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草案)

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草案)
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草案)

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

(2007年10月17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Association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缩写:CARM)。

第二条中国康复医学会是由全国康复医学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公益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康复医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发展康复医学事业的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贯彻国家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动员全国康复医学工作者,促进康复医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康复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专业人员的成长和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和卫生部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邮政编码:100029。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普及康复医学知识,推广先进的康复技术和方法;

(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三)举办康复医学继续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举荐、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及成果;

(四)编辑出版康复医学专业书刊及相关音像制品,传播科技信息;

(五)开展科学论证和科技咨询,提出科技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及资格评审和认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组织科技展览、科技开发及相关科研

协作;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境)外康复医学团体和专业人员的友好往来;

(八)认定个人及团体会员资格,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九)反映康复医学工作者的诉求,维护会员和康复医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引导和规范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十一)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

第八条个人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从事康复医疗、教学、科研或其他相关专业,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热心支持本会建设和学科发展,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四)根据本人申请,酌情吸收港、澳、台地区个人会员;

(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对我国友好,愿意与本会联系、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学者,经本人申请或经本会会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吸收为外籍会员;

(六)对本学科或对本会建设和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资深专家、学者,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对本学科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本会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外籍专家,经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学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团体会员。与本会业务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吸收为团体会员。具体细则另定。

第十一条会员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宣传康复医学知识,传播康复医学理念,推广先进理论和技术。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途径。授权省级学会和本会专业委员会发展会员,必要时本会也可直接吸收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酌情做个案处理。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决定,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会员会费标准依据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制定;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备案后实行;会费使用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发展规划;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换届方案中法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决定荣誉职务的授予;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不超62岁。秘书长原则上为专职,如秘书长为兼职,则设立专职副秘书长;

(四)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常务理事提名,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全国学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理事会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协调与挂靠单位及有关方面的关系;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专业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专业委员会是本会根据学科发展和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促进康复医学相关专业发展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织基础。

第三十四条专业委员会接受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委员会名称前必须冠以本会全称,不得直接冠以“中国”字样。

第三十五条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该专业已被确认为康复医学的分支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其活动内容和业务范围原则上不与本会所属其他分支机构重复交叉或相容;

(二)有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以本会会员为主的专家学者群体;

(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及接受总会委托的相关职能;

(四)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有规范的名称和固定的住所;

(六)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六条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须经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提出登记申请。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专业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领导,执行本会决议。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条例,但不得另定章程。

第三十八条专业委员会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长期不开展活动及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者,经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对主要责任者解除聘任直至注销登记。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专业委员会能正常开展活动,如果需要,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对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予以变更,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应予无条件支持并协助办理工作及财务移交。

第六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本会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本会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1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或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修订提议并形成决议,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如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协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

第五十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修改,经 2007年10月17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一)参会条件 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 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 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离院请假手续。 (四)经费报销 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省内只限于报销XXX元人民币,省外限报销XXX元人民币。 2、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按路途所需时间和会议或学习实际天数计算,到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培训,要求考核培训证书的,需取得证书后按上程序办理经费报销。 4.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管理。

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换届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康复医学会 分支机构换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分支机构换届工作,依据《中国康复医学会章程》和《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分支机构换届工作由本会机构会员部负责。 第四条委员会设置及规模 分支机构设置主任委员1名,候任主任委员1名,名誉主任委员1名(一般为前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数不超过常务委员人数的1/3,一般不超过10名,常务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3。委员会委员组成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名,最多不超过120人。特殊分支机构委员数超过120位者需向总会提出书面申请,报总会批准。 第五条分支机构成员任职数量要求 委员在本会系统内兼职不超过3个,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会内兼职不超过2个。主任委员不再兼任本会其他分支机构(不

含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第六条分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工作秘书,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工作秘书可从委员中聘任,也可从委员外聘任。 第七条分支机构任期 分支机构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必须换届。主任委员任期一届,不得连任。任届期满换届改选,一般由候任主任委员升任主任委员,前任主任委员担任名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期不超过两届,常务委员任期不超过三届,委员最多不超过四届。 第八条换届流程 1.分支机构任期届满前六个月组织换届筹备委员会并召开筹备工作会议,换届筹备委员会由总会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如主委、副主委等共同组成,报总会批准后召开筹备会议,提出筹备方案。筹备会议方式可以为电话或视频会议。 2.方案包括:换届时间、地点;新一届委员会规模及人员名单;委员更新比例、留任委员、新增委员及产生办法;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各地区名额分配;选举办法;换届会议议程;名誉主任委员、顾问名单;委员个人信息;其他相关内容。 3.总会批准。 4.召开换届会议。

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会及学会各专科分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治理工作。经营性网站由学会统一筹划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是学会重要的基础建设,按照“统一治理、资源共享、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建设和治理。 第五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体系由中华医学会门户网站、学会办事机构局域网网站和分支网站组成。 学会门户网站宣传树立中华医学会整体形象,集合信息服务、学术交流、业务工作等多功能的综合网站;学会局域网网站建立自动化办公系统;学会分支网站包括专科分会网站和业务专项网站。学会专科分会建立与本专科学术相关的网站,为专科分会提供网上工作平台及为其会员提供网上学术交流的平台,促进本专科学术水平的提高;业务专项网站是学会依照业务进展和便于治理的需要,批准建立的与专项业务有关的专业网站。 第七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开发、更新和爱护工作要紧依靠信息技术公司。 第二章互联网信息服务治理领导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规划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重大事项由常务理事会审定。 第九条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由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条学会网络信息部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作的统一归口治理部门,负责行政治理、组织建设实施和日常运行爱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会网站实行分级治理,分管秘书长为学会门户网站的负责人,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是其分支网站的负责人,学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为学会批准的业务专项网站的负责人。 第三章门户网站治理 第十二条门户网站的服务器设备,安装在学会运算机机房,由网络信息部承担其运转、数据安全和爱护等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依据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由网络信息部提出门户网站的网页栏目的设计方案,报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批实施。因业务进展或工作调整,新增或变更门户网站网页栏目,由申请部门获得分管秘书长批准后提出,由网络信息部集中报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四条门户网站实现如下功能: (一)面向社会公布学会简介、历史沿革、组织机构、会章及治理规定等信息。

健康管理概念

健康管理的概念 健康管理的发展与社会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促使医疗技术和服务体系在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发展,人类寿命在延长的同时各种慢性疾病也在急剧的增加,加上严重的老龄化人口问题也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改革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健康管理最开始是由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随后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始积极效仿和实施健康管理。而我国健康管理的概念是在进入21世纪后才逐渐开始兴起与发展。尽管健康管理在国际上已经出现多年,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定义。2009年,在我国的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组织的全国健康管理专家共同颁布了《健康管理概念与学科体系的中国专家初步共识》中算是初步明确了现代健康管理的概念。 健康管理是以现代健康概念(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和新医学模式(生理-心理-社会)以及中医治未病的思想为指导,通过采用现代医学和现代管理学的理论、技术、方法和手段,对个体或群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连续的检测、评估、有效干预与连续跟踪服务的医学行为及过程。其目的是以最小投入获取最大的健康效益。 健康管理的宗旨是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其主体是经 过系统医学教育或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医务工作者。其客体是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亚临床人群)、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或康复期人群。 健康管理的具体做法是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康信息,创造条件采取行动来改善健康,重点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风险因素控制。健康管理服务的两大支撑点是信息技术和金融保险。健康管理的公共理念是“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其最终目标是防大病、管慢病、促健康。

健康知识讲座主持词范本

健康知识讲座主持词范本 每一次的健康知识讲座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不一样的收获,让我们有所成长。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健康知识讲座主持词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健康知识讲座主持词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举办这次“健康知识讲座”,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同志们的保健意识,提高保健水平、生命质量和身体素质,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和生活观念,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培育文明健康新风。参加这次讲座的有某某机关干部职工共100多人。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灸科主任、中医师某某某大夫主讲。程大夫出生于中医世家,十五岁就开始学习针灸方法,已从事临床工作20多年。程大夫多次自费到上海、北京、辽宁等地师从多位中医名家和针灸专家系统学习中医理论,潜心研习针灸医术,立志学精学深,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解除患者病痛。在多年的行医生涯中,程大夫始终坚持“忠实于科学,服务于健康”的

理念,在医术上精益求精,在服务上无私奉献,在工作上开拓进取,积累了丰富的保健知识和临床经验,为我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杨书记在南街调研时,了解了程大夫的突出事迹后,亲自邀请并安排举办这次健康教育和保健知识讲座。举办这次健康知识讲座,既体现了杨书记对程大夫医德医术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杨书记对广大干部职工健康状况的关心和爱护;既是广大干部职工强身健体的实际需要,也是普及健康知识,保护大家身心健康、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现实需要。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程大夫为大家讲座。 同志们,程大夫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为我们传授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程大夫的精彩讲座表示真诚的感谢! 今天程大夫为我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卫生保健课,使我们受益匪浅。程大夫的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指导大家加强自我保健,开启健康之门的金钥匙。通过这次讲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健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从而以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充

《中国康复医学杂志》投稿须知(官方认证)

《中国康复医学杂志》投稿须知(官方认证) 1 宗旨 本刊是中国康复医学会主办的康复医学专业学术期刊(月刊)。宗旨是做好学术导向工作,促进学术交流,报道国内外有关康复医学的临床研究和实验研究成果及其发展动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促进康复医学的发展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 栏目 本刊设有多个栏目,分别刊登述评或社论、临床研究、基础研究论文,以及综述、讲座、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康复工程、社区康复等领域的研究文章,并设病例报告、康复教育、康复管理、ISPRM动态等其他栏目。本刊亦可刊登用英文撰写的论文。 3 读者对象 读者对象为所有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医师、研究人员、治疗师、护士),从事社区康复的专业人员,以及与康复医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神经内、外科,骨科,心血管内、外科、风湿免疫科、儿科、肿瘤科、疼痛科及其他相关临床科室的专业人员。 4 学术道德 本刊坚持学术道德规范,抵制和反对学术研究上的不正之风,拒绝在论文写作和出版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作者署名的条件:①对确定选题、实验设计起主要作用;②参与论文撰写;③能够独立解答论文中的相关问题;④能对论文所述观点负全部责任。第一作者是本

文概念提出者及成果的主要完成者。署名的排序可用于评估作者对该论文贡献的大小。通讯作者是论文指导者或课题负责人。论文发表前,如第一作者要求更改署名顺序,应向编辑部出具单位证明。所进行的研究应符合医学伦理学规范。 5 文稿的著作权 来稿者应确保对所投稿件享有著作权,对于因所投稿件(含图片)问题引发的著作权纠纷,由来稿者承担全部责任,本刊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来稿者还应承担本刊因著作权纠纷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合理支出。本刊可以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和删节。来稿刊出前,将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将该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含优先数字出版)、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转让给本刊,编辑部有权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未经本刊同意,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该文。凡本刊刊出稿件,一经采用即可由本刊在网络上传播使用或以光盘、结集等形式出版,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和支付报酬。 6 同行评议 为保证学术质量,本刊严格执行同行专家审稿制度。每篇稿件至少由两位同行专家同时审理。 7 “快速通道” 本刊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快速通道”。投稿邮箱:zgkfyxqk@https://www.360docs.net/doc/a69285899.html,。 8 来稿要求 8.1 文稿应为作者原著。文章内容要求论点明确,资料数据可靠,具有

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武汉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和《武汉市医学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武汉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在武汉市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非独立法人二级分支机构;是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中为促进和提高专科医学学术水平,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学术性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坚持学会宗旨,根据市医学会总体学术活动计划,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学科的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本专业学科领域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评议、审定与推荐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医药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发展新会员;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组建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和办法 1、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条件: (1)本学科已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建立专业委员会后,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其它专业委员会不交叉重复; (2)已拥有一定的会员队伍,并具有本专业领域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骨干力量。 (3)具备独立开展本专科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 2、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办法: (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提议,5—7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作为发起人,向市医学会提出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申请,说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情况,填写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表报医学会。 (2)武汉市医学会受理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后,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提交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3)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之日起,应在半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

健康养生讲座主持词三篇

健康养生讲座主持词三篇 男: 五彩的浪花卷起大地的欢歌 男: 辛勤的耕耘迎来明天的美好 男: 勤劳的付出迎来崭新的希望 男:家居养生, 把健康带回家,蔡xx 教授昆明讲座会现在开始. 男:尊敬的各位来宾, 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你参加今天的讲座会,在此, 请允许我代表xx 经络养生昆明分公司的全体同仁对在座每一位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欢迎你们.并致于最诚挚的祝福,祝福在座的每一位,身体健康, 万事顺意,阖家欢乐. 男:XX经络自创立以来给全国数以百万计的朋友们带去了健康福音,xx经络的拍打疗法及经络操也让普通的老百姓了解并认识了传统的中国中医经络养生文化.把原本深奥难懂的经络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xx经络文化云南分公司是一家以弘扬中医经络文化为宗旨,以开发, 研究, 传播中国民间传统疗法的理论和实践为目的, 通过经络文化成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远离疾病, 健康创富的文化教育服务机构.XX经络云南分公司在公司总经理黄阔程老师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云南中医美容, 经络养生行业的领军品牌企业, 下面让我们以最最热烈的掌声, 有请xx 经络文化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黄阔程黄总致辞, 掌声有请. 男: 感谢黄总带来的精彩致辞. 中国传统的中医经络养生源远流长, 现在在全世界各地都有研究, 早在2000 多年前上古三大奇书之一的《皇帝内经》说道: “经脉者, 所以行气血, 明阴阳, 濡筋骨, 利关节, 决死生, 处百病, 不可不通” , 并说到“气行则血行, 气滞则血瘀, 气虚则血不达于器”充分说明了经络通畅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非常的重要, 今天让我们一起跟xx 经络云南分公司的员工一起来通通经络, 做做经络操, 下面掌声有请昆明分公司的同仁们: 男: 掌声感谢xx 经络云南分公司的同仁们 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省高层,各种疾病也接踵

中华医学会2018年一类学术会议计划一览

中华医学会2018年学术会议计划 (一类学术会议) (申报学术会议的专科分会及部门按拼音排序) 中华医学会编制

关于2018年中华医学会一类学术会议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常务理事: 按照《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会学术会务部于2017年7月向中华医学会所有专科分会及中华医学会相关业务部门发出了关于报送2018年学术会议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截止到2017年12月,共有81个专科分会上报了学术会议计划,其中一类学术会议96项,包括国际会议12项,年会/全国会72项,中青年会12项;二类学术会议174项;杂志社学术会议45项,音像出版社6项,共计321项。 有8个专科分会(公共卫生分会,科学普及分会,地方病学分会,高原医学分会,航海医学分会,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再生学分会)2018年没有安排学术活动。 按照《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中有关学术会议审批的规定,一类学术会议计划提交中华医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及常务理事会审批通过,二类学术会议计划提交中华医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我会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学术工作委员会会议,对上报的2018年学术会议计划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经学术工作委员会审议,同意批准专科分会和学会上报的2018年二类学术会议计划,并将一类学术会议计划

提交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2018年上报的一类学术会议情况如下: 1、国际学术会议12项,包括了国际学术组织的学术会议和自主主办的国际会议。 2、学术年会或全国学术大会72项,绝大部分为各个专科分会连续举办的学术年会。 3、中青年学术会议12项,均为各专科分会为中青年医生专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随着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的成立,中青年学术会议逐年增多,得到了广大中青年医生的欢迎。另有部分专科分会在全国学术大会中设立中青年医生会场,因此没有单独上报此项学术会议计划。 中华医学会 2018年1月

“健康管理(体检)示范单位标准与规划”的介绍

关于《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与运行 管理办法(讨论稿)》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健康管理学科体系建设与创新医学服务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开展和规范健康管理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请各位专家对《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健康管理示范示范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讨论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后再提交分会常委会通过试行。 附件:《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管理学科体系建设,创新健康管理医学服务模式,规范健康管理(体检)服务操作与流程,提高健康管理(体检)核心竞争力,推动健康管理(体检)行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健康管理示范基地是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健康管理学科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会组织健康管理相关技术产品应用研究、培养健康管理理论与实践优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和相关适宜技术产品示范应用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示范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健康管理学术理论研究,探索健康管理医学服务模式,转化应用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产品,开展健康管理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等。 第四条示范基地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稳步发展、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的原则。 第五条示范基地是依托科研院所、医院和健康(体检)管理机构建设的实体,归所属单位管理。

第六条分会设立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对示范基地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指导、统一考核评估和管理。 第二章示范基地入选条件与权益 第七条申报健康管理学分会健康管理学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是健康管理学分会健康管理(体检)数据源单位; 2.单位资质符合卫生部《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并正式运行3年以上; 3.实施全程健康管理(体检)服务(包括检前咨询、辨病体检、生理功能评估,疾病风险评估,检后服务),项目设置符合卫生部《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推荐的健康体检目录和套餐; 4.机构有较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5.近三年在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及其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健康管理相关论著或获得过“中国健康产业论坛的优秀论文奖”; 6.承担过国家、省级及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相关课题; 7. 能较好完成分会指派的其他科研学术任务;

重庆康复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

重庆市康复医学会 重庆市康复医学会Chongqing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Society(CRMS)是重庆市范围内的从事康复医学医疗、科研、生产、教学等部门的康复医学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学术社团法人。业务主管部门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重庆市民政局。接受其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重庆市康复医学会是中国康复医学会的省市级分会。 重庆市康复医学会主要业务包括: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协作活动,组织康复医学领域的课题研究和实际考察活动;开展科技咨询,为各级政府提供康复医学有关科技政策,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和科技管理的建议;发现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接受委托代行科技项目论证,技术咨询,成果鉴定,科技文献编审等;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研讨会、展示会等活动,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编辑出版学术和科普书刊,普及康复医学和有关学科知识,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经验;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科普作品和科技成果;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开展省市、国际间相关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 2012年10月12日,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理事会换届改选会议在两江丽景酒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总结第三届理事会工作、修改审议通过《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章程》,选举产生重庆市康复医学会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市卫生局科外处董蜀荣处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市各区县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三十余名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前任理事长周江堡教授主持,董蜀荣处长致欢迎词、副理事长夏新蜀教授对上届学会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会议审议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章程》(草案),现场选举产生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第四届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会、理事成员。本次会议共选举产生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40名,一致推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康复中心肖农教授为新一届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理事长。 2014年11月8日,重庆市康复医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两江康复医学高峰论坛”在重庆长城宾馆召开,并成立了重庆市康复医学会的第一个分会:重庆市康复医学会脊柱脊髓专业委员会。 现任理事会名单: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吴宗耀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名誉理事长 肖农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理事长/常务理事 虞乐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符晓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夏新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舒彬重庆医科大学大学城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武继祥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周江堡重庆金岛医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 黄忠明重庆三九医院常务理事 王义亮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常务理事 赵聪敏第三军医大学附属新桥医院常务理事 吴克坚解放军第324医院常务理事

高压氧舱各项规章制度

高压氧科氧舱规章制度目录 (以上看看就行) 高压氧舱工作制度 1.全体氧舱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充分做好高压氧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医护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对待患者耐心细致,态度和蔼;工作严谨,一丝不苟,确保高压氧治疗的安全。 3.非本科人员未经同意严禁进入氧舱工作区。 4.遵守《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 12130-200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医学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则》(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1.08)、《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2004.08)、《关于加强高压氧舱临床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京卫药械字[2004]3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遵守各仪器、各操作项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 5.氧舱工作区域,如治疗室、压缩机房、储气间等,均须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随时、有效地使用。严禁吸烟。 6. 值班医师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判断掌握患 者能否进舱治疗,监督患者在加压阶段的情况,处理其他相关医疗问题,确保患者的安全治疗。

7.陪舱医务人员应在高压氧治疗前10分钟到达舱室,询问患者病情,与值班医师、操舱人员沟通,了解陪舱重点人员情况和其他注意事项,确保在舱内及时、正确地处理有关情况。 8.操舱人员须熟悉高压舱环境及各种设施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保证各部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操纵台上所有仪表、开关、音视频系统未经操舱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触动。 9.操舱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随时与舱内保持联系,询问病情变化,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应急处理。 10.患者进舱前须进行宣传解释工作,助其消除恐惧心理,掌握“捏鼻鼓气” 等调压动作和舱内正确吸氧步骤。 11.舱内人员严禁携带如手机、手表、打火机、火柴、钢笔、电子钥匙、电动玩具等易燃、易爆、电子类和其他影响氧舱安全的危险品入内。 12.禁止在舱内打闹、来回走动及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及其他杂物,严禁未经允许乱动舱内设备,及用重物敲击舱壁等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13.氧舱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舱内消毒及舱内外的清洁卫生。 高压氧舱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制度 1.1保证各舱室正常开舱使用所必备的条件。 1.2保证氧舱各附属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必备的条件。 1.3保证压缩空气系统和供氧系统所规定的压力值及储气量。 1.4定期对动力机械系统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对空调装置添加制冷剂。 1.5操舱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各系统设备在安全运行 中进行外部巡视。 1.6设法排除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 1.7对储气罐、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空气冷凝器等定期进行排污处理。 1.8开机、停机时应检查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对氧舱应急排气阀手柄经常 拉动检查,防止生锈。

赵霖教授健康讲座精选

赵霖教授健康讲座精选 赵霖教授简介:1946年出生,1969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营养科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微营养素的研究,自1991年到2001年,先后在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营养生理研究所、动物营养研究所、生命科学中心等学术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对西方现代营养学有深刻的理解。赵霖教授通晓中医营养学理论,根据"寓医于食"的学术思想,在慢性退行性疾病的临床治疗中运用"食疗"等方法饮食调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先后在国外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8篇,国内专业杂志发表论文80余篇,科普文章30余篇。先后获军队科技进步奖多项。在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等多个学术机构任职。 第一部分:健康大讲堂——膳食与就餐十大平衡 夏季是一年阳气最盛的季节,《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夏三月,此谓蕃秀;天地之交,万物华实。”意思就是,夏天三个月,各种植物大都开花结果了,所以是万物繁荣秀丽的季节。夏季气候炎热,也是人体新陈代谢旺盛的时期,此时要顺应自然,注意养生,对防病健身、延年益寿是大有裨益的。 今天我首先要讲咱们膳食的酸碱平行,我们日常的食物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叫呈酸性食物,一类叫呈碱性食物,也就是说这些食物你吃到体内以后,它经过代谢出来的产物到底是酸性还是碱性,如果这个代谢产物出来是碱性的,像茶,茶是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呈碱性饮料,所以中国人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但是我们很多孩子天天在那儿喝饮料,就不知道要喝茶,这是非常错误的。沿着丝绸之路两侧的,我们很多少数民族,像维吾尔、藏、回、蒙,这些少数民族都离不开茶,每年我们的国家边销茶达到相当大的数量,他们都要熬奶茶,所以他们有两句话是值得咱们参考的,他们说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痛,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为什么,因为这些民族很多都是游牧民族,他肉类吃的很多,他需要茶来进行这种平衡的调整。 优秀的碱性饮料茶,茶的历史十分悠久,它始于神农,文在周公,兴于唐朝,盛在宋代,神农本草经中有言云:“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由此可以看出人类对茶的认识,可能是从它的药用价值开始的,中国是最早发现栽培利用加工茶的国家,百姓有清茶一壶就可以随遇而安,茶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举国之饮。赵霖教授认为,茶在我国的饮食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那对于主食与肉食孰轻孰重他又是怎么认为的呢。

讲者管理规范(药企)

医药企业讲者管理规范 1.0 目的 此文件用于规范讲者资格认定、讲者服务使用和讲者服务评价工作。 2.0 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药企邀请 HCP/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医学咨询、医学演讲、会议或推广活动等服务。 3.0 定义 3.1 讲者:公司举行的市场活动中受聘担任讲课、主持、点评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简称 HCP)和相关领域专家统称为讲者。 3.2 会议人数:会议规模为所有讲者人数和所有参会听众人数,参会听众不包含员工、研究生、家属等非 HCP 和护士。 3.3 讲者比例:外聘讲者的人数占参加活动的全体会议人数的比例。 4.0 讲者使用原则 -聘请讲者的目的为促进医学教育和学习; -秉持诚信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贿赂 HCP 或为 HCP 提供任何形式的不当好处,以诱使推荐、采购药品或开具药品处方; -严格遵循公司讲者聘用及劳务费支付的申请审批流程,体现公平、透明的基本要求。确保讲者有效、有质量的完成约定的服务。 4.1 讲者库管理 药企的讲者库讲者来自客户库,且这些客户的相关资质必须经过举证库举证,审核通过方可根据不同标准申请进入讲者库。 申请人对客户库、举证库及讲者库申请信息负有首要责任,保证在其所知或应知范围内真实、有效。审批人对信息真实性负有监管和审核义务。所有申请信息造假或夸大的行为将受到公司严厉惩罚。 4.1.1 客户库 客户库申请人指区域人员(代表、地区经理、推广经理/助理)、市场部产品助理和直营事业部区域管理专员。新建医生可从玄关医生库中勾选已认证医生或新增医生信息。新增医生信息包括医院、科室、姓名、性别、行政职务、客户类型。客户类型分为医

中华医学会章程

中华医学会章程(2010版) 发布时间:2010-11-22 10:40:03 (2010年9月25日获民政部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本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10071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规范指南中国行

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规范指南中国行

?第一部分:促排卵药物使用规范(2016) ?第二部分:多胎妊娠减胎术规范(2016) ?第三部分:人类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实验室操作专家共识指南(2016)?第四部分:高通量基因测序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和筛查技术规范(2016)?第五部分:临床专题:大数据管理对生殖中心管理的作用与价值

第三部分:人类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实验室操作 专家共识指南(2016) ?SOP的建立至关重要 ?选卵:尽量减少体外暴露时间 ?精子优选:结合实际参数选择处理方法 ?IVF授精:时机以HCG38—40h为宜,加精浓度可在较宽范围 ?影响ICIS受精率因素: 卵母细胞的质量和成熟度;精子质量及制动情况;破膜的情况?短时受精联合早期补救性ICSI: 对常规IVF周期完全受精失败患者的临床结局有明细改善。 ?胚胎培养和观察应该严格按照设定的时间点进行: 卵裂速度>卵裂球均一情况>碎片 ?囊胚培养的主要目的是对胚胎进行自然选择: 滋养层>内细胞团 ?玻璃化冷冻 卵母细胞、卵裂期胚胎和囊胚复苏率均明显优于程序冷冻技术。 ?AH适用存在争议,用于特殊患者。

第四部分:高通量基因测序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 和筛查技术规范(2016) ?本规范针对“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对人类胚胎植入前诊断(PGD)和植入前遗传学筛查(PGS)的临床应用”,明确开展本项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临床流程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的要求。实施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在人类PGD/PGS的临床应用的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第一部分基本条件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第三部分高通量测序技术PGD/PGS的临床流程 第四部分本项技术的临床及实验室质量控制

-健康管理运营

发展历程 1、发达国家 (1)美国 健康管理作为一个行业及学科,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 1929年,由于健康管理能有效降低医疗赔付费用,美国蓝十字和蓝盾保险公司在对教师和工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诊费的同时,也提供进行健康管理的费用,由此产生了健康管理的商业行为。 1969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将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医疗保健计划的政策。尼克松政府更是将健康管理服务推向市场,从而迫使全美保险公司由原来单一的健康保险赔付担保,向较全面的健康保障体系转变。 1973年,美国政府正式通过了《健康维护法案》,特许健康管理组织设立关卡,限制医疗服务,以控制不断上升的医疗支出。如今,健康管理组织也统称为“管理医疗模式(managedcare)保险制度”,终于取代了美国部分的医疗保险。 1978 年,美国密执安大学成立了健康管理研究中心,旨在研究生活方式行为及其对人一生健康、生活质量、生命活力、和医疗卫生使用情况的影响。 美国健康管理经过几十年的蓬勃发展,已成为美国医疗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且实践证明健康管理能够有效地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明显降低医疗保险的开支。 目前,有7700万的美国人在大约650个健康管理组织中享受医疗服务,超过9000万的美国人成为PPO计划的享用者。这意味着每10个美国人就有7个享有健康管理服务。 近乎完善的市场化医疗保健体制是美国健康管理市场化的必然。尽管美国各州不同程度上都有商业保险必须为健康管理买单的立法,但分工细致的健康保险和独立的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实体,仍需要在立法之外,通过特别的保险项目来兑现健康管理资源。 (2)日本 日本早在1959年就开始针对卫生状况和潜在公共卫生问题实施健康管理。通过“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了国民的健康水平,使国家人口平均寿命从1947年的50岁上升到1992年的男性76.09岁、女性82.22岁。而近年平均寿命已经接近90岁,居世界第一位。原因是日本人一生都在进行健康投资。日本家庭普遍享有健康管理机构及保健医生的长期跟踪服务,包括为家庭建立健康档案,负责家庭的健康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保健所会共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专家共识

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专家共识(2014)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编委会健康体检或称健康检查是指对无症状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与评价的医学服务行为及过程,其重点是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风险因素进行筛查与风险甄别评估,.[1-2]并提供健康指导建议及健康干预方案”.。健康体检是实施疾病早期预防和开展健康管[3]理的基本途径及有效手段之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2]意见》文件精神和前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体检规定”,引领和促进我国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与行业规范有序地开展健康体检服务。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自2009年初以来,在前期部分专家工作基础上,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的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全国各级各类健康体检机构和专家、学者及广大健康体检从业者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形成了《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专家共识》(以下简称“体检共识”该共识以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基本遵循,以健康管理创新理论为学术指导,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本依据,充分学

习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开展健康体检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及行业庐业发展的紧迫需求,突出了针对性、实用性及指导性。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制订遵循以下原则:(1)以健康评价和健康风险筛查为目的,重点掌握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2)体检采用的技术方法或手段要科学适宜并有很好的可及性和可接受性;(3)为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和安全,体检项目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必须是经SFDA认证、有正式批准文号;(4)体检项目要充分体现最佳成本效益原则,避免优先采用一些高精尖医疗技术设备,以免加重受检者的经济负担。本共识是我国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开展体检服务的基本参考依据,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和单位,对指导和引领我国健康体检机构及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健康管理学科与相关产业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共识形成的主要经过本共识的形成主要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至2009年,为本共识的调研论证及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框架提出阶段。2006初针对我国快速兴起的健康体检行业及服务产业,为引导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前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开始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研究起草《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体检规定”)及‘基本目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24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华医学会所属专科分会(以下简称专科分会)及其专业学组的财务管理,规范专科分会的经济行为,保证专科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科分会是在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学术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财务和银行账号,专科分会及专业学组的收支合同、协议由学会统一签署,财务由学会统一管理。 第三条专科分会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专科分会的现任主任委员对专科分会及其专业学组执行国家及学会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领导责任。专科分会应指定专门负责资金和资产管理的经办人员。 第五条学会对专科分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指导专科分会在开展各项活动时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勤俭办会,厉行节约。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程序,加强会计监督,对违反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为各专科分会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善地记账、报账、结账,每年财务决算后及时向专科分会通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四)维护专科分会财产物资的完善和安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专科分会的业务收入范围包括: (一)开展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科学普及和国际交流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承担上级委托任务时的资金。 (四)专科会员会费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专科分会的业务收入项目包括: (一)注册费收入:向参加上述活动的代表收取的参会费用或培训费用。 (二)学术推广活动收入:在上述各项活动期间协助企业组织产品展览、展示和学术推广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资料收入:是指销售会议论文、讲座汇编或多媒体会议资料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境内外机构或部门、企业、个人出于自愿,无偿给上述活动提供的资金或物资的资助;联合主办单位、主办地政府提供

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康复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康复医学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康复医学技术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康复医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属于社会力量设奖。 第三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康复 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坚持以创新为导向,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促进康复医学科学研究向康复医学能力转化,促进康复医学创新发展。 第五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严谨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七条中国康复医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从中国康复医学科学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组成,

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担科学技术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 第八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康复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奖励范围是: (一)在康复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科学发现等; (二)在康复医学临床研究中取得的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等; (三)在康复医学设备仪器、辅助器具研究中获得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系统等。 第九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获奖数量原则上为当年申报奖项数量的30%-40%,其中一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15%,二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25%,三等奖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60%。 第十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授奖一次,由中国康复医学会颁发奖励证书。 第十一条中国康复医学会从获得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中,择优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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