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61 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我厅制定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各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抓紧编制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并报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规划

根据《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编制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

核心内容与国家电子政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金保工程)二期项目保持一致。

一、“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

金保工程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电子政务工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期间,按照金保工程“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在“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建设原则指导下,山东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克服困难、探索创新,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对于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主要成就??

1.信息化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投入3.7 亿元用于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加强了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建设。全省17 个市和省本级加大资源整合力

度,统一建立标准规范的两级数据中心,目前全省共配备小型机80 多台,PC 服务器300 多台,网络设备400 多台,安全设备100 多台。按照省厅统一规划,各市通过资源和系统整合,将分散在不同地点、不同应用系统的设备资源,集中在一个数据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建立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的网络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成了统一的数据中心机房。覆盖省、市、县(区)的三级网络已经建成,覆盖到镇(乡、街道)的四级网络体系初具规模。目前全省有170 多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620 多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0 多家就业服务机构、3000多家定点医院、2000 多家定点药店、2000 多家街道社区实行网络互联,全省金保工程专网内社保、就业、医院、药店、街道、社区、业务经办终端数量达90000 多台。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规范要求,统一规划了全省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系

统建设方案,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系统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根据部里的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结构标准,对系统建设及卡内的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截至2011 年底,全省发行社会保障卡800 多万张,其中:济南市发卡100 万张,临沂市发卡112 万张,潍坊市发卡100 万

张,烟台市发卡110 多万张,威海市发卡90 万张。

2.信息化支撑业务经办工作取得成效。自2004 年初全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二版在淄博市试点以来,省直和17 个市全面完成了核心平台二版的建设工作,将省直、市直以及全部县市区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纳入了系统管理,山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

部署和要求,实现核心平台软件全覆盖的省份。通过全省统一推广实施“劳动99”三版,统一本地化,实现了就业工作的全程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功能,提高了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了就业工作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3.公众服务渠道多样化。自2006 年12333 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启动以来,全省共接听来电450 万个。推出了社会保障卡余额和明细查询,为参保人员提供实时服务。济南、潍坊、泰安、聊城与市长热线实现联动,发挥了民生热线的重要作用。12333 在连续两年“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2009 年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目前我省各市均开通了门户网站,积极为就业、社保、人事考试等业务提供服务,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透明、公开,提高了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我省自2005年起开始建设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目前省直和淄博、济南、烟台、济宁、泰安、滨

州、东营、潍坊、青岛等市采用了多种技术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满足了社会保险服务社会化的要求,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

4.人事人才领域信息化建设取得可喜进展。开发了人事编

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省高层次专家管理系统、省外国专家管理系统、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管理系统等。我省自主研发的“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人事计划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务员登记管理、人事统计等业务统一整合到现有的系统上,实现了人事管理业务的网上办理,确保了数据库的标准统一,实现了机构编制、人事、组织与财政部门的数据共享。目前济南、临沂、烟台等8个市已经启用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人事编制业务的日常管理。省直单位依托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入库机关单位671 家,事业单位2163 家,在职人员199584 人,离退休人员68089 人。根据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需求,2005 年我省建成了“山东省毕业生就业网”,面向多种用户,为不同类别的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之间的信息瓶颈问题,减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负担,提高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青岛、临沂、烟台等市,以工资统发为抓手,建立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数

据库,实现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联网发放。(二)基本经验?总结“十一五”期间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工作,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信息化工作涉及的部门多,涵盖

的业务广,需要协调的事情多,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特别是市局“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很多工作是难以推进的。目前各市基本成立了信息化的专门机构,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化管理部门、规划财务部门、业务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能够靠前指挥,亲自协调争取资金,落实机构,研究解决各种难题,特别是在资源整合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能够果断决策,亲自组织推动,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二,思想统一是前提。在推进信息化工作中,我们始终

将统一认识作为事关全局的首要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将全系统的思想认识统一到部里、省里对金保工程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保障安全”的建设原则上来,统一到“一个重点、两个融合、三个转变、四个覆盖”的工作思路上来,统一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同人同城同库”等建设理念上来。目前,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全省采用捆绑式工作的方法,全面推进金保工

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整体行政能力、提升了服务社会公众

的水平。

第三,统一实施是基础。我们始终把“统一”作为我省金

保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立项开始,就反复强调坚持统一建设的思路,指导各市进行统一建设,避免系统的割裂,从而有效地发挥了全省系统的整体功能。首先规范了数据中心的建设,为各市统一配备关键设备,保证了全省数据中心建设的统一;以全省统一建设为优势积极与线路运营商协调,确定联网技术方案,保证了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的统一。其次,加大全省统一软件本地化的步伐,“劳动99”三版软件本地化,统一部署,分阶段实施,既保证了全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一致性和完整性,又为下一步与社会保险信息整合奠定基础。

第四,以点带面是手段。选择经济发达的青岛和济南两市作为全省综合信息化试点城市,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化试点,为提高全省整体信息化程度明确目标奠定了基础。在其他城市中重点抓了淄博市、滨州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不断完善其信息系统功能。此外,泰安市作为全国三个“劳动保障基层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完成了试点任务,通过了部里组织的试点验收。山东省省直和淄博市作为部里网上申报项目的

试点单位,承担了省级和市级实施工作,推动了全省网上服务工作,取得较好的示范作用。

第五,应用为先是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应用工作,许多市按照全省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从最紧迫、最急需、最容易见效果的地方入手,及时将统一建设的成果应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际工作中,切实转化为现实的管理服务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济南、青岛、淄博、滨州、东营、威海等市利用12333 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或门户网站,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养老、医疗个人账户查询服务,淄博、潍坊、青岛等市开展了网上申报或网上征缴工作,为社会公众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提供了方便。以上经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宝贵财富。

我们要倍加珍惜,在“十二五”的信息化建设中继续坚持,不断发扬光大。

(三)存在的问题?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今后不断克服和改进。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区对信息化统一建设的认识不够,不少业务部门的同志仍然简单地将信息化工作看作是单纯的辅助技术手段,将工作内容理解为办公自动化和“人手一机”等办公条件的改善,将其视为本单位、本部门内部的事

情,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观念比较淡薄。还有部分地区对于信息化条件下如何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管理模式研究不够,认为信息化只是将传统的手工操作流程进行计算机化,没有形成技术和业务的良性互动。

2.发展水平尚不均衡。通过金保工程建设,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化进展相对较快,信息化应用比较普及,基础设施也较为完善。而在其他一些领域,如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人才管理等,由于缺乏国家级项目的支持,建设相对滞后。与此同时,地区间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也比较严重,部分市信息化建设进度缓慢,影响了全省的互联互通。

3.机构和人才队伍规模与信息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目前

在市一级,有2 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同时信息化人才队伍也亟待壮大,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编制平均8 人,难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

4.资金保障缺口较大。经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全省在信

息化建设上的投入已达到3 亿多元,庞大的系统运行,需要维护费用的支撑,包括网络运行费、电费、硬件维护费用、软件维护费用等,全省大部分已建系统的运维费用至今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系统的安全运行构成风险。“十一五”期间(金保工程一期)计划建设项目由于资金未落实,未能实施。例如:交换区建设等。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__________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完善制度、加快发展和提升能

力的关键时期,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1.金保工程建设是民生事业的重要保障。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关键,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金保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工程之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息息相关。

2.“大部制”改革对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大部制

改革的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了人事人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各项社会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空间更宽、领域更广、程度更深,职责也更加重要,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各类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进

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可以预见“十二五”期间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联系将日益紧密,协调推进的力度将逐步加大。作为业务工作开展必备的基础支撑手段,信息化建设必须与这一要求相适应,统筹

规划、统筹推进,发挥整体效力。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为信息化工作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

工作的服务对象规模持续扩大,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转移进

—12 —

入城市;社会保障覆盖人数不断增加,并逐步向城乡所有人员扩

展。我们工作的服务对象正由以稳定就业群体向频繁流动的就业

群体转变;服务项目以本地服务为主,向跨地区就业和人才流动

转变,向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的关系转续、异地办理转变;服务

地域由城市、县区向街道和乡镇转变;服务频率正由个人帐户一

年一次的对帐向实时对帐转变。同时,我们的公务员管理、各类

招考和鉴定也正日益动态化、公平化。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加

快信息系统覆盖,增强各项业务协同办理能力,强化多种形式、

多种项目的系统应用,努力做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把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完成好这一任务,我

们必须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作为支撑,全面促进各项公共服务的

信息化,将信息网络延伸到基层服务网点,将信息和服务送到百

姓身边,让群众能够便捷地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4.跨地区业务协作纳入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地区间迁入迁出的规模日益扩大,劳动者跨地区求

职、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跨地区享受各项社会保障

待遇等跨地区业务办理需求愈发迫切。随着养老保险关系转

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政策的出台和实

施,跨地区业务协作已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议事日程。

这势必要求我们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为各项跨地区业

务开展提供支撑环境。

—13 —

5.公共服务更为迫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对象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不仅要求我们通过信息网络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为社会化管

理和服务提供支持,更要求我们在信息化工作中进一步体现“以

人为本”的理念,把为社会公众提供以公共就业、人事人才、社

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的

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延伸,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

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6.信息安全变得愈发重要。金保工程启动以来,伴随着金保工程一期应用系统建设的需要,网络和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较

为显著的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实现了异地联网和数

据共享,而数据信息在各种网络上的传输和处理,不可避免地对这

些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而目前网

络上的经济犯罪,绝大多数是由于信息安全被破解或计算机系统

的不可靠性而导致了重要信息的丢失、篡改、外泄。当前,“大

部门制”改革、管理服务对象扩展、跨地区业务开展以及政府职

能转变,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信息安全变得至关重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

理着数以亿计的资金和人员信息,存有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和劳动

力市场业务的关键数据,牵涉到每一个劳动者和参保人员的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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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十二五”期间,数据集中管理和各系统的整合将成为信

息系统建设的主要趋势,数据集中和网络互联后,系统能否安全

稳定运行就变得愈发重要。与此同时,随着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

和应用,系统的用户范围将急剧扩大,通过互联网的访问和信息

传递将逐步增多,系统面临的风险逐步增大。需要我们主动应对

信息安全的挑战,实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的协调发展。

7.拓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迫在眉睫。社会保障卡

是参保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个人信息的核心载体。

随着参保人群的扩展和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的拓展,需要迅速扩

大发卡覆盖面和发卡数量。随着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劳动者跨地

区求职、人才跨地区配置、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参保人员

异地养老、异地就医结算等规模的日益扩大,社会保障“一卡通”需求越来越迫切,参保人员对实现“一卡通”的呼声越来越高。迫切需要我们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实现对劳动者

“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三、建设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建设思路?

“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

路是: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紧紧

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突出一个重点,加强两个融

合,推动三个转变,实现四个覆盖,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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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社会保障“一卡通”这一重点,

将社会保障卡建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卡”和“安全卡”,真正实现“群众走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

2.加强两个融合。一是加强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工作的有机融合;二是加强信息化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3.推动三个转变。一是从以城镇、职工为主,向统筹城乡、全面发展转变;二是从以本地为主、区域性建设,向全省协

调、整体推进转变;三是以支持管理经办为主,向经办、服务、

监管、决策支持等全部功能转变。

4.实现四个覆盖。即实现对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和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

(二)建设目标?

以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目标,紧密围绕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向和

“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

应用支撑平台,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突出社会保障“一卡通”这一重点,实现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办理和有效衔接,为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公共服

务体

系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提供有力支持。

(三)定量目标?

到“十二五”规划末,要完成的定量指标是:

—16 —

——全省省直、17 市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的数据中心,具备对各项应用的支持能力。

——具备条件的应用系统,在进行省级集中前,进行

“1+X”的试点工作(一个省中心,X 个市中心)。

——部省市主干网络覆盖到全省各个市、县,城域网覆盖到全部社保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调解仲裁机构和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社

区及乡镇的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

——完成省本级容灾中心的建设工作,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的应用系统普遍使用数字证书,业务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的比例达

到80%以上。

——17 市发放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683 万人,覆盖60%的人口,全面应用到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业务领域,并扩展

到公共人事管理领域。

——整合12333 和12370 两条服务热线的信息平台,建设12333 短信服务系统,基层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到80%的街道、社

区、乡镇。

——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共人事管理数据入库率达到80%。

——全省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全面启用,异地转移系统各市入网率达到100%,异地退管系统各市入网率达到100%,省内

异地就医系统各市入网率达到100%。

—17 —

——就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联网监测业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超过95%,基金财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达到

90%。

“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 2015 年属性

1

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统一的省、市级数据中心

比例(%)

100 约束性

2 市级网络覆盖率(%)100 约束性

社保、就业、监察、

仲裁、人事人才等经

办服务机构

100

3

城镇网络覆盖率

(%)

街道社区及乡镇> 95

预期性

4 省级容灾中心建设比例(%)100 预期性

5 业务人员数字证书使用率(%)>80 预期性

6 社会保障卡发卡地市比例(%)100 约束性

7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5683 约束性

8 地市级开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比例(%)100 预期性

9 基层信息服务平台覆盖率(%)80 预期性

异地转移系统100 预期性

10 异地退管系统100 预期性

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

平台地市接入率(%)

异地就医系统100 预期性

业务交换库95 预期性

11 联网监测数据入库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二批次采购内容 一、三合一读卡器 (一)采购数量及招标预算额度: 采购350台,配置市县两级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和乡镇级人社所,满足业务经办需求。总体预算额度182万元。 (二)采购背景描述: 为实现全省范围内业务异地经办的目标,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三化”建设,并建设了全省通用的指静脉信 息采集认证平台,以保证参保人在省内任何的人社业务经办网点,都能 够实现指静脉认证,实现“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便民服务 目标。 (三)设备特殊要求: 1、为实现全省认证的统一,要求提供的设备必须实现与省人社厅部署的指静脉信息采集认证平台的无缝对接。具体要求是:在登录省厅平 台对参保人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或认证时,必须能够正确读取参保人身 份证信息或社保卡信息,加配的指静脉模块在平台可进行参保人指静脉 信息采集或认证;登录省厅平台客户端,利用投标设备可正确读取参保 人身份证信息或社保卡信息,利用加配指静脉模块可进行参保人指静脉 信息采集或认证。 2、为保障今后多厂家指静脉模块的通用性,加配指静脉模块采用技

术必须符合《指静脉识别系统指静脉图像数据格式》(国标G/T-32903-2016)中的有关规定,提供检测报告。 (四)产品基本参数: 序号硬件模块具体参数备注 1 IC卡读卡模块符合ISO/IEC 7816标准 2 非接触卡读写模块符合ISO/IEC 14443标准,支持TypeA/B,Mifare卡 3 身份证阅读模块支持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只读),符合公安部《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兼容ISO14443(TypeB)标准 读卡距离不小于3cm 身份证识别速度≦1秒 4 加密芯片支持一个ESAM 5 蜂鸣器支持 6 物理接口USB接口; 7 支持操作系统支持winxp、win7及以上 8 开发接口提供二次开发包 9 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 小时 10 防护指标IP54级防水、防尘、防摔。 13 须配指静脉模块自带应用客户端,提供二次开发包,支持winxp、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 认证精度:FRR(拒真率):0.01%, FAR(识假率):0.0001%, FER(注册失败率):<0.03%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各位领导莅临我局调研,充分体现了对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根据工作安排,下面汇报三个方面情况。 一、人社信息化建设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简称''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二个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之一;建成统一、安全的人社信息系统事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因人员流动,异地就业、养老、就医非常普遍。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就业社保业务特点, 全国一盘棋,统一规划全国的''金保工程〃建设,按照全国''一个工程、二大系统、三级中心、四级网络“的原则,建设覆盖全国、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网络共用、信息共享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两大信息系统;建立部、省、市三级数据中心,构建一个人社业务专网,涵盖部、省、市、县区四级网络,并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具备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四大功能。将原来各地区、各业务分散的、低层级的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全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人社信息网络系统。 我局信息化管理综合部门是统计信息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研究生2名,信息项目管理师1名,信息工程师3名,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 我市从2007年开始''金保工程〃建设,建立市级数据中心、人社业务专网。先后建成就业、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业务系统,数据由市级集中统一管理,网络覆盖全市人社系统、乡镇(社区)、医院、药店、

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为全面贯彻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建立人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人社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效能,最终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智慧治理的人社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大数据应用情况 (一)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社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合作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多种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和金融应用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一是目录内应用情况。目前全市已开通人社部102项应用目录中的9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应用目录开通90. 2%,其中: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就业等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100%,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50%,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25%。养老保险领域实现了参保人员凭卡在待遇申请、资格认证、参保缴费、待遇查询和领取等方面的应用;医疗保险领域实现了参保人员凭卡在医保信息记录、信息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应用,全市三级医院已实现''就医一卡通〃。二社保卡是目录外应用情况。鼓励县区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种惠农资金,新田、零陵、江华等9个县区已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农资金、惠民补贴、低保待遇等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保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概念 (1)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①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内容 a.拟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处理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利益和矛盾; b.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办法; c.贯彻、组织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 d.受理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仲裁; e.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f.培养、考核、任免社会保障管理干部。 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基金管理包括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营、支付三个方面的内容。 a.基金筹集一般通过国家的财政拨付以及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费而实现,也可以接受社会和个人的捐助; b.基金支付就是给付受保人社会保障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家庭补助等; c.基金的管理运营,包括基金的日常财务和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基金的投资运营。 ③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的内容 a.社会保障对象的登记、审查; b.保障金的发放; c.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务鉴定; d.劳动技能的培训和职业介绍; e.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家务助理或院舍转介等。 (2)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为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而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障法令的贯彻、监督和审查的权力机构或办事机构。 ①以行政层次或行政权限作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三个层次。 a.中央管理机构,属于领导和决策层次; b.地方(省级)管理机构,属于辅助和传递层次; c.基础管理机构,即地(市)、县(市)级地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属于社会保障事务执行和经办层次。 ②以管理职责、管理性质和业务范围作标准,可以分为行政主管机构、业务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填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1分)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4、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 A.5 B.10 C.15 D.20 7.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9 B.7 C.5 D.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 )。 A.2% B.3% C.4% D.6% 9、对持《》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失业登记证 B.低保证 C.再就业优惠证 10、集体劳动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合同 A.企业 B.企业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劳动部门。 11、劳动合同期限期完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1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A.应当 B.不得。 13、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确认。 A.劳动合同鉴证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1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有一种类型叫做( ) . A.永久期限 B.长期期限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5、劳动者患( )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肝炎 B.肺结核 C.职业病 1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 )。 A.70% B.80% C.90% 17、元旦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300% 18.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为(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9.企业在进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预测时,应侧重于( ) A.关键人员 B.一般人员 C.临时工 D.一线工人 20.生产产品的有效作业时间是指( ) A.工人的纯工作时间 B.工人从上班到下班之间的时间 C.工人的准备时间、操作时间、吃饭、休息时间 D.工人在企业逗留的全部时间 21.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 ) A.加强福利待遇 B.改善劳动条件 C.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D.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A、50万 B、100万 C、150万 D、200万 23、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上的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 A、2年 B、3年 C、4年 D、1年 24、湖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云南来的一批员工派遣至珠海上班,这批员工享有的报酬和条件,按照() 标准执行。 A、湖南 B 云南C珠海 2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的权利 A、同工同酬 B、试岗而定 C、同工高薪 D、同工低酬 26、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唯一性 27、非全日制用工的,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 A、3小时 B、5小时 C、8小时 D、4小时 2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9、以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0、下列哪些义务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1

最新社保局信息化建设方案

最新社保局信息化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金保工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40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金保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民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保工程”是政府电子政务核心平台之一,涵盖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市场两大子系统,具有支撑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的功能。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和信息化相关规划,大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基本形成了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工作格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但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州“金保工程”在体系、网络、硬件等方面同全省水平和其他地区的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逐步扩大,促进就业、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一卡通”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的实行,以信息化手段对大量业务提供高效支撑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进一步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对改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提供优质社会化服务、加强基金有效监管、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金保工程”建

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任务,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以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和主要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等资源,依托州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搭建“金保工程”主干网,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分步实施。 2、统一规划,规范运作。坚持规划先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按照规范设计、规范招标、规范建设的要求,实行“金保工程”独立运行,系统内部信息耦合,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3、加强管理,监管并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监管结合、同步推进。统筹考虑管理工作中人才、制度、机制等方面建设,早做谋划,早定方案,及早运作,同时做好同财税、银行、保险及邮政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4、省级投资,地方配套。“金保工程”建设主要采取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和地方政府配套相结合,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方筹措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省硬件网络等相关设备配置和全省各项业务统一软件的开发与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讯中心办公场所、机房建设和通讯中心与所属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5号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 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 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 分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 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

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四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还先行支付的费用; (二)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三)对于个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在认定工伤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先行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偿还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其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真题DOC

2012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26~125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26、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 (A)利润最大化 (B)差额最小化 (C)效用最大化 (D)差额最大化 27、( )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按价格计算的货币价值总量。 (A)总需求 (B)国民净收入 (C)总供给 (D)国内生产总值 2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 )的性质。 (A)劳动法律事实 (B)劳动法律制度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关系 29、( )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A)宪法(B)劳动法律 (C)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D)劳动规章 3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态是( )。 (A)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D)集体合同关系 31、在市场营销学中,市场是( )购买者需求的总和。 (A)显性和隐性 (B)男性和女性 (C)城市和农村 (D)现实和潜在 32、影响产业购买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A)社会因素 (B)环境因素 (C)组织因素 (D)人际因素 33、( )包括行为者所处的各种环境和机遇,所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难度,以及工作与人的相互作用,他人对行为者的强制或约束、鼓励的作用等。

(A)知觉 (B)内因 (C)外因 (D)归因 34、在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经理角色理论中,管理者的角色不包括( )。 (A)决策类角色 (B)人际关系类角色 (C)信息类角色 (D)沟通协调类角色 35、基于“经济人”假说的管理是运用( )来调动人的积极性。 (A)物质刺激 (B)满足社会需要 (C)内部激励 (D)搞好人际关系 36、人力资源的( )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 (A)技能开发 (B)创新能力 (C)培训开发 (D)管理能力 37、( )是岗位调查、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与岗位分类分级等项活动的总称。 (A)岗位研究 (B)工作研究 (C)工作分折 (D)定岗定员 38、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纽带的是( )。 (A) 制度规划 (B) 人力资源规划 (C) 战略规划 (D) 工作岗位分析 39、以下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费用规划内容的是( )。 (A)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B)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C)人力资源费用监督(D)人力资源费用结算 40、以下关于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作说明书内容可繁可简 (B)岗位规范与工作说明书的一些内容有交叉 (C)岗位规范应从实际出发,设计出单位特色 (D)工作说明书是以岗位的“事”和“物”为中心 41、以下不属于企业定员的内部环境的是( )。 (A)考勤制度 (B)退职退休制度 (C)奖惩制度 (D)企业与员工具有双向选择权 42、采用按岗位定员的方法时,应考虑的内容不包括( )。 (A)看管岗位的负荷量 (B)生产班次及倒班要求

“大数据”时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大数据”时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东玉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数据量成几何系数增长,“大数据”(Big data)时代已经到来。最早提出“大数据”时代到来的是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麦肯锡称:“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人们对于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金保工程是社会保障信息化的核心项目,金保一期工程已发挥出信息化对业务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成为支撑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有力保障。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金保二期工程的建设论证,可从技术上推动社保信息化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大数据”给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带来了诸多机遇,也带来了更多挑战。 一、“大数据”基本概念 “大数据”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透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大数据”同过去的海量数据有所区别,其基本特征可以用4个V来总结:体量大、多样性、价值密度低、速度快。 第一,数据体量巨大(Volume)。从TB级别,跃升到PB级别。 第二,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如除传统结构化的数据外,还有文本、视频、图片、声音、地理位置信息等非结构化信息。 第三,价值密度低(Value)。以视频为例,连续不间断监控过程中,可能有用的数据仅仅有一两秒。 第四,处理速度快(Velocity)。“大数据”对处理速度有要求,一般要在秒级时间范围内给出分析结果,时间太长就失去价值了。最后这一点也是和传统的数据挖掘技术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社会保障信息的“大数据”特性 随着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的完成,一个以信息网络三级互联、应用软件基本统一、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统一的金保工程支撑平台已在全国基本形成,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和省级人社部门均已建立了数据中心,32个省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部中央数据中心的网络联结,90%以上的地市实现了与省级数据中心的联网,城域网已经联接到92.5%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并且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架构初具规模。社保数据不断向上集中,参保人数几乎覆盖全国,历史数据不断积累,社会保障信息呈现出“大数据”的特性: 第一,社保数据量不断增加。以苏州市为例,仅结构化的社保数据库数据已达TB级,如果算上12333电话语音、医保药店视频监控等数据,数据已接近PB级。 第二,数据类型已不是简单的结构化数据。数据库中存储的图片信息、12333的语音信息、医保药店的视频监控信息等非结构化数据日益增多。 第三,数据价值提取困难。历史数据繁多,部分历史数据未能有效整合、全省乃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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