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门诊冷链管理制度

狂犬病门诊冷链管理制度
狂犬病门诊冷链管理制度

狂犬病门诊冷链管理制度

1、狂犬疫苗必须在规定的温度(2-8℃)条件下保藏,做好冷藏冰箱每日温度登记。严禁使用过期或冷藏失效的生物制品。

2、为了确保疫苗质量,实行全县狂犬疫苗和狂免的统一进购管理。必须在县疾控中心进购狂犬疫苗;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到除疾控中心外的其它渠道进购疫苗。

3、冰箱每天测温,定期除霜,并作好有关记录。

4、冰箱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及其它非生物制品。

5、冰箱安有专用保险丝、专用插座,有条件应安装冰箱保护器。

6、冷链设备定期除尘去污,保持整洁卫生。

7、领送疫苗及现场接种,按要求正确使用冷藏包,以确保疫苗效价。

8、冰箱冷藏室配备测温计,每天2次测温,并有测温记录。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卫生局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

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详细填写“狂犬病暴露者知情同意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 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 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 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 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

疫苗和冷链管理规定审批稿

疫苗和冷链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区)—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五、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六、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狂犬病暴露后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

狂犬病暴露后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分级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暴露程度处置原则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接触或喂养动物2.完好的皮肤被舔无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轻度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2.破损皮肤被舔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严重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处置工作。 二、伤口处理 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只要伤口未愈合就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 (一)彻底冲洗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二)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三)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1.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 2.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它感染。 三、暴露后免疫 (一)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2009年版)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臵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臵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臵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臵。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臵。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臵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

XXX中医诊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中医诊所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诊所负责人、店长为疫情管理人员并兼任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应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并不得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四、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应当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跟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者还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五、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定期进行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六、疫情管理人(责任报告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列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18330)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 3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围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

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8.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8.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狂犬病门诊工作制度(优质严制)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1、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必须设置合理,标志醒目,空气清新、设备及药品、疫苗配置齐全。伤口处理区、疫苗注射区每天进行空间消毒1小时,疫苗存放每天测温至少2次并记录。 2、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至少由1名医生和1名护士组成,持证上岗,负责本区域动物咬伤者登记、伤口处理和疫苗接种,每月30日上报本月所有相关资料。 3、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狂犬病防治有关知识,及时正确处理伤口,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伤口处理结束,必须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能离开,对疫苗反应者及时报告、处理。所用疫苗不准带回,必须到接种门诊注射,以保证疫苗质量。 4、建立动物咬伤知情制度,密切观察动物变化,发现异常立即报告。5、严禁私自购置疫苗,规范疫苗供应渠道,确保安全注射,杜绝接种事故。 6、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伤口处理费,疫苗和注射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7、资料收集及时、准确,项目完整,填写规范,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妥善管理。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一、接种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可草率敷衍,必须全面认真地进行诊治,并尽量缩短候诊和接种时间。 二、热情接待就诊者,根据主诉,全面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根据伤情及时确定处理方法,向伤者交代清楚在处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务必妥善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四、遇到伤势严重,因受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患者,应立即转院,必要时做好抢救处理。 五、注意接种门诊安静,避免各种刺激,言谈低声,动作轻巧,文明服务。 六、按要求做好接种登记和统计上报。 七、要坚持24小时开诊,确保就诊者能及时得到伤口处理、疫苗接种和抗狂犬病血清(免疫球蛋白)注射。

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篇一: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银湖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冷链运转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要定期清理维护冷链设备,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凡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冰排不用时应把水倒掉。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

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篇二:冷链系统管理制度 冷链系统管理制度 1、各级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 3、冷链设备运输时,要捆扎牢固、轻搬轻放、摆放整齐,避免剧烈颠簸。电冰箱搬运时倾斜不得超过45度。 4、冷链到货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根据到货通知单提供的品名、型号、件数清点设备及附件,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报告。 5、冷链设备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 一、宣传制度 1、犬伤门诊内及候诊区、观察区内悬挂张贴有关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图画。 2、对前来处置犬伤的人员进行狂犬病相关知识及犬伤处置的健康教育,发放狂犬病知识宣传折页。 3、宣传画或折页有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最新版本。 4、在门诊处的电视及电子屏上循环播放犬伤处置动画。 二、物品登记制度 1、建立生物制品出入库登记帐册及测温记录本。 2、随时登记生物制品出入库情况,每天2次测温并及时记录。 三、疑似异常接种反应(AEFI)报告制度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准确规范的进行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的接种。 2、一旦发现疑似异常接种反应(AEFI),应及时填写报告卡,并于24小时内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电话: 3、发现严重的疑似异常接种反应(AEFI)事件,立即电话报告。 四、就诊登记制度

接诊医生应详细登记就诊者被犬等动物致伤的情况、伤口处理过程及接种疫苗情况、致伤动物状况等。 五、知情同意制度 1、医生负责接诊,向接种者或其家属进行预防接种科普宣传,同时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 2、对Ⅲ级和部分特殊的Ⅱ级暴露伤口,应告知需同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3、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 六、工作报告制度 1、犬伤门诊按月统计工作情况,于次月3日前,报县疾控中心。 2、县疾控中心将辖区所有门诊报表统计后于5日前汇总报市疾控中心。 3、市疾控中心于10日前汇总报省疾控中心。 七、消毒制度 1、接种室,诊疗室保持整齐,器械药品位置固定。 2、接种严格无菌操作。 3、落实一次性注射器毁形消毒,并记录。 4、犬伤门诊要每日进行空气、物表、医疗用品和器械等的消毒,并进行消毒登记。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 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修订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 作规范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

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冷藏药品冷链管理制度

冷藏药品冷链管理制度 一、冷藏药品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冷藏药品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冷藏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冷藏药品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藏药品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五、冷藏药品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 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冷藏药品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六、贮存的冷藏药品要摆放整齐,冷藏药品与箱壁,冷藏药品与冷藏药品间应有1-2cm的空隙,冷藏药品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七、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八、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我院需要冷藏的药品品种前列地尔脂肪乳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肝素钠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缩宫素注射液、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垂体后叶注射液、 破伤风抗毒素、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巴曲酶注射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鲑鱼降钙素喷鼻剂、鲑鱼降钙素注射液、注射用胸腺肽 α1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30R预混)、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25R)混合注射液、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预充蛇毒血凝酶注射液、口服双歧杆菌活菌制剂、注射用头

冷链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1. 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 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 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 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 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 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mm,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 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 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1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 遵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的有关管理规定。 2. 每年应根据北京市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地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 进货渠道遵循“市?区?医院”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4. 建立建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领发登记要记清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6. 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7. 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码放,并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分发,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8. 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9. 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10. 安瓶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11. 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2 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培训试题 (1)

××市××××医院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人员培训 科室: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按照接触的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级,其中,判定为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2、判定为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和使用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4、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 。 5、狂犬病疫苗接种部位为: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 肌肉内注射,禁止注射。 6、应当尽量使用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应当完成全程接种,原则上就诊者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注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3分,共30分) 1、狂犬病暴露是指:() A、被狂犬咬伤、抓伤; B、被疑似狂犬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C、被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D、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E、以上都是。 2、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应() A、判定为Ⅰ级; B、判定为Ⅱ级; C、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D、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3、粘膜被污染应给予的处理是:() A、无需处理; B、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C、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注射; D、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4、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正确处理的是:() A、若为Ⅲ级暴露,可先行处理伤口、接种被动免疫制剂和疫苗,然后告知获得知情同意,以争取时间。 B、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C、若为Ⅲ级暴露,告知后,若被疑狂犬伤者不同意接种免疫制剂,可强制实施接种。 D、若为Ⅰ、Ⅱ级暴露,可不必告知,直接进行处置。 5、小张放学回家,走到村口被一狗咬到手指,未出血,其母随领其到该镇卫生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接诊医生应给予正确的处理是:()

狂犬病门诊工作制度

狂犬病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1、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必须设置合理,标志醒目,空气清新、设备及药品、疫苗配置齐全。伤口处理区、疫苗注射区每天进行空间消毒1小时,疫苗存放每天测温至少2次并记录。 2、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至少由1名医生和1名护士组成,持证上岗,负责本区域动物咬伤者登记、伤口处理和疫苗接种,每月30日上报本月所有相关资料。 3、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狂犬病防治有关知识,及时正确处理伤口,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伤口处理结束,必须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能离开,对疫苗反应者及时报告、处理。所用疫苗不准带回,必须到接种门诊注射,以保证疫苗质量。 4、建立动物咬伤知情制度,密切观察动物变化,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5、严禁私自购置疫苗,规范疫苗供应渠道,确保安全注射,杜绝接种事故。 6、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伤口处理费,疫苗和注射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7、资料收集及时、准确,项目完整,填写规范,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妥善管理。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一、接种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可草率敷衍,必须全面认真地进行诊治,并尽量缩短候诊和接种时间。 二、热情接待就诊者,根据主诉,全面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根据伤情及时确定处理方法,向伤者交代清楚在处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务必妥善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四、遇到伤势严重,因受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患者,应立即转院,必要时做好抢救处理。 五、注意接种门诊安静,避免各种刺激,言谈低声,动作轻巧,文明服务。 六、按要求做好接种登记和统计上报。 七、要坚持24小时开诊,确保就诊者能及时得到伤口处理、疫苗接种和抗狂犬病血清(免疫球蛋白)注射。 狂犬病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齐。 二、接种前要核实接种对象,询问接种者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等。 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一人一针一管”制度。 四、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时要核查疫苗是否有效后,充分摇匀,吸取至注射器内。

XXX人民医院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XXX人民医院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我院冷藏药品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1.冷藏药品应优先于其他药品完成收货、验收程序。 2.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并保存好该药品运输过程中的监控温度记录。 3.库房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冷藏、冷冻药品应当在符合温度要求的冷藏箱内完成验收。必要时设置待验标识,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完成验收程序,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完成验收程序。 4.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到货温度、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疫苗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二、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1.医院应配备冷藏设备及配套温湿度计仪器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实施定期进行校准或鉴

定。冰箱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2.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3.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药品不应接触冰箱内璧。 4.监测药品存放的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 5.采用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对冷库进行温度监测,须同时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各进行一次人工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如有异常必须开启相应调控设施,控制温湿度在正常范围内,并做好记录。 6.药品库房、药房及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冰箱内药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效期等情况。 7.疫苗温度监测记录要求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备查。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三、冷藏药品的发放与退药 1.冷藏药品由药品库房转移至药房运输设备符合温度储存要求。药房相关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查看药品到药房的温度。 2.各病区为住院患者从药房领取的冷藏药品应尽快为患者使用或存放在符合贮藏条件的冰箱内,转运过程中避免阳光直射或温度过高。为了便于保证冷藏药品质量,药房发药人员应按照科室领药单最

冷链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1.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遵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的有关管理规定。 2.每年应根据北京市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地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进货渠道遵循“市→区→医院”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4.建立建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领发登记要记清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6.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7.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码放,并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分发,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8.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9.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10.安瓶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11.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药品冷链管理规定

药品冷链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药品冷链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范围】适用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责任】验收员、储运部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定义 1.1 冷藏药品是指对药品贮存、运输有冷处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1.2 冷处是指温度符合2℃-10℃的储藏运输条件。 1.3 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2.1 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库的待验区,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2.2 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测其温度和环境温度。 2.3 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收货方都要签收交接单。 2.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应在30分钟内。

2.5验收应在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冷库。 2.6 对退回的药品,应视同收货,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2.7 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5年。 3.冷藏药品的贮存、养护 3.1冷藏药品贮存的温度应控制在2℃-10℃。 3.2 贮存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3.3冷藏药品应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3.4养护记录应保存5年。 4.冷藏药品的发货 4.1备货、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4.2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或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4.3一般情况下采用保温箱(泡沫箱)加蓄冷剂(冰袋)的方式装载冷藏药品。 4.4装载冷藏药品时,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放置冷藏药品不得直接接触控温物质,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4.5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 4.6发货时应检查冷藏药品、装载环境及运输设备温度并做好记录。 4.7需要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冷藏药品,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5. 冷藏药品的运输 5.1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设计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存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的路线。

武汉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1)

武汉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 标准与管理办法(草案) 为加强武汉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人狂犬病预防处置技术指南》等要求,制定本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原则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由武汉市各所辖的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应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犬伤门诊布局与设置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在方便暴露人群及时就诊的前提下,依据其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疫情状况、地域划分和实际工作需要,即服务能力,按照规范、就近、及时、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及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在本市设置一所市级狂犬病预防处置临床技术指导中心,各区应设置一所区级狂犬病预防处置技术指导门诊。各区所辖的每个街、乡(镇)原则上要设置1所狂犬病预防处置社区门诊。各区级中心门诊需保证24小时应诊。各社区门诊应尽可能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人员较少无法安排节假日和夜间门诊的必须保证电话值班并公示相关值班信息。(三)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原则上在有预防接种资质的门诊内增设,也可以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二、各级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市级狂犬病预防处置临床技术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各级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督导、评价、建设和管理; 2、对狂犬病预防处置工作相关的信息发布、工作规范与工作指南的制定; 3、对全市从事上述各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与技术指导; 4、在全市范围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负面的舆情; 5、与国内从事上述各类工作的机构和同行进行技术合作与经验交流; 6、承担狂犬病预防处置的日常工作(包括:Ⅱ级、Ⅲ级伤口的处置、疫苗接种、狂免浸润)及各级门诊转诊的急重、危险、复杂病例。并随时对下级门诊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 7、对狂犬病预防处置后的效果进行检测与评价; 8、承担国家或省、市级下达的相关疫苗、狂免以及专业设施设备的医学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并开展与狂犬病预防工作相关的各种基础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验证。 9、向市市推广狂犬病预防处置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程序。 10、制定并组织实施与狂犬病预防有关的应急预案;负责处理与该项工作有关的副反应及不良反应事件;协助卫计委召集专家进行相关工作的专家鉴定会; 11、接受委托的相关生物制品安全性及免疫效果的评价工作。 12、制定各级门诊数据统计报告内容、计划及要求的相关制定;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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