汇票(票面利率4%)到开户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办理,年贴现率为3.6%会计分录如何做? 推荐答案: 你这个承兑汇票签发日至到期日只有46天?先按你说的计算: 票据到期值=100000 *(1+4% *46/360)=10 511.11(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5月18日,其贴现天数应为35天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10511.11 * 8% * 35/360=81.75(元) 借:银行存款99918.25 财务费用81.75 贷:应收票据100000 2、R公司于95年2月1日销售商品收到面值为234000元,期限为5个月,利率为10%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5月11日,该企业因急需资金周转持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2%,有关帐务处理如下: 票据到期值=234000(1+10%/12×5)=243750 贴息=243750×12%/360×50=4062.50 贴现净额=243750-4062.50=239687.5 借:银行存款23987.5 财务费用3312.50 贷:应收票据243000 3、贴现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因为急需要一笔资金周转,将持有尚未到期的票据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 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期限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注意的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可能会因付款人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无法收到票款。而

应收票据贴现-教案

应收票据贴现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理解应收票据贴现的概念,掌握不同类型的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的核算.能力目标:认识到票据贴现是融通资金的一种信贷行为,随着现代化企业的快速发展,票据的背书转让及贴现行为越来越多,充分认识和掌握应收票据贴现也显得尤其重要.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合作学习,培养学生主动探究,思考,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教学重点 ●掌握应收票据的概念及相关基本知识。 ●掌握不同类型的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 ◆教学难点 ●票据贴现的概念的理解。 ●贴现业务中贴现天数,贴现息的计算。 ◆教学过程 (一)1、贴现概念: 2、贴现款和贴现息的概念和核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应收票据到期值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利息 第二步:计算贴现利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 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其中: 票据的贴现天数 = 票据到期日—贴现日(注意:算头不算尾) 例1: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计:60天 所以到达期日为9月16日 第三步计算贴现收入 贴现款=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第四步做会计分录 (二)例题: 企业于2月10日将签发承兑日为1月 31日,期限为90天,面值为50000元,利率为9.6%,到期日为5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银行规定的月贴现率为6‰.该票据已经计提应收利息200元。(当年2月份为28天) (1)先计算出票据到期值、贴现天数。贴现息和贴现款。 (2)确定应收票据的类型。做不同的会计处理。 不带追索权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 带追索权的,分贴现时跟票据到期时两个阶段的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见解-最新范文

应收票据会计核算见解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

第10章应收票据管理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第10章应收票据管理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十章应收票据管理 应收款管理系统的票据管理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管理。本章将详细介绍票据的新增、修改、删除等单据操作以及计息、贴现、转出、结算、背书等票据处理。 10.1 应收票据 10.1.1 什么是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Note Receivable)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10.1.2 应收票据的分类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 应收票据的分类按照到期时间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常出现于3种情况:⑴应收账款延期;⑵为新顾客提供应用;⑶赊销商品。长期应收票据因长期合同而发生,包括销售机器设备等大型商品、提供贷款等,中国尚无长期应收票据业务。 应收票据的分类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带息应收票据是票面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应单独计算;无息应收票据是票面不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包含在票面本金之中。 应收票据的计价应以未来现金收入的现值计价,带息的短期应收 票据的现值等于其票面本金,不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的面值就是到期值,现金值。由于现值与其到期值相关不大,不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均以期到期值计价。长期应收票据以交换商品或劳务的公允市场价格计价,或以票据的公允市场的价格计价,如果这两种公允市场价格均无法确定,则以票据的现值计价。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范我行票据贴现业务核算办法,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贴现、转贴现业务相关收入、支出,特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现业务包括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既包括我行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贴现、对金融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入),也包括我行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金融同业申请转贴现(卖出)。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直贴:即交易对手为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二)转贴现:即交易对手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三)买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四)买入返售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五)卖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六)卖出回购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七)再贴现:指以我行持贴现和转贴现买入的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贴现资产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票据;该票据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票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2. 实际应用 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贴现交易对手方分别银行或非银行,并确认该票据的追索条款,明确相关票据的贴现率,最终选择确认相应的核算科目。 对于贴现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初始成本。 第五条贴现负债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我行的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我行;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 实际应用 在确认此负债时,相关操作人员应该确认凡是贴出票据都附带追索权的,即票据出现承兑困难时,本行将承担相应追索责任时,才确认本科目负债。对于贴出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的初始负债。 第六条贴现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摘要]通过案例分析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以及应收票据的贴现与转让核算,特别是对其中应收票据在附有追索权和不附有追索权两种情况下的转让和贴现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了论述。同时,指出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在应收票据核算中对转出方将应收票据转让或贴现时规定的不同。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应收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应收票据按照取得时票面金额作为其入账价值。商业汇票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不但要收回本金而且还能收回按票面金额和固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而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只能按票面金额收回本金。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与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立“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收到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记“应收账款”。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如果票据到期日付款人偿还,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不带息票据到期时的价值就是其票面金额。 例1:2010年3月7日,开原公司向远大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该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5日后开原公司收到远大公司寄来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117000元,抵付所欠货款。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6个月后,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若远大公司在到期日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偿还票面金额,开原公司应当按照票面金额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 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 (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应在期中和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和规定的利率计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关于应收票据贴现例题

一、带息票据 1、收到带息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期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按票面金额) 贷:财务费用 3、带息票据到期时,收到承兑人兑付的到期值票款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应收票据(按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两者差额) 4、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本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应将票据面值与应计未收利息之和一并转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二、票据贴现时 1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1)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2)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3)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2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1)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1、4月12日持票面为100000元,签发日为3月2日,到期日为5月18日的带息商业汇票(票面利率4%)到开户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办理,年贴现率为% 会计分录如何做? 推荐答案 你这个承兑汇票签发日至到期日只有46天?先按你说的计算: 票据到期值=100000 *(1+4% *46/360)=10 (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5月18日,其贴现天数应为35天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 * 8% * 35/360=(元)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100000 2、R公司于95年2月1日销售商品收到面值为234 000元,期限为5个月,利率为10%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5月11日,该企业因急需资金周转持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2%,有关帐务处理如下: 票据到期值=234 000(1+10%/12×5)=243 750 贴息=243 750×12%/360×50=4062.50 贴现净额=243 750-4062.5=239 687.5 借:银行存款 239 687.5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243 750 1.2012年2月份5日,甲企业销售产品给广华公司,售价为100000元,增值为17000元,广华公司开出一张4个月期限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款项,票据的票面利率为6%,甲企业6月15日收到票据款项及利息。 (1)销售产品并收到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收票据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6月15日收到票据款及利息。(票据到期收票款时) 应收的利息=117000*6%/12*4=2340元本息合计=117000+2340=119340元

票据贴现业务会计税务要点整理

贴现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1、成员单位贴现 A为付款方,B为收款方,财务公司承兑银承,B贴现并付贴现利息受理贴现票据 根据持有贴现天数计算利息调整金额及成员单位获得贴现款余 额。 贴现天数=剩余至到期天数 贴现利息=本金*贴现天数*贴现率 企业实际获得贴现款=本金-贴现利息 借:1301 贷:201101-201户 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收入 信贷部:计算当月应根据当月贴现所占天数计算利息调整明细,推送至资金部入账: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 会计部:根据新的贴现业务类型新增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 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

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推至金税系统 3、贴现未到期向央行再贴现 再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相应再贴现业务凭证,确认利息调整数 会计部: 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本金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 信贷部:计算当月利息支出调整数 会计部:根据当月利息调整数 借:利息支出-向央行借款641102 贷: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利息调整 再贴现到期日: 信贷部:向会计部提供到期划款凭证 会计部:结转再贴现面值和央行存款科目,与信贷部核对 借: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面值 贷: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贴现到期

1)资金部:系统自动处理贴现还款 借:201101 贷:1301贴现资产-面值(账户) 2)信贷部: 1、同时需结转尚未摊销完毕的1301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同时计入利息收入(按上述每月贴现利息调整规则计入当月应转收入数)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票据贴现利息(税前) 会计部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可否推至营改增 5、转贴现业务(财务公司融出) 1)买断式 转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转贴现出票方、收票方、贴现银行等信息凭证,标明剩余转贴现持有天数。转贴现面值及利息调整总数 资金部:根据信贷部指令入账

票据贴现的概念、贴现要求及账务处理

票据贴现的概念、贴现要求及账务处理 1、票据贴现的概念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要的资金。“贴现”就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银行要按照一定的利率从票据价值中扣除自借款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贴现利息。背书的应收票据是此项借款的担保品,当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时,银行有权向贴现企业索要票款。 2、票据贴现条件和单据要求 (1)、申请票据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贴现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2)、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贴现时,须提交的单据: 持票人申请贴现时,须提交下述四项单据: 1)贴现申请书, 2)经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 3)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表明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

3、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贴现要计算贴现息和贴现净额(或称贴现所得额),并据以登记有关帐户。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价值是指票据到期时可收回的全部金额。对无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就是票据面值;对附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则是票据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贴现期是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到期前一日的时间间隔。票据的票面利率和银行贴现率习惯上均用年利率来表示,贴现利率由银行统一制定。这样,在计算票据到期价值及贴现息时,均应将有关期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如,为期90天的某一计算时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则为3/12,90/360.按一般商业习惯,一年按360天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①无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财务费用(贴现息)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②带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借或贷: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贴现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的差额) 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在法律上负有连带清偿的经济责任,即若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据款额,贴现企业须向贴现银行偿还这一债务,即会产生或有负债。因此,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应在应收

新准则下应收票据实务处理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617613537.html, 新准则下应收票据实务处理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它是交易双方以商业购销业务为基础而使用的一种信用凭证。 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将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则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有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到期除收回票面金额款项外,还可收到规定的利息,而不带息票据到期只能收回票面金额款项。

应收票据在到期之前,企业如果急需资金还可以支付一定的贴现利息为代价而将票据背书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贴现。 2.不带息应收票据核算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企业应当设立“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例」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 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 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15-8]12月5日,某单位(为一般纳税单位)出售其生产的甲产品150件,含税价46 800元,增值税率17%,收到承兑期六个月、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根据产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银行票据等有关交易所填制的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46 800 贷:经营收入 40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若次年6月5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单位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送达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接到银行进账单据时,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46 800 若次年2月5日,某事业单位持上述票据向银行贴现,月贴现率为5‰。该票据的到期值、贴现息和贴现净额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 = 票据面值+票据利息=46 800(元) 贴现息= 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46 800×5‰×4=936 贴现净值=到期值 - 贴现利息=46 800-936 =45 864 根据银行进账单,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5 864 经营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它 936 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46 800 [例15-9]12月18日,某事业单位已收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期到期,票面金额12 000元,

浅谈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 及存在问题

摘要 近年来,我国以商业票据为主体的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迅速。随着新会计准则对票据行为的风险转移和收益确认原则和方法的调整,在满足新准则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科学假设,合理简化会计处理的基础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从新旧准则差异出发,对现今金融企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贴现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问题对策性的思考建议。 【关键词】金融企业商业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目录 一、票据贴现的相关概念及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 1、概念 (1) 2、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1) 二、银行票据贴现的具体账务操作 (2) 1. 发放票据贴现款 (2) 2. 每月结息日及贴现到期日 (3) 3. 贴现申请人提前赎回票据时 (3) 4. 到期收回贴现票款时 (3) 5. 到期未收到付款人的票据款时 (3) 6. 受理同业转贴现申请时 (3) 7. 金融企业向同业申请转贴现融资 (4) 8. 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再贴现融资 (4) 三、金融企业票据贴现目前存在的问题 (5) 1、票据贴现市场缺乏票据基础 (5) 2、贴现业务收益与风险错位 (5) 3、法规制度不完善 (5) 四、金融企业票据贴现问题的对策思考 (6) 1、建立规范开放的票据贴现市场。 (6) 2、逐步实现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 (6) 3、加强法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7)

浅谈金融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及存在问题 一、票据贴现的相关概念及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概念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业务可以分为三种: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转贴现是指经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票据以再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获取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银行票据再以贴现的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2、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1)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化:对于商业银行无论是利用票据贴现融出资金或融入资金,旧会计准则都通过“贴现”这一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而新会计准则则取消“贴现”这一会计科目,增上了下列两个会计科目:(1)“贴现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2)“贴现负债”科目本科目核算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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